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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 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04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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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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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复仇

(英)奥威尔

①在一个维也纳犹太人带领下,我和另外一位记者参观了这个集中营。这个犹太人负责对战犯的审讯工作。他大概二十五岁左右,一头金发,面容俊朗。集中营建立在飞机场上,围绕牢狱转了一圈后,这个向导把我们带到一个飞机修理库前,其中关押着不同类型的囚犯,用遮板相互隔开。

②飞机修理库是混凝土地面,其中一边躺着一排囚犯,大概有十二个人。这个犹人人解释说,这些是党卫军的军官,他们得和其他囚犯隔离开来。其中一个穿着邋遢的文职官员,双臂交叉遮住脸,显然已经睡着了。他的双脚很奇怪,已经严重变形。两只脚的形状很对称,但是已经变成了球形,看起来不像人脚,而像马蹄。当我们走近这些囚犯时,这个犹太人开始变得异兴奋。

③“这是真正的贱人!”他说,忽然,他用穿军靴的脚猛踢一下,正好踢在那只变形脚凸起的部分。

④“起来,贱人!”他大声喊道,被踢的囚犯猛然从睡梦中惊醒,这个犹太人继续用德语重复着相同的话。囚犯匆忙爬了起来,笨拙地立正站好。犹太人忽然变得非常暴怒——说话的时候几乎要跳起来——他向我们讲述了这名囚犯的背景。这名囚犯是“真正的”纳粹党人:他的党员号码证明,在早期他就已经加入纳粹党,职位应该是党卫军政治部门的将军。很明显,他曾经负责管理集中营,负责各种绞刑和拷打折磨。简而言之,眼前这名凶犯就是过去五年我们一直在抗争的代表。

⑤与此同时,我也在端详这名囚犯的相貌。他并不像其他刚入狱的囚犯那样衣衫褴褛。他的样子的确让人厌恶,但并没有想象的那样残忍恐怖,他两眼呆滞,厚厚的眼镜已经使失神的眼睛严重变形。这就是我们想象中的纳粹党,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实施者,这就是我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抗的恶魔,如今却沦落到如此令人同情的境地,很明显,他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心理治疗。

⑥后来还发生了更严重的羞辱事件。另外一名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党卫军官员被命令脱掉上衣,向我们展示腋下党派编号的纹身。我想知道,这位犹太人是否真的愿意利用他的权力来羞辱囚犯,他仅仅是——像初次尝试抽烟的男孩一样——告诉自己正乐在其中。

⑦去责备德国犹太人或者奥地利犹太人报复纳粹党.听起来似乎有点荒谬。很明显,这种报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的一家人可能都被残忍杀害;毕竟,给囚犯的不经意的一脚和希特勒帝国犯下的滔天罪行相比,简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此情此景,还有在德国的所见所闻让我意识到,报复和惩罚其实都是幼稚的、不切实际的想法。确切地说,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报复。只有在你无能为力时,你才会渴望有朝一日能报复对方,这是产生这种想法的根源。一旦这种无助的感觉消失,那么渴望报复的愿望也会随之消失。

⑧要是在1940年,一想到能亲眼看见党卫军军官被拳打脚踢,被羞辱折磨,谁不会欢呼雀跃呢?但是当这一切变成可能,却只能让人感到怜悯甚至是厌恶。据说,当墨索里尼的尸体被示众时,一位老妇人抢过一把手枪朝他的尸体连射五枪.并且大声喊着:“为我那死去的五个儿子报仇!”我想知道的是,在连射五枪后,那位老妇人到底能从中得到多少满足。很显然,这几年来她都梦想着能有这一天。但是,她能够接近墨索里尼并朝他开枪的时候,跟前的墨索里尼只是一具尸体。

