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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年集
赵新
农历腊月二十八,爹去赶集,儿子也去赶集。
爹今年六十二岁了,儿子今年三十二岁。爹骑着一辆自行车,儿子骑着一辆摩托车。爹的车上带着一捆大葱和一个黑色的提包,儿子的摩托车上带着媳妇桂花。儿子在去赶集的路上追上了爹,儿子放慢速度说:“爹,你也去?”爹说:“去,今天是年前的最后一个集日,再不去就误事了。”儿子说:“你去买啥?”爹说:“看着买呗,好容易过个年!像我这把年纪,明年过年不一定有我没有。”儿子说:“你那捆大葱送给谁,咱们家城里又没有亲戚。”爹说:“谁也不送,卖它哩。”儿子说:“那能卖多少钱?”爹说:“你走吧,你带着人哩。”
天黑的时候,爹回来了,儿子也回来了。爹的自行车上带着那捆大葱,儿子的摩托车上带着媳妇桂花。
进了自己的家,老汉就非常高兴地把女人喊了过来,让她看自己从年集上买回来的东西。女人打开那黑色的提包,先拿出来了一件红得十分鲜亮的羽绒服。
女人拿着那件羽绒服看呵摸呵,在灯光下照呵照呵。女人说:“这衣裳可不赖,轻巧、厚实、暖和,不怕刮风下雪变天气,就是没有扣子!”
老汉笑了:“你真憨!你没有吃过肥猪肉,还没见过肥猪走?人家没扣子,人家有拉锁,哧一拉,比扣扣子还省事。你快撂下吧,别弄脏了,这是给孙子买的,一会儿给他们送过去!”
女人又从提包里拿出一双黑皮鞋。皮鞋很光亮,灯光一照,花了女人的眼。
老汉说:“你看这双鞋行吗?”
女人说:“我看着行,模样挺好的!就是没眼儿,怎么绑鞋带哩!”
老汉说:“你真是一个老二百五!如今穿皮鞋,谁还绑鞋带哩?哪有那种闲功夫。撂下吧,可别弄脏了,这皮鞋是给儿子买的,一会儿给他们送过去!”
女人从提包里拿出一块蓝头巾。老汉说:“你包上,你包在头上我看看好看不好看,合适不合适。你一年四季,风风雨雨,针线伙房,场里地里,活儿没少干,苦没少吃……我脾气不好,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对不住你!他娘,帕子不大,暖暖心吧,多少是个情意……”
女人又从提包里拿出一个小方盒,摸索了半天才勉强打开。
老汉说:“知道吗?这叫坤表,坤表就是给媳妇们戴的,一会儿给桂花送去。”女人又被那块坤表照花了眼,那小小的玩意儿竟然光芒万丈。女人说:“他爹,她有表!”老汉说:“我知道她有表,可是她老在我面前说她的手表不如别人的好,走得不准,样子难看。”
女人说:“老头子,你这一趟花多少钱?咱前天才卖了那口猪,今天你就……”老汉说:“该花的就花,好容易过个年哩,只要孩子们高兴就行!像我这样的岁数,明年过年还不一定有我没我……你快把饭端上来吧,不管好歹,只要咬得动,只要热乎就行。”
女人知道这是他没在城里吃饭。女人把饭端上来说:“他爹,你没在城里吃饭也行,你总得给自己买顶帽子呀!你看你的耳朵都冻裂了,以后还怎么出门干活儿?你也该给自己买瓶酒喝,好容易过个年哩!”
女人的眼泪落了下来,一滴,一滴……老汉说:“你哭什么哭,我又没死,你再哭我就恼了哩。你再哭我就不吃这个茄子了!我本来想给自己买顶帽子,可是咱大葱没人买,我也就没钱买酒了。不过不要紧,你放心,儿子今天也去城里赶年集了,他会给我买两瓶酒喝的!”女人说:“你说给他了?”老汉说:“你真混,这样的事还用告诉吗?好容易过个年哩!”
老汉吃完饭后,儿子果然来了,不过儿子没有提着酒,儿子手里拿着两把葱。儿子把葱放在地上以后,就看到了床上的羽绒服,那双黑皮鞋,那块坤表。儿子的眼睛很亮,满脸欢心鼓舞的样子。
老汉说:“你吃啦?”
儿子说:“手里没钱,什么也没买,只买了一套家庭影院,花了几千块钱!”
女人说:“你就没买瓶酒喝?”
儿子说:“没有没有!酒是毒药,喝酒有什么好处?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喝醉了伤害身体。”屋里静极了,爹不说话,娘不说话,儿子也不说话;谁也不说话,气氛很尴尬。
儿子说:“娘,我走了。我先把爹给我们买的东西拿回去,叫桂花看看。”女人把两把葱塞回儿子怀里说:“你把葱拿回去吧,我们家有!”
儿子说:“娘,别啊,这两斤大葱是桂花叫我送来的,她说如果爹卖了葱你们就没了……”
女人说:“拿走!”
儿子说:“留下吧,留下吧,好容易过个年哩,我爹说了,他老了,明年过年还不一定有他哩!”
