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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题。
子孙万代
汪曾祺
傅玉涛是“写字”的。“写字”就是给剧场写海报,给戏班抄本子。抄“总讲”(全剧),抄“单提”(分发给演员的,只有该演员所演角色的单独的唱词)。他的字写得不错,“欧底赵面”。时不常的,有人求他写一个单条,写一个扇面。后来,海报改成了彩印的,剧本大都油印了或打字了,他就到剧场卖票。日子还算混得过去。
他有个癖好,爱收藏小文物。他有一面葡萄海马镜,一个“长乐未央”瓦当,一块藕粉地鸡血石章,一块“都灵坑”田黄,一对赵子玉的蛐蛐罐,十几把扇子。这些小文物大都是花不多的钱从打小鼓的小赵手里买的。小赵和他是街坊,收到什么东西愿意让傅玉涛过过眼。小赵佩服傅玉涛,认为他懂行。傅玉涛也确实帮小赵鉴定过一些字画瓷器,使小赵卖了一个好价钱。
一天,小赵拿了一对核桃,请傅玉涛看看,能不能卖个块儿八毛的。傅玉涛接过来一看,用手掂了掂两颗核桃,说:“哎呀,这可是好东西!两颗核桃的大小、分量、形状,完全一样,是天生的一对。这是‘子孙万代’呀!”
“什么叫‘子孙万代’?”
“这你都不懂,亏你还是个打小鼓的呢!你看,这核桃的疙瘩都是一个一个小葫芦。这就叫‘子孙万代’。这是真的‘子孙万代’。”
“‘子孙万代’还有真假之分?”
“真的葫芦是生成的,假‘子孙万代’动过刀,有的葫芦是刻出来的。这对核桃可够年份了。大概已经经过两代人的手。没有个几十年,揉不出这样。你看看这颜色:红里透紫,紫里透红,晶莹发亮,乍一看,像是外面有一层水。这种色,是人的血气透进核桃所形成。好东西!好东西!——让给我吧!”
“傅先生喜欢,拿去玩吧。”
“得说个价。”
“咳,说什么价,我一毛钱收来的。”
“那,这么着吧,我给两块钱,算是占了你的大便宜了。”
“傅先生,您这是干什么!咱们是老街坊,我受过您的好处,一对核桃还过不着吗?”
傅玉涛掏出两块钱,塞进小赵的口袋。
傅玉涛对这一对核桃真是爱如性命,他做了两个平绒小口袋,把两颗核桃分别装在里面,随身带着。一有空,就取出来看看,轻轻地揉两下,不多揉。这对核桃正是好时候,再多揉,就揉过了,那些小葫芦就会圆了,模糊了。
文化大革命。红卫兵到傅玉涛家来破四旧,把他的小文物装进一个麻袋,呼啸而去
四人帮垮台。傅玉涛不再收藏文物,但是他还是爱逛地摊。逛古玩店。有时他想也许能遇到这对核桃。随即觉得这想法很可笑。十年浩劫,多少重要文物都毁了,这对核桃还能存在人间么?
一天,他经过缸瓦市一个小古玩店,进去看了看。一看,他的眼睛亮了:他的那对核桃!核桃放在一个玛瑙碟子里。他掏出放大镜,隔着橱柜的玻璃细细地看看:没错!这对核桃他看的次数太多了,核桃上有多少个小葫芦他都数得出来。他问售货员:“这对核桃是什么人卖的?”“保密。”“原先核桃有两个平绒小口袋装着的。”“有。扔了。你怎么知道?”“小口袋是我缝的。”“?”傅玉涛看了看标价:外汇券250。
这时进来了一个老外。老外看了看,问:“这是什么?”售货员:“核桃。”“玉的?”“不是玉的,就是核桃。”“那为什么卖那么贵?”售货员请傅玉涛给老外解释解释。
傅玉涛说:“这不是普通的核桃,是山核桃。”“山核桃?”“这种核桃不是吃的,是揉的。”“揉的?”傅玉涛叫售货员把玻璃柜打开。傅玉涛把两颗核桃拿在手里,熟练地揉了几圈。
“揉,有什么好处?”“舒筋活血。”“舒,筋,活,血?”“你看这核桃的色,红里透紫,紫里透红,这是人的血气透进了核桃。”“血——气?”
“把核桃揉成这样,得好几十年。”“好几十年?”“两代人。”“两代人,揉一对核桃?”“Yes!”
