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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吃喝之外

陆文夫

我觉得许多人在吃喝方面都忽略了一桩十分重要的事情,即大家只注意研究美酒佳肴,却忽略了吃喝时的那种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等。此种虚词不在酒菜之列,菜单上当然是找不到的。可是对于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却往往影响着实的,特别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记忆。

五十年代,我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采访,时过中午,饭馆说是饭也没有了,菜也卖光了,只有一条桂鱼养在河里,可以做个鱼汤聊以充饥。我觉得此乃上策,便进入那家小饭馆。

这家饭馆临河而筑、正确点说是店门在街上,小楼是架在湖口的大河上。房屋下面架空,可以系船或作船坞,是水乡小镇上常见的那种河房。店主领我从店堂内的一个窟窿里步下码头,从河里拎起一个扁圆形的篾篓,篓内果然有一条活桂鱼,约两斤不到点。

我从一架吱嘎作响的木扶梯上了楼。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隐隐青山若现。“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鱼还没吃呐,那情调和味道已经来了。

“有酒吗?”

“有仿绍。”

“来两斤。”

两斤黄酒,一条桂鱼,面对碧水波光,嘴里哼哼唧唧,“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低吟浅酌,足足吃了两个钟头。

此事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三十多年间我重复啖过无数次的桂鱼,可我总觉得这些制作精良的桂鱼,都不及三十多年前在小酒楼上吃到的那么鲜美。其实。那小酒馆里的烹调是最简单的,和得月楼的桂鱼放在一起,那你肯定会感到得月楼胜过小酒楼。可那青山、碧水、白帆、闲情、诗意又在哪里……

有许多少小离家的苏州人,回到家乡之后,到处寻找小馄饨、豆腐花、臭豆腐干、糖粥等这些儿时或青少年时代常吃的食品。找到了以后也很高兴,可吃了以后总觉得味道不如从前。可能是这些小食品的制作不如从前,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愿意花大力气赚小钱,不过,此种不足还是可以想办法加以恢复或改进的,可那“味道”的主要之点却无法恢复了。

那时候你吃糖粥,可能是依偎在慈母的身边,妈妈用绣花挣来的钱替你买一碗粥,看着你站在粥摊旁吃得又香又甜,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着你又饿又馋,她的眼中含着热泪。你吃的不仅是糖粥,还有慈母的爱怜、温馨的童年。

那时候你吃豆腐花,也许是到外婆家作客的,把你当作宝贝的外婆给了一笔钱,让表姐表弟陪你去逛玄妙观,那一天你们简直是玩疯了。吃遍了玄妙观里的小摊头之后,还看了出猢狲把戏。童年的欢乐,儿时的友谊,至今还留在那一小碗豆腐花里。

那一次你吃小馄饨,也许是正当初恋,如火的恋情使你们二位不畏冬夜的朔风,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在那空寂无人的小巷里,无休止地弯来拐去。到夜半前后,忽见远处有一簇火光,接着又传来了卖小馄饨的竹梆子声,这才使你们想到了饿,感到了冷。那小馄饨的味道也确实鲜美,更主要的却是爱情的添加剂。如今你耄耋老矣,他乡漂泊数十年,归来重游旧地,住在一家高级宾馆里,茶饭不思,只想吃碗小馄饨。可你还是觉得宾馆里的小馄饨没有担子上的小馄饨有滋味。世界上最高明的厨师,也无法调制出那初恋的滋味。冬夜、深巷、寒风、恋火已经与那小馄饨共酿成一坛美酒,这美酒在你的心中、在心灵深处埋藏了数十年,酒是愈陈愈浓愈醇厚,也许还混和着不可名状的百般滋味。

近几年来,饮食行业的朋友们也注意到了吃喝时的环境,但往往只是注意饭店装修,洋派、豪华、浮华甚至庸俗。也学人家服务,由服务员分菜,换一道菜换一件个人使用的餐具,像吃西餐似的。西餐每席只有三、四菜,好办。中餐每席有十几二十几道菜,每道菜都换盘子、换碟子,叮叮当当忙得不亦乐乎,吃的人好像是在看操作表演,分散了对菜肴的注意力。有一次我和几位同行去参加此种“高级”宴会,吃完了以后我问几位朋友:“今天到底吃了些什么?”一位朋友回答得好:“吃了不少盘子、碟子和杯子。

(有删改)

