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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碰头食
刘心武
那是去秋一天的下午,植被丰茂的温榆河边,我坐在马扎上画水彩写生,老杜走来走去地采集植物叶片,而汪哥儿则坐在他那辆本田雅阁里,把四扇车门全打开,仰着身子,双手枕在脑后,享受穿过车体的“过堂风”。
我们三个是偶然相识于温榆河畔的。我在离河不远的村子里辟了一间书房,写作之余爱到河边画风景;老杜离休不久,他们干休所就坐落在河东天竺镇,他喜欢采集植物花叶制作标本;汪哥儿别人都管他叫汪总,在河畔高档别墅区里有栋欧陆风情的小楼,有时开车路过温榆河就离开公路把车滑到河畔草丛中,他说是“透气补氧”,我却从他那眯眼凝思的神态,判断他多半还是在盘算生意经。因为问起来他比我和老杜小两轮还多,所以我们只叫他汪哥儿,他每回都拉长声音应承,很受听的样子。
我们又遇到一起,热络地互致问候后,便各司己事。忽听“咩咩”之声,一群绵羊约有三四十只,跟随一位羊倌移动了过来。羊倌是个40多岁的汉子,我们都跟他打招呼,他也就站住跟我们拉家常。我、老杜、汪哥儿互相虽说也曾在问答间有些个自我介绍,究竟都留有相当余地,但那羊倌听了几句淡问,在我们并不曾寻根究底的情况下,却把他家乃至他们村的种种情况自动透明。原来放养这样一群羊,一年下来的收入约一万二千元。他说羊爱吃碰头食,所以必须每天轰出圈放养。同样的植物,你去割来放进圈里喂它们,它们不爱吃,必得它们自己边走边觅食,才又香又欢。当然,入冬后,留下的种羊只能圈养,喂储存的饲料,那风险就特别大,甭说染了病,就是厌食,胃口不香,不愿交配,也够人烦的。
羊群欢快地寻觅着香甜的碰头食,渐渐远去,羊倌也就跟我们道别,随着去了。夕阳裹到身上,暖酥酥的,我画好了画,老杜夹妥了标本,汪哥儿下车看画和标本,仨人闲聊起来,都发表了一番从碰头食引出的感慨。
我说作家写作,最好也还是从“碰头食”里获取营养。阿根廷有个著名作家叫博尔赫斯,长期在图书馆里工作,博览群书,浮想联翩,他的小说灵感差不多全来自于“圈食”,虽然奇诡精致,究竟缺乏时代脉搏生活气息。好多年里好多人都说他该得诺贝尔文学奖,但直到前几年他溘然仙逝,仍与该奖无缘,倒是像君特·格拉斯那样的爱吃“碰头食”即乐于追踪现实发展轨迹、撷取鲜活素材的作家,虽争议很大,倒能“蟾宫折桂”。当然奖项也并非评判作家成就高低的圭臬,从读者角度衡量,白菜萝卜各有所爱,我自己所钟爱的文学创作,还主要是吃“碰头食”那种路数的产物。
老杜却说哎呀快别提“碰头食”,在位的时候,整天吃“碰头食”,这顿是宴请别人,那顿是别人宴请,该到哪儿吃饭,全听秘书提醒,就是“工作餐”,往往也得司机送拢、秘书引进才知道订在了什么地方,一年到头难得在家里吃顿“圈食”。直到离休以后,这才知道“圈食”比任何生猛海鲜、法式大餐都更可口,那因为连连吃“碰头食”而形成的滚圆“将军肚”,现在凭借“圈食”加步行采集植物标本,才算平复到可以拍侧面照的形态。
汪哥儿听完我们的话呵呵笑,说二位老伯你们怕都猜不出我的心思。他说对他来说,把握事业的关键是既要有充足的“圈食”,更要善于吃“碰头食”。搞经济,无“圈”就成了“皮包公司”,无“圈粮”就只能是整天想着“空手套白狼”,不仅难获成功,还容易酿成大祸。但是光知道“守圈”,只靠“圈粮”那是吃不成“壮汉”的,必须还要善于吃“碰头食”,就是绝不能错过机遇,一定要带露折花,常保鲜活。他说经济活动都带有一定的投机性,吃“碰头食”是一种投机行为不假,但投机要以“游戏规则”厘定的范围为度,羊是天然知道什么能吃什么有毒绝不能沾,搞经济的人吃“碰头食”可没那个“本能”,所以,要在实践中磨炼,在岁月中成熟……
一顿话,把我和老杜听呆了。
那天晚上我在书房灯下检视自己的水彩写生,画面上有在柳林下蒿草中觅食的羊群,我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
(选自《心灵体操》,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通过“我”、老杜和汪哥对羊倌所说的“碰头食”的不同联想和解读,形象地说明“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
B.文章里的四个人物,作用有所不同,羊倌引出“碰头食”的话题,“我”和老杜起陪衬和铺垫的作用,汪哥儿则是作者所要突出的人物。
C.文章从“我”、老杜和汪哥儿相遇的现场写起,接着通过插叙交代人物身份,然后用“我们又遇到一起”结束插叙,重回相遇的现场。
D.我们三人自我介绍都留有余地,而羊倌自动透明他家和村里的种种情况,文章通过对比,形象地展示了农民的淳朴和知识分子的伪善。
E.汪哥儿关于“碰头食”的一番话把“我”和老杜听呆了,因为他的话借辩证法的原理谈投机,高明和低俗共存,“我”和老杜闻所未闻。
【小题2】第一段中描写汪哥儿坐在汽车里的形象有哪些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我”、老杜、汪哥儿所说的“圈食”和“碰头食”各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最后写自己忍不住在画角题上了“碰头食”三个字,这一举动寄托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请联系全文内容进行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14 1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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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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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牛

