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小说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魔 盒
(英)大卫•洛契佛特
(1)在一抹缠绵而又朦胧的夕照的映衬下,四周高耸着的伦敦城的房顶和烟囱,似乎就像监狱围墙上的雉堞。从我三楼的窗户鸟瞰,景色并不令人怡然自得——庭院满目萧条,死气沉沉的秃树刺破了暮色。远处,有口钟正在铮铮报时。
(2)这每一下钟声仿佛都在提醒我:我是初次远离家乡。这一年,我刚从爱尔兰的克尔克兰来伦敦碰运气。眼下,一阵乡愁流遍了我全身——这是一种被重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伤心的感觉。
(3)这是我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接着突然响起敲门声。
(4)来人是女房东贝格斯太太。刚才她带我上楼看房时,我们只是匆匆见过一面。她身材纤细,银丝满头;我开门时她举目望了望我,又冲没有灯光的房间扫了一眼。
(5)“就坐在这样一片漆黑中,是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懒得开灯。“瞧,还套着那件沉甸甸的外衣!”她带着母亲般的慈爱拉了拉我的衣袖,一边嗔怪着,“你就下楼来喝杯热茶吧。噢,我看你是喜欢喝茶的。”
(6)贝格斯太太的客厅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某一场景……她一边准备茶具一边说,“你进屋时我注意到了你手提箱上的标签。我这一辈子都在接待旅客。我看你的心境不佳。”
(7)当我坐下和这位旅客的贴心人交谈时,我的忧郁感渐渐被她那不断地殷勤献上的热茶所驱散了。
(8)随后,我告诉贝格斯太太我必须告辞了。然而她却坚持临走前给我看一样东西。她在桌上放了一只模样破旧的纸板盒——有鞋盒一半那么大小,显然十分“年迈”了,还用磨损的麻绳捆着。“这就是我最宝贵的财产了,”她一边向我解释,一边几乎是带有敬意地抚摸着盒子,“对我来说,它比皇冠上的钻石更为宝贵。真的!”
(9)我估计,这破盒里也许装有什么珍贵的纪念品。是的,连我自己的手提箱里也藏有几件小玩意——它们是感情上的无价之宝。
(10)“这盒子是我亲爱的母亲赠给我的,”她告诉我,“那是在1912年的某个早上,那天我第一次离家。妈妈嘱咐我要永远珍惜它——对我来说,它比什么都珍贵。……“这盒子已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了。”贝格斯太太继续说:“1917年凯撒的空袭,后来德国法西斯的轰炸……我都把它随身带到防空洞里。房屋损失了我并不在乎——我就怕失去这盒子。”
(11)我感到十分好奇,贝格斯太太任然津津乐道地说:“此外,我从来没有揭开过盖子。”她的目光越过镜片好笑地打量着我:“您能猜出里面有什么吗?”
(12)我困惑地摇了摇头。无疑,她最珍惜的财产当然是非凡之物。她忙着又给我倒了点热气腾腾的茶,接着端坐在安乐椅上,默默地注视着我——似乎①在思索着如何选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13)然而,她的回答却简单得令人吃惊——“什么也没有,”她说,“这里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14)一个空盒!天哪,究竟为啥将这么一个玩意当做宝贝珍藏,而且珍藏达40年之久呢?我隐隐约约地怀疑起来,这位仁慈的老太太是否稍稍有点性格古怪?
(15)“一定感到奇怪,是吧?”贝格斯太太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这么一个似乎②是无用的东西。不错,这里头的确是空的。”
