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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熬鹰
魏继新
文革中,我为避武斗,至巴山某处。其地名梓檀,处山岚之巅,有一小学、一供销社、一屠户杀猪卖肉,瓦房十余间。白日里四乡儿童前来就读,四周农民来称盐割肉,入夜则十分荒凉,但见山峦起伏,衰草遍地,金风瑟瑟,古道蜿蜒,使人陡生无限凄凉。
屠夫生得高大黑壮,面目狰狞,袒胸露背,说话也恶声恶气,买肉的人,从来不敢与其论短长。当时唯我少年无忌,直呼其土匪。他反倒十分喜欢我,常破例给我多割一些肉。
屠夫好猎,每次出去,他身背八尺鸟铳,带十来只猎犬,一路吆喝惊得鸟飞兔走。一日,屠夫捕得一鹰,兴奋若狂,大呼小叫,叫我去看他熬鹰。
那只鹰个大体雄,爪劲嘴利,双翅展开,足有三尺。屠夫选择了一块空地,立起一根柱子,用铁链锁住鹰腿,然后扔些鸡、雀之类,鲜嫩血淋,诱鹰四面扑食。然而这些东西又始终离鹰有一定距离。鹰被铁链锁住腿,始终扑不到那些肉食。屡扑不中,便用嘴猛啄铁链,啄得嘴破血出,仍无济于事。鹰遂啄扑如狂,长啸不止。而屠夫则在一旁冷酷地看着,嘴角隐含着一丝讥讽的冷笑,一边饮酒,一边把那些食物丢过来扔过去,以此来激怒鹰。
入夜,屠夫在四周点燃篝火,映得鹰眼前一派红光,鹰得不到半点休息,反而受到热浪的阵阵炙烤。鹰躁动不止,把一腔怒火转向屠夫,屡屡向屠夫扑击。屠夫则一边冷笑着,一边继续用肉和水挑逗鹰。如此两昼夜,折磨得鹰长啸怪叫不已。屠夫也因两昼夜未合眼,双眼布满了血丝,灼灼的目光令人望而生畏,连那些屠夫养的赶山狗也吓得跑得远远的,不知在什么地方躲了起来,根本不敢露面。
到了第三日,鹰和人都已疲惫不堪。屠夫却强打精神,挑逗不止。鹰则怒目环视,对人发动一次次进攻、扑击。此刻屠夫已将肉和水放在鹰面前,鹰伸嘴可及,但它连看也不看,只与屠夫纠缠对抗。鹰此时的长啸已经嘶哑,每啸扑时,必有血从嘴里喷出,滴在羽毛、泥地上,点点滴滴,殷红斑斑。
第三天夜里,屠夫不再挑逗鹰。鹰带着泥土血迹,在篝火热浪熏烤下,已站立不稳,双翅垂落,但仍不食不喝,只是用嘶哑的嗓子一阵阵长啸,啸声撕开浓密而坚固的暗夜,传得很远很远……到了下半夜,鹰不再叫了,人和鹰都静了下来,双双对峙,用眼睛互相盯着……鹰如有所思,终于避开屠夫灼灼的目光,把眼光投向暗夜、群山。
屠夫此时,便手持肥嫩的斑鸠肉,走到鹰前。鹰既不扑击,亦不闪避,只把头扭向别处。此时,屠夫伸出手来,用手轻轻拂着鹰头、颈项和背羽,把肉递至鹰嘴前。鹰仍犹豫着。屠夫则继续用手抚摸着鹰,嘴里喃喃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尔后,便是长久地沉默。
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篝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一缕缕轻烟,袅袅上升,消融在星光闪烁的深黛色的夜空中,四周的群山黑压压地耸立着,松咽泉吟,深邃而神秘,有清凉的山风拂过,带来山林清新的气息。
屠夫抚摸着抚摸着,突然喉咙里咕噜咕噜一阵响,全身和手一阵阵战栗,嘴张翕着,眼里渗出了几滴混浊的泪花来。我的心为之一动。鹰似乎也注意到了,它扭过头来,目光灼灼,盯着屠夫,许久未动。此刻,黎明正在到来,长空无云,深邃而诱人。山林里,有鸟雀在自由欢快地呜唱,风送来一阵阵青苇子和野花的芳香……终于,鹰仰天长啸一声,一抖颈子,啄下了屠夫手中的肉,吞食起来。
鹰屈服了。
我的心一阵颤栗,想到了山外那一团乱糟糟的世界……望着鹰狼吞虎咽地吞食和喝水的情景,突然觉得,心头所积的许多愤懑,都消融在这山野的黎明之中了。
一晃十年,我再次回到梓檀,却不见屠夫的身影。姨母告诉我,就在我走后的第二年,趁屠夫不注意,猛扑下来,抓瞎了屠夫的一只眼睛,然后,长啸一声,竟归山林去了。屠夫自此精神日渐衰颓,身体也垮了,去年郁郁而死,就葬在当年熬鹰的草坪上。
我来到草坪,荒草丛生,掩住了屠夫的坟堆。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正芬芳着,四周很静寂,只有风轻轻地掠过。突然我听见一声长啸,只见一只鹰在草坪上空盘旋。正是当年屠夫训的那只鹰。难道,它也认出了我?我正疑惑,却见那鹰一奋翅,向高空飞去,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猛然,那鹰一收双翅,头冲下,如一块石头般跌落下来。鲜血从它嘴里汩汩流出,滴落在地上,并慢慢地渗进泥土里。我把鹰的眼皮合上,埋在屠夫坟旁,在那儿呆了许久许久。
其时,夜如流动的液体,悄悄地漫过来,溢散在四周,继而,仿佛在严寒中渐渐地凝固起来,隐没了山谷、树林,也隐没了连绵起伏的山岗。
第二天,我便离开了梓檀,再没回过那里。(有删改)
【小题1】如何理解题目“熬鹰”中“熬”字的含义?
【小题2】屠夫是怎样“熬”“鹰”的?请简要概括其过程。
【小题3】文中画线部分写到:“山林里,有鸟雀在自由欢快地鸣唱,风送来一阵阵青苇子和野花的芳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4】从作品看,作者为什么安排“鹰”逃归山林和自杀的情节?请任选一个角度,结合文章对此加以探究。
【小题5】下面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屠夫狩猎时喜欢一路吆喝,惊得“鸟飞兔走”,可见其张扬狂放;而熬鹰时渗出的“混浊的泪花”,则流露出内心的愧疚、怜悯等复杂情绪。
B.“鹰如有所思,终于避开屠夫灼灼的目光,把眼光投向暗夜、群山",通过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鹰明白自己处境后的无奈。
C.小说以“我”为线索人物回顾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生动地再现了惊心动魄的“熬鹰”过程,并以此表现了对丑恶人性的鞭挞。
D.小说结尾对“夜"的环境描写,表现了自然的幽深与神秘,也与“鹰”自杀的悲剧情节相呼应,烘托出苍凉沉寂的悲剧氛围。
E.故事虽然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偏僻山村,但人和鹰的对峙却与当时混乱的社会背景相契合,从而使小说具有了更为丰厚的内蕴。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07 0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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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琴童

