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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徐均生
张老汉清楚,银狐是大山的精灵。银狐就是有也不是好对付的,必须等待时机,张老汉挖了一个雪洞,让自己的身子埋在洞里,只露出半个头,头上戴的是雪白的羊皮帽,与雪与山浑然一体。
大约到了后半夜,张老汉隐隐约约听到一阵轻微的声音,于是眼睛睁得大大的。忽然,看到了绿绿的光,大约有100米远。张老汉异常兴奋,悄悄爬过去。近了,它还不动,再靠近,还是一动不动。终于看清楚了,是一只狼,一只高大的狼。他心里那个火呀,真恨不得发泄出来!
可想而知,把狼打死非常简单,但是枪声一响,银狐肯定不会再出现了。如果用刀去刺杀,风险很大,加上狼血喷射出来。那血腥也同样会让银狐嗅到的。
正在张老汉左右为难时,那狼“嗖”的一下,向张老汉扑将过来,张老汉想都没有想,本能地抬起猎枪,“啪”地放了一枪,那是震天动地的一枪!
狼被打中了后腿,在雪地上洒下一摊鲜血,拐着腿落荒而逃。
张老汉却是说不出来的沮丧,他心里清楚,银狐是不太可能再出来了。他索性站起来往前走,当靠近狼站的地方时,才明白了狼向他扑来的原因,原来,雪地上躺着一只母狼,和一只刚出生的狼崽。母狼已经断气。下体都是血,很明显是生狼崽时出血过多死去的,而小狼崽倒是还活着,但也已经奄奄一息。
张老汉看在眼里。心里一阵一阵的抽紧,眼眶湿润了。他连忙解下外衣,裹起狼崽,发现狼崽的眼睛还闭着,但溢满了泪水。张老汉鼻子一酸,抱着狼崽回家了。
经过张老汉精心照料,狼崽终于睁开了眼晴,看着张老汉,竟然用嘴去舔张老汉的手,张老汉心头一热,把狼崽抱在了怀里。
过了一个星期,雪融化了,儿子回家来问银狐的事。张老汉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抱着狼崽去外面晒太阳。儿子阴着脸追出来:“爸,你说话啊!”张老汉只抬头看了一眼儿子,仍没有说话,眼睛却是湿湿的。
儿子见状。气得转身就走了。儿子大学毕业,受聘单位的领导得知张老汉以前捕获过银狐,很想要一张银狐皮。
张老汉心里一直觉得欠着儿子一张银狐皮。儿子这一年没有回过家,别人去城里遇见儿子,问他有什么话要带回去,儿子说:“他不是有狼崽嘛,还要我做什么?”话传到张老汉耳朵里,他老泪纵横,心想,为了让儿子回来过年,一定要去捕一只银狐回来。大雪再次封山时,张老汉带着已长大的狼崽再次上了山。
就在张老汉等待银狐出现的时候,突然从山腰里冲出一只老狼。狼崽勇敢地迎上去。而那只冲过来的老狼长得比狼崽还要高大,一边冲过来,一边嚎叫着。狼崽也跟着叫唤。
就在它们快要相遇时。张老汉本能地对着老狼扣动了扳机。枪“啪”地响了,老狼应声倒下,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张老汉觉得好面熟,突然万分惊讶:啊!他就是去年那只狼,是狼崽的父亲!  
张老汉还来不及叫唤,狼崽已箭一般地向他扑来,张老汉脑海里飞快一闪:“不好,狼崽要报复我。”张老汉已经来不及阻止狼崽了,抬手就是一枪,正中狼崽的后腿。狼崽“扑”地倒地。张老汉迅速跑过去,要给狼崽包扎,狼崽却奋力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张老汉,往山沟里一拐一拐地跑去了。
张老汉目送着狼崽远去。早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不但误解了老狼和狼崽的父子亲近,还打死了老狼,又伤害了狼崽,他真的好恨自己啊!
张老汉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家了。可想而知,这一次又没有捕获到银狐。
三年后,张老汉病重躺倒在床,儿子一直没有回来看他。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喂他吃东西,苦苦的,他睁大眼睛,仿佛看见一棵人参,一棵千年人参!张老汉突然清醒了,拉亮了电灯,眼前的一幕,真的让他惊喜交加:他的嘴边果真放着一颗人参,床前还蹲着狼崽!而狼崽的眼睛里都是泪水。
张老汉顿时泪流满面,伸出柔软无力的手,狼崽连忙用嘴呼呼地舔着,张老汉欣慰地笑了。过了几天,张老汉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张老汉本意是上山为儿子捕捉银狐而无心杀狼,但张老汉对老狼的两次“误会”,却最终造成了老狼命丧枪口的悲剧。
B.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老狼中枪倒下后,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老狼的眼神中可能包含了无辜、不解、乃至怨恨。
C.儿子多年不回家探望张老汉,既因父亲没帮自己捕捉到银狐而耿耿于怀,又因父亲对狼崽的宠爱有加而心生嫉妒。
D.小说多次写到张老汉眼睛湿润甚至泪流满面,但张老汉每次流泪的原因却完全不同,多次描写,逐层递进,丰富了张老汉的人物形象。
E. 发生在张老汉和狼之间的故事既让人感动,也让人叹惋,其中蕴含着的不只是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更是以狼衬人,引发对人性的深刻反思。
【小题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张老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狼崽送参并救活张老汉这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能存在的情节作为结局,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15 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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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眼镜的宝应人

