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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酒婆【注】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E.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3)文中第3段画线的句子在描写人物上有何特点?写出了人物怎样的性格?
(4)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7 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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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屠夫老六
黄小邪
老六原是不想做屠夫的,他想当个教书先生。哪知书没念两年,病入膏肓的老爹就将六个儿子相继唤到病榻前。老爹不想让传了几辈的手艺就这样丢了。可不等老爷子讲完,其他五个弟兄就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老六孝顺,爹由来最疼他,这事自然就落到他头上。
老六第一次拿起屠刀,是在村长娘大寿前一天。那天一早,男人们就将一头大肥猪捉住捆在案子上,老六灌了一盅烧酒算是壮胆,他学着爹生前的样子,一步一挪走向案前,闭闭眼,用力将尖刀往猪脖子捅去。登时,鲜血殷红直冲而出,伴随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嚎,那头肥猪开始疯狂地狂扭动身子,血溅了老六一身,他猛地一颤,后退几步,将屠刀扔出几米远,转身就要跑,几个汉子见势,架起老六的胳膊,把他往猪面前送,又强行将屠刀塞入老六手中。老六极力挣脱开几个汉子,扔下刀,疯了般奔往墙角掩面大哭。
老六第一次操屠刀,以那样惊心动魄的失败而告终。
那天夜里老六梦见死去的爹。他说:“爹,我觉得我不适合做屠夫。那猪看得我心慌。”爹说:“你这傻孩子,猪本是凡间一碗菜!你不杀,自有他人杀。”
说来奇怪,自爹托梦后,老六渐渐不再犯怵。一次次给猪开膛破肚,心、肝、肺拿在手里也不觉得恶心,清洗大、小肠,剁骨剔肉,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老六很快适应了这门手艺,这手艺养活了老六和他娘。
人总笑老六:看你生得慈眉善目,如何做起这屠宰行当?老六笑而不答。后来,渐渐就没人再问起这些。老六人缘极好,平日乡邻见面都得尊称一声“老六哥”。
没几年,老六娘过世,老六娶妻生子,老六妻随娘信佛,从不杀生。
又有人笑老六妻:你不杀生,咋跟你婆婆一个样,偏挑了个屠夫呢?她只笑笑。老六每次抡起屠刀前,妻总是默默点上三炷香。老六呢,嘴里不忘念叨:“猪呀猪,我爹说你是凡间一碗菜。莫怪莫怪!”猪好像也通了人性,到了老六手里,吼几声便由他宰割。
“你不愿意我杀猪?”老六问妻。
“不愿意咋整?你有你的难处!”妻答。
老六自家后院拴着一大一小两只羊,那母羊是早些年娘舅家送来给娘补身子的。那年娘一场大病,半年滴米不进,得亏这羊奶续命。如今虽说娘已不在人世,但羊还在后院拴着。老六谨记娘的话,这羊对他们家有恩,不能杀。
可眼下小儿染上恶疾,大夫开的药方得用鲜羊肝做药引。老六愁了,这正赶上饥荒哪里去弄鲜羊肝。看着日渐消瘦的小儿,老六心里不是滋味,他想起后院拴的两只羊。“这大的对我娘有恩不能杀,小的总能杀吧?”老六自言自语别上刀。
刚要抓起羊角,小儿立在身后。“爹,你咋啥都杀呢,你答应过奶奶不杀羊。”老六叹气,扔下刀。老六在院外踱来踱去,眼看已天黑,小儿愣是抱着那两只羊不放。
小儿眼窝深陷,老六心疼极了。他和妻商量一番后,趁小儿睡着打着手电折回后院,哪知小儿听见动静猛地坐起身。
“爹,是不是我的病好了你就不杀羊?”
见老六点头,他又说:“爹,那小羊仔腿受了伤,一天没吃东西了,你明天能找大夫给它治治吗。”
老六喉头一阵发痒,不知如何回答,只知眼下小儿身体要紧。这一宿小子愣是没合眼,抱着老六说什么也不让他往羊圈去。老六暗自思忖,等天一亮就把那羊仔给杀了,小儿的病不能再拖。
第二天小儿比老六起得更早,红扑扑的小脸蛋突然有了光泽。“爹,我感觉我的病好了!”小儿倚在羊圈边护着。
老六伸手往小儿额头探去,滚烫:“瞎说!”
