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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甲板的天篷下面

杰克·伦敦

卡鲁塞尔斯小姐简直是美得惊人,她迷住了周围的每一个男人。她又是一个骄傲的女人。种族的骄傲,门第的骄傲,性别的骄傲,权利的骄傲——她都占全了,这是一种又奇怪、又任性、又可怕的骄傲。

在科伦坡的一天早上,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卡鲁赛尔斯小姐召来船长本特利,叫那群给游客表演泅水的当地小孩都到上层甲板上来比赛。她把我们的零钱全收罗过去,亲自把它们一个一个或者一把一把地扔下海,并且规定捞不着的要挨骂,捞得巧妙的会得到额外赏赐。

有个小家伙最出色,他对天鹅入水式非常在行,我从没见过比他跳得更美的人。这个孩子一次次地这样跳,我们都很喜欢看,特别是卡鲁赛尔斯小姐。他至多不过十二三岁,是一个美丽的孩子,好像一个身体柔软的少年神仙的青铜塑像,几乎全身都射出了生命的光辉。他的皮肤闪烁着生命,眼睛里充满了炽热的生命,我几乎听到了生命从他身体里爆裂的声音。一瞧见他,就像闻到一股臭氧的气味——他就是这样新鲜,这样身体健康、精神焕发,这样粗野奔放。

突然这些孩子拼命奔向舷门,用他们最快的姿势游水,乱糟糟地、手脚不停地打得水花四溅,脸上充满了恐怖,一蹿一跳地爬出水面。

“怎么回事?”卡鲁赛尔斯小姐问道。

“大概是鲨鱼。”船长本特利回答道。

“他们怕鲨鱼吗?”她问道。

“难道你不怕吗?”他反问道。

她耸耸肩膀,噘了一下嘴。“无论给我什么,我也不敢到可能有鲨鱼的地方去冒险,”她说完又耸了下肩,“它们太可怕了!”

这时,那些小孩全走上了甲板,表演结束了,船长本特利就叫他们下船。可是,她拦住了他,“等一会儿,船长。我一向听说这儿的土人不怕鲨鱼。”

她把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喊到身边,要他再跳水。他摇摇头,那群孩子笑了起来,觉得好像是在开玩笑。

“有鲨鱼。”他指着水面说。

“不,”她说,“没有鲨鱼。”

可是,他肯定地点着头,站在他后面的那些小孩子也同样肯定地点着头。

“没有,没有,没有。”她叫道。接着她就对我们说,“谁愿意借给我半个克朗和一个金币?”

我们立刻掏出了许多克朗和金币,她从邓尼森手里接过了两个硬币。

她举起那个半克朗给孩子们瞧。可是谁也没有准备跳下去。她把这个半克朗扔下了海。他们望着这个银币飞下去,脸上都带着惋惜渴望的神气,不过谁也没有跟着一块下去。

“千万别用那个金币来引诱他们。”邓尼森低声对她说。

她一点也不理睬,反而用这个金币在那个会天鹅入水式的小孩子眼前晃来晃去。

“不能这样。”船长本特利说道。可是她却笑了起来,仍然引诱着那个孩子。

“别引诱他。”邓尼森坚决地劝她。“这对于他是一笔大钱,他可能跳下去的。”

她转过身来对着那个孩子,又把那枚金币举到他眼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要扔出去的样子,这时,那个孩子好像不由自主似地向栏杆跑去,可是伙伴们的大声责备又把他拦住了,他们的声音还带着愤怒。

“我知道你不过是在逗着玩,”邓尼森说道,“你愿意怎么逗他就怎么逗他好了,不过,看在老天面上,千万别扔出去。”

话音未落,那个金币一下就从天篷的影子下飞到了耀眼的太阳光里,在半空中划了一道亮晶晶的弧形。大家还没来得及把那个小孩抓住,他就翻过了栏杆,非常美妙地弯着身体随着那个钱下去了。两个同时都在半空里,很好看。金币破水而入,那个小孩子也在同一个地方,而且几乎在同一刹那,几乎连声音都没有地钻到水里。

水很清,从上面望下去,什么都清清楚楚。那条鲨鱼很大,一下子就把那孩子咬成了两半。

第一个开口的是卡鲁塞尔斯小姐。她的脸白得跟死人一样。

“我……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一面说,一面发出一种短促的、神经质的笑声。

她的全部骄傲都在勉力使她能克制自己。她有气无力地瞧着邓尼森,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可怕的难过神色,她的嘴唇一直在哆嗦着。

