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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惊蛰

气候太冷或太热,人会变得倦庸、懒散,思维僵化,以至一个冬季下来,懒于动笔,东西写得少,犹如昆虫蛰伏一般。猛一抬头,立春已过,雨水至矣,下一个节气便是惊蛰了。由此感叹,四时光景,24节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始终以自己的节奏迈着坚实的步伐,一步步走来,从不停滞,从不失信,该过去的过去,该到来的到来。
在农历24节气中,我最喜欢惊蛰这个节气,与其说喜爱倒还是敬畏更多一些。
经秋历冬,从秋风萧瑟到草枯叶落,再到天寒地冻白雪飘零,万物从盛极到衰落及至冬眠,大地进入了一年中最为萧条的季节。
节气,是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总结。节气的变化,写在农民的脸上,而印证则在农民的肩上、手上,因为他们每日所从事的农事,始终以节气为主线。倘若农民忙碌一年是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则节气便是小说中的24章节。冬至若为农民肩头的担子支点,它的一头挑着小雪、大雪,而另一头则担着小寒、大寒,同为“大、小”两个节气,从季节寒冷程度上说,后一头的分量更重一些。小寒、大寒一过,接踵而来的便是立春、雨水,惊蛰……
惊蛰的意思是    。古人曰:“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陶渊明更是用文学语言描述惊蛰这个节令,他说:“促春遘时雨,始雷发东隅,众蛰各潜骇,草木纵横舒。”
惊蛰昭示着万象复始,气象更新,大自然开始进入了一个充满灵动的时节。
科普书上说:一般在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阳运行至黄经345度时即为惊蛰。这句充满天文地理色彩的专业语言,是气象学的范畴。但气象的变化,又是与大自然紧密相连的,而大自然的变化又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
在古代,先辈将惊蛰分为三候:“一候桃始华;二候鸧鹒鸣;三候鹰化为鸠。”描述已是进入仲春,桃花红灼、梨花洁白,黄鹂鸟啼叫,苍鹰渐去而斑鸠替代,这样一个气候转暖,大地花绽鸟飞的时节。按照一般气候规律,惊蛰前后各地天气升温,雨水渐多,很多地方进入了春耕。地气动了,惊醒了蛰伏在泥土中冬眠的各种昆虫的时候,此时过冬的虫卵也要开始孵化。
惊蛰是一个划季节的极具生命意义的节令。
我很庆幸自己生于江南,长于江南,又工作在江南。因为,江南地区一年不但四季分明,而且春夏秋冬时间分配上也差不多。由此,一个季节,分别对应了六个节气。江南地区四时温和、冷热,就像写在人脸上喜怒哀乐的表情,再明显不过了。而对江南地区的花草树木等植物来说,也是幸运的,春发夏茂秋收冬藏。冬天对植物来说,就是“藏”,即休养生息。江南植物生长,四时配置,不紧不慢,这种一岁一枯荣的生长规律恰到好处。不像热带里的植物,不分季节,不分昼夜,拼命地长、长、长,一个字“累”。也不像北方的植物,生长季节太短,刚刚嫩叶爬满枝头,正要拼命长的时候,季节就拉长了脸,准备越冬了,你想怎么长也不允许,由不得自己的性子,而且冬季又特别漫长。
惊蛰时节的晴朗天,在江南田野上行走,会深切地感受到大地春意的萌动。“春雷响,万物长”。惊蛰是大好的“九九”艳阳天,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地表上,紫云英花已似繁星点点,小麦可闻拔节声,油菜花也争露金黄色,更有众多不知名的田间野花,竞相绽放。地低下,昆虫经过一冬的长眠,渐渐复苏,睁开了惺忪的眼睛。大地母亲似乎在叫唤它:“真是懒虫。别睡了,起来啦,外面天气暖和了。”
而乡间田头,农人开始备耕,修整农具,天晴时晒种子,准备各种土杂肥,给即将下地耕作的牛犊多吃精细饲料……
此情此景,应了古人的一首田园诗,诗曰:“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丁壮俱在野,场圃亦就理。归来景常晏,饮犊西涧水……”
【小题1】“一个季节分别对应了六个节气”,其中属于春季的,除了立春、雨水、惊蛰之外,还有春分、 、和谷雨。
【小题2】根据第5段的内容,“惊蛰”的意思是:
【小题3】作者喜爱、敬畏惊蛰这个节气,理由是:
【小题4】请自选一个角度,赏析第(11)段画线句。
【小题5】对文本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第3段写冬天的寒冷与萧条,衬托出即将到来的惊蛰节气气候温暖、生机勃发。
B.第4段多用比喻,形象地告诉我们只有农民才对节气的变化有着真切敏锐的感知。
C.第8段引用先辈的物候分类,生动地写出了气候物象的变化,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
D.第10段写热带和北方的植物,与江南的植物形成对比,突出了后者的生长规律恰到好处。
E.第11段中运用引用、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了江南田野的春意萌动。
【小题6】文章以一首田园诗结尾,请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6-12 04: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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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旦 角(注)