“这对核桃,有一个名堂,叫‘子孙万代’。”“子孙万代?”“您看这一个一个小疙瘩,都是小葫芦。”傅玉涛把放大镜给老外,老外使劲地看。“是雕刻的?”“No,是天生的。”“天生的?噢,上帝!”“这样的核桃,全中国,您找不出第二对。”“我买了!”老外拿了这对子孙万代核桃,一路上嘟哝:“子,孙,万,代!子孙万代!”
傅玉涛回家,炒了一个麻豆腐,喝了二两酒,用筷子敲着碗边唱了一句西皮慢三眼:“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划线处两次写到“两个平绒小口袋”。第一次表达了傅玉涛对这核桃的珍爱之情。第二次
则证实了这对核桃就是他曾经收藏的“子孙万代”。
B.划线处“呼啸而去”四个字,写红卫兵破四旧的情境,简练传神。看似客观描写,却将感情自然地渗透其中,这是汪曾祺小说一贯的语言特色。
C.文中的售货员深知“子孙万代”的真正价值,所以标了外汇券250的高价,导致傅玉涛很
想买回心爱之物却毫无办法。
D.傅玉涛不知道他把“子孙万代”说得如此珍贵会导致外国人买走他的心爱之物,所以回家后
为此后悔不已。
E.本文用平静从容的语言叙写了得到的欣喜,失去的痛苦,失而复见的惊奇,见而又失的失落,
情节曲折,情感丰富,创造了“融奇崛于平淡’’的艺术境界。
【小题2】主人公傅玉涛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子孙万代”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07 1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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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白 鹿
申 平
杨四和王安,在草原上寻找白鹿已经一个多月了,一心要活捉白鹿,运回城里去发大财。
然而,传说中的白鹿,神一样的白鹿,他们却连个影子也没有看到。
有时候,他们假装成游客,去找蒙古老乡,以小恩小惠的手段,向他们打听白鹿的消息。蒙古老乡都非常肯定地告诉他们,白鹿确实存在。一般大的鹿群都有一只。白鹿往往是鹿群的首领,它聪明无比,迅捷如风,一般人很难看到它。
蒙古老乡还讲了白鹿的故事。传说当年康熙皇帝在草原上被敌兵追赶,眼看就要被活捉。这时忽然冲来一群鹿,把康熙团团围在中间,救了康熙一命。事后康熙感恩鹿群,就脱下身上的一件白色衣服披在头鹿身上,从此,草原上就有了白鹿。
王安听完这个故事,已经变成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他对杨四说:“四哥,咱回吧。白鹿这么精,这么神,别说咱找不到,就算找到了,咱也捉不住啊!”杨四也有点动摇,但是他一想到那个老板答应给一百万元的钞票,他就狠下心来说:“还是接着找吧。没听说世上无难事,就怕有心人吗!回去,回去你能干个毬!”
他们就继续寻找。
这天傍晚,他们在接近一个大鹿群的时候,竟然隐约发现里面有个白色的身影。他们兴奋异常,不顾雨后草地湿滑泥泞,就像狗一样四肢着地往前爬,近了,更近了,突然,他们发现有几只狼也在一侧匍匐前进,慢慢向鹿群靠近。其中一只狼已经准备跃起,扑向它前面的一只小鹿。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心善,反正他俩同时发出了喊叫声。喊叫的结果,当然是鹿群逃遁,几只狼也逃窜了。他们呢,也失去了一次绝好的机会。
后半夜,他们被一阵挠门声惊醒了。跳起来扒门一看,糟了,外面的月亮地里,十几只狼团团包围了他们的小土屋,一定是白天受到惊吓的那几只狼带着“家人”来报复了。二人吓得头皮发麻,急忙从灶膛里掏出没有燃尽的炭火,用木棍夹起来,从门缝里往外扔;还把麻醉枪管伸出去,做出要射击的样子。狼群这才往后退了一些。
然而,炭火的量很有限,枪又打不响。狼群一阵嚎叫,开始组织新的进攻。这一回,它们有的跃上屋顶,有的冲到两侧,开始用爪子轮流拼命刨土,意欲破屋而入。听着周围哗啦哗啦的扒土声,两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他们感觉到死神正在向他们一步步逼近……
忽然,他们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侧耳细听,好像是呦呦的鹿鸣之声;随后,他们又听见一阵雷霆之音。扑到门前往外一看,但见在明亮的月光之下,一队由上百只梅花鹿组成的鹿群,正风驰电掣向这里冲来。冲在前边的,是十几只高举犄角的公鹿;而冲在最前面的,竟然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白鹿!
