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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哈提雅的第28个馅饼
乔叶
天上不会掉馅饼。在碰到哈提雅之前,我是一直信奉这句话的。
2004年秋天,我随河南作家代表团去西部采风。在等着导游买票的工夫,我站在入口处向里张望。
“阿姨。”有人拽着我的衣襟。我皱皱眉,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很不耐脏的。
一回头,我看见一个典型的维吾尔族小姑娘。高高的鼻子,深陷的欧式眼窝,戴着镶着珠片的黑色小帽,手里拎着一串铃铛做的饰物。噢,她是向我兜售东西来了。我摇摇手。
“阿姨。”她又叫。
“什么事?”我只好搭腔。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她的普通话很生硬。
“是。”
“你是老师吗?”
“我当过老师。”我有点惊诧,我有过四年的乡村教书的经历,可她怎么能看出来?
“你一看就像老师,像好人。”她甜甜的小嘴很会说。
“你很漂亮。”她继续进攻。我都有些替她着急了,心想干脆买一个。
“你的东西怎么卖?”我问。
她解了一个,递给我:“给你。”
“多少钱?”
“不要钱。”
我不理她,径自去掏钱包。她拦住我,态度很认真地说:“真的不要钱。”
“那我也不要。”我也很干脆地说。不要钱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讲就是最贵的,这么没谱儿的事情,我不做。
导游在招呼大家了,我随着队伍进去,朝她挥挥手。玩了两个多小时走出来,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小姑娘。她就在出口处站着呢,立马跟上了我。
“给你。”她又来了。[:ZXXK]
我仍然没要。沿着周围的小摊走了一圈,我了解了一下这种铃铛的价格,要价最高的是五元。于是,当她再次递给我的时候,我把五元钱递给她。
“不要钱。”她着急地说,“送你的。”
“送我?为什么?”
“因为你是老师,好人。”
我笑。
“我真的不要钱,真的。”她耐心地劝说着我,“我经常送东西给我喜欢的客人。”
我接过那个铃铛,吊坠上刻着一只老鼠。我正好是属鼠的。她看出了我的疑惑,指指我的胸前。我戴着一个鼠头木制项链。这个鬼精灵!
“好,我收下了。”我说。我打定主意,上车后把钱从车窗递给她。
我和她合了影,答应把照片寄给她。然后我去买丝巾,她依然跟着我,告诉我说什么样的丝巾是好的……导游开始催促上车,我上了车。
车开动了,我和她在车窗处依依惜别。我握住她有些脏的小手,把钱也握了过去。她一怔,明白了,泪水一瞬间从她的眼眶里涌出来。
“不要!老师!”她举着钱喊,然后她奔跑起来,跟着我们的车。车轮喷出的灰尘扑上她的小脸,很快把她的泪痕遮盖起来。然而更多的泪又冲下去,她的脸上很快变就变得模糊一片。
司机把车停下来,全车的人都望着我,我艰难地把脸转向她。
我走下车,接过她手里的钱。她笑了,满是灰尘的小脸笑得像一朵淡黄色的雏菊。
“你必须告诉我,你喜欢什么,回家之后我也要寄礼物给你。”我说。
她推却了半天,直到我以不要铃铛威胁她,她才羞涩地告诉我她喜欢文具和书。在我的要求下,她写下了地址。
从新疆回来,我洗好了照片,买了一套童话集和文具,想邮寄却发现地址找不到了。最后我还是寄了出去,地址一栏写的是“新疆吐鲁番高昌故城哈提雅(收)”。
一个月之后,我收到了一大包葡萄干,还有一封信。
“阿姨,谢谢你。听很多人告诉我说有我的包裹,跑了好多家才找到。我送了28个铃铛,你是第一个寄礼物给我的人。你长得像我的汉族老师。后来她走了,我就不再上学了。我很想她。我想只要我好好读书,就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呆住了……
她给我的,确实是一块香醇馅饼。这块馅饼是她和她的汉族志愿者老师共同做的,我只是一个享用者。但是我把这块馅饼糟蹋了。
哈提雅,请不要像我,还有我们——你送礼物的这28个人。那27个人,都是怎么想的呢?都是怎么看待你的礼物的呢?在他们的意识里,大约也都认为自己是经遍世事的聪明人吧?
平生第一次,我开始为自己一向得意的所谓智慧和经验而自卑起来。我才发现:虽然我四处游历,但我心灵的嗅觉已经逐渐荒芜成为一座巨大的废墟,如高昌故城。而她虽然守着高昌故城,但她小小的心啊,却是一片纯美碧青的无垠草场。
哈提雅,你以自己都不知道的方式让我品尝了世界上最美味的馅饼——第28个馅饼。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23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我随作家代表团去西部采风,在入口处张望,哈提雅主动向我打招呼,并猜测我是一个老师,说明她是一个有心机的孩子。
B.哈提雅几次拒绝了我想付给她的钱,是因为她经常送东西给她喜欢的客人,且从不收钱。
C.哈提雅收到我送的礼物,写了一封信给我。看完后我呆住了,我是被哈提雅的内心震撼了,我为我的偏狭而感到惭愧。
D.哈提雅一共送出去28个铃铛,却只收到1个回赠礼物,暗示当下社会人心的冷漠,毫无同情心。
E.文章结尾通过作者的内心忏悔,看到了成人虽遍经世事,心灵的嗅觉却变得荒芜,成为一座巨大的废墟。相较而言,哈提雅小小的内心却是一片纯美碧青的无垠的草场,从而让主题得以升华。
【小题2】标题为“哈提雅的第28个馅饼”,结合全文,分析其含义。
【小题3】小说中是怎样塑造哈提雅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开头说“天下不会掉馅饼”,但结尾又说 “品尝到了人世间最美的馅饼” ,看似矛盾,实则匠心独运,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06 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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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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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刀
