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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搞美术理论的陈传席曾说过画若没有古意,格调便不高。
 美术的要义是要通过画面将“美”传达给欣赏者。而客观美对于中国画来说只是一个方面,它还要求在客观之上有精神的追求。也就是说创作者在创作中不仅要表现客观现实的美,还要讲求中国文化中那种虚灵、澄澈的诗意的审美理想,更高一级的话,还要有哲学的意味,体现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一句话,中国画讲究的是气韵、格调,是要创造一种超自然的精神氛围,因而它比单纯的造型艺术多了形而上的精神追求和文化内涵。应该说,这是中国式的审美理想,还有宇宙观的延伸。
 那么中国画中的“古意”究竟如何表现,该如何理解呢?
 举个例说,李璟的词《山花子》开头的两句“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菡萏”是“荷花”的别称,如果将““菡萏香销翠叶残”改为“荷花凋零荷叶残”,阅读起来没有了障碍,但读词时的感觉随着词句的改变而起了变化。叶嘉莹说,这样一改就会失去原句所包含的那种丰富的“潜能”,也就是艺术品本身所包含的丰富的意象。为什么呢?“菡萏”一词出自《尔雅》。《尔雅》是中国的第一部词典,距今至少2000年了,够古老;而且《尔雅》收集的都是近乎规范的雅言,本身就与现实的日常用语有着一定的美感距离。 “因此有了一分古雅,也更加珍贵,格调自然出俗。”“香”是芬芳的香气,“翠”不只是绿的颜色,还能让人联想到美且珍贵的翠玉。这么多珍贵的、美好的意象,“销”了、“残”了,消失了、残破了,使人感受到的是极端的残酷,所以王国维读罢就有了“众芳芜秽,美人迟暮”的感慨, “荷花凋零荷叶残”虽然通俗易懂,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人这种强烈的感受。
  “距离”产生美,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但用于诗词、绘画创作也一样产生意想不到的美感。
 中国画中的“古意”,是因为它重“意境”,它所追寻的意象和美感是超现实的,有着一种现实生活的喧嚣躁动、急功近利遥不可及的静寂、旷远与超尘,所以古意盎然,珍贵且格调出俗,也因此有着丰富的意象和再创作的空间,令欣赏者可以尽情地驰骋自己的想象,也能给欣赏者以安宁、超然的感觉,而不只是享受它的客观美所带来的感观享受。
 中国画与西洋画最大的区别不仅是焦点透视与散点透视的问题,而更是中国画中有“我”的存在,有精神上的追求和寄托,创作的过程就是作者在与自己对话,如同一次心灵的散步。中国画肇始就是在客观之上表现作者自己,特别是自从宋代的文人染指绘画以后,中国画便有了一种特别的追求──文人气。文人们将自己追求的诗意精神需求融入笔墨之中,重意趣自然,追寻高古清幽、离尘绝俗,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天人合一的愿望。所以说,中国画的精神是中国人文精神的延伸,强调文人诗意情怀,强调高古的气韵格调。无论画山水、人物,还是花鸟,画中可以无人影,但“境”中一定有一个人,就像中国人论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随着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国门打开,西洋画随着欧风美雨,进入中国。面对写实逼真的西洋画,许多人惊讶不已,西洋画里那铜制的泛着金属光泽的纽扣,那细密逼真的发丝,那如同真人一般,好像还有着温度的人,似乎让重神不重形的中国画相形见绌,中国画好像成了明日黄花,许多有见识的文化人,此时也像是被洗了脑,反对写意,要改良中国画。但是智慧者是始终知道水墨意韵的,带有写意精神的中国画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遗憾的是,许多人舍弃滋养自己的本土文化,试图丢掉自己身上的文化基因,不再关心中国画的文化内涵,不再关心中国文化赋予艺术的那种诗意的精神追求,放弃自己主观精神的追求,过分强化和追逐外在的表现形式,甚至有些人剑走偏锋,以哗众取宠为能事。借鉴是手段,不是目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硬地照搬照抄会水土不服,或许最终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也弄不清自己要到哪里去。
(节选自《中国画为什么要讲究古意》,有删改)
