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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仰望  
保罗·詹尼斯(美)
过街天桥上有一个乞丐。他不会弹琴,不会唱歌,甚至不会在地上书写悲惨的遭遇。所以,只是偶尔有人把硬币丢在小盆里,乞丐总算能填饱肚子。另外,还能坚持他唯一的习惯:每天买张彩票。
夜幕降临时,乞丐会回到他的住处——城郊一个废弃的菜园。菜园里有一眼枯井,井边有棵树。这天,跑来一条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瘦得可怜,试探着在乞丐的小盆里舔舐着,乞丐昨晚用它盛过食物。乞丐小心地把小狗搂进怀里,两个不被牵挂的生命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小狗很聪明,叼着小盆打转。路人觉得惊奇,纷纷把钱放到小盆里。“富裕”起来的乞丐好运也随之降临,他居然中了大奖。乞丐买下这座菜园,建起了一座豪华的房子。不过,他保留了后院的窝棚、枯井和老树。
乞丐迷上了购物,他喜欢服务小姐迷人的微笑。人们称他先生,乞丐高兴极了,有尊严的生活真好!唯一让乞丐先生感到尴尬的是人们对小狗的态度。尽管小狗已经被梳洗得很干净,但斑驳的毛色还是暴露了它低贱的身份。
乞丐决心让小狗从自己眼前消失,他要忘掉卑贱的过去。
乞丐把小狗关在后院的枯井里。井很深,井底很潮湿,除了井壁渗出的水滴,什么吃的也没有。乞丐找了几块肉投下去。
从此,乞丐一个人潇洒地享受服务小姐热情的目光,去参加那些高级派对。好在他总算没有忘记每天往井里投几块肉。在井底,无论白天黑夜,小狗一直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可是除了每天落下来的一些食物,什么也没有。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乞丐过得并不快乐。人们微笑的眼神让乞丐想起了动物园里给人们敬礼的狗熊——它看重的只是你手里的食物,根本不在乎你是谁。这个世界上只有那条小狗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而自己却把它丢到了井底。
乞丐跑到井边,救出他的小狗。看着小狗,乞丐痛哭失声——小狗的脑袋一直朝后仰着。因为在井下待的时间过长,小狗的脖子已经无法伸直,只能仰着头在地上打转。
乞丐每天领着小狗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把钱施舍到其他乞丐手中。在感激涕零中,他感到了满足。于是乞丐有了新打算,他通知乞丐们每天到他这里来领钱。
消息迅速传开,领钱的队伍越来越大。半夜,乞丐被街上传来的吵闹声惊醒。透过窗子他吓了一跳,有人披着毯子,有人支起帐篷,就像排队在买当红歌星的演唱会的门票一样。天还没亮,电视台的人来了,晚上的新闻播出了这一盛况。
第二天,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队伍越排越长,警察不得不赶来维持秩序。乞丐沉醉在自己的壮举之中,每天奔忙于银行与家之间,钱像水一样流了出去。直到有一天,银行通知他,他的账户已没有一分钱了,乞丐不得不宣布——他已经没钱可发了!人们开始咒骂,并向他的房子冲去,一块块石头飞向门窗。眼看疯狂的人们要冲进屋里,吓坏了的乞丐带着小狗逃到了后院,他急忙爬下井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把小狗带上。乞丐快要到达井底的时候,绳梯拴在树上的一端突然断开,乞丐和他的绳梯一起摔到了的井底。疯狂的人们捣毁了房屋,拿走了所有东西。好在没有人发现井里的乞丐。
