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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茶 道
王春迪
海爷好茶。
海爷喝茶讲究多,譬如泡过的茶渣,不能乱倒。府里的下人,便把茶渣倒在了门口一个废旧花坛里。长年累月,茶渣越积越厚,伸手刨半天都摸不到花坛里的土。风和日丽之时,隔好几步远,都能闻到门口一股淡淡的茶香。
有闲人给废花坛起了一个很有味道的名字——“茶冢”。这个闲人名叫归去来,二十七八,尚未婚配,父母早逝,留有家业,为人善良本分。但他嗜茶如命,壶不离手,茶不离口,整日摆弄茶壶茶宠,也不打理家业,坐吃山空。没过几年,家业败光,所有能换钱的,都拿去抵了债,只剩一把紫砂壶,与他形影不离。
落魄之后,每每茶瘾发作,归去来便到茶馆门口蹲着,等伙计出来把那些泡过的茶渣泼掉时,他就凑上去讨一点。后来,归去来发现,海爷家的下人,常往门前花坛里倒茶渣。每逢此景,归去来遂讨要过来,装到壶里,以解茶瘾。
一天,海爷出门送客,恰巧撞见归去来在要茶渣,海爷无意中瞥见他手里攥着的那把紫砂壶,心中一惊,随即把他请进来。归去来进门后,发现桌上已经沏上一杯龙井,海爷做了一个请茶的手势,归去来没怎么吹凉,就直往嘴里吸溜,而后摇了摇头,说,茶是好茶,可惜水煮老了。海爷一笑,水还有煮老的?
归去来告诉海爷,水要急煮,听到有似风吹青松之声,即去盖,见壶底有蟹眼之泡,再去冲茶,茶汤必定鲜爽可口。沸腾太久,便过时了,用这样的水冲茶,汤老香散,色暗味涩,口感便大打折扣……海爷来了兴致,请归去来泡茶。归去来也不推让,煮水,温杯,洗茶,出汤,并用自带的紫砂壶来冲泡。海爷喝了一盏,顿觉轻汗微出,毛孔疏散,头清身轻,两腋生风,好不畅快!
随后,海爷接过归去来的紫砂壶,瞄了一眼壶底,猛然一惊!原来,这壶竟出自紫砂大师陈鸣远之手!
当天晚上,海爷留归去来吃饭,同时还请了当地几个文人富商,海爷在众人面前,极力称赞归去来和他的紫砂壶,颇有相见恨晚之意。就这样,归去来成了海爷府上的常客。
这一天,海爷对归去来说,我看你把壶拿过来拿过去的,容易碰坏,放家里也容易失窃,干脆就放府上吧,想喝茶的时候,你就过来,我这边所有好茶,尽你享用。归去来有些不舍。可怎么也不该驳了海爷的面子,加上海爷府上好茶又多,思前想后,也就答应了。一
起初。归去来想念他的壶,还常到府上来喝喝茶,把玩一会儿。海爷不忙时。也陪他坐一会儿。但后来,归去来发现,府上的人个个忙得两脚不沾地,自个儿闲着在那喝茶,也碍眼。归去来甚至觉得府里人看他的眼神和以往都不一样了。于是,归去来越发去的少了。可归去来念念不忘那把壶。每每看到它,就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喝完茶,走的时候,总会红着眼睛回头看上几眼。归去来想把壶偷偷拿回去,但觉得那样做不合适,便想找个机会,跟海爷说一声。
不巧,海爷因为生意,出远门去了。于是,归去来日思夜想,寝食难安,好不容易入睡,不是梦到茶壶被人抢走,就是梦到茶壶被人打碎,醒来便伤心不已。
归去来很怀念以往在茶冢前讨要茶渣的生活。
入冬之后,归去来感染了伤寒,他身体底子薄,又缺人照料,没等到海爷回来,归去来便去世了。
归去来死后,海爷很伤心,想念他的时候,便拿归去来的那把紫砂壶泡茶。但海爷发现,无论冲泡得多么讲究,也喝不出当初和归去来在一起时的那种滋味。
海爷怀疑这壶是个赝品。
(摘自2017年第5期《小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对归去来形象的描绘只是客观地呈现,没有因为他“善良本分”而赞赏,也没有因为他“不打理家业,坐吃山空”而批判。
B.在作品中,归去来与壶形影不离,海爷见到壶爱不降手,因为壶二人成为挚友,所以紫砂壶是条明线,它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C.“海爷怀疑这壶是个赝品”,是因为和自己一样爱茶、懂茶的老友去世了,这世上少了一位知心的朋友,表达了他对老友的怀念。
D.作品语言质朴,手法多样,情节波澜起伏,形象立体饱满,主题耐人寻味,这源于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以及对生活深切的感悟。
【小题2】海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茶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03 1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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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第小题。
鱼的故事
张炜
父亲也被叫到海上拉鱼了。我沿着父亲的足迹,去海上看那些拉大网的人。
海上没有浪,几个人把小船摇进去,随着小船往海里驶,船上的人就抛下一张大网,水面上留下一串白色网漂。小船兜一个圈子靠岸,剩下的事儿就是拽住大网往上拖,费劲地拖。这就是“拉大网”。