“邓尼森先生,”她说道,“你愿意扶我下去吗?”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他凝神注视的方向,他连眼皮也没有动一动。船上一片沉默。

她转过身子,打算镇静地走下甲板。走了不过二十尺,她就摇晃起来,用手扶着墙以免栽倒。后来,她就这样走下去,用手扶着舱板,慢腾腾地走开了。

(节选自《世界十大中短篇小说家——杰克·伦敦》,人民文学出版社)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表演跳水的小孩全身焕发着生命的光辉,作者对他进行了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对原始生命力的喜爱和赞美。
B.小说开头介绍卡鲁塞尔斯小姐有一种“又奇怪、又任性、又可怕的骄傲”,暗示我们她后来引诱孩子跳水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就是因为她这种古怪的任性。
C.小说对那群表演泅水的小孩的神态描写非常细致,既有对金钱的渴望,也有对鲨鱼的惧怕,还有对卡鲁塞尔斯小姐的愤怒,非常生动真实。
D.小孩被鲨鱼咬死后,卡鲁塞尔斯小姐脸色苍白,身体摇晃,显出难过的神色,这说明她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悔恨和痛苦,是个良知未泯的人。
【小题2】小说开头详细描述了卡鲁塞尔斯小姐的美丽和高傲,结尾却细致描绘其衰弱落寞。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题是批判人性的丑陋,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揭露金钱的罪恶。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9-04 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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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小铜匠
“我要。”
  “我也要。”
“我来分。”小三要过月饼,一下掰成两半,左手那块大,右手那块小。大哥二哥不满地嚷嚷,不行不行。小三张开大嘴,狠狠地咬一口大的,有滋有味吃起来。大哥二哥一瞪眼珠,一把抢过月饼,也有滋有味吃起来,“让你分,一会都进你的嘴了!”小三嘿嘿地笑出声来。
小三患过小儿麻痹症,左腿瘦一圈,也短一截,一走路颠簸得厉害。小三脑子却灵,上课遇到难题,别的小伙伴皱眉头挠脑袋没人举手,惟独小三高高地举着小手,似面鲜艳的小红旗。一考试,别的孩子蔫头耷脑像着霜的茄子,小三却常常兴高采烈地捧“双百”。老师惋惜地说∶“要不得这病,怕是一棵栋梁之材哩!”爹娘听后流下泪,左一声右一声地叹。小三却挺着胸脯安慰娘∶“我能行!”
小三读到五年级,动起心思,不想念啦!爹娘问他,小三说要和二叔学手艺。小三的远房二叔是个铜匠,年年都来看哥嫂,大包小包地拎,临走时,还要给哥嫂扔下个三十二十的。小三要学手艺,要挣钱。爹娘想想小三一个残疾人,也就点了头。
小三心灵手巧,两年下来,就把手艺学到了手。做那个烟袋锅,上面雕龙塑凤,有花有草的,三乡五里的大爷叔叔们人人买一个,成天叼在嘴里,或在手里把玩,稀罕得像得个宝。供不应求,许多人就提前定货。小三先五块,后五十,可还有人买。原料紧张。小三家小园里种满了窝瓜、角瓜、黄瓜等稀罕物,那时离村不远的蒙古营子,“文革”时期扒了庙,却没毁佛,许多铜佛都散落在个人手里。小三就赶着毛驴车,拉着园子里产的东西,开始换铜佛。蒙古牧民不会种这个,自己留铜佛也没什么用,就都换给了小三。小三一袋一袋地往回换,原料充足了,生意红红火火。
大哥二哥念高中,学费全是小三出。每次放假,大哥二哥就坐在小三的炉火旁,看小三熟练地往烟袋锅上绣花描云,眼中流露出艳羡的光。小三也很自得,心里说,念书能怎么,还不都是个穷学生。
十里八乡一宣传,小三就成了名人,有个姑娘看上了小三。起初家里不同意,说你一个健康的姑娘怎么找个残疾?姑娘说∶俺爱他这种有头脑的人。”
姑娘就和小三结了婚。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小三一家喜得合不拢嘴。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啦,大哥二哥大学毕业在城里安了家,日子却都过得紧巴。小三更暗暗地陶醉在自己的选择中,有事没事地让儿子学两手。
小三存几个钱,那年春节领着媳妇儿子和爹娘一同到城里过年,小三对大哥二哥说,钱不用你们掏,我出,关键要过出年的气氛。
大哥二哥也喜不自禁,活动排得满满的,除了吃喝,还安排到几个景点玩一玩。后来,就到了博物馆,小三看见了馆里的小铜佛,“扑哧” 一声笑,说这玩意还放这里做甚?旁边的保安“哼”一声,“那是文物,十万八万都是它。”
小三一下哑了声,脸色灰灰的。大哥二哥问他,他又说没事没事。
