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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蒲公英的歌唱
教育局来信了。
老周拿着那个印着火红大字的牛皮纸信封,如拿着一颗不知道该怎么拆卸的炸弹。作为一个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他从来没有遭遇到如此隆重的事情。此前,教育局要找他,都是一个电话,内容大多是让他协助调查邻校的打架事件或卖花团伙招未成年人上街行骗等事情。或者,就是严斥他那只有半个篮球场的校园体育设施不达标……
他硬着头皮打开信封,以最坏的打算读完那份短短的信。信上说:六一儿童节将至,请贵校组织节目,参加区上的文艺调演。
犹如大牢里的死刑犯,原以为接到的执行判决居然是无罪释放,差点没跳起来。他把信反复读了几遍,确信不是自己眼花了,一颗兴奋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光高兴没用,当务之急,是得去找老师,弄出个好的节目,才不辜负上级。
他赶紧进城到艺术馆,想去请那里的老师们帮忙。老师们都很忙,一听说连三百元一小时的课时费都交不起,而且还要坐两路公交再转火三轮才能到达他的学校,于是果断地拒绝了。整整一天,他得到的结果都一样,不同的只是有人听他说完而有人只听他说了一半或更少。
晚上,错过末班车的老周走在雨后的大街上,心情像他的影子一样绝望。就在他不知道该向谁说说委曲的时候,从远处桥洞下传来一阵凄凉的吉它声,那声音如泣如诉,令他忍不住走了过去,看见琴声起处,一个犀利哥样的长发男人蹲在桥墩旁,脚边乱七八糟地躺着一堆酒瓶。
他小心地走过去,那人也只当他是一阵风,没有理会,继续弹着吉它并唱起歌,那歌是老周从没听过的,讲的是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在大地上流浪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可爱的小天使。老周也是一个女儿的爸爸,特别能引起共鸣,听着听着,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因着这几滴泪,他们接上话来,并一直聊了起来,到天明时,老周已大体明白对方是个音乐家,因为女儿得了脑癌不治身亡而痛不欲生,四处漂泊地想挣脱痛苦,而且,老周还知道并坚信,这是天可怜他,给他送来了排练节目的老师。
他扛着老天送来的老师回到学校,等了一整天,老师才醒,虽然说话依旧有些颠三倒四,但大至能明白老周的请求,于是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写出了一首歌曲,歌词大意是讲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蒲公英在星空下寻找人生的答案,并且发出为什么只有美丽的鲜花才有明天的感叹。但最终,蒲公英看到普照的阳光,并寻找到生命的意义,它落地生根,开枝散叶,长成一株美丽的生命。
老周很喜欢这首歌,曲调很美,歌词的意境与学校孩子们的心境相契合,当然,最令他喜欢的还是蒲公英的结局。
没有伴奏,音乐家为他们设计了无伴奏童声合唱。经过几天的排练,杂乱失控的声音,便被天籁般流畅和谐的演唱所代替。仓库改造的学校,有史以来第一次传出了悠扬的歌声。为了配得起这歌声,老周花血本为孩子们订制了一套城里孩子们穿的校服.,浅蓝的裙子白色的衬衣,把小家伙们包装得鲜亮整齐。为此,他推迟了给老师们发工资,但老师们并没像以往那样不高兴,纷纷说,这事,值得支持。
演出那天,一个跑野的家长开着他的金杯车把孩子们送到演出的剧场门口,音乐家也破天荒理了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帅气地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二十几天的辛苦终于结出了果实,老周脸红红的,眼亮亮的,微笑着,一语不发。
当老周走进剧场去签到时,负责签到的张科长很困惑地问: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收到通知来的。”老周既兴奋,又有些惴惴不安地递上通知。
科长把通知捻过来,像检验伪钞一般仔细看了一遍,然后一拍脑门说:“发错了,这是谁干的?明明是通知你们限期关闭学校,怎么装成文艺调演通知了?这不是乱弹琴吗?” 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软软地飘了回去。他不知道该怎么向孩子们解释这次不知是自己还是别人犯的错误,他觉得这比让他结束办了多年但终于还是没修成正果的学校更让他难过。
远处飘来一阵蒲公英的吟唱,那是他的孩子们在做最后一次练习,周围路过的人们都感叹:这歌真好听啊!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教育局来信了”开篇,看似突兀,实则颇具匠心:不仅交待了事件的起因,还起到了吸引读者的效果。
B.借老周找老师碰壁的遭遇,作者呼吁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给弱势群体更多的支持。
C.“一拍脑门”这一细节描写,形象地表现出科长在认真检查通知单发现自己工作的疏忽与失误后的尴尬与歉疚。
D.小说有多处精彩的比喻,如“老周像被太阳晒过的泡泡糖,软软地飘了回去”“一个犀利哥样的长发男人”等。
【小题2】小说标题有何意蕴?请简要概括。
【小题3】有人说小说的结局设计得很成功,你同意吗?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24 08: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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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修鞋的
筱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
【小题1】第一段中“喷吐”这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
【小题2】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
【小题3】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
【小题4】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手杖

