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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目。
只想和你接近
吴念真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⑾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⑿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趾甲又长又脏。
⒀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趾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趾甲。
⒁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趾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⒂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⒃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⒄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趾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⒅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⒆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小题1】第⒄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在第⑦段中作者从哪些描写角度写出了父亲对孩子的爱,请简要赏析。
【小题3】简要分析文中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小题4】有人评价吴念真的散文“深沉而有暖意”的,请联系全文,探究此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0 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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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雨水的天空落了雨

非鱼

过了十五,喜顺爷早早地站在崖头上,喊着睡懒觉的儿孙侄娃们:“该积肥耙地了,地不哄人哩,眼看着明儿都雨水了。”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牛娃从小就会背,也是喜顺爷教的。观头村在老君塬下,一汪泉水从山间流出,滋养了一村老小,一座塬种麦子玉米稻子红薯,还种苹果大枣,山高处、山沟里是野生的槐树杨树黄栌槲树,夹杂着山茱萸鬼见愁连翘杜仲,整个村庄如同世外桃源一般和顺丰饶。喜顺爷年岁大,经见世事多,慢慢就活成了这个世外桃源的魂。

牛娃刚过十四,长得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没有牛犊健硕的样子。但牛娃学习好,喜顺爷看见牛娃就摸摸他的头:“这娃将来是坐朝廷的料儿。”牛娃爹听了心里高兴,更舍不得让牛娃干一点儿活儿,光让他学习。

听见喜顺爷喊,牛娃娘说:“明儿可都雨水了。”

牛娃爹躺在炕上叹气:“往年这会儿该进山割蒿了。”

牛娃娘出了窑,抹一抹眼角,去下窑烧锅做饭。牛娃爹一害病,只能在炕上躺着,这日子过得寡淡没味,只有牛娃才让她看见点儿亮光。

后半晌,牛娃说,明儿早起要吃煎馍。牛娃娘说还不到月尽。牛娃说想吃了,明儿雨水,也是节气。

关于月尽吃煎馍的习俗,观头村由来已久,反正那时候所有的节气都和“吃”有关,有句俗语说的是吃嘴婆娘盼节气。只有节气到了,才能理直气壮地吃,光明正大地吃。

牛娃娘想想也是,谁也没说非得月尽才能吃煎馍,下雨天各家的吃嘴婆娘也摊煎馍,娃想吃就吃吧,日子得提着劲儿过啊。

第二天一早,牛娃娘早早起来摊了煎馍,在大箅子上摞起来。鸡叫三遍,牛娃起来了。他抓起煎馍就吃,牛娃娘说:“还早,再睡会儿。”

牛娃说:“不睡了,我跟天柱叔说好了,今天跟他们进山。”

牛娃娘吓一跳:“老天爷,你进山干啥?”

牛娃又抓了一个煎馍:“割蒿。”

牛娃娘的煎馍煳锅底了,她咋也劝说不下牛娃,又不敢让另一个窑里的男人听见,只能一声接一声地叹气。

村里人一年四季有空就上山割蒿,进山割蒿都会喊几个人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山里经常有蛇和野物。

牛娃进了山,他娘在家提心吊胆一整天。半后晌,她就站村口望着,一直到天麻麻黑才看见挑着担子的天柱他们,一闪一闪进了村。

“天柱,牛娃哩?”