【小题1】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画要求作者在创作中不仅要表现客观现实的美,更要讲求审美理想,以及哲学意味,体现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B.“菡萏香销翠叶残”有一种古雅的美感,能给人以词语意义之外的丰富的联想和想象。如果换成“荷花凋零荷叶残”则意味索然。
C.中国画重“意境”,古意盎然,能给欣赏者丰富的意象和再创作的空间。欣赏者不仅能享受到客观上的美,还能获得主观上的美。
D.西洋画的特点是细密逼真,所画人物好像还有温度。西洋画的引进让中国画坛的画风和画技更加丰富多彩。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菡萏香销翠叶残”传达了一种香消玉殒的悲凉之情,以致王国维读完后有了“众芳芜秽,美人迟暮”的感慨。
B.中国画讲究古意,远离现实,追寻超现实的意象和美感,强调意趣自然,离尘绝世,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天人合一。
C.自从文人参与绘画以后,中国画便有了文人的气质,有了文人的诗意情怀,强调高古的气韵,无论什么内容,画中总有“人”的存在。
D.西洋画与中国相比,西洋画重“形像”,中国画重“神似”。中国画更强调意蕴,重视精神上的追求和寄托。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距离”产生美,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绘画,古典生僻难懂,便能产生最美的境界,所以越是远古的绘画越具有审美价值。
B.画家石鲁曾感慨:“画山就是画人、画人格、画精神、画自己。”说明了中国画的创作就是作者在与自己对话,与自己交流。
C.文章批评了当今一些人忽视中国画的文化内涵,不再关心中国画所体现的诗意与精神追求,而过分强调外在表现形式的现象。
D.中国画与西洋画比较,二者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只是特点不同而已,所以对西洋画应运用“拿来主义”,吸其精华,西为中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8-31 1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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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蒲公英的滋味
夏木听雪
一场雨过去,所有的花都竟相开了,粉红的,乳白的,还有淡紫色的,一朵赶着一朵,迎着风会有淡淡的芳香一层又叠着一层。那白杨、那垂柳,一个像阳刚的男儿身躯挺拔,一个像妩媚的姑娘身姿婀娜,所有的树都披上一层淡淡的绿,那是年轻的颜色,里里外外透着新鲜。阳光温柔的轻抚大地,每一缕光芒洒下来都格外小心,生怕惹了青嫩,吵了安静。
在一阵柔软的风拂过铺满青草的山坡,我看见蒲公英的种子飞远了,在那层层的绿草间,在小路旁,很多很多的蒲公英默默的生长着。有的一两朵淡黄色的小花暖暖的开着,有的已经结籽,圆圆的、毛绒绒的,甚是可爱;从田野到屋后房前,你总能看见它的身影,既不高贵,也不娇艳。一些刚长出的叶子软软的趴在草地或泥土上,样子十分慵懒,颜色不及小草青嫩,深沉的绿色自有它的魅力,倒显得格外沉稳。然而这却是极好的野茱,又是治病的良药,滋味是淡淡的苦涩,又散发着阵阵泥土的清香。若是做野菜吃,蘸着酱料,配上一碗白米饭,十分简单的搭配,却成淡可口、甘苦相宜,米的甜软与菜的清苦汇在一起,滋味实在不简单。
四月份,赶上风和日丽,在公园里、草坡上,会有很多的人带着一把小铲子,拎着布袋儿,那就是采蒲公英的人,连着根、带着叶一起采回家里,只需用清水洗净就可以吃,也可炒菜,最好的滋味就是蘸着酱料生食,拌成小莱也十分的清淡可口,或者焯水过后,搅拌成馅儿,包饺子、包子也是极佳的选择。
东北甚至更多地方,都把新生蒲公英的根和叶唤作“婆婆丁”,这种叫法带着乡土的气息,听着亲切,吃着有故乡的味道。细细咀嚼,故乡的天空,故乡的小河都似在眼前,吹来的,也是旧日时清爽的微风,那小溪边戏水的少年是我,那教室里望着窗外神思远游的也是我;想到这里又想起了故乡曾经熟识的玩伴,我还记得每天上学要穿过的那条铁路,记得路过大红门的人家时被他家的狗追赶过,也记得那片白杨林,拿着木棍比作刀剑,认真的演绎了一段“江湖”。
回忆的滋味是苦尽甘来,就像“婆婆丁”的滋味,苦涩里伴着清新自然。儿时的苦涩是朋友的分别,是老师的批评和父母的训斥,也是写不完的作业和做不完的卷子,如今却是永远触摸不到的时光,只能放置在脑海深处,偶尔会翻看,却也逐渐泛旧,逐渐布满灰尘。虽然曾经苦涩,却也始终在成长,吃的每一份苦,都是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经验。