回乡后,儿子有事没事往小三身边凑,摆弄那把小锤子。小三一把夺过来,狠狠地说,“好好念书去,再动这玩艺,老子砸断你的腿。”儿子莫名其妙地溜进屋,不敢出来。
小三手里一个“佛”也没了,有的只是一堆落满灰尘的烟袋锅。
【小题1】选出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1分)
A.作者运用先扬后抑的手法,前后对比鲜明,情节多变,波澜起伏,让人深思,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B.虽然身体有缺陷,但心灵手巧的小铜匠却打拼出一片天地,作者意在提醒读者,“条条大道通罗马”,世间并非只有读书高。
C.小铜匠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灵活的头脑创造了财富也赢得了爱情,这固然是他成功的一面,但是他把铜佛做成烟袋锅却是他人生的最大败笔。
D.“小三看见了馆里的小铜佛,‘扑哧’ 一声笑”,这是因为他觉得小铜佛只是做烟袋锅的原料,并且他曾一麻袋一麻袋地把这样的小铜佛运回家,现在它竟被摆在博物馆里,实在可笑。
【小题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看见当下许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门路,小三更暗暗地陶醉在自己的选择中,有事没事地让儿子学两手”这句话怎样理解?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分析。(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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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小说最后一段能不能删掉?为什么?请列出你的理由。(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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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舍身救难 大爱永存
——追忆香港义工黄福荣 闵 喆
4月18日晚,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为救人捐躯的香港义工黄福荣,灵柩从青海结古镇孤儿院辗转回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举办了庄严简朴的仪式,迎接香港之子英灵归来。黄福荣的亲属和特区政府的多位高官到深圳口岸迎接。在香港警察仪仗队奏出的哀乐声中,黄福荣接受英雄式的致敬,鲜红的特区区旗覆盖上灵柩。
香港特区政府16日已向授勋委员会推荐黄福荣追封金英勇勋章,并建议将遗体安葬在表扬英勇市民的景仰园。有记者询问黄福荣胞弟黄福华:“假如生命可以重头再来,您会选择支持还是劝阻福荣先生长期只身从事善举?”黄福华先生说:“如果让我重头选择,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
“孩子和老师怎么样了”
14日地震发生时,黄福荣正在玉树慈行喜愿会孤儿院做义工。那天清晨,19名年龄稍大的孤儿已经去上学,孤儿院里留下了黄福荣、3名年龄较小的孤儿、两名老师和院长等人。忽然间,7.1级强震爆发,地动山摇之后,孤儿院楼房轰然倒塌了一半。
“当时,阿福和另一名老师很幸运地逃了出来。”孤儿院周副院长说。但是,有3个孩子和3个老师没有出来,阿福和其他人立即冲回去营救他们。
大约10时,救出3个孩子和1位老师后,在救援另两位老师时,6.3级的余震突然发生,阿福不幸被掩埋。人们将阿福和两位老师救出来,两位老师幸免于难,但阿福却身受重伤。
“我们着急地刨,刨了两个小时才把阿福刨出来。刨出来的时候,他还有气息,不停地问:孩子和老师怎么样了?可是大概20分钟后,他就没有气息了。在场的两名医生也没能把他抢救过来……”周副院长回忆说。
被阿福推出废墟的4人,除一名孤儿腿部骨折外,其余3人均只受轻伤。
“要做就要做好”
46岁的黄福荣,原是香港一名货车司机。“他没有什么宗教信仰,只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热心公益的人。”黄福荣的朋友、孤儿院的一位筹建者赵林说,“他跟我讲:公益、慈善,要做就要做好,不能摆空架子。”
2002年,黄福荣用7个月时间独自从香港步行到北京为中华骨髓库筹款,还捐出自己全部积蓄;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他到四川灾区做了两个多月义工。
赵林说,阿福每月工资只有1万多港元,在香港根本不够花,同时阿福有严重的糖尿病,每天都需打胰岛素,却还要省吃俭用把钱攒起来从事公益事业。每年阿福有3个月的假期,全部用来在各地从事公益活动。
