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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目。
⑴过了一个星期,他们所有的希望都断绝了。
⑵路瓦栽,好像老了五年,他决然说:
⑶“应该想法赔偿这件首饰了。”
⑷第二天,他们拿了盛项链的盒子,照着盒子上的招牌字号找到那家珠宝店。老板查看了许多账簿,说:
⑸“太太,这挂项链不是我卖出的;我只卖出这个盒子。”
⑹于是他们就从这家珠宝店到那家珠宝店,凭着记忆去找一挂同样的项链。两个人都愁苦不堪,快病倒了。
⑺在皇宫街一家铺子里,他们看见一挂钻石项链,正跟他们找的那一挂一样,标价四万法郎。老板让了价,只要三万六千。
⑻他们恳求老板,三天以内不要卖出去。他们又订了约,如果原来那一挂在二月底以前找着,那么老板可以拿三万四千收回这一挂。
⑼路瓦栽现有父亲遗留给他的一万八千法郎。其余的,他得去借。
⑽他开始借钱了。向这个借一千法郎,向那个借五百法郎,从这儿借五个路易,从那儿借三个路易。他签了好些债券,订了好些使他破产的契约。他跟许多放高利贷的人和各种不同国籍的放债人打交道。他顾不得后半世的生活了,冒险到处签着名,却不知道能保持信用不能。未来的苦恼,将要压在身上的残酷的贫困,肉体的苦楚,精神的折磨,在这一切的威胁之下,他把三万六千法郎放在商店的柜台上,取来那挂新的项链。
⑾路瓦栽夫人送还项链的时候,佛来思节夫人带着一种不满意的神情对她说:
⑿“你应当早一点还我,也许我早就要用它了。”
⒀佛来思节夫人没有打开盒子。她的朋友正担心她打开盒子。如果她发觉是件代替品,她会怎样想呢?会怎样说呢?她不会把她的朋友当作一个贼吗?
⒁路瓦栽夫人懂得穷人的艰难生活了。她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了主意。她要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她就设法偿还。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赁了一个小阁楼住下。
⒂她懂得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的杂事了。她刷洗杯盘碗碟,在那yóu  nì的盆沿上和锅底上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她用肥皂洗衬衣,洗抹布,晾在绳子上。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街上,再把水从楼下提到楼上,走上一层楼,就站住喘气。她穿得像一个穷苦的女人,胳膊上挎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地节省她那艰难的钱。
⒃月月都得还一批旧债,借一些新债,这样来延缓清偿的时日。
⒄她丈夫一到晚上就给一个商人téng  xiě 账目,常常到了深夜还在抄写五个铜子一页的书稿。
⒅这样的生活继续了十年。
⒆第十年年底,债都还清了,连那高额的利息和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都还清了。
⒇路瓦栽夫人现在显得老了。她成了一个穷苦人家的粗壮耐劳的妇女了。她胡乱地挽着头发,歪斜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手,高声大气地说着话,用大桶的水刷洗地板。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办公去了,她一个人坐在窗前,就回想起当年那个舞会来,那个晚上,她多么美丽,多么使人倾倒啊!
(21)要是那时候没有丢掉那挂项链,她现在是怎样一个境况呢?谁知道呢?谁知道呢?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小题1】本文节选自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 的《项链》,与其同名的还有美国的 。
【小题2】根据课文第(15)段和第(17)段的拼音填入正确汉字:
【小题3】在第(14)(15)段,塑造出路瓦栽夫人怎样的性格特点?
【小题4】在第(21)段中,作者写到“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你认为,对于路瓦栽夫人而言,丢项链这件小事是败坏了她,还是成全了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7 09: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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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场决斗

莫泊桑

战争虽然结束了,德军仍驻守在法国,整个国家就像一个被打败了的摔跤手一样,在胜利者的膝盖下面颤抖着。

从破败不堪的巴黎出发的头几列火车,慢吞吞地朝着新划定的国界线驶去.旅行的人从窗口里可以看到那些完全成了度墟的平原和那些烧光了的小村子.列车经过城市时,就看见大队的德国兵在广场上操练.口令声伴着列车的轮子的喧哗声传到车厢里。

杜普伊先生在巴黎被围期间,一直为城里的国民防护队服务.在敌人未便入以前,他子已把妻于女儿送到了国外.现在他乘了列车赶去瑞士和他的妻子女儿团聚.他又气又怕的凝视着这些留着胡子带了兵器的驻守在法国的人,他们待在法国,就像在他们自己的家一样.他的心灵时而被蔫蔫的爱国热情所鼓动,时而又被人类明哲保身的共同本能所俘虏。

一个普香士军官上车了。两个游历的英国人,满怀新奇地打量着他.而杜普伊先生仿佛是一个在警察对面坐下的小偷一样,不自在地坐在一边,他假装在看报,没有理会他们。

列车启动了,两个英国人中的一个忽然举起胳膊指着远处的一个小镇,“那个小镇叫什么?’

