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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目。
只想和你接近
吴念真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⑾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⑿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趾甲又长又脏。
⒀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趾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趾甲。
⒁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趾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⒂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⒃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⒄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趾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⒅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⒆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小题1】第⒄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在第⑦段中作者从哪些描写角度写出了父亲对孩子的爱,请简要赏析。
【小题3】简要分析文中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小题4】有人评价吴念真的散文“深沉而有暖意”的,请联系全文,探究此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0 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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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陆军腰带
马晓丽
秦冲中校没想到会在远离中俄边境的地方再见到鲍里斯。
秦冲迅速地瞥了一眼鲍里斯的肩章,心当即就被狠狠地抓挠了一下:妈的,这家伙都上校了!秦冲立刻觉得两个臂弯同时发痒,心想这回神经性皮炎指定是要大发了。
秦冲和鲍里斯是名副其实的老对手了,当年他俩都是边防连长时,曾守过同一段国境线,只是各为其主。秦冲和鲍里斯守的是黑龙江一段。冬季黑龙江会封冻,封冻之后江面上不仅能走人,跑载重车都没问题。所以一到了这个季节,方方面面就都活泛起来了,你一眼看不住就可能闹出个边境纠纷来。所以,每当进入冬季,两岸的哨位就开始跟着冰冻的江面,从岸边一点点地向江心推进。
秦冲觉得鲍里斯很军人,身姿挺拔,着装严谨,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脚下的皮靴都擦得锃明瓦亮。秦冲是很在意军人气质的,可惜那时咱的军装不给撑腰,想御寒就得把自己穿成个棉花包。秦冲是坚决鄙视棉花包的,只要是出现在俄军面前,特别是出现在鲍里斯连长面前时,秦冲准穿得周吴郑王的。其实,连刚下连的新兵蛋子都看得出,秦连长是在跟对面的鲍连长较劲儿。
眼前的鲍里斯仍旧身姿挺拔,皮靴锃亮,腰间是一条皮质优良的俄罗斯陆军腰带,棕黄色的皮带条上用明线扎出规则的菱形图案,纯铜卡头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一般的腰带卡头上只有一个钉,这种腰带的卡头上却有两个钉,腰带上的钉眼也相应地有两排。秦冲曾在身上比量过这种腰带,他觉得这种双钉的腰带比单钉的扎在腰上更牢靠。秦冲觉得最不牢靠的就是我军现在用的这种腰带,卡头太民用化,时尚但不踏实。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鲍除了军阶有变化,其余方面似乎毫无变化。见鲍里斯也在打量自己,秦冲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子。
正式演习之前的两军合练进行得很顺利。这次演习主要是为加强中俄两军的联合反恐能力,要求多兵种配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秦冲的特战营在演练中显得十分抢眼,俄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
下午突降一场暴雨,没几分钟,野营村的大小排水沟就爆满了。根本不用秦冲多说,官兵们就挖沟的挖沟,培土的培土,舀水的舀水。对面的俄军帐篷也进水了,水漫进帐篷把盆都漂起来了,俄罗斯兵却什么都不顾只顾皮靴,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秦冲赶紧派人去帮他们排水,俄罗斯兵这才纷纷跑出来,学着我们士兵的样子用盆往外淘水。
像来时一样突然,大雨说停眨眼间就停了。在查看俄军帐篷时,秦冲发现俄军竟然在悄悄地学我们的内务,他们也开始追求整齐划一,把牙缸摆成了一排,而且牙刷都朝一个方向倾斜。只是他们学得还不够地道,新牙刷都没开封,一看就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演习进行得很成功,秦冲的特战营在演习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获得了联合军演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演习过程中我军后勤部队出了点事,一辆保障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清晨,鲍里斯把部队带到了野营村的小广场上,所有俄军官兵一起摘下了帽子,低头默哀。与此同时,旗杆上的那面俄罗斯国旗开始缓缓下降,直降到半旗的位置停了下来。秦冲心头一震。
晚饭前秦冲提着两瓶酒去找鲍里斯。演习结束了,俄军明天就开始撤了。
鲍里斯举着酒杯说,秦,我尊敬你。
老鲍你搞错了吧,秦冲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肩章,又指了指鲍里斯的肩章,说我有什么可尊敬的?
不,鲍里斯摇着头说,你是个好军人,从前到现在,都是。
好,秦冲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跟你连喝三杯!
喝完这三杯,鲍里斯突然问秦冲,秦,你看我是不是好军人?
老鲍……秦冲刚张嘴,鲍里斯就把他制止了。秦,鲍里斯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总叫我老鲍?我叫鲍里斯不叫老鲍,秦,你知道鲍里斯是什么意思吗?为荣誉而战。
好,鲍里斯,你这名字很军人,真不错。见鲍里斯高兴地咧开了嘴巴,又不无醋意地点着鲍里斯的肩章说,为荣誉而战,鲍里斯,你下一步该升准将了吧?
不,鲍里斯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军事演习了,演习回去之后,我们部队就撤编了。已经宣布过命令了,因为是最后一次,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秦,鲍里斯问,我是不是好军人?
你是好军人,鲍里斯,秦冲毫不迟疑地回答,从前到现在,都是!
秦冲和鲍里斯抬眼向远处望去,远处天空中飘扬着的两国国旗,在月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秦,鲍里斯指着那两面一高一低的国旗问,这是为什么?
怎么说呢?秦冲想了想说,两个军队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就只觉得自己的好,就算发觉了人家的好,也不会轻易就学,因为不习惯,还因为没有积累一时学不来。你能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鲍里斯说我明白了,就是我们的腰带好,你们的腰带也好,但不可以换?
秦冲大笑,说胡扯,这哪跟哪呀?腰带有什么不能换的?
鲍里斯立刻跳将起来,大叫了一声,好,那我和你换腰带。
换就换,秦冲也跳了起来。秦冲抽下自己的腰带在手里掂了一下,腰带很压手,皮质厚实,卡头漂亮。要离手了,秦冲才发现这腰带真的很好。
秦冲接过鲍里斯的腰带仔细地端详着。没错,正是他喜欢的那种俄罗斯陆军腰带。往腰上扎的时候,秦冲才觉出有些不方便,两个钉眼儿不是一下就能找准,皮质也显得过于粗硬了些。但这腰带系在身上真的很妥帖,很紧实,很有束缚感。
换了腰带,两人笑看着对方。秦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胳膊平整光滑,神经性皮炎竟奇迹般地好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事描写了中俄两军交往中呈现的文化背景、军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生动地刻画出秦冲、鲍里斯两人以及两国军人不同的精神气质。
B.秦冲注重形象,他认为绝对不能输给同为军人的身姿挺拔、着装严谨的老对手,所以在鲍里斯面前,哪怕再冷他也一定会穿着精神得体。
C.野营村突降暴雨,俄军什么都不顾只顾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这一细节意在说明俄军的应变能力不能与紧张有序的我军相比。
D.秦冲虽对俄军降半旗的做法心生敬意,但认为因为习惯、积累等原因难以借鉴,正如俄军学习我军要求内务整齐的做法,也难以学到位。
【小题2】小说中秦冲和鲍里斯为什么都评价对方为好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请从文中找出例子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眼镜的宝应人

