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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送年货
李代金
这天是除夕,可是这里的边防哨所却没有过年的气氛。外面下着大雪,周围一片白茫茫,哨所在雪地里,显得孤零零的。
哨所里有个新兵,叫张新明,刚到哨所不久,还不太习惯,每次他执勤都发呆,看上去特别想家。
下午又轮到张新明执勤了,班长却让人替了他。张新明心想,班长真好,除夕让他休息,可班长却对他说:“张新明,今天我派你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你敢去吗?”
张新明琢磨着会是什么特殊任务,班长见他不说话,便说:“怎么?不敢单独执行任务?”
张新明连忙把胸一挺,大声说:“敢!班长,是什么任务?”
班长笑了笑,说道:“在离哨所十几里远的地方,有一户人家。上级给了我们一点年货,我要你把年货给他们送去!”
送年货?那又不难。张新明说道:“班长,我保证完成任务!”
“好!”班长把一个包裹交给张新明,“年货都包在里面了,路上小心点!”张新明接过包裹,往背上一背,踏进了风雪里。
雪花纷纷扬扬,一层又一层地压向大地,张新明背着年货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张新明想打开包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可他又不敢。
雪地难走,张新明一不留神重重地摔了一跤。他担心包里的东西摔坏,就赶紧打开包查看,一看却愣了,包裹里装的不是什么年货,而是一双旧军靴!
张新明感到被戏弄了,背起包就往回走。没走几步,他又停下了,想着若是回去,班长肯定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不如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把旧军靴给那户人家送去,让人家找班长算账去!这么一想,张新明转身继续前进。
雪越下越大,到处白茫茫一片,张新明迷路了,绕了许多弯路,赶到那户人家的时候,天都快黑了。他敲响那户人家的门,男主人开了门,热情地把他拉进了屋,让他换下被雪水打湿的外套、鞋子和袜子,放到炉边烘着,再把他带到饭桌边坐下。桌子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酒菜,男主人说:“走了那么远的路,你肯定饿坏了,先吃饭!”女主人赶紧给他倒了碗酒。张新明确实饿了,他冲夫妇俩笑笑,也不客气,就拿起了筷子。
吃完饭,张新明就要回哨所了,男主人说怕他再迷路,坚持要送他回去。张新明起先不肯,后来想想,有男主人送他回哨所也好,这样可以证明他确实完成了任务。万一班长批评他在男主人家吃了饭、喝了酒,男主人也好为他说句话。
女主人拿来已烘干的袜子和外套,让张新明穿上,只是鞋子还湿得厉害,伸手往里一摸,冰冰凉凉的。张新明只得硬着头皮把脚往里伸,男主人却递来一双旧军靴,说道:“穿这双回去吧,湿鞋子给你装包里吧。”
张新明支支吾吾地回道:“这、这是哨所让、让我给你们送、送的‘年货’……”哪有年货送旧靴子的,张新明说得自己都心虚,男主人却爽朗地笑道:“穿上吧,鞋子穿舒服了,好赶路。”
回到哨所,班长笑着拍去了张新明身上的雪花,然后冲男主人敬礼,嘴里喊着:“老班长!”张新明愣住了,眼前的男主人居然是老班长!他心里可不痛快了:“班长,您怎么能让我把双旧靴子当年货,往老班长家送呢?”
老班长一听,“哈哈”大笑,班长也笑了:“这可都是老班长的意思呢!”
原来老班长在职的时候,发现新兵们到部队的第一个除夕总是特别不习惯,特别想家。老班长夫妻俩无儿无女无牵挂,于是退伍后,就索性把家搬到了离哨所十几里远的地方。每年除夕的时候,夫妻俩就张罗出一顿年夜饭,好让新兵来家里过除夕。老班长知道,明着让新兵来他家吃年夜饭,新兵肯定不好意思,于是就交代班长,在除夕这天,专门派新兵给他家“送年货”。刚开始几次,班长总是往包里塞些小米、腌肉等普通年货,以表哨所战士对老班长的慰问。可老班长发现后,每次都把东西又送了回来。他说哨所物资紧张,都得给战士们留着,他绝不能收。他还发现,每次新兵冒雪来送年货时,鞋子、袜子都会湿透,于是他干脆给现任班长下了“命令”:年货包里不用放别的,就放一双合新兵脚码的旧靴子,可以让他们回去的时候穿着,暖和些!
