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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棵有梦想的树
蒋曼
从前,有一棵树,当它还是种子的时候,就有自己的梦想。它不想停留在任何地方,它要像鸟儿一样,四处流浪,看尽世界。那是老树听鸟儿们说过的世界:它们广阔无边,山的那一边还是山,无数的山,高高低低的山;河流转弯之后还会碰上河,宽宽窄窄的河,它们汇在一起,热热闹闹地流到海洋。
星光灿烂的夜晚,种子们都睡着了。“去吧,孩子们,到远方去,海就在世界的尽头。”那颗小小的种子听到了老树的梦呓。它记住了那悄悄的梦呓,连同满天的星光。它下定决心:不要像树一样,植根在某一地方,要走到世界的尽头,找寻蔚蓝的大海。
起风了,种子们跃跃欲试,乘着风的翅膀启程。老树大声地祝福:“孩子们,到远方去吧,生根,发芽,好好成长!”种子们兴高采烈地出发了,跟着风,纷纷扬扬。
它们穿过云层,在天空和大地之间飞翔,它们选择自己喜欢的土地,要一辈子相守的土地。第一批种子停留在山坡上,小伙伴大声呼喊:“停下来吧,我们是树呀,树有树的生活,我们不是鸟,我们没法永远流浪。”那颗种子没有回答,它固执地跟着风飞行,世界多么辽阔,而大海闪着神秘的光。第二批种子落在了田野上,它们七嘴八舌:“留下来吧,这里土地肥沃,我们会长成一片茂密的树林,热闹而团结的树林,不要再飞了,那里只有孤独和苍凉。”
那颗种子依然沉默,它是一颗很轻的种子,风带着它,继续流浪。终于有一天,风突然说,我累了,我驮不动你了。风消失了,只剩下种子被孤单地留在高山的边上。种子仍然不愿停留,它顺着山坡慢慢向下滚, 它看到朝云和夕阳,远方之外还是远方,翻过那座山,就会离海更近一些吧。它努力翻滚, 向着梦想的方向。
种子被一块石头挡住了去路,它停下来,靠着那块石头,一不小心,它睡着了。不过是睡了一个晚上,当它听到雨声醒来时,惊讶地发现:它走不动了。种子长出了无数的根须,扎进泥土。头上冒出了芽苞,鼓鼓胀胀的芽苞。种子陷在了湿润的泥土里,一天天长大,根向着土地,枝干向着天空,种子长成了一棵树,一棵小小的树。它拼命踮起脚尖,它还记得星光下的梦想,而远方,无法到达,只能眺望。树悲伤而难过地成长。
树不喜欢自己的样子,它讨厌黑暗土地下那些紧密连接的根,牢牢禁锢着它的身体,不能动弹;它怨恨那些枝干,它们太沉重,太阔大,没有鸟儿翅膀的轻盈。风来时,它们只会喧哗,不能变成翅膀。树埋怨命运,这是多么不公平呀,为什么一棵树就注定不能在世界行走,一直走到大海的中央。
那颗想看遍世界所有大海的种子,长成了一棵树,它的梦想融化在树的血液里,一天一天,那棵树的叶子和枝干变成了浅蓝色,深蓝色,蔚蓝色,湛蓝色。各种各样的蓝色,在阳光下发出奇异的光。微风轻抚时,细浪耳语;山风狂野时,树叶发出巨浪的咆哮。那棵树,长出海的颜色,海的模样。风又来了,风说,树呀,你的声音就像大海。风走过很多地方,风看过大海,可树留不住风。树又一次想到了鸟儿。去不了远方,看不到大海,听听鸟儿们的讲述也好呀。
于是,树打开了树枝,收留一只只南来北往的鸟,那些筑巢的鸟,迁徙的鸟,飞走的鸟,死去的鸟。它们飞过了无数的天空和山川,它们很乐意跟树讲起远方的故事。树不再寂寞和悲伤,它专心致志地听那些远方的故事:海洋中的大鱼会唱歌;金色的砂砾在半空中织成罗网;火在天空中飞快地燃烧;白色的熊滑进白色的海洋;热带的森林里,最稀缺的是阳光。
一年又一年,树把那些神奇的故事储存在年轮里,越来越多的故事,越来越多的远方。每一片蓝色的树叶里都藏着一个故事,重重叠叠的树叶,密密麻麻的故事,关于远方和大海,还有生活和梦想。后来,飞来的鸟,不仅在讲述,讲述自己的远方;也在聆听,聆听别人的故事。