“在后头。”

挑着担子的男人们陆陆续续进了村,牛娃娘见人就问,他们都说在后头。可天都黑透了,依然没见牛娃的影子。

她又跑去天柱家,天柱在喝汤。他说一天都和牛娃在一起,牛娃割了一捆干蒿,拾了一小捆硬柴,都说他拿不动,也不会挑担子,让他只背一样,可他不干,都要拿,大伙儿就帮他把硬柴和干蒿捆一起,弄扎实了,让他背着下山。一路走一路喊着,听着他答应了,脚底下才走快些,到沟口还听见他应声呢。

牛娃娘听完,放了心,赶紧去沟口接。天柱放了碗,也慌忙跟了去。

沟口的风很硬,往沟里走,到处都是一片黑,各种声音在风中纠缠,最后形成一种古怪的响动,似风吼似兽叫。要不是天柱跟着,牛娃娘自己说啥也不敢走。想着牛娃还在沟里,她更是揪心。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喊,沟里响着回声,但听不见牛娃应声。

又往沟里走了四五里路的样子,耳边突然响起几声人大笑似的鸟叫。以往偶尔听到这种声音,村里人都觉得不吉利。天柱说:“嫂子,不敢再往里走了,回村叫人吧。”

吃饭早的人家已经睡下,听见天柱喊叫,又从被窝爬起来,几十个男人、女人很快聚在场院。喜顺爷也来了,他喊天柱,拿上明火,男人进山,女人都在场院等着。

也许是明火的作用,也许是人多,再进山时,那些声音似乎也消失了。

进了沟口没多远,就有人发现了牛娃的蒿捆子。再找,在一个干草窝里找到了牛娃,他居然睡着了。

把牛娃和他的蒿捆子弄回场院,牛娃娘抱着牛娃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牛娃倒跟没事人一样,说:“路上有条蛇,我不敢走。蛇走了,把蒿捆子放下,我又背不起来了,喊天柱叔,他听不见。想着歇会儿,就睡着了。没事,没事,这不好好的!”

牛娃娘扬起手,想打他,又舍不得,最后轻轻落在儿子瘦削的背上。

牛娃说:“辛苦喜顺爷、叔婶子们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天柱摆摆手,又笑说,“小鸡娃身子,顶不了事。”

喜顺爷呵斥他:“你懂个屁,这是老牛家的顶门杠哩。”

这时,天空飘下了零星的雨丝,凉凉的,润润的。今年春上的第一场雨落了,看来又是个丰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自然段用简笔勾勒的方式描绘了观头村和顺丰饶的风貌,这既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也暗示了这个世外桃源中人们的纯朴善良。
B.小说描写有关牛娃吃煎馍的情节,既有设置悬念、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也有塑造牛娃形象、使其更加丰满的作用。
C.小说详细描写了牛娃跟着天柱叔在山上割蒿的情形以及牛娃娘和天柱去寻找牛娃时沟里的自然环境,衬托了牛娃吃苦耐劳、坚强勇敢的品质。
D.小说中对于牛娃娘的形象虽然着墨不多,但可以通过对她的动作、语言以及心理等的描写,看出她是一个勤劳而对孩子十分疼爱的人。
【小题2】请简要分析喜顺爷这一人物形象的作用。
【小题3】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高速公路上的森林

意大利伊塔洛·卡尔维诺

寒冷有千百种形式、千百种方法在世界上移动:在海上像一群狂奔的马,在乡村像一窝猛扑的蝗虫,在城市则像一把利刃截断道路,从缝里钻入没有暖气的家中。那天晚上,马可瓦多家用尽了最后的千柴,裹着大衣的全家人,看着暖炉中逐渐黯淡的小木炭,每一次呼吸,就从他们嘴里升起云雾,再没有人说话,云雾代替他们发言:太太吐出长长的云雾仿佛在叹气,小孩们好像专心一意地吹着肥皂泡泡,而马可瓦多则一停一顿地朝着空中喷着云雾好像喷发转瞬即逝的智慧火花

最后马可瓦多决定了

“我去找柴火,说不定能找到。”他在夹克和衬衫间塞进了四五张报纸,以作为御寒的盔甲,在大衣下藏了一把齿锯,在家人充满希望的目光的跟随下,深夜走出门,每走一步就发出纸的响声,而锯子也不时从他大衣里冒出。到市区里找柴火,说得倒好!马可瓦多直向央在两条马路中间的一小片公园走去。空无一人,马可瓦多一面研究光秃秃的树干,一面想着家人正牙齿打颤地等着他

