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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祝福》运用倒叙的写法,这样写的好处是:
A.这是小说惯用的手法,在于使结构多样化。
B.有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
C.是展开情节必不可少的因素,可以造成悬念,吸引读者去探索。
D.设置强烈悬念,可以造成极浓重的悲剧色彩,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也深化了主题。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8-05-14 1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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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直到有一天,她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啦、刺啦”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声。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要抽烟了。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形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一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一—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慢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飘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慢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伴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慢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的中山式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两根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根,另一根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胡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胡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胡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不远处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的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暗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她”是城市里的暮年女性,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胡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的舐犊情深。
C.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本文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驮水的日子
温亚军
连队所在的山上离盖孜河有8公里,全连每天吃用的水都要由驴去河边驮。新买回来的驴和原来负责驮水的下士犟上了,在挨了无数鞭子后才免强驮回两半桶水。连长决定让上等兵去接驮水工作。
第一天早上,上等兵把驴牵出圈,往驴背上搁装水的挑子。驴极不情愿,一把摔了挑子。上等兵也不急,也不抽打驴,驴摔了挑子,他再搁上去,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和驴较量。他和驴都折腾出满身汗,可硬叫驴没有再往下摔挑子的脾气了,上等兵才牵上驴下山。
连队所在的山上离盖孜河有8公里路程,8公里在新疆算不了什么,说起来是几步路的事,可上等兵赶着驴,走了近两个小时。下山路上,驴故意磨蹭,上等兵不急不恼,任它由着自己的性子走。到了河边,上等兵往挑子上的桶里装满水后,驴又闹腾开了,几次把挑子摔下来,弄了上等兵一身的水。上等兵也不生气,驴摔下来,他再搁上去,摔下来,再放上去。他一脸的惬意样惹得驴更是气急。直到下午,上等兵才牵着驴驮了两半桶水回到山上。倒下水后,上等兵没有歇息,又牵着驴去驮水。如此折腾到天快亮时,驮够了四趟水,才让驴歇下。
第二天,刚吹起床哨,上等兵就把驴牵出来去驮水。这天虽然也驮到了半夜,可桶里的水基本是满的。一连几天,如果不驮够四趟水,上等兵就不让驴休息,但他没有抽过驴一鞭子。
慢慢地,在上等兵不慍不怒、不急不缓的调教中,驴没了那份暴烈,心平气和得就像河边的水草。上等兵感觉到驴已经真心实意接纳了他,便对驴更加亲切友好了。驴读懂了那份亲近,朝空寂的山中吼叫几声,又在自己吼叫的回声里敲出鼓点一样的蹄音欢快地走着。上等兵感应着驴的欢快,知心地拍了拍驴背,把缰绳往它脖子上一盘,不再牵它,只跟在一边。他又想到该给驴起个名字,兴奋起来,一点没犹豫,就给驴起名“黑家伙”。连长喜欢叫兵们这个家伙那个家伙的,驴全身黑色,就该叫“黑家伙”。虽然驴不是兵,但也是连队的一员,是他的战友。
上等兵决定让“黑家伙”独自驮水回连。在河边装上水后,他对“黑家伙”说你自己回吧,“黑家伙”就自己上山了。“黑家伙”第一次独自上路时,上等兵有点不放心,悄悄跟在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发现“黑家伙”稳健的身影,竟是群山中惟一的动点。这惟一的动点,一下子使四周沉寂的山峰山谷多了些让人感动的东西。过了一个多小时,“黑家伙”驮着空挑子回到河边。上等兵高兴极了,扑上去亲了它一口,并把自己在河边割的青草奖赏给它。“黑家伙”吃着,不停地甩着尾巴,表示它的高兴。
