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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母亲的香椿芽

①我爱吃香椿,尤其爱吃头茬香椿芽,从小就爱这一口,像极了我的母亲。

②在我家那幢百年老宅子里,紧靠院西墙,曾经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梧桐树,另一棵便是香椿树。打我记事起,这两棵树就有。记得那时,每到三四月份,春暖花开时节,香椿发芽了,母亲便要我爬上树采摘香椿芽。我负责爬树,母亲在下边托着我的屁股。等采摘下来,母亲会马上将香椿芽洗净,切碎,做香喷喷的黄绿相间的香椿芽炒鸡蛋。那是我最爱吃的一盘菜。我爱吃,母亲更爱吃。一盘菜,我和母亲两人包了。好在我父亲、弟弟不太喜欢吃,否则有热闹看了。

③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大哥翻修房子嫌这棵香椿树碍事,便把它和那棵梧桐树一块砍伐了。母亲曾为了保住这棵香椿树和父亲吵了一架,但树还是被砍了,后来做成了檩棒和门框。那些日子,母亲的脾气很坏。经常望着空荡荡的西墙根发呆。我知道,母亲又想那棵香椿树了。当然这一切父亲早就看在眼里。第二年开春,父亲就从集市上买来三棵香椿苗,栽在了西墙根。当年,虽然只收获了几片香椿芽,可我和母亲依然很高兴,因为毕竟又吃到了香椿炒鸡蛋,尽管只是一小盘,而且鸡蛋明显多于香椿芽。

④一年过去,香椿树长高了,我家饭桌上那盘香椿芽明显多于前一年。第三年,香椿长势更加旺盛,香椿芽嫩红一片,可把我和母亲乐坏了。那年春天,我和母亲每人扒了一大盘香椿芽炒鸡蛋。之后,我出村上初中、高中,每年春天,香椿发芽的时候,母亲都会将第一茬香椿采了,给我做香椿芽炒鸡蛋。那时母亲常用罐头瓶装了,送饭的时候当咸菜送来,一开瓶,那个香啊。是任何文字都难以描述的。只一顿饭工夫,就被同宿舍的同学一扫而空。

⑤考上大学后,每年春季开学,香椿还没发芽,我便没有机会吃到新鲜香椿芽炒鸡蛋了。母亲便把头茬香椿晒干,打包给我邮来。如此,虽在异乡,我便也能年年吃到头茬香椿芽了。大学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个小城找到了工作,又借贷买了房子成了家。我住的房子在小区的四楼,出门进门到处都是水泥做成的方格房和硬梆梆的水泥地,终年闻不到多少泥土的气息。那些年,每年开春,母亲都会坐两小时的客车,挎一个大包袱,给我送头茬香椿芽。每次母亲来,我都要炒一盘鸡蛋炒香椿芽招待她老人家。可母亲却一口不吃,说在家早吃过了,吃腻了。一大盘蛋炒香椿眨眼就被我席卷一空。打着饱嗝,吐着香椿气,那个惬意劲真是难以名状,通体是那么舒坦!那一刻,我觉得蛋炒香椿是人世间最好的美味。

⑥这样过了十年,母亲年年给我送香椿芽,我也就年年都能吃到美味的蛋炒香椿芽。看着母亲每年来回奔波为我送香椿,我心里就隐隐作痛。我常想,要是哪一天有一小块土地,最好在院子里有一块小菜园,我一定栽上几棵香椿树,这样既能年年吃到鲜嫩的香椿芽,又能免除母亲送香椿的劳累之苦。没想到,这个愿望居然在两年前实现了。因为单位变动,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换了更大的。新房子在一楼,且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我便在院子的东墙根栽了一棵胳膊粗的香椿树。第二年开春,香椿树便长满了鲜嫩的香椿芽。采香椿芽那天,母亲和姐姐来了,送来了一大包袱香椿芽。这是我搬到新家后母亲第一次到我家来。当母亲看到院子里那棵长势蓬勃、枝繁叶茂的香椿树,看到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

⑦吃饭的时候,桌上摆了满满一盘的鸡蛋炒香椿芽。我劝母亲多吃点。这一次,出乎我的意料,破天荒没听到那句母亲说了十多年的“我吃过了”。她很高兴地夹了一筷子,美美地吃起来,一筷子又一筷子,居然吃了小半盘。这让我很惊讶。母亲要回去了,老人家又看了一眼院子东墙下那棵香椿树。我对母亲说,娘,我这儿有香椿树了,以后就别送了。母亲眼里再次闪过一丝失落。