不错,那的确是一只白鹿!这白鹿,个头比别的鹿大,犄角比别的鹿长,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就像一个白色的精灵忽起忽落,又像一道白色的闪电掠过草原,眨眼间已经冲到了近前。只见它把头一低,用鹿角一挑,两只狼已经飞了出去。这时鹿群同时杀到,群狼哀叫着立即狼狈逃窜……
两个人在屋里看傻了,半天他们才反应过来,喊着:“白鹿,我们看到白鹿啦!”急忙打开门冲了出去。
鹿群看到他们,轰隆隆避出去很远。只有白鹿没有跑,它侧身站在那里,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望着他们。在月亮地里,白鹿好像通体发亮,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尊神。它的眼神宁静安详,友好地看着他们,好像有话要说。最后它用蹄子刨了刨地,又朝他们点一点头,这才轻快地跑去。跑出去很远,还回头望了他们一眼。
杨四和王安,就像被施了定身术似的,半天才扑通跪倒在地,边磕头边说:“白鹿啊,谢谢你救了我们的命啊!”
第二天一大早,杨四和王安就开着破车,悄悄离开了草原。
(《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杨四与王安为了活捉白鹿用尽各种办法打探消息,虽然打听到了白鹿的消息,但始终没能捉到白鹿。
B.杨四和王安活捉白鹿的信念始终比较坚定,直到二人在危难时刻被白鹿救了性命,才改变了初衷。
C.小说善于运用细节叙述故事情节、刻画动物们的形象,形象生动且细致的描绘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形。
D.小说在情节的处理上注重了恰当的剪裁和精巧的构思,使得整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小题2】小说插叙了蒙古老乡讲述的有关白鹿的传说,有何用意?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以“杨四和王安就开着破车,悄悄离开了草原”结尾,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传家金簪
秦嗣林
我的邻居黄老太太,她家从上一代开始便累积了不少房地产,晚年生活优渥,在地方上小有名气。她的儿子黄先生则在市场里摆了个莱摊。其实以黄家的经济状况,黄先生根本不需要赚钱,与其说是做生意,倒不如说是打发时间。
不过有一天,黄老太太却上门来找我,小心翼翼地说:“我有样东西不能放在家里,放朋友那边也不放心,不知道可不可以放你这里?”说着就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用方型包布层层包覆的布包,里头是一个摩娑得发亮的木盒。黄老太太从中取出一只金簪,样式并不花俏,但可以判断出是件有些年头的金饰。
我问老太太:“这只金簪不占空间,为什么不放家里呢?”黄老太太扬声说:“要是放在家里,迟早会被我不孝的儿媳妇偷走。”我不解地问:“老太太,我认识你儿媳妇啊,有像你说的那么坏吗?”
黄老太太一听我提她儿媳妇,便噼里啪啦地数落起来,什么不孝顺、言词顶撞、甚至偷拿东西,让黄老太太气得要命。
虽然我心想她儿媳妇看起来不像是忤逆婆婆的人,但是对别人的家务事,我也不方便置喙。我赶紧岔开话题说:“大家都是老邻居了,东西放我这里保管当然没问题。但是按照惯例,还是要开张当票作为收据。”
黄老太太说:“好,就当5000元好了。可是你要注意喔,我这只金簪是祖上留下来的,哪天我走了,一定会一起带走。如果我没来拿,你千万不能给那个女人(儿媳妇),连我儿子也一样。”
我很好奇黄老太太为何如此重视这只不起眼的金簪,聊天后,总算慢慢拼凑出事情的原委:
原来黄老太太从小就被送到黄家当童养媳,婆婆待她十分苛刻,但是黄老太太不曾有过一句怨言,侍奉婆婆犹如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地无微不至。时间一久,婆婆终于被感动。临终前,她将黄老太太叫到病榻前,将金簪塞到她手里,温柔地说:“这只簪子是阿祖的阿祖(曾祖父)留下来的,我只留给你一个人。”婆婆的举动无疑宣告黄老太太从毫无地位的童养媳,晋身继承家族衣钵的长媳。
至此,我总算了解黄老太太为何不断叮嘱我绝对不能把金簪交给她儿媳妇,因为在她眼中,儿媳妇根本不曾尽到孝顺婆婆的义务,担不起金簪代表的持家有方。
没想到两年之后,黄老太太终究还是生病住院了。她的几个女儿帮忙整理房间,发现黄老太太视若珍宝的金簪不见踪影,却在平常收着私人物品的抽屉找到当票。于是黄老太太的儿子黄先生带着当票上门,告诉我黄老太太住院了,他要赎回金簪。我摇摇头说:“黄先生,很抱歉,你妈妈交代我,不能让你赎。”
黄先生听了不能接受,质问我是不是想要霸占他们家的金簪。
我索性敞开来说:“你知道她为什么执意要拿来我这里当吗?相信你和你母亲的相处情况,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不要把家里的问题套到我这个外人身上。你应该跟妈妈好好商量。”
但没想到当天晚上十二点,黄先生竟再次闯进店里。
黄先生说,其实他并不在意金簪的归属,而是他妈妈平日到处宣扬儿媳妇如何不孝,传家的金簪绝不会交给他们云云,让黄先生饱尝亲友误解的目光。
我问他:“我不只一次听到黄老太太说儿媳妇不孝,可是我又觉得你太太不像是这样的人,而黄老太太也不是个喜欢搬弄是非的人,事情似乎没这么简单,到底是什么原因?”