铁凝

孕妇牵着牛从集上回来,在通向村子的土路上走着。

午后的太阳照耀着平坦的原野,干净又暖和。孕妇信手撒开缰绳,好让牛自在。当它拐进麦地歪起脖子啃麦苗时,孕妇唤一声:“黑,出来。”黑是牛的名字。黑迟迟不肯离开麦地,孕妇就恼了,“黑!”她喝道。

孕妇爱赶集,只为了什么都看看。婆婆总是牵出黑来让孕妇骑,怕孕妇累着身子。黑也怀了孕啊,孕妇想。但她接过了缰绳,她愿意在空荡的路上有黑做伴,她和它仿佛有点儿同病相怜,又有点儿共同的自豪感,于是一块儿腆着骄傲的肚子上了路。回来时,孕妇也没骑黑,走快走慢由着黑的性儿,当她走得实在沉闷,才冷不丁叫一声:“黑——一呀!”她夸张地拖长声,把黑弄得挺惊愕,拿无比温顺的大眼瞪着孕妇。孕妇乐了,平原顿时热闹起来。

远处,依稀出现了三三两两的黑点,是那些放学归来的孩子,孕妇累了,在路边一个巨大的石碑上坐下来,黑又信步去了麦地闲逛。
这石碑属于一个王爷,后来让一些城里来的粗暴的年轻人给推倒了。石碑躺在路边,成了过路人歇脚的坐物。碑上刻着文字,个个如同海碗大小。孕妇不识字,她曾经问过丈夫那是些什么字。丈夫说:“知道了有什么用?一个老辈子的东西。”
孕妇坐在石碑上,又看见了这些字,她的屁股压住了其中一个。这次她挪开了,小心地坐在碑的边沿。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从前她歇脚,总是一屁股就坐上去。那么,原因还是胸膛下面的这个肚子吧。孕妇对这肚子充满希望,这希望又因为远处那些越来越清楚的小黑点而变得更加具体。孕妇相信,她的孩子将来无疑要加入这上学、放学的队伍,若是孩子也问起这碑上的字,她不能够说不知道,她不愿意对不起孩子。

