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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留牛渡
张份杰
今夜天气很好,无风无雨,黑暗被满天星光冲淡。
深秋季节,白露为霜。黄河如慈祥的老妪,一水如带,平缓而无声。
白日繁忙的古渡口随日落又复归寂寞。岸边两间草屋,屋前一张石桌,桌面上有用刀尖刻出的一幅棋盘。围桌放有几个石墩,供过客休息。河边长有几棵歪脖老柳,一条船系在柳树上。
三爷坐在石墩上,嘴里衔着旱烟袋,烟锅里一明一暗,照亮半张脸,满是沧桑和坚毅。三爷六十来岁,骨架硬朗,性格豪爽。三爷一生在黄河上穿梭,水性极好。
吸完最后一袋烟,三爷起身,抖落一身露水,准备回屋休息。
墙角响起几声蟋蟀,瘦弱而凄惨。
这时,对岸有人喊,三爷,过河啦!
三爷转身,将烟袋别在腰间,从歪脖柳树上解开船,划船过河。
要渡河的是一男子,三十来岁,吸带嘴洋烟。
三爷泊船靠岸,男子上船,急忙让烟。
三爷接过,夹耳朵上。三爷撑船决不抽烟,河伯不喜欢抽烟的艄公。
三爷摇橹,小船离岸,一苇轻渡,划向河心。
听口音,男子是花园镇人,不远,距此地50里。
船靠岸,三爷系船。男子从提包中掏出一包烟丝递给三爷。烟丝质量上乘,香气浓郁,足抵十趟船费。三爷接过毫不谦让,狠吸两下鼻翼,说,好烟。男子说,这是送给三爷的礼物。又从提包中掏出两瓶烧酒,一包猪头肉。肉用纸包裹着,油渍浸透纸包。男子告诉三爷,今夜来此接货,当晚还得返回,空等太无聊,不如请三爷喝酒。
烟酒不分家,三爷也不客气,与男子对饮起来。只是三爷疑惑,什么货等天明接不行,非在深夜。但三爷是沉默如大山般的汉子,从不盘问过客。
石桌上,马蹄灯灯光如豆。二人推杯换盏,话也渐次多起来。不多时,一瓶酒已喝完。
鸡叫三遍,送货人还未到。男子说,对饮不尽兴,不如以棋赌酒,更有意思。三爷默许,起身回屋,拿出三个墩子碗。男子将另一瓶酒均入碗中。自老伴去世,三爷嗜棋如命,其次是烟和酒,以此排遣寂寞,聊度余生。
第一局,三爷谦让,男子开局。连环马、担子炮,长车短出,兵卒对进。男子身手不凡,不多时,已将三爷逼到死角。三爷不服气,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第二局,三爷开局,沉着慎重,不敢大意。炮进象飞,马来车挡,棋局渐次紧张,杀气腾腾。三爷赢了,赢得十分艰难。
第三局,双发都想取胜,棋盘如战场,风云变幻,恶浪翻滚。棋子掷地有声,双方心跳加速,呼吸加深。战到酣处,双方损炮伤马,折戟沉沙。最终男子马取卧槽,一车封喉,三爷又输掉一局。
输掉后三爷眼睛红了,要求再开一局。三爷平时极少输掉两局。男子问,酒已喝完,再开,赌什么?三爷说,随便你说。好,我就赌今晚向三爷借船一用!男子开口,胸有成竹。三爷一惊,抬头见镇上惯偷麻三,正拽着一头牛走来。三爷心里顿时明朗,暗暗后悔不已。
但话已出口,覆水难收。三爷想,能否保住这头牛,就看这局棋了。这局棋三爷下得十分沉重,也十分悲壮。男子神出鬼没,变化莫测。三爷今天遇见真正的高手,有心杀敌,无力回天,最终陷入被动,步步维艰,虽使出浑身解数,终无奈败北。
男子牵牛上船,双手抱拳:多谢啦,三爷!
船行水上,如尖刀剖开三爷的胸膛,三爷顿感椎心般疼痛。
三爷沉思片刻,回屋从床席底下拿出一把尖刀。三爷主意已定:凿船留牛。
三爷深吸口气,咬紧刀背,双手合十伸过头顶,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深秋季节,水寒刺骨。
第二天天亮,镇上人在三爷拴船老柳树上找到耕牛。旁边,三爷仰面躺地,脸上的笑容已经凝固,带伤的身体已经僵硬。
不远处,几根水草缠绕着船板,水流无声,船板随水漂荡摇摆。
镇上人们大为震撼,含泪将三爷葬在渡口边。从此镇上人一提到三爷就翘起大拇指:汉子,真正的汉子!
后来,镇上人为纪念三爷,将渡口更名为留牛渡。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下棋时三爷知道自己遇上了真正的高手,虽尽力却败北,彻底输棋之后,无奈答应借船,行个方便。
B.男子步步为营,从递烟,到对饮,到赌棋,一步步利用三爷的豪爽无心机逼得三爷承诺借船,可见其早作准备,心思深沉。
C.三爷重诺,但与守护村民的财产,遵守为人的底线,二者权衡,沉思片刻后毅然决定以生命为代价留下牛,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渡口更名为留牛渡。
D.小说有多处环境描写,看似毫不经意,实则互为照应,渲染气氛,烘托心情,为文章增色不少。
E.小说开篇提到三爷一生在黄河上穿梭,水性极好,却在结尾部分安排三爷死去的结局,令人费解。
【小题2】小说在刻画三爷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在叙述中善用伏笔,请找出三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4】小说花了大量篇幅描写三爷与男子赌棋,场面精彩,语言的表现力很强。请结合小说文字具体分析其语言使用特色,并说明这样写的表达效果。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8-16 0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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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课内部分:阅读下面《林黛玉进贾府》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量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我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她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着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小题1】王熙凤见了黛玉时,表现了她丰富的感情的变化,试概括她感情变化的三个阶段。
【小题2】(1)王熙凤说林黛玉“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主要迎合了哪些人的心理?
  
