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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完成下题。
蓝宝石戒指
潋滟
12年前,当劳尔和邦妮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时,他们曾双双对着神父发誓白头偕老相携一生。可时间的流转却渐渐磨钝了当初的爱情诺言。一年前,劳尔爱上了别的女子,夫妻俩最终决定平静地结束婚姻。
夫妻俩早早起草离婚协议书,但棘手的是怎样让11岁的儿子哈利平静地接受父母离婚的现实,并自主选择最终和谁生活在一起。
周末的时候,劳尔和邦妮决定一起带哈利去郊外玩,顺便跟儿子好好谈谈。一家人走在铺满金黄叶子的乡间大道上,劳尔跟儿子说:“哈利,如果让你选择跟父亲或者母亲单独生活的话,你会选择谁呢?”听到父亲的话,哈利突然停下脚步回答:“没有如果,因为我们三个人永远都在一起。”
一旁的邦妮听到儿子的回答,转身悄悄擦拭眼角的泪水。这个细微动作没能逃过哈利的眼睛,他边帮母亲擦眼泪,边问父亲:“你们是不是不再相爱了?”
面对儿子迎面的追问,劳尔和邦妮将他们准备离婚的打算告诉了哈利。哈利沉默了很久,然后问妈妈:“你们离婚后,会和现在有什么不同?”邦妮轻轻地告诉他:“除了你是我们共同的珍宝外,其他一切将被分离。”
这时,哈利突然看到母亲左手无名指上戴的那枚蓝宝石戒指,妈妈曾说,这枚戒指是她最珍贵的礼物,代表永恒的爱情和忠贞。打哈利懂事起,他就没见过母亲褪下这枚戒指。想到这里,哈利突然问父亲:“你们离婚后,妈妈的蓝宝石戒指就不能戴了吗?”
听到儿子天真的问题,邦妮打算将戒指还给劳尔,但戒指似乎已经长进骨髓,无论怎么用力都不能褪下。看着母亲忍着泪水使劲从红肿的手指上褪戒指,哈利对父亲说:“您的戒指已经长到母亲的手里去了,求求您别拿回去好吗?”劳尔哽咽着拍拍哈利的肩膀说:“我不会的。”
父亲的话让哈利喜形于色,他继续问道:“没有这枚蓝宝石戒指,你是不是不能娶别的女人呢?”儿子单纯的想法让劳尔无地自容。
但是心如死灰的邦妮不打算挽救这段婚姻。那天晚上,她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卫生间往左手无名指上涂肥皂,将戒指取了下来,邦妮躲在卫生间嚎啕大哭,她不知道儿子一直跟在后面,小小年纪的他瞬间明白:离婚对母亲来说是噩耗,不是喜讯。
父亲不是说过,没有母亲手上的那枚戒指,他就不能再婚了吗?第二天早上,邦妮准备将戒指还给丈夫时,哈利突然一把将戒指夺过去:“戒指在我手上,你们不能离婚啦!”儿子的举动让邦妮既伤心又感动,她搂着儿子轻轻哭泣起来。劳尔缓缓走到儿子身边,将儿子和妻子紧紧搂在怀着说了声“对不起”。
晚上,邦妮告诉儿子,既然已经褪下了戒指,就表明她已经下定了离婚的决心。哈利紧张地问:“不戴戒指就表明要跟爸爸离婚吗?”邦妮抚摸着儿子的头说,你看妈妈现在两手空空,她已经丢了爱情。
那天晚上,11岁的哈利第一次陷入了深思:他左思右想,然后从柜子里找出一瓶万能胶水,打着手电,蹑手蹑脚来到了母亲的卧室。
母亲的左手刚好放在被子外面,哈利将涂了胶水的戒指往母亲的无名指上套,刚套到母亲手指上就被粘住了,哈利担心它再滑落,咬咬牙使劲将戒指往下推。睡梦中的邦妮感到一阵剧痛,她大声喊叫起来。睡在客厅的劳尔闻声赶进来,拉开灯,只见满脸泪痕的儿子呆呆地站在母亲床边,他的双手还捉着邦妮的左手无名指,因为戒指还没有套好……
房间里安静极了,劳尔沉默片刻后,将妻子手上的戒指轻轻褪下来转身进了卫生间。3分钟过后,这个泪流满面的男人将洗净的蓝宝石戒指重新套在了妻子的手指上。一旁的哈利笑着蹭到父母身边,现在他可以开心了,因为父亲正在深情地亲吻母亲……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哈利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真挚的爱着父亲和母亲,尤其不忍心看到母亲成为失败婚姻的牺牲品,极力地挽救一场岌岌可危的婚姻,他的拳拳之心最终打动了劳尔,也渐渐改变了邦妮的决定。
B.当邦妮无论怎么用力都不能褪下戒指时,劳尔面对哈利不要拿回戒指的恳求,哽咽着拍拍哈利的肩膀答应了,这表明劳尔已经决定挽救这段婚姻。
C.蓝宝石戒指在邦妮心中是最珍贵的礼物,代表永恒的爱情和忠贞,在小说中又是情节发展的主要线索,自始至终贯穿全文。