女人把脚一跺:“叫你拿走就拿走!”
儿子说:“急什么,等下我们一家三口还来吃饭哩。”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故事是在过年前发生的,又是围绕赶集来展开的。年集既是整个事件的线索,又是事件发生的背景,作者以“年集”为文题,耐人寻味,很有感染力。
B.在人物设置上,小说中往往有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本文中的女人是关键人物,也是主要人物,她引出了老汉和儿子的话,从而展示出他们不同的人物心理和人物性格。
C.“酒是毒药……上了年纪的人,喝醉了伤害身体。”儿子的这些话实际上是为自己狡辩,他意识到自己没给年迈的父母买一点什么,有些心虚。但是他还是理直气壮地主动拿走了老汉买的东西,这个细节,把儿子只有索取没有汇报的自私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D.“像我这把年级,明年过年不一定有我没有”,类似的话,前后出现三次,每次的画外音都不一样,第一处折射出老汉“人逢过年精神爽”的面貌,第二处是对老伴的解释同时也是对自己花了这么多钱的安慰,第三处则是儿子想留下两把大葱来换取心理平衡时随意的一个理由。
【小题2】本文在写作上使用了哪些技巧,分别有怎样的作用?请分条简要分析。
【小题3】你认为儿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28 0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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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妇与猫
【英国】多丽丝·莱辛
她叫赫蒂,是与二十世纪同时诞生的。
她们全家很不舒服地挤在伦敦当局盖的一座便宜公寓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个严冬,她丈夫得肺炎病逝。她丈夫死时不过中年,现在她的四个子女都已是中年人了,只有一个女儿给她寄圣诞卡。此外,她在他们眼里并不存在。因为他们都是些体面的人,有家有业。他们总算是提起她的时候,就说她有几分古怪。她的儿女们生怕她的吉卜赛血统会以比老往火车站跑还要糟糕的方式表现出来。
在她丈夫去世、儿女们陆续结婚离家以后,市政当局便让她搬到同一公寓里的一个小套间去住。她放弃了体面的职业,把对火车和旅行者的热爱也抛到脑后。她房间里总是堆满了鲜艳的旧衣裳,一件样子惹她喜欢而舍不得卖掉的连衣裙啦,一条条串珠形的花边啦,旧皮毛啦,饰带啦等等。
当有一天她看见一只小猫在一个肮脏的角落里发抖时,就把它抱回家中。它是只杂色猫,比起那些毛色柔和、体态优美的良种猫来,蒂贝可以说是等而下之了。但是它很有自立精神,当它吃腻了罐头猫食或赫蒂喂它的面包的时候,便自己去捉鸽子吃。她对着猫诉说:“你这个讨人嫌的老畜生,你这只老脏猫,谁也不要你,是吧,蒂贝,谁也不要你。你只不过是只没主的野猫,一只偷嘴的老猫,嗨,蒂贝,蒂贝,蒂贝。”
楼里面到处都是猫,市政当局终于派了个官员来,说要坚决执行有关饲养动物的规定,赫蒂也和别人一样得把猫杀掉。就这样,她离开了住了三十年,几乎占去她生命一半时间的那条街。她又一次在一间屋子里安下了家。她又开始做起买卖来,那个小房间很快就像她以前住的那间一样,摊满了五颜六色的不同质地的衣物和装饰衣服的金属小圆片。她的买卖不错。
选举在即,这条街上穷人无家可归的状况成了人们注意的中心,成了整个地区,甚至是整个城市的象征。街的一半是改建过的精美雅致的住宅,里面都是大把花钱的人,而另一半则是快要完蛋的房子,住着像赫蒂这样的人。分配住房的官员来作最后的安排。她和那所房子里的其余四个老太太应该搬到北郊市政当局办的一所养老院里去。“你不能把猫带去。”他机械地说道。
这时的蒂贝看上去像在雨水和泥泞中缠结成一团的旧毛线,由于在一场恶斗中撕裂了一条肌肉,它的一只眼睛永远半闭着。腹部一侧有一片地方一根毛也没有,上面有块厚厚的伤疤。她想好了主意,她和蒂贝一起蜷缩着,坐在离原来住的那所房子两个门远的一所空房子的门廊里过了几夜。
