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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河的怀念
郭峰
⑴现在我又记起那条小河。我想起在这里,每日一早起床,便有许多繁杂的声音来扰乱我的平静了。真的,早晨起来,一个人应该是多么快活才对,因为在一夜之间已经得到了充足的睡眠。是的,夜间给予吾人以幸福的休息,可是,现在我恢复了意识的第一个感觉,但是日常的纷乱,早在我醒来之前,已经在四近排演的了。
⑵ 从小巷里传来木车的轱辘声,它是货车。那货车上载了不少污秽黑乌的家具,这使我感觉得有人在这样早的时刻便搬家了。这城市有多么的拥挤,人们又多么的善于搬弄是非和互相排挤。除了木车的轧轧之声以外,还有粗暴的叫骂声,器具的乱碰声,以及打架和怪叫。我想这样已经够受了。这早晨没有让人安宁的时刻。没有比这更使人烦闷,更叫人没法排遣的时日了。
⑶什么时刻,在能够听到微风行过林间的沙沙之声响,有雨打在窗前檐上的音乐,有鸟们早颂的歌哩?
⑷我为什么不会想起在乡下时所过的那些日子?每日醒来以前,代替这种吵闹的,是可爱的鸟声。那有千百种。乡下真有好多的鸟类哩,乡下只有农夫,可是自然界的代言人---禽鸟,却何止千百种?随便哪种飞禽唱出的晨歌都是令你不能忘怀的。真的,我们有多少的日子,差不多是一生,能有几日是能够享受这种兴趣?多半的日子,我们均在无意义的喧意中,虚度过去。
⑸唉,现在我更怀念起那一段安宁的时日。什么时候我才能够重新返回到那里呢?那里有一种使人的心灵得到慰藉的安静,此番我真的焦灼不堪!这小巷里传来的日常不变的叫嚣呵!这样住下半年,一个人一定脾气变得极坏。人到了暴躁的地方,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⑹我想起那条小河,真的,它是多么可爱。安宁,是的,多么为我们所需要。可是我们不要呆板,不要枯燥。小河使我们四周的生活因此显得温柔和活泼。我常常到那里去,享受一个新鲜的上午,或一个温暖的黄昏。
⑺如果早晨没有鸟歌怎么办呢?在乡野的安静之中,要是没有河水的流动,可以够叫人感到遗憾的了。诗趣,全在寂静中寓有多样的变化。而河流似乎是调节整个乡野之气氛的唯一要素,一如鸟歌调整树林的美丽然。因为林中无鸟,则其情趣将大大消减。
⑻我想回到那里去。这喧闹的市声,真不合宜于我的性格。城市于我何有哉?什么时候,和什么力量,使我投身于这样一个恶浊的地方?想起来真是可羞的呵。
⑼为了一些“合法的薪水”,我到这座城市来“工作”吗?这是一种名誉吗?唉,一切普通人所见所认定的,她们所定的标准,她们的信念 (如果也有的话),都是如此的叫人难堪。也不去说这些吧,这叫我更为心痛。只是我为什么也投身于这块地带来呢?世间没有比懊悔更叫人伤心的事。
⑽我打算马上把行李扎好,或者,可能的话,是留下一点日常应用的东西,比如一支笔,一瓶墨水等。其余就索性丢掉。可能的话,我就跣足回到河边去。我要在哪里医治我的灵魂,要在那里洗足,把我身上的灰尘一一洗个干净。
⑾河,小小的河流,日夜低低的唱。我将回去了,因为我没有法排遣对你的怀念。我是信诚的,因知不能欺骗自己,这生活对我是不合宜的。这粗糙的日子,使我心灵枯萎,请你稍为等一等,我马上就去啦,我将在日光下行走,向你的,岸上的柳荫一直走去。
1946年
(选自《开窗的人》)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现在我又记起那条小河”,既照应了文章题目,也通过一个“又”字,表明自己对小河的怀念不止一次,这样写先声夺人。
B.通过描写小巷里的轱辘声、粗暴的叫骂声,器具的乱碰声,以及打架和怪叫等叫嚣声音,
不仅是我想念“小河”,也是别人搬家的理由。
C.作者心目中的“小河”有微风行过林间的沙沙之声响,有雨打在窗前檐上的音乐,有鸟们早颂的歌声,人心灵上可以获得安静与慰藉。
D.从第三段始多使用疑问句,有的引出景物描写,有的引出心灵感叹,有的引起下文,由景入情,由诗意栖居到心灵的升华,层层深入。
【小题2】结合全文,谈谈你对题目“河的怀念”含义的理解。
【小题3】作者对“河的怀念”,为何反复写城市的喧闹与“我”不良的心情?这样写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28 08: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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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流浪汉