“4月1日,阿福到兰州与我会面,走访甘肃贫困学生,我以为他会坐飞机来,没想到他却从深圳坐火车到兰州,说自己省一点,就又能资助几个学生了。之后他又说想来孤儿院,随身带了1万多港元,希望买点物品带去孤儿院。”赵林回忆说。
当时,赵林开玩笑说:“你身体不好,能上高原么?万一死了怎么办?”但黄福荣一句话,让赵林感动良久,记忆犹新。黄福荣回答说:“在公益和奉献爱心的道路上,如果我死了,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港人的骄傲”
连日来,关于黄福荣的报道持续占据电视、报章和网站的重要时段和显著位置。一夜之间,这位平凡的香港司机成了中国家喻户晓的英雄。市民称他为“香港之子”“港人的骄傲”,内地同胞赞他是“真的汉子”“真正的英雄”。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自己的网页上发表题为《香港的光辉榜样》的文章,深切哀悼在青海玉树地震中遇难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他写道,“噩耗传来,我感到十分难过。像无数被黄先生的事迹触动的内地和本港市民一样,我万分敬仰他,并引以为荣……”曾荫权接着写道:香港人的精神到底是什么?除了灵活多变、不懈奋斗,为个人和家庭幸福打拼之外,还有哪些非自利、非物质的素质与襟怀?黄先生事迹给了我们启示。
许多香港艺人发微博传递爱的呼唤与关心。梁咏琪说:“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动容……致最崇高的敬意,伟大的香港英雄”;文咏珊说:“他拥有这么善良的一颗心……他是我们香港人的英雄!在这里致最崇高敬意!安息吧”。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有删节)
【小题1】为什么黄福荣会被称为“港人的骄傲”“真正的英雄”?
【小题2】人物通讯常以多种手法表现人物。请说说“孩子和老师怎么样了”这一节是怎样表现黄福荣这一人物的。
【小题3】曾荫权说:黄先生的事迹给了我们启示。联系全文,你认为黄福荣事迹给了我们哪些启示?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鲁迅的生活智慧
战士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战斗的。现代战争越来越重视后勤工作,甚至有的军事专家认为,现代战争打的就是后勤。对于一个思想战士来说,生活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战斗的情绪和战斗的结果。
鲁迅是个非常有生活情调、生活智慧的人。
他的人生观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后来又解释道:“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
鲁迅很重视钱,绝不假装清高。鲁迅的日记里仔仔细细地记着他的几乎每一笔收入支出。他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薪水、讲课费、稿费。后两者是不定的,所以他很看重固定的薪水。他在教育部每月可以拿300大洋。那时北京市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两三块大洋。一块大洋购买基本生活品的购买力大约是今天一块人民币的七八十倍到一百倍。举个例子:根据老舍的回忆,当时老舍当个“劝学员”——教育分局局长,每月100元,小学校长40元,小学老师25元,学校的勤务员6元。***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临时工性质的管理员8元,而馆长李大钊300元。老舍说当时1毛5就可以吃顿很好的饭:一份炒肉丝,三个火烧,一碗馄饨带两个鸡蛋,这些只要1毛二三,如果1毛5,就可以再来一壶老白干喝喝了。这一顿饭现在在北京,15元恐怕还未必能拿下吧!
在这样的情况下,鲁迅很看重他的300大洋。他跟章士钊打官司,一定要保住自己的铁饭碗——章士钊免了鲁迅的职,许多人等着谋他的缺呢。后来,他离开了官场,也离开了大学,由广东到上海。领导教育部的蔡元培先生每月给他干薪300大洋,他也接受了。有人不理解鲁迅的做法,说鲁迅为什么拿着国民党政府的钱,还要骂国民党。在鲁迅看来,钱是该拿的,但骂也是该骂的。跑到外国去,在帝国主义的大旗下面骂中国,那是没出息的表现。我就在国内以笔作枪,贬恶扬善,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豪杰。