“爹,咱不杀羊好吗?”小儿“噗通”一声跪在老六跟前。老六的心猛地一颤。
老六不言语,吧嗒吧嗒坐在地上抽旱烟。
那天深夜,老六默默跪在爹的灵位前,自言自语一宿没合眼。
后来,老六竟改行,当起了兽医。小儿的像,就挂在他兽医所后墙上,是小儿六岁的样子。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六为了不违背父亲的遗愿,继承父业做了屠夫,娘死后他谨记娘的话,不杀对家里有恩的羊,由此可以看出他的孝顺。
B.作品生动具体地将老六杀猪与杀羊的过程呈现给读者,两次宰杀体现了老六作为“屠夫“的特征,一实一虚,相互映衬。
C.屠夫和兽医原本是性质截然相反的职业,在小说主人公的身上却完成了这种转换,背后原因令人动
容,耐人寻味。
D.小说以”小儿的像,就挂在他兽医所后墙上……”结尾,既照应上文,使故事情节更加完整,又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小题2】矛盾冲突在文学作品中具有重要作用,这篇小说中就存在多处矛盾冲突,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中的老六小儿虽着墨不多,却在小说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漫长的告别
王朔
年前小岛说年后他要去浪迹天涯,他提议我们几个老朋友聚一下,以示告别。那天聚餐的气氛很热烈,大家酒都喝得不少,小岛做了很慷慨激昂的陈述,大意是他稀里糊涂过了三十多岁了,不能再稀里糊涂过下去了,既然三十不能立,三十能走也是不错的。
小岛说得很动情,好几次声音都有些哽咽了,眼角有些湿润。我们完全被他的情绪感染了,再加上酒精的渲染,我们都有些激昂了,对他的决定大加赞赏,我们要活在当下,活出真我,活出一片新天地!
由于语言太苍白,小岛深情清唱了一首汪峰的《再见青春》,虽然由于情绪激动加上醉意泛滥,唱得有些跑调,但情真意切,句句发自肺腑及丹田,让我们都不禁动容。我们不禁唏嘘感叹:还是年轻好啊!跑调都能唱得这么有范儿!赞!最后,由于实在太感动了,老秦抢着买了单,说是要让兄弟省点钱,留着路上用。
多么好的兄弟啊!作为铁血哥们的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毅然决然地把所有没吃完的菜打了包,朗声道:“浪费是可耻的!兄弟,留着路上吃!”
春节后,迟迟不见小岛有所行动,正当我们疑惑时,接到了他的电话,说这阵子处理了家里一些后事,比如把必备的行李打包、把不用的物件打包,该卖的卖,该丢的丢。现在终于处理得差不多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春暖花开之日,就是你我告别之时。
于是他提议再聚一次,毕竟吃一次少一次。我们表示了同意,欣然赴约。这次聚会依然有些小伤感,小岛依然清唱了那首《再见青春》,这次表现显然好多了,唱得比较靠谱,只是可惜缺少点儿第一次唱时那种惊心动魄的震撼。
最后,我们给予了他最诚挚的祝福,并进行了亲切地拥抱,那一刻,我们哭了——好兄弟!去月亮之上自由飞翔吧!不管世事变幻,你永远是我们最炫的传奇!
过了一段时间,桃花开了又谢了,仍然不见小岛成行。我们表示很焦虑,为前两次的豪言壮语感到有些羞愧难当,毕竟我们都是有点儿节操的人。
小岛还是给出了很合理的解释:公司有些工作还需要他解决,虽然他在公司里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但有些工作还是要由他负责的,做事有始有终,做人有情有义,这才是一个新时代有为青年的品格。他说工作已经基本搞定,很快他将仗剑出山快意恩仇了。
对此我们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并就再次聚会以作最后的告别达成了一致。那次聚会不再有伤感,更多是对未来的憧憬,对未知旅途的期待,对人生还有无限可能的欣慰。
我们狠狠拍着小岛的肩膀鼓励他:去吧!去领取你人生最灿烂那枚勋章吧!去给死气沉沉的生活一记响亮的耳光吧!去告诉所有人一事无成也一样可以活得理直气壮吧!结果小岛哭了,他泣不成声哽咽道:“你们就不能轻点拍吗?好疼!”