李抗生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她花5600元买了两张入场券,她把两个月的工资,就这样送给了钢琴家。听说,钢琴家的手指都很细长,但“百闻不如一见”,她一定要亲眼看到。显然,坐得离钢琴家越近,就看得越清楚,座位共分5个档次,最便宜的是180元,她咬咬牙,买了最贵的一档。

钢琴家弹琴的时候,手指的长短看得不是很清楚,当全场演毕,钢琴家鞠躬致谢时,双手笔直下垂,她举起特意买来的望远镜,终于看清楚了,十指中无论哪一根都又细又长又直。当然,她还看到了献给钢琴家的大捧鲜花;她还看到和听到了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她还看到了钢琴家背后的收入,据说,这次出场费是数十万。

尽管,钢琴家弹的不少曲子她听不懂,听不懂的听多了,她的脑袋有点痛,坐在她身边的女儿更是呵欠连天,但这无关紧要。

她已见证了钢琴家确有细长的手指,现在,她要求证:有细长手指的儿童是否更容易成为钢琴家?女儿就有十根令人羡慕的手指,又细又长又直,跟钢琴家一样。她正在上小学。

本市有好多家琴行,琴行里都有授课老师,她找了一家最有名气的莫扎特琴行,里面有最权威的老师。她请老师看看她女儿的手指,老师发出了一声赞叹:“哇!如此修长的手指,在她同龄的人中,我还从未见过,如果家长不让她学钢琴,那简直是种罪过。”

