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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丁家斋
孙方友
①北下街位于陈州城西南角,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的时候,北下街就是回族群居的老街,到了清朝年间,回族聚居点不断由城内的“回族巷”向西扩展,北下街一带回民不断增多,只是少了一个清真寺。清末时,居住在西大街的沙、马两家富户捐资,在路西搭了个席棚,称为“经房”,回民们开始就近在此礼拜。直到1920年,回教徒才开始集资筹建清真寺。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回民围寺而居,形成了较大的回民区。
②清末民国时期,西关大街的商业繁盛,也给北下街的回族同胞带来了商机。他们纷纷做起清真风味小吃,而且很快形成了气候,打出了名气。如豆沫、羊肉胡辣汤、牛骨髓油茶、绿豆糊涂、羊肉水煎包等各有特色。名气大的有盖家“宝隆铺”的小苏肉、牛肉丸子,马家烧饼,白家豆腐脑儿,丁家斋八宝莲子粥。
③白家豆腐脑儿配有煮熟的咸黄豆、酱胡萝卜、黄瓜丁、酱油盐卤和适量的卤汤,卤汁鲜美,豆腐软嫩,色泽明快,老少皆宜。丁家斋八宝莲子粥是用江米、薏仁米熬制而成,吃的时候,每碗现加糖莲子、糖百合、瓜条、葡萄干儿、桃仁、杏仁、瓜子仁等多种果料和白糖桂花。糯甜、味香、爽口,且又营养丰富,颇受顾客青睐。
④传说掌柜白福祥的嗓音非常好,他站在店前一声吆喝,顺风能传到朱家街。白家和丁家的店铺挨着,席棚相连,白福祥年过古稀,身板硬朗,还能站坛前卖豆腐脑儿。丁家的老主人丁百仟已过世,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丁百仟的三儿子,进铺子当掌柜的那一年才21岁,熬粥配料已很内行。
⑤与白家豆腐脑儿相比,无论制作方法和配料,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皆属“贵族粥”,就是说,是有钱人喝的。由于它配料高档,卖价也高。当时一碗豆腐脑是一文钱,而莲子粥就需十文钱。所以前来喝粥的客人多是中等以上的人家。为能与“贵人吃贵物”配套,丁家的铺子也比较高档一些:八仙桌、石鼓凳、明窗亮几。“丁记八宝莲子粥”的招牌据说是当年丁海的爷爷专请名人写的,花了50两银子。与丁家相比,白家就显得寒酸:低桌子,小矮凳,而且又破又旧,油腻腻的样子。又由于所卖的是价格低廉的大众食品,前来喝豆腐脑儿的人也多是引车卖浆之流。对这种人,低桌矮凳自然也就可以了。每每开张,摆在街边处,上面搭卷棚,给人一种很临时的感觉。前来吃饭的人也多是慌里慌张的,全不像进丁家斋喝八宝粥的客人那样把吃饭当成了某种享受。
⑥这样,丁海就有点儿看不起白家了,觉得白家太“下里巴人”,与他们为邻总有点儿掉份儿之感。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儿顾及父辈们的交情,每天早晨开张还时不时向白老板打声招呼,可后来就很少正眼朝白家卷棚瞧了。为能抬高自家的身价,丁海开始装修门面。他花钱将店门重漆一遍,门前的走廊间原来是砖铺地,现在换成了大理石的。店门两旁还放了两尊青田石狮,又摆了几盆时令大花盆。为与花盆对称,还在屋檐下挂了四个山东莱州的红绣球。如此一翻新,丁家斋更加“阳春白雪”,更让白家显得寒酸。
⑦可是,让丁海不解的是,他如此这般非但没引起白福祥的不满和嫉妒,相反他还非常高兴似的,每见到丁海就禁不住由衷地祝贺,而且能让人看得出那是一种真诚与善意的祝贺,毫无虚伪之处。这就让丁海有些犯难,丁、白两家店铺相邻,世代友睦。他原以为自己如此朝“贵族化”发展能引起白家的忌恨,然后搬迁或将店铺转让于他,那样他就可以再将铺面扩大,使丁家斋彻头彻尾变成“阳春白雪”,专赚富人们的银锥子。不想白老汉如此死脑筋,自己如此“欺负”他,他还表示由衷的祝贺,仿佛丁家的生意是他白家的一样,跟这种毫无野心的人为邻,除非辈辈平庸下去,绝不会有大的发展。
⑧曾有那么几天,他看白家一直无动于衷,心想你不搬我搬,可又一想,回族巷是小吃一条街,如果离开此黄金地段生意肯定会受损不说,自己花这么多钱不是白装修了。更令他不可理解的是,白家的生意非但没因他的“贵族化”而减弱,反而越来越红火,自家的生意反而不见长进,某些时段还仿佛不如以前。
