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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奇遇
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傈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蝈蝈的叫声使月夜显得特别沉寂。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静。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
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一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百年百篇经典微型小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莫言似乎特别钟情于故土上那片红高粱,在本文中,我们又看到了那片红高粱,它们依然是那样神秘,沉寂中充满着躁动。
B.作者走夜路见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他为碰到好鬼三大爷而庆幸,于是他在文中称赞鬼神,说他和蔼可亲,以致谢意。
C.作者儿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让人听后牙齿打战,一身冷汗,而“奇遇”将这种恐惧心理推向极端,让作者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认为鬼不可怕。
D.作者在第二段中写从庄稼地里传来的蝈蝈的叫声,是为了以动衬静,突出当时环境的阴森沉寂,也影射当时社会环境的恶劣。为下文写“鬼故事”和“奇遇”作铺垫。
E.人鬼之间,孰善孰恶,孰亲孰疏,并无定规。为人者,心怀鬼胎,其害甚于鬼;为鬼者,与人为善,死不赖账、讲信用。
【小题2】请就文章第二段的环境描写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哪些细节揭示了“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小题4】结合小说内容和现实,说说你怎么理解结尾处作者说“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06 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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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文后各题
军刀
赵恺
不是军人,我却拥有一把军刀。不是真正的军刀,却是真正的好刀。准确地说是一件金属雕塑作品。
军刀出自一位军旅雕塑家之手,燕赵壮汉,宋哲元将军29军之后裔。雕塑家赠我燕山刀,我赠雕塑家淮河酒,钢刀遇烈酒仿佛骨骼遇血。酒酣耳热,胆气舒张,雕塑家缓缓抽出他的作品,“砰”地一声插在我俩对饮的桑木方桌上。军刀闪闪晃动中,热酒在木桌上流成北方的河。遥隔酒河,他给我讲述了一则关于军刀的故事。
1933年3月,日寇占领喜峰口西侧两个阵地,企图对主峰形成迂回包围。宋哲元决心把鬼子赶下山去,筹划出一个出奇制胜、静夜袭营的方案。他秘密约请精良工匠,认真锻打五百把上品军刀,并挑选五百士兵组成大刀队。充分准备,严格训练。临战,宋哲元亲赴阵前送行。巍巍长城脚下,五百男儿巍巍列队,仿佛天地之间矗起一座血肉长城。刀柄在肩,刀身在背,硬瘦西风敲打在金属上,五百钢刀发出铮铮雷韵。一个,一个,一个,宋哲元从五百条汉子面前一一走过。士兵年轻得像是刚刚抽叶的红高粱,抚摸他们的肩膀,仿佛抚摸黑土地。五百双眼睛映出一幅相同的画面:飞雪,长城,一只盘旋在长城上空的鹰。宋哲元想,如果不是日本侵略,他们当是在垄亩间劳作,还是在学堂里习字呢?如果不是日本侵略,此刻,夕阳西下,暮色将临,五百位母亲不是正倚在五百扇门边,殷殷瞩盼着五百个孩子回家吃晚饭吗?可是如今……想到这里,宋哲元突然停下了脚步。为什么停下脚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觉得,面对这个士兵有话要说。
大额头,方嘴唇,一副聪慧与质朴的自然组合——宋哲元心头怦然一动。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回答:“报告军长——一班班长侯万山。”
他问:“你身上背的是什么?”
回答:“报告军长——是大刀。”
他问:“背着大刀去干什么?”
回答:“报告军长——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他问:“不简单,还是个诗人。在家读过书?”
回答:“报告军长——临上轿扎耳眼:我们队长现教的。”
他问:“队伍明天就要出发,有话要说吗?”
一听这话,侯万山热泪泉涌,“砰”的一声给他宋哲元跪下了。
宋哲元冷峻如铁:“你是男子汉吗?”
侯万山仰面作答:“报告军长——是男子汉。”
宋哲元说:“男儿膝下有黄金,更何况抗日军人!”
侯万山含泪站起含泪作答:“我侯万山别无牵挂,只是家有一个临产之妻,如果我壮烈了,孤儿寡母能得军长体恤,我也就死而瞑目了。”
听完,宋哲元望着侯万山那双闪烁在大额头和方嘴唇之间的眼睛,之后,蓦然转脸作狮子吼:“军务处!”
军务处高声报告:“在!”
宋哲元说:“把侯万山的话记下来,也把大刀队全体官兵的要求记下来。”说完面对侯万山也面对他的五百壮士,久久,久久,只轻轻讲了一句:“你们放心去吧。”之后,他庄重立定缓缓把手掌举向帽檐,在巍巍盘旋的苍鹰翅膀下,立成一座雪人。
喜峰口役,侯万山牺牲在长城脚下的罗文峪中。目击者说,他一人砍死七个鬼子,直到军刀卷刃。
遵照诺言,宋哲元对烈士遗愿一一妥作安排。
他派人到侯万山老家,接来烈士的妻子和一对刚刚出世的双胞胎,把他们安置在自己家里,还请来个奶妈哺育幼婴。他对部下郑重交代:侯万山的孩子就是29军的孩子,就是我宋哲元的孩子。这两个孩子一个就叫做宋记峰,一个叫做宋记峪,作为对喜峰口和罗文峪的纪念。十八岁后,他们还跟随他们的父亲,改姓为侯。
我问:“从哪里得来这么一个动人的故事?”
他答:“家父所言——他当时是29军军务处的副官,侯万山的遗属,就是他去接的。”
说到这里雕塑家连喝三盅,热泪顺着面颊落下,滴滴溶进桑木桌上那条北方的河。
军刀兀自孑立,锃锃闪动冷峻的光。
【小题1】小说以“军刀”为题有何用意?
【小题2】从全文看,如果不写“我”和“雕塑家”的有关内容,小说的故事也完整。试对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加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下列小题。