许多年过去了。有一天,一只白头鸟借着风的滑力,跌跌撞撞地闯进了树枝中,它脚步 踉跄,翅膀沉重,羽毛暗淡。“终于找到了,蓝色的大树,我实现了我的梦想。”它垂死的眼 睛里闪着幸福的光。大树好奇地问:“我只是一棵树,怎么会成为你的梦想?”白头鸟发出微弱的声音:“很多年来,鸟儿们渐渐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在层层叠叠山的背后,一座高山之上,有一棵蓝色的树,找到了它,就找到了远方。在那些浓密的树枝里,有数不尽的远方:现在的远方,过去的远方,时光中的远方。”
又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那棵怀揣梦想的大树忽然明白:它知道这个世界最多的远方的故事,它把自己变成了大海的样子,它早已实现了梦想。
现在,它成为远方,它就是梦想。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棵有梦想的树”还是种子的时候,听老树讲述鸟儿们说外面的世界有山有水有大海,就萌生了走到世界尽头、寻找蔚蓝大海的梦想。
B.小说叙述在寻找梦想的过程中,两批种子分别留在了山坡上和田野里这些情节,从某种程度上反衬小说“主人公”坚定梦想、不忘初心。
C.小说“主人公”因石头挡住了去路,小雨使得它陷在深深泥土中生根发芽,慢慢长成一棵树,理想难以实现,体现了社会的复杂与不公。
D.小说通过叙述种子追求梦想的经历告诫世人:在生命的历程中,只要能为他人带来希望和欢乐、对社会有所贡献,人生同样精彩和绚烂。
【小题2】请简要分析“一棵有梦想的树”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本文是一篇寓言体小说,请结合文本,谈谈“寓言”与“寓言体小说”的主要区别。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17 1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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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其实,我把小斑马“偷走”王大爷是知道的,因为当时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被王大爷听见了。
B.王大爷报名去甘肃不仅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更主要是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了支援“三线建设”,因为那时人的觉悟高。
C.以“泥斑马”为题,更生动形象,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王大爷作为主要人物,贯穿始终,文章也可以以“王大爷”为题。
D.文章写法细腻,通过对人物神态和典型化语言的细致描写,刻画了让“我”敬爱怀念的王大爷形象。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对联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王大爷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杨梅烧酒
郁达夫
病了半年,足迹不曾出病房一步,新近起床,自然想上什么地方去走走。我首先想到的,是北戴河、青岛等避暑的处所。但是衣衫褴褛,不许我有这一种阔绰的行为。最终觉得还是到杭州去好些,究竟是到杭州去的路费来得省一点,此外我还有一位旧友在那里住着。