(选自《2017年中国小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班长在给张新明下任务时,先故意不说具体是什么任务,后来又使用了激将法,这里体现出了班长带兵的技巧。
B.张新明发现“年货”原来是一双旧军靴时,感到被戏弄了;后来又想让人家找班长算账去,这样写意在表明他的心胸狭隘。
C.小说在描写张新明执行“送年货”任务时,运用了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的方法,把一个新兵写得生动形象。
D.小说开头说新兵张新明除夕看上去特别想家,结尾说老班长每年除夕都让新兵借“送年货”来他家吃年夜饭,情节首尾照应,合情合理。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雪”,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2 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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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我的昂贵的腿
(德国)伯尔
这下子我就业在望了。他们寄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叫我到局里去一趟,我便遵命前往,局里的人既亲切又和气,他们拿出我的档案卡片,说了一声:“呣”。我也回了声:“呣。”“哪一条腿?”有一个官员问道。
“右腿。”
“整条腿?”
“整条。”
“呣,”他又哼了一声,开始查阅各种各样的单子。我总算可以坐下来了。
他终于翻出一张单子,看来正是他所要找的。他说,“我看这里有适合您干的事,一件美差。您可以坐着干到共和广场上一个公共扃所里去擦皮鞋。您看怎么样啊?”
“我不会擦皮鞋,我一向因为皮鞋擦不亮,引得大家侧目相看。
“您可以学嘛,”他说,“什么事情都可以学会的。天下事难不倒德国人。您只要同意,可以免费上一期学习班。”
“呣,”我哼了一声。
“那么同意了?”“不,”我说我不干,我要求提高我的抚恤金。
“您疯啦。”他回答时语气跃亲切又温和。
“我没疯,谁也赔不起我的腿,我连多卖些烟都不行,他们现在制造了种种麻烦。”
那个人把身子往后仰,一直靠到椅子背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亲爱的朋友啊,”他感慨地说,“您这条腿可真叫贵得要命。我知道您今年二十九岁,身体很好,除了这条腿以外没有一点毛病。您可以活到七十岁。请您算一算,每月七十马克抚恤金,一年十二个月,那就是四十一乘十二乘七十。您算一下,不计利息就要多少钱。您不要以为只有您去掉了一条腿,看来能够长寿的也不仅仅是您一个。现在您还要提高抚恤金呐!对不起,您真是疯了。”
“先生,”我说,我也照样往椅子背上一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看您大大低估了我的腿的代价。我的腿要昂贵得多,这是一条非常昂贵的腿。还得说一下,我不仅身体健康,而且很遺撼,头脑也很健全。请您注意,我的时间很紧。”
“请您注意!”我说,“我丢了这条腿,救了好些人的命,他们至今还在领取优厚的退休金。”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单枪匹马埋伏在前沿某个地方,奉命注意敌人何时来到,这样就可以让别人及时溜掉,后面司令部己经在打点东西,他们既不愿意砲得太早,也不愿意溜得太晚。原先我们是两个人在前沿,但是耶一个被敌人打死了,他不必再花费你们的.钱。他虽然已经结婚成家,但是您别怕,他的妻子身体健康,可以干活。那个人的性命可其便宜。他当兵才四个星期,所以只花了你们一张通知阵亡的明信片和一点点口粮的钱。他在那个时候算得上是个男敢的士兵,他至少是真正给敌人打死的。后来就只剩我一个人在那里,并且害怕起来,天很冷,我也想溜之大吉,嘿,我正要溜的时候,突然……
“我的时间很紧。”那个人说着,开始找他的铅笔。
“不,请您听下去,”我说,“现在刚刚讲到有意思的地方。正当我要灌的时候,我的腿出了问题,我只得躺在那里。我想,既然溜不掉了,就把情况向后面报告吧,我报告了敌人的动静,他们就全都逃跑了,规规矩矩地一级跟着一级。先是师部,然后是团部,再后是营部,依此类推,始终规规矩矩地一级跟着一级溜走,只有一件混账事,那就是他们忘了把我带走,您懂吗?他们跑得太仓皇。真是件混账事情,要不是我丢了这条腿,他们全都没命了……一级一级数下去,全都得完蛋,那您就不必给他们退休金了。好,您算算看,我的腿值多少钱。那位才五十二岁,四十八岁,五十岁,他们个个没有一点毛病,身体健康,头脑健全.他们那种军事生活使得他们至少可以像兴登堡一样活到八十岁。您计算一下:一百六十马克乘十二乘三十,完全可以估计他们平均还要活三十年,您看对吗?所以,我的腿成了一条贵得吓人的腿,成了一条我所能想象的最最昂责的腿,您看是不是?”