D.小说最感人之处是劳尔拉开灯时发现满脸泪痕的儿子呆呆地站在母亲床边并为没有帮母亲套好戒指感到无奈,劳尔这一单纯幼稚的举动将小说的情节推向了高潮。
E.小说开头交代夫妻俩决定离婚的原因是劳尔爱上了别的女子,主要目的是说明劳尔是个薄情寡义的人。
【小题2】小说第一段和第二段交代了夫妻俩的离婚打算,第三段却描写劳尔与哈利谈话的优美环境以及哈利不假思索地回答,前后是否矛盾?谈这样写有何作用?
【小题3】小说四次写邦妮的哭,每次哭的表现都不同,心情也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邦妮前三次哭的心理。
【小题4】小说在塑造哈利这一人物形象时充分发挥了细节描写的作用,请结合文中具体内容谈谈小说的细节描写分别表现了哈利什么形象。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2-22 1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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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不觉得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结构严谨,前有伏笔,后有照应。如前文丈夫来信中写到“带露台的房子”“钢琴声”,与后文写到她遇到的真实情况形成了呼应。
B.小说以小见大,透过一对小夫妻的经历,表达了对社会的批判;同时也写出了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彰显了他们卑微生活之中的人性美。
C.女主人公勤劳质朴,看重爱情,她独自在家劳作,并赡养老人;男主人公辛苦节俭,细心体贴,不断寄钱回家,还用善意的谎言安慰妻子。
D.小说第二段写她“等待着他从远方来寄来的信和钱”,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原本生活的艰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她对丈夫的牵挂和惦念。
【小题2】结合具体内容,分析第5段(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的作用。
【小题3】小说以“阳光路十七号”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秋风台
人们都叫我徐夫人。一个很女性的名字。但我是把匕首,是天底下最锋利最毒性的匕首。
我是徐夫人铸造的。徐夫人也不是女性,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壮士,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是闻名战国的铸造师。铸造师是不应该参与政治的。所以徐夫人造出我来,就跳进了铸造炉里。在他融化的短暂过程中,他的灵魂就移植到了我的身上,我也就成了新的徐夫人。
我被燕太子丹从赵国带到了燕国,交给了荆轲。我知道荆轲是另一个壮士。但我来到燕国,看到的却是另一个荆轲。他那时候已经被太子丹拜为了上卿,整天住豪华公馆,食美味佳肴,赏珍奇玩物,阅天下美色。这真让我有些怀疑他壮士的身份,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蹭吃蹭喝的高级食客了。
但太子丹好像很有耐心,整个夏天,他就陪着荆轲,纵容着荆轲。那天,在白洋淀畔的易水河边,划船累了,荆轲把我放在了一株柳树下,然后翘起长腿枕着一把蒲草呼呼睡去。太子丹守在他的身旁。雨后的蛙鸣潮水一样袭来,搅了荆轲的好梦。荆轲拾起瓦片向河里投去。蛙声还在继续。荆轲恼怒地起身寻找瓦片,没有找到。一抬头,太子丹捧来了一堆金瓦。他毫不犹豫地把金瓦全部掷进了河里,那蛙声立即止住了。荆轲拍拍手,又兀自睡去。
游玩结束,离开易水河,他们骑着千里马返回蓟城。行到半路,荆轲对太子丹说,前面有个饭店,吃点东西再走吧,我肚子有些饿了。丹说,荆上卿想吃什么呢?荆轲下得马来,伸伸懒腰,这乡村小店,随便吃点吧,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马肝,那玩意儿很下酒呢!