最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小岛唱了一首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老秦、党生和我伴着歌声跳了一段广场舞,是那么的合拍,那一刻,我觉得:人生真特么美好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还是没有行动,他说很难决定第一个地方去哪儿,他说这很重要,可能决定下半辈子的幸福,一定要慎重!但他说很快了,真的!我们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照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天热,紫外线太强,容易对皮肤造成伤害,会影响健康,没有健康就没有将来,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照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习惯性没有行动。他说最近有几个重要的约会,做人要有情有义,不能放人鸽子,都是有节操的人,再等等,很快,真的!我们习惯性表示呵呵。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秦沉不住气了,小岛已经用“吃一顿少一顿”的理由吃了他好几顿了。现在“吃一顿少一顿”已经成了小岛的口头禅,取代了原来的“我要写一本书”。
在又一次“吃一顿少一顿”的告别聚餐中,老秦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人生最成功的事就是说服自己相信目前的生活挺好的。我觉得你已经成功了。”
党生也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考公务员,这个更有挑战性,更符合你新世纪有为青年的气质,要不考事业单位也行,最近事业单位准备要涨工资了,很有前途!”
此时,我当然不能落后,我照样语重心长地对小岛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去那里干什么。"
那次告别聚餐是史上气氛最凝重的一次,小岛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甚至最后连歌都没有唱。
看着小岛转身离去孤单的背影,我们难免有些唏嘘,但毕竟告别来得晚一点,总是好的,我很欣慰。
在一个睡意昏沉的黎明,小岛在微信群里发了一张照片,是一张火车票,即刻启程!告别来得猝不及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缠绵悱恻,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告别。
(选自《2014中国小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岛在单位屡受排挤,不被重用,自感生活无趣,便产生辞职跳槽的想法,于是,与几个朋友相约一聚,以示告别。
B.小说以“告别”为线索,描写了小岛与朋友四次聚会的场面,第一次写得慷慨激昂,第二次写得温馨伤感,第三次写得浪漫美好,第四次写得深沉凝重。
C.除小岛外,小说还刻画了小岛的三个朋友:老秦、党生和“我”。其中老秦大方热忱,党生功利现实,“我”则显得圆滑世故。
D.小说后半部分反复写到“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岛没有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小说情节的“延宕”,也呼应了小说的标题“漫长的告别”。
 
E.本文叙事清晰,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对话真挚中充满活力,又不失调侃意味。整个小说如同一幕幕小品片段让人忍俊不禁而又感慨唏嘘。
(2)小岛这个人物形象身上有哪些特点?请具体分析。(6分)
(3)小说三次写到小岛在告别聚会上的唱歌,有何用意?请简要归纳。(6分)
(4)这篇小说给人多方面的启示,请结合作品就其中的某一点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信任
余显斌
他一个唿哨,在积雪的旷野打着旋子,远远传开。随着口哨声,远处一个红点跳动着,跌跌撞撞滚来,越滚越近,是只小小的狐狸。
小狐狸毛茸茸的,如一个小小的红线团,额头有指肚大的一块白毛,珍珠一样。这是只才出生不久的狐狸。它胖乎乎的,蹲在他面前,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喜悦、快乐和顽皮。