可她实在不认识这碑上的字啊。

放学的孩子们走近了,她叫住一个本家侄子。向他要了一张白纸和一杆铅笔。

孕妇一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白纸,等待着孩子们远去。她仿佛要背着众人去做一件鬼祟的事。孕妇将白纸平铺在石碑上。当她打算落笔,才发现这劳作于她是多么不易,她的手很巧,却支配不了手中这杆笔。她努力端详着那陌生的大字,然后胆怯而又坚决地落下了第一笔,她描画着它们,心中揣测它们是什么意思,又不由得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
夕阳西下,孕妇伏在石碑上已经很久,她的脸红彤彤的,茁壮的手腕不时地发着抖。可她不能停笔。她的心不叫她停笔。她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干过这么累人、又这么不愿停手的活儿。
不知何时,黑已从麦地返回,卧在孕妇的身边。它静静地凝视着孕妇,脸上满是驯顺,像是守候,像是鼓励。
孕妇终于完成了她的劳作。在朦胧的暮色中她认真地数,那碑上的大字是十七个,她的白纸上也落着十七个: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和硕怡贤亲王神道碑。
纸上的字歪扭而又奇特,像盘错的长虫,像混乱的麻绳。可它们毕竟是字。有了它们,她似乎才获得一种资格,似乎才敢与她未来的婴儿谋面。孩子终归要离开孕妇的肚子,而那块写字的碑却永远立在了孕妇的心中。每个人的心中,多少都立着点什么吧。

孕妇将她劳作的果实揣进袄兜,捶着酸麻的腰,呼唤身边的黑启程。黑却执意不肯起身。它换了跪的姿势,要主人骑上去。

“黑——呀!”孕妇怜悯地叫着,强令黑站起来。

孕妇和黑走在平原上,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女人。黑身上释放出的气息使孕妇觉得温暖而可靠,她不住地抚摸它,它拿脸蹭着她的手,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涌现在孕妇的心房。她很想对人形容心中这突然的发热。她永远也形容不出,心中这种情绪就叫做感动。

“黑——呀!”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嘟囔,声音有点儿颤,宛若幸福的呓语。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由于历史的原因,巨大的石碑被推倒了,村民们拿它作歇脚的坐物,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作用。
B.孕妇非要等放学的孩子走了以后,才上前去描画那些字,表明她是个内敛害羞的人,她本来是可以叫会写字的人帮她写的。
C.孕妇在黑暗中小声地嘟囔,是因为回家的路尽管漫长,走起来很累,但母牛一路的相伴与温情,让一切变得幸福而轻松。
D.本文中诗意的笔调,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和谐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女人将为人母的幸福和喜悦。
【小题2】牛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孕妇并不认识石碑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地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淡淡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火眼金睛

侯发山

大高是河洛地区远近闻名的杂技演员。一般杂技演员都有绝招,否则,难以在这个行当里混,一招鲜,吃遍天嘛。可能大家都看过“口中喷火”的杂技,演员嘴里能喷出长长的火龙,或一团一团的火球。大高早就不玩这个了。按他的说法,这个是初级的,他玩的是眼中喷火,两股火苗从眼睛里喷出,像两条火蛇一样,而且,不是直线飞射,带拐弯的,像是舞蹈着的火龙。想想就很精彩,刺激。当初,这个杂技没名字,传得久了,大家就叫它“火眼金睛”。

大高有个徒弟叫阿三。说是徒弟,其实就是个跟班打杂的,跑跑腿,搬搬道具。阿三一直想学习“火眼金晴”,这也是他当初拜大高为师的原因,大高没有答应。问的次数多了,大高就告诉阿三,说眼里喷火是所有火术表演中最危险的,演员必须具有高超的技艺,竭尽所能去保证自身和周围观众的安全。因为表演过程需要火焰、易燃物和有毒燃料的参与,一不小心非死即伤。

这话说得语重心长,阿三却不以为然,以为大高自私,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跟老辈子那些师傅一样,都要留一手。

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阿三耳濡目染,加上偷偷观看师傅练习,也学得八九不离十。私下里,阿三瞒着师傅训练。阿三练习的时候,没有使用燃料,他倒不是怕危险,怕被师傅发现,就用水来替代燃料练习,练习的重点是如何控制喷射的方向和连贯性。