(16)这时我朗声大笑了起来——我不想再将此事刨根究底地追问个水落石出。
(17)“没错,是空的。”她认真地说,“40年前,我妈将这盒子合上捆紧,同时也将世上最甜蜜的地方——家的声响、家的气味和家的场景统统关在里头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将盒子打开过。我觉得这里头仍然充满了这些无价之宝呢。”
(18)这是一只装满了天伦之乐的盒子!和所有纪念品相比较,它无疑既独特又不朽——相片早已褪色,鲜花也早已化作尘土,只有家,却依然如自己的手指那么亲近!
(19)贝格斯太太现在不再盯着我了,她注视着这陈旧的包裹,指头轻抚盒盖,陷入沉思之中。
(20)又过了一会儿——还是在那晚,我又一次眺望着伦敦城。灯火在神奇地闪烁着,这地方似乎③变得亲切得多了。我心中的忧郁大多已经消失。我苦笑着想到:这是被贝格斯太太那滚烫的茶冲跑的。此外,我心中又升腾起一个更深刻的思想——我明白了,每个人离家时总会留下一点属于他的风味;同时,就像贝格斯太太那样,□□□□□□□□□□□□□□□,这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本文有删节)
【小题1】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故事发生在伦敦的一个黄昏,那时初次离开家乡的作者遭遇了一生中最沮丧的时刻。
B.贝格斯太太从来没有打开过她珍藏的盒子,却断定里面什么也没有,可见她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老人。
C.小说首尾的景物描写在结构上遥相呼应,浑然一体,然而两处景物描写表现的情感却不尽相同。
D.小说题目为“魔盒”,虽然文中没有一处提到“魔盒”两字,却是隐含“魔盒”的影子,成为小说的重要线索。
E. 这篇小说写的抒情动人,它不是靠曲折跌宕的情节引人入胜,而是以温暖的情感和深刻的思想感染读者。
【小题2】概括第一段所写景物的特点并简析其作用。
【小题3】指出三处画线词语“似乎”在句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4】联系全文,在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连贯、生动,能揭示主旨。(不超过15字)
【小题5】赏析文中贝格斯太太的形象。(不超过100字)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12 09:04:05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神 奇 感
英·毛姆
①一整天我都在沿江而下。张骞曾追溯过这条河的源头,他行驶无数日之后,才到达一个城镇:他看见那儿有一个年轻女子在织布,一个青年正牵着一头牛到河边饮水。他问这是什么地方,少女将手中的织梭朝他扔去,叫他拿回去问星象家严君平,便会明白到了何处。他果然这样做了,君平立即认出那是织女的织梭,并进而声称,他在张骞手接织梭那天的同一个时辰,看见一颗星宿犯位,闯进了织女星与牵牛星之间。于是,张骞才明白自己已经上溯到银河尽头了。
②自然,我没有行驶那么远。整整七天,我雇的五个划桨手站在船舷边不停地划桨,此刻我的耳边还仿佛听见桨柄支在木桨架上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单调声音,船不时经过浅水河面,擦着河床的石头轧轧作响,船身也在晃动。这时两三个桨手把毛蓝裤管直卷到膝盖,从船舷翻身下水,吆喝着把平底船掀过浅滩。有时我们驶到激流要津,这虽然比不上长江里的惊涛骇浪,但河水湍急,需要召唤纤夫来拖这帆船。我们一齐下船,帆船在叫喊震天的号子声中突破激流,又进入风平浪静的河面。
