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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板桥幽竹图
耿春元
工程师任子建退休后住在乡下老家里,老家离城二十里。老家前边临河,后边依山,周围有竹。掩门藏明月,开窗放野云。难得的幽雅环境,正是老人们清静养老的好地方。只是到了星期天,儿子一家三口来了,女儿一家三口来了,热热闹闹一整天,傍晚时分离去了,才清静下来。用老伴的话说,来了烦,不来盼。人老了,就这贱脾气。
这年夏天,一场大雨,发现老屋漏水了。先是屋后墙湿了一块,接着屋中间滴水。放上一个面盆接住,就听见钟摆似的滴答滴答响。白天还好,到了晚上,这滴水声烦得老伴整宿睡不着。老伴患神经衰弱症,到了这乡下后,那病本来好了的,这一滴水,又犯了。好在雨停了,天晴了。不过,再下大雨呢?
又是星期天,儿子一家和女儿一家都来了。任子建就趁吃饭的工夫,跟孩子说起房子漏水的事儿。这事说完,女婿没说话,女儿没说话,儿媳也没说话,只有儿子嚼着一口饭含含混混地说,找个泥瓦匠修修就是了。任子建听了,心想说得轻巧,谁去找?哪天修?轻轻省省一句话,屋就不漏了?
好在下大雨的天气很快就过去了,一般雨水,只是后墙有块地方潮湿,并不滴水的。但是第二年雨季眨眼又到了,任子建生怕大雨来时屋再漏,就又趁着星期天大家一起吃饭时,把屋漏水的事儿说了一遍。其实,他自己想办,也不是办不到,不就是花钱买材料请工匠嘛。他是认为把儿女养大了,一辈子该干的都干了,这点事犯不着自己再操心劳力了。
这回不错,他把话说完,除了女婿沉默外,大家都应承着说,修吧修吧,赶快修修,省的老妈睡不着。女婿不说话,老头不见怪,女婿外人嘛。家里有事,儿子应该一马当先的,谁叫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呢。有儿子在,女婿自然不能抢前忙后的。果然,儿子的话,让老头很是喜欢。儿子说,老屋了,干脆大修,一次到位。等我老了,也像你跟妈一样,来这里养老,守住咱这老宅子。说这话时,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瞅了妹妹一眼,这可是老规矩,子承祖业呀。
妹妹便抿嘴一笑,什么呀,现在法律可规定了,子女各一半!
老妈在一旁笑起来,好哇,我们还没死,就争起祖业来了。
这个星期天大家过得很快活。过去了这一天,老两口便开始盼,盼儿子来修屋。星期一过去了,星期二过去了,直到星期六早晨,儿子没盼来,却盼来了大雨。屋自然还漏,大雨大漏,小雨小漏。雨一直下到星期天早晨,还没有停下的意思。山路又难行,看来儿女们是不会来了,老两口就望着漏屋发愁。
下午,雨才渐渐停下来。忽然听到汽车喇叭声,任子建出门一看,是女婿开着一辆罩着篷布的卡车来修房子了。女婿说,下雨天山路不好走,赶到这费了好几个小时呢。听天气预报,下星期还有大暴雨,现在抓紧修修,还来得及。说话间,从车上下来三四个穿雨衣的民工,屋里屋外瞅了一遍,就开始卸篷布下的修屋材料。女婿把袖子一挽,搬起几块红瓦,也加入了修屋的行列。一直忙活了一两个小时,女婿才告诉任子建,这屋修好了,三两年没问题。
果然,没几天真下起了暴雨,一连下了三天两夜,那屋滴水不漏。老两口便感叹,还是女婿疼我们。
这一感叹不要紧,有一个星期天儿女们都到齐了的时候,任子建说,女婿修房有功,奖励一件东西。说着回房拿了一个红木漆盒,递到女婿手里。这下子,大家惊呆了,都知道漆盒里装的是郑板桥的《幽竹图》,已在任家传了三代了。女婿听说过,只是从没见识过,接到手里打开看时,也吃了一惊,忙还给岳父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一旁的女儿不客气了,一把就将漆盒夺到了手里,看着丈夫说,咱爸给你的,我帮你收下了。咱也沾沾你的光,拿它去换个别墅什么的,到时就不跟哥哥争这老宅子了!
她这一说,哥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这个时候,任子建和老伴互相看了一眼,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以前俩人没少交谈过,人老了,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再需要的就是儿女的一颗孝心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介绍退休夫妇的居住环境,其中着重突出了“竹”的存在,这与后文出现《板桥幽竹图》形成了很好的照应。
B.作者并未就主题刻意美化和丑化人物形象,虽然着墨不多,但人物形象反而显得更真实,小说也更显生活化。
C.雨声让患有神经衰弱的老伴无法睡眠,任子建决心修缮老屋,但一则精力不济,二则经济压力,所以只能指望晚辈。
D.文中女儿这一形象十分重要,她的言行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又衬托了丈夫和兄长的形象,使小说具备了更强的可读性。
E.小说的结尾,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表现出夫妻俩为稀世墨宝没有流入市场而感到欣慰,同时也为当初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憨厚的女婿而感到心安。
【小题2】虽以《板桥幽竹图》为题,但此画直到小说最后才登场,对此你有怎样的理解?
【小题3】小说在对比手法的运用上很突出,试用两例加以说明。
【小题4】你认为,儿子和女婿谁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作简要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7-19 0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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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酒  摊