⑨一天,他按捺不住,向“宝隆铺”的盖老板求教。盖老板开初不愿说,逼得急了才笑了笑,说:“丁老板,你别忘了,车有车路,马有马道,你赚的是贵人的钱,而白老板赚的是穷人的钱,可天下还是穷人多呀!”丁海一听,恍然大悟。自己一心想赚富人的钱,而北下街的富人就那么多,再加上北下街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儿就不朝这里来。你把店铺打扮得再贵族化,可在人家眼里你的整条街就不够格儿!人家去的是闹区的大饭店,要的是档次。
⑩后来,丁海的生意越来越清淡,门台一高,穷人不敢进,富人不愿来。再后来,终于撑不住,就将店铺盘了出去。可令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接他家店铺的不是别人,而是卖豆腐脑儿的白老汉。
(选自孙方友《陈州笔记》,有删改)
【小题1】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就交待了陈州城北下街的典型环境,它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就是一条回民聚居的老街,暗示丁海生意越发清淡并最终关门的结局。
B.作者运用点面结合的手法描写北下街清真风味小吃,先概括介绍其品种及特色,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后重点描写了白家豆腐脑儿与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
C.丁家斋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老掌柜丁百仟的三儿子,他继承了家传熬粥技艺,为挤走白家独占市场,他特意装潢丁家斋门面,可事情发展与他愿望相悖。
D.生意清淡之后少掌柜丁海前去请教宝隆铺盖老板,盖老板起初并不愿说破个中原由,他怕说出实话伤了丁海的自尊,可见盖老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 小说题材具有浓郁的地域与民族特色,语言质朴自然,主题鲜明突出,深得中国传统小说的韵味,文中大量的内心独白很好地表现了丁海的个性特征。
【小题2】小说中白福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第⑤段的作用。
【小题4】白老板在丁老板装修门面后不怒反而道贺,最后又接手他盘出的店铺,小说为什么要设计这样的情节?请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7-01 04: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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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李杠的勃拉姆斯
索波
认识李杠,是在冬天。
某日,我路过嫩江街,见一人蹬倒骑驴(人力车)快蹬不动了,他就是李杠。大冬天,别人穿羽绒服,缩脖走路,他穿一蓝色球衣,后背浸湿了;脸红,挂着汗,像刚出锅的熟食;屁股左拽右拽,车上的水泥装多了。
这样的人都要强。我合计,看你上坡怎么办?
不出意料,他拐入小区,门前的小坡有冰。车蹬不上去了,绷着,不进不退。我跑过去,搭把手,车过了。
他擦汗,说:“好人一生平安。”我说,别客气,以后少装点儿。他递过一张纸片,我叫李杠,杠头的杠,以后订水找我,10桶送1桶,随叫随到,于是我家改喝他的水。
前不久,他来送水。换下空桶后,磨磨蹭蹭不肯走。
“有事?”
“大哥,有个事求你。”
“说吧。”我补充:“大事办不了。”
“不是。”他伸手挡,“我不给你添麻烦。大哥,我问个事,你有匈牙利舞曲吗?”
我懵了,“你说什么?”
“匈牙利舞曲。”声小了,胆怯。
我还是惊讶,问:“你改行了?”
他真不好意思了,说:“大哥,你再说我坐不住啦。”
“行,咱俩正经说。谁的匈牙利舞曲?”
他回答:“勃拉姆斯。”
“行啊,你!”
他脑袋往下栽,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说话,蹬倒骑驴的人扭捏起来比一般人生动。下面是他讲的故事。