侯发山

父亲去世后,小康就正式接管了店铺。店面不大,经营的不是金银珠宝,是相机专卖,尼康啦,佳能啦。这家伙,也贼值钱,好的,也是成千上万,甚至十几万,不亚于一台小汽车。小康每天早上来到店门口,总能看到一个流浪汉蜷曲在店外边。他的年龄大约在六十岁左右,胳膊腿健全,不残疾,长长的头发,像是被膙子给糊住了,一绺一绺的,脸上黑一块紫一块的,好似被紫外线灼伤了的藏族同胞,身上的衣服长一片短一截的,类似时下流行的混搭,自打套在身上怕是没脱下洗过,已经看不清本来的色彩……眼下是秋天,他却穿着羽绒服,还是女式的。走的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刺鼻的味道。这个流浪汉也不傻,只要看见小康来,就知趣地走开了,走得远远的,一整天都不见他的踪影。

难道这个流浪汉打算伺机偷盗?想到这里,小康着急了。然而,媳妇正在坐月子,母亲又有病,他白天不在家,晚上总不能守在店里不回去啊?父亲活着的时候,也不是常常住在店里。有几个晚上,小康不放心,悄悄踅摸到店铺门口,每次都是看到流浪汉睡在门口,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但老话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不能排除怀疑,还是把他撵走的好,免得夜长梦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天早上,小康来到时,流浪汉还在门口酣睡。小康也不理会,越过流浪汉,悄悄打开门,扫地时故意把尘土往他身上扫,即便这样,流浪汉还没有醒,小康就用扫帚去撩拨流浪汉的脸,他这才醒过来,讪讪着走开了。小康挥舞着扫帚,捂着嘴朝他叫道:“滚!滚得远远的。”

小康以为,他这一下,流浪汉肯定会流浪到别处了。第二天清晨,远远地,小康就看见那个流浪汉还在店铺门口,靠着防盗门,半躺半坐,悠闲悠哉的,好像自己是店老板似的,便气不打一处来,走到跟前,抬脚去踢流浪汉,同时把手里半瓶矿泉水泼到流浪汉身上,一边怒吼着:“滚!滚!滚”那架势,仿佛他跟流浪汉之间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流浪汉诧异地看着小康,他也并没有杀小康的父亲、夺小康的妻子,不明白他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气。

“看什么看?你聋吗?再不滚我揍死你!”小康把矿泉水瓶子朝流浪汉的脸上摔去。

流浪汉下意识地躲了一下,走了。

此后,小康再没见到过那个流浪汉。

大约过了半个月,小康的店铺被盗了,丢了五台索尼高档相机,每台都在一万元以上。

小康的脑海里立马出现了那个流浪汉的影子,他断定是流浪汉在报复。当警察赶到后,小康就说出了自己的直觉。

怀疑归怀疑,警察要的是证据。幸亏店铺对面有家面包房,人家在外面装了两个摄像头,有一个刚好照到小康的店门口。

警察打开监控,根据监控拍到的画面,短短时间内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交代,他早就盯上了小康家的相机专卖店,因为流浪汉的缘故,才一直没有下手。

面包房的监控录像证明了犯罪嫌疑人所言不虚。小康一边看监控一边泪流不止:小偷光顾那几次,每次来都是因为流浪汉睡在门口,他才没有得逞。有一个晚上,月黑风急,昏黄的路灯像是睁着惺忪睡眼的醉汉,街上少有行人。那个小偷又鬼鬼祟祟地出现了,拿着刀子威逼流浪汉离开。流浪汉头一低,不管不顾朝小偷身上撞去。不怕人横,就怕人不要命,这话不错。见此情形,小偷也屙稀屎了,转身逃了……

流浪汉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包房老板的话让小康如梦初醒:小康的父亲在世时,时常买面包给流浪汉!