古怪的镜子

契诃夫

我和我的妻子走进客厅里。那儿弥漫着霉气和潮气。房间已经有整整一个世纪不见亮光,等到我们点上烛火,照亮四壁,就有几百万只大老鼠和小耗子往四下里逃窜。我们关上身后的房门,可是房间里仍然有风,吹拂墙角上堆着的一叠叠纸张。亮光落在那些纸上,我们就看见了古老的信纸和中世纪的画片。墙壁由于年陈日久而变成绿色,上面挂着我家祖先的肖像。

我们的脚步声响遍整个房子。我咳嗽一声,就有回声来接应我,这类回声从前也接应过我家祖先发出的响声呢……

房外风声呼啸和哀叫。壁炉的烟囱里似乎有人在哭,哭声响着绝望的音调。大颗的雨点敲打乌黑昏暗的窗子,敲打声惹得人满心愁闷。

“啊,祖宗呀,祖宗!”我说,意味深长地叹气。“假使我是作家,那么我瞧着这些肖像,就会写出篇幅很大的长篇小说来。要知道,这些老人当初每一个都年轻过,每一个男的或者女的都有过爱情故事……而且是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呀!比方说,看一看这个老太婆吧,她是我的曾祖母。这个毫不俊俏、其貌不扬的女人,却有过极其有趣的故事。你看见吗?”我问妻子说,“你看见挂在那边墙角上的镜子吗?”

我就对妻子指着一面大镜子,它配着乌黑的铜框,挂在墙角上我曾祖母肖像旁边。

“这面镜子有点邪气:它生生把我的曾祖母毁了。她花很大的一笔钱买下它,一直到死都没有离开过它。她黑夜白日地照这面镜子,一刻也不停,甚至吃饭喝水也要照。每次上床睡觉,她都带着它,放在床上。她临终要求把镜子跟她一块儿放进棺材里。她的心愿没有实现,因为棺材里装不下那么大的镜子。”

“她是个风骚的女人吧?”我的妻子问。

“就算是吧。然而,难道她就没有别的镜子?为什么她单单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却不喜欢别的镜子呢?莫非她就没有更好点的镜子?不,不,亲爱的,这当中包藏着一宗吓人的秘密呢。据人们传说,这面镜子里有个魔鬼作祟,偏巧曾祖母又喜爱魔鬼。当然,这些话都是胡扯,可是,毫无疑问,这面配着铜框的镜子具有神秘的力量。”

我拂掉镜面上的灰尘,照一照,扬声大笑。原来这面镜子不平整,把我的脸相往四下里扯歪,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两个,而且溜到旁边去了。

“我曾祖母的爱好可真是奇怪!”我说。

我的妻子迟疑不决地走到镜子跟前,也照一下,顿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她脸色煞白,四肢发抖,大叫一声。烛台从她手里掉下来,在地板上滚一阵,蜡烛灭了。黑暗包围了我们。我立刻听见一件沉重的东西掉在地板上:原来妻子倒在地下,人事不知了。

风哀叫得越发凄厉,大老鼠开始奔跑,小耗子在纸堆里弄得纸张沙沙响。等到一扇百叶窗从窗口脱落,掉下去,我的头发就根根直竖起来,不住颤动。月亮在窗外出现了……

我抱起我的妻子,迅速离开了祖宗的住所。她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

“镜子!把镜子拿给我!”她醒过来以后说,“镜子在哪儿?” 