半夜,乞丐开始喊救命,可除了小狗,没人知道他在井底。乞丐对着太阳喊,对着月亮喊,没有人能够听见。小狗每天四处寻找食物扔下来,变了味的骨头,发了霉的面包,扔下什么乞丐就吃什么。有一次,小狗扔下一只死猫。一连几天小狗没有往下扔东西,乞丐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只能靠舔着井壁上渗出的水珠活着。乞丐望着井口的天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一天早晨,井口隐约的说话声惊醒了昏睡中的乞丐,他拼尽全力喊了起来。被人们用绳子吊了上来,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
“要不是这条小狗死在井口上,没有人能听见你的喊声。”
乞丐看见了枯瘦如柴的小狗,它是被饿死的。
乞丐把小狗埋在后院。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不过有人记得,他走的时候脖子一直朝后弯着,眼睛直盯盯地仰望着天空。
(选自《保罗·詹尼斯文集》,有删改)
【小题1】简析小说中乞丐形象的特点。(4分)
【小题2】小说中“小狗”是怎样推动情节发展的?(5分)
【小题3】小说以“仰望”为题,有何深意?(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7-04 1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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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窖 鹿
田洪波
老甄挖的鹿窖一连七天都扑了空,这让老甄有些急,离筹集鹿品进京献贡的日期越来越近,他几乎每天都要把指头扳几个来回。他呆在山上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小心翼翼查看自己挖的鹿窖是否出现了破绽,可每次总是把头摇了又摇。
鹿窖就挖在马鹿经常出没的山道上,被枯树枝、浮土和草皮覆盖着。鹿窖的中间和顶部摆有两层井字形的木杆,两层木杆相距四尺左右,上大下小。担心窖到的马鹿受伤,老甄甚至心细地在窖里悬了一张“网床”,以使马鹿掉下去时四肢能完好无损地被“网床”兜住。他还在鹿窖上放了盐,撒上了人尿,增加气味吸引马鹿。但马鹿好像与老甄捉起了迷藏,一连多天都没有动静。老甄多少有些泄气,索性坐在鹿窖一侧,拿出烟锅抽起烟来。烟是上等的烟,但老甄却抽得没滋没味,下意识地叹出声。就在这节骨眼上,他抬头,突然看到了一头定定瞅向自己的马鹿。
老甄打眼便知,那是一头带了崽的母鹿,它一点平日里的警觉也没有,似乎被老甄布下的鹿窖气味迷住了,只是犹豫地面向着老甄,两只耳朵不时忽闪着。
老甄的心深渊似地沉了一下。他知道,一贯小心谨慎的马鹿之所以敢与他面对,完全是它和它的孩子缺少盐碱所致。他虽然被伏历哈色坎48家猎户推为进京献贡代表,但他也实在不想窖到一头怀孕的母鹿。那会让他不安,一如他当年逃荒到这伏历哈色坎时一样。
那会儿,伏历哈色坎已是皇家围场禁区,他冒着被满门抄斩的危险开垦荒地,并小心捕猎,用野兽皮换回油盐、布匹、棉花、针线、锅碗刀勺等,日子才一天天有了色彩。老甄尤其擅长窖鹿,渐渐在伏历哈色坎一带窖出了名气和地位。今年他已窖到了十九头鹿,还差一头就达到皇家猎场要求的数目了。
早几天,猎户头领交待老甄说,如此次按期完成皇家猎场所要求进献的鹿数,光绪帝很有可能给伏历哈色坎增加拨付的银两,将其正式建为皇家鹿苑。届时,老甄甚至有可能被封为七品鞑官,那样的话,他的祖坟可就冒了青烟了,这不能不让老甄动心。
