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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金牧场

于德北

我的侄子叫艳光,是一个憨厚的孩子。

说他孩子,有一点托大。实际上,他也就比我小七八岁。

小的时候,他问我:“老叔,城里好不好?”“好。”我说,为了证明“好”,我接着补充,“城里厕所在屋里,冬天不冻屁股。”

后来艳光对我说,我对他说的话,就是一股动力,凭着这股动力,初中一毕业,他就到城里来打工了。他谁也不惊动,在旧物市场买了一辆架子车,走街串巷地开始捡破烂。饿了,吃馒头,吃油饼,吃包子;渴了,喝自来水;累了,坐在树荫里休息;困了,躺在架子车上睡觉。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是一团火,暖烘烘的,亮堂堂的。

他一边检破烂,一边观察各大市场、工地的情况,他想我一个适合自己的门路,安安稳稳地一脚踏进去。

考察再三,他决定去劳务市场当力工。

他用捡破烂攒下的几千块钱租了一个房子,回家取了被褥,置办了锅碗瓢盆,他像一颗钉子一样,把自己钉在了城市的肌肤里。

这时,他才来找我,告知他来城里的事。他说:“老叔,城里是好,遍地都是钱。”

他给我算了一笔账,如果留在家里种地,一地种一年,净剩也就一万多元;而在城里,除了力气,没有任何投入,十二个月干下来,少说也是三万元。想一想,三万元,紧扎扎的硬通货,他很快就能成为村子里的首富。

我笑了,觉得他还是有点小农意识。

他猜出了我的笑意,一本正经地说:“老叔,你也不用笑,我一个农村孩子,能立下这么一点志向也不容易了。”

他像一首事先谱好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在鮮活地跳动着。几年下来。他长高长壮了,也长丰富了。

在劳务市场。他物色了一个电工,一个瓦工,一个水暖工,一个木匠,经常请他们吃饭,没事儿喝个酒,沟通一下活路。有一天,他突然对那几位说:"我包了一个小工程,活儿不大,但我一个人干不下来,咱们几个合伙干吧,工钱平分。”

那几位当然高兴。

等跟他去了工地,才大吃了一惊,这哪是什么小工程,整整两栋家属楼的内装修,坦坦荡荡的一宗大买卖。

大家对他心存感激。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两次,他在这几个朋友中的威望也就高了起来。再吃饭的时候,大家就有了主意,商量着合伙开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并推举他当经理,对外承揽设计装潢的活儿,一心要干一番大事业。

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选一处房子,挂牌营业,取名叫“金牧场”。好奇怪的名字。

人人都觉得有意思。

众人分工有序,艳光在外边跑大活,其他人该蹲市场蹲市场,这既是他们的基本营生,又是巨大的信息地。

艳光还雇了一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专门搞设计,高薪养精,重赏求勇,你别说,“金牧场”在几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几年之内就成为市内比较有名的装潢公司。

这期间,艳光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平静而有滋味。

除了装修这一块,艳光还带起一支建设队伍,人员是村邻和劳务市场的散工。他们上敦化,下白城,一年有三季忙碌在钢筋砖瓦之间,也不知什么时候,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铲车、钩机、运输车入库出库,轰轰隆隆的日子像火车过山洞,初始有点擦黑,转而就见到了光亮。

十里八村的人都夸艳光有能耐。

艳光回家时,也有叔叔伯伯打趣说:“一人富不算富,全村都富是幸福路。”这像个口号。艳光还真把它当成了一个口号!他让那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是他的设计总监——到村里来,用扁刷把这行字刷到了他家老宅的后墙上。

这一年春播,他没让父母插手,自己拿主意把大田的玉米改成了羊草,一垧地的羊草,在成片的玉米地里变成了异类。艳光从内蒙古请了两个帮工,开始在家里养羊,三折腾两折腾,他成了当地的养殖大户。

紧接着,他和村里人签订合同,保收入,零风险,他要把他们村的地变成一处“金牧场”。这是他事先想好的吗?不知道!