网一动,渔老大就呼喊起来,嗓门吓死人。所有的拉网人随号子嗨呀嗨呀叫,一边后退一边用力。
大网慢慢上来了,岸边的人全都狂呼起来。我这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活蹦乱跳的鱼一齐离水。各种鱼都有,最大的有三尺多长,头颅简直像一头小猪。有一条鱼的眼睛睁得老大,转动着,一会儿盯盯这个,一会儿盯盯那个。我相信它懂事。
岸边早排好了长队,都是赶来买鱼的人。他们有的推车,有的担筐。鱼不值钱,买鱼的扔下一块钱就可以随便背鱼。
父亲真辛苦,每天要拉好多网,早晨还要拉“黎明网”,这网最重要。这时也是海上老大最精神的时候。拴网绳了,喊号子了,领头喊的人两手伸得像大猩猩一样长,一举一举大喊。海上老大就高兴这样。父亲也跟着喊,额头冒着汗珠。
父亲学会了做一种毒鱼。这种鱼肉最鲜,可偏偏有毒,毒死的人数不完。母亲一见它就吓得叫起来,说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冒这个险。父亲把衣袖绾起,用一把小刀剖开鱼肚,然后分离出什么,把鱼头扔掉。用清水反复冲洗,又将鱼脊背上那两根白线抽掉,说:“没事了。”母亲喘着,把鱼做好。
一种奇特的鲜味飘出,真好吃。这才叫好吃。
父亲从酒葫芦里倒出一点酒,让我和母亲都尝了一小口。这天晚上很愉快,父亲还唱起了一首拉网的歌,母亲为他缝补衣衫。我胆子大了,伏到父亲背上,父亲的脊背热得像炕。
父亲常把海上的欢乐带回,又差点全部抵销。这次父亲又捎回几条毒鱼,扔在地上就睡去了。母亲仿照父亲上次那样把鱼剖开,从头全做一遍。还是鲜气逼人,又美吃一顿。
一个多钟头过去,我有点晕,真的晕了。接着我看见父亲全身抖动,手指像按在一根琴弦上,又颤又挪,嘴里吐出了白沫。母亲比我们好一点,脸也黄了。
母亲摇晃过来,我们扶在一起。母亲说:“到外面采一点木槿叶,采一点解毒草。”
我往外连爬带跑。草地上全是一样的草稞,根本分辨不出有什么不同。这些草稞像是向我伸来,抚摸我。我低下头,它们就像火焰一样烧我的脸。
母亲已经采到了一株解毒草,她先嚼碎一些,吐在我嘴里。原野在眼前变成一片紫色,又变幻出更奇怪的颜色。整个原野都有一层紫幔,下面像有一万条蛇在拱动。它不停地抖、舞,升上来,眼看就要把我覆盖了。我不能挣脱。我想起了妈妈,睁大眼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我喊,不知喊了多久,才听到一阵脚步声。
我躺在小茅屋里,旁边是父亲。母亲坐在那儿,旁边的碗里是捣成稀汁的解毒草。她说:“孩子,你说胡话……”
吃毒鱼后一个多月的晚上,外面起了大风。风很大,搅弄得整个荒滩不得安宁,风声大得使我害怕。我睡着了,接着就梦见一条小鱼,好俊的小鱼。它打扮得像一个小姑娘一样走进了茅屋。母亲把她抱到怀里,给她梳理透明的头发。真漂亮,除了有两个鱼鳍,到处和人一样。我扯着她的手在院里玩,一起逮蝉。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想让她做我的媳妇。我不好意思。不过,幸福啊。
她说她要走了,但是还会常来小屋。走前她告诉我:她的爷爷、奶奶、哥哥、弟弟,所有的亲戚都给海上老大逮来了,他们死得惨。她让我求求岸上人,求求他们住手吧。如果他们做得到,她就可以嫁到岸上来。
我哀求母亲答应她的话,哀求母亲去找海上老大,母亲答应了。
小鱼姑娘又来了。她哭着,告诉我,他们还在捕鱼,海里那么多姐妹再也看不到了。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刚才路过渔铺的时候,给好多睡觉的拉网人腿上胳膊上都扎了红头绳:“我把他们扎住了,他们就不能下海了。”
梦做到这儿就醒了。我觉得像失掉了一个真正的朋友,竟然哭了。
母亲赶紧把我抱到怀里,问怎么了,我就告诉了她这个梦。天亮后父亲要到海上去,母亲让他小心一点。她把我的梦告诉了他,说:“孩子梦见好多拉网人都给扎上了红头绳。”
父亲瞥了母亲一眼,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父亲把我的梦告诉了海上老大,老大只是一笑。
那天傍晚风息涛平,老大就让小船出海。想不到一场风暴突来,出海的五个人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跌进了狂浪。他们无一生还。
父亲跑回来嘴唇都紫了,双手抖着跟母亲讲了风暴。
母亲一句话也没说,只直眼盯着我。
这就是鱼的故事。我再也忘不掉,一直没忘。尽管许多人说那只是一次巧合……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一个小孩子的视角,叙述了捕鱼人因拒听鱼姑娘的劝告,捕鱼过多而遭到大自然的惩罚,最终都坠海而死的故事,警醒人们要敬畏自然。
B.小说的语言富有特色,抒情色彩较浓。在作者的笔下,捕鱼生活虽然艰辛却充满了乐趣,而鱼也带有灵性,甚至还化为人来向人类报信。
C.作者在文中强调拉网拉上来的鱼很多,其用意在于告诉读者:人类捕捞已经过度了,人类对大自然的索取已经到了没有节制的地步。
D.在“我”的梦里,鱼姑娘说给拉网人扎上了红头绳,让他们不能下海。母亲因此提醒父亲,但父亲却不以为然,结果发生了意外,情节出人意料。
 