果真还有马肝。马肝味道很鲜美。荆轲就多吃了一些,多喝了一些。我在荆轲的腰间随着他的身子不停地晃动,连我都被晃醉了。等我和荆轲晃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马车早已等在了那里。荆轲说,不坐车,我骑马,把那匹千里马牵来!丹说,千里马已经埋了,它的肝现在就在你肚子里!
荆轲没说什么,依然摇晃着坐上了马车。
回到蓟城,太子丹又设宴华阳台,还把荆轲的市井朋友高渐离请了来。酒至酣处,高渐离击筑而歌。荆轲拦住了高渐离,我整天听你的筑声,早就烦了,你歇会儿!太子,来点新鲜的怎么样?
很快,太子就把虞美人叫来了。虞美人献上了一首《易水谣》。荆轲听着曲子,眼睛盯住了虞美人那双细腻灵巧的手,那手十指尖尖,毫无瑕疵,熠熠生辉。他不禁赞出声来,好。丹就笑着说,虞美人,你以后就专门为荆上卿弹奏吧!荆轲摆摆手,涨红了脸,不不不,太子,我哪能夺人所爱昵?我是说虞美人的那双手好,真是太好了,没有这双手,绝对不会有这样动听的音乐!
宴会结束了,荆轲带着我返回公馆。茶桌上,太子早命人准备好了茶点。荆轲揭去了茶点上面的玉巾。令荆轲意想不到的是,一双手鲜活整齐地露了出来。我认识,那是虞美人的手。
玉巾就在荆轲的手里慢慢地飘落在地,那玉巾我想还会飘落千百年。就在玉巾飘落的时候,我看见荆轲的嘴角抽动了几下,似乎有话要说,但没说出来。可我已经读懂了他的嘴角,他是想说,是时候了……
夏尽秋来,真的是时候了。太子丹已经沉不住气了。秦军大将王翦已经攻破赵国,屯兵白洋淀边。大兵即将压过燕境。樊於期的头颅拿到了,燕地督亢地图准备好了,助手秦舞阳报到了。我已经被浸了剧毒。为了验证毒效,丹还拿囚犯做了实验。他用我划破了囚犯的皮肤。那个倒霉鬼只留出了一丝血,就无声无息地去了他早晚要去的地方。
现在,我就躺在那个黑色的匣子里,包裹着我的是那张燕地督亢地图。在另一个红色的匣子里,躺着的是樊於期的人头。我在匣子里亢奋跳跃,把匣子弄得啪啪作响。
我知道,丹已经把荆轲送到了易水河畔的秋风台。秋风激荡,天空昏暗,前途漫漫。荆轲慢慢地走上了秋风台。他望望卫国的方向,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望望燕国的方向,那里是他客居的地方,是太子丹收留了他,给了他做大英雄的机会。他又望望脚下的易水河,他看见了他投掷在河里的金瓦……蓦然间,他一抖征袍,一伸脖颈,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呐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秋风台下的好友高渐离流着眼泪拼命地击筑和之,穿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和送行的人群哗啦跪成了一片。
荆轲歌罢,抱起两个匣子,连看也没看秦舞阳一眼,就上了车子。车子向西绝尘而去。我在兴奋的颠簸之中,却听到了荆轲喃喃地自语,太子,你太心急了,我在等一个人,那个人还没到啊!
