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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 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04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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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蒯金匠

杨海林

清康熙年间。县令董其在关帝庙内建演戏楼,特书“摹古绘今”四字,命砖雕艺人季洪阴刻入砖,填以花青,嵌于照壁。

董氏每字起笔皆作“渴笔”,显得虚灵秀峭,运笔则侧锋直行,宛如折带屈铁。通幅清隽流丽,遒劲有力,非常人所能及。

为表对关帝虔诚,董其有将此四字贴金的想法。可能做成事儿,但费用不从财政上支出,这才是做官儿的能耐。

董其脑筋一转。主意就来了:他腾出戏楼临街的一间作为门面,想租的人。不但要付租金,还得先把那四个字贴上金。

安东城不乏殷实的生意人。要贴金。肯定是有人花得起的。

主要是大家把董其的意图想复杂了——堂堂一个大老爷。恐怕不是让你多花几两银子吧?

蒯金匠本来是个在街头支摊的主儿,现在听人这么一说,他的心痒痒了。

他来找董其。

老蒯,本来我想把这个事弄得好玩一点儿,你来了,那就不好玩了——那么大的几个字,要全贴上金。至少得一二两金子吧?你砸锅卖铁,能凑得齐?

蒯金匠就自我解嘲地笑,我就一个混日月的手艺人,身上有个一两钱金,足够用了。

那你怎么贴?

贴字的金不都是箔吗━—箔不都是金碾的吗?

县太爷的一口热茶差点喷出来:好好好,老蒯有本事,一两钱金子,你能碾多大?

耳屎大的一点全,老蒯拿个锤子不紧不慢地碾了一上午,呀,竞成了大匾大的三片。

手艺了得!

在关帝庙前讨得一个门面。生意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虽然打箔的手艺好。但老蒯几乎不给人打箔。一般他只接化金的生意:客人拿来一副耳环,嫌不好看,要化了,重新打一枚戒指——这个活,老蒯接。

接到这种活。老蒯会把客人的耳环放到一块操作板上,躬身先到关帝庙烧一炷香。

操作板是硬木的,可能是为了好玩。老蒯在中间嵌了耳屎大的一坨金。

黄亮亮的。晃眼。

客人就在心里“嘁”-一声。这个老蒯,攒了一辈子就攒这么一点家当。

但这个念头客人仅仅是一闪。他就看到老蒯拿出一支喷枪。喷枪里喷出一根火线,瞬间就能将操作板上的金熔化掉。

——操作板是木头的。不会被烧煳?

往往客人这样想的时候,他要的戒指已经出现在老蒯的手上了.

老蒯在戥子上称了重,客人伸过头一瞧,跟在家里秤的一模一样。

客人竖起大拇指:老蒯这人,做生意地道。

实际上呢.老蒯的手法快得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在化金的过程中(当然是在客人的眼皮他先是熔了客人的真金。再熔了自己嵌在操作板上的假金,又让金汁局部冷却。留下耳屎大的一坨重新凝固到案板上。

不知不觉。便偷梁换柱了。

安东府衙离关帝庙不远,所以县太爷的生意老蒯也做得到:县太爷喜欢金。巴结他的人自然会以金相送。

县太爷一面和送礼的人攀谈,一面命娘子匆匆忙忙地跑了来,请老蒯化金。

化掉以后做什么呢?

还是做原来的东西。

还做原来的东西?逗我呢吧?

有时候老蒯会自己将重做成的金子送到县衙。

“好东西呀!”县太爷把热乎乎的金器拿在手里抚摸“我的喜欢和你们不一样。我就喜欢金器刚从操作台上拿下来时的那股热乎劲。”

一会儿,金器冷了。县太爷刚才的热乎劲也没了——他退还了金器。

咋还有这样的怪癖?送礼的客人大惑不解。

这样的怪癖。有意思。老蒯笑了笑。

董其做了三年安东知县。老蒯靠金匠的手艺攒了不少钱,买了房,娶了妻,算上是小康之家了。

即将离任的时候。董其来到了老蒯的作坊:“这几年你没少赚吧——我的东西呢?”

老蒯弯腰先啐了一口痰,这才朝董其拱拱手:“您的东西一点不少,都攒着呢。”

看到那一枚枚耳屎大的碎金。董其眯起眼睛拿在手里抚摸:“好东西呀,只可惜还是太少。再做几年知县就好了。”

“大人您想要多少?”