下定决心以后的第二天午后,我已经在湖上的一家小饭馆里和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吃应时的杨梅烧酒了。
屋外头是刺眼的阳光,湖面上满泛着微温的泥水和从这些泥水里蒸发出来的略带腥臭的汽层儿。饭馆的灰尘积得很厚的许多桌子中间,也只坐有我们这两位点菜要先问一问价钱的顾客。
他——我这一位旧友——和我已经有七八年不见了。直到最近,似乎有一位不良少年,在假了我得病的名义向各处募款。我这一位旧友,不知从什么地方,也听到了这一个消息,居然也从他的血汗的收入里割出了两块钱来,慎重其事地汇寄到了上海的××病院。而这一出滑稽的小悲剧,现在却成了我们两个旧友的再见的因缘。
他穿的是肩头上有补缀的一件夏布长衫,进饭馆之后,这件长衫却被两个纽扣吊起,挂在墙上去了。所以他和我都只剩了一件汗衫,一条短裤。当然他的那件汗衫比我的来得黑,而且背脊里已经有两个小孔了。
在饭馆里坐下,点了几盘价廉可口的小菜,杨梅烧酒也喝了几口之后,我们才开始细细的谈起别后的天来。
“你近来的生活怎么样?”开始头一句,他就问起了我的职业。
“职业虽没有,穷虽也穷到可观的地步,但是吃饭穿衣,总也勉强支持过去。你呢?”
“我么?学校里教一个月书,倒也有十六块大洋的进款。说你病倒在上海的养老院里的这件事情,虽然是人家的假冒,但是这假冒者何以偏又要来使用像你我这样的人的名义哩?”
“大约因为他也是和你我一样的,有了一点知识而没有正当的地方去用。”
“嗳,嗳,说起来知识的正当的用处。我的应用化学的知识,回国以后虽还没有用到过一天,但是,但是,我想这一次总可以成功的。”
谈到了这里,他的颜面转换了方向,不再向我看了,而转眼看向了外边的太阳光里。
“嗳,这一回我想总可以成功的。”
他简直是忘记了我,似乎在一个人独语的样子。
“机械二千元,工厂建筑一千五百元,一千元买石英等材料和石炭,一千元广告。共五千五百元的资本。以后就可以烧制出品,算它只出一百块的制品一天,一年么三万六千块,打一个八折,总也还有两万五千八百块。把一万块钱来造它一所住宅,嗳,住宅,当然公司里的人是都可以来住的。那么,那么,只教一年,一年之后,就可以了……”
我只听他计算得起劲,所以又轻轻地问他:“你在计算的是什么?”
“玻璃工厂,一年之后,本利偿清,又可以拿出一万块钱来造一所共同的住宅,这一所住宅,造好之后,你还可以来住哩,来住着写书,好不好,干杯,干杯,干了它这一杯烧酒。”
莫名其妙,他把酒杯擎起来了,我也只得和他一道,把一杯烧酒干了。他干下了那半杯烧酒,紧闭着嘴,又把眼睛闭上,陶然地静止了一分钟。随后又张开那双红肿的眼睛。大声叫着茶房说:“堂倌,再来两杯!”
两杯新的杨梅烧酒来后,他紧闭着眼,一只手尽是一个一个的拿着杨梅在对嘴里送。嚼着,眼睛闭着,尽在哼哼地独自说着:“嗳,嗳,玻璃厂,造一间住宅,一万块钱,一万块大洋。”
这样的哼了一阵,吃杨梅吃了一阵了,他又忽而把酒杯举起,睁开眼叫我说:“喂,老同学,朋友,再干一杯!”
我这时候也有点喝得醺醺地醉了,只是沉默着打瞌睡,只听见同蜜蜂叫似的他仍独自在哼着说:“啊,真痛快,痛快,玻璃厂,一万块钱!一所湖滨的住宅!”
我因为被他这样的在那里叫着,终睡不舒服。就叫堂倌过来算帐。他看见我要付帐,就同发了疯似的,一只手叉住了我那只捏着纸币的右手,一只手尽在裤腰的皮袋里乱摸;等堂倌把找我的铜元拿来摆在桌上的时候,他脸上一青,红肿的眼睛一吊,顺手就把桌上的铜元抓起,掷上了我的面部。“扑搭”地一响,这时候我也被酒精激刺着发了作,呆视住他,大声地喝了一声:“喂,你发了疯了么。”
他那一张满脸青色的面上,涨溢着一层杀气。
“我要打倒你们这些资本家,打倒你们这些不劳而食的畜生。要你来付钱,你算在卖富么?”
他眉毛一竖,牙齿咬得紧紧,捏起两个拳头,狠命的就扑上了我的身边。
“丁当,扑落扑落”,桌椅杯盘都倒翻在地上了,我和他两个就也滚跌到了店门的外头。两个人打到了如何的地步,我简直不晓得了。