黄先生苦笑说:“一开始我和太太谈恋爱时,我妈妈极力反对,她认为自己可以帮我挑个好老婆。所以从新婚第二天开始,婆媳大战就正式上演。其实我也不想让事情发展成这样,只是年轻的时候血气方刚,每次婆媳意见分歧时,我总是没耐心跟妈妈好好商量。久而久之,我太太受到我的影响,与我妈妈之间演变成了对立关系。秦先生,你知道吗?我在妈妈和太太之间夹了20年啊!”黄先生眉头深锁,无比忧愁。
黄先生一口气说出了心里话,我便告诉他:“这支金簪代表的是孝顺长辈的传统,她认为你们违背了传统,想让她们和平相处,解题人只有你能胜任。你是不是该跟太太商量商量,改变你们跟妈妈沟通的态度?”
约莫过了10天,黄先生推着坐在轮椅上的黄老太太一起进到店里。黄老太太虽然有点虚弱,但是脸上的线条较过去柔和许多,看来黄先生的努力没有白费。
我问黄老太太:“要不要把金簪赎回去啦?”黄老太太想了想说:“让你保管了两年,也该赎回去了。”金簪终于物归原主,黄老太太万分珍惜地收入原本的木盒中,黄先生推着妈妈走向门口。临走前,他转身朝我点了点头,母子两人一起出了大门朝家走去。
(摘编自《29张当票》)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一些细节描写独其匠心,如写黄老太太的那个装金簪的木盒“层层包裹”,“木盒摩挲得发亮”,都体现了金簪传承年代的久远。
B.在小说中,“当票”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如果没有“当票“,黄先生就不会来找“我”而“我”也不会劝导他,最后母子两人也不会重归于好。
C.黄先生在母亲生病住院后,不顾撕破脸皮,极力要从“我”这里赎回金簪,说明他是一个见钱眼开、非常贪婪的人。
D.小说结尾写“母子两人一起出了大门朝家走去”,这一结局暗示了母子两人重归于好,场面温馨感人,内涵丰富让人回味。
 
E.小说围绕传家金簪所叙写的故事,不仅情节曲折,而且毋子两人对这支金簪的重视引发了人们对家族传统文化的深思,升华了主题。
(2)“我”这一形象在小说中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黄老太太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传家金簪”有什么含义?作品以它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钻石梦
方方
前些日子,因为太累,突然就生起病来。粒米滴水皆不能入。两天下来,人便站立不住,走一二步即有天眩地转之感,深觉自己的末日将至。原以为精神是可以替代医生治病的,可病到这程度时,精神便成了帮凶,与那些存心病我的家伙合谋暗算,以至我不得不老老实实去了我一向讨厌去的医院。
一查便说是胆结石,有二个厘米乘一个厘米大,不是个小砂粒。胆结石是常见病,得之者多极,我们作协的诸多作家诗人也都是人人怀揣一个。这样一想,就觉得他们都有,我也自不当缺,否则岂不显得自己的档次低了?那感觉就象左撇子的克林顿当了总统,美国的左撇子一律神气起来一样.