天气变得很冷,圣诞节来了又去了。她看见施工人员的卡车停在了楼外,两个人往下卸他们的工具。到了第二天,赫蒂和她的猫、她那堆满衣服的童车以及她的两条毯子早已无影无踪了。大约两英里以外,耸立着三幢大空房子。在一个寒冷阴暗的黄昏,她就在这个角落里安下了家。
在童车上堆着的大堆衣物下窝了一路的蒂贝跳下车来蹿出房间消失在荒草堆里,捕捉野物充当晚饭去了。它吃饱后高高兴兴地回来了,看来还挺愿意被赫蒂用硬邦邦的瘦骨嶙峋的老胳膊抱在怀里。她感到心里很乱,提不起精神来,不过她认为这是因为在春天到来之前她还面临着一段漫长的冬天的缘故。其实她是病了。
这时赫蒂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个病人、生病的程度和生命的危险——不去想她活下去的渺茫希望。头一天她脑子还挺清楚,但是今天她的思想是模糊不清的,她高声地说话,大声笑着。她甚至还匆匆忙忙地爬起来过一次,在破衣服堆里翻找一张四年前她那个好女儿寄给她的旧圣诞卡。她声音严厉而刺耳地向四个子女说,她现在老了,需要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我是你们的好妈妈,”她当着看不见的证人——老邻居、社会福利人员和一个医生的面对他们大声喊道:“我从来没让你们缺过任何东西,从来没有!你们小时候我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你们!你们可以随便问任何一个人,问呀!问他们呀!”
蒂贝蹲伏着望着她。它已经陪着老妇人度过三个夜晚了。她的头垂在胸前,密
密的白发从大红色的毛线帽子下露了出来,遮住了那张由于充血而带上了具有欺骗性红晕的脸——这是冻昏过去以后的充血。她还没有断气,但是当晚就死了。
至于那只猫,后来给一位官员捉走了。他们给它打了一针,正如我们说的那样,“让它去安睡了”。
(有删节)
【小题1】简要概括小说中“老妇人”的形象特点。
【小题2】文章画线句表达了老妇人赫蒂怎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花了许多笔量写“猫”,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掷铁饼者①
美国理查德·塞尔泽②
从542房间外的过道望过去,病床上的那个老人皮肤黝黑。蓝蓝的眼睛和短短的白发让他显出一副精力充沛、体质强健的样子。但是我心里明白,他的皮肤不是晒成褐色的,那是在生命的最后一程,深入体肤的可恨死寂和衰朽的表征。蓝色的眼睛冷若冰霜,仿佛一间大雪冰封的小棚屋的窗户,朝屋里打量着。这个人双目失明,而且没了双腿——右腿从大腿中间以下尽失,左腿从膝盖稍下部全无,他那副样子活像一个盆景,根部和枝干按照参天大树的模样修剪,但个头儿却很矮小。
靠着枕头的支撑,他用双手托住自己右腿的上部。偶尔,他会摇摇头,这似乎表明他承受的痛苦是多么剧烈。但是从头到尾,他没有发出半点声响。难道他又瞎又哑吗?
他所在的房间没有任何个人物品——什么祝福早日康复的卡片啦,存放食物的私人小贮藏柜啦,当日送来的鲜花啦,室内拖鞋啦,所有那些病房里常见的小玩意儿,统统没有。只有一张病床,一把椅子,一个床头柜,还有一个带轮子的托盘,可以沿着他大腿前部推过去,用来传送食物。
“几点了?”他问。
“三点。”
“上午还是下午?”
“下午。”
他沉默不语。别的他一概不想知道。
“你还好吗?”我说。
“是谁啊?”他问。
“是医生。你感觉如何?”
他没有立即作答。
“感觉?”他反问。
“我希望你感觉好些。”我说。
我按了床边的按钮。
“给你放倒了。”我说。
“嗯,倒了。”他说。
老人的身子笨拙地向后倒在床上。由于缺少腿脚重量的压力,他的残肢在空中扬起,形状凸显。我把残肢上的绷带解开,接着开始用剪刀和镊子把黑色的血痂和没了生气的死肉剪掉。一小片白色的骨头松动了,我把它挑出来扔掉。我用消毒剂擦洗伤口,然后重新敷裹残肢。自始至终,他都一言未发。在那无法眨动的眼睑后面,他在想些什么呢?他在回忆自己还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的某段时光吗?他梦想着自己双脚都还健在?梦想他的身体还没变成腐烂的木头的日子?
他躺在那里,结结实实、了无生气,可尽管如此,他始终令人肃然起敬,仿佛一个水手,正跨立在倾斜的甲板上。
“你还有其它要我做的吗?”我问道。
他许久都一声不响。