③现在夜深人静,我雇的船夫一齐挤在我们黄昏停泊后才收拾出来的前舱里,呼呼沉睡。竹席搭在三根木拱上便构成了我一周来的起居室和卧室。一端用假型板封住,木板草草拼上,板间漏出大条大条的缝隙,吹进嗖嗖的寒风。另一端是船夫住的地方,这些健壮的粗汉,白天划桨不停,晚上呼呼大睡,掌舵人也在其中,他从早到晚站在一条当作舵的长桨旁边,穿一件褴褛的蓝布长衫,套上一件褪色的灰布棉衣,头上缠一条黑布帕。除了床,我的舱室内无一物,一只像是盛汤用的浅钵里燃着木炭,因为天很冷;一只装着我的衣物的箱子当了我的桌子,一盏马灯悬在拱木上,随着水的晃动轻轻摇曳。船舱顶篷很低,连我这样个头不高的人都只能勉强直起身。(我以培根的话自慰,高人同高屋一样,顶头常遭殃。)沉睡的人中有一个开始更加大声地打鼾,大概是吵醒了旁人。我听见说话的声音,但很快又归于安静,打鼾的也停了,我周围又陷入一片寂静。
④这时我突然感到,我一向追求的神奇气氛就在面前,几乎逼近我的身躯。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像是艺术给人的特殊魅力,但这种离奇的感觉只可意会完全没法言传。
⑤我一生中常常遇到离奇的情境;但只在回顾之际,将它们与我认为的神奇事物相比,才会显得不同寻常。当我和一位倾国倾城的女演员跳过舞,或穿过了挤满伦敦名流的大厅之后,我才会意识到那也许是了不起的经历。在战斗中,当我不处于巨大的危险,我可以津津有味地观察周围的事态。我曾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向太平洋上的珊瑚岛驶去,那景色的美妙使我心旷神怡,但只有到后来,喜悦之情才会同神奇之感携起手来。真正使我感到神奇的境遇,别人会认为没有多少神奇可言。我记得那是一天晚上,我在法国布列塔尼海边的一间茅屋里打纸牌,隔壁房里一个老渔夫奄奄待毙,女主人说他会随着潮退而断气。屋外是暴风雨,狂风扑打着窗户,这位在海上饱经风霜的老斗士的最后时刻似乎与此番情景相宜。巨浪冲向岩石,撞击出雷鸣般的轰响。我忽然感到一阵狂喜,明白那便是神奇感。
⑥而现在,同样的狂喜攫住了我,神奇感又一次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来得如此突然,真叫我迷惑不解。我不知道它是从马灯投在竹顶篷上的阴影里爬出来的呢,或是从船舱敞口可以瞥见的河面上飘过来的?我好奇地走到船尾,想弄明白这不可言喻的欢乐是什么造成的。沿岸停泊着六七条木船,桅杆高耸,表明它们是上水船。每条船里都静悄悄的。船夫已入睡很久了。夜并不漆黑,尽管天上有云,却是满月之夜,只不过罩上朦胧月色的河面显得有些阴森。对岸的迷雾模糊了岸上的树木。这的确是一幅令人销魂的夜色,但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也不存在我所探索的东西。我折身回舱。等我直入竹篷舱内,造成那一切显得非凡离奇的魅力消失了。唉,我太痴,为了探索蝴蝶的美的所在,竟然将其撕成了碎片。不过,我仍然感到我的船舱,盛炭火的浅钵,那盏马灯,甚至包括我的行军床,都还残留着一丝儿欢愉。我不可能以完全不同的眼光看待它们了,因为我曾在一瞬之间体验到它们的神奇。
【小题1】有人认为第①段与后文关系不大,有人认为这正是一个西方作家在叙述中国见闻时独特的视角。你认为第①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2】阐述本文的结构思路。
【小题3】第⑤段写老渔夫去世时作者感到一种狂喜,推断作者产生这种情感的原因。
【小题4】探究本文 “神奇感”的具体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即兴表演