老甄轻轻扔掉烟锅站起身,瞅着母鹿慢慢往后退。他不想惊动它,他只是希望它能跟着他往前走。一点点走进他的陷阱。老甄的面色很难看。他有些矛盾,既希望母鹿本能地警觉到危险,又期望它能够走向早已布好的陷阱。
以老甄的判断,如果母鹿掉进陷阱,它所怀的幼崽必死无疑。这未免有些残忍。但老甄这会满脑子充斥的全是封官晋爵的事有一会儿,他甚至闭了眼睛往后退,他清楚地知道陷阱的路线。母鹿低下头去嗅盐碱,它似乎很沉醉那个气味,有些贪婪地循着那股气味慢慢往前走。就这样,母鹿往前走,老甄往后退。老甄在心里祈祷着,他知道他就要大功告成了。他甚至打定主意,封了官他就洗手不干了,再娶一个二房,给他生个儿子好传宗接代。
但母鹿却突然警觉地抬起了头,惊骇地瞅向老甄,老甄起始没明白,等他回头看时,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他再往后退,就是深不见底的山崖了。老甄的脸都吓白了。
他一屁股坐了下来。他惊奇地望向母鹿,望向这个似乎很通人性的生灵。他又犯起了犹豫,犹豫自己要不要也制止母鹿踏进他的陷阱老甄把嘴唇都不自觉地咬出了血,还是没有下定决心。
就在这犹疑之间,“咕咚”一声,母鹿掉进了老甄的鹿窖。随着一声哀鸣,老甄也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老甄最终在猎户头领那里得到了赞赏,但老甄似乎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只是机械地忙着备车进京。二十只高大健壮的马鹿被分装在二十个笼子里,其他猎户筹备的鹿品也装了满满两车,被护贡兵丁护送着浩浩荡荡开向京城。无论老甄路上怎样照应着母鹿,那头母鹿似疯了般,不断将头别向笼子。
两天后,那头母鹿终于在笼子里耗尽了自己的最后一滴血,老甄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护贡兵头目恼怒不已,下令将他关在了笼子里。
第二天早起,护贡兵丁发现老甄也撞死在了笼子里。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很大,似有什么问题难解一样。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情节很简单,语言也很质朴,但是展示出来的人性的挣扎却震撼人心,文章有大量的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冲突做了全方位的展示。
B.老甄为窖鹿付出了很大的辛苦,一连苦等好几天,还承受着感情上的煎熬,可是母鹿却固执地撞死在笼子里,想到前功尽弃,老甄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
C.老甄在母鹿被捕后并不高兴,尤其是母鹿决绝地撞死在笼子里使他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愧疚和痛苦,最终选择死亡,文章结尾虽在意料之外,但亦在情理之中。
D.母鹿很有灵性,它仿佛看透了老甄挣扎的内心,因此一贯小心谨慎的它放松了警惕,并且在老甄即将掉落悬崖的一刹那提醒了他,可还是没能逃脱被捕的命运。
E.第一自然段写老甄为窖鹿心急如焚,为后文尽管老甄内心矛盾但仍不放弃埋下伏笔。老甄对封官进爵的渴望彻底打败了他内心的挣扎,这突显了老甄的虚伪。
【小题2】情节上安排小说的结尾是在情理之中的。请分析原因。
【小题3】简析老甄这个人物形象性格。
【小题4】请从社会背景、情节、人物性格的角度探究这篇小说的主旨。