夏天敏

日子漫不经心地把一切熏旧,熏得斑驳、残败、开裂、焦黄,人也不能幸免。昔日的戚爷早已被历史的风烟卷走,不留一点痕迹。现在的戚爷,是地道的戚爷了,头发枯白,满脸皱纹,眼睑下垂,两眼暗淡无光。几十年的光阴,他在这个小酒摊上把自己坐成了一尊颓败、松烂的雕像,但他依旧坐着,直到生命终结。

儿子出落成当年的自己,身材挺拔,相貌端正。他终归是成才了,读完大学,留在省城的大机关。果然不负心血,没几年,成为最年轻的处长。女儿呢,花样的美丽,诗样的空灵,有体面的工作,在小城医院做医生。

为了不让他再去摆摊,家里和他产生了诸多矛盾。儿子休假回来,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接待小城的体面人物。现在,他们的庭院明丽芬芳,花儿常开不败……隐藏在儿子内心中的,是爹的粗鄙,是那个小城深处癞疮一样的摊位。

戚爷誓死守住他的摊子,耐心的劝导,真诚的谈心,温馨的话语,痛苦的眼泪,统统无用。戚爷像坚贞的烈女,为了心中的那座牌坊,对任何威逼引诱都无动于衷。

年龄越大,那个信念越强;年龄越大,守望越坚。这么多年,戚爷为了那个约定那份守望闹了多少笑话。他去追过女人,多少次都是又尴尬又失落;他随时瞟女人,以至于大家都认为他是花痴,是好色之徒……

戚爷还有个怪癖,隔三岔五,他要到那面围墙下睡一夜。他用破披毡盖住了头,耳朵却支棱着,一有脚步声,立即掀开张望。戚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年在隆隆的枪炮声中,他和新婚不到半年的前妻走散了。那时,天才蒙蒙亮,黑暗在小街里幽灵样徘徊,东方的一抹曙光,才轻轻吻住关帝庙前大槐树的末梢。

戚爷爱做梦,尤其爱做和前妻有关的梦。这个梦,似乎是一个故事中的片断,总是不停地出现,每次都惊得他冷汗涔涔,惶恐惊悚;每次都让他心生悲冷,久久沉浸在梦的氛围中。

把这样一个不断重复的梦和关帝庙下算命解梦的刘半仙说了,刘半仙说,这是一个人在等你,在找你,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人家要苦苦找你呢? 戚爷不敢多讲,刘半仙的话让他更加坚信,前妻还活着,前妻一定会来找他的,在这座小城,在小街的这座宅院的墙下。

不知不觉,小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戚爷摆摊的地方,是老城里的古城区,这里陈旧、古老、历史悠久,这么个地方是不能开发的,就像一个年龄很大的老人,有了病也不能动大手术,一动就没命了。

可是有一天突然说是要拆迁了,拆迁就拆迁吧,能住上新房子当然好了。也有反对的,多是老年人,他们对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有感情。年轻人呢,他们巴不得离开这个拥挤肮脏的环境。

