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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公园里的星期天
[美]贝尔·考夫曼
黄昏的太阳暖洋洋的,树林外隐约传来城市的喧闹。她放下手中的书,摘下墨镜,惬意地吁了口气。莫顿正在看《时代》周刊,一只手搭在她肩上;他们三岁的儿子莱利在沙坑里玩。正是星期天下午五点半,藏在公园角落里的小操场清静极了。秋千和跷跷板一动不动,滑梯上也空空荡荡,只有莱利和一个年龄相仿的胖男孩蹲在沙坑里玩。多美好啊,她几乎微笑起来。她想,他们应该多出来晒晒太阳,莫顿肤色那么苍白,都是成天在大学里埋头工作造成的。她柔情地挽着他的手臂,看着莱利玩沙。
突然,那胖男孩站起来猛地向莱利扔了一铲沙。她朝男孩摇摇手指:“不可以丢沙子,这样会迷住别人的眼睛。”可那男孩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眼都不眨一下。他妈妈或保姆在哪里?操场上除了正朝出口走去的二三人,只有一个男人坐在几英尺外的长凳上,块头很大,几乎占满了整条长凳,脸被《星期日漫画》遮住了。她断定他就是那孩子的爸爸。听到她的话,他目光不离漫画,熟练地唾了一口。她厌恶地扭过头。就在这时,胖男孩又迅速扬起一铲子沙撒向莱利,一些沙子落在他的头发和额头上。莱利抬头看看妈妈,嘴唇犹疑地动了动;她的反应会告诉他该不该哭。她本能地想要冲到儿子身边,掸掉他头发上的沙子,并教训那个小孩,但忍住了。她总是说要莱利学会为自己战斗。
“小家伙,别扔!”她严厉地说,并朝长凳上看看,“怎么能随便扔沙子呢!”
长凳上那人看都不看她,朝那男孩大声说:“乔,干得好!这是公共沙坑,想扔就扔。”她觉得膝盖忽然软了一下,乜了莫顿一眼。他这才意识到怎么回事,小心地把《时代》周刊放在腿上,转过头看着那人,清瘦的脸上带着他当面指出学生错误时那种羞涩、歉意的微笑。
“你说得对,”他心平气和地说,“但正因为是公共场所……”
那人放下漫画,怀着敌意从头到脚打量着莫顿。“是吗?”蛮横无理中夹着威胁,“在这里我儿子跟你儿子有同样的权力。他想扔沙子就扔呗。你不服气,就他妈带着你儿子滚蛋。”孩子们都愣住了,瞪着眼,张大嘴,连手里的铲子掉了都不知道。莫顿面部肌肉抽搐着。“好,只需一分钟,你必须明白……”他平静地说。
“喂,闭嘴!”那人说。
她的心怦怦直跳。她知道丈夫根本不是“大块头”的对手,心中充满了对丈夫的怜惜和对那男人的怒气。她丈夫平时不生气,难得发火,这样的情景对他而言太陌生太令人难堪了。莫顿刚起身,《时代》周刊就滑到地上。那人站起来,朝莫顿连跨两步才停住,活动着粗壮的胳膊等着莫顿上前。她害怕地并紧颤抖的双膝。会发生可怕的打斗吗?太可怕了,太出人意料了……得阻止这场打斗,喊救命。她本想扯住丈夫的袖子,示意他坐下,但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这样做。莫顿正了正眼镜,面色十分苍白。“这太荒谬了,”他镇静地说,“我倒想请教请教……”
“哦,是吗?”那人两腿分开,轻轻晃着,极为轻蔑地看着莫顿,“就你,还有谁?”他们俩你盯着我,我瞪着你对峙了一会儿。莫顿突然转过身,平静地对她说:“走,我们离开这里。”他笨拙地走向沙坑,窘迫使他的脚步有点踉跄。他弯腰抱起莱利并捡起铲子。
莱利一改呆愣的神态,又踢又叫:“不要回家,要玩嘛,不要吃晚饭……”
他俩拖着莱利往前走。出大门必得经过那人坐的长凳,她极力不看那人,昂首挺胸,慢慢地和丈夫、孩子一起走出了那片操场。
她的第一感觉是松了口气:避免了一场打斗,没有人受伤。但内心深处却有一种沉重的甩不掉的感觉。这感觉要比一场意外事故,或者比道理被暴力击败要痛苦得多。她隐约地感到她与莫顿似乎缺少什么。
莫顿突然冒了一句:“那证明不了什么。” “什么?”她问。
“打架。打架除了证明他比我高大以外,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当然。”她说。
“最好的结果,”他解释说,“可能会是什么?打碎眼镜,掉一两颗牙,或者卧床两天——图什么?伸张正义?讲清道理?”
“当然。”她又说,加快了脚步,只想早点回家忙些别的事情,消除那像强力胶一样黏在她心上的感觉。全是愚蠢、卑鄙之徒!她想,一边拽紧了孩子的手。孩子还是哭个不停。以前她总对他那弱不禁风的小身体、瘦削的肩膀、细瘦无力的双腿,有着一丝温柔的怜惜。但是现在,她的嘴唇愤恨地紧闭着。
“不许哭,”她气冲冲地说,“真叫人丢脸!” 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孩子的哭声更大了。她想,要是真的打起来……他会怎样呢?让自己被揍扁?去教训那人?叫警察?“警官,公园里有人叫他儿子向我儿子扔沙子……”真可笑,没必要去想这些。
“老天,你不能让他安静吗?”莫顿烦躁地说。 “你以为我一直在干吗?”她说。 莱利挣脱他们的手,往后退着。
“你管不住,我来管。”莫顿气呼呼地说,朝孩子走去。
但她的声音制止了他。她细小、冷酷、充满蔑视的声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吗?”她听见自己说,
“就你,还有谁?”   
(根据肖鹏译文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比如莱利被欺负之后,只是“嘴唇犹疑地动了动”,等待妈妈的反应,这一细节含蓄地表现了莱利软弱的性格,并暗示了其性格的成因。
B.小说中莱利与其父莫顿、胖男孩乔与其父“大块头”在外形和性格上都很相像,这样写旨在说明有其父必有其子,提醒家长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
C.小说中多次提到《时代》周刊和《星期日漫画》这两种杂志,巧妙地暗示了莫顿和大块头男人身份地位及文化背景的差异,使寻常的故事具有了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
D.“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化无形为有形,巧妙地传达出“她”内心的沉重和对愚蠢、卑鄙之徒的愤恨。
E.“她”对孩子的柔弱感到“愤恨”,责备他“真叫人丢脸”,看似对孩子不满,实则是对丈夫不满,而结尾处对丈夫说出那句话只是她这种被压抑的真实心理的爆发而已。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环境描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莫顿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写到一家三口慢慢走出操场就戛然而止,也不失为一篇余味悠长的小说,后半部分完全可以不要,你怎么看?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角度阐述你的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8 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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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陆星儿记