现在,他们村的房子是统一的别墅型,家家有沼气,有大棚,有上下水,有室内卫生间,道路整齐,草场平坦,远看像仙境,近看是人间。

大家都说:“这是艳光的功劳。”

可艳光怎么说呢?他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笑,一句话也不说。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艳光到城里后,一边走街串巷捡破烂,一边观察市场、工地,捕捉机会,可见他吃苦耐劳又头脑灵活。
B.艳光让自己的设计总监把叔叔伯伯打趣的话,刷到了自家老宅的后墙上,体现出他对家乡老人的敬重。
C.“我”不是主人公,但却是艳光在城里奋斗的见证人和故事的讲述者,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D.最后一段,写艳光“一句话也不说”,既表现了艳光的低调和谦和,又使结尾显得含蓄蕴藉,引人遐思。
【小题2】文中的三个画线句在行文、表达上有怎样的特点和作用?请结合文句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金牧场”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8-24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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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最后的较量
欧·亨利
手段高明的惯偷杰米,因在狱中表现好被提前释放。出狱那天,杰米暗暗下定决心,再不回那个该死的监狱了。可是,不久后他又重操旧业,并且连连得手。
杰米与探长班激烈较量后,差点失手被擒。为了躲避班的追捕,杰米逃到艾尔摩小镇上。一天杰米在大街上闲逛,听人谈论起艾尔摩镇银行家亚当很有钱,心中不觉一动。
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改变了他的计划。那天,杰米正在亚当家门口转悠,忽然“嘎”的一声,一辆汽车在他的身边急刹车,差点撞到杰米身上。杰米刚想发火,从车里跳下来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杰米完全被她的风采迷住了。这天晚上,杰米失眠了,眼前总浮现出那位女子微笑的问候:“先生,您没事吧?”一阵突如其来的烈火把杰米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宾塞”先生在艾尔摩安顿下来。他开了一家鞋店,买卖很兴隆。杰米第一次感到正常人生活的美好。他还交了许多朋友,而且如愿以偿,他赢得了姑娘的爱情。原来,他是亚当的宝贝女儿,名字叫安娜。
一年后,他赢得了当地人士的尊敬,他的鞋店很发达,他和安娜已经决定在两星期后结婚。亚当先生很器重宾塞。安娜非但爱他,并且为他骄傲。他在亚当一家和安娜的已经出嫁的姊姊家里都很受欢迎,仿佛他已是他们家的成员了。
这天,杰米来到亚当这里,并且把自己以前做案用的那个工具箱也带来了。他准备和安娜一起到小岩商业区去购买结婚纪念品,顺便将这只工具箱送给一个修保险箱的朋友。因为杰米再也用不上这个工具箱,他要开始新生活了。亚当对这个未来女媚非常喜欢,他觉得这个小伙子事业心强,人也正直,安娜和他一起生活一定会很幸福。他倒了一杯红酒给杰米说:“宾塞,时间还早,我们先来看看我新做的保险柜如何?”
