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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金牧场

于德北

我的侄子叫艳光,是一个憨厚的孩子。

说他孩子,有一点托大。实际上,他也就比我小七八岁。

小的时候,他问我:“老叔,城里好不好?”“好。”我说,为了证明“好”,我接着补充,“城里厕所在屋里,冬天不冻屁股。”

后来艳光对我说,我对他说的话,就是一股动力,凭着这股动力,初中一毕业,他就到城里来打工了。他谁也不惊动,在旧物市场买了一辆架子车,走街串巷地开始捡破烂。饿了,吃馒头,吃油饼,吃包子;渴了,喝自来水;累了,坐在树荫里休息;困了,躺在架子车上睡觉。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是一团火,暖烘烘的,亮堂堂的。

他一边检破烂,一边观察各大市场、工地的情况,他想我一个适合自己的门路,安安稳稳地一脚踏进去。

考察再三,他决定去劳务市场当力工。

他用捡破烂攒下的几千块钱租了一个房子,回家取了被褥,置办了锅碗瓢盆,他像一颗钉子一样,把自己钉在了城市的肌肤里。

这时,他才来找我,告知他来城里的事。他说:“老叔,城里是好,遍地都是钱。”

他给我算了一笔账,如果留在家里种地,一地种一年,净剩也就一万多元;而在城里,除了力气,没有任何投入,十二个月干下来,少说也是三万元。想一想,三万元,紧扎扎的硬通货,他很快就能成为村子里的首富。

我笑了,觉得他还是有点小农意识。

他猜出了我的笑意,一本正经地说:“老叔,你也不用笑,我一个农村孩子,能立下这么一点志向也不容易了。”

他像一首事先谱好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在鮮活地跳动着。几年下来。他长高长壮了,也长丰富了。

在劳务市场。他物色了一个电工,一个瓦工,一个水暖工,一个木匠,经常请他们吃饭,没事儿喝个酒,沟通一下活路。有一天,他突然对那几位说:"我包了一个小工程,活儿不大,但我一个人干不下来,咱们几个合伙干吧,工钱平分。”

那几位当然高兴。

等跟他去了工地,才大吃了一惊,这哪是什么小工程,整整两栋家属楼的内装修,坦坦荡荡的一宗大买卖。

大家对他心存感激。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两次,他在这几个朋友中的威望也就高了起来。再吃饭的时候,大家就有了主意,商量着合伙开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并推举他当经理,对外承揽设计装潢的活儿,一心要干一番大事业。

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选一处房子,挂牌营业,取名叫“金牧场”。好奇怪的名字。

人人都觉得有意思。

众人分工有序,艳光在外边跑大活,其他人该蹲市场蹲市场,这既是他们的基本营生,又是巨大的信息地。

艳光还雇了一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专门搞设计,高薪养精,重赏求勇,你别说,“金牧场”在几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几年之内就成为市内比较有名的装潢公司。

这期间,艳光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平静而有滋味。

除了装修这一块,艳光还带起一支建设队伍,人员是村邻和劳务市场的散工。他们上敦化,下白城,一年有三季忙碌在钢筋砖瓦之间,也不知什么时候,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铲车、钩机、运输车入库出库,轰轰隆隆的日子像火车过山洞,初始有点擦黑,转而就见到了光亮。

十里八村的人都夸艳光有能耐。

艳光回家时,也有叔叔伯伯打趣说:“一人富不算富,全村都富是幸福路。”这像个口号。艳光还真把它当成了一个口号!他让那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是他的设计总监——到村里来,用扁刷把这行字刷到了他家老宅的后墙上。

这一年春播,他没让父母插手,自己拿主意把大田的玉米改成了羊草,一垧地的羊草,在成片的玉米地里变成了异类。艳光从内蒙古请了两个帮工,开始在家里养羊,三折腾两折腾,他成了当地的养殖大户。

紧接着,他和村里人签订合同,保收入,零风险,他要把他们村的地变成一处“金牧场”。这是他事先想好的吗?不知道!