⑧几天后,姐姐打电话过来,说娘这几天心情很不好。姐姐说,你不知道,娘这十几年从没舍得吃过一根头茬香椿芽。给你送香椿是她这些年最高兴的事,也是她在邻居们面前唯一可以显摆一下的事了……姐姐还在电话那头说着,我的眼睛早已模糊了……

⑨过了几天,我专门回了趟老家告诉母亲,那棵香椿树砍了,因为邻居对这种气味过敏,有意见。母亲听了脸上闪过一丝欣喜,说砍了就砍了,砍了好。我故意说,树砍了,只怕吃不到香椿了。“你忘了,咱家不是有吗?明年我还给你送香椿芽。”母亲说话的声音明显高了许多。我偷偷笑了。刹那间,我清晰地闻到了一股浓烈扑鼻的香椿芽香……

(选自《微型小说》,作者厉剑童)

【小题1】根据小说内容,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
【小题2】看到我院子里香椿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眼里为什么会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
【小题3】小说多次提到香椿芽,请结合文本说说香椿芽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题4】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普通人的寻常生活。其实,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不尽相同的“香椿芽”。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心中的“香椿芽”。(不少于80字)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1-02-24 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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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高人
宋炳成
王头疼,久治不愈。
这一天,王又头疼得厉害,饱受折磨。王不禁恼怒,他让身边人传旨,将所有御医集合到殿前,王说:“给你们七天时间,谁能医好朕的头疼,朕赏他半壁江山,如果七天过后,仍然没有人拿出良方,朕砍下你们所有庸医的脑袋!”
御医们个个悲喜交加。悲的是,到时没人拿出良方会丢了性命;喜的是,一旦成功便可飞黄腾达。他们像打了鸡血,不分昼夜,想破脑袋研制药方。
日子过得飞快,眨眼间,就到了限期七天的最后一天。
日头过晌的时候,还没有人交药方。御医们心里没底,没人敢出这个头。王不高兴,说:“朕养你们这些人白养了,再没人交药方统统处死!”
终于,一个高个子御医自告奋勇,拿出配制的药方献给王。药煎好后呈了上来,王让人拿根银针测试, 确认无毒后,王将药服下,可他依然头疼。王恼怒,命令士兵将高个子御医拉出去斩了。
一个大胖子御医又站了出来,他将自己研制的药方献给王。王让人煎好药,测试安全后服用,依然无效。大胖子御医也让王下令斩了。
一连五位御医惨遭杀戮,再也没有御医敢站出来了。王恼怒:“你们都没有良方是吧?那就统统砍下脑袋!”
这时候,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御医跪地叩首,说:“陛下息怒,臣等无能,但臣可以向陛下推荐一位高人,此人虽是民间郎中,但善治疑难杂症,相信他能医好陛下的顽疾。”
王说:“好吧,那就暂且先饶过你们,如果你说的那个郎中也医不好朕的病,就和你们一块儿处斩。”王派人按老御医说的地址找来了一位姓刘的郎中,但见此人面堂红润,白须长眉,仙风道骨。
一番悬丝诊脉,刘郎中献上自己的药方。王让人煎好,测试后服用,不一会儿工夫,王就不头疼了。刘郎中果然是高人。
王大喜,要给刘郎中封赏。刘郎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他说:“陛下,治病救人乃为医者的本分,草民不求赏赐,只求服侍在陛下左右,随时听候差遣。”
王不悦,说:“大胆草民,不要赏赐,你这不是要陷朕于不义吗?”
刘郎中忙叩头谢罪,说:“草民不敢,之所以不求赏赐,是因为陛下头疼的毛病虽然现在好了,但一时半会儿的还没法根除,草民留在宫里,可随时调配药方,保证让陛下日后不再受头疼困扰。”
果然,第二天,王又觉得头不舒服,忙宣刘郎中进殿,刘郎中调整药方,帮王服用后立马好了。从此,刘郎中留在宫内,成了王的专用御医,一直到王度完余生,刘郎中才有机会离开了王宫。
若干年后,刘郎中的孙子也得了顽固性头疼,刘郎中不慌不忙,只几服草药,便彻底医好了孙子的头疼。一旁,同为郎中的儿子大惑不解,他悄声问刘郎中:“爹,据我观察,小儿的症状与记载的当年王头疼的
症状无异,为何当年您没能彻底给王医好呢?要是那样,咱家早就富可敌国了,还用受苦受累再做这草民郎中?”
刘郎中听后,捻着胸前花白的胡须哈哈大笑:“傻孩子,要是那样,恐怕你爹坟前的树也有一抱粗了。”儿子大惑不解,问刘郎中:“为啥,爹?”
刘郎中叹了口气,说:“傻孩子,你想一想,王会心甘情愿地把半壁江山拱手让给你吗?”儿子理直气壮地说:“爹,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王说过的话还能收回去?”
刘郎中摇了摇头,说:“孩子,这正是症结所在啊,若彻底医好了王的头疼,赏赐,王不甘心;不赏赐,王要失信于天下。你猜王会怎么做?唉,当年,若不是有高人暗中指点,爹恐怕活不到今天啊,可惜,到现在爹也不知道那晚送信的黑衣人是谁。”
