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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修鞋的
筱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
【小题1】第一段中“喷吐”这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
【小题2】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
【小题3】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
【小题4】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6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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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秋舞火龙
陈立仁
①被称为“二龙头”的戚海大来到“大龙头”卞家明家,直嚷嚷:“你这个大龙头就不能出出头,趁着我们这把老骨头还没散架,在中秋再玩一玩舞火龙!”
②舞火龙是香港中秋节最富传统特色的民俗活动,有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了。传说1880年,铜锣湾大坑地区遭受了特大风灾,灾后有一条大蝶蛇四处作恶,居民深受其害,就组织起来全力搜摘,终于在一个晚上打死了大蟒蛇。没想到,几天以后,大坑地区就瘟疫流行,持续了十来天,重病和死亡人员不计其数。直到农历八月十四中秋节隔夜,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梦见观音菩萨,让居民们在中秋节晚上舞火龙来驱散瘟疫……急病乱投医,居民们赶紧集资,用珍珠草扎一条长长的草龙,又在龙身上插满点燃的长寿香,然后在锣鼓音乐声中舞动着行走,就像一条火龙在铜锣湾几十条大街小巷飞舞……说也奇怪,连舞了三个晚上,瘟疫逐渐消散了。于是,中秋舞火龙就一代一代传了下来,成为习俗。只是,近年来这舞火龙的习俗渐行渐远,差不多就要被人们忘记了。
③这时,卞家明沉思着点头说:“兄弟,玩一把那不是大事,我在想啊,这‘舞火龙’总不能在咱们这些人手中断了代呀!”
④威海大眼光顿时黯淡了下来:“这个,这个……我还真没想过,只是……”
⑤卞家明说:“报上说内地城市重视历史文化,不忘乡愁,我想了很多,咱这舞火龙也传承了有了一百多年,虽说是民间的玩艺,拋开迷信不说,也算得上是文化吧!咱是龙的子孙,认真玩一把,请电视台来做一个片子留下来,让咱子孙后代有个念想。”
⑥威海大听着,笑逐颜开,猛一拍桌子,说:“好想法,咱这就做起来……”
⑦农历八月十五说到就到了。这天傍晚,担任舞火龙总指挥的卞家明呼地举起五色的龙图案督察旗,发出了指令:“十八响炮仗点放,锣鼓齐敲,插香喽!”紧接着,急促的锣鼓声响起,一条火龙舞动翻腾着开始前行。卞家明挥舞着督察旗,瞪着的眼睛随着晃动的红绣球翻转,还不时地中气十足地大声喊叫着。火龙翻滚得眼花繚乱,一会是“火龙滚沙”,一会是“飞虬朝日”,一会又是“游龙戏珠”……广场上的人群也沸腾着,扬起阵阵喝彩声。民众的喊声越激扬,火龙舞动得越活跃,在灯光下闪着红火,穿梭在沸腾的人群里。
⑧“大龙头,大龙头!”随着响亮的喊声,给这次舞火龙最大赞助的铜锣湾食品商号的吴老板走了过来,他握紧了卞家明的手说,“一个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光靠你大龙头和二龙头起劲是很难维持的,要想它发扬光大,就离不开民众的支持,要让民众记得,民众喜欢……”他接着说,“我听我父亲说过,那年中秋前,卞老您的父亲操演了祖宗的舞火龙绝技,在一条飞舞的火龙里藏满了炸药,在锣鼓喧天声中舞动到了汪精卫集团设在香港的机关报《南华日报》门前,突然冲进报社,火龙爆炸,捣毁了这家汉奷报纸,之后又刺杀了《南华日报》社社长、汉奸林柏生,使在香港的汉奸走狗大为恐慌。撤离时,卞老您的父亲为了掩护其他爱国人士的安全,被特务杀害了。这么多年,舞火龙一直让我父亲魂牵梦萦!父亲临死前还对我说,他有生之年没能看到再舞火龙,遗憾哪……”说着,吴老板坚决果断地表示:“舞火龙决不能在我们手里断了代,我支持你们,把舞火龙发扬光大,传承下去!”
⑨卞家明的眼睛湿润起来,他拉着吴老板的手,摇着摇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舞火龙”是香港中秋节具有传统特色的民俗活动,也是这篇小说的线索。“舞火龙”串联起了戚海大、卞家明、吴老板三人,使小说的脉络更加清晰。
B.小说第二段插叙1880年的传说,是为了证明“舞火龙”的巨大功效,表明近年来人们对“舞火龙”的忽视和遗忘是不应该的。
C.“这个,这个……我还真没想过,只是……”说明卞家明的话引起了戚海大的思索,他也认可卞家明的话,但一时之间没有想好该如何落实到行动上。
D.广场上人群的沸腾和喝彩,吴老板的大力支持让读者看到了“舞火龙”发扬和传承的光明前景。
【小题2】请结合文本,说明戚海大、卞家明、吴老板对“舞火龙”意蕴的理解有什么不同。
【小题3】小说结尾借吴老板之口穿插当年卞家明父亲的事迹,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小题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匆匆过客