江 岸

年轻的时候,他是闻名遐迩的人士。每到农闲时节,四乡八里的人约在一起,组个草台班子,挨村唱梆子戏,都免不了跑到黄泥湾,邀他加盟。他那媚媚的扮相,妖妖的身段,在台上一走,就是一串碰头彩;一个水汪汪的飞眼,能淹死一堆小媳妇;一挑葱白似的兰花指,能醉倒一群小姑娘;再唱上那么几嗓子,连半老徐娘们都从里往外酥透了。

他是有名有姓的人,但是人们都不叫。刚出道的时候,大伙儿都叫他“小白妮儿”,年岁大了,大伙儿又叫他“砂锅片子”。

他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怪名儿呢?

原来,他好抽口大烟,后来铲除了“黄赌毒”,他只好从中药店买点大烟壳,用砂锅煮水喝。只有喝了这水,他才有劲儿将一副媚相足足地演到一出戏终了。无论走到哪里,他任啥不带,就提着一只砂锅,到了地儿,他任啥不干,就熬他的大烟壳。每每在戏开锣半个时辰前后,就能在戏台附近闻到一缕缕淡淡的特殊的香气。那准是砂锅片子的大烟壳熬出了好滋味。

不管演哪一出戏,都数他的戏份足。《大祭桩》中的黄桂英,《铡美案》中的秦香莲,《打金枝》中的公主,《西厢记》中的红娘,都非他莫属。

他还真从戏迷中拐了个姑娘,做了他的媳妇儿。他再也不用自己提砂锅、熬大烟壳了,一切有关他的杂务都被那姑娘包下来了。他和媳妇儿相亲相爱地过了大半辈子,媳妇儿没舍得吵他一句骂他一声,横草不让他拈,竖草不让他拿,就是时不时让他在家简单地扮上,摆弄一下身段,哼那么几句。嫁给他多少年了,媳妇儿看了听了他的戏,仍然眼睛放光。后来,大队演样板戏,他演李铁梅、阿庆嫂,演了几次,不让他演了。他演的李铁梅、阿庆嫂怎么看怎么不像英雄人物。他不演戏,急得吃不好睡不香。媳妇儿便让他在家里偷偷演,演给她一个人看。当然,他演的是红娘,是秦香莲。有时候,媳妇儿还能接几句张生、黑老包呢。

这么好的媳妇儿,打着灯笼也难找,谁知说走就走了,事前半点儿征兆都没有。他哭天抢地,眼睛哭肿了,嗓子哭哑了,好长时间,整天都像是没了魂儿的人。媳妇儿都埋了半年多了,他还时不时到坟头去哭,细听了,不是哭,却是唱——

婆母娘且息怒站在路口,

听儿把内情事细说根由。

想当初李黄两家结亲后,

也算是门当户对第一流……

媳妇儿走了,儿子在外面念书,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抓没挠的。他一辈子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料理日子的本领,一烦,连出去进来都离不了的戏也免了。过了两年,儿子高中毕业回了家,不久又娶了亲,家里总算又有了一个女人,他才可以伸开肠子过一过日月,好好唱一唱他的戏了。

亲家母年轻时也是他的戏迷。亲家母来家了,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说得兴起,偶尔他也比划比划,但是一举手一投足一开口,和过去有天壤之别,让亲家母直感叹,到底是老了,老了。听了亲家母的话,他不知是忧伤还是高兴。但他每回都拼命挽留亲家母多住几天。只要过一段时间亲家母没来,他还会催儿媳回娘家去接呢。

儿媳不愿意了,和儿子吵,你爹咋回事儿,我爹还没死呢。

儿子笑了笑。

儿媳又说,你爹都这么大岁数了,别整天没事了哼哼唧唧的好不好,一个大老头子,男不男女不女的,算什么呀!

