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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鉴赏家
汪曾祺
①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匋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②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专给大宅门送果子。他的果子得四时之先,且都好看,香,甜,全都从他手里过过,有疤的,有虫眼的,破皮、变色、过小的全都剔下来。
③他的果子都是原装的,由他亲自采买。他经常出外,出去买果子比他卖果子的时间要多得多。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什么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且和园主熟得像是亲家一样。他到处走,能看很多好景致,知道各地乡风,可助谈资,对身体也好。
④叶三卖了三十多年果子。他的两个儿子都成人了,提出让他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叶三说:“我跑惯了。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又说:“你们要是有孝心,就把四太爷送我的画拿出去裱了,再给我打一口寿材。”这里有一种风俗:用寿材来添福添寿。儿子依了他。
⑤季四太爷即季匋民。他排行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⑥叶三还是卖果子。他真是为了季匋民一个人卖果子。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匋民送果子是为了画。
⑦季匋民有一个脾气,一边画画,一边喝酒,一边吃水果。画两笔,喝一大口酒,左手拈一片水果,右手执笔接着画。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⑧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匋民送去。
⑨季匋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来了不须通报,提着,捧着他的鲜果走进去。
⑩叶三给季匋民送果子,季匋民在画画。叶三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的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匋民的得意之笔。季匋民从不当众作画,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⑪季匋民最佩服李复堂。他认为扬州八怪里李复堂功力最深。有一天叶三给他送来四开李复堂的册页,季匋民大吃一惊:这四开册页是真的!季匋民问他多少钱买的,叶三说没花钱。他到三垛贩果子,看见一家的柜橱玻璃里镶了四幅画,他在四太爷这里看过不少李复堂的画,能辨认,他用四张“苏州片”跟那家换了。“苏州片”花花绿绿的,又是簇新的,那家还很高兴。
⑫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匋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⑬季匋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叶三说:“紫藤里有风。”“唔!你怎么知道?”“花是乱的。”“对极了!”
⑭季匋民画了一张小品,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这是一只小老鼠。”“何以见得?”“老鼠把尾巴卷在灯台柱上,它很顽皮。”“对!”
⑮季匋民最爱画荷花。他画的都是墨荷。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匋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是吗?我头一回听见!”季匋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⑯季匋民送了叶三很多画。画上都题了上款。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 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不卖。”他把季匋民送他的画都放在他的寿材里。
⑰十多年过去了,季匋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了,但是他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匋民坟上供一供。季匋民死后,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匋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说:“不卖。”有一天一个叫“辻听涛”日本人来拜望叶三,说是专程来看画的。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辻听涛洗了手,焚了香,拜了画轴,才展开,他不停地赞叹:“喔!真是神品!”辻听涛要买这些画,多少钱都行。叶三说:“不卖。”
⑱叶三死了,他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有删改)
①苏州片:仿旧的画,多为工笔花鸟,设色娇艳,旧时多为苏州画工所作,行销各地,故称“苏州片”。苏州片也有仿制得很好的,并不俗气。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_)