她问怎么收费?老师说,每个课时45分钟,280元,每周双休日上课。45分钟280元?是否有点……但“名师出高徒”,她咬咬牙:“每周我订1个课时。”

女儿在练习室弹琴,家长只允许在室外旁听。她已听了好多次,总是弹那个不成乐曲的曲子,她问老师是怎么回事,老师说,她在反复练“琶音”,因为练得少,还未过关。又反问道,你女儿在家练吗?她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家没有钢琴。老师说,这就对了,要不,在我这里增加课时;要不,干脆在我们琴行里买一台钢琴,课后,在家里多练。因为她是我的学生,价格可以优惠些。

回到家中,她和丈夫计算了一下,每周增加1个课时,一年下来,也要增加一两万开支,还不如买一台钢琴算了。按照老师的推荐,她买了一台德国斯坦伯格牌钢琴,要好几万,她咬咬牙,从准备买房的首付款中挪出来,新房就此打水漂。

她家的房间又少又小,钢琴放在最大的一间里,剩下的空间,只放得下一张床,女儿和姥姥就合睡在一起。现在上床睡觉,只能侧着身子,像螃蟹一样从钢琴旁横行过去。

女儿一有时间,她就叫女儿练琴,琴键上方架着乐谱。

姥姥问:“岚岚啊,这么多豆芽爬楼梯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五线谱。”

在家里,岚岚也翻来覆去地弹一个不成乐曲的曲子。

姥姥问:“岚岚,你弹的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琶音。”

姥姥就悄悄地对她说,天天听岚岚弹“爬音”,脑袋有点痛。她告诫道,这千万不能跟岚岚说啊!她弹“爬音”的时候,你悄悄地用棉花塞死耳朵。其实,她和丈夫早就这样做了。

有天半夜里,姥姥起床上厕所,过走道时,不小心被钢琴绊了一跤,睡梦中的岚岚哼了一声,吓得姥姥强忍着,憋了好一阵子气,不敢出声。后来她知道了这件事,她叮嘱姥姥,你被钢琴绊一跤的事,千万别让岚岚知道啊!

姥姥说:“你放心,这个道理,我懂。”

数年后,本市举办少儿钢琴演奏大奖赛,奖金很高,参赛费也很高。乐曲自定,乐谱带不带也自定。她嘱咐女儿,一定要带,这样弹琴时保险一点。她特意坐在最靠前,也就是最靠近选手的观众席上。轮到女儿上场了,她紧张得不得了,中途,她发现女儿翻乐谱翻慢了,竟情不自禁地冲了上去,想帮女儿翻,但这既违规,也无济于事,因为,女儿的琴声还是出现了不应有的停顿。

