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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母亲的香椿芽

①我爱吃香椿,尤其爱吃头茬香椿芽,从小就爱这一口,像极了我的母亲。

②在我家那幢百年老宅子里,紧靠院西墙,曾经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梧桐树,另一棵便是香椿树。打我记事起,这两棵树就有。记得那时,每到三四月份,春暖花开时节,香椿发芽了,母亲便要我爬上树采摘香椿芽。我负责爬树,母亲在下边托着我的屁股。等采摘下来,母亲会马上将香椿芽洗净,切碎,做香喷喷的黄绿相间的香椿芽炒鸡蛋。那是我最爱吃的一盘菜。我爱吃,母亲更爱吃。一盘菜,我和母亲两人包了。好在我父亲、弟弟不太喜欢吃,否则有热闹看了。

③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大哥翻修房子嫌这棵香椿树碍事,便把它和那棵梧桐树一块砍伐了。母亲曾为了保住这棵香椿树和父亲吵了一架,但树还是被砍了,后来做成了檩棒和门框。那些日子,母亲的脾气很坏。经常望着空荡荡的西墙根发呆。我知道,母亲又想那棵香椿树了。当然这一切父亲早就看在眼里。第二年开春,父亲就从集市上买来三棵香椿苗,栽在了西墙根。当年,虽然只收获了几片香椿芽,可我和母亲依然很高兴,因为毕竟又吃到了香椿炒鸡蛋,尽管只是一小盘,而且鸡蛋明显多于香椿芽。

④一年过去,香椿树长高了,我家饭桌上那盘香椿芽明显多于前一年。第三年,香椿长势更加旺盛,香椿芽嫩红一片,可把我和母亲乐坏了。那年春天,我和母亲每人扒了一大盘香椿芽炒鸡蛋。之后,我出村上初中、高中,每年春天,香椿发芽的时候,母亲都会将第一茬香椿采了,给我做香椿芽炒鸡蛋。那时母亲常用罐头瓶装了,送饭的时候当咸菜送来,一开瓶,那个香啊。是任何文字都难以描述的。只一顿饭工夫,就被同宿舍的同学一扫而空。

⑤考上大学后,每年春季开学,香椿还没发芽,我便没有机会吃到新鲜香椿芽炒鸡蛋了。母亲便把头茬香椿晒干,打包给我邮来。如此,虽在异乡,我便也能年年吃到头茬香椿芽了。大学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个小城找到了工作,又借贷买了房子成了家。我住的房子在小区的四楼,出门进门到处都是水泥做成的方格房和硬梆梆的水泥地,终年闻不到多少泥土的气息。那些年,每年开春,母亲都会坐两小时的客车,挎一个大包袱,给我送头茬香椿芽。每次母亲来,我都要炒一盘鸡蛋炒香椿芽招待她老人家。可母亲却一口不吃,说在家早吃过了,吃腻了。一大盘蛋炒香椿眨眼就被我席卷一空。打着饱嗝,吐着香椿气,那个惬意劲真是难以名状,通体是那么舒坦!那一刻,我觉得蛋炒香椿是人世间最好的美味。

⑥这样过了十年,母亲年年给我送香椿芽,我也就年年都能吃到美味的蛋炒香椿芽。看着母亲每年来回奔波为我送香椿,我心里就隐隐作痛。我常想,要是哪一天有一小块土地,最好在院子里有一块小菜园,我一定栽上几棵香椿树,这样既能年年吃到鲜嫩的香椿芽,又能免除母亲送香椿的劳累之苦。没想到,这个愿望居然在两年前实现了。因为单位变动,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换了更大的。新房子在一楼,且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我便在院子的东墙根栽了一棵胳膊粗的香椿树。第二年开春,香椿树便长满了鲜嫩的香椿芽。采香椿芽那天,母亲和姐姐来了,送来了一大包袱香椿芽。这是我搬到新家后母亲第一次到我家来。当母亲看到院子里那棵长势蓬勃、枝繁叶茂的香椿树,看到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

⑦吃饭的时候,桌上摆了满满一盘的鸡蛋炒香椿芽。我劝母亲多吃点。这一次,出乎我的意料,破天荒没听到那句母亲说了十多年的“我吃过了”。她很高兴地夹了一筷子,美美地吃起来,一筷子又一筷子,居然吃了小半盘。这让我很惊讶。母亲要回去了,老人家又看了一眼院子东墙下那棵香椿树。我对母亲说,娘,我这儿有香椿树了,以后就别送了。母亲眼里再次闪过一丝失落。