汪曾祺

他是个卖眼镜的,宝应人,姓王。大家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才合适。叫他“王先生”高抬了他,虽然他一年四季总是穿着长衫,而且整齐干净(他认为生意人必要“擦干掸净”,才显得有精神,得人缘,特别是脚下的一双鞋,千万不能邋遢:“脚底无鞋穷半截”)。叫他老王,又似有点小瞧了他。不知是哪位开了头,叫他“王宝应”,于是就叫开了。背后、当面都这么叫。所以“王宝应”也觉得自己本来就叫王宝应。

卖眼镜的撑不起一个铺面,也没有摆摊的,他走着卖,——卖眼镜也没有吆喝的。他左手半捧半托着个木头匣子,匣子一底一盖,后面用尖麻钉卡着有合页连着。匣子平常也是揭开的。 匣盖子里面二三十副眼镜。平光镜、近视镜、老花镜、养目镜。这么个小本买卖没有什么验目配光的设备,有人买,挑几副试试,能看清楚报上的字就行。匣底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可以说是小古董:玛瑙烟袋嘴、“帽正”的方块小玉、水钻耳环、发蓝点翠银簪子、风藤镯……这些东西不知他是从什么地方寻摸来的。

他寄住在大淖一家人家。清早,就托着他的眼镜匣奔南门外琵琶闸,哪里人多,热闹,都可以看到他的踪迹。王四海耍“大把戏”的场子外面、唱“大戏”的庙台子下面、放戒的善因寺山门旁边,甚至枪毙人(当地叫做“铳人”)的刑场附近,他都去。他说他每天走的路不下三四十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生的劳碌命!”