鲁迅有个学生叫李秉中,在军队当官,想辞职不干了,写信征求鲁迅意见。鲁迅反对,认为饭碗可以跟理想分开。鲁迅回信说:“人不能不吃饭,因此即不能不做事……我看中国谋生,将日难一日也。所以只得混混。”鲁迅居然说出“混混”这样的话,很不英雄吧?很不容易理解吧?其实重视饭碗,重视物质生活对于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态度。鲁迅不是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得到的这个真理,而是从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得到的。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说:“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可见,鲁迅的生活智慧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上的。生活搞不好,仍然追求理想,当然也值得尊敬,我们应该帮助这样的“有志”青年。但是不要把二者绝然分开,一味追求理想,不顾生活实际,那就可能成为“幼稚”青年了。
他在生活中的智慧,使他在思想上、在文章里都明察秋毫。
所以,他知道如何应付不同的场面。比如他说如何听高人讲话:“与名流学者谈,对于他之所讲,当装做偶有不懂之处。太不懂被看轻,太懂了被厌恶。偶有不懂之处,彼此最为合宜。”(《小杂感》)
这是世故,但这世故背后是对虚伪的社会风气的冷嘲。他也有直率的时候,比如日本请他主持中日通航典礼,他拒绝逢场作戏。他说:“不能把太太小姐敲碎一个啤酒瓶子的事要我做。”记者纠缠说:“如果您不答应,我就非常为难了。”鲁迅答道:“如果我答应您,我就非常为难了。”智慧不一定都是圆融婉转的,有时候也表现为斩钉截铁的果断。
鲁迅在《世故三味》中写道: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世故”似乎也像“革命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太革”一样,不可不通,而亦不可太通的。
然而据我的经验,得到“深于世故”的恶谥者,却还是因为“不能世故”的缘故。
那么,鲁迅的世故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的世故呢?他的好友许寿棠说:“有人以为鲁迅长于世故,却又有人以为他不能世故,其实都不尽然,只是与时宜不合罢了。”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鲁迅先生绝不假装清高,他很看重他的固定薪水。因为每月300大洋的薪水,在当时的北京,能让他有很高的生活标准。
B.当学生不想在军队当官,要辞职不干时,鲁迅先生教导学生的话,让我们得到启示:如果日子过得艰难的时候,就可以混混去过,因为一个人首先要生活。
C.第四段中,作者提到北京市民的生活标准,并列举了老舍、李大钊、***及教育领域其他人的薪水情况,既表现鲁迅先生薪水之高,也突出了他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力和成就。
D.鲁迅先生能够在所谓的高人讲话时知道应付、懂得世故,但是在日本请他主持中日通航典礼时,他却拒绝逢场作戏,是因为这件事有损民族大义,作为一个坚定的爱国主义者,他绝对不会接受。
E.本文从大处着笔,由战争的后勤引出鲁迅先生的生活,进而谈鲁迅先生在生活中的智慧,又通过几件小事重点写他对钱的看法,提到生活中的智慧是建立在日常生活的基础之上的,点到鲁迅先生的思想文学主张受生活的影响,思路清晰,层次递进。
【小题2】结合文本,概括鲁迅先生生活智慧的表现?(6分)
【小题3】作为一篇传记,本文在表现人物上有哪些特点(6分)
【小题4】许寿棠说:“有人以为鲁迅长于世故,却又有人以为他不通世故,其实都不尽然,只是与时宜不合罢了。”如何理解这句话? 联系文本探究鲁迅的世故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的“世故”?(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红木钢琴
亚士里拉·杰夫
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时,我在路易斯街的一家钢琴公司当销售员,我们通过在全州各小城镇的报上登广告的方式销售钢琴。当我们收到足够的回函时,就驾着装满钢琴的小货车到顾客指定的地方去销售。
我们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就会收到一张写着“请为我的孙女送来一架新的钢琴,必须是红木的。我会用我的蛋钱按月付给你们10块钱”的明信片。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珍贵的红木钢琴卖给每个月只付10块钱的人。也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和收入这么少的人接触,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她来的明信片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恰巧到那个寄明信片的老妇人住家附近,我决定到她们家去看看。我发现很多始料未及的事:她住的那间岌岌可危的小木屋位于一片棉花田的中央。木屋的地板很脏,鸡舍也在屋里面,看起来她显然不会有申请信用卡的可能性,她既没有车、电话,也没有工作。她所拥有只是她头顶上稍显破烂的屋顶。然而在白天,我可以穿过它看到很多地方。她的孙女大约10岁,打赤脚,穿着麻布做的洋装。