现在,他们村的房子是统一的别墅型,家家有沼气,有大棚,有上下水,有室内卫生间,道路整齐,草场平坦,远看像仙境,近看是人间。

大家都说:“这是艳光的功劳。”

可艳光怎么说呢?他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笑,一句话也不说。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艳光到城里后,一边走街串巷捡破烂,一边观察市场、工地,捕捉机会,可见他吃苦耐劳又头脑灵活。
B.艳光让自己的设计总监把叔叔伯伯打趣的话,刷到了自家老宅的后墙上,体现出他对家乡老人的敬重。
C.“我”不是主人公,但却是艳光在城里奋斗的见证人和故事的讲述者,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D.最后一段,写艳光“一句话也不说”,既表现了艳光的低调和谦和,又使结尾显得含蓄蕴藉,引人遐思。
【小题2】文中的三个画线句在行文、表达上有怎样的特点和作用?请结合文句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金牧场”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8-24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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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敲铜锣的孩子

袁省梅

初冬的太阳青白冷寂地走到头顶时,铜锣宏亮的声音在羊凹岭的巷里响了起来,咣,咣,咣。正在玩耍的孩子嚷嚷着,耍把戏的来了。敲铜锣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宽大的棉袄随着胳膊的摆动,像罩了个罩子般硬撅撅地晃,裤子却短,黑红的脚腕露了半截。他看上去也不冷,额头冒着汗,把一面铜锣敲得嘹亮。戏台子下蹲的、站的来了好多人。冬闲,人们都出来看个热闹。
开始演出了。都是十来岁的孩子,已经脱了棉袄棉裤,光着脊背,只穿条灰白的单裤子,在一个黑脸大汉的指挥下,钻火圈、骑单车、抛大缸……
表演顶尖刀的是敲铜锣的孩子和黑脸大汉。一把亮闪闪的尖刀,一头顶在那孩子的脖子上,另一头顶在黑脸大汉的脖子上。一旁的铜锣皮鼓噼里啪嚓,敲打得紧紧慢慢。看热闹的人心也跟着紧紧慢慢地乱扑腾,就见那黑脸大汉和那孩子顶着尖刀,伸开着两臂,一步一步转着圈走得缓慢、沉重。只见那孩子的脸涨得紫红黑亮,眼睛瞪得溜圆,眼珠子快要蹦出来般,凸出了眼眶,亮的尖刀已经深深戳进了他的喉里。细的棍子一点点弯曲,弯曲……终于,在一阵急促的锣鼓声中,在人们的唏嘘中,棍子咔嚓折断。那孩子和黑脸大汉慢慢收了气息,微微笑着向一周的人鞠躬致意。
人们看着那孩子,顺出一口气,旋即就嗷嗷地叫起好来。人们是没想到这小小的孩子,黑黑瘦瘦的,还有这般好的气功。有胆大的娃娃悄悄走上去,想摸那孩子的肚子。那孩子故意将肚子鼓得老大,等娃娃们小心地刚碰到他的肚子,他忽地瘪了下去,吓得娃娃手一弹,倏地缩回。那孩子就嘿嘿笑,一旁的人都嘿嘿笑。

锣声又响在羊凹岭的巷子时,敲铜锣的孩子开始挨家挨户地收粮食了。那孩子见了门,不进去,站在门口把铜锣敲得响亮。屋里的人听见了,就会拿出两个馒头,或者一个南瓜三五个红薯,或者是,一瓢麦子三四个玉米穗,反正是,家里有啥,就给点啥。那孩子见人拿了东西出来,就不敲了,鞠一下躬,翻过铜锣,接了粮食。出了门,他把铜锣里的粮食装到一只灰的布袋子里。

走到二豁子家门口时,巷里闲坐的人使着眼色不让那孩子在二豁子家门口敲铜锣。二豁子没有男人,一个寡妇扯着七个淌鼻涕的娃娃,日子过得烂抹布样皱巴。况且,凭着二豁子的性格,她除了能给你一口唾沫一顿斥骂,还能有什么?
那孩子看着人们给他挤眼扯嘴的,以为人家跟他开玩笑,他也朝人们挤眼扯嘴地逗闹。笑闹中,就站在二豁子家门口把铜锣咣咣地敲响了。
筛晃着一头枯草样乱发的二豁子看见那孩子手上捧着锣,站在当门口,脸上就黑下一层,撅着嘴,不耐烦地摆着手,走走走。