同类题2

阅读《品质》片段,完成各题。

(一)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

(三)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筒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小题1】选文写店铺的变化和橱窗里陈列的靴子,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说说“我”对格斯拉先生的情感态度与“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青春即兴小品
肖复兴
老钟是我少年时期的偶像,那时候,老钟爱好朗诵,常模仿当时颇为流行的“星期天朗诵会”,朗诵一些诗歌。老钟读高三那年,考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初试通过了,这让他扬眉吐气。复试需要面试,我看得出他很兴奋,也很紧张。面试那天,老钟把自己打扮得油光水滑,早早地骑着他爸的那辆飞鸽牌自行车,去了电影学院。
那天下午放学见到他,问他:“考得怎么样?”他眉毛一扬说:“没得说!”他告诉我,先要他朗诵一段自选的篇目,他朗诵了《林海雪原》攻打奶头山的一段。这一段他轻车熟路,得到考场老师的好评。接着,老师把桌上一个墨水瓶递给他,让他以此为小道具,表演一个即兴小品。这是面试的重头戏。看得出,他很得意,很满意自己的这个即兴表演。我催他赶紧说说他是怎么演的这个小品。
他说:“我先朗诵了一段《囚歌》,朗诵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我的双眼紧盯着面前的老师们,停顿了好半天。你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我要盯着他们停顿吗?”我说:“不知道。”
“这就是艺术了,知道中国画里的留白吗?停顿,就是留白。坐在前面的那一排老师,我把他们想象成高叫着要给我自由的人!我就有了一种现场感。你懂吗?现场感,是表演情境中最重要的,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学说里最重要的。”听着他这番慷慨陈词,知道他还沉浸在白天的面试里呢。
“那你不能朗诵完这首诗就齐活了吧?那个墨水瓶呢?”我催问他,这是考试关键的地方。
他瞅了我一眼,颇为得意地说:“这就吃功夫喽,道具不论大小,得用得恰到好处,秤砣虽小压千斤,知道吗?我边朗诵着,边拧掉墨水瓶的盖儿,最后我把诗句给改了一下(此时,他特得意),我朗诵道‘让我把这活棺材和你们一起烧掉’;同时,我把手里的墨水瓶朝那帮老师扔过去。”
尽管我非常佩服老钟面试考场上出色的即兴表演,但最终他没考上电影学院。他说:“是那个墨水瓶让我倒的霉,我没处理好!毕竟墨水把人家的白衬衫都给染了。”第二年,老钟接着考电影学院。这一次连复试都没挤进。
秋天,老钟找了份工作,到我们大院附近的一所小学当老师,教语文课。在课堂上,朗读课文,是他的长项,最受学生的欢迎。他朗诵的时候,满教室鸦雀无声,他声音洪亮,会荡漾出教室的窗外,回响在校园里,引来好多老师驻足倾听,成为学校一景。
我们大院有在那所小学上学的孩子,回来后绘声绘色地讲这些事的时候,我看见旁边老钟的父母脸上笑容绽放。没过几天,那些孩子又带回关于老钟的新消息。老钟组织了个课外朗诵小组,他负责辅导学生的朗诵训练,还照当时“星期天朗诵会”的模式,也组织了一个朗诵会,颇受欢迎。过新年的时候,他还组织了“迎接新年朗诵会”,邀请校长和家长参加,更是大获好评。
举办这场朗诵会之前,老钟让我帮他写了一首迎接新年的朗诵诗。那时,我刚上初三,喜欢上了写诗——要说也是受老钟的影响。朗诵会那天,老钟也邀请我去。现场听到那么多掌声和他们校长对老钟的表扬,我很为他高兴。炉灰渣儿也有放光的时候,更何况在我眼里老钟是金子呢!
三年过后,我高三毕业,考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初试过关,复试之前,找老钟求教。老钟对我说:“面试中即兴小品是关键,一定要认真对待,我的教训要吸取,千万别大意失荆州!”考试那天结束回家,老远就看见老钟站在我们大院的大门口等我呢。看得出,他比我还要紧张。那天夕阳辉映下老钟的身影,常让我想起,像是一幅画,垂挂在我的青春记忆里。
(选自《北京日报》2016年5月26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在描写人物对话时,擅长引用方言,比如“齐活”“吃功夫”“炉灰渣儿”等,表现出了人物特有的性格。
B.本文采用欲抑先扬的手法,在开头对老钟的才能极尽赞美,结果却因为一时冲动,与电影学院失之交臂,他的悔恨永远留在“我”青春的记忆里。
C.文章采用对比的手法,老钟与电影学院无缘,而“我”顺利通过,表现出“我”比他更成熟、更稳重,突出了文章的重心:抓住机遇,才能成功。
D.老钟对“我”的影响极深,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不只是老钟的身影,更是青春的记忆,即凡事都要认真对待,切不可冲动,否则留下的将是终身的遗憾,深化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文中的老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请结合全文进行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本文的题目改为“青春的记忆”更贴近主题,也有人认为原本的题目很好。对此,你有何看法?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高加林在赶罢集第二天,就出山劳动了。像和什么人赌气似的,他穿了一身最破烂的衣服,还给腰里束了一根草绳,首先把自己的外表“化装”成了个农民。其实,村里还没一个农民穿得像他这么破烂。他参加劳动在村里引起了纷纷议论。许多人认为他吃不下苦,做上两天活说不定就躺倒了。大家很同情他;这个村文化人不多,感到他来到大家的行列里实在不协调。尤其是村里的年轻妇女们,一看原来穿得风风流流的“先生”变成了一个叫花子一样打扮的人,都啧啧地为他惋惜。

高家村村子并不大,四十多户人家,散落在大马河川道南边一个小沟口的半山坡上。一半家户住在沟口外的川道边,另一半延伸到沟口里面。沟里一股常年不断的细流水,在村脚下淌过,注入了大马河。大马河两岸的一大片川地,是他们主要舀米挖面的地方。川道两边的山上,耕地面积倒比川里大得多,但都是广种薄收,大部分是麦田。