石上流
在青田填,谁最出名?侯一刀。侯一刀本北平人氏,怎会流落名不经传的青田小镇,无人知晓。在那日寇侵华、兵荒马乱的时代,每个背井离乡的人也许都有一个故事吧。
侯一刀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就像他的外表,冷硬如铁。从他那里,你是很难探究出什么秘密。
那些星星点点的关于侯一刀的陈年旧事,是从胡三口中掏出来的。
胡三是随侯一刀一同来到青田镇的另一个汉子。据他自己所言,和侯一刀是师兄弟。
和侯一刀截然相反,胡三笑眉笑眼,跟面团似的。他跟谁都说得来,平日又好两口,结果青田镇人就用自酿的酒从他口中套话,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好家伙,原来侯一刀竟在北平武林大会上得过刀术冠军,赢得“刀王”称号。
起初,没多少人相信胡三的话,以为那不过是他酒后胡诌。直到亲睹侯一刀手刃为害一方的土匪头子“黑老雕”,这才对他肃然起敬。
那一日,“黑老雕”带着喽罗们下山,一阵恣意践踏之后,还抢得一对孪生姐妹欲押回山寨。为夺还女儿,可怜的老妇喋血当场。就在“黑老雕”仰天狂笑之际,一团影子从人们面前掠过,瞬间,秃顶开花的“黑老雕”从马上栽了下来。
“黑老雕”为匪多年,绝非泛泛之辈,他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一招之内便作了别人的刀下之鬼。
除了那祸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平日闷声不响、靠打铁为生的侯一刀。自此,侯一刀在青田镇名声大振。
侯一刀除了刀法精绝,还有一手治病救人的本事。据胡三说,侯一刀的祖父、父亲都是有名的中医,而侯一刀则将他们的医术发扬光大,一柄小小手术刀曾让多少濒危病人起死回生。
就因他有这一手绝技,连日本人都找上门来了。一天,翻译官带着几个日本兵来到侯一刀的铺子,声言铃木先生有请。
铃木乃是驻扎当地县城的日本鬼子头目,平日带着小鬼子烧杀掳掠无恶不作,青田镇的男女老少谁不恨之入骨,将他与“黑老雕”并称“双煞”。今日铃木派人来“请”侯一刀,谁都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啥药。
尽管极不不希望侯一刀随他们前去,但看着荷枪实弹的日本兵,大家心里虽担忧却又无可奈何。
侯一刀在临行之际向众乡亲深深一揖,说谢谢大伙对侯某的关心了,眼波中似闪烁着说不出的依恋。
侯一刀到了日军驻地,被带至一间武馆。铃木正傲慢地坐在那里,皮笑肉不笑地对侯一刀说,你的,领教一下日本武士的厉害。说话间,武士打扮的山田次郎持剑逼了过来,眼中透着一股寒气。侯一刀从兵器架中操起一把大刀迎了上去,乒乒乓乓地和他交起手来。打到近百回合时,侯一刀渐渐不支。又过一会儿,山田次郎的剑尖已对准侯一刀的咽喉。
铃木狂笑不已,走了过来,拍着侯一刀的肩膀说,你的大大的良民,皇军不会为难你的,有一个手术你的来做。
侯一刀似乎早已料到,不动声色地随铃木来到一间房里。那里面躺着铃木的情人佐美子。佐美子体内长了一个肿瘤,日本军医做不了这一复杂的手术,于是铃木想到了侯一刀。狡猾的铃木又怕侯一刀耍花样,便先给他来了个下马威。
侯一刀果然不负盛名,手术做得很漂亮。至于事后少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又有谁会注意到呢。
庆功宴上,铃木高兴地端起酒来敬侯一刀。
侯一刀傲然一笑道,且慢,铃木先生。说起来咱们可是早就相识了呢。
铃木不解地望着侯一刀,陪在一旁的山田次郎也颇感好奇。
方中醒这个名字你想必不会陌生吧。
铃木怎会不记得呢,昔日他在北平驻守,逼迫名医方中醒专门为皇军效劳,方中醒坚决不从,正是自己暴怒之下用手术刀割断他咽喉的啊。因此铃木一听侯一刀提及此名,就紧张得霍地站了起来,你的,和方中醒的什么关系?
你给我听好了,我就是方中醒的儿子方宏。侯一刀一字一顿、义正词严地说。
铃木枪已出鞘,还未及发射,但见一道银光射向铃木,铃木颓然倒下。
在一阵枪声中,方宏哈哈大笑而绝。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6年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塑造了胡三这一形象,是为了衬托主要人物侯一刀;同时,也借胡三之口巧妙地交代侯一刀的相关信息。这一安排颇具匠心。
B.小说善于运用白描手法,往往寥寥数语便能突出人物风采,如写侯一刀手刃土匪头子“黑老雕”,描写简洁传神,富有传奇色彩。
C.青田镇男女老少对日本鬼子头目铃木恨之入骨而又无可奈何,希塑侯一刀能为民除害,因此看到他被铃木请去,心里既喜且忧。
D.为了给侯一刀来个下马威,铃木安排山田次郎与他比武,比武时侯一刀被剑尖对准咽喉,这一细节为下文侯一刀牺牲作了铺垫。
E. 在刺杀铃木之前,侯一刀主动询问他是否记得方中醒这个名字,并且表明自己就是方中醒的儿子方宏,是为了让铃木死个明白。
【小题2】侯一刀的形象有哪些特点?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侯一刀就是为父报仇的、北平名医方中醒之子,这一结局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请联系前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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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尊严