那孩子却不走。二豁子看那孩子的黑眼睛溜溜地瞪着她,短的头发硬撅撅地直愣愣,就有点可笑。你要给我当儿子,我把你这布袋子装满。

那孩子不说话,也不走。门口看热闹的人哄地笑了,都说留下吧,给二豁子当儿子吧。捧铜锣的孩子还是不说话,笑笑,把铜锣往二豁子脸前凑。二豁子看见铜锣暗哑的光映出那孩子一张谦卑的倦容,抬眼就看见那孩子的眼神也清明,也倔强,好像是,还有点忧郁。

二豁子的心莫名地疼了一下。

这娃。二豁子拍了拍那孩子的头,轻,而且柔。

有人说,做她娃多好,省得你跟个讨饭的一样可怜。那孩子突然敲响了铜锣,咣的一声,响亮,突兀,也寒凉,冰块般撞向每个人。人们

一个哆嗦,还没回过神来,那孩子缓缓地说,我不是讨饭的。说着,一手提着铜锣,一手把布袋子猛地摔到肩上,在人们的一片惊叹中,走了。
那孩子走了好一会儿了,木槌撞在铜锣上的声音,当当当,还清凉凉地响在二豁子的耳边,细碎,纷乱。

这娃,脾气还挺大。嗤,再大也是个耍把戏讨饭的。别说了。二豁子突然大吼一声,白白黑黑的碎语刀切般没了,人们瞪着二豁子,不明白她好好的,咋就生气了。二豁子从裤腰里摸出一个黑灰的手绢,抽出五角钱,把手绢包好,又塞到腰里,一手抓了三四个玉米棒子,踏踏地跑了出去。人们面面相觑,抬头看天,讪讪地,天要变了,好像是。

人们撵着二豁子时,她已经往回走了。敲铜锣的孩子在她身后咣地敲了一下铜锣,又敲了一下。人们看见那孩子的手上捏着一张皱巴巴的五角钱。过了一会儿,那孩子提着铜锣还在那儿站着。

夕阳红亮,将干黄灰白的羊凹岭涂染得明亮,又温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注重对出场人物进行外貌描写,敲铜锣孩子“裤子却短,黑红的脚腕露了半截”,二豁子“筛晃着一头枯草样乱发”等描写,用笔精省,却凸现人物的生活状态。
B.“二豁子拍了拍那孩子的头,轻,而且柔”这一细节描写充分体现了二豁子的心理活动:她非常同情、喜欢敲铜锣的孩子,但是否收养这个孩子,她内心还是犹豫。
C.演出结束后,敲铜锣的孩子挨家挨户收粮食时,“屋里的人听见了,就会拿出两个馒头,或者一个南瓜三五个红薯”,这说明羊凹岭人们的慷慨。
D.文中“你要给我当儿子,我把你这布袋子装满”,这是二豁子故意为难孩子,想让孩子知难而退,不问自己要粮食。
E.文章最后第二节,“敲铜锣的孩子在她身后咣地敲了一下铜锣,又敲了一下”,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敲铜锣的孩子对二豁子的反转行为有点懵,下意识地用敲锣表示感谢。
【小题2】简析第一自然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敲铜锣的孩子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二天了。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地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李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抛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地跟着李斯的车,凄厉地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不知是哪条草狗,玷污了拉克高贵的血统,而拉克竟然还为它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杂种。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它那鼓胀的奶头正任由着小杂种们吸吮,而为了护卫那些小杂种,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

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杂种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李斯抛弃这条狗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这条狗的前主人是市里面一位权力挺大的头头,而李斯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不是滋味;其二,养活这条狗花费太大,给家里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C.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拉克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D.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的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影响。
E.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作品的结尾,拉克失去了奢侈的生活和贵族气质,却得到了尊严和骨气。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透明的红萝卜

莫言

太阳像抽疯般颤抖着,一股股萧杀的秋风把黄麻吹得像大海一样波浪起伏,一群群麻雀惊恐不安地在黄麻梢头噪叫。风穿过桥洞,扬起尘土,把半边天都染黄了。一直到九点多钟,风才停住,太阳也慢慢恢复正常。