小康转遍了大街小巷的旮旯角落,没有找到那个流浪汉。

大叔,您在哪儿呢?店里清闲的时候,小康常常盯着门口自言自语。

(摘编自《天津文学》2017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流浪汉外貌的描写,有欲扬先抑的艺术效果,为下文展现人物美好的心灵作了铺垫。
B.小说中小康的父亲虽然没有出场,但是却收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为小说留下了含蓄不尽的想象空间,足以使读者浮想联翩,感慨不已。
C.小说以流浪汉为报恩而暗中保护店面为明线,以小康对流浪汉的态度变化为暗线,双线交织,行文错落有致,摇曳生姿。
D.作者善于设置悬念,环环相扣,直到小说结尾才抖开包袱,使真相大白,实在是匠心独运,与相声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题2】你觉得小说情节发展上的转折点在哪里?该情节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以“大叔,您在哪儿呢”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人与猫

杨依静

老张头准备扔掉他的猫,这事儿他已经考虑很久了。

老张头今年八十一了,和他的猫一起租住在一个一居室里,他骑三轮车出去摆摊的时候,就把猫留在家里。猫不挑食,一日三餐跟着老张头吃。猫今年八岁了,算得上是一只老猫了。如今老张头尽量给猫吃绵软的东西,因为猫的牙和肠胃都有些不行了。

老张头的老伴儿死得早,房子卖掉了,钱留给一双儿女。儿子在本地上班,女儿嫁到了外县,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倒也都孝顺。之前老张头和儿子一起住,儿子儿媳妇上班后,他就跟十岁的孙子在家。老张头非常疼爱孙子,但总觉得孙子有点娇气,还特别能花钱。老张头有天中午教育他要勤俭节约,但没想到小孙子敢拿棍子敲他!这可把老张头气炸了,他把小孙子拽过来,拍了他屁股两下,连裤子上的灰都没打掉。晚上他爸爸回来,小孙子哭着去告状,说不要爷爷住在这里了,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老张头的儿子一听大怒,狠狠揍了孙子一顿。老张头心疼坏了,心里五味杂陈,默默把儿子拉开,隔天就带着猫搬了出去。

春节女儿回来的时候,说刚买了房子,要爸来这儿一起住。老张头本是不乐意的,但女儿说,这么大岁数,一个人住着,到底也不是回事,传出去大家还以为儿女不孝顺呢。老张头想了想答应了。

但猫突然病了。

老张头发现猫的毛越来越没有光泽,尾巴总是垂着,眼睛老是眯着,还开始变懒了,一睡就是一天,食欲也不如以前了。后来干脆一点饭都不吃,整天蜷成一个球窝在床上。老张头有点慌了,猫是不是要死了?

老张头抱着猫坐了一宿。他想起死去十多年的老伴和他去世的挚友们。他见过的死亡还不够多吗,临死还要再经历一次吗?他八年前养猫的时候,还担心自己死了这猫没人照顾,但没想到现如今猫也要走在他前头。

老张头又观察了几天,猫的状况还是一点起色都没有。与猫永别的场景一次次出现在老张头的眼前。不,他不能接受,他再也不想面对死亡了。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把这猫放掉。

老张头把猫装在布袋里抱了出去。他知道有个学生公寓,每天剩饭挺多,他想把猫放到那附近,但半路上忽然想到猫和自己一样,喜欢清静,万一到时候学生都捉着猫玩咋办……这学生公寓不能去!他抱着猫兜兜转转,走到天快黑了,看见了一座空房,墙角有个洞能通到空房里面,他在四周探查了一番,自己安慰自己说,能避雨,四周还有人家,猫应该淋不到,饿不着!这样的话不知道老张头自己说了多少个版本,才把猫放到洞里。猫还是蜷成一个球,一动不动,黄色的眼睛盯着他。老张头摸一下猫头,一狠心扭身走了。