女儿参赛后不久,又即将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她又有了新的期待,她要看看女儿的各课成绩,尤其是某一课的成绩究竟如何。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精品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她为了女儿成才,花两个月的工资买最贵的钢琴演奏会门票,宁愿缺房子首付款也要买最贵的钢琴,说明她是中国式父母的典型代表,一心一意为孩子付出。
B.姥姥的耳朵抗拒岚岚的“爬音”,她吩咐用棉花塞耳朵;姥姥起床上厕所被钢琴绊倒,她还不准她告诉岚岚,这些细节写出了她毫无原则,是非不分。
C.小说先写她看到了钢琴家在演奏会上的风光和钢琴家背后的数十万收入,后写她为了女儿的钢琴之路可谓孤注一掷,旨在凸显当代一些家庭教育的弊端。
D.小说写钢琴老师通过观察她女儿纤长的十指来招生,并推荐她买钢琴去给女儿练习等细节,可以看出钢琴老师的培训是量体裁衣。
【小题2】为了能让女儿成为琴童,她做了哪些方面的努力?请简要概括分析。
【小题3】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始和结尾都在强调数学得100而音乐不及格?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笨拙的土豆
王晓莉
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盘土豆。我凑到饭桌边,仿佛还没有吃就已经感到满足。尤其是,这样自己极中意的、怎么吃都好吃、怎么吃都吃不厌的食物,这样圆滚滚、笨嘟嘟,甚至可说丑兮兮,但又热乎乎的土豆。
很难想象,有三十年,我是个绝对不吃土豆的人。
那时我有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误区:以为吃了土豆、红薯这类外形圆头圆脑、看上去憨厚笨拙的食物,自己也会变得这样肥圆不堪。我总觉得土豆、红薯,都是那些膀阔腰圆的人才吃的。或者反过来说,是吃了土豆、红薯,他们变成了膀阔腰圆的人。
于是我总是偏爱甜食与水果。它们散发出的甜美、浓香,像一层又一层面膜,覆盖在我的感觉之上;它们以一种味道遮蔽了其他真实之味。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论是口味还是心灵都有些褊狭的人。一个明明很笨拙却又极度害怕笨拙的人。也许所有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与甜食、水果为伴的时期吧。
2003年秋天,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位男子。他当时在翻的一本《凡˙高画册》吸引了我,我们渐渐攀谈了起来。我说我喜欢的是凡·高那一系列自画像。
对面的他说,那么,凡˙高有张早期的画作有没有引起过你的注意呢?
临下车前,这个男子把这本边页已经翻得有点微微卷起的《凡˙高画册》送给了我。正是在这画册里的中间某页,有他着重提到的那幅画:《吃土豆的人》。
现在,这幅《吃土豆的人》,我闭上眼睛即可回忆起画中任意一细节,我若有任何绘画天赋定当临摹一千次。
它那么悲伤刻骨,而又坚忍不拔。
画面正中是一盏悬挂的昏黄油灯,使整个画都带着深褐色的凝重。灯光下,一家五口正围桌而坐,木纹餐桌上摆放的,正是还冒着腾腾热气的一大盘土豆。热气袅袅地上升到他们的头顶,有了温暖的氛围。
一个老太太正把一个特大个的土豆递给那一家之主妇模样的人,仿佛在赞赏地说:瞧,这一个,多大个啊。主妇则低眉筛着茶(许是咖啡),她的粗眉有些皱起,仿佛有点不耐烦眼前这样的生活了,却又依然惯性地深思着这样的生活该怎样才可过得更如意更体面些。
主妇的对面是一家之主,他也许是个矿工,手指叫煤炭染得发黑他也懒得去洗洗。他凝望着他老婆,仿佛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而另一个戴头巾的女人又凝望着他。一个穿裙子的姑娘,身形要娇小些,背对着我们。他们的手关节都出奇地大,骨突着,你知道,那样的手是可以把食物或茶壶抓得很牢的,也可以把生活抓得很牢的。他们的鼻翼也很宽,鼻孔粗大,他们的呼吸,一定是粗重的。劳动,改造一切。包括他们的呼吸。
在我看来,这一幅画里,有笨拙的男女,有笨拙的土豆,还有笨拙的一壶茶,是一个农民之家全部的笨拙不堪的生活。
凡˙高给弟弟提奥的信证明了我的看法。
据说提奥一见到这画,就鼓动哥哥拿去沙龙参加展览。但是凡˙高回信说:“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某样司空见惯的事物,如何在某一天突然引起我们的注意,实在是有各种契机的。就比如那些我忽视惯了的、生活中无以计数的、我眼中无比笨拙的土豆,就这样经由一幅百多年前的画作引领,重新进入我始终睁开却始终有盲点的视线。
我开始爱上吃土豆,煎、炒、炖、煮;或单独吃,或搭配其他食物吃;当饭吃,当菜吃,当零食吃;没有一样不尝试。没有一样不好吃。土豆那满满的淀粉里,还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清香。
我也开始关心跟土豆有关的一切。我最喜欢探究的是土豆的成长。所有的蔬果,都是裸露在空气与光线中,它们一生都与风和光线打情骂俏着,最后用碧绿的、红彤彤的颜色告诉人们:我熟了,来吃我吧!只有土豆、红薯,那不多的几样,从春到秋,它们完全地埋伏在泥土之下。命中注定它们的工作就是在漫长的黑暗里沉默与积蓄。它们从土地里出来的那天,就是它完全成熟的日子。土豆可以露天存放几乎整整一个季节。它的构成分子,该是有多牢固啊。
每一次,听了这些,我总是外表平静,内心却热血沸腾地想,如果有机会,我应该去种植至少一季土豆,去观察、了解、亲近那些披着大地色外衣的土豆,那些外表粗糙、内心扎实的土豆,那些在市场的菜堆上与人们的菜篮中笨拙地滚动的土豆,那些养育生活的土豆。
有时在灯下吃着土豆,会想起火车上偶遇的那人。他当时那么坚定地指出我会忽略凡·高那幅《吃土豆的人》,也许并不是他的武断,而是他看出了当时的我。
(本文有删改)
【小题1】第一段中对土豆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哪些原因让“我”爱上土豆?
【小题3】请赏析文中的画线句子。
【小题4】揣摩最后一段的含义,并结合文中作者的经历,写出你的两点生活感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闯 滩