我们到了咸阳,去刺秦王赢政。但我们没有成功。秦舞阳退了。荆轲死了。他先是被秦王刺中左腿,然后就是被肢解了八段。其实荆轲满可以刺杀秦王的,但他只是割下了秦王的半截衣袖。其实我也是满可以刺杀秦王的,因为我有徐夫人的魂灵。但我只是脱离荆轲之手穿过秦王的耳畔,深深地扎在了那个铜柱子上。来到了秦国,我才明白秦王是刺杀不得的。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不得不走这一遭。而我,为了成就荆轲,不至于让他成为千古罪人,我只能成为千古罪刃!就在我扎进铜柱的那一瞬间,我恍惚听到了易水河哗哗的水声和秋风台飒飒的风声,我终于明白,荆轲等待的那个人,其实是太子丹。是另一个太子丹。是能够让燕国强盛于秦的太子丹。
【小题1】以下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E、从这篇小小说中不难看出蔡楠先生隐藏在文字下的历史思考,他在对历史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认真解读,以自己的感悟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重新进行定位,为我们描绘了一幕易水悲歌波澜壮阔的画面。
A.《秋风台》是重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的,但没有正面写荆轲,而是由荆轲刺秦的那把名叫“徐夫人”的匕首来讲述那段尘封的故事。
B.作者通过送荆轲时实景的描写,和荆轲刺秦王失败时虚景的描写,来渲染悲壮的氛围。
C.匕首虽然是叙述者,却并非主角,主角是荆轲。蔡楠先生在这篇作品里塑造出了一个我们非常熟悉的人物形象——荆轲。
D.荆轲在燕国迟迟不动身到秦国刺杀秦王,主要是在等一个人,荆轲等待的人没有出现,导致荆轲刺秦王的失败。
【小题2】概括荆轲的形象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事,叙述者“我”(徐夫人)是一把匕首,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这样构思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遥
当儿媳妇表露出分家的念头时,孙玉厚老汉早想到要把他们小两口从这一大家人中解脱出来。是的,亲爱的儿子对这个家庭的奉献已经足够了。家分开以后,让娃娃放开马跑上几天!他看得出来,少安有本事在双水村出人头地;只要儿子立在众人面前,他孙玉厚脸上也光彩!话说回来,要是不分家,少安仍然被一大家人拖累着,他有翅膀也难飞起来!
当然,分家以后,他的负担就更重了。但算一算,剩下五口人,他能维持。花销主要是上学的兰香。目前他也不指望少平撑扶这个家——只要自己能劳动,就让他小子自顾自闯世事去吧!他想,即是他过几年不中用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也不会丢下他不管——他的儿子他知道,现在趁他还能在山里刨挖,就尽量给娃们腾出几年时间,让他们各自凭本事去踢腾上一番……
对孙玉厚老两口来说,分家已经成了定局。
但是孙少安已经习惯于自己在家庭中扮演保护人的角色。他不是不知道,要是分开家,他和秀莲能把光景日月过得热火朝天。可他父亲那里不会有什么起色——当然,全家人倒不至于再饿肚子。
唉,从农村的社会来看,儿子成家后和父母分家,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可从自己的感情方面说,这实在又是难以接受的啊!
孙少安太痛苦了。晚上吃完饭,他常常在黑暗中胡乱地向罐子村的方向遛达很长时间。他不由地将自己的思绪回溯到遥远的过去……是的,最艰难的岁月也许过去了,而那贫困中一家人的相亲相爱是不是也要过去了呢?
这天晚上,秀莲象庆贺似的,在新家给他炒了一大碗鸡蛋,烙了几张油饼,她不让他回父母那里吃饭,硬要他在这里吃——似乎专意让他先尝尝分开家以后的滋味!