“至少三十两吧。安东地势低洼。而老城墙多处倾颓,春夏屡遭古淮河水患——三十两。该能修好了吧。”

想起水漫安东时董其带人戽水的好笑场面。总是咳嗽的老蒯忍住了快到嘴边的一口痰:“放心吧,不够的部分我来出。”

“你?”董其睁大了眼睛,“那么大的事,你老蒯掺和就不好玩了——三十两黄金,把你老蒯当个猪卖了也远远不够呀。”

“嘁——”老蒯晃了晃手中的锤,“我会碾金。一碾,金就多了——不仅仅是面积变多,重量也会变多。”

(选自《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画线句子详细介绍了蒯金匠熔金过程,体现了蒯金匠技法之娴熟、手段之老道,充分说明了蒯金匠竟然在客人的眼皮底下以假乱真行为的贪婪和卑劣。
B.小说淡化了矛盾冲突。以散文特写式的笔触描绘了县令与蒯金匠、蒯金匠与客户交谈的一些场景。表面上看起来很随意,实际上以小见大展示了主人公的形象。
C.小说中县令说。“你来了,那就不好玩了”及“那么大的事。你老蒯掺和就不好玩了”。语言诙谐。强调了县令想通过巧妙手法获得金子。不想让老蒯掺和其中。
D.小说在情节安排上匠心独运,先抑后扬。先叙述了县令索金和蒯金匠熔金过程中的偷梁换柱等不良行为。结尾情节出人意料,赞美了二人美好形象。
【小题2】县太爷董其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将别人送的金子还做成原来的东西。喜欢金器刚从操作台上拿下来时的那股热乎劲。过后又退还了金器。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为什么说蒯金匠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叽叽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 ,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是作者童稚的心灵中和少年的记忆里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时光消逝的不舍这一主题。
【小题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
【小题3】第⑦段运用了比喻、烘托、视听结合等手法,请选择两种手法赏析。
【小题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坐在垃圾堆上的男人

美图维亚·博尔顿

从前,有一位非常富有的人,名叫法尔博斯。尽他非常富有,但他也很痛苦。

他用尽一切办法,想抚平自己的痛苦。他去看医生,但他们全都说他气壮如牛。他去玩音乐,玩各种运动,尽情跳舞,去旅游,甚至尝试冥想,但这一切似乎全都没用,他仍然很无聊,很郁闷。

无奈之下,他向一位智者求教。

“你的问题,”智者说,“是因为你从未做过慈善。你完全是为自己而活——所以你会痛苦。如果你要快乐,那就去帮助他人吧。”

这是他从未想到过的!他可以做慈善,然后就可以摆脱忧郁。他带着新希望离开了智者。

但是,他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那些看起来贫穷的人给他的感觉是他们并不是真的贫穷。他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真的需要钱,但他们并没有表露出来。他不可能就这么把钱给每一个人,如果把钱给了那些不该给的人,那根本就不是做慈善。

于是,他有了一个主意:他把钱给那些已经绝望了的人。他认为,这种人才真的贫穷。

他开始到那些可以找到不幸的人的地方:医院、孤儿院、监狱、酒吧和贫民区。但他根本无法成功。他见了有困难的人、有疾病的人、有债务的人、有对手的人,他见了无家可归的人、身无分文的人、失业的人、无助的人,但却没有觅到绝望了的人。

他感到越来越绝望了。

有一天,当他在一条小巷中行走的时候,他听到了从垃圾场方向传过来的呻吟。他立即朝那个方向走过去。

垃圾堆上坐着一名男子,他表衫褴楼,浑身疖子,不停地呻吟,仿佛这就是他的工作。

“你怎么了?”法尔博斯急切地问道。

“哎呀,不要问了。”男子回答,他双手抱着头,来回摇晃,“我失去了一切!哦!我的钱,我的工作,我的房子,朋友,家人,所有的一切!现在我又长了这么多疖子!哎呀!”

“告诉我,”富翁激动地问,“你还有希望吗?”

“希望?”他回答.“你说的希望是指什么?”

“你知道的,”富翁说,“希望事情会变好。”

“当然!”穷人睁大眼睛看着他回答,“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进坟场就没希望了!你在寻找无望?到坟场去吧。”

此时,法尔博斯真的是地绝望了。难道他注定要痛苦一生吗?他就没有办法把钱捐出去吗?