“有,”他最后开腔说道,言语中毫无任何嘲讽之意。“你可以带一双鞋给我。”
护士长正在走廊里等我。
“我们得想办法克制他,”她说,“他每天早晨都会点一份煎蛋做早点,可是,他不是把鸡蛋吃掉,而是拿盘子往墙壁上摔。”
“摔盘子?”
“糟透了。他就是那副德行。难怪他的家人不来探访。他们或许和我们一样受不了他了。”
她在指望我采取行动。
“怎么办?”
“看吧。”我说。
第二天早晨厨房给他送早点时,我正等候在走廊里。我注视着助理护士把托盘放在床头几上,沿着他的大腿前部推了过去。她摁下按钮把床头抬高,之后就走开了。
老人伸出手及时抓住了托盘的边缘,接着又找到盖在餐盘上的圆盖子。他揭开盖子放在床头柜上,用手指在盘子里来回摸弄,直到搜寻出鸡蛋为止。他用双手拿起盘子,放在右手手掌上,继而托着盘子的正中央,并让它保持平衡。他轻轻地把盘子举起又放下,寻找感觉。突然,他的右臂全力向后缩回。
盘子砸在他床脚处的墙壁上摔碎了,煎蛋掉落在地上发出轻微微、湿漉漉的声音。
随后他开怀大笑。那是你从来不曾听到过的声音,是日光下从未有过的。那笑声可以治愈癌症。
外面的走廊里,护士长皱起了眉头。
“他还发笑,是吧?”
她在自己的写字夹板上记下一些东西。
又一位助理护士来了,拿着另一个早餐托盘,放在床头柜上,那个地方他够不着。她抬眼看看我,摇摇头,随后开腔说话。我看得出来她是要我帮忙。
“我得喂你吃。”她对老人说。
“哦,不,你不用。”老人回答道。
“噢,我必须要,”助理说,“谁让你刚才那样折腾。护士长这么交待的。”
“把我的鞋子给我。”老人说。
“这是燕麦粥,”助理说。“张嘴。”她的勺子接触到他的下嘴唇。
“我要的是煎鸡蛋。”老人反驳。
“对的。”助理说道。
我走上前去。
“有什么我能做的吗?”我说。
“你是谁?”那人问。
当天傍晚,我再次到那间病房巡视。护士长向我汇报说,542房间的病人病故了。她是在不经意间发现的,她说。没,没有听见什么声响。什么也没有。真是幸事,她说。
我走进他的房间,仿佛一个密探在寻找秘密。他仍然躺在床上,面容放松、严肃、有尊严。过了一会儿,我转身离去。我的目光扫过床脚的墙壁,看到了那处反复清洗过的地方,那块墙壁看上去异常干净,异常洁白。(有删节)
注释:①掷铁饼者:古希腊雕刻家米隆的青铜作品,该雕像被誉为“体育运动之神”,它栩栩如生地再现了运动员娴熟、优美的投掷姿态,演绎出人体美与运动美完美结合的美学效果。②理查德·塞尔泽:耶鲁大学著名教授,美国享有盛誉的外科医生,当代知名作家。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E、小说结尾部分老人的死有点突然,可又在情理之中,这样安排是为了引发读者更多的思考。
A.小说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B.小说运用第一人称,通过“我”这个医生的言行,与其他医护人员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暗含了作者对医生的表扬。
C.护士长觉得“老人”很讨厌,不喜欢他,并在他死后感到十分庆幸,折射出医院对病人的冷淡和漠视。
D.小说中的病人、医生,甚至护士、护士长,都没有名姓,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增加小说的悬念。
【小题2】对小说中老人摔盘子这个情节,作者描绘得极为细致,试分析它在小说中的作用。
(6分)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老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故事简单,情节也不曲折,但全篇笼罩着沉默、压抑的气氛,请结合小说的相关描写,谈谈你对医患之间存在的“沉默”的理解与认识。(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人们的幸福感,是现在的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小题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题2】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沙之书