“您真疯啦。”那个人说。
“没有,”我回答说,“我没有疯。对不起,我身体健康,头脑健全,遗憾的是,我在这条腿出毛病前两分钟没被打死。那样的话,就可以节省好多钱啦。”
“您到底接受这项差事不?”那个人问道。
“不。”我说完就走了。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小说围绕安置局工作人员给我介绍工作展开,局里的人“既亲切又和气”,回答时“既亲切又温和”,他们尊重“我”,希望能切实地帮助到“我”。
B.文中的“我”是一个在战争中参与作战,导致伤残,战后却得不到公正对待的小人物。
C.小说中“我”详细描述自己伤腿的经过,意在讽刺当时社会上那些养尊处优的人内心丑陋,作风官僚。
D.文章中对“昂贵的腿”有几次计算,伯尔在平静的叙述中揭示了德国社会的病态。
【小题2】小说多次提到局里官员“您疯啦”、“您真疯啦”这样的话语,这样写有哪些作用?请概括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在故亊叙述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塔铺

刘震云

我从部队复员,回到了家。那是一九七八年,社会上刚兴高考的第二年,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两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风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入。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①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两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业。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着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五,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时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②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竟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瘦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地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送来馍,问是什么书,我简单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我说:“来回要走一百八十里呢!”

第二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泅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

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由一些小故事连缀而成,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将那一段生活、那一群人物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叙事波折真实而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D.沈从文的《边城》和刘震云的《塔铺》都把目光投向乡村,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小题2】小说中两处画线部分写景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祁老太爷什么也不怕,只怕庆不了八十大寿。在他的壮年,他亲眼看见八国联军怎样攻进北京城。后来,他看见了清朝的皇帝怎样退位,和持续不断的内战;一会儿九城的城门紧闭,枪声与炮声日夜不绝;一会儿城门开了,马路上又飞驰着得胜的军阀的高车大马。战争没有吓倒他,和平使他高兴。逢节他要过节,遇年他要祭祖,他是个安分守己的公民,只求消消停停地过着不至于愁吃愁穿的日子。即使赶上兵荒马乱,他也自有办法:最值得说的是他的家里老存着全家够吃三个月的粮食与咸菜。
为什么祁老太爷只预备三个月的粮食与咸菜呢?这是因为在他的心理上,他总以为北平是天底下最可靠的大城,不管有什么灾难,到三个月必定灾消难满,而后诸事大吉。北平的灾难恰似一个人免不了有些头疼脑热,过几天自然会好了的。不信,你看吧,祁老太爷会屈指算计:直皖战争有几个月?直奉战争又有好久?啊!听我的,咱们北平的灾难过不去三个月!
七七抗战那一年,祁老太爷已经七十五岁。对家务,他早已不再操心。可是,卢沟桥的炮声一响,他老人家便没法不稍微操点心了,谁教他是四世同堂的老太爷呢。
儿子已经是过了五十岁的人,而儿媳的身体又老那么病病歪歪的,所以祁老太爷把长孙媳妇叫过来。老人家最喜欢长孙媳妇,因为第一,她已给祁家生了儿女,教他老人家有了重孙子孙女;第二,她既会持家,又懂得规矩,一点也不像二孙媳妇那样把头发烫得烂鸡窝似的,看着心里就闹得慌;第三,儿子不常住在家里,媳妇又多病,所以事实上是长孙与长孙媳妇当家,而长孙终日在外教书,晚上还要预备功课与改卷子,那么一家十口的衣食茶水,与亲友邻居的庆吊交际,便差不多都由长孙媳妇一手操持了;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所以老人天公地道的得偏疼点她。还有,老人自幼长在北平,耳习目染的和旗籍人学了许多规矩礼路:儿媳妇见了公公,当然要垂手侍立。可是,儿媳妇既是五十多岁的人,身上又经常的闹着点病;老人若不教她垂手侍立吧,便破坏了家规;教她立规矩吧,又于心不忍,所以不如干脆和长孙媳妇商议商议家中的大事。祁老人到了老年,他倒变得好看了一些:黄暗的脸,雪白的须眉,眼角腮旁全皱出永远含笑的纹溜;小眼深深的藏在笑纹与白眉中,看去总是笑眯眯的显出和善;在他真发笑的时候,他的小眼放出一点点光,倒好像是有无限的智慧而不肯一下子全放出来似的。
把长孙媳妇叫来,老人用小胡梳轻轻的梳着白须,半天没有出声。老人在幼年只读过三本小书与六言杂字;现在,他是老太爷,可是他总觉得学问既不及儿子——儿子到如今还能背诵上下《论语》,而且写一笔被算命先生夸奖的好字——更不及孙子,而很怕他们看不起他。因此,他对晚辈说话的时候总是先愣一会儿,表示自己很会思想。对长孙媳妇,他本来无须这样,因为她识字并不多,而且一天到晚嘴中不是叫孩子,便是谈论油盐酱醋。不过,日久天长,他已养成了这个习惯,也就只好教孙媳妇多站一会儿了。
小顺儿的妈——长孙媳妇长得不难看,中等身材,圆脸,两只又大又水灵的眼睛。她走路,说话,吃饭,做事,都是快的,可是快得并不发慌。她梳头洗脸擦粉也全是快的,所以有时候碰巧了把粉擦得很匀,她就好看一些;有时候没有擦匀,她就不大顺眼。当她没有把粉擦好而被人家嘲笑的时候,她仍旧一点也不发急,而随着人家笑自己。她是天生的好脾气。
祁老人把白须梳够,又用手掌轻轻擦了两把,才对小顺儿的妈说:
“咱们的粮食还有多少啊?”