“大哥,它是这么回事。我吧,原来我不蹬倒骑驴了,送桶装水。一回送水,上永泰小区,七楼,房子也像你家似的。一般人家不让送水的进屋里。那家老爷们拎不动桶,让我把桶装到饮水机上。从门口走到饮水机也就十来步吧,我听到他家音响放一个曲子,特好听。我想多听一会儿,不行啊。人家把水票、空桶给你,就得走。出了门,舍不得,我觉得没听过这么好的曲子。到了楼下,要出门了,我想,不行,这是个机会,又上楼。敲开门,那人特惊讶,说:‘水票给你啦!’我说:‘给了。大哥,想再听听你家那个曲儿。’他说:‘什么?’要不是眼镜挡着,眼珠子都冒出来了。他说:‘你有病啊!’咣地把门关上了。”
“打这往后,我老合计这个曲儿。昨天,我送货走岐山路,四十中学对面,一个店正放这个曲儿呢,给我乐的,几步跑过去,问店里的人这是啥曲?那小伙挺好,他说:‘这是匈牙利舞曲,勃拉姆斯整的。’我说:‘老弟,你再给我放一遍行不?’他一甩袖子,说:‘你别搅我生意。’结果,我还让城管罚了十块钱,倒骑驴占道停放。也值!花十块钱能知道匈牙利舞曲啊……”
李杠的故事听起来有点荒唐。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过近乎荒唐的愿望,因为“荒唐”,愿望最终被放弃了。李杠却被它牵着鼻子,愚蠢地往前进发。我在CD中找到这首曲子,柏林爱乐乐团演奏,索尔弟指挥,3分40秒。
放音——《匈牙利舞曲》。李杠抿紧嘴唇,眼望远方,换上了另一种表情,傻傻的。听罢,他环顾四周,无端地笑了,再哈哈大笑,似乎当上了皇帝。他伸出弯曲的食指,想评论,说:“这个,这个,勃拉姆斯……唉。”
我问:“勃拉姆斯咋的啦?”
李杠挺直腰身,挥动有力的手势,“他这个(手势),刚开始(手势),然后慢慢地(手势),再突然(手势),太牛了。”
“你说详细点儿”。
他仰面大笑,“你这是笑话我,我一个打零工的,还能详细说人家勃拉姆斯?可别扯了。大哥,你认识勃拉姆斯不?”
我用他的话说:“可别扯了,我认识勃拉姆斯还在这儿待着?勃拉姆斯死多少年了。”
“大哥,”李杠庄重地说,“其实你应该认识勃拉姆斯,你是有档次的人。”
“给勃拉姆斯扫地都合适。”我说。
“扫地?我给勃拉姆斯掏下水道都合适。”李杠又问我:“他是哪儿的?”
“你问勃拉姆斯是哪单位的?”我说,“勃拉姆斯是德国人,作曲家,钢琴家。他相中俄国皇亲一个女的,两人好,但最终没结成婚,因为沙皇不同意。”
“结什么婚?”李杠说,“租房子住呗。”
“外国人把婚礼看得神圣。沙皇不同意,教堂不能给他们主持婚礼,所以他们算不上夫妻。”
李杠若有所思,突然说:“大哥,我走了,谢谢你啊。”
有一天,我路过四十中学,恍惚听到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我以为是李杠说的那个小文具店放的。一拐弯,见北陵大街路边的树下,一个人力车正播放这个曲子,车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音乐影视光盘。走街串巷卖盗版碟的小贩放《匈牙利舞曲》,太高雅也太离奇了。到跟前,见摊主坐马扎,闭眼靠在树上赏乐。猜一猜是谁?没错,是李杠。
李杠穿一件前卫的花衫,一脸的满足。
(摘自《意林》2011年15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开头一句“认识李杠,是在冬天”,简洁干脆,开门见山,既引出了小说的主人公李杠,又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季节。
B.“声小了,胆怯”“你再说我坐不住啦”“他脑袋往下栽,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说话”等描写,体现出李杠也觉得自己的爱好与自己的身份有些反差,不合常理。
C.面对李杠小小的请求,小店主的“你别搅我生意”、七楼那家老爷们的“眼珠子都冒出来了”“你有病啊”、城管的“罚了十块钱”,都体现出人性的冷漠。
D.小说结尾写李杠转行来卖盗版光碟,“穿一件前卫的花衬衫”,“闭眼靠在树上赏乐”,与开头李杠当送水工的勤劳朴实构成鲜明对比,体现了一个人灵魂的蜕变。
E.本文的语言质朴自然而又生动传神,人物对话多用小短句,口语化,个性化,有浓郁的地方特色,非常符合人物的身份和个性特点。
(2)结合相关内容简要分析小说开头交代自己和李杠的相识经过有何作用。
(3)小说对人物的描写非常生动,请以画线部分李杠听《匈牙利舞曲》的描写文字为例赏析小说是怎样描写李杠这一人物形象的。