这天,阿三的老父亲老树来看望阿三。阿三正在配燃料(这个配方大高倒没有隐瞒,每次表演都安排阿三配制),当晚有一场表演,阿三不敢怠慢。老树看到地上滚落的空酒瓶,顺嘴问道:“用酒代替燃料? 咋不用汽油和酒精呢?”阿三说:“师傅说过,汽油和酒精是最危险的,千万不能使用,一不小心就会烧伤演员。”

老树问阿三:“你还没学会‘火眼金睛’?”

阿三哀怨地说:“师傅不教我。”

老树叹口气,好久,才恨恨地说:“当年我送你到这里,就是为了学习这个独门绝技。”

阿三说:“我偷偷学着呢。”

“阿三,阿三。”前台大高在喊。

“来了,师傅!”阿三应答着出去了。

大高说:“阿三,今天晚上你表演‘火眼金睛’。”

“师傅,我,我……”阿三有点不自然,莫非师傅知道自己偷学的事儿?

大高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拍了拍阿三的肩膀,说:“今天不是你老父亲来了吗? 你就好好给他老人家表演一番,我知道你能行的。不慌张,我给你当助手。”

“师傅……”阿三的不自然很快被感动代替。

接下来,大高就给阿三讲解了几个要点,然后鼓励他上台表演。

就这样,阿三几个跟头的热身之后,开始正式表演“火眼金睛”。

没想到,两股火苗刚从阿三的眼里喷出,只听阿三“啊”地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不停地在大桌上翻滚———阿三的两只眼睛着火了!

大高明白过来后急忙扑火。后来,阿三被送往医院,性命无忧,两只眼睛给烧毁了。

阿三的父亲老树要到官府告大高。大高求情道:“阿三残废了,今后怎么生活?不如让他跟着我,我保证一辈子照顾他,并教他几个能够养活自己的杂技。”

老树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后来,师傅两人无意中说起那次意外。大高说,那次燃料被人更换,添加了汽油。

阿三大吃一惊,气愤地说:“师傅,果真如此?您怎么不报官啊?”

“没有证据,报官也没用。”大高说罢,长叹一声。

其实,大高已经猜测到,那次从中做手脚的是阿三的父亲老树,害怕自己吃官司,来了个恶人先告状。大高知道,一旦猜测被证实,老树的牢狱之灾是免不掉的。阿三呢? 他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所以,大高没有报官。

有一次回家,阿三跟父亲老树说起这事。老树默了半天,才说:“阿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以后你要好好待你的师傅!”