京夫

要不是两个小孙子舞着它格斗,我倒忘了它。我不禁心一动,我仿佛看见他倔乎乎地扭转身子,生气地头也不回,不屑一顾那些东西,一边走,一边喃喃地说着。他就是那种人!

一九七四年秋,我被不明不白地遣往一个山区小县,住进了一所干休所。一天早饭后,我正为柴发愁,忽听院内传来卖劈柴的吆喝声。我急忙出门,见一老者,担着柴担,站在一条线儿的秋雨中。破烂的黑夹衣,前后心全湿了,紧贴在身上。从破帽漏下来的雨水,顺脸上深深的皱纹往下流,在下巴那儿成为小瀑布,跌落到胸前。他正扬着皱巴巴的脸,用一双被雨水模糊了的深陷的眼睛,对我的门望着。

我走过去,想帮他把柴抹下来。

“你闪开,又是泥又是水!”他说,走向台阶,把担子一闪动,一头落了地,脚一蹬,抹下一捆来,又一转身,一仰身子,放下另一捆。他把扁担靠好,摘下那沉重的草帽,用瘦骨嶙峋的大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眯缝着眼睛,开始打量起我来。端详许久之后,咧开没牙的嘴,笑了。

“你坐下抽支烟吧!”我把一个小凳放在他脚边,递了支烟过去。

他没有接烟,从靠在墙上的扁担上,解下一个破布口袋,走到小凳前坐下,解那口袋系儿。“有煎水吗?”

我倒了一碗开水给他。他大张着没牙的嘴,像喝粥那样,把一大碗泡馍,连汤带水灌下肚,“下苦人,铁疙瘩进肚都能克动。”“灶上没柴了吧!你住这地方,路难问,拐了好多弯儿。”

我明白了,他是专为我送柴的。这位耳朵不好的瘦老头,怎么会知道我呢?

我留他吃饭,他摇手谢绝。我把一张五块钱的钞票给他,他迟疑了,我摇手让他不用找回,他考虑了下,接着了。他扛着扁担又没入秋雨中了。

谁知,过了半点钟,他气喘吁吁进了门。化却从贴身的胸前口袋里掏出三张一元的人民币,压平放在桌上,匆匆出门走了。我久久地注视着他的背影,忘记了自己也站在雨中。

那担柴快烧完时,他又担柴来了。他的柴担上吊着一根白木拐杖,挺别致。他解下它来,说:“我来迟了,叫你栽了跤,要紧不要紧?”

我奇怪,五天前,我在渠沿,跌了一跤,三十里路外的他,怎么会知道呢?

他大约看出我的疑虑,说:“你做啥我都知道,谁都知道哩!你栽了跤,压着了几棵菜苗,你坐在地上扶苗儿,我知道,谁背你回家,我也知道。这年月,很多领导都说套话、空话,你不说,你总是说百姓吃不饱,做活太重了,你当我不知道,知道哩!”他把那拐杖郑重地递给我,“以后你出门把这拄上,羊奶木的,甭看不搭眼,它挺实着哩,夜晚我才削好煨干,你看高低行不行?”

杖是用一根连根的羊奶木做的,柄上烙着许多小梅花,柄端有一点红,仔细一看,是一颗小小的红五星,虽然刻得不甚对称,但精心刻雕的功夫是看得很分明的。手捧手杖,我仿佛看见同龄老人,神态肃然地就着如豆的油灯,眯缝着双眼用一把小刀,一刀一刀刻着,用没牙的嘴唇,鼓起来,吹去那刻下来的木屑……

他每隔十天来一次,不管阴晴寒暑。大约过了几个月,我接到通知,要我限期回到北京。我想送他一点钱,一些衣物,要他将养身体,又怕惹他生气。临行前,特意拜托我的邻居——一个新近由当地重新起用的干部,将东西转送给他。

到北京已经两个月了,渐渐把他淡忘了。偶尔见到这手杖,我想到他,想到他送我的东西。我把那手杖从孙儿手里夺过来,像抚摸被人委屈了的孩子一样抚摸它。正当我遣散顽童,手捧手杖,独立夕阳下的庭院出神时,小孙儿怀抱着一件包裹,小乌似的飞到我跟前。

“爷爷,老家寄来的!”