【小题1】“可是对于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往往影响着实的,特别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记忆。”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文章多处描述了“味道”,请概括影响味道的几个要素,并结合文本内容作简要分析。
【小题3】“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隐隐青山若现。”这句话描写了窗外的景色,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小题4】本文以朋友“吃了不少盘子、碟子和杯子”这句话结尾,有什么深意?请联系全文进行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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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归于泥土
耿 立
①泥土是乡村的娘家,乡村是泥土做的。泥土给了乡村生命、灵魂和呼吸。
②好长时间没回家乡了,麦收时看父母,回到城里,胳膊、肩肘、脚踝都有红红的隆起的斑点,一如乡村泥土堆起的岗子。也许这就是警示,把故乡记在皮肤上,这是泥土给的。即使皮肤过敏也是乡村的徽章,让我对故乡充满眷顾。你离家久了,对故乡生分了,故乡就成了一种疼痛。正如我们的身体,某个部位不疼不痒,我们就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哪个部位不适,哪个部位就有了问题。故乡给你皮肤的红点和瘙痒亦是如此,疼痛使你知觉故乡的存在。故乡以另一种方式呼唤你。
③农民和庄稼都是从泥土里生出来的,庄稼是泥土给农民的礼物,农民是泥土给庄稼的礼物,他们是默契的厮守者。有时一茬庄稼熟了,与泥土厮守的人也熟了;有时庄稼不熟,与泥土厮守的人也会熟。几千年几万年了,有谁知道有多少茬庄稼熟透了?又有谁知道有多少人熟透了?应该说泥土是沉默的,总不会絮絮叨叨说三道四,熟了就熟了,没有那么多的文人的牵扯。
惊蛰了,那么一个响雷陡然在泥土上喊话,泥土经不住这样大的诱惑,于是不管黑土黄土,都不再矜持,先把自己的身子软下来,让一切生灵在自己的怀里蠕动。惊蛰了,枯了一年的野草又重返人间,那天羊的嘴突然感到了草的多汁,羊的蹄子突然感到了泥土的粘脚。连囤里的粮食种子也知道了泥土的喊话,于是一垄一垄的种子开始告别储藏,到泥土里,像褪掉衣服洗澡。节气到了,该释放的就释放。
⑤我曾看到父亲用手扒开泥土,看泥土的成色,有时他竟然把泥土放在嘴里尝尝咸淡。故乡的泥土不能说每一寸都有父亲的脚印,但每一寸土地都有他注视的目光。对泥土和节气,父亲一直敬畏,即使他老年病了。有一次在田野里,我看到父亲用抓钩在地里敲砸土坷垃,一下一下那么专注,有时砸不开,他就蹲下,用手把那土块攥在掌心,一下一下揉搓。太阳就在头顶,泥土被晒得白花花。我不理解父亲,就埋怨说把最后的这地给人算了。但他固执地说:“没有了土地,那怎算农民。到泥土里转一转,薅一把草,捉一下棉花和芝麻上的虫子,也比闲着强。”
⑥不能亏待土地,你亏待了它,它就报应你,收成不好,炊烟不起。与土地厮守的人,彼此都清楚对方的脾气秉性。哪块泥土性硬,你就多掺和点肥料,多给些水;哪些泥土面软,你就让它歇一茬歇一季。泥土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你伤了它,它就给你脸子看。
⑦父亲用抓钩敲砸土块,说:“到挪不动了,再说不种庄稼的事,能种一茬是一茬。”是的,故乡是用一茬一茬的庄稼来计量生命的长度。有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茬念想;送走了一茬庄稼,就多了一次沉稳的收获。
⑧庄稼的茬子是无穷尽的,人的一生是有尽头的,而在泥土上劳作的人是无穷尽的。即使乡村都起了高楼,即使乡村的路面都铺成了柏油,农民也还是和土地亲近。那时,庄稼还是一茬一茬,还有播种还有收获。真的没有了播种没有了收获,大地上没有了农民,没有了庄稼,那大地还会留存什么呢?
⑨霜降了,庄稼叶子颜色慢慢发暗,没了精神,树的枝条开始删繁就简。“删繁就简三秋树”,那删繁就简的手,是霜降,是节气。
⑩霜降过后,父亲说:“泥土也该躺倒睡一会儿,谁不累呢?泥土也要歇息一下筋骨。与泥土厮守的人要讲良心,让泥土安静地睡一觉,不要打搅。”泥土睡觉的时候,连故乡的狗也会噤声。有时土地有了鼾声,那雪就会覆盖下来,鼾声就成了白色。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②段中画线句子用身体的部位不适引发疼痛类比,说明故乡在人心灵中打下的烙印,通俗形象,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⑥段中“报应”“它就给你脸子看”等词语,表明泥土是有灵魂有记忆的,也有着极强的报复心理,人不能亏待土地。
C.文中的父亲是一个勤劳朴实、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人,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劳动人民朴素的土地观。
D.这篇散文以泥土为中心,托物寄情,抒写了泥土、庄稼、人三者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抒发了对泥土的热爱,表达了在经济大潮下土地逐渐萎缩的伤感,呼吁人们要呵护土地。
E.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从自身经历和审美形态等层面融叙事、抒情、议论为一体,对泥土进行了叙写和认识,情感真挚,富有哲理。
【小题2】简要分析作者用大量篇幅叙写父亲“敲砸土块”一事的作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联系全文,从表达技巧的角度整体赏析④段和⑩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庄子·在宥》中有这样一句富于哲理的话:“今夫百昌皆生于土而反于土。”意思是,而今万物都生长于泥土而又复归于泥土。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归于泥土”内涵的理解。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身的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来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几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快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子。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乱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2004年3月2日《文汇报·笔会》)