许 畅

天南走向大河边,一条船从对面芦苇丛中荡出,八九只鸭子扑打着游向两旁。“二哥!”他朝船上挥手。天南是来接外出闯滩的二哥的。

远处是一个低矮小山坡,山坡上是一幢黄泥筑的房子。门前光秃秃的,长着一些棕黄的草。只有一棵歪脖子树立着,是好多年前雷打断的。

二哥比七个月前瘦了不少。天南很想找些话说,二哥一坐下,天南就递给二哥他卷的烟:“尝尝吧。”二哥很久才注意到天南递过来的烟。“啊,好。”他的目光仍停留在堂前摆着的大哥和爹的相片。“二哥,”天南搓搓手,“今年我可十六了。”

二哥拍拍天南,微微带着笑:“是,天南长大了,看上哪家姑娘了吧。”

“才不是,我想跟你一起去闯滩。”

二哥把烟一抖,面容一沉。天南站起来,他今年长得特别快,像春笋一样往上蹿,已经和二哥差不多高了。天南把手臂举着,臂上的肌肉凸出:“不信你捏,我长大了。”

“不行。”二哥把烟在桌角上敲了敲,“你不行,你不知道有多危险,大哥已经没了!”

“你不让我去,你自己行!”天南瞪大眼睛。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二哥好不容易回来了,自己又和他吵。“咱们家只剩两个了。”二哥叹了口气,进屋去了。

晚上天南跟二哥背靠背睡。二哥压低嗓音叫他:“天南,睡了吗?”“还没。”“这次去做生意,货都被人半路劫走了。”“啊!”天南惊呼,“怎么会这样。”难怪接二哥时他系船的手有些发抖,下午也盯着大哥的相片发呆。

“路上碰着一个奇怪的人,说我们家四代以后都不得闯滩。”

天南许久没回话。他们家很早就有先辈闯滩,至此时正好四代。天南一时非常惊悚。“那人大约是算命先生一类的,在途中问我们讨水喝。”“我们家的经历他都算出了?”“这倒没有。”“那一定是胡说骗钱的,我才不相信。”

“就算人人都不相信,我也不会让你去冒这个险。”

天南想这莫不是二哥唬他的吧?可万一是真的呢?天南有些不敢往下想了。他盘算着明早去镇上把烟卖了,然后去找人算算。

天没大亮天南就起床了,把上好的烟条放进背篓里。二哥不知去哪了。

烟条没到正午就卖完了,他把铜子装袋子扎好。他一时不知找谁了。他们家的事这镇上谁都知道,任谁都能算出来。

天南一路想一路走,路上的人都和天南打招呼。他一路走到河边上,又白又肥的鸭子在河里游着,一只只船泊在岸边,也不知以后开向何方。

他从袋里摸到了昨天二哥搁在桌旁的小老虎模样的口哨,然后怕别人听见似的吹起来。

“呜——呜——” 楼上的人探出头来:“哪家的?”

“我是天南。”天南没有看楼上的人,对着河大声喊,“我是天南!”好像对自己说。

“喂。”一个人拍拍天南的肩膀,是二哥以前的雇工。“你二哥可是回来了?”“是。”天南看着他苍老的面孔很亲切。“回来了就好,我现在的主人请你上去坐坐。”“哪个?”