路遥

天还没有亮,我就急忙向汽车站赶去。

不知什么时候天阴了,空气里满含着潮湿,我的心情沉重了,明天就是春节呀!要是再下一场雪,班车一停,回家过节就根本不可能了。

进车站候车室,我赶忙把目光投向售票处——802次的售票口,我看见车次牌上用粉笔写着:增加一辆车。一种难言的兴奋涌上心头,我笑了。我觉得我是面对着我的老伴和孩子们笑的。

当我正要赶过去排队买票的时候,身边突然传来一个微弱而苍老的声音:

“哪位同志行行好,给我买一张去桃县的票吧……”

这声音是绝望的,似乎不是对着某一个确定的人,而是对所有在场的人发出的一种求援的呼唤。

我瞅了一眼去桃县的售票口:正好,803次!它和802次的售票口紧挨着,并且车次牌上写着“增加两辆车”的字样。

我急急忙忙赶了过去。我在两条队伍的末尾,犹豫了一下:先排哪个队呢?我来不及多想,很快站到了802次的队伍后面。

当我把一张802次的车票拿到手后就站到803次的队伍后面。我当然是这个队伍的最后一名。前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青年,头发乱蓬蓬的,像故意弄成那个样子的。他穿一条带条格的裤子,一双皮鞋的后跟闪着亮光,右脚在地板上有节奏地敲着锣鼓点,“时髦青年”!不要看他的正面,光那后背就叫我反感。的确,我现在已经对当今的年轻人有一种执拗的不信任感。

就在这时,我又发现这队伍的旁边还站着一位青年妇女。她既像是在排队,又不在队里边;眼睛斜视着窗口,像是在探索什么,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看来是她的孩子。

由于这一男一女两个人站在前面,我有点丧气了。我深知他们会在紧要的时候做出什么事来。倒霉的事终于出现了:当只留下我们三个人的时候票巳经剩最后一张了。当售票员宣布只剩一张票的时候,那个青年妇女丢下孩子,猛地把手抢先伸进了售票口。等那个男青年反应过来的时候,票已经到了那个青年妇女的手里。那个男青年刚要找售票员算账,那小门却“啪”一声关了,小门板上“票巳售完”四个字嘲笑似的对着他。

那个男青年马上把全部的愤怒转向了那个青年妇女。他两只拳头紧捏着,开始用很难听的话斥责她,并强硬地让她把那张票交出来,说如果不交出来的话,她今天无论如何走不成。

那个青年妇女在男青年暴风雨一般的攻击下,眼帘低垂着,嘴唇微微颤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然而却不知她嘟囔了句什么,结果,那个男青年更愤怒了。坏了!看来他恐怕要动武了!

“叔叔,求求你,不要打妈妈!”

正在这时,那个小姑娘护着她的妈妈,小嘴一张一张地说。

那暴怒的男青年吃惊地盯着那个胖胖的小姑娘,皱了一下眉头,随后,竟然举起一只僵硬的手,在那小女孩的头上轻轻摩挲了一下,说:“你……别怕!叔叔……不打人……”

男青年沉思了一会儿,转过头来对那个青年妇女说:“同志,您不要生气,刚才,我,太过分了……”

他突然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张车票,把它递到青年妇女的面前。

他这举动使我茫然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个青年妇女也茫然了,迷惑地眨巴着眼睛。

“您不要奇怪。”他说,“我是买到了一张803次的车票,但这不是给自己买的。我第二次排队才准备给自己买一张,但让您买了。不过这不要紧,您带着孩子,在这里待下去太不方便了。我不走了,但请您帮个忙,替我在路上照料照料那个人。

“谁?”她问他。

他向后面的角落里努了努嘴:“那个瞎眼老头。”

只见那青年妇女尖叫了一声,也拿出了自己的那张车票递到了男青年面前,惊喜地喊叫着说:“呀,这太巧了!我这张也是给他买的呀!”