儿子不笑了,叹了一口气。

儿子还是和他谈了。从此以后,他进进出出都黑着脸,既不哼唱了,也不言语了,终于憋出一场病来。病好了,他脱了层皮似的瘦了下来。

儿子瞒着媳妇儿,带他到省会电视台《梨园春》擂台赛报了名。他竟做了擂主。比赛那天,他唱了两段《西厢记》红娘唱腔,一段是:

他二人进房去竟把门来上,

门儿外战兢兢站立俺红娘。

都只为老夫人把良心昧丧,

抱不平我才陪你来到书房……

另一段是:

谯楼上打四梆,霜露寒又凉,

为他们婚姻事,俺红娘跑断肠。

抬头把天望,为什么,为什么,今夜晚这夜真长啊!

恨声老夫人,过河你拆桥梁,

逼你的亲生女,夜半会张郎。

从今后再莫说你治家有方……

唱过了,看到观众和评委都给他打了全场最高分,他眼角悄悄溢出了泪花。这一辈子,能演给千千万万个戏迷看,死了也值了!

(注)旦角:戏曲中的女性形象,可分为青衣、花旦、刀马旦、武旦、老旦、彩旦等类别。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一段从多角度描写了“旦角”的舞台形象,重点突出了他妩媚的扮相和出色的唱功。
B.小说主人公虽是出色的旦角,但依然免不了沾染当时社会的恶习,写其抽大烟突出了人物的多面性。
C.旦角因演不好英雄人物而非常着急,既表现了他对戏剧的热爱,也表现了“旦角”这一角色的局限性。
D.儿子的“笑”是对自己女人误解两位老人之间关系的嘲笑,“不笑”“叹了一口气”则包含了一种无奈之感。
【小题2】小说中,儿媳对“旦角”的不满与其他人对“旦角”的认同、痴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共有三处引用了“旦角”的戏文或唱词,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总有那一片蛙声
古清生
①在南国的时候,我的窗前有那么一块低洼的草地。春天的日子来临,它便会生长许多的小草, 甚至开出一些小小的花朵,招引一些蜜蜂在那里抖着金翅嗡嗡地飞。小孩子们很喜欢在那块草地上采 花或者玩一些他们认为好玩的游戏。这样的日子总是很温馨的,因为阳光、花草和小孩子们,足以把 春天装点得美丽而又亲切,让人忍不住掩卷,心驰神往。但是在五月的时节,就会有一场场的雨水降 临,雨水把草地旁的冬青树洗得很绿,那种很清凉的绿,并且注满整个的草地。于是孩子们用纸折起 小小的洁白的纸船,来到草地那片水洼子上,启航他们的小小的梦想。
②唯有月夜,那块草地是完全属于我的。这时候夜安睡了,一轮皎洁的月儿来到水洼子上,映得 那水一片白。在白水之上,忽然有不知来于何处的小蛙,欢快地跌跌撞撞地跳跃着,仿佛是要把那一轮月儿从水中端详个究竟,或者坐在月儿之上,让月儿浮托它走。小蛙们如同孩子,待它们游戏得尽 情的时候,就一齐坐在水上唱歌。那就是在我的生命中离不去的蛙声了。惯于在夜里读书和写作的我, 就极爱着那一扇窗,起起伏伏的蛙声,让我的思绪飘浮,滑入了季节的深处。
③但我却没有了南国的那一扇窗子,羁旅北京的日子很长,我的窗前,纵是也有这样一块草地, 一簇绿柳,甚至在春天的阳光里,还会有一树杏花装点。但是北国没有雨季,我看不到小孩子们折纸 船的情景。北京是要到七月或者八月才会有雨,那是槐花开放的时节了。北京的雨会与槐花下了一街, 一街的槐花雨把整个日子都流淌得芬芬芳芳,但就是这样的雨,仍不会积上一洼水,引来天使一般的 小蛙。所以即使雨后有月,她也在这芬芳里找不到栖落和梳洗的地方。
④我固执地想,如是北京的槐花雨能够积成一个洼子,积成一个清浅的弥漫着槐花芬芳的水洼子, 有一轮皎月把水映得银银的白,有一群天使般的小蛙,它们围着月儿唱歌,那该是多么的好啊。我常 常在雨后的北京的夜里出走,我以为我是能够找到这样一个地方的,它就在某一扇窗下,甚至那窗前 也有一个痴情展卷的学子,甚至水边,还留着孩童戏水的赤足的脚印。可是,我的出走也只是出走, 我并没有找到这样一个地方。我想终归是有这样一个地方的,是我没有找见它罢了。