A.小说的题目是“鉴赏家”,全文开头部分主要从叶三卖果子写起,从他对生活中自然美的鉴赏,到后文对季匋民的画的鉴赏,文章情节自然顺畅。
B.小说中“儿子让叶三不要再卖果子了,叶三不愿意”,这一情节表现了叶三对这一行的热爱,结构上总结了上文叶三卖果子的原因。
C.日本人辻听涛很想花大价钱买叶三珍藏多年的画,却被叶三一口拒绝,这说明叶三比对方更了解季匋民画的价值。
D.小说中几次提到“把画带到棺材里”,这一情节表现了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重友谊、重知己。在中国,早就有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的典故。这里的精神是和先人一脉相承的。
E.小说用朴素的语言为读者展现了叶三和季匋民的友谊,而结尾处季匋民的画和叶三一起被埋,有价值的东西被毁灭,增添了作品的悲剧色彩。
(2)作为一个鉴赏家,叶三具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文本内容进行分析。
(3)小说的题目是“鉴赏家”,文中大部分内容也写的是叶三对画作的鉴赏。为什么第三段要写叶三到处收果子呢?
(4)“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叶三是季匋民的知已,他最懂季匋民的画。你认为对季匋民的作品,叶三是应该让它们从此消失,还是应该让它们流传于世呢?请从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文章主题等方面试作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28 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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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借,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车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菜大爷”雅号的由来,一方面暗示菜大爷受到了邻里四周的爱戴,另一方面也为下文写他特别重视清名埋下伏笔。
B.小说写菜大爷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这是倒叙手法,这种写作技巧的运用,避免了平铺直叙。
C.小说中两次写到菜大爷的菜“被一扫而光”,突出了顾客对菜大爷的信任,说明不管是否绿色环保,只要是菜大爷卖的菜,顾客都欢迎。
D.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比如菜大爷替老李头卖完菜后,“望”的动作,“愣”的神情,寥寥数语,就刻画出他的愧疚。
【小题2】小说突出了菜大爷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菜大爷突然搬走为结尾有什么好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狗事
陈忠实
幼时爱狗成癖,书包中常装着狗崽,课堂上老师提问:“孔融为什么让梨?”狗崽就抢先回答:“汪汪汪。呜!”
那时候庄稼人吃饭艰难,不养狗;那时的狗性情极温顺,瘦骨嶙峋,走起路也是顺墙溜,轻手轻脚,不曾有过朗叫,撒尿也懒得抬腿;谦恭友好,谁叫跟谁走,不分贵贱,不看身份,走了就把你当主人。怯怯地移近你,躬身依依伏卧,尾巴也夹得紧,眼睛偷偷给你送媚色!很会拍马屁,伸出温吞吞的舌舔你手,像小媳妇一样温存。
后来长大成人,知道了狗事原是与人事相通。且中国文化关于狗故事极多:狗尾续貂、狗彘不如、鸡鸣狗盗、丧家之犬、狗里狗气、落水狗、狗腿子、狗男女……谁粘上狗名就没了人品!如此,谁敢与狗套近乎?称兄道弟拉哥们关系?看来做狗确实很委屈。
沧海桑田,近年养狗却成时尚。狗事亦有了辉煌巨变。狗口大有赶超人口增长的势头。狗族竟也繁衍得名目繁多,叫价令人咋舌!狗医院、狗商店、狗协会、狗东西繁不胜举,有的竟过得如同大款、巨星般阔了。走近村堡巷里,一头游狗大剌剌地迎头扑来,满脸的骄横,脾气很火爆,开口就咆哮撒泼,没理可讲的。专拣热闹的十字街头撒尿,一条腿高扬着,大有指点江山的雄姿。屎也绝不吃了,村里就少了唱歌般的呼响声。家家门户紧闭,敲门询问,人未语,狗却叫得热烈!主人开门,那物儿暴跳如雷,更是凶恶,一条铁链绷得钢棍一般,这已是普遍礼遇。邻居往来,门外高声呼叫:“有狗么?”这对往昔的“有人吗?”简直是讽刺。人人自是很少往来,墙越垒越高,狗越来越多,晚上睡觉还做恶梦。夜就成为犬吠的世界,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狗声起,万狗呼应!一时狗吠如潮;夜就失去了韵致,月亮也消了清朗,而人却缩得更紧了。
狗事张扬起来了,是人的自我价值的贬值么?是人心隔得太远了么?既是无法沟通,就连心扉也实实地关了!再牵条狗,看守着,他人不得入内。各自守着一方青天,春夏秋冬自是冷暖不同,本是融融的浩荡天地,却让狗族割据成一块块囚牢!连狗自己也囚于牢中了,一条铁链,一盆狗食,一窝起居。也就无法跨出牢门一步了。
前日驱车到八里坪村,却极少见到狗,走近山民家门,山外人高呼:“有狗吗?”主人却在另一山头答道:“没有哟!自己进去喝水!”推门而入,果然无狗。偶尔也碰到一条狗,但却很礼貌,嗅嗅你便是了。然后调转头跑向灌木丛逮蝴蝶去了。山外人心果极妥帖于山野之气,茂林之色,潺潺水声中感悟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存在。于是便朗语:情愿死在这里!又说回去将狗全打死,煮了,吃了,自己解放自己。这自是废话!世事如此,无狗怎成?这是需要,却亦是人自身的悲哀了。
【小题1】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各描绘了什么场景?
开头场景:    
结尾场景:    
【小题2】本文在写作手法上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小胖,跟上!