冯 华

近几年,大批富起来的中国游客蜂拥前往世界各地观光,你能在不同的陌生国度看到越来越多的中文警示牌:禁止随地吐痰、禁止随地大小便、禁止吸烟……这让我们这些能看懂中文的人真有些无地自容。如何在全世界面前保持尊严,我去吉隆坡读书的第一天,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来自各国的留学生(比例最大的是中国人)必须先通过一次语言水平测试,依据测试成绩确定入学等级。考试地点在一个大阶梯教室,学生们自由落座,由英语系两位老师监考。当其中一位深色皮肤、一口标准英式英语的S小姐草草视察过座位布局后,忽然暂停发卷,匆匆跑上讲台。

“请注意,所有中国学生不允许坐在相邻的座位!”她大声宣布,“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相邻而坐。”

很多学生英语水平差,没听懂她的话,交头接耳地打听。我听懂了,并且知道邻桌的也是位中国学生,但是我没动。教室一片大乱,在S小姐的再三催促下,中国学生都按她的要求间隔开来落座了。

我身边的中国学生也要换开,我阻止了他。“如果我们换位置,证实我们的确有作弊的嫌疑。”我说,“反正我不换。” 他也不换了。

S小姐很快走到我们面前。

“你们都是中国学生吧?”她说,“请将座位换开。”

我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心平气和地用英语回答她:

“别国的学生不换,我也不会换。如果你因为我们是中国学生就认定我们会作弊,你可以一直站在我们身边监考。这总可以了吧?”