(4)小说中,作者评论说:“李杠的故事听起来有点荒唐。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过近乎荒唐的愿望,因为‘荒唐’,愿望最终被放弃了。李杠却被它牵着鼻子,愚蠢地往前进发。”联系文本和生活实际,谈谈你是怎样看待李杠的荒唐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半支蜡烛
那天出差,我来到北方一个陌生的小城市,投宿在一家普通的旅馆。进进出出的,都是陌生面孔。房间内有三个床位。入晚,仍是我一人;我担心着随时可能闯进一个陌生人来。我看着电视,荧屏一闪一闪换着人物,很频繁。我略为轻松了。蓦然,荧屏内热热闹闹的人群没了影儿,室内一片漆黑,像隆重的舞会一下断了电。楼外的灯光也消逝了。整幢楼传出惊愕的呼叫。
我摸近写字台,拉开抽屉,捏住了空荡荡的抽屉一隅的半截蜡烛。这是我进入这个房间时,无意中发现的秘密。
半支蜡烛,很细很圆,也很凉,它躺了不知多久,几乎被遗忘了,连服务员清理房间时也忽视了它的存在。我捏着它。我没有火柴,捏着蜡烛,走出房门,能看到长长的走廊尽头一扇窗口外边朦胧的夜色。走廊内一片混乱,开门声、脚步声、召唤声。显然,大家都没料到断电。
于是,我想,迎面闪过一个身影。我说:有没有火柴?她说没有。她一开口,我才知道是个女性,声音使我想到了山泉。她喊服务员,声音包含着恐慌。我说我有蜡烛。她便朝走廊内毫无目标地喊,谁有火柴打火机,点个亮。她仿佛向人间呼吁。
我继续试探着朝走廊尽头的窗口方向走。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突然降临的黑暗。数步远,猛然跳出一朵火苗,像茫茫戈壁的暗夜中遥远处闪现出一堆篝火。他说快点快点。一个中年男子粗犷的喉音。
我赶上前,蜡烛的顶端棉芯接触了打火机的火苗,像恋人美好深情的吻。蜡烛的火苗陶醉般地摇摇晃晃,渐渐明亮起来,欢跃起来。它的光亮映出其他两张绽开了微笑的脸,接着,又惊喜地围过来几张陌生的脸,都笑着。我看着他们并不陌生的陌生的脸,我也笑了。我没急于返回房间。这亮光属于众人,我不能独自享用。
她说:你倒有经验,出差还备着这玩意儿。
我说:我在抽屉里发现的——我可没先见之明。现在出差到哪里会没有电灯呢?在城市,蜡烛已成稀罕物了。
我持着蜡烛,缓缓地走过一扇一扇敞开的门——迎接光明的门,我十分乐意地接受里边的旅客偶尔提出借个光的要求。他们是在寻觅断电的瞬间失却或遗落的物件;找着了那物件,像重逢一样的欢欣,简直显出孩童的纯真。
我的心房也随着烛光一亮一亮闪动。这个旅馆这座城市不再陌生和恐惧——一个人进入一个陌生地难免生出的感觉。
经过一扇一扇敞开的门,我到达了房间门口。又是意外,霍然灯火通明,荧屏又出现一个彩色的世界。走廊传来惊喜的声音,接着,传来纷纷“砰砰”关闭房门的响声。我也关上了房门。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传来纷纷‘砰砰’关闭房门的响声。我也关上了房门。”结尾一句表现出“我”对众人的不满与自己内心的失落。
B.作者通过断电前人与人之间的陌生隔膜和断电后人与人互帮互助的对比,揭示现代都市人群相处冷漠疏离的状况,呼吁人性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信赖与互助。
B.小说中提到的“光属于众人”是因为蜡烛并不属于“我”,它属于房间里曾经的旅客,也是因为如此,“我”才分享给众人亮光。
C.文中将蜡烛与打火机的火苗点燃的瞬间比作恋人的吻,既是表明看见光亮瞬间人们的喜悦,也表明人心在此刻的接近。
E.“我”说的一句话“在城市,蜡烛已成稀罕物了”影射社会现实,道出城市中丝毫不存在人情的状况,反衬了蜡烛光中照映出的真情可贵。
【小题2】小说的开头反复渲染“陌生”这个字眼,请结合文本简析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第二自然段,“我没有火柴,捏着蜡烛,走出房门,能看到长长的走廊尽头一扇窗口外边朦胧的夜色。”这个情节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题4】全文以蜡烛折射出在寻光过程中人们哪些微妙的心理?你由此获得哪些启示?请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怀念战队