英韦兰·史密斯

这一切全是那穿毛皮大衣女人的过错!要不是她,那件事永远也不会发生。

那天晚上,我和乔治娅在餐馆吃消夜。那位穿毛皮大衣的女人每隔一会儿就要掏出手机与她的朋友大声地聊着天。我一向认为餐馆不应该是人们打手机的场所。不过,刚开始我还只是心存一丝不悦。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竟然聊得没完没了,全然不顾别人的存在。

当我们原本较为幽雅的气氛第七次被她的电话打扰时,我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自以为多么了不得!”我怒气冲冲地对乔治娅说道,“她真的以为我们连手机都没见过吗?”

乔治娅只是甜甜地向我微笑着。她依然还是那么平静,似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干扰。

当她的手机第八次响起时,我再也坐不住了。后面发生的事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我从夹克衫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翻盖便道:“喂!谁呀?”我认为自己的语气里充满着自信,俨然是一位做生意的大商人。

“噢,嗨,约翰。谢谢你打来电话。有什么事吗?”我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乔治娅用眼睛盯着我。

“那份合同你已经听说了吧?确实是个不错的消息。”我对着电话吹嘘起来。“我还以为这桩生意就那么不了了之了!看来,我们得着手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了。”

乔治娅仍在莫名其妙地瞪着我。她听得到话筒传来的拨号音,显然,她以为我已经被闹得神志不清了。

“是的,我也确实感到十分高兴。”我说。此时,拨号音已经变成了音乐声。“今天上午,我一时高兴便买下了这部新手机。”

“噢,它比我以前的那一部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进。”我炫耀着说,“它可以显示哪个电话重要,哪个电话不重要。这样,我就可以根据重要性选择什么时候接听。”

我朝邻近的餐桌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乔治娅对我嘘了一声,可我现在已经失去了控制。

这时候,餐馆里已经安静了许多,各种迹象清楚地表明餐馆的其他客人对我们的谈话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甚至连他们自己的谈话也都忘了。

“他们对这种新款手机功能之妙非常惊讶。”我继续聊着,信心又增强了几分。“你知道,我甚至可以进行功能设置。来电显示后,如果我在30分钟之内不接的话,它就会自动给我的秘书发出一条短消息。相当不错吧?”

乔治娅坐回她的椅子,怒视着我。她完全清楚,我所谓的秘书实际上就是一位每周过来清扫一次的女清洗工。

坐在邻近餐桌的毛皮大衣似乎一下子被唬住了。现在,她肯定没在用她的手机了。连她的朋友似乎也竖起了耳朵,一边给她的小狗喂食一边仔细地听我的谈话。此时此刻,我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心情舒畅。这个想法简直妙不可言!

我还在继续神聊着。我并不满足于自己一时取得的胜利。

“你知道这手机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吗?”我对着此时已经悄然无声的手机问道,“他们还给它附加了一种特殊保险,有了这种保险,即使你将它弄坏或者丢失了,第二天就会给你换上一部崭新的,不管次数多少!”

现在,其他客人也纷纷回头注视着我们。他们已经由刚开始的克制变得有点厌烦了。乔治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毫不掩饰地用手叩击着手表。可眼下,我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

“是啊,他们说那没关系。不管我的手机坏多少次或是丢失了都无所谓。显然,那家公司库存的手机实在太多了,他们还正为如何处理手机发愁呢!”我大声地笑了起来。

乔治娅收拾好她的手提包,故意将她的座椅弄出声响来。

妻子已经走出两张桌子那么远了,她朝服务台走去。

“谢谢你的电话。”我说,“我们明天再细谈吧。”

我赶快起身,扣了手机翻盖。乔治娅几乎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赶紧跟上去,经过门口时随手将手机扔进了门边的火炉中。

快要走出餐馆时,我回头朝餐厅瞥了一眼,我觉得刚才发生的整个插曲似乎还是值得的。毛皮大衣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我,嘴巴张得大大的,连她的好友也没再喂她的小狗。

我一边跟着妻子快步走着,一边想:其实,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为了那么一丁点胜利而自鸣得意实在是太肤浅了。不过,当乔治娅对我进行规劝时,我不禁笑了起来。

“得了吧,乔治娅,那真的没关系。”我得意地说道,“刚才那部手机其实是我上周在市场上买来的假货。”

“什么?”乔治娅惊讶地问,然后在手提包里摸索着,“你说的是这一部吧?”