“他是你什么人?”

她摇摇头:“不认识……”

一刹那间,他们谁也不说话了。

此刻,站在他们身边的我,像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傻瓜,又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羞愧地站在班主任的面前。

那青年妇女说:“同志,我根本不是去桃县的!我本来是要买802次车票的。但看见那个老头儿太可怜了,我觉得应该帮帮他,就决定先给他买一张。我想现在您应该相信我了吧?快要进站了,您赶快和那老头儿上车去吧!”

那个男青年从她手里接过车票,并掏出车票钱放到了青年妇女的手里,便转身走了。

我迈着难以压制的激动步伐,走到了那个青年妇女面前掏出了自己的车票,说:“你要802次的票吗?我有事不能走了,退票。”她惊喜地一边掏钱,一边说:“真运气!太谢谢您啦!”

我接过钱,把帽檐往下拉了拉,默默地走过拥挤的人群,出了候车室。

外面已经变成一片银白的世界。我踏上洁白的路面,匆匆向机关走去。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三个人物本只是匆匆过客,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对陌生的弱者伸出援手,表现了人间真情,小说以“匆匆过客”为题,意蕴丰富。
B.小说中的“我”与另外两个人不同,是先给自己买票然后才给瞎眼老人买,并且对男青年以貌取人,揭示了“我”深藏在内心的自私与偏见。
C.小说设置了男青年与青年妇女之间的误会,渲染二人的矛盾,直至两人之间即将爆发冲突的时刻又释解误会,情节起伏跌宕,引人人胜。
D.小说结尾写到“一片银白的世界”“踏上洁白的路面”,给人强烈的暗示,表现了“我”对世界的认识,也写出了“我”灵魂受到洗礼之后的感受。
【小题2】小说除了使用外貌、语言、动作等具体的描写手法以外,还借助了哪些手段来塑造男青年的形象?
【小题3】从“我”的视角叙述故事,有哪些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漫长的告别
王朔
年前小岛说年后他要去浪迹天涯,他提议我们几个老朋友聚一下,以示告别。那天聚餐的气氛很热烈,大家酒都喝得不少,小岛做了很慷慨激昂的陈述,大意是他稀里糊涂过了三十多岁了,不能再稀里糊涂过下去了,既然三十不能立,三十能走也是不错的。
小岛说得很动情,好几次声音都有些哽咽了,眼角有些湿润。我们完全被他的情绪感染了,再加上酒精的渲染,我们都有些激昂了,对他的决定大加赞赏,我们要活在当下,活出真我,活出一片新天地!
由于语言太苍白,小岛深情清唱了一首汪峰的《再见青春》,虽然由于情绪激动加上醉意泛滥,唱得有些跑调,但情真意切,句句发自肺腑及丹田,让我们都不禁动容。我们不禁唏嘘感叹:还是年轻好啊!跑调都能唱得这么有范儿!赞!最后,由于实在太感动了,老秦抢着买了单,说是要让兄弟省点钱,留着路上用。
多么好的兄弟啊!作为铁血哥们的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毅然决然地把所有没吃完的菜打了包,朗声道:“浪费是可耻的!兄弟,留着路上吃!”
春节后,迟迟不见小岛有所行动,正当我们疑惑时,接到了他的电话,说这阵子处理了家里一些后事,比如把必备的行李打包、把不用的物件打包,该卖的卖,该丢的丢。现在终于处理得差不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春暖花开之日,就是你我告别之时。
于是他提议再聚一次,毕竟吃一次少一次。我们表示了同意,欣然赴约。这次聚会依然有些小伤感,小岛依然清唱了那首《再见青春》,这次表现显然好多了,唱得比较靠谱,只是可惜缺少点儿第一次唱时那种惊心动魄的震撼。
最后,我们给予了他最诚挚的祝福,并进行了亲切地拥抱,那一刻,我们哭了——好兄弟!去月亮之上自由飞翔吧!不管世事变幻,你永远是我们最炫的传奇!
过了一段时间,桃花开了又谢了,仍然不见小岛成行。我们表示很焦虑,为前两次的豪言壮语感到有些羞愧难当,毕竟我们都是有点儿节操的人。
小岛还是给出了很合理的解释:公司有些工作还需要他解决,虽然他在公司里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但有些工作还是要由他负责的,做事有始有终,做人有情有义,这才是一个新时代有为青年的品格。他说工作已经基本搞定,很快他将仗剑出山快意恩仇了。
对此我们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并就再次聚会以作最后的告别达成了一致。那次聚会不再有伤感,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对未知旅途的期待,对人生还有无限可能的欣慰。
我们狠狠拍着小岛的肩膀鼓励他:去吧!去领取你人生最灿烂那枚勋章吧!去给死气沉沉的生活一记响亮的耳光吧!去告诉所有人一事无成也一样可以活得理直气壮吧!结果小岛哭了,他泣不成声哽咽道:“你们就不能轻点拍吗?好疼!”
最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小岛唱了一首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老秦、党生和我伴着歌声跳了一段广场舞,是那么的合拍,那一刻,我觉得:人生真特么美好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还是没有行动,他说很难决定第一个地方去哪儿,他说这很重要,可能决定下半辈子的幸福,一定要慎重!但他说很快了,真的!我们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照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天热,紫外线太强,容易对皮肤造成伤害,会影响健康,没有健康就没有将来,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照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习惯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有几个重要的约会,做人要有情有义,不能放人鸽子,都是有节操的人,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习惯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秦沉不住气了,小岛已经用“吃一顿少一顿”的理由吃了他好几顿了。现在“吃一顿少一顿”已经成了小岛的口头禅,取代了原来的“我要写一本书”。
在又一次“吃一顿少一顿”的告别聚餐中,老秦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人生最成功的事就是说服自己相信目前的生活挺好的。我觉得你已经成功了。”
党生也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考公务员,这个更有挑战性,更符合你新世纪有为青年的气质,要不考事业单位也行,最近事业单位准备要涨工资了,很有前途!”
此时,我当然不能落后,我照样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去那里干什么。"
那次告别聚餐是史上气氛最凝重的一次,小岛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甚至最后连歌都没有唱。
看着小岛转身离去孤单的背影,我们难免有些唏嘘,但毕竟告别来得晚一点,总是好的,我很欣慰。
在一个睡意昏沉的黎明,小岛在微信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一张火车票,即刻启程!告别来得猝不及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缠绵悱恻,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告别。
(选自《2014中国小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岛在单位屡受排挤,不被重用,自感生活无趣,便产生辞职跳槽的想法,于是,与几个朋友相约一聚,以示告别。
B.小说以“告别”为线索,描写了小岛与朋友四次聚会的场面,第一次写得慷慨激昂,第二次写得温馨伤感,第三次写得浪漫美好,第四次写得深沉凝重。
C.除小岛外,小说还刻画了小岛的三个朋友:老秦、党生和“我”。其中老秦大方热忱,党生功利现实,“我”则显得圆滑世故。
D.小说后半部分反复写到“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没有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说情节的“延宕”,也呼应了小说的标题“漫长的告别”。
 