她看了我几秒钟,没说什么,转身走开,宣布考试开始。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直能感觉到她刀子似的目光,她不时从我面前走过,我视若无睹。后来我提前完成试卷离场,并且顺利地通过了这次测试,直接进入专业课的学习。

那天和几个中国同学在电梯里又碰到了这位S小姐。

“祝贺你,你这次考得很好!”她显然记住了我,态度热情,同时瞥了一眼电梯里另外几个中国学生,语速很快地补充:“但很多中国学生必须从最低级别开始学习英语,并且那天的确抓到几位中国学生作弊。”

我承认我被她的态度刺激了,接下来我头脑一热,选择了她名下一科作为专业课之一。为了维护尊严,我吃尽了苦头。每次上她的课之前,至少要用足两小时做预习,查清所有生词,否则完全无法跟上她那语音标准但语速极快的讲课。那段时间,除了学校课程之外,我正在规划自己未来的人生方向,并决定要以写作作为终身职业。我买了电脑,开始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在小说写到近一半时,我终于决定暂停学校课程,专心把小说写完。去办休学手续时,最令我踌躇的就是S小姐的课,虽然有充足的理由,但却仍有逃离的羞愧。

办公室看到S小姐,出乎我的意料,她非常温和坦白地告诉我,她看到了我自入学以来付出的所有努力,也看到了我的每一点进步。

“如果你认为分数会给你目前的学习造成过大的压力,”她非常诚恳地对我说,“以后的测试我可以不为你打分,直到你自己认为解脱困境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我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然后我告诉她,为了尽快完成我的小说,我必须休学半学期,希望得到她的理解。她显得非常惊喜,兴致勃勃地询问了小说的内容,并大加赞赏,直到我脸红为止。