(原载于《百花园》杂志,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她真的以为我们连手机都没见过吗?”说明“我”作为男人的自尊已严重受辱,就因为这个,“我”才会做出令自己也不可思议的事情。
B.“我”始终对着假手机在吹嘘,已获得了巨大胜利和满足,道具已不再需要,最后以“经过门口时随手将手机扔进了门边的火炉中”画上圆满句号。
C.乔治娅的形象与“我”、穿毛皮大衣的女人的形象形成强烈反差,在种种反差中,作者自然地表露出自己的褒贬态度、扬抑倾向。
D.作者善于运用动作、语言、心理、肖像描写等手法刻画人物,善于运用对比、衬托、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塑造人物形象,使读者过目难忘。
【小题2】请概括文中“我”对于打手机一事的思想感情变化的过程。
【小题3】请说说乔治娅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乞 丐

英国王尔德

哈杰·厄斯金长得非常英俊潇洒,人们都很喜爱他。他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但是他不太聪明,而且一直是个穷光蛋。他不断地变换工作:他一度在证券所工作过,但只维持了半年;他贩卖茶叶的时间超过了半年,但是很快就厌倦了卖茶叶;之后,他又尝试了经营雪利酒,可又失败了。最后他干脆放弃了所有的工作,仅以他老姨每年给他的200英镑糊口。

现在,他爱上了退役陆军上校的女儿劳拉·默顿。他俩非常般配。当然他俩都没有钱。上校虽然喜欢哈杰,但不同意他俩结婚。

“孩子,当你拥有l万英镑的时候,你再来找我。那时我们再谈这件事。”上校经常这样说。可怜的哈杰,他简直太不幸了!一天早上,哈杰要去见劳拉,途中他顺便拜访了住在附近的好友艾伦·特拉佛。艾伦是名画家,他天资聪颖,画的画也非常畅销。

哈杰进屋时,特拉佛正在完成一幅和真人一样大小的乞丐画像。

做模特的乞丐站在屋子角落一个平台上。乞丐很老,弓腰驼背,满脸皱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一件破破烂烂脏兮兮的棕色大衣斜搭在肩上,笨重的靴子满是补丁,破旧不堪。乞丐一手拄着根粗糙的木棍,一手伸出帽子作讨钱状。

“模特很棒啊!”哈杰边和朋友握手边低声说。

“模特很棒?”特拉佛大声叫道,“一点不假!像他这样的乞丐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

“可怜的老头!”哈杰说,“他的表情多哀伤啊!”

“当然。”特拉佛应道,“乞丐的表情不应该是快乐的,对吧?”

“模特能挣多少钱?”哈杰问。

“一个钟头十便士。”

“你一幅画能卖多少钱?”

“这幅画能挣二千英镑!”

“哎,我觉得模特应该得到其中一部分。”哈杰笑着叫道,“他和你一样辛苦。”

“瞎扯!瞎扯!嗨,看看这幅画多麻烦,我得整天站着。这事跟你说不明白!现在求你别讲话了。我忙得很。一边去抽根烟,安静一会儿。”过了会儿,一个佣人进来告诉特拉佛做画框的人想和他谈谈。

“别走开,哈杰。我一会儿就回来。”他说着就走出屋去。

老乞丐在身后的一个木凳子上坐了下来。看到他如此孤独忧伤,哈杰禁不住大动恻隐之心。他摸了摸口袋看看自己还有几个钱,结果只找到了仅有的一镑金币。“真可怜!”他思忖着,“他比我更需要这一镑金币。”于是他走过去,将金币塞在乞丐手中。老头腾地跳了起来,嘴角滑过一丝微笑。

“谢谢,先生!”他说,“谢谢!”

这时,特拉佛回来了。哈杰说了声再见就离开了,心里总觉得刚才做了一件傻事。那天晚上十一点钟,他去了帕莱特俱乐部,发现特拉佛独自一人在那喝酒。“喂,艾伦。你那幅画完成了吗?”他问道。

“画好了,也装裱好了,伙计。”特拉佛说,“知道吗?你见过的那老模特非常喜欢你呢!我不得不告诉他你的所有情况——你是谁,住哪儿,挣多少钱,将来打算干什么……”

“我亲爱的艾伦!”哈杰叫道,“他十有八九现在正在我家等着我呢。当然,你是在开玩笑。可怜的老人!真希望能帮他做点什么。谁落难到这等地步都是很可怕的事。我家旧衣服成堆——你觉得他会要几件吗?唉,他身上的衣服快成碎片了。”