常有一句话这样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何看到远方,如何写诗?这是一个问题。这样问不明所以,倒不如换一种问法,那就是如何活着?不慌张,不浮躁,也不粗糙,生活就会变得细致,时间就会变慢,一切都不急躁。观察着生活里每一处细节,等一次花开,等一场雨水的到来,细微的变化会带来新鲜的感觉,生活有了许多幸福可期的事物,又说什么苦涩?生活里,有一所小房子栖身,有一个人陪伴,吃的不一定是山珍海味,只要能吃饱,只要够新鲜,就不会再奢求什么了!其他所能够得到的,又何尝不是生活的赏赐呢!就像蒲公英一样,安静的开花,安静的结籽,总在正确的时间做着正确的事情虽然平凡,但是我相信每一颗落下的种子都是有意义的,长出草叶前也是经历了很多艰难困苦,但是它都一一接受了,那是成长的一部分,那是生活的必需品,没有苦涩,怎知道幸福的来之不易?一首诗,不经历苦涩是写不出它的灵魂的!是悟不到它的真谛的!而所谓的远方,我想远方大概是种子所飘落的方向,跟风走吧!总会有适合的地方等着你。
在时间面前,一切的苦涩都不再是苦涩,若你愿意,取而代之的又何尝不是知足的幸福呢!以后的路或许更加艰难,只要记得这份苦涩的滋味,所有的艰难也更好面对了吧!心中常苦,就不会在幸福中沉溺,也不会在苦难中轻易死去!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运用比喻、比拟等修辞描绘出绚丽多姿的春天画卷,为下文写蒲公英的平凡作铺垫,形成对比,反差鲜明。
B.第二段作者从视觉和味觉的角度入手,对蒲公英进行了细致地刻画,笔触非常细腻,赋予读者真实深切的感受。
C.文章四五两段作者由物及情,由吃蒲公英的感受联想到儿时生活,第四段强调乡土情怀,第五段侧重成长经验。
D.本文篇幅虽短但内容丰富,文中以蒲公英的滋味为切入,先描写它的色香味,继而抒发情感,最后阐释生活感悟。
【小题2】“蒲公英的滋味”有哪些含义?请结合全文概括说明。
【小题3】文中写到“诗和远方”,有何用意?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吃出来的血缘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簋),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
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来。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
【小题1】简述文中对“共食”一词的理解。
【小题2】“吃出来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小题3】请结合文意,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塞林格:半生叛逆,一生传说……
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
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
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
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
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
【小题1】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4分)
答:
【小题2】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5分)
答: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文末引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话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6分)
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抗战将领刘放吾
刘放吾,湖南贵阳人,生于1898年4月17日 。刘家祖祖辈辈靠耕读勤俭持家,家境殷实。刘放吾的父亲喜欢读书,经常以《朱子家训》及“曾文正治家之道”训导他们。青少年时期的读书、务农和传统的家教,让沉默寡言的刘放吾养成了吃苦耐劳的生活作风和淡泊名利的人生态度。 
