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森,字孔养,怀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坠,殒焉。俊绐其妻曰“我误也”,不之罪。逾年而举森。嘉靖十四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讼者,予镜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伤天性乎?”皆感泣谢去。再迁江西按察使。有进士嬖①外妇而杀妻,抚按欲缓其狱,森卒抵之法。
历左布政使,就擢巡抚右副都御史。入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初,森在江西荐布政使宋淳。淳后抚南、赣,以赃败,森坐调大理卿。屡驳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称为“三平”。病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户部,督仓场,寻转左。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迁南京户部尚书。隆庆初,改北部。
是时,登极②诏书蠲③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手诏责令措置,森奏:“祖宗旧制,河、淮以南以四百万供应京师,河、淮以北以八百万供边。一岁之入,足供一岁之用。后边陲多事,支费渐繁,一变而有客兵之年例,再变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万耳,后渐增至二百三十余万。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益于前,而所费数倍。重以诏书蠲除,故今日告匮,视往岁有加。臣前所区画,算及锱铢,不过纾目前急,而于国之大体,民之元气,未暇深虑。愿广集众思,令廷臣各陈所见。”又奏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盐课事宜。诏皆如所请。帝尝命中官④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即,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三年,以母老乞终养。赐驰驿归,后屡荐不起。
森为考官时,夏言婿出其门,欲介之见言,谢不往。严嵩闻而悦之,森亦不附。为徐阶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赞巡抚庞尚鹏行一条鞭法。乡人为立报功祠。万历八年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敏。
(节选自《明史·马森传》,有改动)
[注]①嬖(bì):宠爱。②登极:皇帝即位,明穆宗隆庆皇帝朱载垕即位,在位6年,病死,终年36岁。葬于昭陵(北京十三陵)。蠲(juān):除去,清除。③中官:宦官。A.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人之/数劝帝节俭 |
B.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人之/数劝帝节俭 |
C.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 |
D.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 |
A.尚书,古代官职名,最初是指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各部以侍郎、尚书为正副长官。 |
B.漕运,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调运粮食(主要是公粮)的一种专业运输。 |
C.盐课,古代的盐税,是历代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始见于夏朝。 |
D.太子少保,皇宫官职,负责教习太子,一般作为荣誉性的官衔赐给重臣近臣。 |
A.马森在江西做按察使时,有位进士因宠幸别的女人而杀死妻子,马森不顾地方最高长官的建议,最终使那位进士伏法。 |
B.马森认为国家财政日益紧张,既和战事频繁军费渐多有关,也和皇帝登基减免田租导致国库收入比往年大幅减少有关。 |
C.马森认为自己的筹划只能解燃眉之急,皇上也未能考虑到国家大局和民众的元气,建议广开言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
D.隆庆三年,马森以母亲年迈为由请求回家养老送终。皇上赏赐他乘驿车归乡,后来有人屡次举荐,他也没有被重新起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