杰米这才发现在大厅的右墙角,有一个巨大的保险柜立在那里。安娜的两个小侄子正在这里摸摸,那里摸摸,对这个大家伙好奇得不得了。杰米内行地赞叹道:“的确很牢固。”亚当非常得意地说:“是的,它相当牢固,等我安上它,除了我,任何人也休想打开它,连那个大名鼎鼎的专撬保险柜的高手杰米也不例外。”
杰米没想到自己的名声传得这么远,不觉一阵心慌。好在亚当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仍在兴致勃勃的介绍他的新保险柜:“除去报警系统不说,单是这密码锁,恩恩,你看这还有三道不锈钢的门……”杰米一边品着红酒一边不地点头。“的确,这保险柜和其它的保险柜比起来,相当先进!”
安娜笑着走过来说:“爸爸,不要老谈您的保险柜了,我们还要去买东西呢。”一家人说说笑笑,谁也没注意到,此时,一个小老头悄悄进了银行大厅,但是杰米注意到了,并认出这个老头就是一直追捕他的探长——班!
原来,班打听到杰米到了艾尔摩小镇,并即将成为银行家的乘龙快婿。于是追踪而来,准备揭穿杰米的老底,把他投入监狱。
杰米挽着安娜故作镇定地向门外走去。班手柱拐杖,站在门口,准备逮捕杰米。就在此时,传来亚当的惊叫声。
杰米和安娜转身一看,不觉得惊呆了。原来两个小侄子一时玩得兴起,竟然钻进保险柜,不小心将柜门关上了。
杰米跑过去着急地说:“快点打开柜门,保险柜密封太严,里面空气不足,用不了一会,孩子们就会没命的!”亚当急得团团转,杰米大声问道:“您冷静点,密码是多少?”
“密码还没设呢!”
“那定时锁呢?”
“定时锁也没装!”
内行的杰米立刻感到了事态的严重。
孩子的母亲发疯似地用手捶打着保险柜的门。有人甚至提议用枪。
安娜转过头,焦急地看着杰米:“你能试试吗?宾塞?你一定有办法,是不是?”
杰米看了看身后的班,心里像翻了五味瓶。他又转头看了看安娜,安娜正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他瞅着她,嘴唇上和急切的眼睛里露出了一抹古怪的柔和的笑容。
永别了,我的爱情!!!
“安娜,”他说,“把你戴的那朵玫瑰给我,好不好?”
安娜惊讶地看着杰米,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的话,但还是从胸襟上取下那朵玫瑰,交到他手里。杰米把花放在左侧衬衣口袋里靠近心口的地方,挽起袖子。于是文质彬彬的“宾塞”不见了,代替他的是杰米。
真是轻车熟路,不到十分钟,杰米打开了保险柜。两个孩子得救了,亚当一家围着孩子又哭又笑。杰米深情地看了一眼安娜,转身对身后的班说:“班,你赢了,我们走吧!”“你认错了人吧,宾塞先生,”他说,“别以为我认识你。那辆马车还在等着你呢,不是吗?班转过身,朝街上走去。
杰米看着远去的班,无声地流下了眼泪。这时,安娜从身后紧紧抱住他说:“宾塞,什么也不要说,我永远爱你!”
【小题1】探长班在小说中起了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根据上下文,解释句子在文中的含意。(4分)
一阵突如其来的烈火把杰米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宾塞”先生在艾尔摩安顿下来。
【小题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主要用了哪些结构技巧?(4分)
【小题4】“最后的较量”的结果是什么?请结合全文,探究这体现了作者怎样的写作意图?(4分)