⑨如今,这个国家的人民对德国强制实行这种恐怖凶暴的方案,是因为他们没能提前意识到,其实对敌人的惩罚并不能带来满足感。只有少数几个虐待狂,才会对战犯和卖国贼穷追不舍,从而可以不断地实施暴行。不知何故,当惩罚这些战争恶魔的机会到来时,人们对这种惩罚已经没有兴趣了:因为一旦他们被关押起来,□□□□□□□□□□□□□□□。

1945年

(选自《奥威尔散文》,高新华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有删节)

【小题1】第①段画线句的作用是。
【小题2】第②④⑥段加点词描写了“这个犹太人”的表现,对此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兴奋”表现了犹太人对能够完全掌控德国囚犯命运的自得。
B.犹太人忽然“暴怒”,难以自制,表现了对敌人的仇恨之深。
C.“羞辱”既指犹太人的复仇,也暗指作者对此行径感到羞耻。
D.犹太人复仇时“乐在其中”,作者以类比手法剖析了这种心理。
【小题3】结合第⑤段内容,分析作者说“他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心理治疗”的原因。
【小题4】第⑦段两个画线句看似表述矛盾,请对此加以评析。
【小题5】作者认为“复仇”是“苦涩的”,请在本文基础上对此进行探究,提出自己的看法.
【小题6】根据作品内容,续写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限15字以内)。