【小题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___)   合(___)  然(___)  香(___)
【小题2】根据下列词语解释,从原文中找出对应的成语
(1)随心所欲,胡作非为。(____)
(2)心里怎么想,手就能怎么做。比喻技艺纯熟或做事情非常顺利。(______)
【小题3】在遇到那一只黑虫子之前,我对虫子们的态度是怎样的?
【小题4】文章第三段作者写道,“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可以说,这只黑色的虫子引起了我多方面的思索。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5】文章第六段中两次出现了“我以为”这一短语,试结合所在语境谈谈它们在表达上的共同特点与作用。
【小题6】下列对这篇文章的鉴赏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怒放的杜鹃,沐浴着阳光雪山和草滩,以及窗外的流云,与第二段与之所以的飞鸟、流云、老树等景观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我“淡忘”虫子、关注美丽山川的心理。
B.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C.在进军佛龛的过程中,这只小虫子不断地受挫,文章前后多次写到了它从高处栽下来的情景;尤其是爬得最高的那一次,它摔得特别重,“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来”。作者这样细致描写,意在突出小虫子知难而进,屡败屡战的顽强品质。
D.小虫子受了香气的吸引努力地试图爬上佛龛,这几乎是昆虫的本能行为,在我眼里却成了“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在“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高尚行为;这小虫子也成了“一个伟大的战士”甚至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崇敬之情。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草尖上的情思
孙守名
草是大地的灵魂,是人类的朋友。它春萌,夏荣,秋枯,生命短暂,却谱写着壮美的诗篇。它根植大地,让绿叶摇曳着一世辉煌,一任生命中的梦想在风中飘飞……
草与所有的生命一样装点着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有五彩缤纷花朵盛开的地方,都会有绿草与之相映相衬;它与树木为邻,与人类相伴。山川大地到处是它轻轻走过的足迹:燕子来了,它悄悄然钻出地面,“草色遥看近却无”;蛙儿叫了,它尽情地张扬着个性,铺天盖地地将绿色撒满天地间;秋风吹了,它默默地流着眼泪,无声无息地消逝着自我。草,不是大自然的宠儿,但人类却永远也不能离开它
草,孕育着生命,哺育着生灵。茫茫草原,蓝天,白云,飞驰的骏马,还有那些“草低而见的牛羊”,这是我们感到最富有诗意的景象。草,张扬自我生命的同时,又无私地哺育着以之为食的生灵。不,甚至还有我们人类。想想吧,朋友,来到世间,每当我们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还是那些让我们生出无限敬仰的草儿。我们醉美地咀嚼着那些香喷喷的花草,尽情地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感激之情从心底必会油然而生。
草不避险恶来到世间,把生命的激情张扬到极致。平坦的大地,它生生不息,即使漫天的野火,也不能将它的生命全部夺走,待到来年春暖花开,它又默默地来到人间。它与庄稼毗邻而居,农人殚精竭虑要将其“斩草除根”,但这是怎样的痴心妄想啊!一场雨过,它又奋不顾身地冲出地面,注定,它的生命与天地争辉,与江河同在。崇山峻岭中,悬崖绝壁间,它挣脱自然的羁绊,把最伟大的生命注入这些险境中,开出五颜六色的奇迹。青松为之骄傲,白云为之喝彩。