王宝应也不能从早走到晚,他得有几个熟识的店铺歇歇脚。李馥馨茶叶店、大吉升油面(茶食)店、同康泰布店、王万丰酱园……最后,日落黄昏,到保全堂药店。他到这些店铺,和“头柜”、“二柜”、“相公”(学生意的)都点点头。就自己找一个茶碗,从“茶壶捂子”里倒一杯大叶苦茶,在店堂找一张椅子坐下。有时他也在店堂里用饭:两个插酥芝麻烧饼。

他把木匣放在店堂方桌上,有生意做生意,没有生意时和店里的“同事”、无事的闲人谈天说地,道古论今。他久闯江湖,见多识广,大家也愿意听他“白话”。听他白话的人大都半信半疑,以为是道听途说。——他书读得不多,路走得不少。可不只能是“道听途说”么?

他说“十八鹤来堂夏家”有一朵云。云在一块水晶里,平常看不见。一到天阴下雨,云就生出来,盘旋袅绕、天晴了,云又渐渐消失。“十八鹤来堂”据说是堂建成时有十八只白鹤飞来,这也许是可能的。鹤来堂有没有一朵云,就很难说了。但是高邮人非常愿意夏家有一朵云——这多美呀,没有人说王宝应是瞎说。

除了这些稀世之宝,王宝应最爱白话的是各地的吃食。

他说淮安南阁楼陈聋子的麻油馓子风吹能飘起来。

他说中国各地都有烧饼,各有特色,大小、形状、味道,各不相同。如皋的黄桥烧饼、常州的麻糕、镇江的蟹壳黄,味道都很好。但是他宁可吃高邮的"火镰子",实惠!两个,就饱了。

他的白话都只是“噱子”,目的是招人,好推销他的货。他把他卖的东西吹得神乎其神。

他说他卖的风藤镯是广西十万大山出的,专治多年风湿,筋骨酸疼。

他说他卖的养目镜是真正茶晶,有“棉”,不是玻璃的。真茶晶有“棉”,假的没有,戴了这副眼镜,会觉得窨凉窨凉。赤红火眼,三天可愈。

有一次他拿来个浅黄色的烟嘴,说是蜜蜡的。他要了一张白纸,剪成米粒大一小块一小块,把烟嘴在袖口上磨几下。往纸屑上一放,纸屑就被吸起来了。“看!不是蜜蜡,能吸得起来吗?”

蜜蜡烟嘴被保全堂的二老板买下了。二老板要买,王宝应没敢多要钱。

二老板每次到保全堂来,就在账桌后面一坐,取出蜜蜡烟嘴、用纸捻通得干干净净,觑着眼看看烟嘴小孔,掏出白绸手绢把烟嘴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擦了个遍,然后,掏出一支大前门,插进烟嘴,点了火,深深抽了几口,悠然自得。

王宝应看看二老板抽烟抽得那样出神入化,也很陶醉:“蜜蜡烟嘴抽烟,就是另一个味儿 ,香,醇,绵软!”

二老板不置可否。

王宝应拿来三个翡翠表拴。那年头还兴戴怀表。讲究的是银链子、翡翠表拴。表拴别在钮扣孔里。他把表拴取出来,让在保全堂店堂里聊天的闲人赏眼:“看看,多地道的东西,翠色碧绿,地子透明,这是‘水碧’。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到。不贵,两块钱就卖,——一根。”

十几个脑袋向翡翠表拴围过来。

一个外号“大高眼”的玩家掏出放大镜,把三个表拴挨个看了,说:“东西是好东西。”

开陆陈行的潘小开说:"就是太贵,便宜一点,我要。"

“贵?好说!”

经过讨价还价,一块八一根成交。

“您是只要一个,还是三个都要?”

“都要!——送人。”

“我给您包上。”

王宝应抽出一张棉纸,要包上表拴。

“先莫忙包,我再看看。”

潘小开拈起一个表拴:

“靠得住?”

“靠得住!”

“不会假?”

“假?您是怕不是玉的,是人造的,松香、赛璐珞、‘化学’的。笑话?我王宝应在高邮做生意不是一天了,什么时候卖过假货?是真是假,一试便知。玉不怕火,‘化学’的见火就着。当面试给你看!”

王宝应左手两个指头捏住一个表拴,右手划了一根火柴,火苗一近表拴——

呼,着了。

(本文有删节)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王宝应的形象特点。
【小题2】本文中多次叙述王宝应“白话”珍宝、美食,有何作用?
【小题3】汪曾祺小说往往描绘优美和谐的社会风貌,具有平淡质朴之美,本文是从哪些方面体现这一特点的?
【小题4】小说结尾戛然而止,这样安排有什么艺术效果?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个题。

风波(节选)