同类题2

(题文)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黑骏马
[英]安娜•塞维尔
杰德对马了如指掌。他是一个从小与马厮混、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尽管他挣的钱从来没有超过10美元,但他有自己的梦想:如果他能够得到一匹公马、一匹母马和10公顷土地,他就可以养马并以卖马为生了。那就是杰德想要的全部幸福了。
他一连跟踪了这匹马6天。马儿歇的时候,他也歇。杰德不喜欢他们现在呆的地方。这山谷的两侧都很高,到处都是大岩石,周围没有多少树,而且谷底又软又湿。
两侧的山谷越来越高。临近黄昏时分,他才又见到了它。但这次它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恐惧的神情。他停下来仔细观察,只见马鼻子在嗅着空气,它闻到了危险的气息。
慢慢地,他来到了马身边。突然,寂静被打破了。黑骏马大声嘶叫起来,那是一种充满恐惧的叫喊。随后,它沿着湿漉漉的山谷狂奔起来。
与此同时,岩石中传出了一种沉重的、深沉的响声。紧接着,事情就发生了,成吨的湿土和大岩石开始从山坡两侧滚落下来,原来山地本身就是敌人。
他慢慢地爬过那些落下来的岩石。马在这个石土堆的另一边,看上去比先前更加恐惧。它的腿陷入了软土里,动弹不得。而它越挣扎,就在泥中陷得越深。
当他赶到马身边的时候,泥已经没过了马肚子,现在它只剩下头部还能动弹。摸到马,杰德感到欣喜若狂。“别挣扎,别担心,马儿!我会把你弄出来的!”
突然,他感到马的牙齿咬住了他的手臂。他咬住嘴唇,以防自己疼得叫出声来。他用那只没被咬着的手轻抚马身,使它平静下来,慢慢地让它松开了嘴。随后,马将鼻子贴在了杰德的脸上。最后,他们成了朋友。
他开始用手将泥刨开,但更多的泥又落进了他刚挖开的窟窿里。
他就跑到那些山上落下的岩石边,脱下衬衣,将衬衣里包满了岩石。他又挖了起来。
这一次,他将岩石放进他挖开的窟窿里,岩石稳稳地呆在里面,慢慢地形成了一面挡土的石壁。他整整挖了一天。夜幕降临时,他的两手已经被尖锐的岩石划得血淋淋的。
他知道,夜晚对马来说是很难熬的。整整一夜,他都跟马说一些温柔友善的话来解除它的恐惧。
第二天早上,他抱来些草料给它吃,然后又开始忙活起来。这是一项耗时而又艰苦的工作。到夜幕降临时,他又在马儿旁边躺了下来。
到第三天中午的时候,他已经在马儿一边的泥里放进了足够的岩石。现在他开始挖马儿前腿附近的土了。他放的岩石使泥地坚硬了起来,马开始能动一点儿了。
当马儿感到压力变小了的时候,便将它的一条前腿拔了出来,翘到了岩石的上面,然后朝身边的岩石狂蹬,使它的身体从泥里稍微抬起了一点儿。
杰德拿出他的绳子,将它系到马的脖子上,开始拉绳。
它将另一条前腿也拔出来,搭在了岩石上,靠着后腿的巨大蹬力和杰德对它脖子的拉力,它向前面坚硬的土地移动着。
杰德倒在地上,高兴而又疲惫。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睡的觉也不多。正有点迷迷糊糊的时候,他感到马的鼻子拱到了他的脸上,他赶快一跃而起。当他为马抱来草料时,马儿发出了友好的叫声,顽皮地拱拱他,和他戏耍。
一周之后,一匹大黑马来到牧场主汤姆•拉格伦的领地上。汤姆•拉格伦用吃惊的眼光看着这匹马,眼前的情景简直令他难以置信。他说:“你得到了它。”
“我得到了它,汤姆,而且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把它骑了回来。”
拉格伦看着马。他毕竟是一个马主,没有必要让杰德告诉他是怎么逮住马儿的。杰德疲惫的脸、划烂的手、肮脏的衣服和瘦弱的身体就已说明了一切。
“杰德,”拉格伦说,“那匹马会弄死除你之外的任何人,我不想要它。但我没忘记自己的诺言。如果你让这匹马一直呆在这儿,我就把一些土地和牧场后边的那坐老房子送给你。如果你让我把我的母马送到你的黑骏马那里去交配的话,我会每个月付给你三十美元。我想要我的马的身体里都有黑骏马的血统。而且,你可以留下交配后产下的小马中的七分之一。”
杰德伸出手臂,抱住大黑马。黑骏马成他的了,他的梦想已经变为现实了。突然之间,他得到的真是太多了。
(选自《意林》2011年10期,有删减)
【小题1】(小题1)下列句子中,对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写杰德征服了一匹黑骏马,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全部幸福,他跟踪6天的辛苦和三天没吃东西的努力都得了到最好的回报。
B.黑骏马脸上出现了恐惧神情,嗅着空气,闻到危险的气息……它充满恐惧地大声嘶叫,沿着山谷狂奔起来,这些都描写出黑骏马具有预测危险的特异功能。
C.生命处于危险之中,黑骏马咬住杰德手臂,发出求救信息;杰德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手轻抚马身使它平静,这些是人与马交流并成为朋友的关键。
D.杰德是懂马语的人,他用一夜的时间跟马说一些温柔友善的话,解除它的恐惧,因此马很配合地先后抽出两条腿,一跃而起后又发出友好叫声,和他戏耍。
E. 杰德伸出手臂抱住大黑马,感激它成就自己的梦想,小说向读者传达一个重要信息:只要有耐心,就能战胜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题2】(小题2)小说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小题3)结合文本,请说说黑骏马是怎样的一匹马?(6分)
【小题4】(小题4)“黑骏马成他的了,他的梦想已经变为现实了。突然之间,他得到的真是太多了。”阅读全文,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杰德的幸福观的认识。(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对桑顿的爱