⑧几天后,姐姐打电话过来,说娘这几天心情很不好。姐姐说,你不知道,娘这十几年从没舍得吃过一根头茬香椿芽。给你送香椿是她这些年最高兴的事,也是她在邻居们面前唯一可以显摆一下的事了……姐姐还在电话那头说着,我的眼睛早已模糊了……

⑨过了几天,我专门回了趟老家告诉母亲,那棵香椿树砍了,因为邻居对这种气味过敏,有意见。母亲听了脸上闪过一丝欣喜,说砍了就砍了,砍了好。我故意说,树砍了,只怕吃不到香椿了。“你忘了,咱家不是有吗?明年我还给你送香椿芽。”母亲说话的声音明显高了许多。我偷偷笑了。刹那间,我清晰地闻到了一股浓烈扑鼻的香椿芽香……

(选自《微型小说》,作者厉剑童)

【小题1】根据小说内容,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
【小题2】看到我院子里香椿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眼里为什么会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
【小题3】小说多次提到香椿芽,请结合文本说说香椿芽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题4】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普通人的寻常生活。其实,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不尽相同的“香椿芽”。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心中的“香椿芽”。(不少于80字)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1-02-24 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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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狗 不 理

冯骥才

(1)天津人讲吃讲玩不讲穿,把讲穿的事儿留给上海人。上海人重外表,天津人重实惠。人活世上,吃饱第一。天津人说,衣服穿给人看,肉吃在自己肚里;上海人说,穿绫罗绸缎是自己美,吃山珍海味一样是向人显摆。

(2)天津人反问:那么狗不理包子呢,吃给谁看?谁吃谁美。

(3)天津人吃的玩的全不贵,吃得解馋玩得过瘾就行。天津人吃的三大样——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不就是一点面一点糖一点肉吗?玩的三大样——泥人张风筝魏杨柳青年画,不就是一块泥一张纸一点颜色吗?非金非银非玉非翡翠非象牙,可在这儿讲究的不是材料,是手艺,不论泥的面的纸的草的布的,到了身怀绝技的手艺人手里一摆弄,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宝贝了。

(4)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他的大名高贵友,只有他爹知道;别人知道的是他爹天天呼他叫他的小名:狗子。那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不好活,都得起个贱名,狗子、狗剩、梆子、二傻、疙瘩等等,为了叫阎王爷听见不当个东西,看不上,想不到,领不走。在市面上谁拿这种狗子当人?有活儿叫他干就是了。他爹的大名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姓高,人称他老高; 狗子人蔫不说话,可嘴上不说话的人,心里不见得没想法。

(5)他家包子这点事,老高活着时老高说了算,老高死了后狗子说了算。狗子打小就从侯家后街边的一家卖杂碎的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他就尝试着拿肚汤排骨汤拌馅。他还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 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是包子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他便在包馅时放上一 小块猪油。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皮捏得紧,褶捏得多,一圈十八褶,看上去像朵 花。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这改良的包子一上市,像炮台的炮一炮打得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 比看戏的人还多。

(6)狗子再忙,也是全家忙,不找外人帮,怕人摸了他的底。顶忙的时候,就在门前放一摞一摞 大海碗,一筐筷子,买包子的把钱撂在碗里。狗子见钱就往身边钱箱里一倒,碗里盛上十个八个包子 就完事,一句话没有。你问他话,他也不答,哪有空儿答?这便招来闲话:“狗子行呀,不理人啦!”

(7)别的包子铺干脆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

(8)狗子的包子原本没有店名,这一来,反倒有了名。人一提他的包子就是“狗不理”。虽是骂名,也出了名。

(9)天津卫是官商两界的天下。能不能出大名,还得看是否合官场和市场的口味。

(10)先说市场,在市场出名,要看你有无卖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名没人稀罕,骂名人人好奇。“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里边好像还有点故事,狗子再把包子做得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扬名立万的大名了!