静谧的乡村和广袤的原野是草诗意生存的栖息地。草像所有的生命一样喜爱阳光、空气和水,它是那样地醉意于静美、适宜的环境。看吧,池塘边,小路旁,空地间,它们你挨着我,我挤着你,欢天喜地过着自己天真烂漫的生活。这儿的环境舒适、安谧,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甜甜的风儿从远处飘来,静静的溪流从心头流淌,真美啊,这大美的自然!它喜爱乡村的夏夜,喜爱蛙声四鸣的日子,喜欢看蓝蓝的天上白云飘,喜爱看骑着马儿从身边飞驰而过让牧歌飘扬的男男女女…… 
繁华和喧嚣走不进草儿的生命。在熙来攘往的都市,草儿被逼进狭窄的空间。它成了人们观赏的对象,那些打着饱嗝从身边走过的人让它生出无限的绝望。草儿,厌恶这里的生存空间,它看不到温暖的阳光,憎恨挡住视线与风儿的高楼大厦。在这里,它失去了本真,像所有的花和树一样,被扭曲了生命。它怕生命受到歧视,怕尊严受到践踏。它多么向往回到无边无际的荒野,多么渴望听到蛙鸣,然而,这儿,一切都没有。
草儿平凡一生,绽新绿,留清香,装点着自然,醉美于大地;草儿平凡一生,静静地来,悄悄地去。但平凡中实在是隐藏着无限的神奇与伟大,这不正和我们平平凡凡的人类几千年来重重叠叠的生活一样吗?
正因为此,草成了古往今来文人骚客笔下写得烂熟的物象。春天的草生机勃勃,诗家由此而看到生命的伟力,自然而然要歌颂一番。夏天,雨水汪洋恣肆,芳草萋萋,文人凭吊古迹,自会生出昔盛今衰之感。秋风秋雨,枯草连绵,那些伤时感怀的浪子迁客心中无限的怅惘与悲天悯人之感必会无端地袭上心头。欧阳修的《秋声赋》实在写透了草的前世今生,让我们这些粗夫莽汉读了也会生出无限的感喟。在这方面,西洋的文人和我们一样,也会有共同的思想感情。
人来到世间,何不像草一样地活着?
【小题1】文章开头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4分)
【小题2】联系上下文,简析“繁华和喧嚣走不进草儿的生命”这句的含义。(4分)
【小题3】赏析第二自然段中画线句子的艺术表现力。(4分)
【小题4】文章结尾说“何不像草一样地活着”,结合全文回答,人应该学习草的哪些品格?(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1分)
查韦斯:从军队到政坛的传奇人生
查韦斯是拉丁美洲最引人注目和最有争议的领导人之一。对很多支持他的人来说,他是个充满社会主义理想的改革派总统,敢于向社会权贵挑战,给穷人带来希望。他对美国措辞严厉的批评也让他在拉丁美洲赢得支持。委内瑞拉丰富的石油资源成为他赢取国际支持的重要手段。
1954年7月28日,查韦斯出生在委内瑞拉的巴里纳斯州,他的父母是学校老师,有六个孩子,家境拮据。
查韦斯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独立的政治理念。查韦斯在巴里纳斯的高中毕业后,就读首都加拉加斯的委内瑞拉军事学院,于1975年毕业。在军事学院期间,查韦斯的政治观念逐步形成,他认为如果平民政府不能保护社会中的贫民,军队就有责任介入。1981年,查韦斯在军事学院任教,他对年轻一代军事学院灌输他的政治理念。查韦斯的影响力引起上级的警觉,于是将他“发配”到偏远的阿普雷州,这样可以避免查韦斯“添乱”。查韦斯在那里与当地部族广泛接触,这段经历,影响到他日后当选总统后的原住民政策。
这位前陆军伞兵军官的首次出名,是因为在1992年领导了一次虽败犹荣的政变。1992年2月,他领导了试图推翻总统佩雷斯的政变。委内瑞拉当时经济衰退,民众广泛抗议。
这次政变最终失败,导致18人死亡、60人受伤,查韦斯随后自首,被关进军事监狱。9个月后,他的同盟们再次发动政变,再一次失败。查韦斯在被关两年后获释,随后创建了代表中下层老百姓利益的政党“第五共和国运动”,从军队走向政坛。