【美】杰克·伦敦
桑顿是去年冬天和朋友一块儿来到白河河口的。
因为天太冷,桑顿不小心冻伤了脚。他的朋友汉斯和彼得担心他的脚伤会严重下去,于是在岸上给他搭了一个小木棚,让他留在那里养伤。他们自己则做了木筏,继续往上游走去了,等到春天河床解冻的时候,他们会再顺水而下,到河口来接他去道生。
在桑顿挺身救巴克时,他脚上的冻伤没有痊愈,走起路来还是有点跛。
在桑顿细心照料下,巴克身上的伤口也已经全部愈合,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整个长长的春天,巴克就待在桑顿身边。日子过得很是舒畅,它时常地躺在河边漫不经心地望着解冻后的河水,看河水人遥远的地方呼啸而来,然后又滚滚而去。要不然就懒洋洋地躺在树底下,静静地听鸟儿在枝头上歌唱。他们整天无所事事,只是等着桑顿的朋友,来接他们到道生去。
巴克第一次过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它甚至有些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了。
除了巴克之外,桑顿自己原来还有两只狗跟随着他。一只名叫斯基特,是爱尔兰猎狗;另外一只名叫尼格,是警犬和猎犬混血的大黑狗。它们对于巴克这个新朋友从不嫉妒也不欺负。它们像亲兄弟般,怂恿它参加各种可笑的游戏。
桑顿看着他们玩得那么开心,也常常忍不住加入它们的行列,一起玩耍起来。就这样在这个处处洋溢着温馨的家里,巴克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即使在阳光明媚的圣克拉拉山谷中,虽然法官和它的家人都对他不错,巴克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陪法官的儿子们去打猎时,它只不过是他们工作上的合作伙伴;和法官的孙子们在一起玩儿的时候,它也只不过是在尽监护人的责任。
然而,自从遇到了桑顿之后,它才真正地领略到什么是爱。
桑顿救了它的一命固然是理由之一,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桑顿是一位理想的主人。他把那些狗当孩子般看待,喜欢坐下来搂住它们的脖子,或者是把它们抱在怀里和它们东扯西扯。
桑顿有个习惯,常喜欢粗暴地用两只手把巴克的头拉过来,叫着各种巴克听起来倍感亲昵的绰号。桑顿这种表达疼爱的粗鲁方式,令巴克觉得十分新鲜和有趣。
巴克大多数的时候表现得很含蓄。它不像斯基特,经常缠住桑顿;也不像尼格,硬是把自己的头放在桑顿的膝盖上面。它经常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崇拜的眼神望着桑顿,而且一望就是好长时间。
从它来到北方以后,它的主人一个换过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巴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它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它而去,从它的生活中消失。
这种日夜的担心使它晚上睡觉的时候经常做噩梦。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时,它就立即爬起来,冒着寒风跑到桑顿的帐棚旁边,静静地站在那儿,倾听桑顿熟睡中均匀的呼吸声。直到证实了桑顿并没有离开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窝里去。
尽管巴克非常爱桑顿,但是,潜伏在它身体内,遗传自祖先的原始气息依然存在。巴克的脸上和身上都留有无数次战斗的伤痕。但是,它的战斗能力并没有因此而削弱一分,它的凶猛敏捷一如前往。
斯基特和尼格性格很好,对它友善极了,而且是桑顿的狗。但是,其他的陌生狗接近巴克后,无论对方多么勇敢,它们很快地就认识到巴克是惹不起的。
它心里牵挂的只有桑顿一个人,有时也有路过此地的人会赞扬它,或抚摩它一下。但是,它对那些人都非常冷漠,而遇上过分热情的人时,它就立刻站起身,掉头走开。
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巴克开始根本不去理他们,直到发现桑顿和他们亲热地交谈。这两人就是来接桑顿的汉斯和彼得,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河口走向道生。
(节选自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桑顿在脚伤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依然挺身救下布克,使之恢复如初,这说明桑顿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B.桑顿把布克当孩子般看待,尽管他对布克表达疼爱的方式比较粗鲁,但布克并不介意,反而感到新鲜和有趣,对桑顿有一种依恋感。
C.布克担心桑顿会离开它,晚上睡觉经常做噩梦,这是布克以前的痛苦经理给它造成的伤害,同时也体现了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
D.文章虽是节选,但首尾照应.结构严谨,语言朴实自然,在平铺直叙中表现出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凸显了人类的伟大。
【小题2】小说中布克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运用了什么手法来表现布克对桑顿的爱?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兰殇