1924年,黄埔军校成立。“到黄埔军校去”成为当时年轻人最时尚的口号。1926年6月,刘放吾从湖南省桂阳蓝嘉联合中学毕业后,深受湘军领袖曾国藩思想的影响,辗转来到广州,考入黄埔军校第六期步兵科学习军事。三年后,刘放吾毕业,在蒋介石的中央军校教导队当了学生队排长。在这里,士兵们操练时用的都是最新的装备,训练的也是新装备体制下的新战术。但是,不像在战场上那样,有那么多建功立业的机会,只能认认真真地通过训练磨练意志。刘放吾在这样的环境中,默默地、踏踏实实地干了很多年。后来,蒋介石为了补充国民 党军的抗战力量,组建新三十八师,孙立人任师长,刘放吾离开了教导队,任三十八师一一三团团长。  1942年2月,为了协助驻缅英军抗击日寇对缅甸的进犯,保卫西南大后方的安全,国民 党组建中国远征军。刘放吾率领的一一三团随三十八师于4月抵达缅甸,参加曼德勒会战。 
中国远征军进入缅甸以后,驻缅英军孤傲自大,日军三十三师团轻易地就将英军第一师全部和第七旅一部包围于宾 河南岸的仁安羌东北地区。英军反复突围,均无功而返。在这紧急关头,驻缅英军司令向中国远征军发出驰援请求,师长孙立人立即要求刘放吾迅速驰援解围。面对数倍于己、装备精良的敌人,刘放吾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要求全团上下即刻熟悉地形,尽快做好战前的充分准备。在一一三团的攻击下,日军苦撑了三天,就仓皇溃退了。事实上,刘放吾当时带去的官兵只有八百多人!就是这八百多中国勇士,在刘放吾的指挥下,不仅击溃了曾经不可一世的日寇两个精锐联队一万余人,而且成功救出了被围的已经绝望的七千名英军。此举令那些骄傲的盟军都不得不对中国远征军另眼相看,极大地振奋了中国抗日将士的军心。 
“仁安羌大捷”后,刘放吾率领一一三团奉令掩.护英军及杜聿明部队撤退,转战卡萨。任务完成后,转进野人山原始森林,经历了一个月千辛万苦地翻山越岭,终于在5月30日,在南先庆趁着黑夜,在敌人炮艇的巡逻下,泅水横渡大江,进入印度,归还建制。在渡江前,刘放吾发出两通电报:一通发到军令部给何应钦,一通发到师部给孙立人。电报里只有两句话:“刘团今夜渡江,不成功,就成仁。”渡江之后,无线电浸水,无法和外界联系,谣传刘团全军覆没,那时刘放吾的妻子正在贵州都匀,闻讯后当场昏厥。 
“仁安羌大捷”是近代以来中国军人在境外第一次打败日寇的战役。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国民 党军的历史记载中,甚少提及第一一三团的战功,更少谈及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第一一三团团长刘放吾,一切 功劳都归到了孙立人及三十八师 的名下。性情敦厚、淡泊名利的刘放吾,从此选择了沉默寡言,不在任何人面前谈起自己的“当年勇”。在派系严重的国民 党军中,刘放吾虽然在1946年被委任为少将高参,但这是一个只能得到一些微薄薪水的闲职,刘放吾的事迹从此被人们逐渐淡忘。 
1994年,刘放吾在美国洛杉矶逝世,享年九十五岁。他的次子刘伟民在整理刘放吾的日记时,看到父亲在记述仁安羌大捷时引用的唐代诗人陈陶的《陇西行》:“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刘放吾戎马一生,热血忠诚,而这短短的几句诗中,也透露幽他对战争残酷的无奈。 
(摘编自《刘放吾:蒙尘半个多世纪的抗战将领》,《名人传记》2017年 第9期) 
相关链接: 
①刘伟民再三追问,父亲才说了一些与“仁安羌战役”有关的细节:“新三十八师多为湘兵。当时我们练兵采取曾国藩治湘军方式,官兵必背《曾胡治兵语录》,因此秉承了湘军的忠义勇精神,作战勇敢。另外就是对士兵的严格训练。我按照《陆军步兵操典》规定,每人每天跑五千公尺;射击时,不瞄准不准发,每发必中,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实弹射击 ,几乎所有官兵的命中率都在七成以上。练兵千日,用兵一时,仁安羌战果源自平日训练。” 
(“铁血社区”《我的团长刘放吾》) 
②他爱读曾国藩家书及治军文献。不论练兵、治军及治家,他都以曾国藩的言行为典范。我们在他的遗物中找到多本破旧的曾文正公的文集。每页均有他读了多遍及加注的痕迹。可见他对曾公文献的重视。
(《潇湘晨报刘放吾:从抗日名将到煤球店老板》)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刘放吾喜欢读书,热爱耕种,吃苦耐劳,淡泊名利,这源于他青少年时期的耕读生活和父亲经常用朱熹、曾国藩的治家之道对他的教导。
B.刘放吾在中央军校教导队做学生队排长,在这一时期,虽然这里没有多少建功立业的机会,但他却通过训练,磨练了意志,提高了战术素养。
C.“仁安羌大捷”中,刘放吾率领的一一三团不仅歼灭了日寇两个精锐联队,救出被困的七千名英军,而且振奋了中国抗日将士的军心。
D.在进入印度归还建制之前,刘放吾曾发电报表达“不成功,就成仁”的决心,由于渡江后无法与外界联系,外界误以为一一三团已经全军覆没。