居京的月夜,于我,它是散文化的时光,我在键盘上演绎着一个个的梦。情至深处,会忽然在 某一段落,浮起一片蛙声,是南国的春宵里那天真烂漫的蛙鸣,初是浅浅低低的几声,孤独而悠远, 渐渐地汇合起蛙的合唱,且愈来愈临近我的窗,仿佛就在那一簇柳下。此时人便恍惚地进入以往的时 光,一颗羁旅中的心,忽然的一热,为之深深的感动。但待我有心凝神细细地聆听,却发现窗外是一 片寂静,静得月的清辉飘落到柳叶儿上发出的细小的沙沙声都能够听到,只是没有了蛙声,此时的我, 这才感到深深的失落。
⑥春天的今夜,便又是这样。我打开了电脑,轻轻地敲出一段怀想的文字,不觉间窗外就有了一 片蛙声,是如许的亲切,如许的温馨。它拂动着春夜的暖风,沿了情感的脉络缕缕入心。然而我猛然 地觉醒,却分明是,寂夜无边!人不由地发现,那暖暖的一缕情思,竟化成两滴浸冷的泪珠,冰凌般 地挂在两腮。
(摘自古清生《漂泊者的晚宴》)
【小题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由回忆南国的草地起笔,进而想到了故乡月夜和着蛙鸣的温馨画面,勾起他对故乡过往时光的回忆和淡淡的乡愁。
B.第一段景物描写写出了南国故乡美丽的春日风光,营造了温馨和谐的氛围,为下文写故乡的蛙鸣 作铺垫。
C.第二段划横线的句子运用了比喻的手法,赋予青蛙以人的特点,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月夜下青蛙在 池塘中的欢愉。
D.“居京的月夜,于我,它是散文化的时光”,既写出了居京生活的诗意,又表明作者以写作的方式 来寄托对故乡的思念。
E. 文章结尾由想象转入现实,呼应开头故乡的生活场景并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发读者无尽的思 索。
【小题2】“所以即使雨后有月,她也在这芬芳里找不到栖落和梳洗的地方”,请指出这句话所使用的修辞手 法,并简要赏析其表达效果。
【小题3】有人评价题目“总有那一片蛙声”很妙,请问妙在哪里?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画者的悲哀
王鱼洋
李先生自认为算是个画家,他画了很多画,人物、风景、还有想象中的场景,可惜没卖出过几幅。李先生总在想:是自己画得不够好吗?以前他有幸参加过一次画展,他的画夹在很多画家的画之间,很多看画的人站在他的画前停留了很长时间,也会感叹一句:“这幅画画得不错,很有意境。”可是最后看了画的署名后,最终没人买他的画,因为没人见过他的名字,于是没人确定他的画未来是否会增值。
从此再没有画室愿意为他展示画作,因为觉得他的画不会卖出的。
他在自己的绘画世界里坚持了两年,而后家人都劝他放弃这项事业。
李先生看着自己快要接近于零的存折,也决定放弃画画了,虽然放弃画画就像让自己放弃生命一样难受,但他还是决定选择明智的放弃了,他去电器公司做了名普通的业务员,过了一个月波澜不惊的生活后他病倒了,因为他的身心都被巨大的空虚笼罩着,是一种离开了自己狂爱生活像被抽走半条命似的空虚。
他有气无力地在床上躺着,沉沉地睡去。
突然他觉得自己的脑袋被什么砸了一下,于是他醒了,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小了,而且在一个小学课堂里。只听见老师严厉地对他说:“李云!你怎么又在课堂上睡着了!你知道这道题怎么做么?”虽然李先生震撼了好一会儿,但他渐渐反应过来自己穿越回了自己的小学时代,也就是说,他要重新从小学开始成长了。记得小时候他不喜欢学习,只喜欢画画,但是老师从来不说他画得好,只说他玩物丧志,不务正业,一天不好好学习只知道画画,甚至连市里的画画比赛也不让他参加,反而推荐了画画一般,但是学习成绩很好的学生参加了比赛。
但既然时光重来了,李云不想让悲剧重演,他努力学习,成为了三好学生,虽然他不像从前那样业余时间画大量的画,但是老师还是马上发现了他在画画上的天赋,并对他说:“李云,你真了不起,不光学习好而且画画也很棒,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出息的学生,最近市里有画画比赛,你代表咱们班参加吧。”李云对老师报以灿烂的微笑,虽然老师夸他的话听得很是别扭。