因为得胆结石者多,故而朋友中许多人都知道胆结石的治法,纷纷前来提供信息。有说碎石法者,有说开刀法者,有说中药打石法者,有说气功排石法者,亦有说小刀取石法者,不一而足,但这些法子全都被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原因很简单,我莫名间就觉得我的胆里很可能正长着一颗大钻石,而且还会越长越大,这一想后,便觉得是件令人欢欣鼓舞的事。
产生这想法的根由是有一天从报上见说某国某人开刀从胆中取出一价值连城的宝石,读完报立即 心怀欣喜。我当然觉得自己不会比那老兄差。我大学毕业,有文化有思想,身体健康,遗传基因好,汲取我体内精华而长成的这石头能比别人的差么?何况那还是个外国人。再怎么我爱国主义精神还是有的。我也不能让洋人看不起中国人才是。他们有的人造卫星,咱们得有;他们有的万吨巨轮,咱们 也得有;而他们有的价值惊人的胆结石,咱们更得有,而且绝对不能比他们的低廉。自有了这想法后, 立即就觉得自己身价百倍起来,而责任感亦沉重起来。不由得每日里思绪万千,浮想连翩。
最先想到的是我可以到处赊账,我胆囊里的这颗钻石可以为我作信用上的保证.一旦我死了,我的亲人便可请医生取出这粒钻石变卖,连本带息统统还掉;我甚至还可以给肯为我赊账的部门立一字据,即我死后还款时以双倍的钱来支付。或者我先将这钻石的所有权先卖掉,现在有钱没处花的大公司多的是,再说钻石无疑是硬通货,我所有的账单都由买我钻石的那家公司支付现款,由他们来为我办一个金卡。想必他们也会细细地算过账来:料她一个写字的勤俭和穷酸惯了,一辈子再能花也没有魄力花掉一颗钻石的钱(他们肯定想不到我不会花钱但我作为百姓从小到大捐款已成习惯,很会拿钱去做善事,比方捐给灾区、捐给学校、捐给残疾人协会、捐给运动会、捐给妇联、捐给贫困人民、捐给环卫所、捐给门口修路、捐给刊物等等,等等。那数字不是一粒钻石可以打住的,不过,这事不能外传)—旦形成这样的局面,我的日子就舒服了,走到哪里都畅通无阻,我本身就如一张永远也花不完的钞票,这同日下耀武扬威挥金如土的大款们又差得了什么?
其次想到的是有一帮亡命之徒闻知我胆囊中钻石的价值,觉得若把它弄到手比抢银行或贩毒或走私军火及文物要合算得多,于是开始密切地注意我的行踪并向我接近。首先肯定是来软的,比方采取甜言蜜语力劝我开刀取石,此一计遭我识破后,便拉拢医生提醒我倘不割除即会转为癌症,而癌症是必死无疑的。我自然为钻石的安全宁可得癌。这一计惨遭失败后,多半他们会来硬的了,于是大规模 追杀我的行动开始实施。我只有亡命天涯,东躲西藏。命若游丝,随即可断。逃亡中的经历可谓险象环生,好几回差之一厘便横尸街头。好在世上好人也多,时有消息通告,助我逃匿。
有一天,我又在为胆中之石想入非非时,有朋友来说,某某某将他孕育了几十年的石头开刀拿了出来.其石有小鸟蛋一般大,呈褐色,无光泽且很难看,他自恃自己乃博士学历,以此深厚之文化内涵培养出的石头绝非普通石头,于是找地质专家给予鉴定。专家看后只一笑。博士问:价值多少?专家说:毫无价值。
听朋友这一说,想到人家博士的那个不过如此,我乃一本科,岂能比他的强。想后不觉汗颜,更加地不想见医生不想将石头弄出来,否则……一旦……万一……那叫人活得多没劲呀。现在至少还可 以想想,做一二美丽的梦呢.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通过排比、夸张、对比等艺术手法,具体生动的刻画了“我”得结石病后复杂而纠结的内心 世界。
B.文章以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哲理:梦想与现实差距是很大的,对那些并不 存在的事情,不要想入非非。
C.文章运用“欧·亨利式结尾”,以自己幻梦的破灭来安排人物最终的命运,给人以出乎意料的感 觉,又不得不承认其合情合理。
D.文章借助联想、想象,写“我”由最初得结石的感受,到后面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欢欣鼓舞”的 事,最后还是回归于现实的故事。
【小题2】文章中“我”得结石后的想法体现了 “我”怎样的心理?
【小题3】说说题目“钻石梦”在文章中的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标准微笑
陈亦权
菜花长得很标致,不过读书不太好,勉强高中毕了业,问她老爹要了几百块钱作路费就去省城打工了。
十来天后,菜花老爹在谷坪上说:“我姑娘在省城的美国大超市做营业员,可威风了!”