等我由第二警署的大门口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被晓风一吹,头脑清醒了一点,我却想起了昨天午后的事情全部,同时在心坎里竟同触了电似地起了一层淡淡的忧郁的微波。
“啊啊,大约这就是人生吧!”
我一边慢慢地向前走着,一边不知不觉地从嘴里却念出了这样的一句独白来。
  一九三○年八月作(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将朋友只是用人称代词“他”来称谓,而没有实写其名,是想用“他”泛指旧社会的知识分子,由“他”的悲剧人生揭示“他们”的悲剧人生。
B.“杨梅烧酒”是江浙一带非常盛行的价格低廉的酒,小说以此为题,一方面它符合“我”和朋友的身份,另一方面它又是“我”和朋友消愁的工具。
C.作者在第三段对饭店的环境进行了描写,突出了饭店环境的狼藉,“我”和朋友选在这样一个饭店叙旧,侧面写出了“我”和朋友的生活都较窘迫。
D.“大约因为他也是和你我一样的,有了一点知识而没有正当的地方去用”,写出“我"对假冒“我”名字骗钱的不良少年的不满及与他同命相怜的悲苦。
【小题2】小说多次写到“他”自言自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本是朋友间的一场聚会,却演变成了一场冲突,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回答。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军人
张雪芳
七十多岁的郝爷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指了指衣橱上面的樟木箱,对老伴儿说:“衣服我放在里面了,走时叫孩子们帮我穿上,还有那顶军帽,也要给我戴上。”老伴儿抹着老泪点了点头。
没过几天,郝爷就闭上了眼睛。老伴儿赶紧叫儿女们搬下那个樟木箱,拿出那身郝爷多年前就为自己准备好的衣服。儿女们一看,又是军装,郝爷穿了一辈子的军装,这走了还要穿?儿子说:“换身体面点儿的衣服吧。”母亲坚持道:“不行,这是你爸生前特别叮嘱的,他喜欢穿军装,他觉得特体面!”儿子无语,就随了老爷子吧,也算尽孝了。
说起这套军装,它的来历可不小。
那一年,郝爷在镇上做河道保洁员,每天摇着船在镇内的小河里转悠,凡是河里的垃圾都得捞起来,保持小河干净。有一回,郝爷把船停靠在一户人家门前的河岸边,借着树荫吸烟。突然,他听到有呼救声,声音不大,时断时续,郝爷竖起耳朵,不错,声音分明就是从岸边的窗户里传出来的。郝爷马上跳上岸,向那户人家奔去。果然,房屋里有个老人全身着地,直挺挺地趴着,正拼命地喊救命。郝爷慌忙地跑上前,背上老人直奔医院。幸亏医院离得不远,但把老人背到那里,郝爷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最后,老人的命救了过来,但还是半身瘫痪了,而且说话含糊不清。
医生说:“办个住院手续,住几天,观察下情况再说。”
郝爷愣了愣:“我去办吗?”
医生说:“不然呢?送他来的就只有你吧。”
“我?我只是个路人,”郝爷解释说,“我不认识那个老人的。”
医生明白了:“那你赶紧去他家附近问问,最好能通知到他的家人。”
“好,好的。”郝爷一迭声地说。
郝爷在老人家附近换家挨户打听,原来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一个儿子,二十出头就去当兵了,有近三十个年头了,一直都在部队。老人平时身体很好,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郝爷问:“有谁知道他儿子的电话?”
邻居们都摇头:“他儿子很少回来的。”