其实他们不知道,县长和书记并没有要拆迁这片城区的意思,一个连工资都发不了的县没有实力来做这事,开发商看不上这里。是省上的一个厅级领导,在一次宴会中对小城的领导说,你们是父母官,关心一下我的老家吧。他说了他的意思,县长说主要是钱的问题。厅长说,这个嘛你缩小点范围,就搞关帝庙下面那片。钱的事,我帮你们协调。厅长正是戚爷的儿子,厅长为戚爷死守在小街那面老墙下摆摊的事烦恼不已。

似乎是一夜之间的事,这里就成废墟了。在这片废墟中,徘徊着一位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人,他孤独无助的眼里,流淌着无奈、凄苦、绝望。他顽强地寻找着,寻找那个他坐了几十年、守了一辈子的酒摊的位置。终于寻找到了,他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那残砖破瓦的土堆上。但轰隆隆的推土机响起来时,他还能坐下去么?

他要坐下去,他要坚守那个等待,那个排遣不掉的梦。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使用了一连串词语形象描绘出戚爷的现状,这和他当年的挺拔端正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B.家人对戚爷摆酒摊十分反感,软硬兼施,但戚爷不为所动,这正说明了酒摊对戚爷的特殊意义。
C.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手法,老人和儿子的对比,小城旧貌和新颜的对比,都凸显了小说的主题。
D.小说描写了戚爷晚年生活中的种种古怪的行为,表现了他人生经历的坎坷和心路历程的凄苦。
【小题2】小说中的戚爷有哪些形象特点? 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以“守摊”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 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第十二位乘客
列奥斯劳
这只白色瓷质的猫,有一对琥珀色的眼睛,摆在壁橱最上面一层。约翰穿过客厅走向厨房时,厌恶地朝它瞥了一眼。
杜伊正在洗碗槽边忙着,看样子已经吃过早餐了,桌上只放着一个人的餐具。约翰心里自然明白,匆匆吃了块面包,喝了半杯咖啡就离开座位站起来。
“今天早上,我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那儿!”杜伊说道,她显然正等待着约翰的回答,然而他却不作声,只点个头,转身就走了。脚步声沿着楼梯一路响下去。
约翰过街时,没有像以往一般 ,转身回望年轻的太太,就连拐入街角之前,也忍住了回头的冲动。
他实在不能原谅杜伊,她简直太让人失望了。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发生口角,全都是这只白瓷猫惹的祸!杜伊答应过不做任何不必要的开销,但还是买下了这只瓷猫,那些钱原本是省下来准备买汽车的。
约翰到现在一直没有钱买车,天天搭公车到轮船公司上班。他觉得自己在同事堆里显得格格不入,当别人谈论马力、活塞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因此迫不及待想早点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子。
想不到昨天一回到家里,约翰就发现壁橱上多了只猫,他诧异的程度不难想象。杜伊花了二十古顿买了这只猫,因为她喜欢它。这笔钱是亨利叔叔送的,杜伊没有把它存入他们的“购车基金”当中,反而搞了个只会沾染灰尘的东西。在约翰的眼里,它不仅不中看,摆在壁橱里还占地方。
杜伊颇不以为然,她争辩说,屋子里不该只有家具,也该有些令人赏心悦 目的小摆设。约翰对她的意见表示难以苟同,两人一语不合,就因为这只有对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大吵了一架。之后,谁也不理谁。今天早上,约翰下定决心不和杜伊说话,直到她自己认错。
当约翰到达轮船公司的办公室时,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一个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约翰的思绪一直绕着杜伊转,当他正想写一封信以借此转移注意力时,突然被一阵持续不断的警笛声打断了。
他从窗口看到海防队鲜红得刺眼的小船疾驶到河心,船头溅起泡沫般的浪花,尖锐的警笛声还夹杂着汽船呜呜作响的低沉信号。不久,轮船公司里跑腿的男孩冲进办公室激动地叫着:“开往特慕冷的船翻了,在河中被拖船撞翻了。”
约翰不禁打了个冷战。杜伊不是说过她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家吗?而这艘船每天只开一班。
约翰用颤抖不已的手握住电话听筒,拨了家里的号码。电话没人接,铃声不断地响着。
约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办公室,跑向港口轮船停靠的码头,挤过一群群跟去看河上救援工作的人。出事地点有一大片很明显的油污,在那附近,除了海防队以外,还有几艘汽船。从水中被救出来的乘客,个个都紧抓着缆绳和救生圈。救护车已经停在码头上待命了,救生艇也慢慢地驶靠岸边。
约翰好不容易才挤到港口警卫旁边,警卫仔细听他叙述之后,很有把握地说:“乘客应该是全部获救了!你用不着为你太太担心!”
落水的人都被送上岸了,最后渡轮的驾驶员也上来了,他数了数乘客,一共有九位男士,两位女士,他不解地摇着头。“我明明卖了12张船票!”他说,并仔细地打量被救上岸的人。“开船前有个年轻的太太上了船,但是她不在这里!”
约翰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问道:“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吗?”
“我不记得她的头发是不是金色的。”渡轮驾驶员回答,“不过她把大衣上的风帽扯得很高。”
约翰呆住了,杜伊确实有件带风帽的大衣,这回错不了了,她一定是渡轮上的第十二位乘客。
约翰心跳加速,悔恨交加,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杜伊今天早上一直等着他的原谅,但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体谅她,连她买只白瓷猫的权利都要剥夺?他实在太自私了,一心只想到自己。