阿三懵懂地点了点头,感觉这天父亲跟往常不一样,有点怪怪的。

不过,自从阿三的眼睛失明后,大高再没表演过“火眼金睛”,以至于到了今天,这门杂技也就失传了。

(节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6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叙事巧妙,开篇入题,简单的一句“大高是河洛地区远近闻名的杂技演员”,便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读者的好奇心和阅读兴趣。
B.“说是徒弟,其实就是个跟班打杂的,跑跑腿,搬搬道具”,既暗示了阿三没学到“火眼金睛”绝技的原因,也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C.大高认为没有证据,报官也没用,所以他虽然怀疑老树在燃料中做了手脚,却只好无奈地做出了不报官,自己一辈子照顾阿三的选择。
D.小说的语言特色鲜明,巧用俗语,朴实无华而又极富表现力,像文中的“一招鲜,吃遍天”“死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读来自然亲切。
【小题2】小说开头描写杂技“火眼金睛”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自从阿三的眼睛失明后,大高为什么再没表演过“火眼金睛”?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南海的星月
刘汉俊
当一切重归沉寂,一抬头,猛然发现头顶上蹦出个亮闪闪的什物来,差点儿磕着我的前额。睁眼仰望,却是一弯月牙,着了柔曼轻纱,娉婷地乜着我。啊,这就是今晚,中国南海的又一个节目了。
为什么不利索一点,干脆赐我一个大饼月呢?玉轮照碧海,片片柔波片片月,满眼的月波如鳞、银光灿灿,那该多美啊。
其实,有一种出场叫隆重,有一种亮相叫不张扬。
比方说,那一轮朝阳或者落日。比方说,这一钩月牙儿。
是谁发明了“月牙儿”这个惟妙惟肖的词?中国文化的精妙在于细致,细致到你思维的每一道沟坎都盛满一汪柔美的水、一缕舒畅的风、一弯洁净的月。细月如牙,细牙如钩,纤纤细细、袅袅娜娜地走着,如诗在淌,如画在移,光而不耀。你可以若其有、若其无,照样行你的船,向南或向北,照样沉醉在你红幔弥天的落日遐想中,照样想着你迢迢遥遥、飘飘渺渺的万千愁思,但是,你能一直感觉到头顶上这丝嫩嫩、微微、似有若无的逼视。正想愠恼,你却分明看到那一道皎洁、一丝纯清、一弯浅笑,你还能恼怒么?南海的时令领先于陆地,秋风的脚开始扫着你的额了。在这浩渺无边、风帐浪幔里漂泊,你孤独的、寂寞的、颠沛的、摇碎的,贮了半池秋水的心,能有一丝月牙儿温情款款地遥对,你不觉得是一种饕餮、一种奢华、一种满足么?那一钩弯弯的、如锚一般的月,还泊不住你的浪子之帆、游子之心吗?我想起那句佛家偈语“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多么浩渺而精致的境界啊!
一弯细月谁裁出?我就这样愣愣地站在甲板上,脚下生钉。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我成了南海的月痴了。
南海的月,美得让你想落泪。
南海的月,是今夜的新娘。
漂航在曾母暗沙的夜海,船头北指,如归箭待发。仰望南海上空的星,是我的向往。自从昨晚无意间撞见那一弯水灵灵的月牙儿,数星星便成了我一夜的寻思。
在南海上航行,任何一次贪睡都是浪费。看表,已是凌晨4点半,赶紧起来看星。右舷上空有密集的星群,水手用浓重的闽南话告诉我,那边是东方。
东方未晓,天幕布满繁星,是谁从南海捞起一把金沙撒在天庭?晶莹剔透,锃亮闪烁,想吹一口气拂拭,却怕惊扰了星阵的香梦、玷污了星们的圣光。一颗两颗,六颗七颗,啊,连起来,那不就是一只硕大的长勺,像乡下祖母随意放在水缸盖上的那只大水瓢,斜挂在南海的天花板上?北斗星!我的思维很快与儿时躺在山里竹床上数星星的情景对接,一样的北斗,不一样的场景;不一样的人生,一样的北斗!
多少年过去了,我几乎没有再数过星星,没有再见过北斗。生活的迷雾一团团,事业的峰峦一座座,只顾眼前的路、脚下的坑,哪得半闲看星星。一路的征尘喧嚣与行色匆匆,满眼的粉尘污染与光影迷乱,让我失去了看星辰的心境与环境。旧梦支离,追忆褴褛,但心中的北斗却从未迷失,从未黯淡。只是没有想到,在南海的夜空,我与它们撞了个满怀!对不起我的北斗星,我谨向你们表达我暌离已久的最隆重的歉意和敬意,以这一满海的多情水作我的心意,任你舀,任你溅,任你泼洒!
那不是北斗星!水手说,斩钉截铁地。
啊?我愕然若惊,像是失足落水刚狼狈地爬上岸。为什么?
北斗星不是在这个时候出来,你应该昨晚来看。今天是初六,此刻的北斗星应该在南半球,连月亮都早已西沉了。
水手的话,在我刚碎的梦上跺了几脚。
风略有寒意,心也有些凉。冷眼看天,怅意生焉,果然,形似七星长勺的星线还有许多,只是稍有差异罢了。
人生如观星。某个时候某个阶段某个环境里,你可能把某个人某个目标当做人生的北斗,为之苦苦追寻孜孜以求甚至赴汤蹈火。当斗转星移,时过境迁,你却蓦然发现,那不是你的选择,它甚至耽搁了你人生的航程或者误导了你前进的方向,让你落得个触礁撞滩、帆损船覆的下场。为自己的航船准确定位,乃人生之至关紧要,我们不能失却心中的北斗。
看,那是启明星!水手把手指向夜空。
啊,果真!满畴星子,挤挤密密,唯有一颗最亮的星,正挂东方!
曙色微露,明霞刚醒,启明星如孤灯高悬,遥遥地,正以自己的微光点亮东方,点亮世界。南海的启明星是今晨的普罗米修斯,南海,开启了又一轮的壮丽。
在这浩渺无边、风帐浪幔里漂泊,你孤独的、寂寞的、颠沛的、摇碎的,贮了半池秋水的心,能有一丝月牙儿温情款款地遥对,你不觉得是一种饕餮、一种奢华、一种满足么?那一钩弯弯的、如锚一般的月,还泊不住你的浪子之帆、游子之心吗?
【小题1】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述南海月的形象特征。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本文在语言运用上很有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4】作者说“为自己的航船准确定位,乃人生之至关紧要,我们不能失却心中的北斗”,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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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短跑运动员的孤独