小铁匠一起一伏晃晃悠悠地在石栏杆上跑着,栏杆下乌蓝的水里映出他变了形的身影。几个大胆的石匠跑上闸去,把小铁匠拖了下来。他拼命挣扎着,骂着:“别他妈的管我,老子是杂技英豪,那些大妞在电影上走绳子,老子在闸上走栏杆,你们说,谁他妈的厉害……”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总算把他弄回桥洞里。他像块泥巴一样瘫在铺上,嘴里吐着白沫,手撕着喉咙,哭叫着:“亲娘哟,难受死了,黑孩,好徒弟,救救师傅吧,去拔个萝卜来……”

人们突然发现,黑孩穿上了一件包住屁股的大褂子,褂子是用崭新的、又厚又重的小帆布缝的。这种布非常结实,五年也穿不破。那条大裤头子在褂子下边露出很短的一截,好像褂子的一个花边。黑孩的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由于鞋子太大,只好紧紧地系住鞋带,球鞋变得像两条丑陋的胖头鲇鱼。

“黑孩,听到了吗?你师傅让你去干什么?”一个老石匠用烟袋杆子戳着黑孩的背说。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这儿一片黄麻倒地、像有人打过滚。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园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队长,坏了,萝卜,让这个小熊给拔了一半。”

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对着黑孩的屁股他狠踢了一脚,黑孩半天才爬起来。队长没等他清醒过来,又给了他一耳巴子。

“小兔崽子,你是哪个村的?”

黑孩迷惘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谁让你来搞破坏?”

黑孩的眼睛清澈如水。

“你叫什么名字?”

黑孩的眼睛里水光潋滟。

“你爹叫什么名字?”

两行泪水从黑孩眼里流下来。

“他娘的,是个小哑巴。”

黑孩的嘴唇轻轻嚅动着。

“队长,行行好,放了他吧。”瘦老头说。

“放了他?”队长笑着说,“是要放了他。”

队长把黑孩的新褂子、新鞋子、大裤头子全剥下来,团成一堆,扔到墙角上,说:“回家告诉你爹,让他来给你拿衣裳。滚吧!”

黑孩转身走了,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地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老头子看着这个一丝不挂的男孩,抽抽答答地哭起来。

黑孩钻进了黄麻地,像一条鱼儿游进了大海。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

黑孩——黑孩——。

(节选自《中国作家》1985年第2期)