(2)文中王熙凤先后两段话,表现她什么性格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品

方英文

①初夏时节,南国的朋友与读者依次快递来各类名茶。美物当与良友分享才好,却因眼花腿软无力奔来跑去送上门。来访朋友不空手时,走时正好送点儿茶,也让人家离去时手中不空,所谓礼仪之邦,就是这种调调吧。

②那天下楼取快递,照例是茶。签字时电话响了,一接听便是哈哈哈。这是胖子的特色,不论通报何事,序言总是一盆笑声兜进你耳孔,仿佛自冲其肉连带涮肥。其实毫无效果,什么时候见了他依然是盛唐气象。正事完毕我顺嘴说了句想喝好茶了来我这儿拿。那你放在收发室里吧。胖子哈哈道,说他天天下班路过我单位门口,停车一取方便得很。

③走进收发室,跟收发员打招呼的同时拆开包裹的四盒茶。与胖子均分好了。取出两盒,写上胖子名字。收发员说,好啦,让你朋友下班后来拿便是。

④三天后路过收发室,进去看包裹依然躺在原位置。收发员说没人来拿啊,边说边推鼻梁上的眼镜。我咕哝着走出门来,随手发信问胖子,回答说近来特别忙,忙忘了哈哈。我心想你当然是不缺茶的,只是这么好的新茶你未必有:但是关键不在这里,在你既然答应了接受茶,就应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走。这不仅是个态度问题、尊重别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正好借此证明你自己言而有信吐口唾沫砸个坑,无愧一匹耸立天地间的男子汉大丈夫!又想洒家也未免过于小题大做了,不就两盒茶叶嘛,至于让人家狠抓落实不过夜!若是两块金砖你瞧吧,胖子定会如激流里的水雷早就汹涌滚来抱走喽。

⑤紧接着,三天假,胖子是否将茶取走不知道,自己也随即忘了,毕竟芝麻粒个事儿。上班第三天出门取快递,恰好碰见收发员,告诉我说茶叶仍在呢,很可能是胖子来拿时他刚好下班了。这回我真是不爽了,却克制着以无所谓的口吻说人家看不上也罢,我拿回去自家喝吧。收发员上抬手掌托摸双层下巴,再竖起食指上推眼镜说,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来是不妥的。你是忙人事多,把你朋友电话留下我逮个空子送去吧,也就两站路嘛。这让我惊讶之余很是感动,顿觉回到雷锋年代。