(渡边浩二)

我仅仅是为了速跑而诞生的一位男子而已。从我诞生之日起,我的短跑命运就已经决定了,这一点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我的父母曾是奥运会百米短跑冠军。

可是,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们。

父亲是我出生很久以前的那个时代的运动员。可是,他创造的世界纪录至今仍未被打破。

母亲是我出生数年前,在体坛上非常活跃的一位运动员。据说她刚过全盛期就不幸死于非命。

不过,科学家成功地从母亲体内取出了仍存活的卵子,并做为政府的财产存入“卵子银行”。不久,遗传基因电脑管理系统发出了“可以结合”这样一条信息,即“具备了十分匹配的精子和卵子”。

也就是说:计算机把一直冷冻保存的父亲的精子和前不久登记的母亲的卵子的遗传基因数据计算后,得出了如下结论——能够孕育出一个具有百米跑最佳素质的婴儿。

为了能创造出百米的最好成绩,计算机就理想的人体条件进行了数万个数据的模拟试验。如:最佳足长、肩宽、肌肉的成分与结构、动态视力等等,最后查明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种的遗传基因才能满足上述条件。

这种理想的遗传基因组合在资料情报中心终于凑齐了。

在符合“运动遗传基因保护法”的前提下,政府决定立即对其进行人工授精,然后由指定的女子来孕育、生产。

从那儿之后,我就在国家的设施中长大。至今,我摄取营养、排泄、生活周期等一切都在计算机的控制之下进行。

我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政策而诞生的超级运动员,在短跑方面是完美无缺的。

我体能的高峰期与下次奥运会的举办时间正好相符。

当然,像前文所述的那样诞生长大的人并不仅我一人,本次奥运会就有许多这样的选手参加。如:身高3米的篮球运动员、体重300公斤的无差别级摔跤运动员,或者脚像鱼鳍那样巨大而扁平的游泳运动员等。他们都像我一样,是通过遗传基因计算而培育出的试管婴儿。在奥运村,常常会因与形态怪异的人相遇而大吃一惊。奥运会眼看就要变成超人大会了。

然而,在这种运动员当中,有一个人却格外引人注目。

他的打扮很怪异:全身裹着黑披巾,头上也蒙着头巾,只露出两只眼睛。

他经常与一个教练似的人在一起,从不到食堂与大家共同进餐,或是开开玩笑聊聊天什么的。我在走廊或院子里不时见到他,但令人不解的是:他总是扶住教练的肩膀,摇摇晃晃地走路。

据说他是东亚一个小国的短跑运动员,可奇怪的是,他从未到过训练场。我想:难道他得了连路也都不能走的重病吗?倘若如此,为什么不去医院,而悠闲地待在奥运村呢?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他:“您的腿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不是……”他的教练微笑着答道,“请您别太在意。他是试管婴儿,所以身体的形态有点变化。”

他自己什么也没说,只是用那黑色头巾下闪光的眼睛瞥了我一眼。

身体的形态?