鲁迅

太阳收尽了他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土场上一片碗筷声响,人人的脊梁上又都吐出汗粒。七斤嫂吃完三碗饭,偶然抬起头,心坎里便禁不住突突地发跳。伊透过乌桕叶,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而且穿着宝蓝色竹布的长衫。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他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2,时常坐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他不但能说出五虎将姓名,甚而至于还知道黄忠表字汉升和马超表字孟起。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因为赵七爷的这件竹布长衫,轻易是不常穿的,三年以来,只穿过两次:一次是和他怄气的麻子阿四病了的时候,一次是曾经砸烂他酒店的鲁大爷死了的时候;现在是第三次了,这一定又是于他有庆,于他的仇家有殃了。

七斤嫂记得,两年前七斤喝醉了酒,曾经骂过赵七爷是“贱胎”,所以这时便立刻直觉到七斤的危险,心坎里突突地发起跳来。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们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的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了风声了么?”赵七爷站在七斤的后面七斤嫂的对面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皇帝已经坐了龙庭,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的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辫子?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奥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正在不平,趁这机会,便对赵七爷说,“现在的长毛,只是剪人家的辫子,僧不僧,道不道的。从前的长毛,这样的么?我活到七十九岁了,活够了。从前的长毛是﹣﹣整匹的红缎子裹头,拖下去,拖下去,一直拖到脚跟;王爷是黄缎子,拖下去,黄缎子;红缎子,黄缎子,﹣﹣我活够了,七十九岁了。”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的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的人,……”

赵七爷摇头道,“那也没法。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不管他家里有些什么人。”

七斤嫂听到书上写着,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自己知道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囚徒……”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向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阿呀,这是什么话呵!八一嫂,我自己看来倒还是一个人,会说出这样昏诞胡涂话么?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

扑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一嫂也发怒,大声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3.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正气得抱着孩子发抖,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众人一面怪八一嫂多事,一面让开路,几个剪过辫子重新留起的便赶快躲在人丛后面,怕他看见。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转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他们也仿佛想发些议论,却又觉得没有什么议论可发。嗡嗡的一阵乱嚷,蚊子都撞过赤膊身子,闯到乌桕树下去做市;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象牙嘴六尺多长湘妃竹烟管的白铜斗里的火光,渐渐发黑了。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画,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破的碗须得上城去钉好。谁能抵挡他?书上一条一条写着。入娘的!……”

(选自鲁迅《风波》,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选文开头的土场、碗筷声、乌桕树,独木桥等,充满地方色彩和生活气息,为后文人物的活动提供了场所和背景。
B.皇帝坐了龙庭,七斤嫂的心里先是紧张,继而绝望,但最后却也只是“咕哝着”“关上门睡觉了”,写出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
C.“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一句话反映了八一对现实的不满,同时展开矛盾冲突,推动情节进一步发展。
D.村人们心里计算“七斤便要没有性命”,内心“也觉得有些畅快”,体现了他们幸灾乐祸的心理以及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
【小题2】小说刻画赵七爷时运用哪些手法以达到讽刺效果?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题目是“风波”,也有人认为以“辫子”为题更合适。你更认同哪个题目?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只有一束鲜花

张炜

“民兵”,这是我小时候最害怕的两个字。我们全家人都在他们的盯视之下,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做事,连走路都轻轻的。父亲平时要被喊到离我们家五六华里的一个小村去做活,因为他没有资格在园艺场做工。父亲如果早一年回来,我上学的事肯定会化为泡影。

上学前,妈妈和外祖母一遍遍叮嘱我:千万要听话啊——听各种人的话,无论是谁都不要招惹啊。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是我必须记住的,即在外面千万不能提到父亲。就这样,我心里装着一大堆禁忌,战战兢兢背上了书包。

可能因为我太沉默了吧,从第一天开始,学校里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我每时每刻都是拘谨的,尽管我总是想法遮掩它。

从学校出来,一个人踏上那条灌木丛中的小路时,我才重新变成了自己。值得庆幸的是,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一个同学和老师知道我们家的详细情况,但我想校长可能知道,因为他的镜片后面有一双好奇的、诡秘的眼睛,我于是像躲避灾难一样躲避着他。

就在那些日子里,我发现了一个奥秘:校园里有一个人像我一样孤单。我敢肯定,这个人大概也像我一样,暗暗压着一个可怕的心事。这不仅是当时,以至于后来一生,我都会从人群中发现那些真正的孤单者。

她就是我们的音乐老师。她来这所学校已经一年多了,她与所有老师都不一样,我觉得她在用那温柔的眼睛抚慰着每一个同学,特别是她的目光投向我的时候,目光中竟然没有歧视,也没有怜悯,而仅仅是一份温煦、一种滚烫烫的东西。