与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不同,委内瑞拉的民主选举政府的传统自1958年以来就没有中断过。查韦斯后来改变武力推翻政权的立场,投入到1998年的大选中。查韦斯承诺“革命性”的社会政策,批评现政府的腐败、挥霍石油资源。查韦斯最终赢得1998年12月的总统大选,打破了委内瑞拉政坛长期由两大传统政党轮流执政的政局。他迅速得到支持,尤其是穷人和中产阶级的支持。查韦斯执政后,他改变竞选中的革命口号,采取相对温和政策,经济上也大致遵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提议,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对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建立免费医疗体系等。此后,查韦斯在一系列选举和全民公投中获胜,包括修改宪法,允许总统无限期连任。他的这种做法也遭到批评。查韦斯解释说,他需要更多时间,好让社会主义在委内瑞拉扎根。他的支持者们说,查韦斯代表了穷人的利益。
查韦斯演讲口才出色,这一才华充分显示在他的每周一次的国家电视台直播节目《你好,总统》中。他在《你好,总统》栏目中讲述他的政治理念,并鼓励民众打电话、直接向他提问,有时他甚至还唱歌跳舞。查韦斯从不错过任何对公众发表讲话的机会,他曾在演讲中把石油公司的高管们形容为“住在豪华宅子里,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荒唐淫乱”。他还经常与教会的领导人发生争执,称教会领导人“无视穷人利益,偏袒反对派,捍卫富豪”,一度指责他们没有走耶稣基督的路”。在美国为首的联军发起阿富汗战争后,他指责美国政府“用恐怖行动打击恐怖主义”,在联合国大会公开发言时称小布什是魔鬼,赖斯是文盲,致使委内瑞拉与美国的关系跌至谷底。但他的这种坚持正义的行为得到很多人的默认。
2002年,委内瑞拉发生短暂的反政府动乱,查韦斯被迫下台两天,事后他指责美国在幕后策划了这场政变。两年后,查韦斯重振雄风,在全民公投中获得更多公众的支持;2006年,他再次赢得总统大选,获连任。在2012年10月的大选中,查韦斯赢得另一个六年的连任。
查韦斯虽然连选连任,较长时间地掌管委内瑞拉大权,但也面临不少困境。尽管委内瑞拉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但贫困和失业现象仍然普遍存在。2011年6月查韦斯首次确诊患癌,随后经常往返古巴和委内瑞拉接受手术和放疗。2012年5月,查韦斯总统府宣布,在经过手术和化疗后,他已经从癌症中康复,但未透露他患的是什么癌。2012年12月8日,查韦斯再次宣布,他需要做进一步手术,并提议副总统马杜罗在必要时作为他的继任者。查韦斯自从2013年2月结束在古巴的癌症治疗返回委内瑞拉之后便没有公开露面。
2013年3月5日,查韦斯终因癌症不治去世。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全文从多个角度对查韦斯进行描写,向我们展现了一位为民服务的英雄人物的成长过程,虽然他事业未竟就因病辞世,但实在令人钦佩。
A.“从军队到政坛的传奇人生”这个标题既简练精要地概括了全文内容,又恰到好处地告诉读者查韦斯由一名军人通过政变成为委内瑞拉总统的传奇人生。
B.查韦斯之所以发动军事政变,是因为他认为如果平民政府不能保护社会中的贫民,军队就有责任介入。他也因为领导了这次虽败犹荣的政变而首次出名。
C.因为查韦斯代表着穷人的利益,所以他进行一系列有利于穷人的改革,这些改革得到了委内瑞拉全国人民的支持,因此他在1998年顺利地当选总统。
D.本文篇幅短小,语言简洁朴素,短短一千多字就把查韦斯从出生到死的全部经历展现在读者眼前,刻画出一个人民斗士的形象。
【小题2】“没有走耶稣基督的路”是查韦斯指责教会领导人的话,结合原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4分)
【小题3】这篇传记主要从哪些方面介绍查韦斯的?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查韦斯自认为是一名社会主义革命者,一生都在为把委内瑞拉改造成社会主义国家努力,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你可以向查韦斯学习哪些优秀品质?请结合文本或生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6分)