【小题2】小说围绕鱼写了捕鱼、吃鱼、梦鱼三件事情,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赏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详写“我”做的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他本人就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虚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要等到跟他们订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拿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惟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

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随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双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起想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去了。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晓得,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看,这双还很像样的呢!”我把脚向他伸过去。他看了看这双靴子。

“是的,”他说,“人们好像不需要结实靴子了。”

为了避开他的带责备的眼光和语调,我赶紧接着说:“你的店铺怎么啦?”

他安静地回答说:“开销太大了。你要做靴子吗?”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订做了三双;……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因为我晓得,他哥哥很老实,甚至在暗地里也不致于责备我。

我的心安下了,在店堂出现的正是他的哥哥,他正在整理一张皮革。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好吗?”

他走近我的跟前,盯着我看。

“我过得很好,”他慢慢地说;“但是我哥哥死掉了。”

我这才看出来,我所遇到的原来是他本人——但是多么苍老,多么消瘦啊!我以前从没听他提过他的哥哥。我吃了一惊,所以喃喃地说:“啊!我为你难过!”

“的确,”他回答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做好靴子;但是他死掉了。”他摸摸头顶,我猜想,他好像要表明他哥哥死的原因;他头上的头发突然变得像他的可怜哥哥的头发一样稀薄了。“他失掉了另外一间铺面,心里老是想不开。你要做靴子吗?”他把手里的皮革举起来说,“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统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