E.本文叙事清晰,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对话真挚中充满活力,又不失调侃意味。整个小说如同一幕幕小品片段让人忍俊不禁而又感慨唏嘘。
(2)小岛这个人物形象身上有哪些特点?请具体分析。(6分)
(3)小说三次写到小岛在告别聚会上的唱歌,有何用意?请简要归纳。(6分)
(4)这篇小说给人多方面的启示,请结合作品就其中的某一点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往事

沈从文

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我第二次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辨子就不见了。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瑰糖,不致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象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的打了他一顿呢。四叔人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什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还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甚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做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①,到了?”大哥很着急的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的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②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偷偷的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的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的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惟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湖南乡人称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称最小的姑母。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部分写“我”在城里的生活,既体现了“妈”对孩子们的担心、疼爱,也交代了“我”和大哥去乡下生活的原因。
B.从满姑偷桃、四叔照鱼等可以看出乡下生活的有趣自由,从姨婆亲“我”、鸡大腿归“我”等可以看出乡下人的和蔼友善。
C.小说中大量运用方言,如“为甚”“摸黑”“四满”等,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
D.小说描绘了乡下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和“我”在城里的生活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对乡下生活的喜爱和对城里生活的厌烦。
【小题2】小说两处画横线语句中都提到了四叔的“辫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了十多个人物,但并无所谓的主要人物,有的人物甚至一笔带过。请结合作品探究这样写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