少安顿时怒不可遏——秀莲太不理解他的心情了!他立刻把妻子臭骂了一通,真想把那些吃食扔到院子里去!骂完妻子后,他把门使劲一掼,回父母那里吃饭去了,而把痛哭流涕的秀莲一个人丢在新窑里。
母亲疑惑地问他:“秀莲怎没过来?”少安端起饭碗,一句话也没说。
“是不是闹架了?”父亲沉下脸问。
少安往嘴里扒拉着饭,仍然没吭声。
玉厚老汉给老伴使了个眼色。少安妈立刻解下腰里的围裙,急急忙忙出了门——她要赶到新地方去看个究竟。不一会,少安他妈就回来了,生气地责备儿子:“你太不象话了!”
“怎啦?”玉厚老汉已经认定是儿子欺负了秀莲,火气十足地问老伴。
“秀莲说少安今儿个出了一天砖,怕他熬坏了身子,给他在那面单另做了点吃的,死小子不吃就算了,还把人家骂了一顿……”
少安妈说着,便收拾起一点饭,又出门给秀莲送去了。孙玉厚对低头吃饭的儿子吼着骂道:“鬼子孙!人家好心待你,你为什么要骂人家?”
孙玉厚索性丢下碗不吃饭了。他手颤抖着挖了一锅旱烟。勾着头蹲在脚地上,象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脸痛苦地抽搐着。少安仍然一句话也没说,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后,就悄无声息地出了门。他也没回新居去,径直走到烧砖窑的土场子里,闷着头打起了砖坯。
月亮从东拉河对面的山上探出了头,静静地凝视着大地。从远处的山梁上传来一阵飘忽的信天游——这是贪心劳动的田五,还在山里磨蹭着不回来……
孙少安头上冒着汗气,索性把长衫子也脱掉甩在一边,光膀子干起来了——似乎要用这挣命般的劳动把他心中的烦闷舒散出去……
老汉左思右想,觉得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说不定一家人还要结冤仇哩!
玉厚老汉随即又想二小子已经长大成人了,这实际上等于是他和他哥分家,他不回来不合情理!
于是,孙玉厚老汉“叭叭”两下把烟灰在鞋帮子上磕掉,开门去找他弟孙玉亭;他要让玉亭给少平写封信,托开邮车的金俊海顺路捎到黄原,让少平赶快回家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于小说体裁特征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节选部分以新时代中国农村社会转型为背景,以分家事件为核心,表现了孙少安与父亲的相亲相爱。
B.小说对孙少安心理、动作的描写,表现了他习惯做家庭顶梁柱的孝顺、善良和无私,他因不忍丢下老小自立门户而痛苦。
C.小说中对孙少安以劳动排解内心痛苦时的月亮和飘忽的信天游的环境描写,烘托了人物形象,带有浓郁的感情色彩和乡土特色。
D.小说对孙少安打砖坯时头上冒汗气、甩掉长衫光着膀子干活的细节描写,表现了一个不愿向生活和命运屈服的硬汉和挑战者形象。
【小题2】节选部分写到的孙玉厚老汉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少安在全家解决温饱问题以后可不可以与父母分家,你有怎样的看法?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周海亮
队伍打到河的南岸,他开始想家。正是收获庄稼的季节,他却手持锋利的大刀。离家越来越远,以前,只隔了麦场般平坦的平原,现在,平原与平原之间,又多出一条河。很小的河,河水及踝,及膝,粼波闪烁。河水里还有家,有母亲粗糙的脸,小妹的冲天小辫,父亲佝偻的腰身。再往南,隔一座低矮的秃山包,敌军的帐篷如同繁华的村落。他们距离如此之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听见对方士兵的嬉笑声和咳嗽声。每当黄昏,便有香气从山包那边涌来。米香,菜香,酒香,或者肉香。排山倒海,直冲他的鼻子,让他更加想家。