确实,在试管婴儿当中,有由于遗传基因的组合不同而身体发生异常变化的人,并且能在比赛中大显身手。比如有的游泳运动员在水中能够像鱼儿一样自由自在,上了陆地却不能站着。

不过,他和我一样都是短跑运动员,可为什么是这副怪样子?仿佛连走路的功能都要失去的身体,能跑得快吗?而且,他还把全身都严严实实地遮掩起来……他究竟是什么种族的后代呢?

解开疑团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是百米预选赛。我和他编在同一组,并且跑道紧挨着。他与往常一样,被教练搀扶着摇摇晃晃地来到起跑线。不知怎的,一开始就摆好了起跑姿势。

发令枪响了。

观众们顿时沸腾起来。我竭尽全力地奔跑,尚不知道沸腾的原因。可是不久,他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斜前方。

多么惊人的速度!一眨眼,我就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咦?他正像动物似地手足并用地奔跑着!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大脑也仿佛麻木了。这时,我突然发现他的运动裤后面有什么东西露了出来。

是条尾巴!

(摘自《译林》2002年第1期,曾妍译)

【小题1】“我”在文中起的作用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观众们“顿时沸腾”是因为(   )
A.“我”跑得特别快。B.选手们的竞争非常激烈。
C.“他”突然远远地超过了“我”。D.“他”竟然手足并用地奔跑着。
【小题3】本文题目是“一位短跑运动员的孤独”,他“孤独”的原因是________
【小题4】本文能引发你什么样的思考?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神鞭
冯骥才
(节略部分内容提示) 天津城西挑担卖炸豆腐的“傻二”用头上那根粗黑油亮的大辫子把惹是生非的大地痞独眼“玻璃花”抽了个鼻青脸肿。“玻璃花”栽了面子,发誓一定要报仇,结果他将天津很多名声响亮的奇能异士甚至东瀛武士找来帮忙,可这些人一一栽在“傻二”那辫子上,从此人们称他的大辫子为“神鞭”。几年之后,大清朝亡了,要剪辫子。这时的“玻璃花”混进了“巡防营”洋枪队,不但剪了傻二徒弟的辫子,还上门来要和傻二算旧账。傻二一声不吭,闭门不出,不久就失踪了……
①一年,才刚开春,草木还没发芽子,远远已经能够看见点绿色了。南门外直通海光寺的大道两边开洼地,今儿天蓝水亮,风轻日暖,透明的空气里飘着朵朵柳絮。这时候,要是在大道上放慢腿脚蹓跶蹓跶,四下望望,那才舒服得很呢!
②“玻璃花”来到道边一家小铁铺,给营盘取一挂锁栅栏门的大链子。他来得早些,铁匠请他稍候一候。他骂一句街,便在大道上闲逛逛,逛累了,在道旁找到一个石头辗子,翘腿坐在上边。他见道上行人不少,忽然想到要显一显自己才弄到手的小洋货,便打怀里摸出一根衣兜烟卷,叼在嘴上,还模仿洋人,下巴一用劲,烟头神气地向上撅起来。跟着他又摸出一盒纯粹洋人用的“海盗牌”黄头洋火,抽出长长一根,等路人走近,故意手一甩,“嚓”地在裤腿上划着,得意洋洋点着烟,嘴唇巴巴地一口口往里嘬。就这当儿,忽然“啪”一下,烟头被打灭。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啪!”又一下,叼在嘴上的烟卷竟给打断;紧接着,“啪”帽子被打飞了。三声过后,他才明白有人朝他开枪。他原地转一圈,看看,路人全吓跑了,正在惊讶不已的时候,他看到前面开洼地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阔脸直鼻,身穿宽宽绰绰的蓝布大褂,纯黑的土布裤子,紧紧打着同样颜色和布料的裹腿,头上缠着很大一块蛋青色绸料头布。他见这人好面熟,再瞧,唷,这不是傻二吗!怎么这样精神?脸上的糟疙瘩都没了,一双小眼直冒光。可是“玻璃花”立即也拿出十足的神气唬对方:“傻巴,你是不是想尝尝‘卫生丸’嘛味的?”他一撩前襟,手拍着别在腰间的小洋枪啪啪响,叫道:“说吧,怎么玩法?”他拿傻二最怕的东西吓唬傻二。