郝爷只得重新回到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嘴里不停地咕噜着什么。
郝爷附上前去,问:“老爷子,您儿子的电话还记得吗?”
老人睁大了眼,含糊不清地说:“部……部队,兵……当兵。”如此反复,老人就只会说这几个字了。
郝爷无奈,既然救了人家,总不能撒手不管吧。何况他儿子还是个军人。军人!郝爷看了看自己穿着的那身军装,一下子振奋了精神。为老人办了住院手续,郝爷就担负起了照顾老人的重任。
在郝爷的照顾下,老人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出了院,在家进行调养。郝爷可是忙得团团转,除了工作就是往老人家里跑。二十多天后,老人的言语才渐渐清晰起来。
老人感激地望着郝爷:“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还一直来照看我!”
郝爷笑呵呵地说:“您儿子保家卫国,我照看一下您也算对他的支持吧。”
老人看着郝爷一身军人打扮,问:“你是复员军人吧?”郝爷便哈哈地笑。老人也笑,说:“就是嘛,这军人素质就是高。”
郝爷喜欢穿军装,自从十五岁那年一个老军人送给他一套军装后,他就再也没穿过别的衣服。郝爷的军装虽旧,却总是清清爽爽的。郝爷常说,穿军装让他感到荣耀且充满正气。
一个月后,郝爷见到那位军人儿子,郝爷一看他的肩章,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个首长。老人的儿子对郝爷千恩万谢,并一定要重金谢他。郝爷不好意思地说:“一点儿小事,不用客气的。”后来,老人的儿子不知从哪儿得知郝爷喜欢军装,就送给了他一套崭新的军装,还有一顶军帽。郝爷一看到那套军装,眼睛都亮了。
老伴儿一直记得,郝爷是捧着那身军装回的家。到了家,都不许老伴儿碰一碰,说:“这可是首长送我的,我得好好珍藏,‘走’的时候穿。”那时候,郝爷的身体还硬朗。
郝爷走了,穿着那身崭新的军装,戴着那顶崭新的军帽,很威武的样子。
镇上的老营长来为他送行,惋惜地说:“可惜呀,这么好的人,却没当上兵。”
在场的许多人都惊讶地望着老营长:“郝爷不是军人?”
老营长说:“当年他是在我手里应征的,条件都合格,只因是三代单传,他的祖母死活不让他去,结果就没去成。”
啊?哟……人们的心情沉重起来。
可是,看着郝爷,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跳上岸”“奔去”“跑上前”“背”“直奔”等一系列的动作及行为,表明郝爷救助生病老人时是毫不犹豫的,充分表现了他见义勇为的精神。
B.老人看到郝爷穿一身军装,便问郝爷是不是军人,而郝爷笑而不答,老人便猜出郝爷的真实身份不是军人,但仍然称赞郝爷具有军人的素质。
C.虽然老营长并不是小说中着意刻画的人物,但是通过他的话语告诉读者,郝爷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军人,以及郝爷当年未能参军的原因。
D.郝爷是一位极普通的人物,但他拥有着军人情结,其作为彰显了军人精神,从题目“永远的军人”来看,作者对郝爷怀有敬仰与赞美之情。
【小题2】小说结尾为什么说“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叙事上有怎样显著的特点?有何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 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 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 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安乐居(节选)