上等兵买回一个铃铛,拴到“黑家伙”的脖子上,铃铛声清脆悦耳,陪伴着“黑家伙”行走在寂静的山道上。“黑家伙”喜欢这铃铛声,离上等兵越来越近,步子也越来越快,铃铛声也越加响亮,远远地传到盖孜河边。
为了打发“黑家伙”不在身边的时间,上等兵带上了课本,在河边复习功课,他心里一直做着考军校的梦呢。复习累了,他背着手在草地上散步。他想到考上军校后,会和“黑家伙”分开,心里一阵难受,就拼命给“黑家伙”割青草,想把“黑家伙”一个冬天甚至几个冬天要吃的草都割下、晒干,预备好。在铃铛声中,又过了一年。这年夏天,上等兵考取了军校。
走的那天,上等兵叫“黑家伙”驮着自己的行李下山,再最后一次给“黑家伙”背上的挑子里装上水,看着它往山上走去,直到走出很远。等他恋恋不舍地背着行李要走时,突然熟悉的铃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来。他转身向山路望去,“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拌落在地。上等兵的心不由一颤,眼睛模糊了,模糊中,他发现,奔跑着的“黑家伙”是这凝固的群山中惟一的动点。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标题意味深长,“驮水的日子”既是上等兵与驴相处的美好时光,也是与战友戍边的岁月,寄寓了他对这一段军旅生活的深深眷恋。
B.作者以生动细腻的笔触描写铃铛声,驴行走在山道上,清脆的铃铛声打破了山道的寂静,反映了边关军旅生活的单调与孤独。
C.上等兵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名字,驮水的驴却被上等兵取了一个名字,表达了上等兵对驴的喜爱,也表现上等兵待驴平等,视驴如战友。
D.小说叙事自然平实,情感真挚动人,虽然没有运用任何情节技巧,却给人余味悠长的阅读感受。
【小题2】(小题2)本文的构思极具特色,试从选材的角度赏析本文的构思特点。
【小题3】(小题3)驴在本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消失的壁画
凌鼎年
确切地说,小佛山的壁画是四十年代中期发现的。是一位业余摄影家发现的。这位业余摄影家叫林三锡。他是因贪拍大漠落日风光,错过了住宿,偏又逢突然间的狂风大作,暴雨如注,大漠中无处藏身躲雨方无意中闯进了小佛山的这个山洞。进山洞本也很平常,因他衣服湿了,想烧堆火烤烤衣服,这火一点燃,他突然瞥见了洞壁的壁画,他举起火把细看,竟有本生、佛传、经变、供养人和建筑彩画图案等,直把他惊得目瞪口呆,喜得连掐三次大腿,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境。林三锡不是画家,对佛教也谈不上有多深的研究,但他毕竟是吃文化饭的人,他自然掂出了这些壁画的价值,他决定把这些壁画全拍摄下来,可惜的是胶卷已剩下了没几张,已不可能一一拍个遍。林三锡以他自己的艺术鉴赏力,认为其中一幅《礼佛图》最为精彩,他借用火把的光亮把这幅画拍了下来。
由于洞内的光线较暗,拍摄的效果不是很理想,但小佛山《礼佛图》壁画照片一发表,依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专家根据壁画的绘画风格、人物的服饰等,初步考证为北魏时的作品,有识之士认为此乃国宝,当好好保护之。
林三锡作为小佛山壁画的发现者,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有人通过转弯抹角的关系来找他,要他带路再去一趟小佛山。
林三锡已感觉到想去小佛山的,有真正爱好壁画的,也有心术不正做着发财梦的。林三锡谢绝了某些所谓好心人的赞助,他决定倾其家财,再去一趟小佛山,好好拍一拍,争取回来出本壁画集。
谁知林三锡一切准备妥当,行将上路时,抗日战争爆发了。日本人的炸弹一响,就此炸毁了林三锡雄心勃勃的计划。
解放后,林三锡从一篇报道中得知,小佛山的《礼佛图》被美国人约翰根盗走了……
林三锡的心顿时如堕入冰窟窿中一般,他甚至生出了如果自己当年不发表那照片的话,说不定这小佛山壁画依旧养在深闺人不识,《礼佛图》也不会因此而被盗出国。一种内疚的感觉在林三锡心头挥之不去。
林三锡写了一篇言辞激烈的声讨约翰根的文章,痛斥他为无耻的文化盗贼,诅咒他子子孙孙将良心不安……
不知是否《礼佛图》被盗一事刺激了林三锡,他决计把儿子培养成画家,让儿子有朝一日也画幅传世的《礼佛图》。
儿子林清晖没有按照他父亲林三锡为他设计好的路走,林清晖迷上了艺术评论。这林清晖很新潮很前卫,他的评论里那些张力、语言的弹性、话语权、语态、膨胀系数、思辨的穿透功效等等,常令他老子林三锡脑子发胀发晕。这也罢了,更让林三锡伤透脑筋的是林清晖时常会发表些离经叛道的怪论文章。最最让他伤心的是林清晖在一篇《艺术无国界》的文章中谈到要对斯坦因、伯希和、华尔纳等英美文化盗贼的行为一分为二,说他们有破坏中国敦煌文物的一面,也有保护的一面。他还举例说像小佛山的《礼佛图》,因了约翰根的盗卖,现仍在美国的博物馆保存得好好的,我们通过英特网就能近距离欣赏,真正成了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如果不是约翰根的话,说不定这美轮美奂的《礼佛图》在历史的变迁中也就毁去了……
——这是什么话?简直是一派胡言乱语,林三锡气得直想揍儿子几下。怎么生了这样一个混帐儿子,说出这样混帐的话来。可惜自己年岁大了,腿脚不便了,要不然无论如何要再去趟小佛山,再去看一眼小佛山,去拍一些照片,也好了却自己压在心底的一桩心事。
最近,林三锡偶然翻读一位作家的游记散文集,内中有一篇《痛哉小佛山》,读了这篇散文林三锡才知道,小佛山的壁画因画有帝王、妃子、以及胡人等,在文革破四旧时被造反派用红漆、墨汁等涂得面目全非,后来因没人管理,任其荒败。近年,文物值钱了,有些文物贩子、文物盗贼就打起了小佛山壁画的主意,仅一两年功夫,小佛山壁画已荡然无存,仅空留一个洞窟而已……
林三锡读到此,气愤而伤心地猛一拍桌子,那玻璃台板也给他拍碎了,这一拍,林三锡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头向后一仰,带着无限遗憾,去了。去时,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
林清晖合了几次也没能把父亲林三锡的眼睛合上。
(选自《时代文学》)
【小题1】联系全文,回答下面两个问题。(4分)
(1)文中说林三锡想再去趟小佛山“了却自己压在心底的一桩心事”,他要了却的是什么“心事”?