博尔赫斯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无数的线组成了面;无数的面形成体积;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不,这些几何学概念绝对不是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方式。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我单身住在贝尔格拉诺街一幢房子的五楼。几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听到门上有剥啄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他身材很高,面目模糊不清。也许是我近视,看得不清楚。他的外表整洁,但透出一股寒酸。

他一身灰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灰色的小箱子。乍一见面,我就觉得他是外国人。开头我认为他上了年纪;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只是他那斯堪的那维亚人似的稀疏的、几乎泛白的金黄色头发给了我错误的印象。我们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从谈话中我知道他是奥尔卡达群岛人。

……

我信手翻开。里面的文字是我不认识的。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余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

那时候,陌生人对我说:

“仔细瞧瞧。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声调很平和,但话说得很绝。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尽管一页页的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了。我为了掩饰惶惑,问道:

“是不是《圣经》的某种印度斯坦文字的版本?”

“不是的,”他答道。

然后,他像是向我透露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他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

他让我找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

“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

我照样失败;我目瞪口呆,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像是自己的:

“这不可能。”

那个《圣经》推销员还是低声说:

“不可能,但事实如此。这本书的页码是无穷尽的。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荒诞的编码办法。也许是想说明一个无穷大的系列允许任何数项的出现。”

……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检查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簿把它们临摹下来。簿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哪一层,离门口有多远。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小题1】小说开篇写一串几何学概念有何用意?
【小题2】为什么要称作“沙之书”?它有哪些奇妙的特性?
【小题3】“我”得到“沙之书”后态度经历了—个怎样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
【小题4】“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一句的内在的哲理是什么?
【小题5】虚构是博尔赫斯小说的灵魂。请结合本文内容,从叙述者的角度谈谈对博尔赫斯由实转虚的故叙述手法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小区鸡鸣
李忠元