E. 在国民 党军的历史记载中,刘放吾的功劳都归到了孙立人及三十八师的名下,但他并没有主动申辩与争取,从此,他的事迹被人们逐渐淡忘。
【小题2】取得“仁安羌大捷”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概括说明。
【小题3】刘放吾有着不同常人的人格魅力,这种“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衫
海津
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男子,早已失去了书香熏染出的儒雅与温和。在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那飘逸的青衫,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见了那种诗情的洋溢。不见了青衫的时代,仿佛空气中缺少了一种成分,总是让人觉得有一些枯燥,有一些乏味,有一些沉闷。
我对于青衫的怀想,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那种服装的款式。我一直执著地认为,那简洁流畅的青衫,就是莘莘学子的文化符号。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书舍学馆之中,那些翩翩的身影,总是在岁月中浓来淡去。青衫的背后,深藏的是浩繁的书卷,是满腹的经纶。
中国的传统文化,总是以简洁豁达的方式表达出来,总是以优美浪漫的形式呈现出来。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青色是一种不好确定的颜色,在可见光谱中介于绿色与蓝色之间。也有人说如果有一种颜色让你分不清是蓝色还是绿色,那就是青色了。我想青衫的青色还包括了黑色和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这样复杂地呈现出来的带有文化意义的青色,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著与稳健。一袭青衫,自然流畅的线条,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不枝不蔓,没有任何修饰,不繁复也不简陋。它洋溢着中国文人不卑不亢、入世淡定与出世超脱的精神内质。
青衫是文化的,它昭示的一切,来自十年寒窗、秉烛夜读之苦。苦虽苦矣,但是,苦中之乐,自有个中真味。且不说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文化理想,只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价值判断,也美若虚幻。夜深人寂,有红颜相伴,素手秉烛,红袖添香,即使读遍经史子集,又何苦之有呢?更何况还有心中那座黄金屋,在远方熠熠生辉,耀人眼目。
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君子必定有德才兼备之品。德与才的统一,是传统文人的完美追求,它氤氲成一种浩然正气,在中国历史的深处,撑起一座精神大厦。尽管有些沉重,但岁月,总会留住那些风景。
我记起韦尔乔的一幅画,画中一个穿长衫的人,将绞索从容地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个穿长衫的人,则平静地为他扶着脚下的凳子,整个画面气氛宁静而安逸。这一切仿佛都很自然,穿长衫的人生死竟如此从容。是谁垂下的绞索?在绞索上结束的是什么?我想,那两个人身上穿着的长衫,一定是青色。
那些穿青衫的人都已经逝去了,青衫也在岁月中沧桑老去,如一缕袅娜的青烟,在我的心里,如梦似幻,散而不去,淡而不绝。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青衫是古代文人所穿的一种服装的款式,它在作者眼中成为一个文化符号,含有中国文人淡定超脱的精神内质。
B.青色之所以有文化意义,是因为它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着与稳健。
C.“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这个“相”指的是留住的那些“风景”。
D.这篇散文对青衫的内涵作了多方面的解读,表达了对青衫的留念和深刻的理解。
【小题2】作者说:“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为什么说青衫是“简洁”与“优美”的?请用原文的句子回答。
【小题3】文中插入写韦尔乔的一幅画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