⑥第二天一早胖子发来短信说茶叶收到了。收到而非拿到,说明是收发员送去的,当即感动起来。当时刚铺开宣纸,正在琢磨给一家杂志刊庆该题写什么内容,思维立马跳到收发员身上。得,送他幅宇吧——笔一挥,四尺横批四个字:云品自高。晾干后装进字袋。

⑦书房采南台距离单位十八站路。中途绕过大雁塔,下车步行一站路。步行了百十来米,迎面骑来了收发员。老远就招呼,感谢他替我送茶叶。他没有反应,近视嘛,到了跟前见是我这才停车,再次谢谢他。他说没事,手推眼镜这才想起有那么个事,于是再说两通没事没事。我说实在不好意思,我生性不爱交往也不爱胡乱打听,你贵姓啊?他说姓童。我说童师傅我清早给你写了幅字,随手将字袋插进他车前的网兜里——里面装着邮件与包裹。他一愣,不知所措地张着嘴巴,说都知道你的字挺值钱的我可不能白要。你说哪里话呀。我赶紧低调,这好比我自家地里的西瓜随手摘一个送你降降温嘛。

⑧听我这么说,他又一次推推眼镜,似觉我说得在理,才勉强接受。可是分手十几秒钟后,他忽然倒骑回来,超到我前面掉过头,将字袋抽出递还我说,我想了想还是不能要你的字。呀嘿!我今天这是怎么啦,送茶人不取,送字人不接,做人也未免太失败了!

⑨说实话你别见外啊。收发员说,我晓得你的字大家都求之不得的。可是我这人无聊得很,从来没喜欢过书法。我说,那你喜欢什么呢?他往上推着眼镜,竭力回想着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我没啥爱好。他说,除了吃饭睡觉上班,还真是没啥爱好。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说,人怎么能没有爱好呢?就是和尚也爱上个电视与漂亮的女主持谈茶论道嘛。

⑩他取下眼镜哈一口气,掏出卫生纸认真地擦着,脸上写满了尴尬。眼镜擦好了戴上,笑了,说我就爱好个跑来跑去给人送东西——不耽误时间了,退休人员等着邮件和包裹呢。望着他舒缓踏车的背影,我这里就相当尴尬了。

