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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第九封信
金立明
“我很好!一切都很正常。胳膊恢复得很快,刚做过透视,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拆石膏了……”她提笔写道。
可是她想写的却是:“快回来吧,我唯一的远在天边的骨肉!我糟透了。现在,我仅有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再看你一眼了。我这骨折不是通常的骨折,刚从医院里回来,我能从医生们的眼神里看出来,很快,我就要离开人世了。”
可是她是母亲,她不能这么写。
死是肯定的了,对于她的孩子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打击。可是要是她赶了回来,停止了两个月后即将完成的学业,面临将是双重的灾难。而一份就已经过重了……我不能再给她添加那另外的一份了……自从有了这一想法后,每天,她都强打精神,开始想为她的孩子再做一些她所能做的事。她开始一封一封地写起信来。这是她一直保持着的习惯,每周一封信。
为了瞒住事实,每一封信都用的是一种平和而又轻松的语气。
写满了八封信后,在写第九封时,她的四肢便有些不听使唤了。她有些后悔,她想到现在就是再想改变主意,想让她的孩子马上回来,怕都已经来不及了。可是这第九封信她还是坚持着写完了。有时一整天,她只能写上一两句。
死期临近了,病房里那位专职护士答应了她这严肃的请求,同意在她死后将按着顺序,照样每周一封地发出这些已提前写好、封好了的信。
那在英国攻读学位的女儿每次收到母亲的信时,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喜悦。说透了,在这异地,只有这才是促使她不断努力的真正动力。
“……新来的保姆姓陈,人挺不错,不像有的保姆,一吃完饭,洗完碗,就进屋里睡觉去了。那天刮大风,所有的灯都灭了,她一直陪我聊天,直到天明。”
“……在家时,小狗总是等你回来给它开晚餐罐头。你走了都快四年了,可直到现在,它仍没有改过这一习惯哩。那天傍晚,见它始终站在门口朝着后院的马路呆望,时不时地呜呜哀叫几声,我就完全知道,那是它在殷切地盼着你回来给她准备晚餐哩……”
学期终于结束了。脱下那套为拍照而穿上的博士服后,她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而就在这个时候,第九封信也就随着到来了。
“具,不要难过,不能不告诉你的是,在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辞世近两个月了。请不要惋惜我们没能最后见上一面。……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了。你没有父亲,一直靠打工挣钱学习,你的成长极其不易。但好在千辛万苦,你还是入了正轨。
“两个多月前,在你写信告诉我,说你将闭门不出,直到获得学位后再给我写信时,我便有了这一想法。
“前面那八封信都是我在重病时写成的。你没有看出破绽来,我很高兴。……别哭泣,具,你不是常人,也别浪费路费再赶回来看我的骨灰盒了,这没有太大的意义。关于我的病情,我已附上这段时间的病历。
“你自幼就比谁都美丽。自你长成后,看着你简直是一种享受。你比我怀你时所想象的要全面多了。但可惜的是,从小时候起,你就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常因为衣服而受同学们的嘲讽,实在是太对不起你了。在获得学位后,我希望你能开始一种真正的生活,希望能像那始终处于劣境中的辛迪瑞拉一样,总有一天,你的美丽,你的心地,你所秉有的一切都能得到公认……”
“哦,不!……妈妈!”看到这里,具再也忍耐不住地痛哭起来……“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常要用惨痛的、确确实实的牺牲,去换取那些所谓的虚无的利益啊!为什么利总是高于益,占据了心灵里这最最主要的位置呢?”
时隔很久,她仍在想着,仍分辨不清:母亲究竟是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还是一件错事呢?