“但是,他衣衫褴褛的样子实在标致极了。”特拉佛说,“我是不会画他衣冠楚楚的样子的。然而,我会将你的建议转告他。现在,告诉我,劳拉怎么样啦?老模特对她十分感兴趣。”

“你该不会把劳拉的事情告诉他了吧?”哈杰叫道。

“我当然跟他讲了。上校、可爱的劳拉以及那一万英镑的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

“你把我的隐私全对那老乞丐说啦?”哈杰大声叫着,气得满脸通红。

“我的好伙计!”特拉佛笑着说,“你所说的那个‘老乞丐’实际上是欧洲最大的富豪之一。即使明天买下伦敦城,他也不会缺钱花。他在每个国家的首都都有一所住房。他吃饭用的是金碟子。只要他愿意就完全能够阻止俄国卷入战争。”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哈杰叫道。

“我是说,”特拉佛说,“你今天见到的老头是豪斯伯格男爵,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买下了我所有的画。一个月前,他要求我把他画成乞丐。既然他给了钱,我也就不好拒绝。我敢说,他是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模特。”

“豪斯伯格男爵!”哈杰叫道,“我的天啊!我给了他一镑金币!”

“给了他一镑金币!”特拉佛捧腹大笑。

“你早就应该告诉我的,艾伦。”哈杰生气地说,“不该让我当傻瓜。”

“嗯,真没想到你会走过去向他施舍金币。”特拉佛说,“真的,你刚进来时我真不知道豪斯伯格是否愿意让你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他一定会认为我是天下最大的傻瓜!”哈杰说。

“绝对不会!你走后,他笑个不停,还不断地搓着一双老手。当时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对你那么感兴趣。这下我总算明白了。他要为你的金币投资,哈杰。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茶余饭后,他一定会与朋友们一起分享这个动人的故事。”哈杰闷闷不乐地回了家,而特拉佛仍然笑个不止。

第二天早晨,他正吃早饭时,佣人送来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古斯塔弗·纳尔丁先生——豪斯伯格男爵的信使。”

“我猜他的来意是要我道歉。”哈杰暗想,接着告诉佣人有请来访者。

一位戴着金丝眼镜头发灰白的老绅士进了屋子。

“我打豪斯伯格男爵那儿来。”他说,“男爵他——”

“先生,我请求您转达我对他最真诚的道歉!”哈杰高声说。

“男爵,”老绅土笑着说,“要我将这封信送给您,他说着就递过来一只封了口的信封。信封上写着:“给哈杰·厄斯金和劳拉·默顿的结婚礼物——一名老乞丐敬上。”信封里装的是一张一万英镑的支票。婚礼上,艾伦·特拉佛是男傧相,男爵在婚宴上致辞。

【小题1】第一自然段提供的信息,对小说情节发展推动作用最大的一项是(    )
A.哈杰·厄斯金长得非常英俊潇洒,人们都很喜爱他。
B.哈杰·厄斯金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心地善良。
C.哈杰·厄斯金不太聪明,常常会做些别人眼中的傻事。
D.哈杰·厄斯金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好吃懒做。
【小题2】小说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老模特的外貌、表情等,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小题3】综观全文,豪斯伯格男爵是个什么样的人?请分条陈述你的观点和分析。
【小题4】有人说,本文宣扬了“善有善报”的思想,也有人说,这样的善报,概率太低,还不如说善未必有善报更合适。你对本文主旨是如何理解和评价的呢?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种子萌芽从汲取水分开始,种子首先膨胀,胚部接着生长。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杨树和柳树的种子寿命极短,若没有在散播后几个小时内找到湿泥地,就会死亡。热带雨林中,许多树木结的大型种子如果没有在几周内发芽,就会腐败。对这些物种来说,要掌握正确的发芽时机,得先掌握正确的结子时机,因为种子一旦成熟,保存期限是很短的。