陈村

假如想在一群人中间认出陆星儿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那个像一阵风似的,边走边说着的,衣着色彩丰富的,发式每周一歌的女子,一定便是她了。她是那种一眼看去就很健康的人,肚里没有弯弯绕的心思。

陆星儿属牛,自然是“老三届”,有过当北大荒人的光荣。她的文学生涯便是从那里开始的。那块冷寂的土地据说是很肥沃的,自然还萌生了爱情。陆星儿的激情常常和那里有关。从她的手势,她的谈吐,可以嗅到黑土地的气息。

她把家安在北京,儿子叫陈厦。那时因为总在为房子发愁,迁徙成为她生活中的永远的命题,连美国人也不会搬得这么勤快。“安得广厦千万间”,只是一个梦想,而那个小小的厦厦却是切切实实的。儿子生得眉清目秀,陆星儿怕他长大后难以沉静,怕得没有道理。三个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然而却要分家了。这是一出当代人常常会发生的戏剧,戏剧学院的老师想必没有教过这样的课程,一切全在自己的感觉。

陆星儿带着儿子和小说家的名声回到上海。这是她生活的两大支柱。生活自然不很容易,她却应付过去了,还有闲心写点男人女人一类的文章,当当大众的先生。据说,有许多姐妹们向她倾诉衷肠。作家被动地扮演了一个全知全能者。但是,她的故事去向谁诉说?