行吟水手

赵梦笔也算才俊之士,怎奈科举屡试不第,别无专长,唯有画技一路,便降格以求,以画谋生。虽山水、人物、花卉样样拿得起,可困居于蓬牖之中,声名不出闾巷,日子过得很恓惶。他奉母极孝,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老母去世后,赵梦笔万念俱灰。

这天,赵梦笔关门闭户,踉踉跄跄来到山中古刹,推开虚掩的寺门,缓缓走进去。卵石小径两旁遍植着书带草,院内阒寂无声。

正在禅房打坐的老僧闻声走出。赵梦笔忙迎上去施礼,说道,打扰长老清修。老僧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回道,施主客气。又问,施主面露戚容,有何心事,不妨说来听听。赵梦笔略一踌躇,便对老僧讲了自己的身世遭际。末了,向老僧请求剃度出家。

老僧叹口气,说道,老衲观你尘缘未尽,还是晚一步再说吧。你既是个画画的,且随我来。

跟着老僧走向后院,远远地,就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来。老僧指着花圃一株花草,施主可认得此花?赵梦笔道,请长老明示。老僧道,此花乃兰花中罕见的极品“压千红”。你今日能与它一见,也是缘分。听老僧如此说,赵梦笔方回过神,此花就是传说中的“压千红”?怪不得有如此奇香。

老僧说,施主能为老衲画幅兰花吗?

赵梦笔点头,说,这有何不可?

老僧说,既如此,施主请随我来。

赵梦笔跟着老僧去了禅房,磨墨展纸,准备作画。刚刚提笔,老僧说,且慢,待老衲点些东西在墨里。赵梦笔不解,但见老僧从几案上拿起一只小瓷瓶,向着磨好的墨汁里滴了几滴清露样的东西,说道,你现在可以作画了。

赵梦笔谦让一回,提笔蘸墨,在一张生宣上写了一块怪石,怪石旁逸出一株兰草,叶似翡翠,一茎兰箭,盛开着几朵兰花。有顷,画成。老僧站在一旁不住颔首。

神奇的事情在赵梦笔放下画笔的那一刻发生。他忽然嗅到从画面上浮动起一股清淡的兰香,愣神间香气忽一下散开,时而远,时而近,来时是具体的,去时是缥缈的……

赵梦笔愕然。

老僧轻轻一笑,道,有此奇效,全赖这瓶中之物。

赵梦笔惊喜道,长老,瓶中究竟是何神物?

老僧表情极平淡道,道,无他,是老衲清晨沥下“压千红”花叶上的清露耳。

赵梦笔听了,心念一动,说,长老,能送我一株“压千红”吗?

老僧道,施主有所不知。这花长一株新的,便枯一株旧的,无法分予你。

赵梦笔大失所望。只听老僧又道,不过,老衲可将这一小瓶清露赠予你,可助你今后衣食无忧。只此一瓶,你要好自为之。

赵梦笔连连称谢,告辞老僧,欢天喜地回家去了。

自此,赵梦笔专事画兰。他所画的兰花声名远播,那些富商巨贾、达官贵人,都以能收藏到他的兰画作为辟邪祛俗的奇珍为荣。一时间,赵梦笔赚了个盆满钵满。他摇身一变,置房买地,娶妻纳妾,成为当地的富豪。

翌年初春,老僧所赠清露已经一滴不剩,而拿着银两来求画者仍络绎不绝。看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到不了手,赵梦笔心似火焚。这可如何是好?