当时离学校十几里外有一处小煤矿,每到了秋末全班就要去山上捡煤,以供冬天取暖用。因为雨水可以把泥中的煤块冲洗出来,所以越是下雨就越要爬到山上。大家都穿了雨衣,可是“黑子”几个故意不穿,故意溅上满身满脸的黑泥,像恶鬼一样吆吆喝喝。我好不容易才捡到的煤块,一转眼就被他们偷走了。有一次“黑子”走过来,狞笑着看我一会儿,然后猛地喊了一句父亲的名字。雨水像鞭子一样抽打我的脸。我吐出了流进口中的雨水,攥紧了拳头。“黑子”跳到一边,接着往前一拱,把我撞倒在斜坡上。坡很陡,我全力攀住一块石头。这时几个人一齐踢旁边盛煤的篮子、踢我的手。我和辛辛苦苦捡到的煤块一起,顺着陡坡一直滚落下去。

我的头上、手上、全身上下都被尖尖的石棱割破撞伤,雨衣撕得稀烂。我满脸满身除了黑泥就是渗出的血,雨水又把血水涂开来……有几个同学吓坏了,他们一嚷,班主任老师也跑过来,他只听“黑子”几个说话,然后转脸向我怒吼。我什么也听不清,只任雨水抽打我的脸。

正在我发木的时候,有一只手扶住了我:音乐老师!她无声无响地把我揽到一边,蹲下,用手绢擦去我身上脸上的血迹,牵着我走开……

她领我直接去了场部医务室。我的伤口被药水洗过,又包扎起来。场医与她说了什么,我都没有听清。离收工还有一段时间,她领我去了宿舍。

我今生第一次来老师的住处:天啊,原来是如此整洁的一间小屋,我大概再也看不到比这更干净的地方了。一张小床、一个书架,还有一张不大的办公桌——我特别注意到桌旁有一架风琴;床上的被子叠得整齐极了,上面用白色的布罩罩住。屋里有阵阵香味儿:水瓶中插了一大束金黄色的花……

她要把我衣服上的泥浆洗掉、烘干,我只得在这儿耐心地等下去。天黑了,她打来饭让我一起吃。这是我一生中所能记起的最好的一餐饭。我的目光长时间落在了那一大束花上……我想起我们家东篱下也有一丛金黄色的菊花。

第二天上学,我折下最大最好的几枝,小心地藏在书包里。我比平时更早地来到了学校……她看到那一大束菊花,眼睛里立刻欢快地跳动了一下。

后来的日子我就像有了一个新的任务:把带着露珠的鲜花折下来,我用硬纸壳护住它们,这样装到书包里就不会弄坏。如果上课前没有找到老师,我就得小心地藏好。我看到她急匆匆往办公室走去了——她如果在课间休息时回宿舍就好了,那时我就可以把花儿交给她。我倚在门框上,咬着嘴唇等待。第一节课下课了,她没有返回,我只好等第二节课。我知道,我的老师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大蓬颤颤的、香气四溢的鲜花,鲜花美得和她一样,比起我无尽的感激,这只是一份微薄的礼物。我一无所有,我只有一大束鲜花。

(摘自《青年文摘》,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因为父亲是“民兵”,我们全家人都在他们的盯视之下,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做事,父亲也没有资格在园艺场做工。
B.因为从校长镜片后面好奇的、诡秘的眼睛可以看出校长知道我们家的详细情况,我于是像躲避灾难一样躲避着他。
C.有一次“黑子”走过来,狞笑着看我一会儿,然后猛地喊了一句父亲的名字,从这里可以看出,黑子可能知道我们家的详细情况。
D.文章详细地叙写了捡煤事件,这个事件对刻画人物形象、推动故事情节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小题2】学校中的“我”具有怎样的特征?为什么会这样?
【小题3】简要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往事

沈从文

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我第二次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辨子就不见了。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瑰糖,不致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象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的打了他一顿呢。四叔人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什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还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甚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做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到了?”大哥很着急的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的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偷偷的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的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的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惟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湖南乡人称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称最小的姑母。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部分写“我”在城里的生活,既体现了“妈”对孩子们的担心、疼爱,也交代了“我”和大哥去乡下生活的原因。
B.从满姑偷桃、四叔照鱼等可以看出乡下生活的有趣自由,从姨婆亲“我”、鸡大腿归“我”等可以看出乡下人的和蔼友善。
C.小说中大量运用方言,如“为甚”“摸黑”“四满”等,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
D.小说描绘了乡下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和“我”在城里的生活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对乡下生活的喜爱和对城里生活的厌烦。
【小题2】小说两处画横线语句中都提到了四叔的“辫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了十多个人物,但并无所谓的主要人物,有的人物甚至一笔带过。请结合作品探究这样写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