突然,有个念头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可以采纳这个人的建议!他可以到坟场,把钱放在那里。

他知道这是一种孤注一掷的做法,而且也不是真正地做慈善。但至少这是给予!而且,钱肯定不会落入不对的人手中。

于是.当天晚上半夜,他带着一麻包钱和一耙铁锹,悄悄地潜入当地一处墓地,随使挑了一座坟墓,挖了一个洞,把钱扔进去,用泥土覆盖好,然后跟进来时那样悄悄地离开。

他一回到家,立即就感觉好受多了,仿佛一块压在他,心头上的石头被取下来了。他终于开心了!

一眨眼,两年过去了,法尔博斯几乎忘记了坟场这件事。但是,造化弄人,此时,他的命运轮盘朝着厄运方响旋转了——他生意大不如前。5年后,他已近乎破产.迫切需要一笔现金。

竟然,他想起了那笔埋了的钱。

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当晚,他带着同一把铁锹和同一个麻包,再次悄悄地潜入同一处墓地,找到了他埋钱的那座坟墓,好了,再过几分钟他就可以…….

“举起手来!”他身后一声厉喊,“举起手,别放下!警察!”

法尔博斯的膝盖开始颤抖,他几乎被吓得摔倒。“现在慢慢转身。”又一声厉喊。

他转过身子,看到一位警察,用一支巨大的枪对着他。“抢劫死人,哦?你真低贱!”警察说,然后给法尔博斯戴上手铐。

他想解释,但他颤抖得很厉害,已经无法自控,只能说出“不是……但是……我只是……”。几分钟后,他就被送去坐牢了。

一个星期之后,唯一能够让他感到安慰的,是数年前那位坐在垃圾上的男人所说的那句话:“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

那位警官出庭作证。

“法官大人,我是在犯罪现场抓住他的。他当时用一把铁锹在挖,在坟场中挖,想盗窃死人的财物?他甚至还带来了那个麻包,用来装金银等财物。”

“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法尔博斯先生?”法官转向他问道。

“法官大人,事情不是这样的。你知道吗,几年前,我把一些钱埋在那里了,因为我那时在寻找没有希望的人。也就是说,我得做慈善,因为有位智者叫我那样做,所以我就去寻找这种人……”法尔博斯看看法官,想知道自己所说的是否有用。

“好,接着说。”法官说。

法尔博斯接着说:“嗯,我在垃圾场遇到了一位男子,他浑身长满疖子,是他让我去坟场的。于是我就去了,并把钱埋在了那里,而现在我需要把它们取回来。”

“你相信这话吗?!”警察惊讶地叫起来。“请原谅,法官大人,这是我听到的最疯狂最混乱的谎言!”

“是的,我相信他的话,”法官强调说,“这个人说的是真话,把他释放了,他是无辜的。”

“什么,法官大人?”警察说,椎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把他释放了。立即释放。”

法尔博斯先生回到大街上之后,迷惑不解的他努力想:为什么会是这样?在他沉浸于意想不到的自由的喜悦之中时,好像有什么在他脑后不停地唠叨。那个法官,他以前见过他吗?他记得,自己应该是在哪个地方见过这副脸面……