同类题5

天山深处那棵苍老的松树
郭文涟
记不清是哪一位诗人说过这样一句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一棵树便是一条寂静的河流。
河流或自数千米高的皑皑雪峰上潺潺淙淙地流下,或从荒无人烟百鸟啼唱的高原沼泽的泉眼中汩汩渗出,先是成羽状的溪水,最终汇集成大江大河,一泻千里,向着蔚蓝色的大海奔涌而去,仿佛大海便是她生命的最后归宿。而一棵树呢?她由嫩芽绿叶长起,渐渐斜伸出枝桠,渐渐长满茂密的树叶,向着蓝天白云伸展而去,仿佛无限辽阔的苍穹便是她向往的理想境地。她枝叶繁茂,蓊郁苍翠,遮天蔽日,成为人们视野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于是,我想起两年前在天山深处巩留恰西境内看到的一棵苍老却美丽的松树来了。
那是一个飘着白蒙蒙雾雨的秋天。山谷里有一条河水像是受了雨的青睐,喧嚣着弯弯曲曲地向着远方奔泻。在一座旅游毡房前,我发现了那棵苍老的松树。这是一棵怎样的树啊!她雄浑大气,华盖如云,树干粗壮。她的一根根伸展出去的枝桠长满了郁郁青青的针叶。或许是烟雨朦胧的缘故,她的顶端始终被一团团袅袅浮动的烟雾缠绕着。从粗壮的树干以及沟壑一般的树皮判定,这是一棵有着三四百年历史的老树。在她的树根周围,落满了泛黄了的针叶,虚虚软软的,踩上去忽悠忽悠的,舒坦极了。
然而,当我注目端详时,竟然发现在离地面二米处,有一处几十公分宽、四五公分深的疤痕,那里的树皮早已脱落,裸露出的木质已干枯,在上端与树皮相结合处,还流着浑浊的泪水,粘粘糊糊的。伤口的旁边,还有拴马钉深深地钉在树身里。这使我很惊讶,我想,这锈迹斑斑的拴马钉怕有数十年历史了吧!那树的伤口该有多少年了呢?是谁为了什么而伤害了她呢?或许从她被伤害的那一天起,她就这样默默地流着眼泪,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在想那是一种怎样的创伤和疼痛啊!
但又不知什么缘故,她还是坚强地站立住了,没有倒下去,而且把她那四通八达的根须深深地扎入贫瘠的土地内,逶迤延伸,连接着巍巍天山,连接着白雪皑皑的喀班巴依峰,而那清清亮亮的天山雪水又滋养她以生机勃勃的生命,使她坚强刚毅地屹立于天地之间,不屈不挠地抵抗着风霜雨雪的侵袭。我一时觉得,这棵树成了人们视野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她确实是一处独特的风景。她那兀立的姿态,固执的信念,高深莫测的表情,把你引向无限辽阔的苍穹,然后又注视着脚下,聆听那一湾河水的喧嚣与欢腾。她丝毫没有感到生命的孤独和落寞,而且她的长势有点像意大利的比萨斜塔,让人担心有一天会倾塌下来,或者狂风肆虐,或者瀑发山洪时冲刷出她的根须,从而被什么人套上什么马使劲拽拉。然而据我细细观察,这一切似乎都已发生过,但都没有难倒她,她依然昂扬着倔强的身子,郁郁青青地立在那里,那么高傲,仰天长啸,却又那么悠然闲静,适意自得,哪管它风吹雨蚀,云起日落……
倒是一些搞旅游开发的人发现了这棵树的价值,且又立于清澈的河水不远处,因而便在树下搭一顶毡房,以期让来此游玩的人可以阅景读山,可以醉卧于毡房内聆听着阵阵涛声酣然而睡。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夜泼墨一般漆黑,许多人围着一堆燃烧的篝火,听一位长头发的小伙子弹着吉他,唱美丽动听的东方小夜曲《草原之夜》。歌声悠悠扬扬,在黑黝黝的山谷里回荡往复,一阵阵晚风吹来,火苗儿一闪一闪,我油然想起老子的训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我想,如果说一棵树就是一条寂静的河水的话,那么这棵树一定有着河水一样虚怀沉默的柔性,不管风吹雨袭,她只管生长枝桠绿叶,只管年年月月向上生长,以点缀衬托着碧空如洗的蓝天和悠悠飘浮的白云。
但我又想,她或许总有一天会被人用斧子砍去,灯塔般地轰然倾塌下来的。
这样想着,我的心一半亮了,一半又暗了……
【小题1】怎样理解“这样想着,我的心一半亮了,一半又暗了……”这句话的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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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文章是围绕“天山上那棵松树”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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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根据文意,请简析作者为什么认为这棵树是一道独特的风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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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开头写道:“一棵树便是一条寂静的河流”,请结合全文,概括树和河流的一致性,并分析作者这句话所包含的情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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