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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蚊刑
孙方友
陈州城四周皆是湖,万余亩,水天一色,素有“水城”之誉。湖内蒲草丛丛,荷花片片,因而夏日多蚊虫。傍晚时分,那蚊虫便密匝匝飞出,团团而来,团团而去,云集之处,铺天盖地,“嗡嗡”之声,能传百步之遥。
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
为防蚊虫,每到夏日傍晚,陈州内外便火艾熏天。外埠人进陈州,必得先经得起火艾薰,要不,你就无法呆下去。因而,此地火艾有价钱。
先前的时候,陈州一直为府。不知何朝何代降为县。首任知县姓贾,至于叫贾什么,已无从考究。此人为人刁毒,搜刮民财,不择手段,人送外号“花脚蚊子”。每到夏日,他必做火艾生意,而且还订了“土政策”:不准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独门生意好做,因此他年年必发火艾财。
火艾生意,扎本小,获利大,商人和四周村民见钱眼开,便偷做。每每抓到偷售火艾者,贾知县就用蚊刑惩罚之。
蚊刑,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让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后缚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更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
有时候,贾知县也用此刑法严惩土匪和惯偷。偷偷倒卖火艾的商人和村民虽然对贾某奈何不得,但土匪们却不是好惹的。土匪们扬言,若有一天活捉贾知县,一定要为弟兄们雪耻。
这一年七月,一队土匪夜袭县城,果真绑走了贾知县。到了一处,众匪推出贾知县。匪首望了望一县之长,冷笑一声,当即命令,用蚊刑。
几个匪徒应声把贾知县的衣服扒了个精光,知县又白又胖,如同刚褪净的肥猪。一匪徒照腚一掌,脆响。众匪大乐,细看父母官,仍气宇轩昂,不屑一顾。匪首大怒,高喝:“上刑!”众匪应声而动,把知县缚了,搁到船板上,送到湖中。
时处盛夏,蚊虫极多。月光下,众匪坐在吊了帐子的大船上,喝酒吃肉,笑看贪官丧九泉,那贾知县身上早已落满了蚊虫,里三层外三层,如蜂房一般。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那知县如死了般一动不动,直到天明。众匪以为知县已亡,给他松了绳索。没想他突起,虽然眼肿脸胖,竟没死。众匪惊诧,问:“你怎么没死?”
知县笑道:“蚊子,懒虫也,吃饱喝足便是睡觉。吾一夜如眠,怕的就是惊动他们。这样一来,后边的蚊子过不来,趴在身上的已喝饱,是它们保全了我!说出道理来怕你们不懂,这就叫逆来顺受!”
“胡扯!”匪首怒吼,“我们兄弟为何叮死了?”
“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众匪惊叹。
匪首顿悟,当下就放了贾知县。
【小题1】小说开头对“蚊虫”的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2】简析画线句子“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小题3】概括“贾知县”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
【小题4】土匪们为什么最后还是“放了贾知县”?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27 02: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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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改编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老实人的虚伪
沈祖连
老四的嘴唇出奇的厚,两片加在一起,侧面看去,如同一只紫红紫红的蝴蝶趴在那里。再配上那双久睁不眨的浊眼,呆滞呆滞的;你要是第一次同他相对象,准吹。
不过,他也并不一辈子打光棍,27岁上也就结了婚。猪八戒都有人看得上,自然也有看上他的人。
别看他呆憨,他那厚嘴唇,那呆滞眼,就像一本书,一本写着“老实”二字的书,只要一看,就能读懂。
小孩子爱他的老实。只要他在,他们就跟他恶作剧,给他装狗尾,有时把他的鞋子藏起来,他便扭动着笨拙的身子去找,嘴里还会不断地发出一个音节:“唔?唔?”小孩们自然乐在一边。
女工们也欺他老实。粗活、重活、脏活总推他去干。他也听话,他有的是气力,他也不吝啬气力,反正不出也留不住的。于是,逢着搞清洁什么的,他总是拉大车、搬砖石,别人一拉二推三个人的活,他常常是一个人就干了。