汪曾祺

他是个卖眼镜的,宝应人,姓王。大家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才合适。叫他“王先生”高抬了他,虽然他一年四季总是穿着长衫,而且整齐干净(他认为生意人必要“擦干掸净”,才显得有精神,得人缘,特别是脚下的一双鞋,千万不能邋遢:“脚底无鞋穷半截”)。叫他老王,又似有点小瞧了他。不知是哪位开了头,叫他“王宝应”,于是就叫开了。背后、当面都这么叫。所以“王宝应”也觉得自己本来就叫王宝应。

卖眼镜的撑不起一个铺面,也没有摆摊的,他走着卖,——卖眼镜也没有吆喝的。他左手半捧半托着个木头匣子,匣子一底一盖,后面用尖麻钉卡着有合页连着。匣子平常也是揭开的。 匣盖子里面二三十副眼镜。平光镜、近视镜、老花镜、养目镜。这么个小本买卖没有什么验目配光的设备,有人买,挑几副试试,能看清楚报上的字就行。匣底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可以说是小古董:玛瑙烟袋嘴、“帽正”的方块小玉、水钻耳环、发蓝点翠银簪子、风藤镯……这些东西不知他是从什么地方寻摸来的。

他寄住在大淖一家人家。清早,就托着他的眼镜匣奔南门外琵琶闸,哪里人多,热闹,都可以看到他的踪迹。王四海耍“大把戏”的场子外面、唱“大戏”的庙台子下面、放戒的善因寺山门旁边,甚至枪毙人(当地叫做“铳人”)的刑场附近,他都去。他说他每天走的路不下三四十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生的劳碌命!”

王宝应也不能从早走到晚,他得有几个熟识的店铺歇歇脚。李馥馨茶叶店、大吉升油面(茶食)店、同康泰布店、王万丰酱园……最后,日落黄昏,到保全堂药店。他到这些店铺,和“头柜”、“二柜”、“相公”(学生意的)都点点头。就自己找一个茶碗,从“茶壶捂子”里倒一杯大叶苦茶,在店堂找一张椅子坐下。有时他也在店堂里用饭:两个插酥芝麻烧饼。

他把木匣放在店堂方桌上,有生意做生意,没有生意时和店里的“同事”、无事的闲人谈天说地,道古论今。他久闯江湖,见多识广,大家也愿意听他“白话”。听他白话的人大都半信半疑,以为是道听途说。——他书读得不多,路走得不少。可不只能是“道听途说”么?

他说“十八鹤来堂夏家”有一朵云。云在一块水晶里,平常看不见。一到天阴下雨,云就生出来,盘旋袅绕、天晴了,云又渐渐消失。“十八鹤来堂”据说是堂建成时有十八只白鹤飞来,这也许是可能的。鹤来堂有没有一朵云,就很难说了。但是高邮人非常愿意夏家有一朵云——这多美呀,没有人说王宝应是瞎说。

除了这些稀世之宝,王宝应最爱白话的是各地的吃食。

他说淮安南阁楼陈聋子的麻油馓子风吹能飘起来。

他说中国各地都有烧饼,各有特色,大小、形状、味道,各不相同。如皋的黄桥烧饼、常州的麻糕、镇江的蟹壳黄,味道都很好。但是他宁可吃高邮的"火镰子",实惠!两个,就饱了。

他的白话都只是“噱子”,目的是招人,好推销他的货。他把他卖的东西吹得神乎其神。

他说他卖的风藤镯是广西十万大山出的,专治多年风湿,筋骨酸疼。

他说他卖的养目镜是真正茶晶,有“棉”,不是玻璃的。真茶晶有“棉”,假的没有,戴了这副眼镜,会觉得窨凉窨凉。赤红火眼,三天可愈。

有一次他拿来个浅黄色的烟嘴,说是蜜蜡的。他要了一张白纸,剪成米粒大一小块一小块,把烟嘴在袖口上磨几下。往纸屑上一放,纸屑就被吸起来了。“看!不是蜜蜡,能吸得起来吗?”