小顺儿的妈的又大又水灵的眼很快的转动了两下,已经猜到老太爷的心意。很脆很快的,她回答:“还够吃三个月的呢!”
其实,家中的粮食并没有那么多。她不愿因说了实话,而惹起老人的啰嗦。对老人和儿童,她很会运用善意的欺骗。“咸菜呢?”老人提出第二个重要事项来。
她回答的更快当:“也够吃的!干疙疸,老咸萝卜,全还有呢!”她知道,即使老人真的要亲自点验,她也能马上去买些来。
“好!”老人满意了。有了三个月的粮食与咸菜,就是天塌下来,祁家也会抵抗的。可是老人并不想就这么结束了关切,他必须给长孙媳妇说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日本鬼子又闹事哪!哼!闹去吧!庚子年,八国联军打进了北京城,连皇上都跑了,也没把我的脑袋掰了去呀!八国都不行,单是几个日本小鬼还能有什么蹦儿?咱们这是宝地,多大的乱子也过不去三个月!咱们可也别太粗心大胆,起码得有窝头和咸菜吃!”
老人说一句,小顺儿的妈点一次头,或说一声“是”。老人的话,她已经听过起码有五十次,但是还当作新的听。
(节选自老舍《四世同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在作品的开篇,作者借祁老太爷的经历说明北京城遭遇了八国联军的侵犯,又来了持续不断的内战,这也恰恰交代了小说故事发生的社会环境。
B.小说借助着祁家大院中的人物展开故事情节,作为一家之主的祁老太爷又成了这一情节之中的线索性人物。
C.小说对祁老太爷的肖像描写集中在了老人的眼睛上,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此处描写之中可以见到祁老太爷为人和善的性格。
D.作者在对小顺儿的妈进行肖像描写时语言极其简约,但也刻意写到她的眼睛“又大又水灵”,与祁老太爷的眼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强调了女性的独特之美。
E. 祁老太爷特意给长孙媳妇讲道理,是怕年轻人不知道历史而又粗心大意,所以一再强调北平是块宝地,再大的乱子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可谓阅历丰富、用心良苦。
【小题2】小说中祁老太爷家的长孙媳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节选的故事情节比较集中,请为此情节拟写出对联式标题。要根据所给的上句,拟写出下句,并结合故事情节说明拟题的依据。
标题上句:北平战事又将起
下句: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__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兰殇
行吟水手
赵梦笔也算才俊之士,怎奈科举屡试不第,别无专长,唯有画技一路,便降格以求,以画谋生。虽山水、人物、花卉样样拿得起,可困居于蓬牖之中,声名不出闾巷,日子过得很牺惶。他奉母极孝,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老母去世后,赵梦笔万念俱灰。
这天,赵梦笔关门闭户,踉踉跄跄来到山中古刹,推开虚掩的寺门,缓缓走进去。卵石小径两旁遍植着书带草,院内阒寂无声。
正在禅房打坐的老僧闻声走出。赵梦笔忙迎上去施礼,说道,打扰长老清修,老僧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回道,施主客气,又问,施主面露戚容,有何心事,不妨说来听听,赵梦笔略一踌躇,便对老僧讲了自己的身世遭际。末了,向老僧请求剃度出家。
老僧叹口气,说道,老衲观你尘缘未尽,还是晚一步再说吧。你既是个画画的,且随我来。
跟着老僧走向后院,远远地,就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来。老僧指着花圃一株花草,施主可认得此花?赵梦笔道,请长老明示。老僧道,此花乃兰花中罕见的极品“压千红”。你今日能与它一见,也是缘分。听老僧如此说,赵梦笔方回过神,此花就是传说中的“压千红”?怪不得有如此奇香。
老僧说,施主能为老衲画幅兰花吗?