“你为维护尊严所做的一切,”她说,“我都能明白,对不起,我为你骄傲!”最后这句话害我差点儿掉下泪来。

(选自《青年博览》)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开头部分写各种中文示牌,说明很多中国旅客在国外缺少尊严,为下文故事的发生提供背景,该部分在结构上也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B.“我”通过测试之后,在电梯里和S小姐相遇,她对“我”补充说的话是想表明自己之前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C.虽有充足的理由暂停课程,但“我”仍感到羞愧,原因是自己暂停学业,有知难而退的嫌疑,有损尊严。
D.文章结尾说“我差点儿掉下泪来”,这泪里既有“我”通过努力获得尊严的欣慰,也有对S小姐给予“我”理解和鼓励的感动。
【小题2】小说中的“我”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中国式尊严”为题?这篇小说给你怎样的启示?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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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迷
陈国祥
张三不知道什么时候迷上车了。他不抽烟,不喝酒,甚至也不喜欢女人。他就喜欢车。他的酒柜里什么酒也没摆,琳琅满目的全是各种各样的车模。他出差买,出国买。一次出国在斯图加特他一掷千金买了全套的名车车模。他的包里不放香烟,但一定有一个精致的车模,随时把玩。
张三生在农村,小时候家里很穷,十三岁就没了父亲。张三读书很上进,考取了离家十多里地的高中。他上学全靠走路,他戏称自己的“11”号汽车风雨无阻。李四和张三是同班,骑着一辆28寸的“飞鸽”牌自行车,后座上载着个穿碎花裙子的女生。李四的车从张三身边飞啸而过,张三很是羡慕,倒不是羡慕被风吹起的连衣裙,而是羡慕李四屁股底下的“飞鸽”。他想:有辆车,可以省多少时间啊……
张三考取了H省工学院车辆工程专业,他是他们村第一个大学生。李四毫无悬念地名落孙山,托人走关系进了东风汽配厂,先做工人,后来戴着蛤蟆镜做起了采购员,是W市最早的“有车族”。
张三大学毕业后,也回到了家乡,竟也分配在东风汽配厂,做技术员。老厂长看小伙子长得帅、人品好,又是大学毕业,没两年就调他到厂办当主任。镇党委周书记到工厂视察,觉得张三不错,就把他挖到了镇里,先是镇办公室主任,再后来是副镇长、镇长,再后来成了周书记的乘龙快婿。张三的老母亲坐着张三的桑塔纳回家,和张三说:“三儿,不能做对不起周书记的事啊,我们张家祖上积德出了你这么个官,我这辈子都没想到还能坐上小轿车。”
东风汽配厂因为经营不善,最后只好改制给了李四。张三看着同学面上,也没少帮忙。李四人脉广,头脑活,东风厂到他手里居然办得风生水起,李四也成了W市的“功勋企业家”。李四为了感谢张三的帮助,十八般武艺用尽,可张三就是刀枪不入……
李四知道张三喜欢汽车,一次开了辆崭新的帕萨特到张三家,对张三说:“堂堂镇长,你那破桑塔纳该换换了,我这辆车先借你开开。”说完把钥匙扔在张三家桌上就走了。张三夜不能寐,半夜悄悄地从妻子身旁偷偷起来溜到院子里,崭新的帕萨特在月光下闪着贼亮贼亮的光。张三打开车门,坐到真皮座椅上,开着窗,不知不觉在车里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张三坚决地把车还给了李四,因为他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母亲哭着对他说:“三儿啊,你不能对不起周书记……”。
张三有个女儿,认李四做干爹,其实也是平时开开玩笑的。张三女儿要结婚了,李四说:“我就不送钱了,我要送给干女儿一个礼物。”张三说:“什么礼物,不要买太贵的,我到时还不起。”李四说:“暂时保密。”张三女儿结婚的那天,李四的神秘礼物亮相了,竟是一辆红色的保时捷跑车,披红挂彩停在酒店门口,女儿喜欢得不得了,围着车转了好几圈。女儿受张三的影响,也是个车迷,什么豪车的名字型号都叫得出来,一直想要买辆保时捷,可惜张三手里没钱,只能看看家里酒柜里的车模。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张三也不好再说什么。他想,李四给干女儿的,也是应该的,这人情慢慢还吧。
又过了三年,张三升任副市长的呼声越来越高。可就在这时,张三被“双规”了。全城震惊。原来是李四出了问题,把张三牵扯进来了。张三被移交法院起诉,张三的判决书很简单,就是收了李四一辆保时捷,判了四年零六个月。
张三被两名高他半个头的法警押上囚车,囚车风驰电掣地开走了。他突然想,他什么车模都有,就是没有囚车的车模,当然肯定也没有地方卖这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一开始描写张三不喜烟酒,唯独从学生时代起,就对各种车痴迷,以至后来不惜花钱购买名车车模,为后面的情节做铺垫。
B.经商办厂相当精明、怀有利益相求的李四,看准了张三身上的软肋,两度巧立名目,以名车投其所好,终于让刀枪不入的张三彻底就范。
C.张三仕途通达,从东风汽配厂技术员到副镇长、镇长,是因为得到了周书记的提携,从他母亲反复强调“你不能又对不起周书记”可以看出。
D.小说以小见大,巧妙构思,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叙述了张三和李四的命运浮沉,揭示了一个屡见不鲜的官场现象,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小题2】小说以“车迷”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以张三想到因车车车模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分析。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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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满鲜花的吊桥

阿成

姑姑的第二故乡,在“白山王气,黑水霸图”的坡镇。那是中东铁路上的一个重要车站。旅客站在月台上环顾四周,的确有一种东北大野的苍茫之感。

镇子中央,便是那条古时可以扬帆的蚂蚁河。蚂蚁河源自张广才岭,早年水势极壮,清冽而湛凉。法国人产的三星啤酒,就是汲这里的水酿成,并从这儿运出去,享誉整个战乱迭起的欧洲市场。

斗转星移,到了20世纪初,蚂蚁河的水势渐渐地小了,几叶扁舟,一域静水。于是,便有了那“座”用数十根粗麻绳拉就的绳索桥。若女人在桥上面走,悠悠然,十分的俏——这情景的确是坡镇的神来之笔。

到了盛夏避暑的季节,每值周末,照例会有一趟从省城哈尔滨驶向这里的旅游专列。那些到伪满洲淘金的俄国人、波兰人、法国人,纷纷洗净一双双掠夺的手,领着自己的家眷到山清水秀的坡镇来度假。