注:《透明的红萝卜》创作于1984年冬天,主要讲述的是文革时期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黑孩儿跟着同村的小石匠去帮公社加宽村后的滞洪闸,黑孩砸过石头,到铁匠那去拉风箱,小铁匠不仅让黑孩儿高强度的干活,还时常指使黑孩儿去偷工地附近的农场的地瓜和萝卜。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铁匠随意就叫黑孩去偷萝卜,根本没想过这样做对小孩子来说究竟对不对。“文革”的到来造成了农村价值体系的崩溃,人们已经找不到平常支撑自己生活的某种东西。
B.文中画线句在全文结构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紧承上文,“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则引领下文。
C.老头子发现黑孩偷萝卜后,不客气地揪着他,队长对他又打又踢,揭示了“文革”时期社会人情的冷漠,没有一丝温情可言。
D.小说后面还写到黑孩去偷萝卜被抓,全身衣服被剥下来,“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的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这一细节有很深的含义,透露出黑孩的绝望,因绝望而无所谓的态度。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黑孩的形象。
【小题3】小说开篇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在这篇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作具体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老四
牟喜文
那时,王老四就像祥林嫂一样,镇里人看见她都绕着走。
沙田屿是个三省交界的镇子,镇子不大,二百来户人家。毫不夸张地说,镇南头有人放个屁,全镇人都能闻到臭味。可就是这么个小镇子,却整天人来人往,车流不断。
王老四的父母一顺水生下四个女儿,王老四排行老四,父母一看又是女孩,就懒得给她起个好听的名,成天老四老四地叫,也是想把女娃当男娃养哩。王老四模样长得还算周正,高个,细腰,宽臀。可自打丈夫在窑上被埋,三岁的儿子被人贩子拐走后,王老四就像被施了魔法,走到哪儿呼啦一下人群就散到哪儿。
也难怪,这个女人命太硬了!
像配合镇里人似的,王老四在找了儿子两年未果后,回到沙田屿,竟再没掉过一滴眼泪。寒冬腊月,猎猎的北风卷着雪花,肆无忌惮地敲打着家家户户的窗棂,凶残、冷漠。街上,行人匆匆,就连路过的汽车都喘着沉重的粗气,呼出的白烟转瞬间就被风吞没了。
镇东头,噼噼啪啪一阵鞭炮声响过,王老四的老四菜馆开张营业了。菜馆还算干净,八张卡桌,里里外外就王老四一个人,既当厨师,又当服务员。
王老四真能瞎折腾,败家娘们!有人风言风语。
可不是,等她把丈夫那点抚恤金败霍光了,就更没人要了!有人幸灾乐祸。菜馆开业两个月,除了零星几个过路新手司机,还真没谁再踏进王老四的菜馆。如今,哪个司机没有自己的窝子,一来,嗲声嗲气的姑娘陪着,好茶好水好烟伺候着。临走,还给拿东西,那态度,多好。
王老四一个新来的,咋能争过那些老油条?镇上收卫生费的李大姐劝她说,老四,不行咱报停,歇业三个月,等来年春暖花开人多了再开张。
王老四惨笑了一下,说,李姐,不碍事。
李姐看王老四吧台里有一台新电脑,拍了拍,说,这家伙,真好!恐怕得好几千块吧? 王老四笑了笑,没吭声。
慢慢地,王老四的生意好了起来,可让人奇怪的是,路过的司机从别人家饭店出来,都兴高采烈的。可从王老四的饭店出来,却个个红肿着眼睛,低垂着头,满腹心事的样子。按理,吃得不开心,下次就不会再回头了,可司机不但回头,还带来了很多认识的同行。
王老四的饭店难道有啥猫腻?
那还能有啥?还是李姐站出来辟谣,还不是家常菜,就是比别人家干净点罢了。但有一样,王老四的菜馆只接待司机,其他人,一律不伺候。
乖乖,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开饭店的挑客人,还是头一遭听说呢!
两年后的一个春天,阳光明媚,风吹在脸上暖暖的。
老四菜馆门前的花池子里,各色鲜花开得正旺,火红的串红,一朵朵,一串串,红得就像天边的晚霞,娇艳、任性
这时,一辆警车唰地停在了老四菜馆门口,王老四养的泰迪狗兴奋地迎上去,围着下来的人,不停地摇着尾巴。
王老四犯事了!爱凑热闹的老头老太太,呼啦一下就把王老四的菜馆和警车围得水泄不通。
一个女人和那么多司机,啧啧,咋样,这回出事了吧!
从警车上下来的,除了镇上派出所的刘所长,还有两个外地男女,其中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小女孩,几人拨开人群,快步走进老四的菜馆。
扑通一声,两个外地男女直接给王老四跪下了,说,恩人哪,谢谢您!
这是唱的哪出呀?
王老四也很激动,眼圈红红的,嘴里说,别这样,快别这样。说着,伸手去搀扶两人,可两人说啥也不起来,还让小女孩也跪下,向王老四行大礼。
刘所长笑呵呵地说,好啊,老四妹子,没想到,真没想到,网上大名鼎鼎的老四救助被拐儿童论坛的群主竟是你!更没想到,你竟然把长途司机都发动起来了!
人们这才寻思过味来,不知是谁带头鼓起掌来,一下,两下,接着连成了一片……
时光如芬河水,默默流淌。与此同时,老四菜馆扩大了规模,从平房变成了三层小楼,陆续招了二十几个服务员。一时间,热闹非凡,墙上的锦旗就像红云一样,铺天盖地。
这天,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衣衫褴褛、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菜馆门口。从外面买菜回来的王老四和男孩四目相对,只看了一眼,她就怔在了原地……
(选自2015年《小说月刊》第八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有意设置了沙田屿这个三省交界之地,既能很好地解释这样一个小镇却是“人来人往、车流不断”的现象,也为主人公选择在这里救助被拐儿童提供了合理性。
B.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明线是女主人公开店由冷清而兴盛,暗线是一直坚持寻找被拐的儿子,两条线索直到最后一段男孩的出现才交织在一起。
C.小说中有很多细节描写大有深意,如“墙上的锦旗就像红云一样,铺天盖地”,暗示了主人公救助被拐儿童的行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D.小说以全知视角进行叙述,作者仿佛参与其中,无论是主人公还是次要人物,他们的言行、心理都是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进行设计。
【小题2】小说中画线的两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结合小说情节、结构和主题说说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