这天,几个被人收买的市井泼皮闯进了深山古寺,抢走了寺中花圃里的那株“压千红”。

夜里,赵梦笔看着移植到自家后花园里的“压千红”,心里快意至极。

第二天一大早,刚刚起床,一道圣旨降在了赵梦笔的头上。原来,赵梦笔画兰的盛名,不知何时竟传到了当今皇上的耳朵里,皇上很是惊奇,便命他即刻画幅兰花,火速送往京城。

赵梦笔领旨后,心中狂喜,当即提了瓷瓶,去了后花园。趁着清晨,正好可以采集清露。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骨酥筋软。那株他视若无价之宝的“压千红”,不知是何缘故,早在一夜之间香消玉殒,变成枯草一堆。

黄昏。古寺。

赵梦笔站在断砖颓垣中,古刹早已人去寺空,一片荒芜。猎猎的山风,吹得他宽大的衣袍发出刺耳的尖叫……

(选自《百花园》2016年1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赵梦笔是才俊之士,奉母极孝,旨在使之与后文其卑劣行径形成强烈的对比,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明,主题更加突出,警醒人们走好人生之路。
B.赵梦笔“心念一动”而索要“压千红”的情节,暗示了他欲借此发财的想法,后来收买泼皮抢“压千红”一事,则是他贪心膨胀使然。
C.那一小瓷瓶清露,是品性高洁的寺中老僧的象征。它的有与无和主人公命运的起与落密切相关,它推动了小说情节发展,揭示着人性的变化。
D.小说的写法类似于蒲松龄写的志异小说,奇异的兰花、滴露生香的画作,都让情节显得非常离奇,超出现实,这是浪漫主义写作手法。
【小题2】最后一段在小说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小题3】小说标题“兰殇”有哪些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喊山

葛水平

炕上的孩子翻了一下身,蹬开了盖着的被子,哑巴伸手给孩子盖好,就听得大从外面蹦蹦跳跳地进来了。

大说:“我有名字了,韩冲叔起的,叫小书。他还说要我念书,人要是不念书,就没有出息,就一辈子被人打,和娘一样。”哑巴抬起头望了望窗外,幽黑的天光吊挂下来,她看到大手里拿着一包蜡烛,她知道是韩冲给的。

她用麻秆点燃了蜡烛,找来一个空酒瓶子把蜡烛套进去,有些松。她想找一块纸,大给她拿过来一张纸,她 准备卷蜡烛往里塞时,发现了那张纸是王胖孩给她打的条子①,上面有她的签字。她抬起手打了大一下,大扯开嗓子哭,把炕上的孩子也吓醒了,也开始哭。哑巴不管,把卷在蜡烛上的纸小心缠下来,又找了一张纸卷好蜡烛塞进酒瓶里,放到炕头上。她拿起那张条子看了半天,抚展了,走到破旧的木板箱前,打开找出一个几年前的红色塑料笔记本,很慎重地压进去。哑巴就指望这条子要韩冲养活她娘仨哩,哑巴什么也不要!哑巴返回来摸了大的头一下,抱起了炕上的孩子。这时候就听得院子里走进来一个人,不可能是其他人,是韩冲。韩冲用篮子提着秋天的玉米棒子放到屋子里的地上,韩冲说:“地里的嫩玉米煮熟了好吃,给孩子们解个心焦。”

韩冲说完从怀里又掏出半张纸的蚕种放到哑巴的炕上,韩冲说:“一半天蚕就出来了,你没有见过,半张蚕能养一屋子,到时候还得搭架子。蚕见不得一点儿脏东西,哑巴,你爱干净,蚕更爱干净,好生伺候着这小东西。”韩冲说完走了。

哑巴想,我哪里还知道什么叫干净呀,我这日子叫爱干净吗?