我向老妇人解释我们无法以每个月偿还10块钱的方式卖给她一部全新的钢琴。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她继续每隔六周就寄明信片给我们,一样是求购一部新的红木钢琴,并且发誓她每个月一定会付10块钱给我们。这一切真是诡异。
几年后,我自己开了一家钢琴公司,当我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我又收到那个老妇人寄来的明信片,一连好几个月,我都没有去理会它,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有一天,我恰巧前往那个老妇人住的地区,我的小货车上刚好有一架红木钢琴。尽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我还是亲临她的小屋,并且告诉她我愿意和她定下契约,她可以每月付10块钱、免利息、分52次偿还的方式购得她想要的钢琴。我把新钢琴搬到房子里,把它放在不会遭雨淋的地方。在我的告诫下,小女孩把家里养的鸡赶远一点儿,然后我离开了。当然,我的心情就像刚刚丢了一部新钢琴一般。
老妇人允诺每个月要付的钱按时寄来,虽然有时候是把三个铜板贴在明信片上付款,可是如当初所约定的52次,一次也不少。
20年后的某一天,我到曼菲斯洽谈生意,在假日饭店用完晚餐后,我便到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坐坐。当我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餐后酒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优美的钢琴声,我转身看到一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弹着一手非常优美的钢琴。
虽然我也算是一位不错的钢琴手,可是我被她的钢琴声给吸引住了,我拿起酒杯走到她旁边的桌子,坐下仔细聆听,她对着我笑,问我想听什么。中场休息时,她过来和我坐在一起。
“你是不是很久以前把钢琴卖给我祖母的那个人?”她问我。
我一时想不起来,请她加以解释。
她开始告诉我,慢慢唤起我的记忆,我的老天啊!她就是那个当年打着赤脚、穿着破烂麻布衣的小女孩!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艾丽莎,因为她的祖母没钱让她去上钢琴课,所以她只好听收音机学琴。起初,她是在两公里外的教堂里表演,有时候也到学校表演,并且获得许多奖品和音乐奖学金。后来她带着美丽的大钢琴嫁到了曼菲斯。
我记起这件事,然后说:“艾丽莎,这里有点儿暗,可以告诉我钢琴是什么颜色的吗?”
她回答我说:“是红木色的。”并且问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一时说不出,她知道红木钢琴代表的意义吗?她是否知道她祖母不选其他的种类,而坚持要买红木钢琴给她的原因吗?我想她不知道吧!
她是不是理解,为什么那个穿着破烂麻布的小女孩在未来有这样了不起的才艺?不,我想她也不晓得吧!
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却哽咽得讲不出话来。
最后,我才说道:“我只是好奇钢琴的颜色随便问问,我以你为荣,假如你可以体谅我,我要回房去休息了。”
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
(摘编自《不可不读的外国百年百篇经典小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为视角,以“我”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为情节线索,向读者展示了一段人世间浓烈的情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离不开这种亲情大爱。
B.文中写老妇人的孙女,其作用有二:一是突出孙女穿着破烂是因为其家境不好,一是强调孙女之所以能成为钢琴家是其自身努力的结果。
C.本文中的“我”对老妇人买红木钢琴这件事有这样一段情感历程:好奇——无奈——冲动。后来看到小女孩有所成就时,我不禁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欣慰。
D.“我”在假日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偶然与老妇人孙女相遇一事,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和主题得以彰显的重要环节。
 