王凯

又一次狭路相逢。

对方跳跃着向他奔来、扫射,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对方手中AK一47吐出的火馅,肩膀猛震,他中弹了。然而他的手并没有发抖,此刻,直觉和速度支配一切。一串5. 8mm的子弹射出后,他满意地吹了一声口哨——他的战队又一次大获全胜。事实上,他受伤的肩膀并未流淌鲜血,手中也没有冰冷的扳机,有的只是闪着红光的鼠标和油腻的键盘。这就够了!他是这个著名Cs战队的灵魂、主宰和第一杀手,这是他的战队!在教室和书本中失去的自尊和快乐,他在这里——赢了回来、没考上大学,那算个什么!

他伸了个懒腰,开始投入下一场战斗。然而就在即将进入那令他兴奋的界面时,他的脖子毫无准备地挨了重重一巴掌,紧接着,一双大手将他拎出了昏暗的网吧。

滚回去。父亲面无表情地命令道。

他乖乖地执行了命令。据说,他出生那天,母亲正在产床上痛苦地呻吟,而父亲则静静地潜伏在南方茂密灼热丛林里。在一个适当的瞬间跃起,用粗壮的左臂勒住了敌方特工的脖子。父亲本想捉个活口,但当对方拼命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枚手雷时,父亲毫不犹豫地将匕首制进了对手的右肋。就在那个时候,他离开了母亲的身体,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这种并不愉快的巧合令他耿耿于怀,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正是那个倒霉的特工托生的,所以才不得不永远在父亲的强力面前低头。

他回到了家,他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可是在客厅的茶几上,他看到了一套崭新的军装。

那个冬天,他开始重新学习站立,学习行走,学习穿着,学习说话,学习礼节,也学习触摸从前自以为熟悉的沉重乌亮的步枪;在那个雪后的冬日,他伏在坚硬的戈壁上打出第一发子弹时,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那一次,他打出的10发子弹全部脱靶。他脖子上挨了班长一巴掌。虽然轻得如同抚摩,但那动作却熟悉得要命。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他站起身,不由自主地整了整刚刚戴上的领花和肩章,然后挺起了胸。从前的战队里,他握的只是鼠标,而在这个战队里,握着的,却是真正的武器。他摸摸发烫的脸,他明白了,在这个真正的铁血战队中,他只是一只——菜鸟。

从他记事开始,每一年的春天,父亲都会从箱底里把那些缀着红领章的旧军装一件件拿出晾晒熨烫,然后像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放回箱底。他曾厌恶地看着这一切,那时他觉得父亲像一个生活在石器时代的老傻瓜。但现在,他开始迷惑起来。

在一个周末,他请假外出。当他看到一家网吧的招牌时,几乎走不动路了,他快速地跑进去找了一台机器,可看到等待开启的屏幕上映出军装里的自己时,他突然变得极度不安。没有父亲的大手揪住他的衣领,却有一双无形的手将他拉出了网吧。不久之后的另一个周末,他穿着便装再度走进这家网吧,但仅仅登录到游戏,他便坐不住了。在跨出门的那一瞬他想,他已经无法忍受这狭小空间里的污浊空气了,再往后,他再也没有看过那家网吧一眼。