麦 子

在一个春日的黄昏,爷爷将将周小胖带回了家。看到周小胖的第一眼,我和爸爸妈妈都吓了一跳:灰黑色的皮毛,瘦骨嶙峋的身材,鼻上、身上长满发出恶臭味的癣,一条细长的尾巴则紧贴在左后腿。我们没有办法拒绝周小胖。除了它瘦得可以数得清的一根又一根的肋骨外,还因为它怯怯而茫然的眼神。

经过大半年的调养,周小胖居然慢慢“胖”了起来,皮里有了肉,骨头隐进了肉里,身上的癣疤也渐次褪去,长满光亮的毛,眼睛也变得清亮清亮。爷爷暗地里为此得意,常带着欣喜的目光,默不着声地看着周小胖,就像他曾看着我那样。

在第三个年头,它的右眼突然蒙上了一层白翳。爷爷找来兽医,说是已经太迟,无法手术。就这样,本来就有些难看的周小胖成了一只独眼狗。

独眼的周小胖除了像从前一样,常在房前屋后瞎转悠外,还常随在爷爷的后面,像保镖似地跟着他。

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的记忆越来越差。一开始是忘带家里的钥匙、忘关水龙头之类的小事,但慢慢地连熟悉的路、熟悉的人也开始模糊。那时,爸爸妈妈忙着镇上新开的饭店,而我要上学,家里就常常只剩爷爷和周小胖。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们回家后四处都没见着爷爷,而候在院前的周小胖看见是我们,似乎也很失望。

“小胖,爷爷呢?”妈妈责问。周小胖茫然地看着妈妈。它还没有完全明白过来。后来,李婆婆告诉我们,说看见爷爷在岭上将周小胖撵回了家。

我们开始找,可是没有找到。

很晚的时候,我们才回到家里。“周小胖,爷爷不见啦!”回去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等候我们很久的周小胖狠狠地踹了一脚。

“汪——汪。”这一次,周小胖好像听懂了,呜咽地叫了两声。过了一会儿,妈妈端食给周小胖时,却发现它不见了。

“人不见了,连狗也跑了。”妈妈急得直掉泪。“是不是周小胖去找爹了?”爸爸猜测。于是,我们又拿上电筒,沿着大道,重新开始寻找。

我们一路走,一路叫着爷爷和周小胖。大概过了三小时,我们借着月光、电筒光,突然发现对面的山坡上行来一人一狗。正是爷爷和周小胖!

原来,爷爷早上准备去亲戚家,没想到遇上一熟人,唠叨了几句,就又给迷路了。因为,走的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直到周小胖将他找到。自从发生这事后,爷爷走到那里,周小胖就跟到那里,无论爷爷怎么吼它、赶它,都死乞白赖地跟着。

那年的暑假,在炎热的八月,妈妈和我带着爷爷,还有周小胖到爸爸开的饭店。因为客人多,我和妈妈忙着招呼客人,爷爷和周小胖在门口坐着。过了一阵,突然有人叫我们,说爷爷上了一辆中巴车。“周小胖呢?”我们问。“跟在车屁股后撵着。”

爸爸忙骑着摩托车朝报信人说的方向追去。

追上周小胖时,它已经累得不行了,嘴里甚至吐出了白沫,看到爷爷下车的瞬间,它居然一下趴在了地上。过了几天,它又恢复过来,只是左后腿无缘无故就给瘸了。

以前它总是跟在爷爷的后面,“追车事件”后周小胖就绕到了爷爷的前面。它领着爷爷去菜地,领着爷爷去看庄稼,带着爷爷去村尾的樟树下乘凉,或是岭上晒太阳。这个时候的爷爷就像一个小孩子,周小胖走到那,他就跟到那,一如从前他走到那,周小胖跟到哪。

后来爷爷住了几次院后便卧床不起了。陪伴爷爷的除了电视、收音机,便是周小胖了。爷爷是在一个栀子花开的清晨离去的。爷爷走的最后一刻,不是爸爸妈妈,也不是我陪在他身边,而是周小胖。爷爷去世后,周小胖在他的房里整整待了三天三夜。它不吃不喝,只是呆呆地趴在地上。

周小胖没有了从前的生气,更加木讷,更加绵沓,走路也缓缓的,而无论多么软滑的食物都会在它的嘴里停留很久。过了一段时间,周小胖不知怎么找到了山坡上爷爷的坟墓。从那以后,它就常常慢慢地踱到那里,坐在那里,躺在那里,或是趴在那里,晒太阳,听鸟叫,或是就那么呆呆地看着远处。偶尔,它会站起来,用那只独眼,凝望着爷爷放在墓碑上的相片;“汪”,偶尔,它也会叫一声,仿佛在和爷爷说着什么。