而后李云顺利地考入了重点初中,高中,大学。但他此后几乎很少画画了。
大学毕业后李云开始投入了如火如荼的IT创业。李云的事业很成功,甚至进了中国财富排行榜的前十名。
李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但他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就像是做蛋糕时自己用了很高级的面粉揉糕点,然后又用了很贵的烤箱将蛋糕烤熟,最后又用了精致的盘子将蛋糕盛在里面,但是却忘了在蛋糕中放糖,而糖才是蛋糕的灵魂。李云开始寻找自己灵魂中的糖,可惜很长时间没找到。
直到有一天李云参加了一个画展,看了那些形形色色的画,他的心灵似乎一下被什么击中似的——重新升腾出一种巨大的愿望:我想画画。
李云买了很多纸和染料开始重新画画,可是由于很长时间不画画了,手异常生疏,画了一幅又一幅,没一幅画好了。李云的秘书走进办公室看到李云的画,他试着揣摩李云的心意,想乘机讨好李云,自作主张地把李云的画放到拍卖市场拍卖。
当李云听说秘书把自己不成型的画拿去拍卖时有些生气,也有些惶恐,他想他的劣作拿到拍卖市场上一定会被嘲笑,第二天新闻会出现“李云不自量力拍卖难看画作”的头条新闻。但过了一下午,秘书欢天喜地地向他报告喜讯:他的画作拍卖了二百多万元!李云闻听,不禁大跌眼镜,因为连他都清楚那幅画作无论是线条还是布色都糟糕得一塌糊涂。可是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出二百万买这幅画呢?算了,不去管他,反正能得一笔意外之财总是好事,何况说不定是自己妄自菲薄了呢!
第二天写“IT精英画作拍卖二百万元”大字的新闻盖满网络及报纸版面,他开始受到各界朋友的恭维,李云变得飘飘然,也暗自得意起来。虽然李云在网上也看到有关他画作的一些负面评论,李云看了评论微微一笑:那些文盲,不懂艺术。
有一天李云在街上闲逛,看到在街角的大厅外挂着某画家画展的牌子,但是画家的名号他从未听说,也没有几个人走进大厅。李云觉得无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进去看画。
大厅里人很少,寥寥无几,李云在大厅走动,随意观看画作,那些画作气势磅礴,用色大胆,且极富想象力,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震撼,李云越看越感到惭愧,李云站在一幅画作前朦胧中看到一个景象,又像一段不太真实的记忆——很久以前他也是个画者,那时他只是个画者。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放弃画画,过了一个月波澜不惊的生活后,李云病倒了,这样写既突出了画画对他的重要意义,同时为下文的穿越情节做了合理的铺垫。
B.画者的悲哀其实也是社会与时代的悲哀,人们常常以名取人,以名气来定书画的价值,附庸风雅者众,往往只认名家名作,真懂艺术者寡。
C.现实生活中的李云性格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执着于自己的艺术创作,孤高自傲;另一方面又向往着世俗的成功,功利现实。
D.李云从某画家的画展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样的结尾虽然不像欧·亨利式的结尾那样出人意料,但同样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维空间,吸引读者去关注人物的命运变化。
【小题2】小说的标题是“画者的悲哀”,“悲哀”表现在哪里?
【小题3】小说采取穿越的形式,由实到虚,虚实结合,这样处理有什么样的好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表 妹