(选自《深圳特区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信”为线索,通过对母亲写信和女儿读信的过程描写,表现了母亲对女儿的深沉之爱,令人感动。
B.母亲的每一封信都用的是一种平和而又轻松的语气,目的是为了瞒住自己即将去世的事实,让女儿能安心完成学业。
C.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曲折动人,高潮部分女儿读母亲第九封信,既紧扣小说标题,又表现了母亲、女儿各自的形象特点。
D.本文虽篇幅短小,但情节完整,以第一封信展开叙述,以第九封信结尾,首尾呼应,表现了作者对小说中母女的同情。
【小题2】小说中引用了母亲两封分别讲保姆和小狗的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利总是高于益,占据了心灵里这最最主要的位置呢?”这里“利”和“益”具体指什么?你如何看待这种“利益”观?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02 0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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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正说着,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登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史湘云一边摇着扇子,笑道:“自然你能迎宾接客,老爷才叫你出去呢。”宝玉道:“那里是老爷?都是他自己要我去见的。”湘云笑道:“‘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警动他的好处,他才要会你。”宝玉道:“罢,罢!我也不过俗中又俗的一个人罢了,并不 愿和这些人来往!”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性儿,改不了。如今大了,你就不愿意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谈讲谈讲那些仕途经济,也好将来应酬事务,日后也有个正经朋友。让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的出些什么来?”
宝玉听了,大觉逆耳,便道:“姑娘请别的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腌臜了你这样知经济的人!”袭人连忙解释说道:“姑娘快别说他。上回也是宝姑娘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不过,咳了一声,拿起脚来就走了。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脸羞得通红,说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的怎么样,哭得怎么样呢。幸而是宝姑娘,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是有涵养、心地宽大的!谁知这一位,反倒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他,赌气不理 ,他后来不知赔了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要是他也说过这些混账的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袭人和湘云都点头笑道:“这原是‘混账话’么?”
原来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悄悄走来,不想刚走进来,正听见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些混账话;要说这话,也和他生分了!”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处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的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的知己,既你我为知己,又何有“金玉之论”,也该你我有之,又何必来一宝钗呢?所悲者: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的知己,但恐不能久持,你纵为我的知己,奈我薄命何!想到此间,不禁泪又下来。待要进去相见,自觉无味,便一面拭泪,一面抽身回去了。
(节选自<<红楼梦>>第三十二回)