爷爷是走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而周小胖是走在一年后的金秋。它在我们家一共待了整整11年,我们一直不知道它真实的年龄,我们只是知道它寿终正寝。

(选自《意林》,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故事情节并没有多少大起大落,而是娓娓讲述了人与狗相处的故事,主题十分温馨而美好。
B.作者采用了精彩的细节描写,将“周小胖”的忠诚展示得淋漓尽致,“周小胖”不愧为一只“义”犬。
C.“我”全家对“周小胖”有着深厚的感情,这可以从他们对“周小胖”的这一称呼上看得出来。
D.作者认为在动物权益日益得到尊重的社会背景下,“我”全家早已把“周小胖”看作家庭的成员之一了。
【小题2】文章以“周小胖,跟上!”为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开篇,详细描述了“周小胖”刚来时的囧样,有何用意?

同类题4

阅读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湖桥绝唱

李培俊

天成支书不该再唱这出戏的。

   大年二十九上午,天成刚从南方收了一笔货款回来,到家后就觉得身体有些不适,心脏时而擂鼓一样嘣嘣跳得一下比一下快,时而又扑腾扑腾慢了下来。老伴儿铺好床,让他躺下,又在他背后垫上枕头。
天成就要睡着的时候,村里唱戏的锣鼓家伙敲响了,天成一翻身就爬了起来,穿上鞋就往外走。老伴儿说:“你就不能在家消消停停地歇一会儿?唱了几十年了还没唱够?”“天成唱戏会有唱够的时候?”天成说,“你不知道,那个演秦琼的角儿把秦二哥唱成四不像了。”
天成是远近有名的戏迷,不敢听见锣鼓家伙响,不敢听见板胡、二胡吱扭,一听见人就没了魂儿。正在地里锄庄稼,锣鼓家伙一敲,锄头往庄稼地里一扔,就往戏台上跑;正吃饭哩,听见弦子拉过门儿,把饭碗往桌上一放拔腿就走。土地承包那年,生产队分割财物,那些唱戏的行头分不下去,给谁谁不要。天成就和队长商量,拿一头壮牛换回了唱戏的行头。为此爹娘和他怄了半月闲气:“你就守着那中看不中吃的玩意儿过日子吧!让它们给你拉犁拉耙吧!”
天成生就唱花脸的料,他演的秦琼秦叔宝十里八村都很有名气。扮相好,唱腔好,做功也近乎专业水平,叫板上场,往往都是碰头彩,掌声叫好声压过了锣鼓大钹。
可是近二年,天成已经风光不再。村里人都觉得,生活中天成和戏里的天成不一样了,现在的天成和过去的天成也不一样了。以前的天成,戏里戏外都是肯为乡亲们两肋插刀的英雄好汉:刚当支书没多久,就领人修通了通往县城的公路,开山凿石,脚面砸肿也不离开施工现场。接着,他又组织村民在东岗山平整出一个千亩果园,栽种苹果、梨枣、山楂,分给各家经营管理。嘟噜成串的果子,把大家的腰包撑得满满当当。坏就坏在天成建了自家的果品加工厂。
那一年,水果不好卖了,各家的水果都是卖一半扔一半,入了冬天,湖桥村还弥漫在水果腐烂的酸甜之中。大家就埋怨天成没把项目看准,坑了一村的老少爷们儿。起初,还有人为天成说话,劝那些怨天尤人的人家:支书也没长前后眼,能前算八百年后算八百年?毕竟,他让湖桥富了这些年了。
也就是这时候,天成建了自己的果品加工厂,把大家卖不掉的苹果、梨枣、山楂加工成果脯果醋,卖往天南地北,赚了一笔又一笔。于是,人们便怀疑天成,领人修公路也好,建这个千亩园也罢,其实是为他自家的果品加工厂铺垫,是为自家挣钱夯基础。
人们再见天成,便没有多少好气,连面子上那点招呼也敷衍不出来。村里唱戏,招呼也不给天成打,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天成却不请自到。他去的时候正是半下午,冬天的阳光软绵绵的,天成的脸上便像镀了一层金子,黄黄的。有义就说:“支书,你还来唱戏?你的戏已经唱得很有水平了,跟真的一样,我看就算了吧。”
天成岂没听出话里的另一层意思?也知道船在哪湾着。但他不在乎,浅浅一笑,把正上妆的“秦琼”拨拉到一边,说:“还是我来吧。”
天成到底没能把这出戏唱完。虽然,天成扮相依然利利索索,虽然,天成唱得字正腔圆,可就是没人喝彩,锣鼓家伙敲得少气无力。梆子专往牙上敲,老也跟不上趟。对打的时候,演敬德的有义使的双鞭,劈头盖脸便往头上罩。虽不至于伤了天成,但那份重量,要挡开它们却也颇费气力。
就是这时,天成一头栽在戏台上。
天成的丧事办得冷冷清清,大部分人家躲得远远的,实在碍不过平时情面的几户人家,在灵堂草草焚上几张纸,掉头走了。打墓时,村主任福海出了东家进西家,求爷爷告奶奶,就是把人叫不到地里。这个说要去丈人家走亲戚,那个说要约朋友喝酒。福海火了,颤抖着敲响了那口弃置多年的铜钟。人到齐后,福海扯起嗓子就骂:“你们这些人,良心都叫狗给吃了,嗯?天成支书可是为咱湖桥累死的呀!”