(选自2017年7月8日《燕赵都市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项是
A.小说第④段主要采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将“我”对胖子未能如约及时取走茶叶的不满表现得淋漓尽致、趣味横生,令人信服。
B.送字给收发员遭拒绝,一直信奉“礼仪之邦应礼尚往来”处世原则的“我”竟然碰壁,这是造成“我”“相当尴尬”的原因之一。
C.小说善于抓住人物特征刻画形象,如胖子的“哈哈哈”说明其遇事常敷衍应付,收发员“手推眼镜”则凸显其谨小慎微的性格。
D.本文的语言雅俗共赏,耐人寻味,既有典雅的书面语,也有通俗的熟语;既因巧用修辞而生动形象,又因调侃意味而幽默风趣。
【小题2】小说中胖子这一人物有何作用?
【小题3】收发员童师傅的“云品自高”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说明。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戏   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B.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吐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C.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D.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小题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各题。(25分)
第十二位乘客
阿尔贝特·列奥斯劳
这只白色瓷制的猫,有一对琥珀色的眼睛,摆在壁橱最上面一层。约翰穿过客厅走向厨房时,厌恶地朝它瞥了一眼。
杜伊正在洗碗槽边忙着,看样子已经先吃过早餐,桌上只放着一个人的餐具。约翰心里自然明白,匆匆吃了块面包,喝了半杯咖啡就离开座位站起来。
“今天早上,我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那儿。”杜伊说道,她显然正等待着约翰的回答,然而他却不做声,只点个头,转身就走了。脚步声沿着楼梯渐行渐远。
约翰实在不能原谅杜伊,她简直太让人失望了。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发生口角,全都是这只白瓷猫惹的祸!杜伊答应过不做任何不必要的开销,但还是买下了这只瓷猫,那些钱原本是省下来准备买汽车的。
约翰到现在一直都是搭公车到轮船公司上班,觉得自己在同事堆里显得格格不入,当别人谈论马力、活塞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口。
想不到昨天一回到家里,就发现壁橱上多了只猫,他诧异的程度不难想象。
杜伊颇不以为然,她争辩说,屋子里也该有些令人赏心悦目的小摆设。两人一语不合,就大吵了一架。之后,谁也不理谁。今天早上,约翰下定决心不和杜伊说话,直到她自己认错。
当约翰到达轮船公司的办公室时,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一个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约翰的思绪一直绕着杜伊转,当他正想写一封信以借此转移注意力时,突然被一阵持续不断的警笛声打断了。
他从窗口看到海防队鲜红得刺眼的小船,疾驶到河心,船头溅起泡沫般的浪花,尖锐的警笛声还夹杂着汽船呜呜作响的低沉信号。不久轮船公司里跑腿的男孩冲进办公室激动地叫着:“开往特慕冷的船翻了,在河中被拖船撞翻了。”
约翰不禁打了个冷颤。
约翰用颤抖不已的手拨了家里的号码。电话没人接,铃声不断地响着。
于是约翰跑向港口轮船停靠的码头,挤过人群。出事地点有大片油污,在那附近除了海防队以外,还有几艘汽船。从水中被救出来的乘客,个个都紧抓着缆绳和救生圈。约翰好不容易才挤到港口警卫旁边,警卫仔细听他叙述之后,很有把握地说:“乘客应该是全部获救了!你用不着为你太太担心!”
最后渡轮的驾驶员也上来了,他数了数乘客,一共有9位男士,两位女士,他不解地摇着头。
“我明明卖了12张船票”,他说,并仔细地打量被救上岸的人。“开船前有个年轻的太太上了船,但是她不在这里!”
约翰紧抓住他的手臂,问道:“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吗?”
“我记不得她的头发是不是金色的。”渡轮驾驶员回答,“不过她把大衣上的风帽扯得很高。”
约翰呆住了,杜伊确实有件带风帽的大衣。
约翰心跳加速,悔恨交加。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杜伊今天早上一直等着他的原谅,但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体谅她?连她买只白瓷猫的喜悦都要剥夺?他实在太自私了,一心只想到自己。
人群又起了一阵骚动,人头朝着小艇慢慢停靠的防波堤攒动。一个女人被人用担架扛上岸来,湿淋淋的黑色长发披散在肩上。“她还活着,”护送她的医生说,“我们送她去医院。”
约翰松了口气,是他搞错了,杜伊并没有上船,担架上那个女人他并不认识。约翰挤出重围,沿着河岸走了一段路后跳上一辆计程车,对司机说了家里的住址。
当他奔向门廊时,看到他面前有个身影正要上楼,“杜伊”,约翰跑向她,将她搂进臂弯,紧紧地抱住。此刻他才发现杜伊手里抱着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你上哪儿去了呢?”他急忙问道。杜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刚才到我买瓷猫的那家店铺去啦。可是不能退货。我想把它退掉,因为你讨厌它。”
“不!”约翰说,“把它留下来,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因为它,你没有去特慕冷而逃过一劫。”
在他们走进屋里的时候,约翰告诉杜伊今天早上发生在河上的一切,然后接过那只有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打开包装纸,把它放回壁橱的最上面一层。
(选自《中外经典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杜伊买来一只白色瓷制的猫,将它放在壁橱最高层,表明她非常喜爱这件小摆设,而正是这件小摆设刺激了约翰,引发两人的冲突。
B.杜伊买瓷器猫是为了美化家居生活环境,约翰买汽车是想到改善生活待遇,二人都没有过错,于是有限的收入便成为冲突的根源。
C.约翰对杜伊表面看十分冷淡,但是实质上还是非常关心杜伊的,他记清了杜伊去叔叔家的话,他一上午的思绪都没有离开杜伊。
D.“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这处环境描写,是一处伏笔,‘语简意丰,既表现了约翰此时惆怅的心情,也为事故发生作了铺垫。
E.突转,是本文情节发展的重要特点,约翰用冷战的办法,虽然没有改变妻子的态度,但意外的发生却也改变了他自己的态度。
(2)请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中的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6分)
(3)“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这句话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约翰听到翻船事故后,其心理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本文以“白瓷猫”为题比“第十二位乘客”更合适。请结合文本分析,谈谈你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