林斤澜

矮凳桥街背后是溪滩,那滩上铺满了大的碎石,开阔到叫人觉着是不毛之地。幸好有一条溪,时宽时窄,自由自在穿过石头滩,带来水草野树,带来生命的欢喜。

滩上走过来两个女人,一前一后,前边的挎着个竹篮子,简直有摇篮般大,里面是衣服,很有点分量,一路拱着腰身,支撑着篮底。后边的女人空着两手,几次伸手前来帮忙,前边的不让。前边的女人看来四十往里,后边的四十以外。前边的女人不走现成的小路,从石头滩上斜插过去,走到一个石头圈起来的水潭边,把竹篮里的东西一下子控在水里,全身轻松了,透出来一口长气,望着后边的。后边的走不惯石头滩,盯着脚下,挑着下脚的地方。前边的说:

“这里比屋里清静,出来走走,说说话……再呢,我要把这些东西洗出来,也就不客气了。”

说着就蹲下来,抓过一团按在早铺平好了的石板上,拿起棒槌捶打起来,真是擦把汗的工夫也节约了。

看起来后边的是客人,转着身于看这个新鲜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

“水倒是清的,碧清的……树也阴凉……石头要是走惯了,也好走……”

“不好走,一到下雨天你走走看,只怕担断了脚筋。哪有你们城里的马路好走。”

“下雨天也洗衣服?”

“一下天呢,二十天呢。就是三十天不洗也不行。嗐,现在一天是一天的事情,真是日日清,月月结。”

客人随即称赞:

“你真能干,三表妹,没想到你有这么大本事,天天洗这么多。”

主人微微笑着,手里捶捶打打,嘴里喜喜欢欢的:

事情多着呢。只有晚上吃顿热的,别的两顿都是马马虎虎。本来还要带子,现在托给人家。不过洗完衣服,还要踏缝纫机。”

客人其实是个做活的能手,又做饭又带孩子又洗衣服这样的日子都过过。现在做客人看着人家做活,两只手就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把左手搭在树杈上,右手背在背后,都要用点力才在那里闲得住。不觉感慨起来:

 “也难为你,也亏得是你,想想你在家里的时候,比我还自在呢。”

主人放下棒槌,两手一刻不停地揉搓起来:

“做做也就习惯了。不过,真的,做惯了空起两只手来,反倒没有地方好放。乡下地方,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不比城里。”

客人心里有些矛盾,就学点见过世面的派头,给人家看,也压压自己的烦恼:

“说的是,”右手更加用力贴在后腰上,“空着两只手不也没地方放嘛。城里好玩是好玩,谁还成天地玩呢。城里住长久了,一下乡,空气真就好,这个新鲜空气,千金难买。”

单夸空气,好比一个姑娘没有什么好夸的,单夸她的头发。主人插嘴问道:

“你那里工资好好吧?”

提起工资,客人是有优越感的,却偏偏埋怨道:

“饿不死吃不饱就是了,连奖金带零碎也有七八十块。”

“那是做多做少照样拿呀!”

“还吃着大锅饭。”

“不做不做也拿六七十吧?”

“铁饭碗!”

客人差不多叫出来,她得意。主人不住手地揉搓,也微微笑着。客人倒打起“抱不平”来:

“你好脾气,要是我,气也气死了,做多做少什么也不拿。”

“大表姐,我们也搞承包了。我们家庭妇女洗衣店,给旅店洗床单,给工厂洗工作服都洗不过来。”

“那一个月能拿多少呢?”客人问得急点。

主人不忙正面回答,笑道:

“还要苦干个把月,洗衣机买是买来了,还没有安装。等安装好了,有时间多踏点缝纫机,还可以翻一番呢!”

“翻一番是多少?”客人急得不知道转弯。主人停止揉搓,去抓棒槌,这功夫,伸了伸两个手指头。

客人的脑筋飞快转动:这两个手指头当然不会是二十,那么是二百……听着都吓得心跳,那顶哪一级干部了?厂长?……回过头来说道:

“还是你们不封顶好,多劳多得嘛。”

“不过也不保底呀,不要打算懒懒散散混日子。”

客人两步扑过来,蹲下来抓过一堆衣服,主人不让,客人已经揉搓起来了,一边说:

“懒懒散散,两只手一懒,骨头都要散……乡下地方比城里好,空气第一新鲜,水也碧清……三表妹,等你大侄女中学一毕业,叫她顶替我上班,我就退下来……我到乡下来享几年福,你看怎么样?”