小米开尔哆嗦着牙齿,读一本从学校图书室借回来的童话,书里头说的是一个木匠的小孩带着斧头去森林里砍柴。“这才是要去的地方。”小米开尔说,“森林!那里就会有木柴了!”他从一出生就住在城市里,从来没看过森林,连从远处看的经验也没有。

说到做到,眼兄弟们组织起来:一个人带斧头,一个人带钩子,一个人带绳子。跟妈妈说再见后就开始寻找森林。

走在路灯照得通亮的城市,除了房子以外看不到别的:什么森林,连影子也没有。也遇到过几个行人,但是不敢问哪儿有森林。他们走到最后,城里的房子都不见了,而马路变成了高速公路。

小孩就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一片茂密而奇形怪状的树林淹没了一望无际的平原。它们有极细极细的树千,或直或斜;当汽车经过,车灯照亮时,发现这些扁平而宽阔的树叶有着最奇怪的样子和颜色。树枝的形状是牙青、脸、乳酪、手、剃刀、瓶子、母牛和轮胎,遍布的树叶是字母。

“万岁!”小米开尔说,“这就是森林!”

弟弟们则着迷地看着从奇异轮廓中露头的月亮:“真美……”

小米开尔赶紧提醒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柴火。于是他们砍倒一株黄色迎春花外形的杨树,劈成碎片后带回家。

当马可瓦多带着少得可怜的潮湿树枝回家时,发现暖炉是点燃的。

“你们在哪里拿的?”他惊异地指着剩下的广告招牌。因为是夹板,柴火烧得很快。

“森林里!”小孩说。

“什么森林?”

在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

既然这么简单,而且也的确不错。要新的柴火,还是学小孩的方法比较好。马可瓦多又带着锯子出门,朝高速公路走去。

公路警察阿斯托弗有点近视,当他骑着摩托车做夜间巡逻时应该是要戴眼镜的;但他谁也没说,怕因此影响他的前途。

那个晚上,接到通知说高速公路上有一群野孩子在拆广告招牌,警察阿斯托弗便骑车去巡查。

高速公路旁怪模怪样地张牙舞爪的树木陪着他转动,大近视眼的阿斯托弗细细察看。在摩托车灯的照明下,撞见一个大野孩子攀爬在一块招牌上。阿斯托弗刹住车:“喂!你在上面干什么,马上给我跳下来!”那个人动也不动,向他吐舌头。阿斯托弗靠近一看,那是一块乳酪广告,画了一个胖小孩在舔舌头。“当然,当然。”阿斯托弗说,并快速离开

过了一会儿,在一块巨大招牌的阴影中,照到一张惊骇的脸。“站住!别想跑!”但没有人跑:那是一张痛苦的面像,因为有一只脚长满了鸡眼。“哦对不起。”阿斯托弗说完后就溜烟跑掉了。

治偏头痛药片的广告画的是一个巨大的人头,因痛楚用手遮着眼睛。阿斯托弗经过,照到攀爬在上方正想用锯子切下一块的马可瓦多。因强光而眼花,马可瓦多蜷缩着静止不动,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