只有小说了。陆星儿总在写女人的故事,不很欢愉,也不忧伤。故事中的主人公经常是很要强的。她们没有太好的命运,没有辉煌的背景,不做粉色的梦,曲曲弯弯地生活下来并将生活下去。当然,也不作强人状。

陆星儿之所以健步疾行,是因她总是很忙。她像那种很值钱的老钟,不停地摆动。每天起得很早,极少给自己放假。冬天的清晨,她在楼下跳绳,不是为了显示活泼,只是强健身体。钟的摆动是很有规律的,尤其是那种古典的钟,不会摆出很多花样。我曾说过,她是陆地,不是舢板。如今的世界,女人爱木筏,男人爱舢板,要的就是那种动荡和飘流。日子是过给别人看的,唯恐被时尚拉下。有句家喻户晓的话叫作“跟着感觉走”,可惜这感觉是那种“大众汤”似的感觉,俯拾皆是,没有味道。幸好,陆星儿不是这样。

陆星儿的名字很好,既有陆地,又有星空。我们能坦然地对待天地。真正困难的是那些发生在大地之上星空之下的事情。中间那空空荡荡的一段,是我们生活的舞台,也是小说的天地。对陆星儿的人生来说,她正经历的也正是一生中的中年。儿子一天天长大,作品一年年增多,收获的季节早已开始,人生的课题似乎总在回旋。“女人”,不仅对男人是个谜,对女人更是。好在我们有兴致将这个谜猜下去,有兴致被别人猜谜。

不久以后,陆星儿也许又要搬家了。家在浦东。这次不再借住他人的房子。家,是个亲切的字眼。生活又一次重新开始。再也不是“十八岁出门远行”,陆星儿对此有点漠然。浦东的夜晚非常宁静,可以写作,可以遐想。

我想,好文章是人们爱读的,好女人也是人们爱读的。

【小题1】概括陆星儿的大致经历。
【小题2】文学性的人物小传切忌烦琐的描写,必要时可以穿插一点抒情或议论,要写得精,才能收到文约而意丰的效果。本文即具有这种特色,试举出文中某一抒情或议论的例子,并分析其丰富意蕴。
【小题3】一个时代的优秀文学作品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千姿百态的社会风俗画。你从本文中读到了当代哪些时代特点?请就其中一点结合原文略作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危 桥

罗 翔

看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有时也会发生。春节前,不该下雪的南方就下了一场大雪,而且一下就是一个来月,地上的冰凌像抹了油的玻璃——透明而又滑溜,不仅机动车在上面行驶会打滑翻车,人在上面走也会经常摔倒。

管交通的副镇长马明坐在床上,左手摸着缠满绷带右膀子。他朝窗户外面望,外面有了些光亮,不知道是雪的反光,还是天色已经放亮。这时,他的手机急吼吼地汪,是护桥员老周打的。“马镇长,桥栏杆被车撞了,你快来!”他吊着膀子出门,心里苦苦的。

老周见马明来了,指着桥栏杆说:“你看,桥两边的栏杆都垮了。左边的撞了两米多,右边的撞了足有四米,栏杆挑着,被一根细细的钢筋拽着,随时都会砸进河里。要是这时有车从桥上过,一打滑就会掉进河里去的,这多么危险啊!”

副镇长马明绷着脸吩咐:“老周,你去弄几根楠竹来绑在栏杆上,把那挂在树上过了期的广告红布扯下,在上面涂上危险两个字,缠在楠竹上,禁止人和车辆通行。”老周屁颠颠地跑去买楠竹。马明就像一个警卫员在桥上走来走去,生怕过路的车和人挨近那断了栏杆的桥面而滑到河里去。

马明点燃一支烟猛吸一口,看着兴隆河上这座年过半百的“兴隆桥”,它不再兴隆和兴旺了,它和年过古稀的护桥员老周一样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了。桥面千疮百孔,桥身多处破裂,栏杆摇摇欲坠。