夜暗下来了,月亮像一弯眉毛挂在中天上,半明半暗的光影加上阒寂的氛围,让哑巴有点嗒然伤心起来。潜沉于被时间流走的世界里,哑巴就打了个颤抖,觉得丈夫腊宏是死了,又觉得腊宏还活着,惊惊地四下里看了一遍,她的思维在清明和混沌中半醒半梦着。现在刚入秋,天到晚上有点夜凉。哑巴摸索着从窗台上找到一块手掌大的镜子来,举了镜子看到了自己的脸,好久了不知道自己长了个啥样,好久了自己长了个啥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挨了丈夫的上顿打,想着丈夫的下顿打,眼睛盯着个地方就不敢到处看,哪还敢看镜子嘛,那个是要找死吆。

突然听得对面的甲寨上有人筛了铜锣喊山,边敲边喊:“呜叱叱叱——呜叱叱叱——”

山脊上的人家因为山中有兽,秋天的时候要下山来糟蹋粮食或者糟蹋牲畜,古时传下来一个喊山。喊山,一来吓唬山中野兽,二来给静夜里游门的人壮个胆气。当然了,现在的山上兽已经很少了,他们喊山是在吓唬獾,防备獾乘了夜色的掩护偷吃玉茭。

哑巴听着就也想喊了,拿了一双筷子敲着锅沿儿,迎着对面的锣声敲,像唱戏的依着架子鼓敲板,有板有眼的,却敲得心情慢慢就真的骚动起来了,有些不大过瘾。哑巴起身穿好衣服,觉得自己真该狂喊了,冲着那重重叠叠的大山喊!找了半天找不到能敲响的家什,找出一个新洋瓷脸盆。这个脸盆儿是哑巴从四川挑过来的,一直不舍得用。哑巴找来一根棍,想了想觉得棍儿敲出来的声音闷,提了火台边上的铁疙瘩火柱出了门。

山间的小路上走着想喊山的哑巴,天上的星星眨巴了一下眼睛,天上的一钩弯月穿过了一片儿云彩,天上的风落下来撩了她的头发一下,这么着哑巴就站在了山圪梁上了。哑巴举起了脸盆,举起了火柱,张开了嘴,她敲响了:

“铛!”

新脸盆儿上的碎瓷裂了,哑巴的嘴张着却没有喊出来,“铛!”裂了的碎瓷被火柱敲得溅起来,溅到了哑巴的脸上,哑巴嘴里发出了一个字“啊!”接着是一连串的“铛铛铛——”“啊啊啊——”从山圪梁上送出去。哑巴在喊叫中竭力记忆着她的失语,没有一个人清楚她的伤感是抵达心脏的。她的喊叫撕裂了浓黑的夜空,月亮失措地走着、颠着,跌落到云团里;她的喊叫爬上太行大峡谷的山脊,让山上的植被毛骨悚然起来。直到脸盆被敲出了一个洞,敲出洞的脸盆儿喑哑下来,一切才喑哑下来。

(选自《人民文学》2004年第11期,有删改)

注:①韩冲炸獾误炸死了哑巴的丈夫腊宏,在哑巴坚决不要赔款的情况下,由村干部王胖孩牵头,韩冲主动立下协议,负责养活哑巴娘仨,直到哑巴明确赔偿金额。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从大的叙述中可以看出,韩冲重视读书,见识高远,他比一般的村民有着更高的理想和追求。
B.虽然丈夫腊宏对哑巴不够好,但是哑巴对腊宏还是有一点留恋的,因此她“又觉得腊宏还活着”。
C.喊山是当地由来已久的传统,最初目的既是吓唬山中野兽,也是给静夜里游门的人壮个胆气。
D.小说通过人物的肖像、言行、心理及环境描写刻画了哑巴这一形象,表达了鲜明的褒贬感情。
【小题2】文中画线的句子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为什么以失语多年的哑巴喊出声音作为结尾?结合全文,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