蜜蜡烟嘴被保全堂的二老板买下了。二老板要买,王宝应没敢多要钱。

二老板每次到保全堂来,就在账桌后面一坐,取出蜜蜡烟嘴、用纸捻通得干干净净,觑着眼看看烟嘴小孔,掏出白绸手绢把烟嘴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擦了个遍,然后,掏出一支大前门,插进烟嘴,点了火,深深抽了几口,悠然自得。

王宝应看看二老板抽烟抽得那样出神入化,也很陶醉:“蜜蜡烟嘴抽烟,就是另一个味儿 ,香,醇,绵软!”

二老板不置可否。

王宝应拿来三个翡翠表拴。那年头还兴戴怀表。讲究的是银链子、翡翠表拴。表拴别在钮扣孔里。他把表拴取出来,让在保全堂店堂里聊天的闲人赏眼:“看看,多地道的东西,翠色碧绿,地子透明,这是‘水碧’。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到。不贵,两块钱就卖,——一根。”

十几个脑袋向翡翠表拴围过来。

一个外号“大高眼”的玩家掏出放大镜,把三个表拴挨个看了,说:“东西是好东西。”

开陆陈行的潘小开说:"就是太贵,便宜一点,我要。"

“贵?好说!”

经过讨价还价,一块八一根成交。

“您是只要一个,还是三个都要?”

“都要!——送人。”

“我给您包上。”

王宝应抽出一张棉纸,要包上表拴。

“先莫忙包,我再看看。”

潘小开拈起一个表拴:

“靠得住?”

“靠得住!”

“不会假?”

“假?您是怕不是玉的,是人造的,松香、赛璐珞、‘化学’的。笑话?我王宝应在高邮做生意不是一天了,什么时候卖过假货?是真是假,一试便知。玉不怕火,‘化学’的见火就着。当面试给你看!”

王宝应左手两个指头捏住一个表拴,右手划了一根火柴,火苗一近表拴——

呼,着了。

(本文有删节)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王宝应的形象特点。
【小题2】本文中多次叙述王宝应“白话”珍宝、美食,有何作用?
【小题3】汪曾祺小说往往描绘优美和谐的社会风貌,具有平淡质朴之美,本文是从哪些方面体现这一特点的?
【小题4】小说结尾戛然而止,这样安排有什么艺术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转场的哈萨克

刘斌立

十月,乌尔达拉克决定辞职了。

父亲三天前的电话,告诉他要转场到冬季牧场去。上百只牲畜,是他们家的全部财产,需要一起完成迁徙,这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父亲已经年迈,需要人去帮他。乌尔达拉克是长子,下面只有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妹妹,他必须回去。哈萨克族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马背民族。他们为了牲畜的生长,要在春夏秋冬辗转于四个牧场。这些年牧场退化,他们转场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只能夏季一个牧场,冬天迁到一个暖和一点的过冬处。

乌尔达拉克今年七月从乌鲁木齐的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在一家经营医疗器材的公司找到了工作。这已经让很多不得已而回到家乡的同学艳羡了。大学时每到转场,乌尔达拉克都请假回家,帮家里打理异常辛苦的转场。可现在刚刚找到工作,马上请那么长时间的假,领导很难理解,更难同意。

乌尔达拉克和父亲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他觉得现在转场可以租用汽车,不用像以前那样骑马赶着羊群和骆驼。他说很多同学的家里已经用汽车运输物资和牲畜转场了。可是当父亲听到这些时变得异常生气。老人觉得,一个哈萨克人必须尊重传统,乌尔达拉克作为长子必须继承这些。

回到家已经是三天以后的夜晚,乌尔达拉克只跟母亲和妹妹打了招呼,并没有跟父亲说话。为了转场,工作丢了。父亲那晚安排着第二天的工作,要求乌尔达拉克独自完成拆卸毡房、查看病兽的事。乌尔达拉克回答:“以前都是跟着你做,我自己不会干。”父亲大怒:“哪个哈萨克男人不会做这些就是废物!”乌尔达拉克也不示弱:“我不需要靠做这些来生活。”话音刚落,父亲的马鞭就扫过来。乌尔达拉克流着泪,拿起强光手电,走出了毡房。