E.“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含蓄蕴藉,“我”因为面对此情景不得不落下怜悯的悲伤的泪水。
(2)老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哽咽得讲不出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我知道”的内容有哪些。
(4)小说为什么以“红木钢琴”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金庸小说与文学的乌托邦精神

谢有顺

金庸的小说创造了一个“成人的童话”,也呼应了一种文学的乌托邦精神。他写出了一种超越现实的可能性,使他笔下的“江湖”,成了现代人的精神避难所,也使那些在单一的现实中生活的读者,多经历了一种快意、忘我的纸上人生。他召唤了一种英雄哲学,尤其是那些孤独的英雄,往往以个人之力化解江湖、民族乃至国家之间的干戈。这种英雄气概,正是乌托邦精神。

通俗小说的雅化,是金庸小说的一大特色。所谓的“雅化”,不仅仅是指作品中对诗词、琴棋书画这些传统文化因素的运用,更是指金庸小说中浸透着中国文化的精神,也有很多人生的感怀,甚至还有罪与罚、受难与救赎式的存在主义思想,这些都不是一般的通俗小说所有的。

金庸笔下的侠客,大致可分为三类:儒家侠、道家侠、佛家侠。早期金庸多写儒家侠,“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儒家精神的底蕴,郭靖明知襄阳守不住,但他还是要守;陈家洛、袁承志、萧峰,虽然也有灰心、归隐的思想,但其壮年,却一直是带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抱负,只要是为国家、民族,就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到中期以后,金庸大量写到道家侠,那种以抒发个体性情、实现自我价值为中心的侠客。除此之外,还有佛家侠,就是那种有宽恕之心,悲悯之心的侠客,以少林和尚为代表。金庸通过这些侠客形象的塑造,把影响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思想的儒道释文化的精髓通俗化、感性化了。这有利于一般读者理解中国文化的特性。

最有深度的也许是《天龙八部》。它里面隐藏着很深的中国式的罪与罚思想,用金庸的朋友陈世骧的话来说,是“无人不冤,有情皆孽”。也就是说,这部小说里的人,都蒙受着巨大的冤屈,而这部小说里的情感,也几乎都是孽缘。每个人生来似乎就是有罪的,他的人生不过是受难,不过是赎罪,在这样一个望远皆悲的背景下写人性,就会发生人性和生存本身,其实都是困境。

这种人生情怀、哲学思考,都不是通俗文学这个帽子可以涵括得了的。所以说金庸小说的内涵,比之前所有的通俗文学都要深,他是在俗小说的壳里张扬文雅的中国文化精神。

金庸小说里塑造了大量的英雄,并宣扬了一种英雄哲学。张无忌这么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少年,在光明顶上,想以一己之力平息六大门派与明教之间的恩怨,这是何等的英雄!萧峰以一己生命平息了宋辽两国之间的干戈,这是何等的英雄!襄阳城外大兵压境,杨过身处绝境居然打死蒙古皇帝,蒙古被迫退兵,而郭靖夫妇二人齐心,死守襄阳城几十年,这是何等的英雄!这些伟大的事情,我们在现实中做不到,这些伟大的个人,我们在生活中恐怕永远也不会见到,然而,金庸通过对个人英雄的塑造与对英雄哲学的召唤,满足了我们对自己角色的一种想象,使我们以角色替换的方式参与、体验了一回英雄的存在,感觉自己也英雄了一回,这就是文学带给我们的梦幻和诗意。说到底,文学就是一个梦,一个乌托邦。

文学乌托邦的又一个方面,是金庸在小说中呈现出了一种诗意的人生。袁承志归隐海外,郭襄归隐峨眉,杨过和小龙女归隐古墓……“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他们的选择,一如海德格尔所说,人生充满了劳绩,所以向往诗意的栖居。

【小题1】下列不能直接表现“金庸小说与文学的乌托邦精神”关系的一项是
A.金庸的小说创造了一个“成人的童话”,也呼应了一种文学的乌托邦精神。
B.金庸小说中浸透着中国文化的精神,这不是一般的通俗小说所有的。
C.金庸通过对个人英雄的塑造与对英雄哲学的召唤,带给读者梦幻和诗意。
D.金庸在小说中呈现出了一种诗意的人生是文学乌托邦的又一个方面。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金庸的小说探出了一种超越现实的可能性,营造了一个乌托邦的“江湖”,成为现代人的精神避难所。
B.“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儒家精神的底蕴,也是青年金庸的精神面貌,故而早期金庸多写儒家侠。
C.在原罪、赎罪思想背景下写出的《天龙八部》,隐藏着很深的中国式的罪与罚思想,这也使之成为金庸最深刻的小说。
D.金庸小说里塑造了大量的英雄,并宣扬了一种个人英雄主义哲学,满足了读者自身想象的需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金庸小说的乌托邦精神集中体现在,塑造了一些以个人之力化解江湖、民族乃至国家之间的干戈的孤独的英雄。
B.金庸通过以抒发个体性情、实现自我价值为中心的道家侠形象的塑造,使一般读者更易于理解中国文化的特性。
C.金庸的小说内涵丰富,充满人生情怀、哲学思考,张扬文雅的中国文化精神,已不是通俗小说。
D.“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金庸小说中大量主人公“归隐”的选择,体现了人生充满对诗意栖居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