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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哈姆莱特》第三幕第二场“城堡中的厅堂”中的选段,完成后面的题目。
国王:这出戏是怎样一个情节?里面没有什么要不得的地方吗?
“这本戏”的戏名叫什么?戏中“要不得的地方”指什么情节?国王的问题体现了他怎样的心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名著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2 12: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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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永恒家园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我在圣托马斯医院认识了一个体格健壮、满头金发的年轻小伙亚伯拉罕,他个性腼腆,为人谦逊,天资出众,不仅考取了医学院的奖学金,还在念书的五年里拿遍了所有能拿的奖项。身兼内科和外科住院医师,才华得到所有人的一致认可,后来他被选入管理层,仕途一片光明,毫无疑问,他会晋升为这个行业的顶尖人物,名利双收。就在他走马上任之前,他想去度个假,因为他没什么钱,于是在一艘开往地中海东部的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

几个星期后,医院收到他的辞职信,他放弃了人人艳羡的职位。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不过,医院有的是候选人接替他的位置,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

大约十年后的一个清晨,我在一艘即将驶入埃及亚历山大港的船上排着队,等着接受医生的例行检查。有位医生块头很大,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当他摘下帽子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我觉得我好像见过这个人。突然间,我想了起来。

“亚伯拉罕。”我喊道。

他满脸疑惑地转头看向我,随后他认出了我,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寒暄后,他邀请我去吃晩餐。他在这里的职位相当低微,看起来过得也并不宽裕。接着,他和我说了他的故事。

当年启程去地中海度假的时候,他其实一门心思想着,一回到伦敦就去圣托马斯医院赴任,一天早晨,他乘的货船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了,他从甲板上眺望这座城市。他看见了穿着破破烂烂长袍的本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一群吵吵嚷嚷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还有戴着塔布什帽的、一脸严肃的土耳其人。在艳阳和碧空下,他被一种莫名的感觉擒住了。他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就像是突如其来的一声惊雷。”可能这个比喻他觉得不够恰当,于是又改口道,“就像瞬间降临的天启。”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然后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一种身心都自由了的美妙滋味,他觉得自己回家了。不出一分钟,他就决定要在亚历山大港度过他的余生。不到二十四小时,他就带着他的全部家当上了岸。

“船长一定觉得你疯了。”我笑着说。

“别人怎么想,我不在乎。这个决定并不是我做出的,而是我内心某种更强大的力量促使我做的。那时候我四处打量,想要找家希腊小旅馆住下来,我觉得我知道它在哪儿,你知道吗?我真的是径直走进那家旅馆的。当我看见它时,我立刻认出了它。”

“你以前来过亚历山大港吗?”

“没有。我此前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

他很快就在当地谋了一个公职,从那以后就一直做着这份工作。

“难道你从未后悔过吗?”

“没有,我一刻都没有后悔。我赚的钱只够我过日子,但是我很满意。我别无所求,只盼望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我死在这里,我的生活非常美好。”

后来我正在伦敦和一位当医生的老朋友亚力克•卡迈克尔共进晚餐,他身居医院高位,年收入颇丰,并刚被封为爵士。

“我过得挺不错的,”他说,"不过说来奇怪,我能拥有这一切,全因交了一次好运。”

“此话怎讲?”

“哦,你还记得亚伯拉罕吗?本来拥有大好前途的人是他,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就事事比我强,他是第一,我永远只能是第二。如果他沿着那条路继续走下去,我现在的位子就都是他的了。那个人是手术台上的天才,没有人能和他比,他被任命为圣托马斯的住院医生之后,我进管理层的机会就没有了。我原本只能成为一个专科医生,你也知道,专科医生根本没有多少晋升空间,可是亚伯拉罕却主动退出了,我得到了那个职位,这给了我改变命运的机会。我觉得亚伯拉罕这人有点儿拧巴,可怜的家伙,他已经完全毁了。依我看啊,人光有脑子还是不够的,真正决定一个人的还是个性。亚伯拉罕没什么个性,并且很愚蠢,一个男人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简直是太糟糕了。”

我不确定亚伯拉罕是否真的把他的生活搞砸了。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住在令你感到幸福的地方,过着内心安宁平和的日子就一败涂地了吗?当个出色的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个如花似玉的娇妻,就是成功的人生吗?我想这取决于如何理解生活的意义,对社会做出了哪些贡献,以及对自己的要求。但我闭上了我的嘴,我又有什么资格与一位爵士争个高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亚伯拉罕没钱度假,于是在货船上找了份外科医生的差事,这为下文他在亚历山大港定居埋下了伏笔。
B.“穿着一身破旧衣裳”“头发几乎掉光了”,这样的外貌描写暗示了亚伯拉罕现在穷困潦倒的生活状况。
C.“亚力克·卡迈克尔”与“我”的对话,写出了他对“亚伯拉罕”的看法,表达了他对个性、命运的理解
D.“这一举动令众人惊诧不已”“亚伯拉罕很快就被人遗忘”等叙述,表明人们对亚伯拉罕的不理解和淡忘。
【小题2】试分析小说中“亚力克·卡迈克尔”的形象特点及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对亚伯拉罕是否把生活搞砸了,“我”和“亚力克·卡迈克尔”看法不一样,你同意谁的观点,说说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输。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做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汉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呆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呆了六个礼拜了。这件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姻弟乔治·贝雷给约翰妻子留下银行股票,推动了情节发展,为后文“我办理专利权的花费做了铺垫。
B.小说通过个性化的表述,运用幽默诙谐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叙事,以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塑造了约翰的人物形象。
C.约翰办理专利权整整经历了三十六道手续,花费了六个多星期,交纳了近百英镑,终于办理了通用的专利权。
D.小说通过大量文字叙述了老约翰申请专利时国家机关的层层盘剥,一系列不合理流程的出现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小题2】小说中多次谈到我在汤姆斯·乔哀家租住的事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物种起源〉绪论》片段,完成小题。

(1)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世界上无数的物种曾经是怎样变化以获得如此完善地、正当地引起了我们赞叹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我们以后会论述到。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的情形,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养料,它的种子必须由某几种鸟为它传播,它的花雌雄分开,绝对需要借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把花粉从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2)所以,洞察变化和相互适应的方法是极其重要的。我开始观察的时候,便觉得细心研究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会给了解这个难解的问题提供最良好的机会。结果没有使我失望,我经常获得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的知识,虽然不完备,却能给研究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导。此项研究虽然通常为自然学者们所忽略,我却要冒昧地表示我对于它的高度价值的确信。

【小题1】对画线句子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学者得出这结论是因为存在生物的胚胎关系、地理分布等事实。
B.由于结论的根据不充分,作者在文中认为“这样的结论”是错误的。
C.作者在“很有根据”前加了“即使”,是委婉地表示结论没有根据。
D.人类无法说明世界上无数物种何以具有如此完善的构造和相互适应。
【小题2】对第一段的论述,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自然学者们只在狭隘的范围里研究物种变异的原因。
B.啄木鸟的构造适应捉取树皮下的昆虫,是不合理的。
C.槲寄生的种子传播绝对需要某几种鸟和昆虫的帮助。
D.动物构造和植物习性两方面都是采用举例法来阐述。
【小题3】研究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的目的和成效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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