回到家躺到床上的老张头脑子乱成一锅粥,想的都是猫,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睡了。半夜手不自觉地去摸猫,却什么也没摸到。老张头惊醒了,他想起猫小时候的样子,黄色的绒毛,细尾巴卷卷的,眯着眼睛把下巴伸过去让他挠,……老张头再也没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老张头带着馍和水又来到了昨天丢猫的地方,猫不见了,他小声叫猫,没动静。老张头把馍嚼好,把食盘和水碗放在门洞里。他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还是没看见猫出来。老张头在那儿坐了很久,直到要回家了还是没见到猫。

老张头又给猫送了几天的饭,尽管之前送的馍和水没有动过。女儿又打电话来催老张头动身,他知道不能等了,他要离开这里了,离开这个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

其实他对这个小县城没什么归属感,他所眷恋的东西,是在老家属院狭小的房子里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着老伴儿做的饭;是他骑着自行车,前梁站着儿子,后座坐着女儿,打着车铃穿梭在街道上;是他在讲台上声如洪钟地讲课;是他和挚友在亭子里听着蝉鸣下棋。

可是妻子去了,房子卖了,孩子们也各自成了家;他退休了,当年下棋的人,凑不齐了。

老张头用一辈子编织的那张生活的网已经快要瓦解了,一个个结点消失,密致的网渐渐只剩下一条线,一头是他,一头是猫,现在也断了。

行李都收拾好了,老张头拿着烧饼和牛奶,又去了那个洞边。所有的食物都没有动,有些发霉了,他把新的替换上去就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忽然转身回来,用尽力气朝门里叫猫,苍老的声音因为颤抖被拉得极长。

“猫——噢——猫——噢。”他完全顾不上旁人的眼神,他只管叫他的猫:“猫——噢——”。

在院子的角落里,那只猫窜了出来,跳进空房,钻进洞,蹲在洞口觑着他。老张头双手颤抖地抓住猫,猫瘦了,但是精神好了些。它熟稔地伸过头去,等待老张头抚摸它。

老张头向猫摆摆手:“走吧,我把你扔啦,不要你啦。”他接着向前走,声音低沉下来,“走吧,走吧……我也要走了。”猫小跑了两步,一下一下蹭着老张头的腿,老张头鼻子一酸,弯腰把猫抱了起来,搂到了怀里,猫发出惬意的呼噜声。

许多人的目光投过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抱着一只“野猫”,一边走一边流泪,确实是很引人注目的事情。老人扶着墙站了会儿,他把腰哭疼了。

老张头打开门,把猫放下,猫飞快地跑去喝水,看来是渴了很久。老张头一边顺着猫的毛一边絮絮地说:“你笨哦,连找水喝都不会。”猫“喵”了一声,他叹了口气:“不扔了,不扔了……”他愣愣地坐在打好的包袱旁边,看着猫喝水吃食。

午后的阳光从小窗户射进来,照到空荡荡的茶几上,这感觉多像多年前周末的中午,他像现在这样坐在桌子旁边,妻子端上一小盆热腾腾的土豆炖肉,儿子挑肥的,闺女挑瘦的,他一边小口小口地抿着酒,一边拣盆里的土豆吃。厨房里还炖着苹果山楂糕汤,咕噜噜地冒香气,妻子从厨房出来,收起他的酒瓶,“好了,喝一杯尝尝就行了。”