领导们更是爱他的老实。每逢值夜班,一时抓不到人,就想到他,“老四老实,叫他吧,”他也随叫随到。分戏票,有时分完了,少一两张,他们就减了他的,反正他不会提意见。不过,他为此遭到老婆不少的骂:“你真是泥肠石肚木头肝泡沫的肺,一根肠子直到底,上面倒米,下边流粥!”他也只是憨厚地笑笑。
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房子。单位的住房紧张,这是有名的,他们结婚时,只分得一间小储藏室。窗子开在房顶上,冬天挺暖和,可夏天热得不行。说是暂时,谁知一“暂”便“暂”了五年。好在他的那口子坚持要等分到房子才要孩子,要不,小孩入蒸笼,不成个蒸乳猪才怪。
单位也在不断地盖房子。但远远未能满足。按年限、论需要、讲贡献,他都是理所当然的享受者。可一次下来,分完了,没有他的。领导拍拍他肩膀,叫他等下批。
他等了。
下批又分了。还是不够,领导考虑其他紧缺户。反正他老实,老实人工作好做。他的名额又被别人占去了。他还是没做声,老婆却骂了三天的街,也骂了他三天。然而不顶用,她是外单位的。
他被骂急了,说:“下一批吧!”
“下批你再要不到,我就上医院做手术,这辈子不生了!”
“那可使不得!那可使不得啊!”他急了,“下批我一定能分到!”
老婆见他那副笃实劲,倒也相信了。不相信也没办法,反正这几年都是在希望和理想中过下来的。
市里新调来位书记,姓孙。
这天上班,老四迟到了。整整一刻钟,班长拦住他,要扣他的奖金。他不慌不忙地说:“领导召见,也扣吗?”他从来都是不紧不慢的。
“谁召见你了?”
“我表兄。”
“哪个表兄?”
“市委孙书记呗。”
“什么?……”
一石激起千层浪。“新来的市委书记是他表兄!”同事们先是一笑,你有那么大的表兄?不过,细细一想,也都信了,老四什么时候骗过人?
女工们也看着他笑。过后,也都相信了。
消息传到厂长耳朵里,厂长震惊了,老四老实人一个,这可了不得了,他的亲戚在当书记哪!
神奇得很,第三次分房方案提前宣布了,老四住三楼,并且是三室一厅。
他抱起妻子说:“你得给我生个胖儿子了!”
妻子嗔着说:“你想死了,耍虚伪!”
老四淡淡地笑笑,嘴唇出奇的厚,两片加在一起,侧面看去,如同一只紫红紫红的蝴蝶趴在那里……
(选文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生动形象地刻画了老四的嘴唇——“出奇的厚,两片加在一起,侧面看去,如同一只紫红紫红的蝴蝶趴在那里。”
B.文章细致刻画了老四的外貌特点:“他那厚嘴唇,那呆滞眼,就像一本书,一本写着‘老实’二字的书,只要一看,就能读懂。”表现了他老实的性格。
C.小说中对“老实人”老四为了分到一套房子,面对同事间的攀附心理、对领导的前倨后恭行为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
D.小说语言诙谐、幽默,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于小处尽见人情和社会的斑斓,对社会丑陋现象的嘲讽含蓄而强烈。
E. 小说在构思上,“蓄势于前,突转于后”,结局亦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但只截取生活片段,故事情节支离破碎,给人一种不完整的感觉。
【小题2】小说中的老四那厚得出奇的嘴唇在故事叙述方面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情节简单,内涵深邃,结局亦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炮兽》节选)
老头儿转向布瓦斯贝特洛伯爵,把他身上的圣路易十字勋章取下来,系在炮手的短衫上。
“乌拉!”水手们欢呼起来。
海军陆战队的兵士们举枪致敬。
那个年老的乘客用手指指着受宠若惊的炮手,继续说:
“现在,把这个人拉去枪毙。”
惊惶代替了欢呼。
于是在坟墓般的静寂中,老人抬高了嗓音。他说:
“一个疏忽危害了这只船。到了现在,这只船也许已经没法挽救。在海上,就是面对着敌人。一只渡海的船就是一支作战的军队。风暴隐藏着,可是并没有消失。整个大海就是一个陷阱。面对着敌人的时候,犯了任何过失都要处以死刑。没有任何过失是可以补救的。勇敢必须奖励,疏忽必须惩罚。”
这些话,一句一句说出来,缓慢地,严肃地,带着一种毫不变动的节奏,仿佛斧子砍在橡树上。
老头儿望着兵士们,加上一句:
“执行。”
那个胸前闪耀着圣路易十字勋章的汉子低下了头。
布瓦斯贝特洛伯爵做了一个手势,两个水手走下中甲板,然后带着裹尸布回来。船上的随军神甫从开船起一直在军官们的饭厅里祈祷,也跟着两个水手来了。一个曹长从排列着的海军陆战队中喊出了十二个兵士,把他们排成两行,六个一行。炮手一句话也不说,走到两行兵士中间。随军神甫手里拿着十字架,走上前,站在炮手旁边。“开步走。”曹长说。两排兵士用慢步向船头走去,两个水手拿着裹尸布跟在后面。
一种阴郁的静寂笼罩着全船。远远的飓风在呼啸。
过了几分钟,黑暗中响起了枪声,闪过一道亮光,然后一切复归静寂,再听见尸首跌落海里的声音。
【小题1】战胜了“炮兽”后,小说经历了哪几个场景?
 