第二天清晨,父亲宰了生病的羊煮了肉。乌尔达拉克在母亲的协助下拆卸了毡房。

迁徙开始了,女人负责孩子和家当,男人要驱赶并追回跑丢的牲畜。当有大卡车拉着其他转场的人家从他们的身边开过时,父亲则用嘲讽的口气问候车上的族人。乌尔达拉克不多言语,只是在父亲的指挥下扬鞭策马。

五天的迁徙终于完成了。父亲搭建毡房,母亲煮奶茶准备吃食。乌尔达拉克准备宰杀体弱不能过冬的牲畜,用于狂欢、聚会。转场完成,人们都会聚在一起喝酒庆祝。

狂欢那晚,乌尔达拉克独自走出了毡房。刚才他听到父亲跟族人讲,他不想让女儿高中毕业就回家出嫁,他希望女儿也考上大学到城市里去。乌尔达拉克嘴角嘲讽地抽了一下,心想:“考上大学又有什么用,找到工作不是还得回来转场吗?”

秋夜,乌尔达拉克感觉到孤独、无助。工作已经辞了,父亲难道是真要让他回家放羊吗?“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乌尔达拉克吗?”父亲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扔给他一件羊皮背心,“乌尔达拉克在哈萨克语中的意思就是孤独的人。哈萨克在草原上已经越来越孤独,牧场快养不活我们了。”

父亲坐在一块石头上,示意乌尔达拉克也坐下。“这是我们家最后一次转场,明年春天,我和你母亲就要去定居点了。政府在县城旁边修了很多房子,免费给我们住。你明天就回城做个城里人吧,你妹妹要是考上大学,让她也去。”父亲说着话,点了根烟。寒冷的空气中,白烟缭绕着特别显眼。

他并没有看到乌尔达拉克脸上的意外,继续说道:“我只是想你回来跟我学会如何转场,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老了,草场一年不如一年,在马背上的日子要结束了。我只想我唯一的儿子,虽然进了城,但还是哈萨克,他应该知道怎么在马背上过日子。”

那晚,乌尔达拉克喝了很多酒,第二天独自回城了。回城的路上,他看到了很多定居点的房子星罗棋布在城市的边缘。他想,那里真的是哈萨克的归宿吗?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3年第2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哈萨克族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马背民族”意思是说牧民们为了牲畜的生长,一年四季总是要辗转不同的牧场。
B.本小说的一大特点是善于综合运用神态、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来刻画“父亲”这个人物形象。
C.“乌尔达拉克嘴角嘲讽地抽了一下”这个细节表明了儿子认为父亲所说与所做自相矛盾,表达内心对父亲的不满。
D.乌尔达拉克对父亲让他回家转场这件事经历了不情愿—顶撞—无助—意外—理解的心理过程。
E.小说写了乌尔达拉克家最后的一次转场,说明哈萨克民族已经结束了马背上的日子。
【小题2】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怎样的父亲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第二到第四自然段在全文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写乌尔达拉克在回城的路上,看到了很多定居点的房子星罗棋布在城市的边缘时,想到“那里真的是哈萨克的归宿吗”?就这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并说说你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病   人
(1)每天下午,她都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的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下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见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且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体,但并不能掩盖住她典雅的气质。
(2)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3)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地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楼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个点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涌了进去。电梯马上就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4)下一趟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拥。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过来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我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
(5)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只有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会想:这人真多事。
(6)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篮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12层?她主动接过话说,是的,往左拐。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她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那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姑娘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7)但她没有想到,她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里的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一下就把电梯关上了,并及时触动了上行的按钮。“神经病!”她似乎憋了一肚子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8)“嗬,我觉得她的行为不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9)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
【小题1】下面对小说赏析不正确的两项( )( )
A.在第二段中,“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的推测并非闲笔,作者借此表现她典雅的气质。
B.第三段“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那本书,又整整齐齐地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在文中起到承接过渡的作用,使文章自然转入具体情节的叙述。
C.小说巧妙地把情节场景安排在一个小小的电梯里,窥斑见豹,从一个很小的角度表现了“她”带病坚持为大家服务的崇高品质。
D.电梯里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与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前后呼应,意在突出“大家”对“她”共同的不屑与奚落。
E. 结尾处,“大家觉得甩掉她真是太正常了”照应了“她的行为不太正常”的评价,把作为病人的“她”与作为健康人的“大家”放在鲜明的对比中,暗示并升华了主题。
【小题2】小说第一段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病人”为题有什么含义?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