我赶紧把包裹接过来,打开了。这是我留给他的东西,由拜托人附上一封信。

信里告诉我,我的同龄人,拒不收受我的钱物,而且还生了气。他只得将原物原款寄回。他委婉地传达了同龄人的话:全国像我这样的老汉有千千万万,全国的庄稼人更多,他能给每个人这些东西,这些钱吗?他现在在北京任上,担负那样的重任,只要把庄稼人搁存心上,这比金子银子都贵重!

不知什么时候,我把这柄手杖紧紧地贴在我的胸前……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段,设置悬念,吸引读者。由手杖引出一个人物,可以引发读者猜想“他”是怎样的人,阅读者会有探究欲望。
B.小说运用了大量篇幅写人物对话,非常注重语言的个性化,使语言符合人物的身份特征,同时也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C.小说运用细节描写手法,详细描写了手杖顶端的小红五星,并描写“我”想象老汉精心雕刻红五星的情景,意蕴丰富。
D.小说写“我”从孙儿手里夺过手杖,“像抚摸被人委屈了的孩子一样抚摸它”,表现了“我”对手杖被小孩玩弄的恼恨。
【小题2】小说中的卖柴老汉主要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以“手杖”为题,有多方面的考虑,请结合全文,从主旨、情节两个方面陈述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菲菲小姐
莫泊桑
威廉·艾力克侯爵是普鲁士少尉。他头发金黄,小矮个儿,对士兵傲慢粗暴,对战败者冷酷无情,性子像火药一样,十分暴躁。自从他进入法国以后,他的同事们一直叫他菲菲小姐。给他起这个绰号的原因是:他身段漂亮,腰身纤细,看上去好像用了女人的紧身褡;他刚刚长胡子,脸色苍白;他对人对事表示极端蔑视时,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使用法国短语“菲,菲”①,说时还带着嘘嘘的哨音。
上尉抱怨生活单调,想搞个酒宴,派勤务兵去卢昂带几位女客过来。
蜚蜚小姐无事可做时喜欢打碎东西,喝酒时不断地把酒杯掼碎,一个又一个。这天他盯住墙上有八字胡的女肖像,掏出手枪,砰砰两枪把两眼打穿了。他还自制爆炸装置“地雷”,引爆后站在炸断了脑袋的维纳斯瓷像面前发狂似地拍掌。 
自从来了普鲁士人,钟楼一直是静悄悄的。神父宁肯被枪毙也决不肯敲钟,以此宣示国难。军官们对此不予理会,只有侯爵硬要打钟。他每天都恳求上司让他去敲它一次。他请求的时候,像猫一般亲热,像女人一般阿谀,像想要什么想得发了疯的情妇那样娇声娇气。上司不同意,他只好以放“地雷”取乐。
军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头上擦油,身洒香水,容光焕发。天黑时风雨中马车到了,仔细挑选的五个美貌姑娘下了车。矮小年轻的拉歇尔,棕色头发,眼珠黑如墨滴,是个犹太女人。上尉把她分配给了年轻瘦弱的侯爵。
拉歇尔忽然透不过气了,咳出了眼泪,鼻孔里喷出烟来。原来侯爵借接吻之机,对她嘴里吹进了一股烟。她墨黑的眼珠里透出怒气,默默盯着这个主人。
他逼得她透不过气来;又突然使劲地咬了她的嘴唇,咬得很深,一屡鲜血从她的下巴淌下来,滴到胸口上。她又一次瞪着眼睛盯住她。她把血揩干净,低声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我一定会付代价的。”他冷酷无情的笑着说。
“为我们征服女人的心干杯!”“为我们征服法国而干杯!”军官们喊。姑娘们无语,只有拉歇尔气得浑身哆嗦,转过身来说:“你们在法军面前不敢说这样的话!”
矮小的侯爵变得快活起来。“哈!哈!哈!我从没有见过法国军队。我们一出现,他们都逃跑了!”
拉歇尔勃然大怒,冲着他的脸嚷道:“你胡说,坏蛋!”
他用手枪打穿画像时那样盯住她,然后笑开了:“哈哈!美人儿!他们如果勇敢,我们怎么会来到这里?”他越说越兴奋。“我们是他们的主人,法国属于我们!”
拉歇尔猛地一挣,从他的膝头滑下来,坐在椅子上。侯爵端着酒杯站起来说:“法国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的!”