军装里的他,虽变得黑瘦,不过最终还是强壮起来,仿佛从大地中获取力量的安泰。

第二年的时候,他领了一套更大号的军装,用自己的骨骼和肌肉填满了军装的每一寸空

间。如果现在见到父亲,他想,他再也不会害怕了,因为他也拥有了和父亲同样的力量。

他的枪法已经很准,他的口令也很漂亮。当他拍一下新兵的脖子时,感觉惬意。那是真正战队高手的感觉,无与伦比。

两年前,他觉得两年漫长得像两个世纪。两年后,他觉得两年短暂得像两个小时。那天晚上,他穿着军装在军容镜前认真持久地凝视自己。他觉得自己很帅,他觉得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帅了。

他小心翼翼地把领花帽徽和肩章摘下来,仔细地包好,放进了皮箱的底层。如果明天司务长向他回收这些东西,他就撒谎说找不到了。以后,他也可以在每年春天,把自己的军装从箱底里取出来,像父亲那祥有板有眼有滋有味地晾晒熨烫。这时,他打算为自己这个小小的计谋微笑一下,可奇怪的是,他却无声地流下了此生最为充沛的一次泪水。

选自《2006中国年度小小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小说富有强烈的时代感,“网络游戏”"Cs战队”“菜鸟”等词语的运用,富有奇特新潮的特点.为文本增色不少.
B.作者刻画父亲这个人物,没有浓墨重彩,而是在快速勾勒中,推动并展示“他”的成长历程。
C.小说题目一语双关,一是说“他”怀念cs战队中激情挥洒的青春岁月,一是说“他”怀念军营中经受磨练的生活。
D.文末“他”既打算为计谋即将得逞而“微笑”,又“无声地流下”泪水,看似矛盾的行为,却是“他”重新认识人生价值的结果。
【小题2】小说在构思上很有特色,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设置了“他”和父亲在参军退役后都爱“晾晒熨烫军装”这一细节,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妙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神医

顾文显

 “他是哑巴?”邬先生用下巴朝对面的板凳扬了扬,示意匪首坐下,然后脑袋转向了一直在旁啰嗦的师爷。

“邬先生!”师爷满面惊恐,“这是我们山寨的大瓢把子(寨主),你怎敢瞎说!”

“他更是病人!”邬先生冷冷地噎了一句,“看来病得不重,还有心思在这里摆谱。”

“嗯——”匪首鼻子一哼,截住了师爷想说的话。他起身换上一副笑容,“听说神医邬先生您一针救活过娘儿俩,特意登门求治。”

“那是人娘儿俩命大,不是我的手段。”邬先生也笑笑,“诊金随意,带来了吗?”

胡子头儿那个气呀,这世上还有敢朝他要钱的,这人天胆!他把嘴角朝桌子方向一撇,师爷小跑着出去,很快,捧回两封银元放在桌上。

“我这些日子……”匪首想诉说病痛之苦。

“这回到你装哑巴的时候了。”邬先生一挥手,“我看病从来不问病人,问了就不会看了,把手伸过来。”

匪首恨得心尖尖痉挛,暗说,病好了再说。

邬先生把脉、开方。然后定定地注视着匪首,盯得这位杀人如麻的魔王心里没了底。“不用再来第二回了。不过,你这病去不了根。十年之后的今日必犯,那时你还找我。我活着,不废话了;我死了,还有老婆孩子会告诉你如何医治,那时才或许一次去根。”

匪首相约十年后见,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邬先生坐回原处,冲老伴哼了一声:“生前他是犯不了病了,这药一次去根。我如此说,就是防他病好了报复。”

邬先生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为人耿直,好像跟这世道格格不入:富人求治,必须得先付丰厚诊金,有时还要听他训斥;而穷人钱无论多少,他是一视同仁,除有病危者,坚持先来后到,你钱再多,也要等候,连匪首那杀人魔王都得听他摆布,何况别人?