(11)再说官场。三岔河口那边有两三个兵营,大兵们都喜欢吃狗不理的包子。这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来天津,营中官员拜见袁大人,心想大人山珍海味天天吃,早吃厌了,不如送两屉狗不理包子,就叫狗子添油加肉,精工细做,蒸了两屉,赶在午饭时候,趁热送来。狗子有心眼儿,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在袁大人用餐时先送上狗不理。人吃东西时,第一口总是香。袁大人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满口喷香,心中大喜说:“我这辈子头次吃这么好吃的包子。”营官自然得了重赏。

(12)转过几天,袁大人返京,寻思着给老佛爷慈禧带点什么稀罕东西。谁知官场都是同样想法,袁大人想,老佛爷平时四海珍奇,嘛见不着?鱼翅燕窝,嘛吃不到?花上好多钱,太后不新鲜,不如送上前几天在天津吃的那个狗不理包子,就派人办好办精,弄到京城,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赶在慈禧午间用餐时,蒸热了最先送上,并嘱咐说:“这是袁大人从天津回来特意孝敬您的。”慈禧一咬,喷香流油,勾起如狼似虎的胃口。慈禧一连吃了六个,别的任嘛不吃,还说了这么一句:“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13)这句话跟着从宫里传到宫外,从京城传到天津。金口一开,天下大吉,狗不理名满四海,直贯当今。

(选自《收获》2015 年第 04 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看似平淡地记录了“狗不理”从出现到兴盛的传奇故事,却具有不平常的文化内涵。
B.小说选材独特新颖,以民间故事为创作素材,将笔触伸向市井小民,以艺术的手法展开叙写,开掘生活底蕴,咀嚼人生况味,雅俗共赏。
C.小说故事曲折生动有趣,塑造人物形象传神,狗子“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袁大人“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等情节,展现了当时行贿成风的社会背景,揭示了小说主旨。
D.小说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天津地方特色。尤其是运用一些有意不断句的句子,简练传神地表现“天津人对那些东西非常熟悉,一口气就能说出”,再现了清末时天津的社会风貌。
【小题2】小说在刻画狗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布局谋篇上独具匠心,特别是前三段的叙述描写很有特色。前三段有哪些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剔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第三人称角度叙事,围绕付春这一核心人物,主要写了他失业回家,他返城创业成功,他陪建筑老板回家做年三十私房菜三个片段,生活气息浓郁。
B.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的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C.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D.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小题2】小说两处写到付春妈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和酸菜土豆汤,写作的角度有什么不同?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  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小题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破晓歌声
【美】雅典娜·阿塔娜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期。
今年的圣诞雪应当是红色的。战况日益激烈,德国人、英国人的鲜血在新年继续交融、浸染着佛兰德斯的土地。吉姆朝背后殷红的战场扫了一眼,回到营房。哨兵呼地站起来,微微一抬左手里的刺刀。
“是我!”吉姆叫道。
“吉姆?”哨兵放下步枪,“谢天谢地,你还活着。”他如释重负地说。
“你好,沃特。”吉姆招呼老朋友。沃特凝视着他,眼窝深陷的大眼睛在黑暗中看不清楚。想到这场可怕的战争随时随地可能夺走任何人的生命,他俩不禁打了个寒战。
“有一段时期我们压根儿没想过死亡这回事。”吉姆说。
“那是两年之前了,我们在教堂为圣诞音乐会做最后的排练。”沃特回忆道。
“你沙哑着嗓子参加合唱。”
