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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  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一个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这儿的人都讲英语。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
“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低语,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个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地看着我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
A.小说中,“我”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通过“我”与父亲的交流把父亲曾经的风流韵事展现出来,并揭开父亲与丹麦女孩不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B.发生在父亲身上的爱情故事温馨动人,其中蕴含着作者阐述的爱情观:厮守一生的只有一个,对爱情双方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面对如此荣幸的事情,应珍惜眼前人。
C.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父亲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年轻时与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他们之间忠贞的爱情。
D.文中在叙述父亲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父亲如何与丹麦女孩如何相识,相爱;到最后不能结合的整个经过。
E.小说中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贯穿始终,客栈重逢,回忆过去的爱情,交代与丹麦女孩无言的结局,到庆幸遇到“我”的母亲等等都有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描写。
(2)本文以“父亲没有赴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3)根据你对小说的阅读理解,请简要分析父亲这个人物形象。
(4)文中父亲说:“我是双倍的荣幸。”你如何理解,请结合现实加以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28 0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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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在坟墓中的旅行
威廉·伯克·米勒
新闻背景1925年1月,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弗洛伊德·柯林斯的山地青年在其父亲的农场上探寻一个能够吸引游客的大洞穴时,不幸陷入困境。在那个大洞穴中,柯林斯被一块巨石卡住了左脚,动弹不得。人们想尽办法施以援手,还是未能把柯林斯从困境中解救出来。19天后,饱受折磨的柯林斯惨死在洞穴中。在此期间,美国报界对此事进行了大量报道。当时正在《路易斯维尔信使日报》担任记者的米勒曾冒着生命危险5次进入洞穴,试图帮助柯林斯脱险。以下摘编的便是米勒系列报道中的一部分,它写于柯林斯被困的第5天,并获得1926年“普利策新闻奖”。
弗洛伊德·柯林斯正在经受着几乎难以描述的折磨,但他对被活着救出去仍然满怀希望,今晚6点20分我最后一次看他时,他这样对我说。
在亲自进到里面之后,我才明白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危急关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不能迅速行动起来,但我琢磨出了其中的原因。
我屈着双膝进入洞口,通道的直径大约为5英尺。走完80英尺远的陡坡后不久,前面就是相当平坦的地面。
从这里开始,我不得不像蛇一样蠕动。地面上每寸地方都是水,没爬几尺远,我周身就湿透了。每时每刻我都感到愈来愈凉。似乎要这样无休止地爬下去,但是,爬了大约90英尺后,我到达了一个非常小的隔间,比隧道剩余的空间稍微大一点点。
片刻的喘息之后,我再度开始爬向那个被困者。脏水溅在我的脸上,周身麻木,但我不能停下来。
最后,我下滑到一个8英尺远的陡坡上。少顷,我看见柯林斯,于是喊他,他咕哝着应了一声。
手电光照到了一张脸,那张脸上分明写着长时间的痛苦,因为自从周五上午10点钟陷入这里后,在每一个清醒的时刻,柯林斯都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他的嘴唇发紫,脸泛白。我意识到,要使他能活下去,必须采取某种行动。
在我看清他的脸之前,无论如何,我不得不将盖在他脸上的一块油布掀开。
“放回去,”他说,“放回去——水!”
这时,我才注意到,水一滴滴地从上面滴下来,每一滴都打在柯林斯的脸上。最初的几小时他不曾介意,但持续不断地滴水几乎使他要疯狂起来。这天的早些时候,他的兄弟将这块油布带给他。
这使我想到了旧时的水牢,我战栗了。
在这趟行程的尽头,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工匠们曾经钻洞穿道到我已到达的地方,但仍然够不着的原因。像他们曾经经历的那样,我精疲力竭,从头到脚感到麻木,寒气刺骨,空气污浊。在这短暂的一段时间里,我逐渐体会到柯林斯经受的痛苦是什么滋味,但我还是不能彻底地理解。我确信我将出得去,但柯林斯除了希望之外别无他法。我没有肉体上的痛苦,而柯林斯的一只脚夹在一块6吨重的岩石的天然裂缝里,无时无刻不经受着痛苦。