它知道,他拿了可口的食物。因为,从第一次遇见他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果然,他笑笑的,手一扬,竟然是它最爱吃的鸡肉。它跳起来去抢,他呵呵笑着。摸着它的头道:“别闹别闹,放好了吃。”为了避免被雪弄脏,他拿块油纸铺在地上,放好鸡肉。肉一放下,小狐狸就扑过来,使劲嗅着,流着哈喇子,吧唧吧唧吃起来。
半只鸡吃完,它的小肚皮胀得鼓鼓的,更像个毛茸茸的线团了。
接着,它抬起头,亮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它知道,接下来,他会逗它玩,带着它跑,这些,从相遇到现在,也从没断绝过。也因为如此,它从一只生性胆小的小狐,变成了一只爱亲近人的小狐。果然,他拍拍它的头,在雪地跑起来,快活地笑着。它跟着跑,一路翻着跟头,发出稚嫩清脆的叫声。两个点,一红一黑,在雪地翻滚着。玩得差不多了,他喊一声:“回了!”一挥手,走了。小狐狸舍不得,跟着他,轻轻叫着撒娇,好像没玩够似的。一直到他走远了,不见了,小狐狸才回过头,回到自己隐秘的洞穴里,偎依着母亲,做起香甜的梦。
一直这样,大概两个月吧。
那天,雪特别大,四野皆白,小狐狸饿得叽叽溜溜叫。老狐狸也饿得浑身发软,几次,小狐狸跑出洞,又失望地哼哼叽叽跑回来。上午,雪地响起一声唿哨。小狐狸一听,乍了下耳朵,跌跌撞撞地跑出来,球一样滚到他面前,扯他的裤脚,跳起来,抢他手中的鸡肉。他笑骂:“馋东西,饿坏了吧。”他把肉放好,很大一只烤鸡。小狐狸扑过去,流着口水,摇摆着脑袋撕咬着。
这时,那边土坎上,一只狐狸露出头,是那只老狐狸。它小心地看看,小狐狸正在大快朵颐。肉的香味,远远飘来,它也流出了口水。它小心地爬上土坎,一步一步靠过来。它可能清楚,自己一身火红的皮毛太珍贵了,会引来无数的贪婪和阴谋,所以不得不小心。刚走几步,“哐”的一声,它的脖子被夹住了,是个钢夹,钢夹力道很大,传来骨头的碎裂声,还有老狐狸的惨叫翻滚声。这夹子,是他下的。
夹子必须有一定重量,机关才能绊动:小狐狸不行,老狐狸恰好。他要的,是老狐狸的皮子。这样的皮子,想要猎到,难如登天。因此,市场价几万元一张。小狐狸的太嫩,没人要。因此,他想了这么个办法。
小狐狸停住了,抬起头,眼光中,一片迷蒙疑惑。
那只老狐狸的皮,他卖了三万多。他笑笑,数着票子。他知道,还有一个三万元在山林里等着他:一年后,小狐狸长大了。
一年一晃就过去了。
他上了山,果然看到了那只长大的小狐狸,皮毛比它母亲的还红还净,额头那块白毛,仍珍珠一样;但眼光变了,不再纯蓝,而是闪着白白的光。显然,它也认识他,蹲在那儿,长长地叫了一声。
他已跟踪它几天,办法用尽也无法到手。
他举起猎枪。
它一跃跑了,雪地里一条红线,弯弯曲曲,弹弹停停。他打不中,就追。
雪很厚,狐跑起来有些艰难,他看看就要追上,猛扑过去。那只狐一拐,转了个弯。他扑空了,只听“咵”的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他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的一只手已断。这山里,下夹子的人很多,他中了别人的一个夹子。
【小题1】(概括分析人物形象)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猎人的形象特点。
【小题2】(人物形象塑造手法)作者是如何塑造猎人这一形象特点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分析物象作用)文中的小狐狸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4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艳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
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正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看重金钱、缺少社会责任感的人。
B.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C.小说的语言生动、充满生活气息。如“赵团长痛心疾首”“荆轲神形毕肖”中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D.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小题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槐 花
阿来