【小题2】作者是如何安排这些场景的详略的?为什么这样安排?

【小题3】雨果有句名言:人的两只耳朵,一只听到上帝的声音,一只听到魔鬼的声音。请你结合片断,谈谈你对这句名言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邂逅
[俄罗斯]克拉夫琴科
1964年春天的一天,我在一位战友家做客后,从农村回到城里。离城里已经没多远了,这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人。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短皮大衣,脚上套着一双胶皮毡靴,头上戴着护耳皮帽。他沿着路走,小心翼翼地。我迈大了步子,赶上了他。我把大衣敞开,让胸前的奖章都露在外面,向他打招呼。
“进城吗,大伯?”我问道。
“是啊,孩子,进城去。”他点点头。
“那正好,我们同路。办什么事情?不保密吧?”当我们并排走时,我好奇地问。
“去打证明,孩子,我需要打张证明。”他叹口气说。
“什么证明呀?”
答话之前,他先用手捂着嘴咳嗽了一声,又聚精会神地望了我一眼,再悄声细语地对我说:“孩子,我要一张写着我儿子格里沙还活着的证明,还要盖上大印。”
“既然还活着,那要证明干什么?”我感到很诧异。
“一切的不幸,都是由于……”沉默了片刻之后,他低声说,“我的格里沙已经不在了。他牺牲了。阵亡通知单我都收到了。”
“既然牺牲了,那你为什么……”我惊讶的问道。
“我这就告诉你,孩子,一五一十地对你讲,”他匆匆忙忙地说,“我这就……”
又有一段时间,我们默默地走着。
“阵亡通知单是谢苗给我送来的,他是我们的乡邮员,”老人突然说起话来,“有一天,我在院子里面整修草棚,我的老伴生病了,躺在小木屋里。就是这样,我只读到他牺牲得很英勇,就再也读不下去了。再往下读,又有什么意思呢?我虽说是个庄稼汉,但也懂得,没有死亡的战争是不存在的,我自己也参加过战斗,尽管,我悲痛得都要大声疾呼了。而对老太婆,你要怎样去解释呢?这是没法向她解释清楚的。她是做母亲的人……这你知道,对于做母亲的人来说,活着的意义也就是为了孩子。于是,我把阵亡通知单撕掉了,并告诉谢苗,这件事情叫他不要声张。战争还在进行。在农村,得到了阵亡通知单的人,就不可能再知道部队的消息了。可我的老伴还在等,我也和她一起在等。战争结束了。有的人回来了,有的人不在了,”老人心情沉重的叹口气,“后来,我想出一个主意,——是谁指点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就对老太婆说,我们格里沙没有回家,因为要在部队继续服役。把他留在部队是工作需要,因为他大学毕业了,会说外国话。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才没有写信,这是规定,是部队纪律。开始时,她不相信,久而久之,也就信以为真了。医治母亲心病的良药,莫过于期望了。而这事……”老人绝望地摆了摆手,“在我们那个村子,每到晚间,老太婆们便喜欢聚集在一起叙谈。有一次,当我的老太婆谈起格里沙的时候,一个小孩插话,听说有一种专供侦察兵使用的通信系统,据说通过这个系统可以寄信回家,不会损坏。他还拿出一本什么样的书,说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于是,老太婆马上热泪盈眶。只要一提到儿子,她不是哭诉不停,就是默默发呆。昨天她又病倒了。要是我没有给她带去这张证明,她肯定活不成的。”老人悲伤地摇摇头,“要能开到这张证明就好啊……”他沉默一会儿,“要开个证明,证明上应该这样写:尊敬的阿格里宾娜·玛克西莫夫娜,您的儿子格里沙在部队服役……还要盖上大印。你看怎样,孩子,他们能给我开证明吗?”
我掩上大衣衣襟,用肯定的口吻说了一句:“会给你开的,大伯。”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我”是一位多次立下战功的军人,不仅喜欢长时间在别人家做客,而且喜欢把大衣敞开,让胸前的奖章都露在外面。
B.老人在说要打一张儿子还活着的证明时,先捂嘴咳嗽,再望“我”一眼,最后悄声细语,表明老人谨慎、不愿张扬的心理。
C.老人在收到儿子阵亡通知书后,虽然很悲痛,但他知道儿子为谁而死;而其妻子不通情达理,于是老人没有办法只好瞒着她。
D.小说结尾写“我”“用肯定的口吻”回答老人问题,说明“我”一定能帮助老人打一张其儿子还活着的证明,哪怕与法规不符。
E. 本篇小说的主体部分主要是由“我”与老人的对话构成,这样写可以使得情节紧凑集中,节省了解说相关事件的笔墨。
【小题2】小说开头从路遇老人写起有什么好处?
【小题3】小说中“我”的情感从前到后有哪些变化?请概括分析。
【小题4】有人建议把标题“邂逅”改为“证明书”,你认为哪一个更好?请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小说,回答各题。