这以后她有整整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不睡觉,老是要求把那面镜子拿给她。她痛哭,扯着脑袋上的头发,在床上翻来覆去。医生说她可能会死于精力衰竭,她的情况极其危险,我这才勉强克制恐惧,来到祖宗的住所,从那儿取来曾祖母的镜子拿给她。她一看见它,就快乐得哈哈大笑,然后抓住它,吻它,目不转睛地瞅着它。

如今已经过去十多年,她却还是在照那面镜子,一会儿也不肯离开它。

“难道这就是我吗?”她小声说,脸上除了泛起红晕以外,还现出幸福和痴迷的神情。“对,这就是我!大家都说谎,只有这面镜子例外!人们都说谎,我的丈夫也说谎!啊,要是我早点看见我自己,要是我早知道我实际上是什么模样,那我就不会嫁给这个人!他配不上我!我的脚旁边应当匍匐着最漂亮和最高贵的骑士才对!……”

有一次我站在妻子身后,无意中看一下镜子,这才揭开可怕的秘密。我看见镜子里有一个女人,相貌艳丽夺目,我生平从没见过这样的美人。这是大自然的奇迹,融合了美丽、优雅和端庄。然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我那难看、笨拙的妻子在镜子里却显得这么漂亮?这是什么缘故?

这是因为不平的镜子把我妻子难看的脸往四下里扯歪,脸容经过这样的变动,说来也凑巧,倒变得漂亮了。负乘负等于正嘛。

现在我俩,我和妻子,坐在镜子跟前,眼巴巴地瞧着它,一刻也不放松:我的鼻子跑到左边面颊上,下巴变成了两个,而且溜到旁边去了,然而我妻子的脸却妩媚迷人,我心里猛然生出疯狂而着魔的热情。

“哈哈哈!”我狂笑着。

我的妻子却在小声说话,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多么美啊!”