他的腰间总是拴着三个袋子,即使睡觉,也不肯摘下。一个粗布粮袋,结实耐磨,装了白花花的大米;一个水袋,皮革缝制而成,当走路时,就会咣咣当当地响;再一个,就是馘袋。馘袋很小,精致,温婉,垂着流苏,绣了牡丹和平安草,却干干瘪瘪,在腰间无精打采地晃。解下,凑近鼻子,恶臭阵阵袭来。
馘袋里,装了耳朵。孤零零的耳朵。左耳。敌方士兵的左耳。被杀死的敌方士兵的左耳。
他清晰地记得每一只耳朵的来历。他清晰地记得当他的大刀砍进对方头骨时那一双双惊悚并且绝望的眼睛。那些眼睛如同清澈的宝石,那些躯体如同初生的幼虎。还有耳朵。年轻并且英俊的耳朵。柔软并且灵敏的耳朵。现在那些耳朵变得紫黑或者灰白,拥挤着,萎缩着,腐烂着,代表着一条条死去的生命。
红髯将军对他们说,只要杀敌十人,便可得到一笔银钱和一个回家的机会。他需要钱,他更想回家。夜里躺在帐中,他把耳朵抖出来,排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数。从左边数到右边,是六只;从右边数到左边,还是六只。耳朵们贴紧地面,仍然警醒的模样,可是它们再也听不到世间的声音。
天色微明,他再一次冲上战场。他的盾牌如同移动的铜墙铁壁,他的大刀斜斜闪出,血花四溅。战斗极其短暂,敌方溃不成军。这一次他们撤到很远,他的视野里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尸体和烟尘四起的平原。打扫战场的时候,将军说,下一场战斗,就在二百里以外了。他听了,蓦然变了表情,手却不停,刀尖轻旋,一只耳朵落进馘袋。
他杀敌三人。现在他有九只耳朵。九只耳朵和一只耳朵没有任何区别。而当队伍继续往南开进,他想,也许这一辈子,他再无可能回到家中。
他需要一只耳朵,敌方士兵的耳朵。左耳,耳朵是奖励,是赦免,是回家之路;是家,是母亲、父亲、小妹、情人;是炊烟、田野、土狗、锄头;是结束,是开始,是逃亡,是安稳并且弛然的生活。
夜里他们得到犒劳,军帐外燃起炭火,炭火上架起牛羊。官兵们开怀畅饮,夜色中飘散着女儿红和烧刀子的浓香。半坛酒喝光,他偷偷潜回帐中,解开馘袋,抖出耳朵,排成一列。他伸出手指,从左边数,九只;再从右边数,还是九只。他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他的五官扭曲,表情狰狞。他看看帐外,官兵们东倒西歪,遍地滚动的酒坛如同光溜溜的被割去耳朵的脑袋。他拾起大刀,举起,低吼一声,牙关紧咬……
馘袋送到督战官手中,督战官一只一只地数,认真并且虔诚。数完,抬起头,看他,就愣了。他问你受伤了?他说,小伤。他问伤了耳朵?他说,是。血花渗出绑带,宛若给他画上一只血耳。督战官叹一口气,说好吧。好吧!明天早晨,你就可以跟随粮草车回家……战场上最怕想家,你知道吗?手腕轻抖,十只耳朵飞落火堆。火变得更旺,像伸向天空的手。火光中传出噼噼啪啪的炸响,伴随了诡异并且浓烈的香气。
可是没有明天。黎明时分他们受到致命的袭击。
他是最后一名倒下的士兵。他们全军覆没。
他看到拴在腰间的三个摇摇摆摆的袋子。他看到肌肉凸起的胸膛和宽阔坚实的肩膀。他看到一张年轻并且英俊的脸。他看到一把锋利并且血迹斑斑的大刀。士兵盯住他的脸,说,你还没死?
他笑。
士兵说那补你一刀吧。冲他做一个鬼脸,抬手,刀尖刺进胸膛。
士兵将刀拔出,急切地盯住他的脑袋。士兵表情微变,疯狂地撕开他的绑带。士兵表情巨变,身体訇然跌倒。士兵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士兵五官扭曲,表情狰狞。士兵站起来,大刀高高举起……
士兵叫一声娘啊!左耳跌落馘袋,蹦跳不止,当当有声。
注:①馘(guó):古代战争割取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
【小题1】文中哪些地方表明“他”很“想家”,请简要概括。
【小题2】鉴赏文中画线语段的表达效果。
【小题3】小说以“馘”为题,有哪些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小题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