阿斯托弗好好研究过后说:“喔,对,斯达巴药片!这个广告做得好!新发现!那个带着锯子的倒霉鬼说明偏头痛会把人的脑袋切成两半!我一下就看懂了!”然后很满意地离开了

四周那么安静而寒冷。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在不太舒适的支架上重新整位置,继续他的工作。在月光清亮的天空中,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嘠嘠声远远传送开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马可瓦多一家人在寒冷中呼出的气息像各种云雾,既表现了不同人物的形象特点,也是用诙谐幽默的方式反映沉重的生活,是“含泪的笑”。
B.小孩们在高速公路旁看到了森林,并看到树枝的形状像牙膏、脸、乳酪等,遍布的树叶是字母,表明孩子们极富想象力和他们的天真可爱。
C.“马可瓦多蜷缩着静止不动,抓住大头上的耳朵,锯子则已经切到额头中央。”这幅滑稽的画面既有对马可瓦多的同情,也有对他自私行为的讽刺。
D.“马可瓦多松了一口气”“锯子切割木头低沉的嘎嘎声远远传送开来”这两处描写,表现了马可瓦多躲过警察巡查后轻松喜悦的心情。
【小题2】小说开头和结尾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在荒诞中藏着真实。请从“荒诞”和“真实”两个角度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虽然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但祖父仍然没有满足,想要用别人的器官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这说明祖父对“生”有着强烈的渴望。
B.植物人家属的拒绝,政府的反对,法庭的判决,说明无论从当时的一般人情还是从政府、法律的认知来看,摘除脑死亡者的器官都是不能接受的。
C.祖父坚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这种固执的看法引发了人们对究竟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的争论。
D.败诉对祖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许最终导致了癌细胞扩散,再加上年纪的确较大,所以审判刚刚结束,祖父就去世了。
 