“唱《平安夜》的时候,我砸场了。”沃特十分伤感地说,“当时尴尬得要命,因为《平安夜》一向是我最喜欢的圣诞歌曲。”
“喂,你不应该说喜欢它!”吉姆生气地低语,一下子将沃特从逝去的好时光中拽回来。
“为什么不该?”
“你不知道是谁写的那首歌?”
“当然知道,弗朗兹·格鲁布。”
“他是德国人。”
“那又怎么样?”
“沃特·史密斯下士,两年来,我们英国人一直在向德国阵地开火。怎么能够一边和德国人打仗一边依然喜欢他们呢?”
德国士兵雅各布只晓得冬天到了,时间融化成一片硝烟,如同白雪在千万双皮靴底下被踏成泥浆。弗兰德斯不是梦想家的乐土。所以,雅各布“不相信奇迹”。他报名参军,并非他多么想把英国人从地球上抹去,只是因为征兵已经开始,他别无选择。
琥珀色的朝阳即将升起,雅各布从新鲜的积雪上面踩过去。他年轻,头发乌黑,眼神精明沉稳,眉毛陷在额头一条深深的皱纹里。他曾是一位温文尔雅的音乐家,现在却一脸老气横秋。战斗把他变硬了。
“早上好。”
雅各布弯下腰。“也祝你早上好,”他对招呼自己的士兵卡尔说,“尽管并没有什么好事儿。”
“你怎么知道呢?”卡尔反问。“或许今天是英国的投降日,我们不用再打仗了。”
雅各布嗤之以鼻,“你想要胜利?你找错地方了。”
“想想吧,”卡尔补充道,“你最后一次聆听和平之音是什么时候?自从1914年,我们就一直在跟英法军队交火。”
“那又如何?”雅各布问。
“嗯,你不认为一切总有结束的一天吗?有朝一日大家会厌倦战争,会渴望停下来听一听子弹以外的声音。”
“不!”枪炮的怒吼声中,吉姆看见沃特倒下了,他大叫一声,跃出战壕跑到好友身边。鲜血从沃特土黄色军装的前襟扩散开来。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眼下可是12月24号,平安夜——惊喜奇迹之夜啊。
“平安夜到了。”他嘶哑着嗓子说。
“不……不。”吉姆感觉自己的泪水流淌下来,“沃特,听我说,你必须活下去,你必须好起来。”然而沃特的目光逐渐散开,直视苍穹。
他说:“吉姆,我们应该合唱一首,《平安夜》……”
“坚持住,你会没事的。”吉姆哽咽得说不下去了。他试图扶起老朋友的身子,他不允许沃特死掉,可是沃特直挺挺地躺着不动,伤口还在汩汩地流血,胸前染成一片红色。他的手紧紧抓着吉姆的衣袖不放。
“《平安夜》,吉姆。”他轻声说,“请开始吧。”
“《平安夜》。”吉姆呆呆地重复道。
沃特深吸一口气,微启嘴唇,他最喜爱的圣诞歌曲的第一句音符飘了出来。
他们周围,激战正酣。然而在那一刻,对于吉姆,全世界只剩下挚友美妙的歌声。吉姆的心在剧烈颤抖。随后他的歌声汇入沃特的歌声,帮助他把调子接下去。像多年来一样,他俩一块儿唱啊唱。
“雅各布!”一只手推推他的肩膀。雅各布跳将起来,步枪差点落地。“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他责问道。
“听!”卡尔在枪林弹雨的呼啸声中大喊,“圣诞节!圣诞节!”
雅各布竖起耳朵,然后听到了阔别许久的声音。歌声越来越响亮。熟悉的旋律!
“《平安夜》。”卡尔高喊。“弗朗兹·格鲁布的歌。他们在唱!他们不完全讨厌德国人呵!”
雅各布听不见卡尔在讲什么。他侧耳倾听,全神贯注于音乐。随后他跟着哼起来,记起了歌词——突然他开始用母语演唱《平安夜》,他的声音甚至盖过了隆隆的战火。
在他四周,士兵们垂下手中的枪支,瞪大亮晶晶的眼睛。朋友和敌人都停止拼杀,静静站立,屏息谛听。他们听见两个男人在唱歌—— 一个用英语,一个用德语 ——歌唱希冀地球和平的同一首歌。
当歌声余韵袅袅升入星空,大地一片安宁。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沃特之所以主动请求放哨,就是为了等待吉姆的消息。这体现了两人之间深厚的情谊,也为下文情节发展做铺垫。
B.沃特一直为两年前在圣诞音乐会上唱《平安夜》砸场之事耿耿于怀,因而在深受重伤、生命垂危之际还要唱一遍。
C.雅各布本是一位温文尔雅的音乐家,是战争把他变得面容沧桑,思想僵硬;他对胜利虽不抱希望,但仍然坚持服从。
D.小说中的对话十分精彩,通过对话不仅巧妙地展示出敌对双方人物迥然不同的心理与性格,而且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E.小说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期的英德战场为背景,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平安夜的悲剧故事,战争场面落墨不多却扣人心弦。
【小题2】吉姆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相关内容予以分析。
【小题3】小说中有三处唱《平安夜》的描写,请分析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小题4】这篇小说以“歌声”作为构思的关键,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故事情节等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相亲记