说着,刘郎中从橱柜里找出一个木匣,打开,取出一个锦囊,再打开,一张毛了边的发黄的宣纸呈现在眼前,上面一行大字遒劲有力:“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选自《小说选刊》2018 年第 8 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两个短句成段,语言简洁流畅,不拖泥带水,却极富张力,突出强调了王头疼的久治不愈, 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B.文中引出刘郎中后,作者对他的神态肖像描写,极富内蕴,“此人面堂红润,白须长眉,仙风道骨”,一方面暗示了刘郎中的医术高明,另一方面表明刘郎中是一个不慕名利的隐世高人。
C.民间刘郎中的出现,解救了其他御医的性命,但王的头疼却没有根除,需要刘郎中留在身边。王死后, 刘郎中面对儿子的疑问,方才道出个中原因。
D.小说以“高人”为标题,设置了悬念,吸引了读者的眼球,引发读者思考;也一语双关,既指刘郎中是救治王头疼毛病的高人,也指指点刘郎中保全性命的神秘黑衣人。
【小题2】小说写到了刘郎中的儿子,对刻画刘郎中的形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多余,有人认为必须有,你觉得呢?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蒲公英的歌唱
曾颖
教育局来信了。
老周拿着那个印着火红大字的牛皮纸信封,如拿着一颗不知道该怎么拆卸的炸弹。作为一个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他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隆重的事情。此前,教育局找他,都是一个电话,内容大多是让他协助调查邻校的打架事件,或者就是严斥他那只有半个篮球场大的校园体育设施不达标……
他硬着头皮打开信封,以最坏的打算读完那封短短的信。信上说:“六一儿童节将至,请贵校组织节目,参加区上的文艺汇演。”
犹如死刑犯,原以为接到的是执行判决,但居然被无罪释放了。老周差点没跳起来,把信反复读了几遍,确信不是自己眼花了,眼泪夺眶而出。
一份演出通知,犯得着如此激动吗?如果你知道老周和他的学校几年来的遭遇,就一点也不奇怪了。由于办学场地不达标,他的学校始终没有被教育部门承认。如今,这份通知就是教育部门对他的承认。
他当即召集老师们开会,把这天大的好消息告诉大家。大伙听了,也高兴了一阵。光高兴没用,得想出个好节目,才不辜负上级。当务之急,是找老师。他进城到艺术馆去请那里的老师帮忙。老师们一听说他连三百元一小时的课时费都付不起,就断然拒绝了他。整整一天,他得到的结果都一样,不同的只是有人听他说完而有人只听他说了一半或更少。
晚上,错过末班车的老周走在雨后的大街上,心情像他的影子一样灰暗。就在此时,从远处桥洞下传来凄凉的吉他声,他好奇地走了过去,看见琴声起处,一个长发男人坐在桥墩旁,脚边乱七八糟地躺着一堆酒瓶。
他走过去,那人没有理会,继续弹着吉他唱着歌。那歌大意是,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在大地上流浪,再也找不到那个可爱的小天使。老周也是一个女儿的父亲,这首歌特别能引起他的共鸣。听着听着,老周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因这眼泪,他们接上了话,聊了起来,聊累了唱,唱累了喝,喝足了继续聊。两个男人像一对受伤的动物彼此舔着伤口。到天明时,老周大体明白对方是音乐家,因为女儿得了脑癌不治身亡而痛不欲生,四处漂泊想摆脱痛苦,而且,老周还知道并坚信,这是老天可怜他,给他送来了排练节目的老师。
他扛着老天送来的老师回到学校。等了一整天,那个男人才醒过来。虽然依旧不太清醒,但大致能明白老周的请求,答应了。
老师的衣着不正常,言语举止不正常,但一触碰到音乐就正常,而且可以说是才华横溢。在和老周几夜的酩酊大醉之后,老师写了一首歌,歌词大意是,一棵不知父母是谁的蒲公英在星空下寻找人生的答案,发出为什么只有美丽的鲜花才有明天的感叹。但最终,蒲公英看到了普照的阳光,寻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它落地生根,开枝散叶,长成一株美丽的生命。
老周很喜欢这首歌,曲调很美,意境与孩子们的心境相契合。蒲公英的困惑,也是他们的困惑。最令他喜欢的是结局,他希望他的学生们都能历尽艰难最终迎来光明。
没有伴奏,音乐家设计了无伴奏童声合唱。经过几天的排练,杂乱失控的声音便被天籁般流畅和谐的演唱代替。仓库改造的学校,有史以来第一次传出了悠扬的歌声。
为了配得起这歌声,老周花血本为孩子们订制了城里孩子穿的校服,浅蓝的裙子,白色的衬衣,把小家伙们包装得鲜亮整齐。为此,他推迟了给老师们发工资的时间,但老师们并没像以往那样不高兴,纷纷说:“这事,值得。”
演出那天,一个家长开着金杯车把孩子们送到剧场门口,音乐家也破天荒理了发,换了身干净衣服。看着二十几天的辛苦终于结出了果实,老周脸红红的,眼亮亮的,微笑着,一语不发。
当老周带着他的队伍走进剧场签到时,负责签到的张科长很困惑地问:“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接到通知来的。”老周既兴奋,又有些惴惴地递上通知。
科长把通知捻过来,像检验伪钞一般仔细看了一遍,然后一拍脑门:“发错了,这是谁干的?明明是通知你们关闭学校,怎么装成文艺汇演的通知了?”
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软软的。
远处飘来一阵蒲公英的吟唱,那是他的孩子们在做最后一次练习,周围路过的人们都感叹:“这歌真好听啊!
(选自《小小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开头颇具匠心,“教育局来信了”,既交代了整个故事的起因,又造成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小说写老周找老师帮忙却遭到冷遇的情节,体现农民工子弟学校的资金紧张,主要是借此表达了对对弱势群体漠不关心者的不满。