老张头笑了,仿佛无数细丝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勾结、连接,编织重现了多年前的那张网。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喂,囡囡啊……爸想过些日子再去……要不,爸就不去了吧。”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张头准备扔掉他的猫,这事儿已经考虑很久了。“独句成段,用概述叙事,横截面方式进入,来讲述故事,为后面的情节作铺垫,给读者留下悬念。
B.老张头的老伴死得早,房子卖掉了,钱留给了一双儿女,儿子在本地上班,女儿嫁到了外县。老张头从儿子家搬出来后,和他的猫一起住租在一个居室里。他准备扔掉 老病之猫,要离开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到女儿家一起住。
C.小说多次使用了照应的艺术手法,比如:第四段老张头答应和女儿一起住,结尾又婉拒女儿的要求;第十三段老张头眷恋往昔的生活,倒数第三段又重温了这种生活。
D.老张头怜惜他的猫,舍不得将它扔掉,又不得不将它扔掉,因为他要到嫁到外县的女儿家一起住,带猫去很为难。
【小题2】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小题3】小说情节运行中有一种“摇摆”模式,所谓“摇摆”是指:“在一篇小说中,即使开端和结局都很简单,作家也决不会让人物选择捷径一口气跑到底的,而是让他千折百回,最终才抵达胜利的彼岸。”请结合文本分析这篇小说的“摇摆”艺术。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墙
孙艳梅
吃晨饭的时候田春花跟男人说,给你商量个事儿。男人的脸埋在碗里说嗯。春花给男人盛上一碗饭,我寻思把咱家和三枝家的那堵墙拆掉。
春花给男人说起半个月前发生的一桩事儿。那天晚上她睡得正香,恍恍惚惚听见砸门声,披衣跑出去一看三枝的儿子小龙在门外哭得都没人腔了:二大娘二大娘我妈她……等春花跑到三枝家里,三枝正疼得满床打滚,春花骑着电动车一溜烟把三枝带进镇医院。大夫说再晚点就没命了,万一那天我就睡死了一直听不见砸门声呢?春花心有余悸地说,人吃五谷杂粮,保不准我哪天也……啥的。你和三枝男人在外打工,仨月俩月不着家,把墙拆掉,我们两个女人彼此好有个照应。
我没意见,男人说,只是三枝家里的同意拆墙吗?
春花笑,这会儿三枝应该也和她男人商量好了吧。
春花来到院里,西边的墙脚有个半米高的木凳,她踩上去大喊,三枝三枝。三枝的头从墙头上露出来,大拇指和食指蜷成圆圈很洋气地说,欧了。
吃过晨饭,春花男人去隔壁家一转悠,回来,就抡起大锤。三枝男人在墙那边接应,你一锤,我一锤,剩南边的最后一个角,春花和三枝上前合力一推,一片尘土飞扬中春花拍拍手,德国那啥墙也是这么倒的吧?
没了墙的院子一下子敞亮了,两家合伙吃了个午饭。男人在院子里喝酒,女人炒菜端菜,皮小子疯跑。虽说初春的春风咬人,可春花一点不觉得冷,三枝更是热得脱下外套。
春花包了韭菜饺子喊三枝过来吃,三枝提一只饺子耳朵塞满嘴,拆了墙,真方便,你还记得我上次做渣豆腐,托墙头上没端好,汤汤水水洒你一身。春花说,可不是,现在可好了,咱们就像一家人一样。
春花和三枝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好得真像一家人一样。
天慢慢暖和起来。南墙角春花种了几畦菜,那天她端着舀子给菜地泼水,三枝家的鸡扑棱棱跑过来,二话不说就啄春花的菜,春花撵着鸡,不小心踩到一泡新鲜的鸡粪,就说三枝你怎么把鸡放出来?三枝坐在太阳底下绣着十字绣说,鸡散养,下的鸡蛋才好吃。春花说,鸡到处拉屎,忒脏。三枝笑得花枝乱颤,你吃我的鸡蛋时咋就不嫌脏了?春花听着三枝的话很不中听,这是什么话,自己种的菜她三枝也没少吃啊。春花继续撵鸡,去去,馋嘴东西。
天晌,春花掐了新鲜的苔菜,给三枝送屋去,三枝正炒菜,春花闪进去把菜放进菜盆说,我都洗好了,你直接上锅就行。傍晚春花找三枝,那把苔菜窝在屋角的菜盆里都蔫巴了。
春花去秋月家玩,看见秋月的正屋里挂着一幅“富贵满堂”的十字绣,照得满屋亮堂堂。春花一看就知道是三枝的杰作,天天看她坐院里一针一线的,包括花腰小蜂有一针挑错了,春花都熟悉的很。心里就酸溜溜的,自家正屋一直空荡荡的就缺富贵满堂呢。回家,果然三枝又换幅“东风第一枝”的绣品,绣得认真极了,连春花进来都没发现。
春花闷闷不乐,院子里小龙和小虎又打起来了。龙虎斗,小龙明显占上风,小虎被压在身子底下。春花心疼地冲出去一把把小龙从儿子身上扯下来,小龙并不怕这个二大娘,理直气壮地说,小虎抢了我的漫画书。小虎“哇”得一声哭了,小龙还抢了我的娃哈哈呢。春花拽着儿子回屋时候,瞄见三枝的窗前人影儿一闪。
春花娘生病,春花带着儿子回娘家住了三天。回家,第一件事习惯性向西瞅,目光就被一堵墙堵住了。
这墙堵得春花百爪挠心,她连包都没放,窜到屋里像炸药包一样摸起电话就炸,你抓紧时间给我回来!
春花和三枝竖起的两重墙,把北斗村村民的大牙都快笑掉了,你听说过两墙之隔的邻居吗?千古奇闻千古奇闻哪!
一天春花忽然发现儿子不见了。屋里屋外没寻到,正心慌就听见墙里传来咯咯的笑声。她赶紧踩上久违的高脚凳,一幕让她脸红的景象呈现面前:墙与墙之间半米的夹道里躲着两个小人儿,他们头挨头亲密地看着漫画书,旁边散落着娃哈哈的空瓶儿。