③谁知这傻二淡淡一笑,把双襟的褂子中间一排扣儿,从上到下挨个解开,两边一分,左右腰间,居然各插着一把六眼左轮小洋枪,他双手拍着左右两边的枪,对瞪圆眼睛的“玻璃花”说:“当下,我也玩这个了,你既然要玩这东西,我陪着,我先说个玩法──咱们一人三枪,你一枪,我一枪,你先打,我后打。你那两下子我知道,我这两下子你还不知道。我要是不告诉你,那就算我欺负你了!你看──”傻二指着前边,十丈远的一根树杈上,拿线绳吊着一个铜钱,在阳光下锃亮,像一颗耀眼的金星星。
④“你瞧好了!”
⑤傻二说着一扭身,双枪就“唰”地拿在手里,飞轮似的转了两圈,一前一后,“啪啪!”两响,头一枪打断那吊铜钱的线绳,不等铜钱落地,第二枪打中铜钱,直把铜钱顶着飞到远处的水坑里,腾地溅出水花来。
⑥“玻璃花”看得那只死眼都活了。他没见过这种本事,禁不住叫起来:“好枪法,神枪!神枪!”再一瞧,傻二站在那里,双枪已经插在腰间。这一手,就像他当年甩出神鞭抽人一样纯熟快捷,神鬼莫测。“玻璃花”指着傻二说:“你那神鞭不玩了?”
⑦傻二没答话,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微笑,抬手把头布一圈圈慢慢绕开取下,露出来的竟是一个大光葫芦瓢,在太阳下,像刚下的鸭蛋又青又亮。“玻璃花”惊得嗓音变了调儿:“你,你把祖宗留给你的‘神鞭’剪了?”
⑧傻二开口说: “你算说错了!祖宗的东西再好,该割的时候就得割。我把‘鞭’剪了,‘神’却留着。这便是,不论怎么办也难不死我们;不论嘛新玩意儿,都能玩到家,决不输给别人。怎么样,咱俩玩一玩?”
⑨“玻璃花”这才算认了头:“三爷我服您了。咱们的过节儿,打今儿就算了结啦!”
⑩傻二一笑,把头布缠上,转身走了。“玻璃花”看着他的身影在大开洼里渐渐消失,不由得摸着自己的后脑壳,倒吸一口凉气,恍惚以为碰到神仙。他回到营盘后,没敢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怕别人取笑他。不久,听说北伐军中有一个神枪手,双手打枪,指哪打哪,竟说一口天津话,地地道道是个天津人,但谁也说不出这人姓名,“玻璃花”却心里有数,暗暗吐舌……
(节选自冯骥才《神鞭》)
【小题1】下列对上文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综合运用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性格,如对“傻二”、“玻璃花”的描写,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很好地表现了他们的个性。
B.小说中的“玻璃花”尽管崇洋媚外,张扬跋扈,色厉内荏,欺软怕硬,但作者对他勇于接受新事物,以及知错就改的性格是暗暗赞赏的。
C.第⑥段中“‘玻璃花’看得那只死眼都活了”,运用夸张的修辞手法,侧面描写,突出了“傻二”出神入化的枪法,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D.上文虽只是选段,但既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又有深刻思想内涵,耐人寻味。
E.小说以白话口语为主,方言和文言灵活交织,幽默诙谐,富于浓郁的天津味儿。
【小题2】“傻二”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第①段的景物描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第⑧段中“傻二”说:“祖宗的东西再好,该割的时候就得割。我把‘鞭’剪了,‘神’却留着。”结合文本与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