“楼上的。”天南看见是那个先前问他哪家的人。“现在谁去闯滩可都归他管。”

天南一下子失了兴趣,二哥一定欠了那人很大一笔钱吧。可是若是二哥不让他去,跟楼上的人闯也不是不可以。

正在天南犹豫不定的时候,他听到二哥喊他:“走了,天南!”

二哥拉着天南,说:“打扰了,日后再来拜会!”天南刚想说些什么,二哥就揪了他一下。

河边的芦苇丛轻轻晃动,二哥拖着他越走越远,他频频回头。那个人还站在河边。

“脑子里的事不要想了,只要我在你就别想去闯滩。”二哥的手温热,天南不答话。

“听到没?”“嗯。”天南不甘心,扭头又往回望。

天南认为一个男人就应该出去闯一闯,但是死,他有些不敢往下想。他其实信二哥对他说的话,但天南就只想去试试。

他摸摸袋子里的铜子,差不多再攒上个一年,快的话十个月就够了。他就可以撑船去外面了,他内心隐隐跃动。二哥察觉到什么似的盯着他的眼睛。

河边好像又有船靠岸了,有些喧哗。天南抬起头来,我是天南,我才不怕。

等人们散去,大河又恢复了宁静,有些人回来了,有些人永远没回来。天南在等着这样一个出去的时候,多少人等着这样一个回来的时候。

(节选自《小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二哥是天南的佑护者,也是天南“闯滩”路上的阻碍者。小说在二哥身上设置了太多的疑问,使得整个故事隐含着对天南未来命运的担忧。
B.描写“楼上的人”“二哥以前的雇工”,让故事情节有想象空间,既照应二哥归来,也引出下文与二哥相遇,使小说增添悬念。
C.“河边好像又有船靠岸了,有些喧哗”一句,是通过写“船”靠岸、有些喧哗来表现天南对外出闯荡的渴望和坚定的决心。
D.小说中的人物语言简短而富有深意,如二哥“啊,好”的语言描写就写出了二哥的心不在焉,体现了二哥和天南之间存在隔阂。
【小题2】如何理解小说结尾“天南在等着这样一个出去的时候,多少人等着这样一个回来的时候”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3】小说以“闯滩”为题的有什么妙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命根子
邢根民
宏伟下班后回到家,发现老爸不见了。他到每个房间喊了几声,仍不见老爸的身影,心里一慌,老爸又跑丢了!
这些天让他头疼的事就是老爸一个劲跑丢。
第一次跑丢是在一个星期五的早上。老爸早早起床,坐在床沿上发呆。因为刚从乡下来到城里,在他家装修一新的单元楼里还不习惯,可能是怕宏伟和媳妇瞪白眼,他不敢吸烟。要是往常在家,他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美美地吸上一锅子旱烟,几十年的习惯突然一改,让他很不适应,感觉自己就像关进笼子里的鸟,能不憋屈吗?所以,那天早上老爸没打招呼,悄悄乘着电梯,从十七层高楼落到了地面上,他心里才踏实了。
而宏伟上班前发现老爸的房间没人,以为老爸下楼去公园锻炼了,就没在意。中午吃饭时还没见老爸,问媳妇,也不知道。这下他急了,顾不得吃午饭,和媳妇分头去公园、广场、商店来回找,几经周折,还是在火车站广场找到的。宏伟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跑到老爸跟前说,爸,你走了也不说声,让我们都快急死了。老爸脸色阴沉,情绪很平静,我要回家,城里不适应。你帮我买张回家的车票吧!
第二次,老爸是跑丢在长途公共汽车站,拿着车票上长途汽车了,让宏伟看见了。这次宏伟生气了,爸,人家都往城里跑,你却偏要回乡下,乡下有啥好的,你干嘛非要回去?老爸坐在车上不下来,也不理儿子,任宏伟和媳妇一番好劝,就是不听。
那次,老爸在乡下还没待几天,就被宏伟再次请到城里。他实在不放心把一个快七十岁的老头孤零零丢在家里。这一次,宏伟满足了老爸一个条件:不干涉老爸任何行为。
老爸能再次进城,还有一大诱惑,那就是宏伟把儿子贝贝上幼儿园的差事交给了老爸,这下可把老爸高兴死了。每天接送小孙子时,一路上都能听小孙子用稚嫩的童音给他说幼儿园里的新鲜事。今天老师表扬他听话,昨天老师让小捣蛋鬼罚站了,每天都有听不完的新鲜事,老爷子听得两眼一眯,胡子直往上翘。