E.开头交代了祖父巨富的身份和将家业传给儿子的打算,结尾揭示了祖父为子孙后代所设计的妙棋,首尾照应,结构严密,构思巧妙。
(2)在“遗书”揭示真相这个情节之前,祖父的真实意图其实早有暗示,请把这些“暗示”找出来。
(3)小说情节看起来有些荒诞,但反映了社会现实,让人觉得真实可信。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这一特点。(提示:可以从叙述角度、人物形象、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角度加以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 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一个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这儿的人都讲英语。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
“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低语,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个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你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地看着我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我”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通过“我”与父亲的交流把父亲曾经的恋爱故事展现出来,并揭开父亲与丹麦女孩不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B.发生在父亲身上的爱情故事温馨动人,其中蕴含着作者阐述的爱情观:厮守一生的只有一个,对爱情双方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面对如此荣幸的事情,应珍惜眼前人。
C.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父亲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年轻时与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他们之间忠贞的爱情。
D.文中在叙述父亲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父亲如何与丹麦女孩如何相识,相爱;到最后因女孩没有赴约而不能结合的整个经过。
E.小说中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贯穿始终,客栈重逢,回忆过去的爱情,交代与丹麦女孩无言的结局,到庆幸遇到“我”的母亲等等都有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描写。
【小题2】本文以“父亲没有赴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根据你对小说的阅读理解,请从三个方面简要概括父亲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不超过20字。
【小题4】文中父亲说:“我是双倍的荣幸。”你如何理解这句话?请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剃头店
庞培
①古旧的剃头店,我们那里已经很少了。南门街角上还有一家,现在再去是否在,恐怕不好说。
②当街的店面,照例是旧木房子的结构,油漆颜色呈深暗的果绿,大多脱落的排门,玻璃上落满灰尘和不知何年何月写上去的粉笔字。
③店主是名白发矮矬的老头,店的里间临河,正中一排木头柱子,支撑高高的房梁。靠柱子排放两张长靠背椅子,上面成年累月扔些店里的老板娘结的绒线,还有隔日的报纸,供顾客闲坐时翻阅。店堂后面的一只大煤球炉“咕噜咕噜”烧着开水。冬天里头顾客进来,煤气味道很重,有时竟弥漫开半房间的水蒸气。一般剃头店里的洋油、生发油或洗发香波味道,此地是绝对闻不着的。人们进进出出,闻到更多的是一个气氛很好的家庭里厨房间的味道。有时炉子上在煨一砂锅排骨,又有炒菜的油烟味道“吱吱”地叫得正欢,直往顾客肚里钻。
④店主照例眯缝着一双老眼,从容抄把剃须刀,往老式剃头用的铁椅子上的顾客脸面上凑。那种老式剃头店用的椅子,像牙医的椅子一样考究,下面有个固定基座,椅脚深埋在圆形铁盘子下面,供顾客享用原地360度的灵活转圈,可往顾客感到舒适惬意的任何一个方位调节。这样的过去年代昂贵的铁扶手椅,南门剃头店里竟有足足两排靠墙的八九张位置,大多日子里闲置着,像陈年的古董,已少有顾客前往光顾。此间的店主在他长达四五十年的剃头生涯中顽固恪守旧的手艺,服务内容单调并且愿落后于新世纪的“新形势”。
⑤偌大一个店堂,有时老半天过去只见三两名顾客,常常是两个剃头的围住一名顾客,梳妆镜背面的水银脱落了;或者,镜面有了裂缝,靠墙—长排搁板上放着零拷的洗发水,也不知几个月才换次新的。若进店堂的顾客要求烫发,店主是不屑于受理的。他只给街坊十里左右的顾客定期修剪些性别不详的发型,也即一般女性年龄介于20—50岁之间最简便朴素的短发,我们那里喊做“游泳头”;同时,给男人们——从5岁男孩至85岁老头不等——理一种最常见的平头。他执着于自己的手艺,收费标准也十分廉价。他把顾客的头都变成了古董。他对发型的看法完全忠诚于他在过去年代生活的记忆,而且十分中意,不思变革。他认为那才叫健康、向上或文件里常用的“朝气蓬勃”。
⑥他自己常年穿一身貌似随随便便,却也严肃死板的中山装(照例仿佛第二天就要脱下来洗了)。他工作时的姿势、节奏、表情,全是标语式的——他剃的头,给街坊理出来的发式也酷似某条言简意赅的标语,他脸上的表情也是严肃深沉和自鸣得意相搀杂。他走到街上眼珠子根本不屑朝向任何一家时髦的“美容店”或那里面打扮妖娆花枝招展的小姐们瞄一瞄转一转。他走出自己那一幢老式古旧的店堂时昂首阔步,回到店里来时也同样踌躇满志!他年纪已经很大了,回想从前,却是自己那班底靠剃头吃饭的手艺人中年纪最小的,现在却成了最大最老的。他并没有为此而悲哀。他面部的轮廓有点像罗丹创作的那尊举世闻名的作家巴尔扎克头像,他用他的店面保留下来自己的风尚、习俗。他走进去,镜前掠过一阵冷清、倔犟、空空荡荡的风,吹得地上的断发、碎屑飘起来。店堂进深处是他的厨房,他的家庭,他的老婆。
⑦中午饭刚刚吃过,空气里尚有某人打过的一个饱嗝的余温。靠墙的地方是张旧八仙桌,墙上还贴着纸质泛黄的毛主席像。岁月似乎在此地凝固了,虽然推窗望去,外面的运河河道里的水几近干涸,而且污黑,过去通商的繁华景象,已经在时光的催迫下,缓流成了一条郊外无名的臭河水沟。而他过的是一种多么亘古不变的生活啊!——一边往顾客脸上抹热乎乎的剃须水,一边听收音机里嘈杂刺耳的评弹——同时自家煤炉上煨的那锅排骨在老式稳靠的砂锅里冒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到古旧的剃头店在当今社会已经很少了,仅存的一家恐怕也消失了,从而引出下文对老剃头店的回忆。
B.剃头店的椅子上长年累月地扔着些旧报纸,并且常年弥漫着厨房里的味道,说明店主从不顾忌顾客的感受。
C.文章以细节结尾,“抹热乎乎的剃须水”“听评弹”“砂锅排骨的声音”,写出了老剃头店温馨的生活气息。
D.本文记述了老剃头店里多年不变的生活,作者想借此引起人们对这引动传统手艺的关注。
【小题2】“老剃头店”中的“老”字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写到“此间的店主在他长达四五十年的剃头生涯中顽固恪守守旧的手艺,服务内容单调并且愿落后于新世纪的‘新形势’”,你对这种做法持怎样的态度?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