这天先生去邻村给一穷人的母亲看病,人都奄奄一息了。见屋内锅空灶冷,他大骂接他来的男子:“不孝逆子,要把娘冻死呀!”直到一针扎下,老太太有了说话的气力,才替那“逆子”道出实情:娘是继母,母子同时患病卧床,见继母病危,儿子才挣扎着请先生,哪有力气劈柴生火?邬先生大喊惭愧。自己心思只在老人身上,怎么就没看出她儿子也是重病之人?于是慌忙赔礼,给儿子也扎了针,嘱咐他躺下不动,自己去劈柴、煮粥,直忙活到鸡叫。诊金分文不取,身上没带钱,说声事后打发人送点心意来,这才踏着薄霜,踩着一路鸡啼回家。

来到家门,遥见门外候着许多抄手跺脚的人。原来他昨天一夜未归,病人白等了,所以天不亮便来抢先求治。

邬先生再困也不敢歇息,忙招呼大家进屋取暖,他饭也不吃,就忙着给人看病。

刚看过三个病人,维持会的童委员几乎是把门撞开的:“邬先生,会长肚子疼得满炕滚呢,您赶紧跑一趟吧。”

邬先生手按在一个病人腕上,不满地说:“有这工夫,你不能去召人把他抬来?这么多人候着,你一句话就把我叫走,这分明是往会长脸上抹屎!”

童委员只好转身回去。抬了赵会长来时,邬先生已经看过了七八个病人,

邬先生给会长诊完脉,开了药方:“你肚子里长虫子了,不是好玩意儿。我是说那虫子。这药中有砒霜,切记,看准了秤,少一毫也不中。”嘱咐七遍,一遍比一遍口气重。

会长被抬走了。老妻怪他:“一个汉奸,你这么关心,不怕旁人恨你?”

“我是郎中,没有马虎的规矩。”

四面树敌、草木皆兵的赵会长越想越觉得邬先生不怀好意。他想,你打算弄死我,我偏不上当。于是,把毒药减量一半,果然,肚子不疼了。

会长差人请邬先生来,当面答谢,其实是让他看看,本会长不是说弄死就弄死的。

邬先生听罢经过,当即大哭:“我嘱咐七遍你不听,虫子只是药昏,再醒来,就是神仙也没救了!”

一月后,赵会长再次被抬往邬先生药铺。先生急忙摆手:“赶紧往家抬,晚了就死外头了。”赵会长死后,邬先生关上门,在自家里哭。

老妻说:“你不是盼他死吗,哭什么?”

“我后怕,怕他不减量,救一个万人恨的汉奸,我可就是罪人了。”

“怕他减,你还一遍遍嘱咐?”