阴历新年来了。一天,周太太跟方鸿渐说,张家把他八字要去了,请算命人排过,跟他们小姐的命“天作之合,大吉大利”。张先生请他去吃便晚饭,无妨认识那位小姐。鸿渐本不愿跟这种俗物往来,但转念一想,自己从出洋留学到现在,还不是用的市侩的钱?反正去一次无妨。这位张先生名叫吉民,但他喜欢人唤他Jimmy。他在美国人花旗洋行里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里着实有钱。只生一个女儿,不惜工本地栽培,教会学校里所能传授熏陶的洋本领、洋习气,美容院理发铺所能制造的洋时髦、洋姿态,无不应有尽有。这女儿刚十八岁,中学尚未毕业,可张先生夫妇以为女孩子到二十岁就老了。夫妇俩磋商几次,觉得宝贝女儿嫁到人家去,总不放心,不如招一个女婿到自己家里来。那天张先生跟鸿渐同席,认为他颇合资格:家世头衔都不错。方家经这番战事,摆不起乡绅人家臭架子,这女婿可以服服帖帖地入赘到张府上。

方鸿渐下午办公完毕去张家,经过一家皮货铺子,看见獭绒西装外套,新年廉价,只卖四百元。鸿渐常想有这样一件外套,可是盘算一下,只好叹口气。到了张家,张先生热闹地欢迎道:“Hello! Doctor 方,好久不见!”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 ——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他仿美国人读音,惟妙惟肖,也许鼻音学得太过火了,不像美国人,而像伤风塞鼻子的中国人。

鸿渐和张小姐没有多少可谈,只好问她爱看什么电影。跟着两个客人来了,一个叫陈士屏,是欧美烟草公司的高等职员。一个叫丁讷生,也在什么英国轮船公司做事。张太太说,人数凑得起一桌麻将,何妨打八圈牌再吃晚饭。方鸿渐赌术极幼稚,身边带钱又不多,不愿参加,宁可陪张小姐闲谈。经不起张太太再三怂恿,只好入局。没料到四圈之后,自己独赢一百余元,心中一动,想假如这手运继续不变,那獭绒大衣便有指望了。八圈打毕,方鸿渐赢了近三百块钱。同局的三位一个子儿不付,一字不提,都站起来准备吃饭。鸿渐唤醒一句道:“我今天运气太好了!从来没贏过这许多钱。”

张太太如梦初醒道:“咱们真糊涂了!还没跟方先生清账呢。陈先生,丁先生,让我一个人来付他,咱们回头再算得了。”便打开钱袋把钞票点交给鸿渐。

饭后散坐抽烟喝咖啡,鸿渐瞧见沙发旁一个小书架,猜来都是张小姐的读物。一大堆《西风》、原文《读者文摘》之外,还有原文小宇白文《莎士比亚全集》、《新旧约全书》、翻版的《居里夫人传》、《我国与我民》等不朽大著以及电影小说十几种。一本小蓝书,背上金字标题道:《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鸿渐忍不住抽出一翻,只见一节道:“对男人该温柔甜蜜,才能在他心的深处留下好印象。女孩子们,别忘了脸上常带光明的笑容。”看到这里,这笑容从书上移到鸿渐脸上了。抬头忽见张小姐注意自己,忙把书放好,收敛笑容。陈先生要张小姐弹钢琴,大家同声附和。张小姐弹完,鸿渐要补救这令她误解的笑容,抢先第一个称“好”,求她再弹一曲。他又坐一会,才告辞出门。洋车到半路,他想起那书名,不禁失笑。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哼!我偏不愿意女人读了那本书当我是饭碗。想到这里,鸿渐把天空月亮当作张小姐,向她挥手作别。

客人全散了,张太太道:“这姓方的不合式,气量太小,把钱看得太重,给我一试就露出本相。好像怕我们赖账不还的,可笑不可笑?”

张先生道:“什么博士!还算在英国留过学,我说的英文,他好多听不懂。我不爱欧洲留学生。”

张小姐不能饶恕方鸿渐看书时的微笑,干脆说“这人讨厌!你看他吃相多坏!全不像在外国住过的。他喝汤的时候,把面包去蘸!他吃铁排鸡,不用刀叉,把手拈了鸡腿起来咬! 吓!这算什么礼貌?”

张家这婚事没结果,周太太颇为扫兴。可是方鸿渐记得《三国演义》里的名言:“妻子如衣服。”当然衣服也就等于妻子;他现在新添了皮外套,损失个把老婆才不放在心上呢。

(选自钱钟书《围城》,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虽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采用全知视角,综合运用了语言、神态、心理描写等方法来塑造人物形象。
B.张太太等三人打完麻将后并非不愿意出钱,而是为了试探方鸿渐,方鸿渐小气贪财是导致相亲失败的原因之一。
C.张小姐开始对方鸿渐还抱有好感,后来发现他受邀来访的目的并非相亲,于是在方鸿渐离开之后刻薄地议论他。
D.本文细致介绍了张小姐的书架,这一细节描写颇有意味,既表现出张小姐的家庭、文化背景,又暗示出人物特点。
【小题2】从安排女儿相亲一事上可以看出张先生怎样的性格特点?
【小题3】讽刺手法的运用是《围城》的一大艺术特色,请结合本选段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