(选自《契诃夫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镜子为线索,先写祖母离不开这面镜子,再写妻子沉迷于它。虽是短篇小说,但故事有始有终,且结局意味深长。
B.曾祖母的镜子“有点邪气”,正是镜子这“神秘的力量”让曾祖母和“我”的妻子喜欢上了它。
C.“我”的曾祖母和妻子两个女人都痴迷那面神奇的镜子,因为那面镜子让她们看到了自己的真实模样,给予了她们自信和幸福。
D.小说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来描写环境和人物,如第一段对客厅环境的描写、对曾祖母以及妻子的描写都运用了夸张的写法。
【小题2】小说题目是“古怪的镜子”,可是开篇却用较多的文字描写环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结合文本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本文主题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儿子就像“外星人” (印度)贾格迪什·帕特尔
“爸爸,你受伤了?”维贾伊看着我,伤心地问。
刚才,我和维贾伊正在玩着王子和马的游戏。我们一块儿笑呀,跳呀,摇呀。突然,维贾伊身体失去平衡,挥舞的手臂碰到了旁边的茶几。一只杯子啪地摔落到石地板上,只见鲜血从我的臂上滴落下来。刚才欢乐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看到我脸上痛苦的样子,蹒跚学步的三岁儿子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
看到这,我感到无限欣慰,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
三十年过去了,这一幕场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时此刻,维贾伊驱车前往休斯顿国际机场,送我返回故土。我不知道,维贾伊这次是否真的欢迎我的到来,也许我的离去会使他感到如释重负。然而,从明净的挡风玻璃,我发现一向做事专心的维贾伊似乎有点心乱神迷。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闭上眼睛,过去六个月来的那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我的妻子吉塔在孟买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面对眼前的现实,我无法接受,整天躲在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出事后,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慰问。然而,曲终人散之后,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我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于是,儿子维贾伊的来信就像一根伸向一个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爸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你会感到好些的。”很快,我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匆匆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准备和孙子维克拉姆一起玩耍,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然而,来到休斯顿,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维贾伊忙于医务,整天操心的是他的诊所;他的妻子黛维也有她自己的朋友;而维科拉姆有司各特、贾森,还有一屋子的玩具,对我的热情毫不领情,整天将自己置身于动漫和游戏世界中。几天过后,我感到在儿子的家中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同在屋檐下,我们却没有共同的语言。只有在一起吃饭时,我们才有片刻的欢笑。而这种欢笑却不是那么亲密无间,就像油和水一样难以交融。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尽管我不想承认:维贾伊,迪维,维克拉姆,没有一个爱我。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拉杰什。
在一次聚会上,相见一分钟之后,我便被他那不同凡响的话语触动了。
“你不喜欢这里?”拉杰什问,“过一段时间你就会适应的。”
“你在美国多久了?”我问。
“下个月就到两年了。在这里,我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而且还在努力使自己的心态保持平衡。”拉杰什答道。
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家。躺在床上,我反复问自己,我需要学些什么呢?我是不是对儿子寄予太高的期望?我辗转反侧,整个晚上都在想着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过去,我是一家之长,如今,我只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
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拉杰什的电话。电话中,他显得神采飞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谈到日常生活时,拉杰什说他每天都要去公园,并鼓动我陪他一起去。“公园里到处是孩子、年轻的妈妈们,还有像我们这样的老人。”他还开起了玩笑,“你大概喜欢看那些年轻妈妈们可爱的长腿吧。”即使那里没有一草一木,没有娱乐场,没有座椅,我也乐于前往。于是,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见了一面又一面,见面似乎成了我每天提神的一剂良药,成了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坐在湿漉漉的椅子上,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不时听到某位妈妈尖脆的喊声,我和拉杰什又沉入往事的回忆之中。有时候,我们坐在那里遥望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不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几天后,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平静的世界。那是拉杰什儿子打来的。他说,我最亲密的朋友前天突然中风,现在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整个一天,我都坐立不安,忧心忡忡。看来,我们之间已经了建立一条友谊的纽带。这种关系最初出于一种需要,而如今发展成为一种休戚与共的友情。真不知道,没有拉杰什我该如何是好?