“不在,先生,”他说,“不在。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

“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

“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这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小题1】理解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
(1)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
(2)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小题2】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小说多次出现陈列在橱窗里的三双靴子,请分析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4】小说主要是以第一人称来展开叙述的,但为什么作者要把格斯拉生命中的最后时刻,交给那个年轻人来叙述?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赶情
刘公
群是朱家湾唯一的光棍汉。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见酒必喝,一喝必醉。别看他孤零零的一人,可他并不孤单。湾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忘不了请他去作客,当然他不会两只肩膀抬只嘴,去白吃白喝,他每次都要行礼钱,也就是赶情,朱家湾人对行礼的说法。
群住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草房,和其他家的红砖瓦房形成鲜明的对比。群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群赶情很够味,哪怕家里米缸清了底,饿得两眼发黑,衣服捉襟见肘,脚趾头戳在鞋外面,可掏钱,那是从不吝啬的。
群赶情总是向上看齐。以前赶情有十元五元的,他总是掏十元。后来赶情涨到五十元二十元,他总是掏五十元。再后来,赶情涨到一百元五十元,他总是掏一百元。以前赶个小情,他偶尔打着手,还能向四邻八舍借到钱。后来再后来,大伙儿都不借他钱了,因为他光棍一条,身体痛快怏的,喝酒常是醉成一滩烂泥,一旦他两腿一蹬,谁替他还债?
群很苦恼。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自己。
活人就要活得像个样,活人总不能让尿淹死,他想到了山上的松树。夜阑人静时,他提着锯悄悄地出了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卧云寨上,将白天踩好点的松树伐倒,连夜扛到几十里外的枣阳店去卖。人是累点,但累得值得。他又有本钱和大伙儿一块喝酒了,又可以醉成一滩烂泥了。醉了好啊,醉了,想什么来什么,那才叫赛过活神仙呢。醒酒后的群说。
干啥行当有啥行当的规矩,偷树也讲究个日月星辰。月亮太明,怕人认出来,丢人现眼;月亮没影,行走不方便,弄不好米没啄着,还要折断一条腿;月亮朦朦胧胧,又能辨路又能辨树,最为合适。山里长大的群大部分时候偷树来得比较顺手,可有一次疏漏,招来了大祸。一天晌午.喝完湾子北头林二家的孙子的满月酒,湾子南头的陈后又请他第二天喝他爸爸的六十岁的祝寿酒.本来头天晌午酒就喝多了,半夜里醒来迷迷登登的,尿颤一激灵,他猛然想到第二天还要赶情,便晃晃荡荡地上了山。没想到树锯到一大半的时候,酒劲又上来了,他不知不觉歪在树旁扯起了呼噜。可谁知一阵溜沟风像泼妇似的忽然袭来,伐到一大半的松树哗啦倒了下来,不偏不倚恰好砸到群的腿上,差点把群送上了西天。治疗了半年,康复后的群走路便一颠一颠的,腿不带劲了,他不得不从此放弃偷树的念头。
没有钱赶情,他只好困在屋里听别人划拳吆喝。不是别人不请他,而是他空手两吊子不好意思去。
他心里憋闷,又向别人讲不出口。他无可奈何地窝在屋檐下丢盹。
哞——,一声老牛的长叫把他从混沌中唤了起来。他脏兮兮的手一拍膝盖,言道:酒钱来啦!
当晚-他到榨屋湾牵了一头草牛,连夜赶到石佛寺卖了。有了钱,他又像从前一样坐在酒席上,人模人样地大口喝酒。钱完了,再到另一个湾子牵牛卖,只要有人请,有酒喝就没白活。
常言说:山路走多了,早晚要碰到山猫子(老虎)。一点不假,时间不长,群就被人赃俱全地当场抓获,皮肉受苦不说,还在高墙内蹲了一年多,名声也臭了。
一年后,胡子拉茬的群跛回朱家湾,人们并没有因为他坐过牢而嫌弃他。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照样一如既往地请他喝酒。他分文没有,叉不能拿脸皮蹭饭,谁请他,他总是想办法躲避,但老是躲避也不是办法。
群沮丧透顶,瘦弱的身体只有靠拄着棍子才能支撑起来。
又一家的儿子结婚,婚宴喜庆热闹,新郎敬完酒陡然想起群,怪了,群昨天说了,今天一定来,咋失信了呢?新邓便去喊叫,敲了半天门没听见响动,儿子便卸了门板。哎呀妈耶,群已在屋梁上吊死了,两只耳朵也被老鼠咬掉了。
大伙儿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空米缸、一口掉了边的锈铁锅、一只裂了缝的老粗碗。
大伙儿对他的死很惋惜,
——选自《金山》2005年01期
【小题1】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4分)
【小题2】文中的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5分)
【小题3】你认为造成群的悲剧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小题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小题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鹅飞时

韦名

湖不大,瘦瘦长长,湖水却和天空一样湛蓝。湖边,亭台楼榭,白杨挺立,新柳含露,翠竹摇曳。湖里鱼儿成群,时而浮出水面,时而没入水中。岸上的景像倒映在水里,恍如地上一个世界,水里一个世界。一对被湛蓝湖水邀约而来的天鹅,如同两朵硕大的白莲般盛开在水面。

第一天上班,途经湖畔的那一刻,我惊叹这湖的美,真是人间仙境啊!