“说他是为挣钱累死的还差不多!”有义嘟囔一句。
“你说啥?”福海伸手给了有义一巴掌,“放你娘的屁!你知不知道?天成支书这个果品加工厂是给咱村里办的!他怕看不准,办瞎了,带累乡亲,用自家房产作抵押贷款……现在销路打开了,赚钱了,年前把厂子转到了村委名下,这两年赚的二百多万元,一分不少都在村里账上存着……”
人们如梦初醒,知道冤枉了他们的支书,便哭着,在天成灵前跪出黑压压一片。
正月十五,湖桥村又唱了一出戏,是铁妮主演的《大破天门阵》。他们是专门唱给天成支书看的。一大早,福海让人把罗圈儿椅绑上两根抬杆,垫上棉垫,又在上面铺了一块红绸布,然后,把写有天成名字的牌位恭恭敬敬安放妥当,抬到戏台下正中间。左边是村主任福海,右边是天成支书的老伴儿,后面是湖桥村三千口的村民。
铁妮虽已有七个月的身孕,用生布缠了腰身,扮相依然娇俏可人,一招一式,把那个穆家大小姐演得惟妙惟肖。
戏演过半,铁妮的眉头突然皱成疙瘩,接着蹲下身捂住肚子,再接着,戏台响起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音高亢、洪亮,搅得戏台上下骚动不安。村里人都说:这孩子是天成支书托生的,他不想离开湖桥的老少爷们儿呀!于是,铁妮生下的孩子就取名叫天成。这名字是全村人起的。但不知道这个天成长大了会不会也像天成支书那样喜欢唱戏。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一开始就用一句话独立成段,颇具匠心。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而且为下文天成死在舞台上做了铺垫。
B.天成支书为村里人做了很多事,却无人理解他;他去唱戏,村人也对他冷嘲热讽,最终他倒在了戏台上,这场戏成了他的绝唱。
C.天成是个铁杆戏迷,以致他玩物丧志,在生产队分割财物时,拿一头壮牛换回了唱戏的行头。为此爹娘和他怄了半月闲气。
D.市场萧条的时候,村民看着自己辛苦培育的水果卖一半扔一半,对天成有些猜疑,等到天成建成果品加工场后,猜疑便变成了深深的埋怨。
E.这篇小说构思精巧,寓意深远,既讴歌了天成这一类人的崇高精神,也警醒像村民一样的人看问题不要浮于表面,对人不要一味猜忌。
【小题2】小说有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分别是什么?这样的处理有何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天成支书这一人物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说小说的最后一段可以删去,你是否赞同这样的看法?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赢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小题1】以下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从这篇小小说中不难看出蔡楠先生隐藏在文字下的历史思考,他在对历史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解读,以自己的感悟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新进行定位,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易水悲歌波澜壮阔的画面。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但没有正面写荆轲,而是由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来讲述那段尘封的故事。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蔡楠先生在这篇作品里塑造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人物形象——荆轲。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主要是在等一个人,荆轲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小题2】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