川道里现时正锄玉米,他不太会锄地,就跟山上翻麦田的人去挖地畔。他的劳动立刻震惊了庄稼人。第一天上地畔,他就把上身脱了个精光,也不和其他人说话,没命地挖起了地畔。没有一顿饭的功夫,两只手便打满了泡。他也不管这些,仍然拼命挖。泡拧破了,手上很快出了血,把镢把都染红了;但他还是那般疯狂地干着。大家纷纷劝他慢一点,或者休息一下再干,他摇摇头,谁的话也不听,只是没命地抡镢头……他的镢把很快又被血染红了。

犁地的德顺老汉一看他这阵势,赶忙喝住牛,跑过来把镢头从加林手里夺下,扔到一边,两撇白胡子气得直抖。他抓起两把干黄土抹到他糊血的两手上,硬把他拉到一个背阴处,不让他逞凶了。德顺老汉一辈子打光棍,有一颗极其善良的心。他爱村里的每一个娃娃,有一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满庄转着给娃娃们手里塞。尤其是加林,他对这孩子充满了感情。小时候加林上学,家境不好,有时连买一支铅笔的钱都没有,他三毛五毛的常给他。加林在中学上学时,他去县城里卖瓜卖果,常留半筐给他提到学校里。现在他看见加林这般拼命,两只嫩手被镢把拧了个稀巴烂,心里实在受不了。老汉把加林拉在一个土崖的背影下,硬按着让他坐下。他又抓了两把干黄土抹在他手上,说:“黄土是止血的……加林!你再不敢耍二杆子了。刚开始劳动,一定要把劲使匀。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唉,你这个犟脾气!”

加林此刻才感到他的手像刀割一般疼。他把两只手掌紧紧合在一起,弯下头在光胳膊上困难地揩了揩汗,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你不要管我,就让我这样干吧。再说,我现在思想上麻乱得很,劳动苦一点,皮肉疼一点,我就把这些不痛快事都忘了……手烂叫它烂吧!”

他抬起乱蓬蓬的头,牙咬着嘴唇,显出一副对自己残酷的表情。德顺老汉点起一锅旱烟,坐在他旁边,一只手在他落满黄尘的头上摸了一把,无可奈何地摇摇白雪一样的脑袋,说:“明天你不要挖地畔了,跟我学耕地。你看你的手,再不敢握镢把了,等手好了再……”

加林坚决地摇摇头:“不,我要让镢把把我的烂手再拧好!”他说完就站起来,向地那儿走去,向两只烂手唾了两下,掂起镢头又没命地挖起来。阳光火爆爆地晒着他通红的光脊背,汗水很快把他的裤腰湿透了。