“普鲁士万岁!”军官们一饮而尽。
矮小的侯爵重新斟满了香槟把杯子搁在犹太女子的头上,一面嚷着:“所有的法国女人都属于我们!”
她猛地站起来,那只杯子突然一倒,里边黄澄澄的酒如同举行洗礼似地都倒在她的黑油油的头发上,杯子落下去了,在地上砸碎了。她嘴唇发抖瞪圆眼睛望着那个仍在嬉笑的军官,怒不可遏,连喉咙都哽咽得发不出声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休想!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侯爵为了能够笑个痛快,坐了下来,摹仿着巴黎口音说:“她说得好,说得好!那么,小乖乖,你怎么到这儿来啦?”
她听明白后,顿时怒火中烧,冲着他嚷道:“我!我!我不是个女人,是个贱女人,普鲁士人都需要这个!”
没等她说完,啪地一声他就掴了她一个耳光。当他准备举手再打时,她狂怒之间从桌上抓起一把吃点心的银质小刀,刹那间,小刀笔直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正好在喉头下面那个陷凹部分。他正说着的那句话被卡在嗓子里,没能说完。他张着嘴发愣,眼睛里露出可怕的神色。他在两分钟之内死了。
拉歇尔在旁人没有来得及抓着她以前就推开窗子,跳到仍然下着雨的茫茫黑夜里逃走了。将军下令追缉她,可是没有找到,便找神父来报复,要他在侯爵下葬时打钟示哀。他竟然出人意料地显得温顺服从并怀有敬意。
菲菲小姐出殡时礼拜堂的钟第一次带着一种轻快的意味,发出它的哀悼声音。后来钟无规律地想个不停。原来钟楼上住着一个可怜的女子,神父和另一个管理人员一直给她送食物,直到德意志军队走了。不久,一个不拘成见的爱国人士敬佩她当日的英勇行动,把她赎出来,并和她结了婚,使她成了和其他的妇人一样值得尊重的夫人。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菲菲小姐看到女人肖像上有人画了八字胡须感到愤怒,好像那些人是为了嘲笑他搞恶作剧。他长时间受到战友的侮辱,感到很压抑,才拔出枪来打穿了画像上的眼睛。
B.菲菲小姐真的没有一点男人味。赴宴打扮得漂亮亮,请求上司有小猫的媚态,像女人一般阿谀,娇声娇气,处处都体现着女人性格,所以他的战友称呼他菲菲小姐真是恰如其分。
C.小说文字简洁,却含意丰富。拉歇尔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表露受辱后想要报复之意;菲菲小姐回答“我一定会付代价的”,则有对女子的侮辱意味。两句话看似简单,却很能体现出人物的性格身份。
D.文中写拉歇尔的遭遇,用了很多细节描写,刻画细腻,富有感染力。作者刻画这样的典型形象,是想使这部小说着重表现国破之后法国人民的屈辱生活。
【小题2】小说主人公菲菲小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一位普鲁士男子,作者却给他起名为菲菲小姐,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麦子黄了
杜学峰
黄亮升任了副局长。老黄接到他儿子电话的那天,他让老伴把家里的那只老母鸡拎出来宰了,砍下半边炒了下酒。昏黄的灯下,旁边坐着老伴儿,老黄独自一人喝酒,边喝边与他娘说着话:“咱儿子争气呀,十几年的书没白念,当年我先钻窑孔后甩大锤劈山开石,虽落下了很重的矽肺病,值呀。你看邻居的狗娃,小时候吃得胖胖的,人见人爱,都说那娃有福气,今天呢,狗娃在城里过的是什么生活啊,一根竹棒,两根绳索,在车站跑着揽活。哎,我有次看见他站在副食店门口将一瓶啤酒汩汩地灌了下去,看着心疼啊!”
老黄那晚喝得很开心,喝得上眼皮粘粘的,然后倒将桌旁的床铺,欢快的鼾声似乎一夜在宣泄老黄的心情。
日子如山岗掠过的风,一下子就到了腊月。
那天,他娘接了个电话,说儿子今年过年不回来了,就在城里过,春节有空再回来。
老黄一言未发,抽出烟叶,裹着烟卷,自顾自地抽起旱烟,缕缕蓝烟缭绕着老黄的脸。