赵梦笔点头,说,这有何不可?
老僧说,既如此,施主请随我来。
赵梦笔跟着老僧去了禅房,磨墨展纸,准备作画,刚刚提笔,老僧说,且慢,待老衲点些东西在墨里。赵梦笔不解,但见老僧从几案上拿起一只小瓷瓶,向着磨好的墨汁里滴了几滴清露样的东西,说道,你现在可以作画了。
赵梦笔谦让一回,提笔蘸墨,在一张生宣上写了一块怪石,怪石旁逸出一株兰草,叶似翡翠,一茎兰箭,盛开着几朵兰花。有顷,画成。老僧站在一旁不住颔首。
神奇的事情在赵梦笔放下画笔的那一刻发生。他忽然嗅到从画面上浮动起一股清淡的兰香,愣神间香气忽一下散开,时而远,时而近,来时是具体的,去时是缥缈的……
赵梦笔愕然。
老僧轻轻一笑,道,有此奇效,全赖这瓶中之物。
赵梦笔惊喜道,长老,瓶中究竟是何神物?
老僧表情极平淡道,道,无他,是老衲清晨沥下“压千红”花叶上的清露耳。
赵梦笔听了,心念一动,说,长老,能送我一株“压千红”吗?
老僧道,施主有所不知。这花长一株新的,便枯一株旧的,无法分予你。
赵梦笔大失所望。只听老僧又道,不过,老衲可将这一小瓶清露赠予你,可助你今后衣食无忧。只此一瓶,你要好自为之。
赵梦笔连连称谢,告辞老僧,欢天喜地回家去了。
自此,赵梦笔专事画兰。他所画的兰花声名远播,那些富商巨贾、达官责人,都以能收藏到他的兰画作为辟邪祛俗的奇珍为荣。一时间,赵梦笔赚了个盆满钵满。他摇身一变,置房买地,娶妻纳妾,成为当地的富豪。
翌年初春,老僧所赠清露已经一滴不剩,而拿着银两来求画者仍络绎不绝。看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到不了手,赵梦笔心似火焚。这可如何是好?
这天,几个被人收买的市井泼皮闯进了深山古寺,抢走了寺中花圃里的那株“压千红”。
夜里,赵梦笔看着移植到自家后花园里的“压千红”,心里快意至极。
第二天一大早,刚刚起床,一道圣旨降在了赵梦笔的头上。原来,赵梦笔画兰的盛名,不知何时竟传到了当今皇上的耳朵里,皇上很是惊奇,便命他即刻画幅兰花,火速送往京城。
赵梦笔领旨后,心中狂喜,当即提了瓷瓶,去了后花园。趁着清晨,正好可以采集清露。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骨酥筋软。那株他视若无价之宝的“压千红”,不知是何缘故,早在一夜之间香消玉殒,变成枯草一堆。
黄昏。古寺。
赵梦笔站在断砖颓垣中,古刹早已人去寺空,一片荒芜。猎猎的山风,吹得他宽大的衣袍发出刺耳的尖叫……
(选自《百花园》2016年1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赵梦笔是才俊之士,奉母极孝,旨在使之与后文其卑劣行径形成强烈的对比,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明,主题更加突出,警醒人们走好人生之路。
B.赵梦笔“心念一动”而索要“压千红”的情节,暗示了他欲借此发财的想法,后来收买泼皮抢“压千红”一事,则是他贪心膨胀使然。
C.那一小瓷瓶清露,是品性高洁的寺中老僧的象征。它的有与无和主人公命运的起与落密切相关,它推动了小说情节发展,揭示着人性的变化。
D.小说的写法类似于蒲松龄写的志异小说,奇异的兰花、滴露生香的画作,都让情节显得非常离奇,超出现实,这是浪漫主义写作手法。
【小题2】小说题目“兰殇”有怎样的含义?
【小题3】最后一段在小说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