(2)小说倒数第二段写道:“林三锡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头向后一仰,带着无限遗憾,去了。”林三锡想说什么话呢?
【小题2】简要分析林三锡的形象特点。(4分)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消失的壁画”的理解。(5分)
【小题4】小说成功地运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深化了小说的悲剧主题。请结合文本举例分析。(5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文友

阿成

鹤岗的梧桐也有我的文友。
黑龙江境内的业余作者,彼此都是有联系的。看到谁成功地发表作品了,或者征文得了三等奖、优秀奖、提名奖了,就通通信,在血泪般的成绩面前,发泄一下,无比自豪一下。省内的大作家,我们也扯不上。人家裤兜子里的家伙都是玉的,我们怎么能比?
但是,我们不服他们!
我们这些业余作者之间经常走动。我们有我们的世界。另外,大家都在省内,走动起来很方便,车票也不太贵,吃住也不敢挑剔。彼此见了面,就是一个聊啊。
通宵达旦地聊!
我先是在鹤岗下的火车。从哈尔滨到鹤岗的那趟火车,有一个乘警是我的小学同学,这样,不仅车票钱省了,还白吃了一顿他们的“工作餐”。
下了火车后,我再转长途汽车去梧桐。都说好了,我的那个文友在车站等我。
我下了长途车,便和文友像外国人那样拥抱起来,互相叭叭地拍了背。这种样子当地人是看不惯的。
在附近的一家小饭铺吃饭的时候,文友无奈地跟我说,住他家里是不行了,他的那个娘儿们,又从娘家整来一大堆的亲戚,大人小孩的,人五人六的,连老爹的寿材上都睡了人了。唉,怎么创作呢。
我吃了一惊说,那我住哪儿?当天返回去可没车了,咋也得明天早晨走哇。
他说,放心吧,安排妥了,在一家老房子里。事先我都收拾好了,搭了两个板铺。还说得过去。大夏天儿的,还用被褥么?
我说,不用不用,能聊天就行。我能让住几天?
他说,两天。
我说,两天够了。就是想跟你聊啊,都想疯了。
事后,我们又弄了点酒、烟和吃食,出了小饭铺,就去了那个老房子。
那个老房子虽然破,但比预想的还要好。我们住进了其中的一个屋子里。屋子里的两个板铺也行,平平的,阔极了。于是我们边吃边聊。
我们都有很多很多的构思。比如爱情啊,打猎啊,土匪啊,七大姑八大姨,爹妈兄弟呀,还有机关改革,美好的理想,自杀,疯子,流浪汉等等。但是,好像编起来挺困难。目前就是咱们兄弟嘴小,等以后吧……奴隶要翻身哪。不远的将来,也有咱们不断接受采访,不断上电视的那一天!
我们仰面躺在板铺上聊天的时候,文友说,你也别瞧不起咱们睡觉的这个地方。
我说,我没瞧不起。我又不是托尔斯泰,我刚才讲的话,也不过是展望未来。
文友说,这个地方,日伪时期是梧桐伪警察分驻所。赵尚志被俘之后,就死在这里。
真的?
文友说,赵尚志可是抗联队伍里的一个大人物啊,他担任过东北游击队哈东支队司令,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军长,北满抗日联军总司令,还有一些衔我记不住了。日本鬼子想抓他想得眼珠子都红了。后来,他们和梧桐警察分驻所共同下了一个套,把赵尚志抓住了。
什么套儿?
文友说,挺复杂的。我简单说,就是派了一个假装收山货的特务上山,取得赵尚志的信任后,勾他一同去袭击梧桐警察分驻所,就是现在咱俩住的这个地方中埋伏了,是不是?肯定的。
对。并且那个特务还冲着赵尚志的腹部干了一枪。我到现在还能背下来当时伪三江省警务厅给满洲国治安部的报告呢。是一个日本人写的。
我说,你背背我听听。
他开始背:“赵尚志受伤后,仅活八小时。当警察审讯时,他对中国人警察说:‘你们也是中国人吗?你们出卖祖国,犯下了罪行,还不觉得可耻吗?我一个人死去,这没有什么。但要知道,抗联是杀不完的。我就要死了,还有什么可问?’他痛骂审讯官,狠狠地瞪着警察,而对他受重伤所造成的痛苦,却未发一声呻吟。其最后的表现,真不愧一个大匪首的尊严。”
文友问,咋样?写得挺客观吧?
我说,写得好!
后来,我提议,用酒祭奠一下赵尚志。于是,我们翻身下床,把碗斟满了酒,将酒一圈一圈儿洒在地上,并说了些佩服的话。
第二天一早,我就走了。坐长途车离开梧桐的时候,车又路过了那座老房子。看着它离我们车越来越远了,在灰尘里变得迷蒙起来,心中不禁一阵凄凉。

(有删改)

作为业余作者,作品中的“我”和文友具有哪些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