那年过年,没有往常的热闹,但老黄是沉静的,该吃吃,该喝喝,说话也响。他没去谈以前做科长的儿子会年年回来,好吃的一大桌,尤其是自家山里出产的干笋子,儿子吃了一碗又一碗,边吃边说好吃,还吃得过后直流口水,然后打着响嗝,和父母拉家常。老黄不愿也不敢让自己情绪发酵,以免蔓延开去,醺了他娘,弄得过年伤感。
大雁回了,抖落一路的风尘;新燕来了,啄上新泥筑新巢;麦苗青了,房前屋后一片翠绿。大地像一片海,风拂过,唯见绿浪起伏。老黄和老伴儿躬着腰,侍弄着庄稼,像两个圆点在绿浪里隐没。
儿子没回,差不多快一年了。
儿子其实也并不是没牵挂父母,有隔三差五的小车来到家门口,一袋袋一件件的东西,都是司机代搬,邻里好生羡慕。而唯有老黄默不作声,仍旧只顾摸出烟袋,裹着烟卷,手还有些抖。尤其是当司机往屋内搬运东西时,老黄面向里屋,脸涨得通红,猛抽旱烟,团团蓝烟遮罩了他的整个面庞。
五月的大地一遍火热,坎上地里的一茬茬麦子就像熟透的少妇,浑身散发着醉人的香味儿,透射出农村生活的火热与富足。
然而,今年老黄似乎对弥漫的麦香没了知觉。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一边端着酒碗,一边望着屋前那大片金灿灿的麦地,喃喃地说道,这日子就是好啊。
那夜,老黄剧烈地咳嗽。半夜里,老黄拨通了儿子的电话,说自己得了重病。
第二天,儿子回来了。父亲啥也没说,拾起镰刀抬腿进了麦地。正午的太阳像一柄柄毒剑,明晃晃地刺得人不敢抬起头来,照在头上似麦芒刺得生疼。父亲展开姿势,像是在大地里舞蹈,一茬茬麦子被父亲放倒,脸上的汗水淌落而下,被大地吸吮得不留一点痕迹。
儿子站在阴凉处,劝父亲:“爸,进屋休息吧,等太阳偏了些,再割吧。”父亲闷声不响,继续割。儿子无主意了,只得跟在父亲身后像小时候那样捡拾折掉了的麦穗。
正午的大地如一块硕大的火床,烤得黄副局长衣服全湿透了,口渴得犹如眼前干坼的泥土。黄副局长终于忍耐不住,声音洪亮显得有些果断:“爸,你再不回家,我就回去了!”
老黄霍地从地里站起身来,眼睛里似支出了两把镰刀。用手头的镰刀指着儿子:“你敢!”
两个男人就在地里僵着,有风裹挟的热浪拂过麦地,只听得有饱满的麦穗炸开麦粒的声音。
半响,老黄开腔了:“今天我把话揭开了。你捎回的那两件茅台五粮液是你自己买的么?”儿子不作声。“不是你买的往家里送,那叫什么!”老黄近似咆哮。老黄顿了顿,“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在地里捡麦穗挨了一顿饱打么?”儿子赧然,面有愧色。“当年叫你捡麦穗,你居然跑到人家麦地中间,割下一块来!”老黄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大口浓痰吐在儿子面前,带血。
儿子心疼起来,连忙去搀父亲。父亲大手一挥,胡须颤抖:“那是你小时候犯下的糊涂,跟现在不一样。现在你拿人家送的东西往家里搬,你坐公家的车回家,你现在是懂理懂法故意犯法!当了副局长怎样了?你还不是泥腿子出身,你还不是有一个得了矽肺病的父亲!老家不想了,土地不亲了。我告诉你一个理,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才是做人的胆。我佩服狗娃,一根竹棒,两根绳索,同样撑得起自己的一片天。”
一阵微风拂过,浑身湿透的黄亮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标题是小说线索。从“麦子青了”到“麦子就像熟透的少妇”,小说以时间为线索展现了老黄父子之间的矛盾冲突。
B.小说中的“老黄”虽为一介农夫,但深明大义。在得知儿子在岗位上有不廉洁嫌疑的时候及时地棒喝,读来畅快淋漓。
C.“有风裹挟的热浪拂过麦地,只听得有饱满的麦穗炸开麦粒的声音”,小说运用这一环境描写暗示了老黄情绪的激烈。
D.小说中的狗娃对塑造人物、深化主题起到了对比衬托的作用。老黄两次对狗娃生存状态的评价不同,但情感大同小异。
【小题2】请简要概括“老黄”在儿子升任副局长之后一系列的心理变化。
【小题3】小说以“一阵微风拂过,浑身湿透的黄亮不禁打了一个冷颤”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