桥两头的桥墩上,早已竖起了危桥的标志牌,车辆禁止通行。可是通往镇里就这么一座桥,不让车子走也不行。老周经常向那些司机磕头作揖说好话。为此,他这个管交通的副镇长不得不经常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抱怨,我哪里是副镇长,分明是一个桥长。为这桥,建桥报告他马明不知道打了多少次,可就是没有结果。他先是找到市里,市里说这事该交通局管,交通局说这桥建在乡镇公路上,乡镇公路应以乡镇集资为主,可现在谁敢向老百姓伸手啊。马明就只得再一次去找交通局。交通局说,你不能光找我们呀,桥是建在河上,你也应该去找河道管理局。马明听这么一说,就两边找,而两边都不表态,相互踢皮球,踢得马明火冒三丈鼻青脸肿还望着别人软笑。

马明没办法就去跟党委书记汇报。书记听了,脸色有些不好看,就对马明发话,你一个副镇长,就这点事都办不好,叫我怎么说你好呢。反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就是钻天拱地,求神拜佛也要弄钱来把这桥修好。

老周拖着楠竹来了,他俩把楠竹绑在栏杆上,又把写有“危险”的红布绑在楠竹上。

马明要去市里找市长。他对老周说,市长不表态,他就赖着不走。

马明到了市里,可是市长却下乡镇去调查灾情去了。

天色已经打夜影子了,还没见市长回来。正在马明着急的时候,市长的车进了院子,马明赶紧从保卫室蹿出来,市长一下车,就被马明拦住了。“市长,我等您等得天都要黑了。”

市长伸出手来与马明握手,“小马怎么还挂了彩?”

“下雪,不小心摔的。”

“为桥的事来的吧?”

“市长……我,我今天……!”

“赖着不走了,是吧?”

马明拿出照相机,要给市长看那危桥的照片!

市长笑着说,“不看了,不看了!”市长用指头指着自己的眼睛,“我都看了,我到你们镇里去,护桥员老周拦住了我的车。其实,桥那么危险,他就是不栏,我也过不去,我也不敢过去。老周还朝我下了跪……!”

“市长,您撸了我这个副镇长吧!那危桥出了事,我迟早也是要被撸的!”

市长觑了马明一眼,“我可没说要撸你。谁能让它出事呢?你看是谁来了!”马明抬起头,看见交通局长和河道管理局局长,都开车尾随而来了。市长说:“我们刚才都去现场看了,今天我们就和你专题研究这件事。”

新桥开工的那天,马明单独宴请老周喝酒。两人喝得酩酊大醉,从餐馆里歪歪倒倒地出来,副镇长马明突然泪光盈盈,他捋起右膀子,“都说我负伤是喝醉了酒在雪地里摔的,他们真是在放屁!我马明从没喝酒误事。老周,我告诉你,那栏杆是我在那天雪夜里捶断的,这伤疤就是捶那栏杆时,被一根钢筋弹伤的。”

下列对本文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雪路滑,看似无关紧要,其实为后文写马明独自捶坏危桥及政府最终决定新修兴隆桥做了铺垫。
B.马明为了能建造新桥,不惜使用苦肉计,所以当他听到桥坏了,虽然“绷着脸”,但内心却是兴奋和得意的。
C.小说主要是写天寒桥坏那一天发生的事,但借回叙及桥建成后的点明真相,拉长了时空,突显马明为修桥做的努力。
D.小说语言简朴,一些叙述用语,尤其是基层官员的语言,透出浓郁的乡土气息。小说结尾文字简洁,但读后令人倍感心酸。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真实情节
【美国】希区柯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他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这个世界变得真快,他记得十七岁那年,当他手臂上刺了一个花纹回家时,父母见此大呼小叫;而现在,女孩子纹身都见怪不怪了。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经过两条宽阔的街道后,车驶进一条偏僻的小马路,在那儿开车他放松了许多。他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人家抢劫的对象,其他人可能,但不会是他。
“如果我没有钱,我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他问,“告诉你,我刚从监狱出来,你们俩不也刚从那儿出来吗?”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你怎么知道!”黑人女子问。
“那可是最早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他说,“除了监狱,哪儿还会不分种族、白人与黑人相互信任呢?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
他说:“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是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恰当。”“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必须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滑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你们准备干什么?”他问。“换衣服。”金发女子说。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照原先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选自《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有删改)
【小题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为什么说两个女子是第一次实施抢劫?
【小题2】简要概括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
②“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
【小题3】简要分析“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一句的含义。
【小题4】试探究小说中的“我”是怎样一个人。

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小题1】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小题2】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小题3】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小题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D.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E. 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小题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