“那人多疑,不嘱咐到七遍,他还真就不减了。”邬先生自得地摇头,“身为郎中,我若擅自减量,岂不有失医德?这可是他自己减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个故事中师爷的“满面惊恐”与邬先生“冷冷地噎了一句”形成鲜明对比,意在表现土匪走狗的卑怯。
B.邬先生听说了儿子对继母的孝敬后,感觉误解了人家,十分惭愧,表示随后会打发人送点心意来弥补过失。
C.赵会长死后邬先生在家里“哭”,表明他对自己的做法很后怕,他不愿有负医德,更不愿救了汉奸成罪人。
D.人物对话是本篇写作的一个特色,作者通过邬先生与夫人的两次对话交待人物心理,使小说风格含蓄隽永。
【小题2】结合小说故事,说说作者从哪些方面表现了“神医”邬先生的“神”?
【小题3】本篇小说构思颇具匠心,请分别对其选材与顺序的安排,作简要赏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错刀
梁重懋
那块和田玉在懒龙的手上把玩了三年,终于,他选择了一个春雨绵绵的清晨开刀了。一开刀,不得了,小刀剔玉,如玉女临浴,那个揉啊,那个搓啊,那个捻粉,那个挑刺,足足一年,终于把石头雕成了“牧童玉笛”。
懒龙是同行给的雅号。作为雕玉艺人,他不把还没雕的玉叫玉,而是叫石头。他是最不轻易动刀的,不是没有好石,也不是别人给不起工钱,总之,他接了人家的石头,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三五年,有灵感了才动刀。请懒龙雕玉的人都知道他的性子,要么不请他,请了就由着他。若是不懂得他的脾气,催他或是三番五次跑到他的碧玉山庄里看,他会把石头拿出来退给你,“失敬!失敬!鄙人是一条懒虫,耽误不得贵人的时间!
懒龙雕玉的工钱有贱有贵。贱的,只一句好话,或者随手拿出一些碎银就能打发。贵的,贵得吓人。比如说当年汇总钱庄的李掌柜拿了一块上好的翡翠让他雕,他上手,瞟了几眼,撼了几下,说:“这石头不错!”话才出口,伸出了一个巴掌。一个巴掌代表什么?就是五根金条。据说当年李掌柜得了那尊玉麒麟后,钱庄的生意如日中天,爆得很。
“牧童玉笛”的石头是一个米商拿来的。接石头的时候,懒龙没伸手指也不打凭条,只笑了笑,米商也只笑笑,拱拱手走了。这米商叫农田,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名字,可不知是因了他名字的相性还是什么,生意做得一直顺手。懒龙和米商平常也没怎么交往,但懒龙知道这个人,不是米特别,也不是人财大气粗,而是因为这个叫农田的米商口碑很好。据说某一年大早,方圆百十里颗粒无收,眼看着逃荒的人潮水般往外涌,米商即开仓放粮。也不是放粮,是低价卖粮,有一下子给不了钱的,就赊给他。救了多少人,不得而知。
对这块和田玉石,懒龙有过许多想法,但每次刚有开刀的念头,就被他否决了。能让懒龙否决的石头不多,让他一再否决的更是少之又少。
“牧童玉笛”是懒龙最好的创意。若是平常,玉器雕好后,他会让人去传话,叫来主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而此次,“牧童玉笛”都完工半年了,他不但没再把玩别的石头,还整日拿着玉器嘀咕,陶醉在自己的创意里。
“别再孤芳自赏了!”终于,有一天,他的夫人柔柔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他翻了下眼皮,“女人家知道什么?”
“难道你还不承认那是一刀错刀么?”
你,你偷看了我的宝物?”
“还用我偷看?每天见你捧着早熟悉了。”
他的夫人是一位不轻易说话的人。
错刀。夫人的一句话让他多日的疑虑一下子明晰了起来。懒龙猛地站起来,看着已碎步走出厅堂的夫人,晃了晃脑袋,自言自语:“啊,还真是错刀。”他无声地端详起“牧童玉笛”来。
许久,懒龙伸着懒腰,长叹:“我怎么就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这“牧童玉笛”玉璧雕的是一个童子戴着竹笠横坐在水牛背上吹笛子的背影,牛似乎一路慢悠悠地啃着地上的青草,童子的笛声在旷野上空悠扬地飘荡,多么诗意啊!可是,懒龙那错刀,竟然落在了笛子上,粗看没什么,细看,牧童手上的笛子已破裂了。
懒龙终日把自己封闭在家里,暗自想道: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
这样下去,非癫即傻,假如他废了,这个家怎么办?懒龙的夫人慌了,一时也想不出个办法来,只好偷偷约请了玉的主人。
懒龙听到脚步声,知道是米商来要货了,一时羞愧无颜,抱起雕件,一个超步向墙上撞过去。说时迟,那时快,正好让进来的米商连人带玉一把抱住。
“龙兄,你好不够朋友,怎么可以这样?”
“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我不可能让一件有错的物件流出去。”
“什么错件?难道是我的“玉笛春风?
“什么?‘玉笛春风’?我雕的是‘牧童玉笛’。”
“不,这正是我梦见的‘玉笛春风’!”
“啊,有救了。”
懒龙、转身,找出了一段绿丝带,往笛子上一扎,果然,春风动了!“谢谢你老弟,是你挽救了一件玉器,也挽救了老朽,不嫌的拿去便是了。”
“那再劳烦您刻上几个宇吧。”
“对,就是‘玉笛春风’!”
一时间,牛活了,袅袅的笛声随着飘动的春风悠扬了起来。
(选自《当代小小说百家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善于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来刻画人物,如小说开篇用“揉”“搓”“捻”等一系列动作描写表现了懒龙精湛的技艺。
B.若是平常,玉器雕好后,懒龙会通知主人来取,而“牧童玉笛”完工半年后,他依然整日拿着玉器嘀咕,这一反常行为为后文做了铺垫。
C..当懒龙对“牧童玉笛”把玩不已时,夫人一语道出玉笛上的错刀,表现了夫人对玉器不凡的鉴赏能力,从侧面烘托了懒龙的形象。
D.小说采用第三人称作为叙述视角,紧紧围绕玉雕“牧童玉笛”行文,把涉及不同人物的情节有机地串联在一起,内容显得丰富而集中。
【小题2】懒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写玉的主人米商将玉雕“牧童玉笛”当作“玉笛春风”。作者这样处理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