(选自《十月》1984年第6期,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表姐这一人物形象。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手机已成为人们的亲密“伙伴”,有些人甚至睡觉都要把它放在枕边,可这样一个简单举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健康隐患。英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全黑的睡眠环境有利于人体生成一种名为褪黑素的激素,它能促进人体新陈代谢,提高睡眠质量。但若把手机带进卧室,或在卧室给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其散发的蓝光会让人体内褪黑素的分泌受到影响,导致新陈代谢失衡,诱发肥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同时,手机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头部危害较大,它可能会对人的中(甲)(shū)  神经系统造成影响,引起头痛、头昏、失眠、多梦和脱发等症状,还会影响深睡眠,降低睡眠质量。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新闻网最近刊登的一项调查显示,至少44%的手机用户睡觉时喜欢将手机放在枕边。而多项科学研究告诫人们,此类不良习惯容易导致手机辐射伤及大脑和人体其他器官,甚至可能增加脑癌等疾病风险。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手机辐射研究专家乔纳森·萨米特博士在论文中指出,尽管理论上说手机不至于导致癌症,但统计数据表明,手机放枕边等行为有害健康。他说:“手机辐射属于能量较低的‘非电离辐射’,不属于会破坏DNA并可能致癌的‘电离辐射’。但是暴露于这种辐射环境,大脑功能容易受损,我们认为,长期将手机放在枕边会增加(乙)患脑癌的风险。”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卫生学院家庭与社区健康中心主任乔尔·莫斯克威茨博士表示,将手机放在孩子的枕边更容易伤害大脑。手机发出的蓝光和辐射都会抑制褪黑激素分泌,扰乱正常睡眠,长期如此同样会损伤大脑正常功能。
也有研究人员发现,当智能手机在(A)触手可及(唾手可得)的范围内,哪怕处于关机状态,也会影响到大脑的认知能力。为了测试这一影响的程度,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的研究人员对近800名智能手机用户做了一系列实验。
在其中一项实验中,研究人员让被调查者在电脑前完成一套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才能取得高分的试题,来评估他们的有效认知能力,也就是大脑在指定时间内获取和加工数据的能力。测试前,参与者需要将智能手机调为静音状态,并被随机要求将其手机放在口袋或包里、正面朝下放在桌上,或另一个房间内。结果显示,把手机放在另一个房间的人表现明显优于把手机放在桌上的人,也略好于把手机放在包里的人。研究人员表示,在此实验中可以观察到一个线性趋势,即手机的位置越显眼,人的有效认知能力越低。
研究人员认为,只要手机在视线范围或触手可及的范围之内,就会导致人们注意力下降。并不是手机的推送或通知分散了人的注意力,而是人们下意识地不去“惦记”手机,但意识发布这个指令过程本身就会(B)耗费(消耗)有限的认知资源,造成脑力流失。因此只要手机在身边就会降低人们的认知能力。
国内也有研究显示,在待机状态下,手机的电磁辐射值是2.3毫高斯,而接通后增加到3.4毫高斯。另外,在距离手机5厘米、10厘米、15厘米处手机的电磁辐射值分别为1、0.5和0.3毫高斯。可见,手机在待机和接通两种不同情况下辐射值不一样,并且距离手机越远,电磁辐射值越小。
因此,建议大家在不使用手机的情况下,尽量将它放在远离自己的地方;睡觉时最好关闭。如果做不到,也千万别把手机带进卧室,更不要将其放在卧室充电或置于枕边。因为手机插着电源时,即使不用也会产生少量电磁辐射。此外,不用手机时尽量将其放在离人体1~2米的地方;心脏功能不全、心律不齐的人不要把手机挂在胸前,(C)以免(免除)辐射干扰心脏功能。
(取材于徐澄、沈雁英等人的文章)
(1)给文中甲处的拼音写出汉字,给乙处的加点字注上拼音。(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2)文中A、B、C三处画线的词语可以用其后括号内的词语替换的一处是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英国一项研究表明,手机带进卧室会诱发肿瘤等疾病,其电磁辐射可引起失眠等症状。
B.美国乔纳森·萨米特认为手机的电离辐射不会破坏DNA而致癌,但增加患脑癌的风险。
C.美国乔尔·莫斯克威茨表示,手机放在孩子枕边扰乱正常睡眠,也会伤害大脑。
D.手机在视线范围或触手可及的范围内,就会导致人的注意力及认知能力的下降。
(4)你身边常有将手机放在枕边入睡的同学或亲友,请用文章介绍的原理,劝说他们不要将手机放在枕边或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