突然袭来一股浓烈的花香。谢拉班在梦醒时突然感到过分的宁静,还闻到了稠重浓烈的花香。是槐花的香气。他关了灯,仰躺在床上。岗亭的顶尖就成了一只幽深的倒悬的杯子,里面斟满往事的气味。
花香又一次袭来。谢拉班掀开楼顶口的盖板,下了楼梯。转过身子时,他发现了墙外河边的槐树。树和他就只隔着一条马路一扇铁栅门。目力所及,凡是被灰蒙蒙的灯光映射的地方都有巨大的寂静存在。而那些灯光照射不到的树 林里、田野里、村庄里的夜晚似乎充满了声音,野兽走动,禽鸟梦呓,草木生长,夜风吹动……妻子死了,当派出所长的儿子看他孤独,为他办了农转非手续。这个以前远近闻名的猎手成了车场的守夜人。
警车尖利的叫声划破了寂静。儿子他们又抓住小偷或者什么别的坏人了吗?谢拉班为那个小家伙担心了,虽然他知道小家伙不在城里。他曾听儿子说过:“叫小家伙不要再遇见我,他干的事够他蹲两年监狱。”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那小家伙向他走来。那眉眼,那暴突的门牙都给人一种稚气的感觉。小家伙稚气未脱却故作老成,用一种突然有了钱,见了一点世界的大大咧咧的口气跟他说话:“嗨,老头……”谢拉班却偏偏对这么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家伙怀着父亲般的慈爱。他用哄孩子一样的声音说:“把车停好,停好。”停好车了,他又叮嘱他收好东西,关上车窗,上锁。每次都是等小家伙走远了,谢拉班才突然意识到:天哪,家乡话!老头已经很久不说家乡话了。除了家乡话,他只能讲几句和守车有关的不连贯的汉语。所以几乎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他刚进城时不住在这里,跟儿子和儿媳妇住在一起。儿媳妇说汉语,戴着眼镜,说话轻声细语。谢拉班尤其喜欢她那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儿媳妇给了他一间专门的房子。床低矮柔软。墙上挂着他舍不得卖掉的火枪,一对鹿角、几颗野猪獠牙和几片野鸡翎子。窗下有一张躺椅,上面铺着熊皮。儿媳妇经常让同事和上司来参观,这个老猎手的房间引起了他们的赞叹。谢拉班终于渐渐明白,那赞叹不是冲他来的,而是冲着儿媳妇,赞叹她对一个形貌古怪的藏族公公的孝敬而发的。最终的结果是她成了妇联的领导。那天家里摆了酒,还有好多的菜。吃完,儿媳妇用牙签拨弄牙缝,拨断了几根签子也没弄出点什么。她大张开嘴唇,这时,全部上牙就掉了下来。儿媳妇可爱的牙齿是假的!谢拉班对儿子说:“我受不了了。” “为什么?”“你老婆是假的,牙齿。是你打掉的吗?”儿子摇头。儿媳妇问丈夫:“你们说什么,你们用汉话谈吧。”“父亲不会。”“慢慢学嘛。”说完,她就端起那个装假牙的杯子进了另一间房子。谢拉班突然高声说:“我要回家!”于是他就成为车场的守夜人了。
刚守夜的时候还没有这个专门的停车场。原先的车都停在一个僻静的十字街口。守夜人住在一幢六层楼房下平时不用的安全门洞里,门洞很小,刚好能放下一架床、一只火炉和他宽大的身子。后来,他把儿子为他架的床拆了,在地上铺上那张熊皮,听着火炉里的噼啪声和那好闻的松脂香气,在熊皮上安然入眠。
小家伙每次都给他捎来东西:一捆引火的干树枝,点燃后熏除蚊虫和秽气的新鲜柏枝,糖果,甘蔗,鼻烟,甚至还带来过一摞连环画和一把玩具手枪。然后就和他告别,上街吃饭,打下点小注的台球。有一次 ,小家伙从车上抱出来大把洁白芬芳的槐花,他把槐花扔在熊皮上,小屋里立即充满了槐花的香气。他又从车上取下一小袋麦面,说:“做个馍馍吧,家乡的槐花馍馍吧。”谢拉班生火,烧水,和面,在面粉中掺进细碎的槐花瓣子。馍馍熟了。馍馍上纹路开阔,眉开眼笑,香气四溢。小屋里缭绕着甘甜的槐花香气。
现在,在这个槐花初放、香气浓郁的夜半,谢拉班躺在床上,他好像又看到说家乡话的小家伙从车上下来时摹仿那些最老成的司机的姿态,听见他喊:“老头,嗨!”
组成这个城市的建筑正从模糊的、似梦非梦的灯光下解脱出来,谢拉班就从床上起来。那天他花了很长时间把一些废钢条绑成了一架梯子,把梯子扛到槐树下,采摘了许多芬芳洁白的槐花。
(选自《阿坝阿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是 ( )
A.老人的警察儿子并不太喜欢“小家伙”,是因为“小家伙”横亘在他和父亲之间,造成了他们父子失和。
B.“小家伙”大大咧咧,身上稚气未脱,能够引起老人的认同,是因为他身上有老人年轻时候的影子。
C.老人是一个藏族猎人,进入城市后极其不适应,除了城乡生活的反差外,还存在不同民族之间文化上的冲突。
D.老人是孤独的,这种孤独于和儿媳妇语言上沟通的不顺畅和对儿媳妇某些行为的不认同。
【小题2】概括并分析谢拉班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3】作品中插叙占了大量篇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