那天早晨,天空水洗般蓝。早早起来的太阳,又格外辛勤地照料着世间万物。

远远地,我就发现湖边亭子里,有个老者托举着相机,对着湖里。

走近了,才发现老者坐在轮椅上。老者梳着一头齐整的银发,穿着一件洁净的灰色夹克上衣,脖子上吊着相机,两个胳膊肘分别撑在轮椅上两腿膝盖处,一手托举着相机,眼睛全神贯注聚焦着湖里一对悠闲休憩的天鹅,一手似乎随时准备按下快门。

湖里的这对天鹅,长着白瓷般光洁的羽毛,曲颈低头,似沉思,似小憩,闲雅胜如仙子。

老者托举了一会相机,感觉湖里的这对天鹅睡熟了,一时半会醒不来,于是轻轻放下相机,拿起轮椅边地上的杯子,喝水。

“早上好。拍照呢?”我在老者身后驻足站了一阵子,不忍心打扰老者的专注,直到老者喝水休息,才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是的。”老子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眼睛又盯回了湖里。

“这景好。蓝天白云,竹影倒映,鱼游鸟戏。”

“我在拍天鹅。”老者无意听我抒怀。

“天鹅之飞铁为翼,射生小儿空看得。”我随口吟出了辽人萧总管的诗。

“飞翔最美丽!”老者这回也诗意起来,“我只拍飞翔的天鹅。”

“您继续。”我抬脚赶路,和老者话别。

那日下午,下班回家又经湖边。

“还在拍呢。”

“是的。是的。”

“拍到天鹅飞翔了么?”

“没呢!”

第二天,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我如常出门上班。

远远的,我又发现了湖边亭子里的老者。

“又来拍照。”

“是的。”

这一天,我急着上班,没和老者多聊,匆匆走了。

当天傍晚,天上无晚霞,天黑得快。下班前有人找,迟了点离开,经过湖边时,天几乎黑了,不见了老者。

我心想,老者或许拍到天鹅飞翔,早早回家与人分享了。我也似乎看到了湛蓝的湖面上,一对天鹅迅速张开宽大的翅膀,逆着微风,优雅地、轻盈地腾空而起……

不料,第三天上班,我又遇见了老者。

“还没拍到呢?”

“还没呢。”老者毫不沮丧。

那天晚上,我有应酬,吃完饭坐车回家,没经过湖边。随后几天,我出差了。出差回来,早晨上班,我又远远看见了坐在轮椅上的老者。还是每天见到的标准动作,不同的是,那天早上秋风起,老者一头齐整的银发被风吹散了,耷拉着,如乱云飞渡。

老者却如我第一次见到般从容。

“还来拍照呢。”

“是的。习惯了。”我没问老者定格到了天鹅飞翔没有,老者却主动说,“一周了,相机里还是空白呢。”

“……”我有点吃惊。

“天鹅一定会起飞的。”老者从容地安慰我,“一定能拍到飞翔的天鹅。”

岸边,风停了,空有一身高大挺拔枝干,却长出无数弱不禁风枝条的柳树,静静伫立着。

我为老者感到惋惜,我也惊叹老者的执着与坚守。心里突然怨恨起湖上这对不谙人情世事的天鹅。我真想从地上捡块小石子朝水里扔,把正在湖里挺脖昂首、如将军般悠闲游荡的这对天鹅惊吓起飞。

“被惊吓起飞的天鹅,眼里写满恐惧,全然没有天鹅应有的雍容华贵和优雅大气,更少了那种王者之尊,这样的照片,不拍也罢。”老者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

我更惊叹老者的执念,不敢俯身捡石头,连说话的声音也小了下来,生怕惊吓到湖里的天鹅。

“我会天天来的,直到拍到天鹅起飞。”老者看着我离开时失落的神情说。

如是一月,老者天天来湖边亭子里拍照。

我知道,这一个月里,老者一次也没拍到湖里那对天鹅起飞——我问过了公园管理处,为什么没见天鹅起飞?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天鹅不会飞。因为,湖里的这对天鹅是从外面引进来的,公园管理处怕它们飞走了,对它们进行了特殊处理——断翅,即把这对天鹅各一侧翅膀尖端的指骨截断。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如坠冰窟窿。

转眼,我到这个城市工作一年了。一年里,老者天天如是,每天早早到亭子边,守着天鹅起飞。在一个无阳光无晚霞的下午,我再也忍不住了,告诉老者真相。

“我知道。”

“您知道这事?”

“这是我经手的。”老者刻意把事情说得轻描淡写,“那时我是这个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员。”

原来如此!

(选自《羊城晚报》2019年1月21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的景物描写,为人物活动提供背景,且颇具美感,为小说平添了几分诗情画意。
B.“是的。是的。”“是的。习惯了。”老者的回话显示他对“我”的打扰充满烦怨。
C.“我”迟迟未告诉老者天鹅不能飞,是害怕他心里受到伤害,表现出“我”心存友善。
D.小说结尾情节发生突转,虽在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前文已经做了铺垫。
【小题2】“我”在作品中有何作用?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作品内容,谈谈你对老者拍飞翔的天鹅一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