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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D.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E. 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小题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24 0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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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暗 记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的,原在一家幻灯厂当美术师,能画能写。后来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番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令‘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小题1】“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作者为什么要用“安闲”这个词?
【小题2】“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一句中,石丁的神态变化表明了他怎样的心理变化?
【小题3】“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试分析句子中“暗记”的含义。
【小题4】联系全文,请一下本文写作的主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性格

阿·托尔斯泰

①我的朋友伊戈尔年轻健壮,十分出众。每当他从坦克炮塔里钻出来的时候,简直就如战神!但在库尔斯克那场猛烈的战斗中,伊戈尔中尉的那辆坦克不幸被德国鬼子的一颗炮弹击中。他虽然活了下来,也有视力,但脸被烧得模糊不清。八个月之后,递给他一面镜子的护士转过身去,哭了起来,而他立即把镜子还给了她。

②“经常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呢,”他说,“这个样子是可以活下去的。”但是,他再也没有向护士要镜子,只是常常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好像在逐渐习惯它似的。医疗委员会认为他不适合再去作战了,于是他动身回去探望一下父母。

③他回到村子里的时候,天色已接近黄昏。看,还是那口井,从这里数第六个小屋就是父母住的茅舍了。他突然站住了,双手插在口袋里,他摇了摇头,向那所房子走去。他的膝盖陷在雪里,弯身向窗内看去,他看见了母亲正在暗淡的灯光下准备晚饭,母亲还是披着那条黑色的披巾,但老多了,耸着消瘦的双肩……“啊,早知道,至少每天该给她写上几个字,讲讲自己的情况……”她把简单的饭菜摆在桌上,一壶牛奶,一块黑面包,两个匙子和一碟盐,她站在桌边,干瘦的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沉思起来。伊戈尔从窗外望着母亲,他明白,决不能让她受惊,决不能让她那张熟悉的、年老的脸因绝望而颤栗。

好吧,就这样吧!于是他推开了门,走进院子里,然后走到台阶上,敲了敲房门,母亲在门里答应着:“谁?”“苏联英雄格罗莫夫中尉。”他回答说。他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就把肩头顶在门楣上。不,母亲没有听出是他的声音,他自己也仿佛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的声音,他的声音在多次手术之后已经变得沙哑、沉闷、含糊不清了。

⑤“亲爱的,你有什么事吗?”她问。“我给您带来了您儿子伊戈尔中尉的问候。”这时候她打开门,跑向他,一把抓住了他的双手。“我的伊戈尔还活着?他好吗?亲爱的,你快进屋坐吧。”伊戈尔坐在桌旁的一条长凳上。这个地方还是他当年双脚够不着地板时坐的那个地方。那时候,母亲常常摸着他的头,说道:“吃吧,好儿子。”

⑥不一会儿,他的父亲回来了,这些年来也衰老了许多,他的胡须好像撒上一层白粉。他看了看客人,在门口跺了跺破毡靴,不慌不忙地解开了围巾,脱下了短皮袄,然后走到桌子跟前,握了握客人的手,啊,多么熟悉的、宽阔的、慈父的手啊!   

⑦伊戈尔坐着讲着自己的、也不是自己的事情,他坐得越久,就越不能承认自己的身份,也越发不能站起身来说:“你们认了我这个丑八怪吧,母亲,父亲……”这时他既快乐,又很痛苦。

⑧“好啦,我们吃晚饭吧,他妈妈,给客人拿点什么好吃的来。”他们像过去一样坐下来吃晚饭,就在吃晚饭的时候,伊戈尔中尉发现母亲特别注意看他那拿着匙子的手。他笑了一声,母亲抬起眼睛,她的面孔过分敏感地颤抖起来,问道:“您还没有讲什么时候会给他假期,让他回家来住上几天,我们有三年没见过他了,大概,他长成大人了吧,胡子也长出来了……是啊,天天都和死神打交道,大概他声音也变得粗了吧?”“他会回来的,也许,你们会认不出他来的。”

⑨他被安排在大炕上睡觉。这里的每块砖头,木板墙上的每条缝隙,天花板上的每个疤结,他都是熟悉的。屋里的羊皮和面包的气味——这种家里舒适和亲切的气味,就是在死亡面前也是无法忘记。三月的风在屋顶上呼啸着。父亲在隔板后面打着鼾,母亲辗转反侧叹息着,久久没有入睡。中尉俯伏而卧,把脸埋在手掌里。

⑩第二天早上,木柴燃烧的噼啪声惊醒了他,母亲悄悄地在炉边忙活着,他那的皮靴已刷干净放在门边,他那当初从家里带到战场的包脚布也已洗干净,挂在晾衣绳上。

(有删改)

【小题1】第④段中“好吧,就这样吧!”“这样”指的是什么内容?请简要概括。
【小题2】文中多处穿插主人公所熟悉的家中情形,有什么作用?
【小题3】伏笔是小说常用技法,请从文中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小题4】请结合全文,探究“俄罗斯性格”的丰富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窃 贼
法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啊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小题1】小说以“窃贼”为题,有何用意?
【小题2】试分析划线句场景描写的特点及其作用。
【小题3】有人说文中的老头并不算是窃贼,因为他只是偷回了自己被偷的钱包。你同意吗 ? 为什么? 请结合老人的形象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这篇小说的结尾很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