一年中,若季节气候对种子来说太干燥或太寒冷,不利于发芽,种子就进入休眠,等待不适宜的气候过去。

如果将植物行为以精巧度衡量,扁蓄的发芽行为只有初级程度。扁蓄是长在耕地和花园中的杂草,种子先天为休眠型,未经冬天不会发芽。土壤中的种子在冬季感受到低温,打破休眠状态,预备好在春天来临、土壤回暖时发芽。没有在五月发芽的种子,又逐渐进入休眠状态,静待另一波寒意来临,准备好再次发芽。扁蓄的行为其实相当合理,称为初级程度好像不太公平,更何况相似的植物还不少,许多杂草也有依季节循环的休眠期和发芽期。

另一种相当常见的杂草则要比扁蓄技高一筹,那就是羊腿藜。羊腿藜在年初结不休眠的种子,产子时则结休眠的种子。有了年初生产的种子,这年的羊腿藜就有更多后代,后来所结的种子则安然保存至明春。

一年生植物的种子发芽机制就更精巧了,这些植物会打赌冬天冷不冷。许多冬季一年生植物,像雀麦草,都是在秋天发芽,这样做的风险是冬天的寒霜很可能冻死幼苗。但如果存活下来,就有了回报,因为比起其他春天才发芽的种子,这些幼苗抢先一步发育成长,能长得比较大,结的种子也多得多。冬季一年生植物也懂得分散风险,让部分种子在冬季休眠、春天发芽。比起熬过冬天的幼苗,这些春天发芽的种子长出的植株比较小、结的种子也比较少,但是存活的概率通常大一些。由于某几年的冬天比较冷,某几年比较不冷,所以有时不休眠种子长得好,有时休眠种子胜算大。

目前为止所谈的发芽行为,精巧程度都还不及格。种子还能从其他线索得到更精确的讯息,以决定什么时候发芽。许多像莴苣一类的种子,对光很敏感,在黑暗中不会发芽,即使温度和湿度都很恰当。这样的机制可以避免那些被埋得很深的、没有机会到达土壤表层的种子发芽。而只要一丝阳光,就能让种子自休眠中苏醒。替菜圃翻土会让阳光传递讯息给土壤中许多对光敏感的杂草种子,让它们知道接近土壤表层了。

很多种子的招数更了不起。植物可借由远古演化而来的光感受体(即光敏素分子)感知光线。光敏素分子有两种形式,可彼此转换。一种称为Pr,吸收红光后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称为Pfr,Pfr吸收远红光后再转回Pr型分子。Pr对Pfr的比率是由接收多少这两种不同波长的光而定。这种Pr对Pfr的比率提供了地方环境的讯息,对植物来说极为重要。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植物透过Pr对Pfr的比率能侦测到光的改变。由此,植物利用光敏素察觉邻近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的生长以避开邻近植物。同样,种子如果暴露在透过叶子照射的阳光中,就不发芽。与其在其他植物的遮蔽下发芽、长出难以存活的幼苗,还不如维持休眠状态。

光敏素有个缺点,就是在黑暗环境中无用武之地。因此只有位于土壤表层或接近表层的种子能加以利用,侦测竞争对手是否环伺在侧。不过还有另一种线索,能让深埋土中的种子知道上方有没有一线生机。土壤表层的植物,例如草类,就像一层隔绝物,调节土壤内种子感受温度的范围。光裸的土壤表层没有这层隔绝物,所以底下的种子会感觉到强烈的温度起伏,许多种子就从这种温度起伏中得知土壤表面是光裸的。如果感受到温度起伏,种子就会在春天发芽;而如果感受到的温度很平稳,没有高低起伏,种子就不发芽。

(选自英乔纳森·西尔弗顿著、徐嘉妍译《种子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14年,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1)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
(2)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
【小题2】作者认为有些种子发芽行为的精巧程度还不及格。请写出这些种子的发芽行为。
【小题3】翻土可以除掉土壤表层的杂草,但是翻动过的土壤有时反而长出更多的杂草。请用文中观点解释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