乡亲们吓了一跳,以为菜花去美国了,理了理她老爹的话才明白过来。“那里面都是外国人吧?”有人问。
但是没人回答。因为这个谷坪上的人谁都没去过省城,去过省城的人都不在谷坪上。
后来,菜花回来了,穿着小短裙,一摇三晃地在村里转悠,原本那些嘴上经常占她便宜的小伙子们,不知为什么都不敢和菜花说话了。
也就是那次,菜花告诉乡亲们,她要当空姐了。几个年老的乡亲不清楚空姐是什么,倒是曾在镇上开过两年面馆的大樟妈说得别致:“空姐就是飞机上的服务员。”于是乡亲们都知道了,菜花要去飞机上做服务员了。“空姐要练习端酒不?”总算有点见识的大樟妈问。
“练,当然练,不过我们最重要的是练习微笑。”菜花说。
“笑也要练?”乡亲们都吓了一跳。
“当然,国际标准的微笑,三米和八齿或六齿,就是别人在离你三米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你的微笑,这个笑可是有讲究的,要嘴角微微上翘,露出八颗或六颗牙齿……①”菜花手舞足蹈地说。
“哎哟喂!”陈大奶奶一脸的惊诧,手中的面擀子都掉落在地上了。旁边的人一阵哄笑,各自散去了,菜花也收起她那已经开始接受训练的微笑转身离开。
那之后,乡亲们很久没见到菜花。不过乡亲们没觉得无聊,因为还有陈二婆。陈二婆以前是在村口卖凉粉的,前年才开了家代销店。陈二婆对每个人都特好,成天笑呵呵的,有小孩子围到她的凉粉摊子上去,她就会捡几颗糖果塞进孩子们的嘴里,然后问:“甜不?”
“甜,真甜!”孩子们都这样回答她,她就笑得更厉害了,嘴巴也就更扁了,因为她的嘴巴里剩下了一颗牙齿。
现在,陈二婆依旧毎天都带着她那只能露出一颗牙齿的瘪瘪的笑,经营着她的代销店,卖些香烟糖釆,有时候也摆几桌小赌局抽点油。
第二年,菜花回来了。她已经当了一年的空姐了,人更漂亮了,衣服也穿得更考究,而且还捎回来很多钱。她老爹就开始忙着到处找泥瓦匠,准备造房子。
菜花有出息了,乡亲们都围过去找她说话。菜花用她那受过培训的国际标准的微笑和乡亲们聊天,说些天上的事情,乡亲们就哈哈地笑,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菜花都说了些什么,反正都夸菜花的笑真漂亮。菜花就说:“我这是经过训练的,你们的笑都是不标准的!”
菜花依旧笑着,露出八颗牙齿。但是乡亲们却渐渐开始疏远菜花,乡亲们都觉得她的笑里似乎藏着一些别的东西。藏着什么东西呢?乡亲们说不上来,倒是那个在镇上塑料厂里打工的老根宝发了一句感慨:“上次厂长开除我的时候说,以后厂里需要人的时候再叫我,他说那话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笑……②”
没人听得懂老根宝在说什么,或许老根宝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不愿意再往菜花身边挤的乡亲们又回到了陈二婆的代销店里,吃花生,喝浓茶,或者拉开架势三块五块地来几局,陈二婆依旧乐呵呵地笑,给人端荼递水,有收费的也有不收费的,无论收不收费,陈二婆都笑呵呵的,露出一颗牙齿,瘪着个皱巴巴的嘴巴。
陈二婆的代销店里又热闹起来,陈二婆在笑,店里的人也始终在笑,各种奇形怪状的笑,各种声调音量的笑,笑得开心,笑得舒坦。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菜花老爹说菜花在省城大超市工作,很威风,表现了菜花老爹的得意神态,也反映了他所在的乡村的闭塞与落后。
B.小说运用了大量口语化的语言描写,富有乡土气息,有的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有的反映出人物的性格。
C.小说善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如陈大奶奶手中的面擀子掉落在地上,体现了她对“练习微笑”的不理解和震惊。
D.乡亲们觉得菜花的笑里藏着一些东西,其实也可以说菜花的笑里缺少了一些东西,从而让乡亲们疏远。
【小题2】小说中有两处使用了省略号,简要分析两处省略号的运用各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标题“标准微笑”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