春花其实不知道,就在刚才,西边墙头上也有个女人像她那样踩着高脚凳看了半天,俊俏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像一片桃花杏花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用一个“埋”字,极富表现力,很有生活气息,营造出一种温馨的氛围。
B.天气暖和,春花和三枝的关系却冷漠了,人情和环境构成鲜明的对比,究其原因,三枝和春花不能互相包容和开解,反而垒起了一堵墙。
C.小说中人物的名字都是精心构想的,比如春花、秋月,这是具有美好色彩的传统意象,三枝则暗含着其主人二三其德,不能贞一。
D.综合全文来看,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明线是春花,暗线是三枝,明暗交织,既能凸显春花的形象,又能使情节紧凑。
【小题2】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春花的人物形象。
【小题3】墙被拆后,两家合为一院,春意融融,这个场面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医者朱军
1984年大学毕业,朱军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1990年就晋升为主治医生。在事业上不满足的朱军开始寻思:再往下发展,要么读研究生读博士,要么出国深造。他选择了出国。第一次走出国门,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卑。他就读的以色列哈达萨医学院是中东最大的医学中心,水平跟欧美齐平。跟以色列这样的小国家比,我们的医疗科技水平差距太大了。他下决心要把自卑变为自信。“别人都不上班的时候,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在实验室。有时候这是精神上的折磨,但何尝不是对人的磨炼。”
三年的留学生活,让朱军开了眼界。他掌握了一些知识后,自信心也增强了。回国一年后,朱军转业到了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开始拓展新的事业。在这里,朱军带领的北大肿瘤医院淋巴瘤科跃居国家领先地位。
美国诗人惠特曼曾说:“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他看见的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也就成了他的一部分。”朱军从医,看见的“最初的东西”是什么呢?
1979年,他毅然报考了第三军医大学。那时候,军医是令人尊敬的职业。至今,他还为自己的职业选择感到高兴。“我喜欢这个职业,因为我的工作是在不断地帮别人减轻痛苦,帮别人减轻心理压力,从而也实现了我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主动选择学医的人似乎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了“医生的后代不学医”的现象。对此,朱军持乐观而谨慎的态度。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医学教育是必需品,医生这种职业应该处于受人尊敬的地位,只要人类存在,这一点便不会改变。一定会有优秀的人来接班,把医学的精华传承下去。
不可否认,医学教育也面临压力和挑战。现在有的医生天天抱怨患者“怎么不喜欢我们了,怎么污蔑我们了”,对此,朱军很不以为然,他感慨地说:“现在医生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自身还有问题,需要自我调整,改变高高在上的心态,在为病人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社会的尊敬。医院里一直都有好大夫、差大夫,但是目前的社会氛围,可能会惯坏一部分大夫,让他们养成一些毛病。”他认为,现代医学教育,首先就是要给准备从医的人补上人文这一课。
下医治病,上医治心。在朱军看来,无论肿瘤还是其他疾病的产生,都不是受哪一个单独因素影响的。“现代社会压力大,要有好的身体,首先要有健康的生活理念,重要的是要心安。让病人心安,考验的是医生的心胸和情怀。”
在同事眼中,朱军最让人感动的是他有慈悲之心。他曾说,慈悲心是与医术同等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东西。他很细心,无论对小孩、老人还是别的患者,都很注意他们接受治疗时的感受,并希望用自己的言语举止去抚平他们内心的焦虑和痛苦。
“患者是来找我们看病的,不是来结仇的。他长得丑还是美,有钱还是没钱,都是病人。他来看病,我们就给他服务。”朱军也希望科里的医生都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患者,给每一个生命送去可触及的、活泼的希望。