德顺老汉看着他这副犟劲,叹了一口气,把崖根下一罐水提过去,放在离加林不远的地方,说:“这罐水都是你的。天热,你不***的儿子顶替。②巧珍:美丽、善良的农村姑娘,虽没有文化,但却真心真意地爱上高加林这个“文化人”。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一段描写高加林故意穿得破烂出山劳动,表现他因为被撤掉民办教师而愤懑,也表现了他想获取别人同情的心理。
B.第二段交代高家村的规模和耕地情况,这既是高加林家境贫寒的原因,也是他希望摆脱农村、追求城市生活的动力。
C.本文采用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将高加林拼命劳动的情景展现出来。
D.本文语言朴实,描写细腻,比如“泡拧破了,手上很快出了血,把镢把都染红了”这一细节,表现高加林的坚忍、要强。
【小题2】结合文意,赏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
(1)阳光火爆爆地晒着他通红的光脊背,汗水很快把他的裤腰湿透了。
(2)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抽的最香的一支烟。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是高加林,作者为什么不惜笔墨写德顺老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活着的手艺
王往
他是一个木匠,是木匠里的天才。很小的时候,他便对木工活感兴趣。曾经,他用一把小小的凿子把一段丑陋不堪的木头掏成一个精致的木碗。他就用这木碗吃饭。
他会对着一棵树说,这棵树能打一只衣柜,一张桌子,桌面多大,腿多高,他都说了尺寸。过了一年,树的主人真的用这棵树了,说要打一张衣柜,一张桌子。他站起来说,那是我去年说的,今年这棵树打了衣柜桌子,还够打两把椅子。结果,这棵树真的打了一张衣柜,一张桌子,还有两把椅子,木料不多不少。他的眼睛就这样厉害。
长大了,他学了木匠。他的手艺很快超过了师傅。他锯木头,从来不用弹线。木工必用的墨斗,他没有。他加的榫子,就是不用油漆,你也看不出痕迹。他的雕刻最能显出他木匠的天才。他的雕刻能将木料上的瑕疵变为点睛之笔,一道裂纹让他修饰为鲤鱼划出的水波或是蝴蝶的触须,一个节疤让他修饰为蝴蝶翅膀上的斑纹或是鲤鱼的眼睛。
树,因为木匠死了,木匠又让它以另一种形式活了。
做家具的人家,以请到他为荣。主人看着他背着工具朝着自家走来,就会对着木料说:“他来了,他来了!”是的,他来了,死去的树木就活了。
我在老家的时候,常爱看他做木工活。他疾速起落的斧子砍掉那些无用的枝杈,直击那厚实坚硬的树皮,他的锯子有力而不屈地穿梭,木屑纷落;他的刻刀细致而委婉地游弋……他给爱好写作的我以启示:我的语言要像他的斧子,越过浮华和滞涩,直击那“木头”的要害。但是,这个木匠在我们村里的人缘并不好。村里人叫他懒木匠。他是懒,人家花钱请他做家具,他二话不说;可要请他做一些小活,他不干。比如打个小凳子,打扇猪圈门,装个铁锹柄什么的,他都回答:没空。村里的木匠很多,别的木匠好说话,一支烟,一杯茶,叫做什么就做什么。
有一年,我赶回家恰逢大雨,家里的厕所满了,我要把粪水浇到菜地去。找粪舀,粪舀的柄子坏了,我刚好看见了他。递上一支烟:你忙不忙?不忙,他说。我说,帮我安个粪舀柄子。他说,这个……你自己安,我还有事儿。他烟没点上就走了。村里另一个木匠过来了,说:“你请他?请不动的,我来帮你安上。”这个木匠边给我安着粪舀柄子,边告诉我说:“他呀,活该受穷,这些年打工没挣到什么钱,现在工地上的支架、模具都是铁的,窗子是铝合金的,动斧头锯子的活少了,他转了几家工地说我又不是铁匠,干不了。他去路边等活干,让人家找他做木匠活,在路边等,有时一两天也没人找的。”我说:“这人,怪啊。”
我很少回老家,去年,在广州,有一天,竟想起这个木匠来了。那天,我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事,一些声音在耳边聒噪:
——你给我们写纪实吧,千字千元,找个新闻,编点故事就行。
——我们杂志才办,你编个读者来信吧,说几句好话,抛砖引玉嘛。
——你给我写本书,就讲讲大学生如何实现在网上做生意赚钱的致富经历。
我什么也没写,一个也没答应。我知道得罪了人,也亏待了自己的钱包。我想着这些烦人的事,就想到了木匠。他那样一个天赋极高的木匠,怎么愿意给人打猪圈门,安粪舀柄?职业要有职业的尊严。他不懒,他只是孤独。
春节我回去,听人说木匠挣大钱了,两年间就把小瓦房变成了两层小楼。我想他可能改行了。我碰见他时,他正盯着一棵大槐树,目光痴迷。
我恭敬地递给他一支烟问他:在哪打工?
他说:在上海,一家仿古家具店,老板对我不错,一个月开5000元工资。
我说:好啊,这个适合你!
他笑笑说:别的不想做。
(摘编自《百花园》)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写“他”小时候就能用凿子制作精致的木碗,显示了“他”的木匠天赋,也为后文表现“他”的性格做了铺垫。
B.懒木匠“他”从小就对木工有兴趣和天赋,随着年龄的增长,凭借“他”精湛的雕刻技艺,很善于将木料上的瑕疵变为点睛之笔。
C.在广州,“我”拒绝了一些人让“我”写胡编乱造的东西的要求,主要懒得去做这些烦人的琐碎小事,正如木匠不愿做一些小活儿一样。
D.本篇小说中“我”对木匠“他”由不理解到理解,最后到敬重的转变过程,可以使读者看出现代人在迷茫中寻求自我的心理路程。
【小题2】请概括小说中木匠“他”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
【小题3】对于这篇小说,有人认为木匠是小说的主要人物,还有人认为木匠与我都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你同意哪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