【小题1】宝玉为什么不愿意去见贾雨村?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宝玉本是“混世魔王”,根本不想听从别人摆布,所以他不愿去。
B.贾雨村来的不是时候, 宝玉正和袭人、史湘云等谈得投机,所以他不愿去。
C.贾雨村和宝玉年岁相差太大,在一起根本没有共同语言,所以他不愿去。
D.贾雨村是仕途之人,只注重仕途经济,而宝玉是一个封建叛逆者,他们的志向不同,所以他不愿去。
【小题2】作者写湘云劝宝玉学些经济学问之后,又顺手借袭人之口说宝钗亦曾劝过,还赞宝钗“真真是有涵养、心地宽大”。对这一段文字分析不当的一项是( )
A.既补叙前事,又为下文宝钗“规劝”一节内容作铺垫。
B.一笔道出了史湘云、薛宝钗、袭人三人在对待仕途经济上的一致观点。
C.暗示了袭人是坚决地站在“金玉良缘”一边,坚决反对“木石前盟”。
D.为了 表示贾宝玉确实是一个不听别人规劝的“混世魔王”。
【小题3】林黛玉听了宝玉的话后,为什么“又喜又惊,又悲又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信 任(余显斌)
他一个唿哨,在积雪的旷野打着旋子,远远传开。随着口哨声,远处一个红点跳动着,跌跌撞撞滚来,越滚越近,是只小小的狐狸。
小狐狸毛茸茸的,如一个小小的红线团,额头有指肚大一块白毛,珍珠一样。这是只才出生不久的狐狸。它胖乎乎的,蹲在他面前,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眼睛里跳跃着喜悦、快乐,和顽皮。
它知道,他拿了可口的食物。因为,从第一次遇见他,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果然,他笑笑的,手一扬,竟然是它最爱吃的鸡肉。它跳起来去抢,他呵呵笑着。摸着它的头道:“别闹别闹,放好了吃。”为了避免被雪弄脏,他拿块油纸铺在地上,放好鸡肉。肉一放下,小狐狸就扑过来,使劲嗅着,流着哈喇子,吧唧吧唧吃起来。
半只鸡吃完,它的小肚皮胀得鼓鼓的,更像个毛茸茸的线团了。
接着,它抬起头,亮亮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它知道,接下来,他会逗它玩,带着它跑,这些,从相遇到现在,也从没断绝过。也因为如此,它从一只生性胆小的小狐,变成了只爱亲近人的小狐。果然,他拍拍它的头,在雪地跑起来,快活笑着。它跟着跑,一路翻着跟头,发出稚嫩清脆的叫声。两个点,一红一黑,在雪地翻滚着。玩得差不多了,他喊一声:“回了!”一挥手,走了。小狐狸舍不得,跟着他,轻轻叫着撒娇,好像没玩够似的。一直到他走远了,不见了,小狐狸才回过头,回到山林,回到自己隐秘的洞穴里,偎依着母亲,做起香甜的梦。
一直这样,大概两个月吧。
那天,雪特别大,四野一白,小狐狸没吃的,饿得叽叽溜溜叫。老狐狸也饿得浑身发软,几次,小狐狸跑出洞,又失望地哼哼叽叽跑回来。上午时,雪地响起一声唿哨。小狐狸一听,乍了下耳朵,跌跌撞撞跑了出来,球一样滚到他面前,扯他的裤脚,跳起来,抢他手中的鸡肉。他笑骂:“馋东西,饿坏了。”他把肉放好,很大一只烤鸡。小狐狸扑过去,流着口水,摇摆着脑袋撕咬着。
这时,那边土坎上,一只狐狸露出头,是那只老狐狸。它小心地看看,小狐狸正在大快朵熙。肉的香味,远远飘来,它也流出了口水。它小心地爬上土坎,一步一步靠过来。它可能清楚,自己一身火红的皮毛太珍贵了,会引来无数的贪婪和阴谋,所以不得不小心。刚走几步,“哐”的一声,它的脖子被夹住了,是个钢夹,钢夹力道很大,传来骨头碎裂声,还有老狐狸惨叫翻滚声。
这夹子,是他下的。
夹子必须有一定重量,机关才能绊动:小狐狸不行,老狐狸恰好。他要的,是老狐狸的皮子。这样的皮子,想要猎到,势如登天。因此,市场价几万元一张。小狐狸的太嫩,没人要。因此,他想了这么个办法。
小狐狸停住了,抬起头,眼光中,一片迷蒙疑惑。
那只老狐狸的皮,他卖了三万多。他笑笑,数着票子。他知道,还有一个三万元在山林里等着他:一年后,小狐狸就会长大。
一年一晃就过去了。
他上了山,果然看到了那只长大的小狐狸,皮毛比它母亲的还红还净,额头那块白毛,仍珍珠一样;但眼光变了,不再纯蓝,而是闪着白白的光。显然,它也认识他,蹲在那儿,长长叫了一声。
他已跟踪它几天,办法用尽,也无法到手。
他举起猎枪。它一跃跑了,雪地里一条红线,弯弯曲曲,弹弹停停。他打不中,就追。
雪很厚,狐跑起来有些艰难,他看看就要追上,猛扑过去。那只狐一拐,转了个弯。他扑空了,只听“咵”的一声,接着一声惨叫,他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的一只手已断。这山里,下夹子的人很多,他中了别人的一个夹子。
【小题1】根据文中加点的描写语句,揣摩小狐狸的心理。
(1)一双亮亮的眼睛望着他:
(2)闪着白白的光: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概括小说中猎人的形象特点。
【小题4】小说以“信任”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内容分析并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