(摘编自杨桂青《朱军:悲悯之心待病患》)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理解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中国的医疗科技水平远远低于以色列这样的小国,这让第一次走出国门的朱军感到自卑,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自弃。
B.三年的海外留学生活让朱军受益匪浅,回国一年后他转业到北大肿瘤医院,在这里,他带出了一个处于国家领先水平的医疗团队。
C.第三军医大学是朱军看见的“最初的东西”,他毅然报考这所学校,成为一名医生,借此实现了他的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
D.医生的后代不学医,主动选择学医的人似乎越来越少,其中原因比较复杂,这些引发了朱军对现代社会医学教育的思考。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当上主治医生后,朱军选择出国深造,为改变祖国医疗科技落后的局面,他勤奋学习,表现出积极进取和勇于担当的精神。
B.在朱军看来,医患纠纷出现的原因,有不少来自医生自身的缺点,有些医生天天报怨患者不满意、不喜欢自己,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C.朱军成为优秀医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自觉地以“不断地帮别人减轻痛苦,帮别人减轻心理压力”为己任。
D.朱军是一个有心胸和情怀的医生,他认为慈悲心比医术更重要,他细心观察患者,理解患者,通过自己的言行让患者心安。
【小题3】对现代社会医学教育,朱军所持态度为何是“乐观而谨慎”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我是人民农学家”
①提起袁隆平,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是赫赫有名的世界‘杂交水稻之父’,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确实,作为在世界上备受尊重的“杂交水稻之父”,作为“中国最著名的农民”,作为农民兄弟眼中的“米菩萨”,作为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唯一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可谓大功至伟。但是,当记者问他怎么看待网民尊称他为“人民科学家”时,这位77岁的世界科学大师却谦虚地说:“‘人民科学家’谈不上,我只是一名科技工作者。如果要说什么家,我觉得农学家最合适。”
②1981年6月6日,袁隆平的籼型杂交水稻获国内第一个特等发明奖。这不仅在国内引起轰动,也引起了世界的极大关注。
③1982年的秋天,在国际水稻研究所召开的又一次学术讨论会上,国际水稻研究所所长斯瓦米纳森先生庄重地引领袁隆平走向主席台。同时,投影机在屏幕上打出了袁隆平的巨幅头像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英文字幕。顿时会场为之欢声雷动,来自世界各国不同肤色的学者和专家一致起立,向袁隆平鼓掌致意。
④1996年,中国农业部启动了“中国超级稻计划”。袁隆平把塑造优良的株叶型与杂种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提出了旨在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超高产杂交水稻选育技术路线。1998年,这一项目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获总理基金1 000万元资助,同时也被列入***,袁隆平可以坐头等舱,但他从来都是买经济舱的票。有一次,买机票的同志考虑他工作连轴转了几天,为了让他在飞机上休息得舒适一点,就买了头等舱的票。登机前,他才发现是头等舱,硬逼着送行的秘书退掉头等舱的票,换乘经济舱。
⑧他几乎将在国际上获得的所有大奖的奖金都捐赠给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以表彰和扶掖对农业科研有贡献的人。此外,他还出资捐助过教育事业、慈善事业。
⑨有人这样评价袁隆平:“学者和平民之间,隔着一片苍翠的原野,如果学者穿越这片原野,他就会成为一位圣贤。”国际上这样评论袁隆平和他的杂交水稻:“中国杂交水稻是在脱离了西方这个所谓农业科学源头的情况下,自己创造出来的一项成果,而袁隆平给中国解决贫困与饥饿,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他增产的粮食实质上降低了人口增长率,他在农业科学的成就击败了饥饿的威胁。他正引导我们走向一个丰衣足食的世界。”
(选自朱继东《大功至伟袁隆平:我是人民农学家》)
根据文章内容来看,袁隆平具有哪些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