C.音乐家的歌声里有对孩子的“爱”,听完音乐家的故事,老周坚信音乐家是“天可怜他,给他送来了排练节目的老师”。
D.小说善于运用比喻和拟人,如“一把兴奋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心情像他的影子一样绝望”‘‘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等。
【小题2】请概括小说中老周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小题3】小说以孩子们的歌唱结尾有怎样的表达效果?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法  官
英赤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说,约翰的父亲也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钱?”法官问约翰。“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年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家的地里干活。到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塞夫告诉他,靠狩猎能挣到很多钱,但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多恩并说明了他的打算,多恩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到了很多东西,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
约翰打算回家,但是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因此,约翰决定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到了下午,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他砍倒大树,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的工具也从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爬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他一连几个小时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浑身冰冷。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还欠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约翰,”他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待到4月底。这时,他得到的兽皮太多了,决定回家了。到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捕猎工具的钱;然后又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法官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约翰打开信,看了看日期。这封信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向他借钱那天写下的。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并没有对法官多恩的外貌、服饰进行精雕细刻,但从简单的言行描写中,人物形象依然清晰感人,给读者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B.第二次狩猎后,约翰获得的兽皮卖了300美元,他终于还清了自己购买捕猎工具所借的150美元以及父亲生前借法官的40美元。
C.约翰很小就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他吃苦耐劳,具有担当和责任感,经受住了一次次的考验,从而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D.约翰经过多年打拼,30岁的时候,便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抗争,就能成功。
E. 法官多恩去世以后,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且自己没有后代。
【小题2】法官多恩明知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约翰,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小说,从法官多恩的角度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法官”,文中却用大量篇幅描写约翰。对此,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有人认为是约翰。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