孤独的酒客

游义平

①快餐店铺很小,门市外摆放了几张黑里泛着几丝红色的木桌。

②老耿头还没有走近方桌,热情的老板就迎出来,是个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变戏法般抽出一块抹布,在桌子上挥了挥。您,请坐,您来点儿什么?

③老耿头发现,抹布的颜色竟然是和桌面一致的。老耿头收起正要往下沉的身子,向里面看了看,没有其他顾客。老耿头朝店里走了进去。

④一碟花生,一份小炒,再来一碗汤。

⑤好咧!老板高兴地应了一句,他知道,这是要自斟自酌。再来点儿什么酒?老板抬手指了指柜台后面的一排酒瓶,二锅头?歪嘴?

⑥老耿头顺着老板的手,看了看那排高高矮矮在灯光下闪着光芒的酒瓶,眼睛亮了一下,咽了咽口水,摇摇头,老耿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向老板扬了扬。

⑦老板眼睛向老耿头手中的瓶子飞快地瞅了一眼,瓶子上有歪歪扭扭的“高粱酒”字样,老板会心地一笑。

⑧花生摆上,菜也上了桌。老板还给老耿头摆放上一个小酒杯。老耿头示意,要两个小酒杯。

⑨坐在桌边,老耿头拧开酒瓶的盖子,往面前的酒杯里倒上满满的一杯酒。

⑩老耿头左手捏着酒瓶.身体向前倾,直到鼻子都要浸到杯子里的酒中。老耿头闭上双眼,轻轻地摆摆头,又点点头,慢慢地仰起头,长长地吸一口气。稍顿,就静止不动,如一幅古画般定格在那里。也就在这时,老耿头的右手一下子出现在杯子的边沿,食指上跷,拇指和中指圈成一个圆,紧紧地握住酒杯,稳稳地送到嘴边,没有一丝一毫溅出。