维贾伊一下班,我便把这一不幸消息告诉了他。随即,我们赶往医院。拉杰什微闭着眼睛,苍白的身上插着讨厌的管子,但却显得十分安详。我刚坐下,他便醒来了。我们寒暄了几句。维贾伊出去了解拉杰什的病情。这时,拉杰什招呼我。我走近病床,握住他那温暖的手。拉杰什用尽力气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过你在这个国家要学会生活,培养兴趣吗?其实,那只是一个如意的想法。美国人试图用印度古吉拉特语与外星人交流。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儿子对我们来说似乎变成了外星人。”
我止住他的话,“现在,别去想这些了。”
几分钟后,维贾伊走回了病房,我们又匆匆离去了。第二天,拉杰什便离开了人世。
“爸爸,机场到了。”维贾伊唤醒了我的回忆。
在售票处,我们得知航班已经推迟了。维贾伊提议我们去候机室喝点什么。一杯饮料之后,我觉得神清气爽,郁闷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这三个月来,我没能抽出时间陪你,也没有带你去任何地方。”维贾伊说道。
“你工作忙嘛。”我没有勇气说出实话。
“不,这不是事实。我和迪维本应给你更多的关爱。”维贾伊坦率地说道,“为什么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呢?”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我禁不住讥讽了一句。
“对不起。下一次,我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维贾伊凝望着我,深情地说道。
走上舷梯,我转身朝维贾伊挥了挥手。他那满脸愧疚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爸爸,我伤害了你,请原谅。”
想到这,我的眼里又不禁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小说完全按时间先后顺序展开情节,从“我”陪着三岁的儿子维贾伊玩游戏的描写开始,以到留学美国的儿子送“我”回国结束。
B.因为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我”陷入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
C.儿子维贾伊的来信被“我”视为救命稻草,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准备去美国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充满快乐的生活。
D.儿子一家人生活处境艰难,整天要为诊所操心,孙子沉浸在动漫和游戏中,把“我”当作局外人,“我”的梦想破灭了。
E. 自从和拉什杰相识后,“我”的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过去是一家之长,现在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想调整心态以适应环境。
【小题2】这篇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分条概括,并结合文意作简要分析。(4分)
【小题3】小说中插入“我”与拉什杰的相识、相交的记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4】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文中“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一句话很有现实意义。情节和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破云之血
酉蕾宁
高个儿红军倚着树干一动不动,弄得乡民趴在灌木丛中大气都不敢喘。鸟儿们像被枪声吓破了胆,这儿静得让人头皮发麻。吸引他跟随这个掉队军官翻山越岭的,是那个看上去鼓囊囊的皮包。都在讲这支缀五角星的军队见土豪就打,值钱的东西肯定不会少。乡民朴素地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只是那把系着红绸带的手枪让人惧怕,他只得以豺狗般的耐心等候猎物乏累并打盹。
透过树冠的缝隙,高个儿红军没见到一丝阳光,他郁郁地叹口气:几万战友的热血还没能争来一片灿烂,那么再加上一个吧。他为解救大众而不惜生命的热忱和此时的体温一样滚烫。这样的病体看样子不能随部队远征了,他打开文件包拿出张《红星报》,用短铅笔头在空白处唰唰地写,眼泪不由自主掉下来——亲爱的首长、同志们,一个信念坚定的共产党人离你们远了,心却更近……忽地有串塞塞率率的声音使他警觉地竖起了耳朵!
乡民凭几十年逮兔捉狼的经验马上判定危险已近,他顾不得窥探了,就地滚出去好几米远,但那只阴森的野兽比他更敏捷,早窜到他身后等着了。“呜”——那厮从胸腔里发出可怕的嗥叫声,一股豺狗特有的味儿直扑他鼻口。乡民来不及躲藏与反抗,只好紧闭双目等候末日的到来。叭叭!两声清脆的枪响使他不禁跪倒在地,半天都没缓过气。
老乡,它死了。高个儿红军手里握着的手枪还冒着蓝烟,蜡黄的脸满是关切,没事吧你?乡民胆怯地垂下脸。这里有民防团吗?高个儿红军左右看看,他知道开枪会暴露自己的行踪,但为救下这个乡民他无怨无悔。而乡民细而亮的眼不由自主又瞟向那个皮包。你能带我走出这座大山?高个儿红军伸手拉起乡民时和气地笑笑。乡民全身颤栗了:手里多了两枚圆圆的铜板。看样子跟这个军官真对了。
大山绵绵,云层厚厚。高个儿红军跟着一言不发的乡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揪心地看他冻红的赤脚与褴褛的衣衫。头顶的天幕昏沉沉的,可能只有鲜红的领章带给乡民一丝温暖了。凛冽的山风扑向高个儿红军,他全身开始发抖。这是在红军中长期肆虐、无药医治的“打摆子”,在它面前,信念之墙有多坚固呢?他强撑着跟乡民钻进一个黑乎乎的山洞。我去看看前面有没有民防团。乡民急慌慌道了句,偷偷张望那个黑黝黝的枪口,发现它老在抖动。
跑出好一段路,乡民手按着胸口,仿佛心都要跳出来。这个山洞里的秘密找谁诉说?为了镇静下来,他蹲在一条小溪边撩起凉水洗脸,这时一个更冰凉的东西抵上了他的脖子。小子,你丢魂了吧?看见谁了?——那是几个循着枪声巡山的团丁。乡民觉得所有枪口飞出来的都是阎王爷的索命小鬼。
团丁用几支长枪顶着不太情愿的乡民往山洞处走,快到洞口时,一向木讷的乡民猛地扭头与团丁讨价还价:我只要那个皮包行吗?话音未落他便结结实实挨了几枪托。穷鬼,你算什么玩意?小心吃老子的枪子儿。想起那条嘟嘟冒血的豺狗以及那张和气的脸,乡民心里堵得慌,他的脚步明显慢下来。进去!把共匪带出来!团丁如临大敌般拉枪栓占地形,把他死命推进了洞口。