(选自《坐在垃圾堆上的男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开头写法尔博斯富有却很痛苦,他用尽一切办法想摆脱痛苦,为后文他不停地寻找方法埋下伏笔。
B.智者是想让法尔博斯明白:人只为自己而活着是没有意义的,而且这样没有意义的生活正是法尔博斯痛苦的根源。
C.法尔博斯始终没有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直到把钱埋进坟场,他才感觉好受多了,他终于开心了。
D.作者写了法尔博斯想方设法做慈善及后来被误当小偷却又被法官释放的奇特经历,并借此表达好人终得好报的主题。
【小题2】小说的情节设置巧妙,运用了多种手法,请找出两种,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只要我还在大地之上,而不是大地在我之上,我就有希望”,这句话既是理解人物形象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草绳
沈从文
今天镇上雨水特别好。如今雨又落了整三天。
水再大一点,进了溪里桥洞时,只要是会水,就可以得到些例外的利益。
然而水却并不能如大家的意思,涨到河码头木桩标示处,便打趣众人似的就止了。人人都失望。
桥头的老兵做了梦,梦到是水还要涨……人人都愿意这梦是灵验。
“得贵伯,是有的,”说话的,叫二力,十六岁,同到得贵打草鞋为生。这时得贵正在一个木制粗糙轮上搓一根草绳,这草绳,大得同小儿臂膊,预备用来捉鱼。
二力蹲坐在房中的一角,用一个硬木长棒槌击打刚才编好的草鞋,脱脱脱的响。那木槌,上年纪了,在上面还返着光,如同得贵的秃顶那模样。
得贵一只强壮的手抓住那转轮木把,用力摇,另一只手则把草捏紧送过去。绳子这样便越来越长了。木轮的轧轧转动声,同草为轮子所挤压时吱吱声,与二力有节奏的硬木棒槌敲打草鞋声,合奏成一部低闷中又显着愉快的音乐。
“得贵伯,我猜这是一定会有的。”
二力说的是明日河中的大水。若是得贵对老兵的话生了疑惑时,这时绳子绝不搓得这么上劲的。
“我想我们床后那面网应当早补好,”二力大声说,且停了敲打,“若是明天你老人家捕得一匹牛;——就是猪也好——可以添点钱,买只船;——不,我想我们最好是跳下水去得了一只牛,以外还得一只船,把牛卖去添补船上的家伙,伯伯你掌艄,我拦头,就是那么划起来;——以后镇天不是有鱼吃?”
得贵把工作也稍稍慢住下来:“我跌到斤丝潭里去谁来救援?”
二力知道是逗他。却说道:“伯伯你装痴!你说我!我是不怕的,明天可泅给你看。”
“伯伯这几年老了,万一吃多了酒一不小心?你能救你伯伯吗?”得贵说了就哈哈大笑,如同一个总爷模样的伟大……然而得贵如今却是一个打草鞋度日的得贵。也许是运气吧。那老兵说是得贵晚运是在水面上,这时节,运,或者就在恭候主人的,是以得贵想起“晚运”,不服老的兴奋着搓绳,高兴的神气,二力也已看出了。
二力伸手去取那葫芦,又捧葫芦摇,继递与得贵,“请喝干了吧,剩得有,回头到她那去灌酒又要少一点,那老苗婆——我想她只会要这些小便宜。”
得贵举葫芦朝天,嘴巴逗在葫芦嘴,像亲嘴一个样。啯弄啯弄两大口,才咽下,末了用舌子卷口角的残沥,葫芦便为二力攫过来,二力开门就走了。
绳子更长了,盘在地下像条菜花蛇。得贵仍然不休息,喝了两口“水老官”,力气又强了。
得贵期望若是船,要得就得一只较大一点的,能住三个人就更好——这正派人还想为二力找一老婆呢。
打了八年草鞋的得贵,安安分分做着人,自从由乡下搬进城整整是八年,这八年中得了沙湾人正派的尊敬,侄儿看看也大了,自己看看是老了,天若是当真能为正派人安排了幸福,直到老来才走运,这时已是应当接受这晚运的时节了。
不久又听到巷口狗乱吠,二力转家了。
“伯,听人说沿河水消一点了。”
得贵听到只稍稍停转手中木轮子。
“我想这不怕,这里天空有星子,西边天黑得同块漆,总兵营一带总是在落吧。”
二力把绳子试量,到三丈长了,得贵还不即住手。
听得碉堡上更鼓打四下,何处有鸡在叫了,得贵的手还在转轮木把子上用劲转。轮子此时声音已不如先前,像是在呻吟,在叹气,说是罢罢罢,算了吧,算了吧,……
为了老兵的梦,沙湾的穷人全睁眼做了一个欢乐的好梦,但是天知道,这河水在一夜中的消退!老兵为梦所诳——他却又诳了沙湾许多人。河里的水偏是那么退得快,致使几多人在第二天原地方扳罾也都办不到,这真只有天知道!老兵简直是同沙湾人开了一个大玩笑,得贵为这玩笑几乎累坏了。
从此那个正派人还是做着保留下来的打草鞋事业,待着另一回晚运来变更他的生活……
(节选自《蜜柑》,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雨势,具有设置悬念、引出下文的作用,本来雨势很大,应该给沙湾人带来额外的收益,这正是下文得贵和二力搓草绳的原因。
B.桥头的老兵是一个善卜者,他做了个梦,梦到水还要涨。这梦是一个人人都期望的梦,人人也都愿意这梦灵验,以便得到额外的利益。
C.小说中细节描写逼真细腻。得贵举葫芦朝天喝酒的描写,形声兼具。特别是“末了用舌子卷口角的残沥”的细节,活画出嗜酒如命的酒鬼形象。
D.老兵说得贵晚运是在水面上,得贵也坚信自己会有晚运,这是得贵赖以维持生活的一点精神寄托,因此,得贵与二力期盼雨大,奋力搓绳。
【小题2】结合小说有关内容,概括得贵和二力形象的共同点。
【小题3】结合全文,探究题目“草绳”的好处。

同类题5

例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