 “吱—-”一声响,从老耿头口中发出,酒杯已经空空如也,又静静地立在桌上,老耿头扁了扁嘴.又舔了舔嘴唇。换一只手,老耿头右手拿着酒瓶,向另一个酒杯倒了满满一杯酒,依旧是那番动作,行动的却是左手。

两杯酒下肚后,老耿头终于拿起筷子,伸向那盘花生,夹起一粒花生米,那么一抛,一张口,闭上嘴细细地咀嚼,一气呵成。

老耿头一边唱着,一边望向外面。华灯初上,来来往往的人行色匆匆,奔向各自家中。迎接他们的,是一顿香喷喷的饭菜,香气中,也会飘出一缕缕酒香。老耿头抽了抽鼻子,仿佛那丝香味正往鼻子里冲。

酒香味把老耿头的心神给拽了回来,他继续喝酒。

老耿头这顿饭送走了好几拨人,老板倒并没有出来干涉老耿头,这让老耿头感到很自在。

老耿头手里的酒瓶终于见了空,而桌上的菜,除了花生米还剩下几粒外,另两份菜几乎没有动。老耿头向老板结完账,站起身,此时距他进店的时间,足足有两个小时。

老耿头走向门外时,有了些许摇晃。

所幸,老耿头很快就站稳身子。老耿头刚走出门市,一阵喧闹的声音从右前方传来。

下自习了!老板嘀咕着说。

右前方,灯火辉煌,声音杂乱地响起,人影相互穿梭,影影绰绰地流动起来。

老耿头有些东摇西摆地往那个方向走去。他走了几步,就是一个停顿,望向那个不断涌向自己的人群。

爷爷!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一下子站在老耿头的面前。而刚才还有些摇晃的老耿头,立即站直身子,原本木讷着的脸色,瞬间有了生气。

爷爷,您又喝酒了?男孩显然是看出了端倪。

没,没有。自从你妈妈说,你不能闻那酒精味后,我就再也没有喝过酒。老耿头显得有些慌乱,却又笑着说,不信,你闻闻看。

小男孩真的在老耿头身上嗅了嗅,嗯,没有酒味。

正在店里收拾碗筷的店主,听到小男孩的话,差点儿笑出了声,小男孩真容易被骗呢!

还没有收住笑容的店主,拿着瓶子的手一下子僵在空中;老耿头刚才吃饭的桌上,真没有一点儿酒味!店主不敢相信地端起老耿头喝酒的酒杯闻了闻,是的,没有酒味,绝对没有!店主再仔细看了一眼那个酒瓶子,那上面的标签,分明是手写再贴上去的纸片。

店主的眼窝有点湿湿的,鼻子有点酸酸的,他想起了自己在农村家中的父亲,那照顾孙子起居的爷爷。这一对不正是吗?只不过,这一对是从农村到城市。

(选自《安徽文学》2019年2期)

【小题1】请在表格里填入恰当的内容,完成对小说情节的梳理。
情节发展
主要内容
开端
老耿头进快餐店点菜不点酒,自带“高粱酒”
发展

高潮

结尾
店主确认老耿头没有喝酒后被感动,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小题2】请说说文章标题的含义。
【小题3】请鉴赏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1)两杯酒下肚后,老耿头终于拿起筷子,伸向那盘花生
(2)老耿头手里的酒瓶终于见了空
【小题4】本文多处伏笔,前后呼应,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5】小说借塑造“老耿头”这一人物,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实?对此,你有怎样的思考?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小题。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我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下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条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但让我感到的却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滋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
【小题2】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
【小题3】品味文中画线词语,并简析它们在此表达的情感。
①百无聊赖:
②丰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