山洞里空空如也,哪还有人影!石头上放着一双布鞋,乡民拿起鞋里面的一张纸条,像看一张天书——他不识字。好久团丁缩头缩脑进来了,一把抢过那张纸条费力地念:老乡,这鞋留给你。好哇!你把共匪放跑了!团丁气得哇哇大叫,把他捆得严严实实丢在角落里,冲出山洞四散追去。一时枪声大作!
乡民第一次发现自己绞肠似的难受,他在心里默默念叨:红军,你快跑吧……
枪声渐渐平息,洞口那块天奇异地散开了,露出些隐红来。乡民怎么都觉得那跟红军有关。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主人公高个儿红军无名无姓,是作者有意为之,高个儿红军只是几万红军的代表,更具有普遍性。
B.乡民因觊觎高个儿红军的东西而跟踪他,作者却用“朴素”一词写他的心理,其中蕴含了作者的同情与理解。
C.小说写乡民“全身颤栗”“急慌慌”“仿佛心都要跳出来”,表现出乡民对高个儿红军手中那把手枪的恐惧。
D.高个红军与团丁形成对比,都带着令人恐惧的枪,对乡民的态度却截然不同,这也正是能否赢得乡民之心的根本。
【小题2】小说中“红军救乡民”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标题“破云之血”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选择的道路
美 欧·亨利
两个强盗冲下陡坡,审慎而迅速地穿过树林。驰进一个原始的荒凉的峡谷。在这里,鲍勃·蒂德博尔的坐骑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打了滑,摔折了前腿。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
“哦,我想你那匹小野马暂时驮得动我们两个人。”乐天派的鲍勃回答说,“路上一见到马,我们就征用一匹。天哪,我们发了一笔财,可不是吗?看钱上的标签,一共三万,每人一万五!”
“比我预料的少。”鲨鱼多德森说,用靴尖轻轻踢着钞票捆。接着,他沉思地瞅着他那匹跑累的马的汗水淋漓的肋腹。
“老博利瓦差不多要累垮啦。”他慢吞吞地说,“我真希望你的栗毛马没有摔伤。”
“我也这样希望,”鲍勃无忧无虑地说,“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博利瓦的脚力很健——它能把我们驮到可以换新坐骑的地方。妈的,鲨鱼,我想起来就纳闷,像你这样的一个东部人来到这里,在这些横行不法的勾当中居然胜过我们西部人。你究竟是东部哪里的人?”
“纽约州。”鲨鱼多德森说着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根小树枝,“我出生在厄斯特县的一个农庄里,十七岁的时候,从家里逃了出来。我来到西部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遇。当时我挎着一小包衣服,沿路走去,想到纽约市。我打算到那里去挣大钱。我觉得我能行。一天傍晚,我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我琢磨了半个小时,终于选择了左面的一条。就在那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在乡镇旅行演出的西部戏班子,我跟着他们来到了西部。我常想,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人。”
“哦,我想你结果还是一样。”鲍勃·蒂德博尔愉快而不无哲理地说,“我们选择的道路关系不大;我们成为哪一种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鲨鱼多德森站起来,靠在一株树上。
“我真不愿意你那匹 栗毛马摔伤,鲍勃。”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有点伤感。
“我何尝愿意,”鲍勃附和说,“它确实是匹快马。但是博利瓦准能帮我们渡过难关。我们还是赶紧上路为好,对不对,鲨鱼?我把钱装好,我们上路找一个妥当的地方吧。”
鲍勃·蒂德博尔把抢来的钱重新装进帆布袋,用绳索扎紧袋口。他抬起头时看到的最扎眼的东西,是鲨鱼多德森手里握得四平八稳的、对准他的四五口径的枪口。
“你不了解,鲍勃,”他叹了一口气说,“你那匹栗毛马摔折了腿,叫我多么难过。”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鲨鱼多德森疾驰而去时,他眼前的树林似乎逐渐消失;他右手里的枪变成了桃花心木椅子的弯扶手;他的马鞍奇怪地装上了弹簧,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脚并没有踩在马镫上,而是安详地搁在那张直纹橡木办公桌的边上。
我告诉各位的是这么一回事:华尔街经纪人,多德森——德克尔公司的多德森做了个梦,梦醒时睁开了眼睛。机要秘书皮博迪站在他的椅子旁边,嗫嗫嚅嚅地正想说话。
嘿!皮博迪,”多德森眨着眼睛说,“我准是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有什么事吗,皮博迪?”
“特雷西-威廉斯公司的威廉斯先生等在外面。他是来结算那笔艾克斯·淮·齐股票账目的。他抛空失了风,你大概还记得吧,先生。”
“对,我记得。今天艾克斯·淮·齐是什么行情,皮博迪?”
“一元八毛五,先生。”
“那就按这个行情结账好啦。”
“对不起,我想说一句,”皮博迪局促不安地说,“我刚才同威廉斯谈过。多德森先生,他是你的老朋友,事实上你垄断了艾克斯·淮·齐股票。我想你也许——呃,你也许不记得他卖给你的价钱是九毛八。如果要他按市场行情结账,那他就得倾家荡产,变卖掉一切才能交割。”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他得按一元八毛五的行情结账。”多德森说,“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在鲍勃的坐骑受伤之后,他们杀了它。杀马是多德森早有的预谋,为下文独吞赃物作了铺垫。
B.两个强盗对博利瓦的脚力有所讨论,鲍勃的意图是急于想和多德森一块逃亡,而多德森对马更多的是同情。
C.多德森凶相“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两次提到说明他是什么样的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D.小说使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小说结尾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情节变化,这一意想不到的结果产生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主人公多德森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前半部分写多德森的强盗之梦,后半部分写多德森的经纪人生活。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