按说,有了小孙子的诱惑,老爸应该不会再想着回乡下了,可这次还是……第二天是个星期天。宏伟一大早开车,带着儿子回一百多公里外的乡下。
宏伟的老家在黄土沟壑里,以前村边那条细细的河流如今早已干涸,吃水都要去几里外的小河里拉水。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或者进城做生意了,留下的都是些老人小孩和不识字的妇女。车子开到村头,宏伟看到往日绿油油的坡地如今只剩下裸露的黄土,就连挣扎在半坡上的几棵树木也孤零零地干枯了。正是春夏之交的播种时节,却难以发现往日家乡男女老少忙着播种的情景。
管他呢,反正自己开着小厂子,和媳妇一年收入也不少,比种庄稼不知要好多少倍。宏伟暗自庆幸自己当年走南闯北做生意,如今虽快三十,但要房有房,要车有车,什么都不愁了。两个姐姐也都迁到了城里,老妈去年走了之后,他就直接把老爸接到了城里享清福,也算尽一点孝道。谁知,老爸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放着舒坦的城里日子不过,非要三番五次往乡下跑,他想不通,这荒山野岭的土塬上有啥好迷恋的。
到家了。宏伟抱着儿子走下车,眼前的景象让他惊住了:老爸穿着十多年前下地干活的那件土里土气的粗布衣裳,头戴一顶已经褪色的破旧草帽,裤腿和袖子挽得老高,在院子里的一片平整好的土地上播种花生,身后还堆着半袋子土豆种。
听到脚步声,老爸抬起头,汗珠子从长长的眉毛上滚落下来。他脸上绽放着孩子般的笑容,对小孙子说,贝贝,爷爷给你种花生和土豆,再种点黄瓜、茄子、西红柿,保管比城里买的好吃,爷爷给你送去。
爸,你这是干啥呀?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种地?宏伟不解老爸咋就这么会折腾。儿子,你给我听着,咱是庄稼人,庄稼就是咱的命根子,啥时候都不能丢。老爸低下头,在脚下的土壤里撒下一粒种子。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从父亲丢了写起,“心里一慌”刻画了宏伟内心的焦急,“老爸又跑丢了”引起悬念,从而吸引读者的眼球。
B.父亲愿意再次被宏伟接到城里生活,一是宏伟答应不干涉父亲的任何行为,二是父亲可以接送小孙子贝贝上幼儿园。
C.父亲几次要跑回家,宏伟每次都火急火燎地仔细寻找,这虽然体现了宏伟的孝心,也从中看出宏伟对农村前景的失望。
D.父亲在家时“脸上绽放着孩子般的笑容”与他在城里时的生活状态形成对比,突出了父亲回家乡后的惬意与愉悦。
【小题2】小说画线段所写的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命根子”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探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小题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笔下这只特立独行的猪被赋予人性化色彩,因为摆脱了猪的普遍命运,具有自然、野性的特征,成为反抗压制、追求自由的象征。
B.作者描述了这只特立独行的猪的各种本领,尤其是学汽笛叫,表达了“我”对它的喜爱与尊敬,为后文它的成功逃脱、获得自由埋下伏笔。
C.文中的“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下乡知识青年,同情这只猪,却又不敢对抗领导,是特定年代知识分子心态的写照。
D.王晓波与鲁迅一样,除了反对强者专制,也反对弱者的自甘沉沦,他对特立独行的猪的赞扬,其实就是对“安于被设置的生活的人”的批评。
【小题2】作者笔下特立独行的猪不同于流俗、不宥于成规,这一特点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小题3】试分析本文与巴金的《小狗包弟》在时代背景和语言风格方面有何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