姑姑就住在蚂蚁河南岸的一幢俄式的铁路房里。

姑姑每天都要提一个很大的篮子,带着她的儿子,到阳光灿烂的南山坡上去采野花。那时姑姑已经20岁了。20岁的女人在那个时代,似乎是很大很大的岁数了。不像现在这个宽容而充满着同情心的年代,连40岁的女人依然可以甜甜地称自己是个“女孩儿”,并在自己很时尚的坤包上系一个可爱的小浣熊。

姑姑是坡镇上出名的美女。几十年后,我去看望姑姑,仍然能看出来姑姑年轻时那美人胚子的影子。

姑姑初到坡镇时,没人知道有关她的故事。单知道她的男人死了,带个儿子从她的第一故乡博平,千里迢迢到黑龙江来谋生。

在坡镇人的眼里,姑姑是一个谜一样的女人。

那时的坡镇,差不多是俄国人的地盘。不会俄语,几乎无法在这里谋生。于是,姑姑便进了当地俄国人开的女子中学。那时候姑姑只有18岁。两年后,姑姑已经可以讲一口流利的俄语了。

……坡镇的南山坡,俨然一个天然大花园,姹紫嫣红,盛开着数不清的百合、芍药、玫瑰、野菊花和达子香。姑姑要赶在省城来的那趟旅游列车到来之前,采满一大篮子的野花。然后,带着儿子,去那个横跨蚂蚁河的绳索桥,把采来的鲜花,分别扎在长长的绳索上……

旅游列车到了,一下车,就能看见那个扎满着鲜花的绳索桥,它像一条锦龙似地拦江而过,于是,那些来度假的洋人都欢呼起来。

这是姑姑的工作。由一家旅游公司付给她一点点微薄的工资。

有时候,姑姑用野花扎成一个个花环,卖给那些来这里度假的洋女人……

日月如梭,光阴如箭。蚂蚁河的水越发地瘦了,越发地憔悴了,只剩下深沟里的窄窄一束,坡镇人甚至可以赤着脚趟过去了。

那座绳索桥已经不见了,似乎已无存在的必要了。每逢周末的旅游列车早就停了,过去的一切恍如梦境了。

姑姑仍然住在蚂蚁河南岸的那幢铁路房里。姑姑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壮实得像头牛,他完全有力气养活姑姑了。

姑姑老了,已经是满头的银丝了。每逢天清气朗的日子,姑姑照例要提个小篮子,去阳光灿烂的南山坡采野花。

清和的南山坡上空旷无人。年迈的姑姑把采来的芍药、玫瑰、野菊花,扎成一个绚丽的花环,然后戴在自己头上。

南山坡一下子变得神圣起来。姑姑曾经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也有一个女人的绚丽而温馨的梦啊……

一次,成了男子汉的儿子突然向姑姑问起了他的父亲。

姑姑凝视着儿子,突然苍老地痛哭起来……

儿子望着窗外,望着那开满鲜花的南山,长长地叹气了。

(选自阿成《扎满鲜花的吊桥》)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品写姑姑在异地他乡为了生存,很快学会了一口流利的俄语,不仅表现了姑姑的聪慧,也表现了她的顽强,对命运的不屈服。
B.作品的细节描写富有表现力,结尾写姑姑凝视着儿子,突然苍老地痛哭,是一种长久潜藏于心底的情感宣泄,有一种苍凉的况味。
C.作品的结尾写长成了男子汉的儿子突然向姑姑问起他的父亲,这一内容是文本故事的合理发展,也含蓄地交代了姑姑的身世之谜。
D.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叙述了姑姑艰辛抚养儿子的故事,不仅令人感动,还揭示出一个朴素而有意味的道理:苦难的生活泯灭不了美。
【小题2】作品是怎样叙述姑姑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多处写到“绳索桥”和“南山坡的野花”,有什么艺术效果?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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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带着我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但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路上,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毛窝子的制作方式和用途,一是为了交代李大爷制作毛窝子的生活环境,二是为了突出李大爷技艺高超。
B.小说中,用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的热爱和现在人们对毛窝子的不屑进行对比,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小说所写的故事时间跨度很大,“我”三次得到李大爷制作的毛窝子,表现了“我”对毛窝子的珍惜。
D.小说中写到李大爷制作精良的毛窝子却被他儿子一把大火烧了,这一情节引人深思,意在提醒我们如何去对待传统手工艺品。
【小题2】“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含意?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中前文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