同类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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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儿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不得了。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我”的“奇遇”是走夜路时遇见了鬼,不过,这是一位好鬼。因此,“我”发现“鬼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
第二自然段中的环境描写突出了高密乡村的自然特征,渲染了清冷沉寂的气氛,为“我”一个人走夜路时带来各种恐惧的联想做了铺垫。
“我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是通过触觉感受效果来衬托人物心理,写出了“我”此时此刻的恐惧。
“我”儿时听过许许多多的鬼故事,此时“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使“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这些心理和动作描写为三大爷的出场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沉寂恐怖的环境中没有遇到鬼,日出后,一片宁静之时却遇到了鬼。此次经历让“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鬼不只是出现在阴森寂静的环境里。
【小题2】已成为鬼的赵家三大爷有什么特点?试做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这一情节在前文早已埋下伏笔,请找出相应的内容,结合文章进行简要说明。(6分)
【小题4】结尾处,作者说“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你同意作者的看法吗?结合文本和现实,具体说说你的理由。(8分)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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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所向披靡。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班长赵锐担心钱万里会放自己黑枪,是因为他平时老收拾这个战士,要求过于严厉。
B.钱万里带着寒意的目光,赵锐“已看过多次”,从侧面表现了钱万里心中恨意在增长。
C.小说几次写到枪口的“晃动”“抖动”“对准”等细节,表现了人物心理的微妙变化。
D.钱万里要打黑枪,却因“风更猛”而联想到班长的好,而放弃了复仇,情节巧合离奇。
E.小说以钱、赵二人同时开枪、互相救助结尾,情节凭空急转,给读者留下无穷悬念。
【小题2】这篇小说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哪些突出的技巧?举例说明。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这篇小说在结构方面突出的艺术特色。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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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
崔立
有一天,我们楼下门口处,出现了一条流浪狗。很小的一条狗,狗毛呈白色,像是出生不久的。冬日的天,足够冷,我看着那条流浪狗,使劲地抖动着自己的头,以运动来取暖。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
我匆匆赶着去上班,也来不及多去关注它。我走过的时候,就在想,这狗,肯定是被遗弃了吧。定是被哪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嫌家里狗太多,便把它给赶了出去。说实话,我不讨厌狗,但也真没想过要养。养狗太麻烦,要喂它吃喝,给它洗澡,最主要的,还要给它安排住宿的地方。把一只狗安置在自己家里,我可想都不敢想!
晚上回来时,天还没黑。我看到那条流浪狗,还蹲在门口。不过,看起来,它似乎比我舒服一些。我上了一天的班,还饥肠辘辘的,它比我好,躺的位置上多了一只碗,碗里竟已盛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可能是周边的好心人舍给它的。
我上了楼。胡乱地端出冰箱里的剩菜剩饭,放在微波炉里热了几分钟。一个人的日子总是那么寂寥,我又想起了那条流浪狗,觉得自己和那条狗,似乎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吃了几口菜,看到了里面的几块大肉。我就不再吃了,端着只碗盛上肉,下了楼,倒进流浪狗的碗中。流浪狗似乎认真看了我一眼,并且还朝我摇起了尾巴。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时,想着那只流浪狗,还在不在楼下。推开楼下的大铁门,流浪狗果然还在,它蜷缩着身子,躲在旁边的几株小海桐之间,借以来取暖。我看着,不觉有些心酸。我跑回了屋,想起自己还有一条不大盖的小毯子,也许,这流浪狗会用得着吧。
晚上,当我再度下班回家时,流浪狗睡觉的地方,已经多了好几条被子,它躺在那些被子中间,似乎很满足。
后来的一天,我感冒了,高烧烧到40度。我请假,到医院配了许多的药,然后就睡了一天。晚上,我昏昏沉沉地还在睡着,间或能听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我的脑子里忽然想起了楼下的那条流浪狗,这么大的雨,它要被淋透了吧。我是很想跑下楼去看看它,但刚直起身子,很快又躺了下去。我根本就没有气力挣扎着起来,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天亮时,我醒来了,觉得神清气爽,也听不见了雨声。再摸摸额头,已经没有一点烫意,看来这感冒已经被我扛过去了。我猛然想起了那条流浪狗,快速跑到楼下,以为它一定被淋得很落魄。可是——我呆住了,流浪狗身上的毛,是干的。离它不远处,立起了一个小木屋。
结尾一:我回到楼上时,找出手机想看看时间,才发现上面的十几个未接来电,还有一条短信,是爸妈发来的。他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感冒了,只说了一句,想回家,随时都回来吧。那十几个未接来电,也都是他们打的。昨天因为我想好好睡一觉,都调了静音。
我的眼眶瞬时就红了。
当年,为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所谓爱情,我固执己见地和爸妈大吵了一架,然后毅然决然地搬了出去,并且即便证明自己是错了,还是高昂着头不想低下。
结尾二:这个小木屋是谁搭的呢?我还在疑惑时,隔壁的一个年轻人告诉我,是楼下的那对老夫妻搭的,他看见他们在楼下噼噼啪啪地忙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是有名的厉害,并且又吝啬。我有些不信,他们怎么可能劳神费力去搭个什么小木屋呢?
不久。又听到一个消息,几年前被老夫妻赶出门的儿子,也被迎了回来。
(转载《小小说选刊》2013年19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写了一个由一条流浪狗引发的故事,虽然情节简单,但曲折跌宕,使小说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了不平常的效果。
B.文中的“我”开始见到流浪狗时不大关注它,到后面却越来越想到它,说明“我”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人。
C.小说开头写狗在寒冷的冬天里,用使劲地抖动自己的头来取暖,以及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意在与后面狗得到照顾形成对比。
D.文中写“我”和邻居们为流浪狗送食物、送被盖、搭木屋等种种行为,彰显了人与动物之间和谐友爱的主题。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中“小木屋”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小说续写了两个结尾,你认为哪个结尾更好?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接到儿女都要他进城的电话后,老歪左右为难,左邻右舍羡慕不已并为之出谋划策,意在表现老歪的人际关系很好,很受大家爱戴。
B.老歪最后决定哪里都不去,就在家守着妻子的照片,表现出老人孤寂的晚景和内心的失望痛楚,读来让人心酸。
C.老歪的儿女都在大城市安了家,生活幸福,却对老父亲不闻不问,反映出当代部分青年不懂感恩,不遵孝道的社会现实。
D.文章运用补叙来介绍老歪独自一人拉扯孩子的艰难情形,与下文儿女的不孝形成对照,很好地表现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小说中老歪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很有特色,小说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