汪曾祺

安乐居是一家小饭馆,挨着安乐林。

安乐林围墙上开了个月亮门,门头砖额上刻着三个经石峪体的大字,像那么回事。走进去,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有几十棵杨树。当中种了两棵丁香花,一棵白丁香,一棵紫丁香,这就是仅有的观赏植物了。这个林是没有什么逛头的,在林子里走一圈,五分钟就够了。附近一带养鸟的爱到这里来挂鸟。他们养的都是小鸟,红子居多,也有黄雀。大个的鸟,画眉、百灵是极少的。他们不像那些以养鸟为生活中第一大事的行家,照他们的说法是“瞎玩儿”。他们不养大鸟,觉得那太费事,“是它玩我,还是我玩它呀?”把鸟一挂,他们就蹲在地下说话儿,——也有自己带个马扎儿来坐着的。

安乐居其实叫个小酒铺更合适些。到这儿来的喝酒比吃饭的多。这家的酒只有一毛三分一两的。一毛三他们喝“服”了,觉得喝起来“顺”。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还是一年多以前的事,现在如果还有兔头也该涨价了。这些酒客们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老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酒客进门,都有准时候。

头一个进来的总是老吕。安乐居十点半开门。一开门,老吕就进来。他总是坐在靠窗户一张桌子的东头的座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这成了他的专座。他不是像一般人似的“垂足而坐”,而是一条腿盘着,一条腿曲着,像老太太坐炕似的踞坐在一张方凳上,——脱了鞋。他不喝安乐居的一毛三,总是自己带了酒来,用一个扁长的瓶子,一瓶子装三两。酒杯也是自备的。他是喝慢酒的,三两酒从十点半一直喝到十二点差一刻:“我喝不来急酒。有人结婚,他们闹酒,我就一口也不喝,——回家自己再喝!”一边喝酒,吃兔头,一边慢条斯理地抽关东烟。这人整个儿是个慢性子。说话也慢。他也爱说话,但是他说一个什么事都只是客观地叙述,不大参加自己的意见,不动感情。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头,就不错。”西头有一家姓屠的,一家子都很浑愣,爱打架。屠老头儿到永春饭馆去喝酒,和服务员吵起来了,伸手就揪人家脖领子。服务员一胳臂把他搡开了。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去跟儿子一说。他儿子二话没说,捡了块砖头,到了永春,一砖头就把服务员脑袋开了!结果:儿子抓进去了,屠老头还得负责人家的医药费。这件事老吕目睹。一块喝酒的问起,他详详细细叙述了全过程。坐在他对面的老聂听了,说:“该!”

坐在里面犄角的老王说:“这是什么买卖!”

老吕只是很平静地说:“这回大概得老实两天。”

老聂原是做小买卖的。现在退休在家。电话局看中他家所在的“点”,在他家安公用电话,每月贴给他三十块钱。老聂的日子比过去“滋润”了,但是他每顿还是只喝一两半酒,多一口也不喝。

画家来了。画家风度翩翩,梳着长长的背发,永远一丝不乱。衣着入时而且合体。春秋天人造革猎服,冬天羽绒服。——他从来不戴帽子。这样的一表人才,安乐居少见。他在文化馆工作,算个知识分子,但对人很客气,彬彬有礼。他这喝酒真是别具一格:二两酒,一扬脖子,一口气,下去了。这种喝法,叫作“大车酒”,过去赶大车的这么喝。西直门外还管这叫“骆驼酒”,赶骆驼的这么喝。文墨人,这样喝法的,少有。他和老王过去是街坊。喝了酒,总要走过去说几句话。“我给您添点儿?”老王摆摆手,画家直起身来,向在座的酒友又都点了点头,走了。

他的画怎么样?没见过。

这天,安乐居来了三个小伙子:长头发,小胡子、大花衬衫、苹果牌牛仔裤、尖头高跟大盖鞋,变色眼镜。进门一看:“嗨,有兔头!”——他们是冲着兔头来了。这三位要了十个兔头、三个猪蹄、一只鸭子、三盘包子,自己带来八瓶青岛啤酒,一边抽着“万宝路”,一边吃喝起来。安乐林喝酒的老酒座都瞟了他们一眼。三位吃喝了一阵,把筷子一挥,走了。都骑的是亚马哈。嘟嘟嘟……桌子上一堆碎骨头、咬了一口的包子皮,还有一盘没动过的包子。

老王看着那盘包子,撇了撇嘴:“这是什么买卖!”

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

一九八六年七月五日晨写完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描写的是安乐林,在文章开始前插入这段风景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了场所,给全文也奠定了悠闲自在的抒情基调。
B.在《安乐居》这个小说里有太多的美好温情,弥散着生活的温情。汪曾祺用淡淡的笔调细说着老酒客们的闲适的日常,这些形形色色的老酒客体现了老北京升斗小民身上的传统文化的印记和人情味儿。
C.安乐居的老酒客喝酒都有一个度,喝得自在舒心。小说人物去中心化,通过人物在小酒馆依次登场表演刻画人物的性格,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
D.这篇小说呈现出“散文化”、“笔记小说”的特点,记录民俗风情,叙写市井人生,作者淡化矛盾淡化情节,不强调情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小题2】小说以“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结尾,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小题3】汪曾祺是一位语言大师,对于语言魅力,他是着力追求的。请举例分析这篇小说的语言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