我试图爬过柯林斯的身体到岩石那儿,但他的身体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空间。我挤进去设法帮他,直到他恳求我下来。
“疼——太疼了!”他说。
柯林斯躺着,向左侧斜着,以至于他的左脸颊触到了地面。他的两只胳膊牢牢地卡在身旁的石头缝隙里,仿佛真的被套上了一件自然界的贴身衣。
我跟在路易斯维尔消防署的罗伯特·伯顿上尉的后边,柯林斯的弟弟霍默·柯林斯以及盖伊·特纳跟在我后面。霍默·柯林斯带来了全套衣帽,我们终于给他兄长穿上了。
被困者尽可能地挪转,以最大限度地配合我们,最后,我们在柯林斯身上系根绳子准备拖他离开。我们尽力拉,看上去好像前进了许多,实际上只将他挪动了5英寸远。
也许我们做过这种事,但我几乎回想不起它。我们中的所有人都处于崩溃的边缘。片刻之后,我们的力气使完了,再不能做了。
我们看见,柯林斯的弟弟带给他的垫子和盖的东西还在原来的地方,他正在休息(我们尽可能地让他觉得舒服)。
随后,我们在他脑袋附近放了一盏装满了油的灯。它的光线不强,但这微弱的光在那冷酷的陷阱中有很多的寓意,它或许能给这个勇敢但生存希望渺茫的地下探险者带来一些安慰。
我们道了再见,最后一个人开始后退。不久,我发现出去的路比进来时更糟糕。开始一段时间我简直无法向后爬,但爬过一阵后,我也能爬快了。
每爬一步,脏水似乎就溅在我的脸上。我不再在意它,因为我已经麻木了。我常常被堵在斜坡上,水就顺着脖子向下流,如我所说的,我感觉冷到了极点。
最大的安慰是,我们来到了离出口处还有大约一半路程的那个小隔间,对救援者来说,这是唯一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发现,低头、向后挪动双脚,使我可以环顾四周。
这一下可帮了大忙,不到20分钟后,我便已经置身于从出口处射进来的光亮之中。但是,在到达出口之前,我发现同行的两位再也不能前行了,我用尽所剩无几的力气才把他们弄出来。
(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有删改)
【小题1】标题“在坟墓中的旅行”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这是一篇报道抢救被困者的新闻,为什么却重点叙写记者进出洞穴的过程?
【小题3】在美国报界当时的大量报道中,米勒的这篇报道脱颖而出,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对这篇新闻社会价值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所发现的生活
马克·吐温
那个人家住费城,小时候很穷,他走进一家银行,问道:“劳驾,先生,您需要帮手吗?”一位仪表堂堂的人回答说:“不,孩子,我不需要。”
孩子满腹愁肠,他嘴里嚼着一根甘草棒糖,这是他花一分钱买的,钱是从虔诚、好心的姑妈那里偷来的。他分明是在抽泣,大颗大颗的泪珠滚到腮边。他一声不吭,沿着银行的大理石台阶跳下来。那个银行家用很优雅的姿势弯腰躲到了门后,因为他觉得那个孩子想用石头掷他。可是,孩子拾起一件什么东西,却把它揣进又寒碜又破烂的怀里去了。
“过来,小孩儿。”孩子真的过去了。银行家问道:“瞧,你捡到什么啦?”他回答:“一个别针儿呗。”银行家说:“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他回答说是的。银行家又问:“你相信主吗?——我是说,你上不上主的学校①?”他回答说上的。
接着,银行家取来了一支用纯金做的钢笔,用纯净的墨水纸上写了个“St.Pter”的字眼,问小孩是什么意思。孩子说:“咸彼得。银行家告诉他这个字是“圣彼得”,孩子说了声“噢!”
随后,银行家让小男孩做他的合伙人,把投资的一利润分给他,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现在呢,银行家的一切全是他的了,全归他自己了。
我叔叔给我讲了上述这个故事,我花了6个星期在一家银行的门口找别针儿。我瞧着那个银行家会把我叫进去,问我:“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我就回答:“是呀。”他要是问我“St.John”是什么意思?我就说是“咸约翰”。可是,银行家并不急于找合伙人,而我猜他没有女儿恐怕有个儿子,因为有一天他问我说:“小孩子,你捡什么呀?”我非常谦恭有礼地说:“别针儿呀。”他说:“咱们来瞧瞧。”他接过了别针。我摘下帽子,已经准备跟着他走进银行,变成他的合伙人,再娶他女儿为妻子。但是,我并没有受到邀请。他说:“这些别针儿是银行的,要是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儿溜达,我就放狗咬你!”后来我走开了,别针儿也被那头吝啬的老畜生没收了。这就是我所发现的生活。
【注】①主日学校:英、美诸国在星期日为贫民开办的初等教育机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由“我叔叔给我讲了上述这个故事”以及“我”实践叔叔所讲的故事里的事情这两个故事组成,在诙谐幽默中告诉人们: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丑陋的。
B.同一个故事两次重复展现,通过对银行家语言、行动及心理描写,刻画了两个不同的银行家:一个节俭慈善,一个吝啬恶毒。
C.微型小说擅长用“小”写“大”,构思精巧,在同样“小”的生活场景中,展示了两幅“大”不相同的社会图景。
D.人的命运常常在细微之处发生转机。作者引导我们在一天天貌似相同的生活中发现其中的微妙的差别。
【小题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物件“别针儿”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文章以“我所发现的生活”为题,结合文本分析“我”发现的生活有哪些?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小题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