人群又起了一阵骚动,人头朝着小艇慢慢停靠的防波堤攒动。一个女人被人用担架抬上岸来,湿淋淋的黑色长发披散在肩上,“她还活着,”护送她的医生说,“我们送她去医院。”
约翰松了口气,是他搞错了,杜伊并没有上船,担架上的那个女人他并不认识。约翰挤出重围,沿着河岸走了一段路后跳上一辆计程车,对司机说了家里的住址。
当他奔向门廊时,看到他前面有个身影正要上楼,“杜伊,”约翰跑向她,将她搂进臂弯,紧紧地抱住。此刻他才发现杜伊怀里抱着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你上哪儿去了呢?”他急忙问道。
杜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刚才到我买瓷猫的那家店铺去啦。我想把它退掉,因为你讨厌它 。可是不能退货。”
“不!”约翰说,“把它留下,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因为它,你没有去特慕冷而逃过一劫。”
在他们走进屋里的时候,约翰告诉杜伊今天早上发生在河上的一切,然后接过那只有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打开包装纸,把它放回壁橱的最上面一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杜伊买瓷器猫是为了美化家居生活环境,约翰买汽车是想到改善生活待遇,二人都没有过错,于是有限的收入便成为冲突的根源。
B.约翰对杜伊表面看十分冷淡,但是实质上还是非常关心杜伊的,他记清了杜伊去叔叔家的话,他一上午的思绪都没有离开杜伊。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约翰想写一封信来向妻子道歉。
C.“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这处环境描写,是一处伏笔,语简意丰,既表现了约翰此时惆怅的心情,也为事故发生作了铺垫。
D.突转,是本文情节发展的重要特点,约翰用冷战的办法,虽然没有改变妻子的态度,但意外的发生却也改变了他自己的态度。
E.约翰后来要求留下白瓷猫,并称其为“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是因为白瓷猫让自己挚爱的妻子躲过劫难。
【小题2】“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这句话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中的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4】这篇小说以“第十二位乘客”为题,好在哪里?请你谈谈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展现当时学生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号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勋章

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后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5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了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特兰勃良!”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特兰勃良!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三级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三级勋章高一个等级,而符拉季米尔勋章又比安娜三级勋章高两个等级。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A.因为斯皮奇金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所以普斯佳科夫特地去跟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借来了勋章。
B.“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当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使得“普斯佳科夫”顿时放松了戒心,不再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不好意思,这样写使得小说的结尾有了强烈的升华效果。
C.契诃夫的这篇小说,有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自然,质朴的文风,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D.契诃夫是一位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他创作的小说《勋章》运用的是第三人称叙事方式,作者就以这种“全知视角”,不仅细致地描述了主人公“普斯佳科夫”的心理活动,而且也细致地描述了其他人物在宴会场合内外的不同神态、心理、言行,以及所发生的事情等。从而显得比第一人称视角更开阔,描写更客观,叙事更冷静,更能引发读者理性地思考。
【小题2】《勋章》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题3】赏析契诃夫这篇小说的标题——“勋章”及其作用,结合文本内容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篇小说主题的理解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