张杰一忍再忍,可一连十几个“凌晨两点”他都被这可恶的鸡叫声吵醒,张杰坐卧不宁,甚至怀疑自己患上了顽固的失眠症。
自打买了新楼房,张杰就痛快地搬了进去。还是新房子好啊,躺在软绵绵的床上,真舒服,张杰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喜悦,不知不觉睡着了。
可这醉人的安适却是一会儿的事。睡着睡着,张杰突然觉得有声音,就扑棱爬起来,侧耳细听,声音却是传自楼外。张杰披衣下地,来到阳台细心查看,这回终于听清楚了,是一声声沙哑的鸡鸣由远而近,很是吵人。
张杰顿时睡意全无,张杰想不通,是谁这么嚣张?竟在这时尚小区里堂而皇之地养上了公鸡!
这天,实在忍无可忍的张杰天还没亮就起了床,悄无声息地下了楼,循声找去,却见对面一楼的一户人家窗前架着一个铁丝鸡笼子,一红一黑两只大公鸡正比赛似地扯脖子欢叫呢!张杰这个气啊,可恶的畜生,看你把老子折磨的!
张杰捡起脚下的一块石子,想惩罚一下这两个可恶的东西。没想到石头还没出手呢,就听耳边嗷地一嗓子,把张杰吓了一大跳。
张杰一抬头,只见一个白发老头正对他怒目而视,张杰一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羞红了脸,挺着脖子却不知说什么好。
你干啥,想杀生?老爷子精神矍铄,说话挺霸气。看样子你也是农村出来的,怎么这么不爱惜生灵呢?
张杰低了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农村人?我哪里还像农村人?从买楼那天起俺就成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了!张杰不服气。死老头子,看我不告你,两只破公鸡还动不得了,宝贝似的,俺找说理的地方去!
张杰气嘟嘟地,一溜烟似地跑到了物业办。
室内乌烟瘴气,满地垃圾,两个自动麻将机边坐满了打麻将的,吆五喝六,战得正欢,根本没人理睬张三。看这场面,张杰怯怯地,心中的怒火顷刻间被浇熄了一大半儿。
张杰悻悻地出了屋子,但张杰还是满怀希望的,毕竟这半夜鸡叫是人人愤慨的事,难道他物业的就不嫌吵闹吗?
张杰在小区里也撺掇邻居一起去告公鸡扰民,可他话一出口,别人都无奈地摇摇头,走掉了,谁也不理睬他。
回楼后,张杰越想越窝火,现在的城里人真是太麻木了!
张杰盼着物业早日解决,就一忍再忍,希望事情尽早出现转机。
这天晚上,张杰早早地躺下来,进入了甜甜的梦乡。后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张杰又被鸡叫声惊醒了。那可恶的鸡叫很有穿透力,由远及近,划破长长的夜空,一遍又一遍,让张三翻来覆去,难以入眠。张杰睁着惺忪的睡眼,看天还没亮,就无奈地拿起一本杂志看起来,可这恼人的鸡叫竟没完没了,让张杰难以静下心神,看书也是心不在焉,一目十行。
第二天一大早,张杰下楼时竟意外地发现难得一见的开发商刘金正在给那两只公鸡送食吃。这一发现令张杰吃惊非小,他更来气了。
一打听,张杰才知道,那个养鸡老头竟是刘金的父亲!我说这事儿怎么迟迟得不到处理呢!
没有犹豫,张杰又单枪匹马杀到物业办,去兴师问罪了。
正好刘金坐班,张杰就像个开了火的机关枪,一通嗒嗒,把心里的怨气竹筒倒豆子一样倒给了刘金。
张杰,这楼里住着千八百户,人家都不吱声,你凭什么来此叫嚷啊?
张杰听刘金竟这么质问他,腾地火了。他不吱声,我也不吱声,大家都漠然置之,难道任凭这两只公鸡搅得一辈子不得安宁,还要我们忍气吞声吗?
本来,张杰是来干仗的。没想到自己唇枪舌剑,却换来了刘金“扑哧”一笑,张杰立时懵了。张杰还没回过神来,刘金又是一拍桌子,张杰吓了一跳,以为刘金要动手呢!
没想到,刘金不慌不忙,从夹包里掏出一盒大中华,衔在嘴里一支,随后“啪”一声用打火机点上了,吞起云吐起雾来。张杰,你不是一直没工作吗?今天,我正式通知你,你现在就是这个小区的物业办主任了,这里的一切事务由你全权负责!张杰一时愣住了,什么、什么……
张杰,我忙于北京的楼市开发,这里根本无暇顾及,管理一团糟,为寻找一位认真负责的人来管理小区,管好小区,我家老爷子,就特地从农村买来两只爱打鸣的大公鸡,没想到激怒的是你!
(选自《四川文学》中旬版2014-07期)
【小题1】小说以“小区鸡鸣”为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试结合文本,分析小说中张杰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5分)
【小题3】从情节上看,小说倒数第二段画线句内容,有人认为设计不合理,有人认为合理,你同意哪种说法?请简要阐述你的理由。(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