伸长了腿把身子在座位上向后仰着的普普士军官用一种带德国口音的法语说:“法尔司堡。在那里,我杀死过十二个法国兵,俘虏了两百多人。”

普香士军官边答边朝着杜普伊先生,骄傲地从胡子里露出满意的笑容.接着,军官伸出一只手说:“如果我担任了总司令,早就攻破巴黎了。我见什么烧什么,什么人都杀掉.那法国就灭亡!”

出于礼貌,两个英国人简单地应了一声。

他继续往下说道:“二十年后,整个欧洲都将属于我们的.普鲁士,比任何国家都强大。”

两个英国人的脸颊在长髯之间像是蜡人一样没有一点儿表情了,他们也不说话了,这时,普普士军官把他那双长筒马靴靠向杜普伊先生的大腿,杜普伊先生把头扭过去,整个脸通红。

普普士军官拘出了自己的烟斗,盯着这个法国人说:“您身上没有带烟吗?”

杜普伊先生答道:“没有,先生!”

 “一会儿车子停了,请您去帮我买点烟来.我一定给您付点小费.”

列车在一座被火烧的面目全非的车站停住时.普普士人打开了车厢的门,抓住了杜普伊先生的胳搏向他说:“您去替我跑腿吧,快点,快点!”

车头已经呜鸣地叫起来预备发车了.这时候,杜普伊先生突地向月台上一跳,虽然站长挥手制止,但他已经跳进这辆客车的另一个车厢里。

他的心砰砰跳着,把坎肩的钮子解开,喘着气擦着额上的汗。

可是那个军官又在杜普伊的车厢门口出现了.那两个被好奇心驱使的英国人也跟着他上来了.他在法国人的对面坐下,始终带着笑容:

“您刚才不肯替我去跑腿。”

“我不想去,先生!”

列车又开动了。

军官说:“那么,我把您的胡子剪掉,来装我的烟斗吧。”

于是他向着他的脸伸过手来。

两个英国人始终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

普鲁士人抓住了他嘴唇上的一撮胡子开始拔起来。杜普伊一反手就托起了普鲁士人的胳膊,抓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摁倒在座位上,压住了他.他鼓起腮帮子,睁圆着两只冒火的眼睛。一只手始终扼住对方的喉呢,另外一只手握成拳头开始愤怒地不停地砸下去.直到累了。

普香士人被惊性和疼痛弄得晕了头,没有反扑,缓过气后才说:“倘若您不肯用左轮手枪和我决斗,那我就要杀了您!”

“随时随地,乐意奉陪。”杜普伊先生像火车头一般呼啸着。

接着,他向那两个英国人说:“二位可愿意做公证人?”

他们俩齐声用英语答:“oh!yes!”

列车停住了。他们都走到了城墙底下。

两个英国人不住地掏出表来看,他们怕的是错过了时间,坐不上原车赶路.杜普伊先生从来没有用过手枪,现在却站在和对手相距二十步的地方.

有人喊了一声:“放!”

不等瞄准,杜普伊先生就信手放了一枪.后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站在他对面的普香士人摇晃了一两下,就直挺挺地扑倒在了地上.他已经打死了他.一个英国人喊了一声“oh”,这声音因为喜悦、好奇心的满足和快活而有些颤抖。另一个英国人本来始终握着表,这时候,他挽着杜普伊先生的胳膊向火车站走。

列车开动了。他们崇敬地伸出右手同杜普伊先生握手,然后就转过身躯,相互挨着坐在角上原来的位置上了。

(有删改)

【小题1】简析小说第一、二两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句。
【小题3】概括文中两个英国人的心理。
【小题4】请结合杜普伊先生心理和行为变化的过程分析作品主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宝

莫泊桑

妻子的去世让郎丹先生悲痛不已,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找了很久,因为她一直到临死前几天还不断地买回来,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要带一样新东西回来。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顺着一条条大街,朝部里走去,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走进和平街口的另一家首饰店。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

“嗳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

“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这一次,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商人打开帐薄,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他请人送他回家,随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他伤心地哭到天黑,最后他又疲乏,又伤心,支持不住,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睡着了。

一道阳光照醒了他,他慢腾腾地起来,他想到了应该再到首饰店去一次,想到这儿,臊得满脸通红。

天气晴朗,蔚蓝的天空覆盖着这笑脸迎人的城市。开始在首饰店对面的人行道上踱来踱去。一万八千法郎!一连有二十次,他都差点儿走进去,可是每次都被羞耻心拦住了。然而,他肚子饿,饿得很厉害,而且又没有一个子儿。他突然下了决心,为了不让自己有考虑的时间,一口气奔过大街,冲进了首饰店。

首饰商人从抽屉里取出十八张大钞票,点了一遍递给朗丹。他用一只颤巍巍的手把钱放在衣袋里。正打算出去,又转过身来,垂下眼睛,对一直在微笑的商人说:“我……我还有别的珠宝……都是从……同一个人那儿继承来的。您都愿意收买吗?”

商人鞠了个躬,说:“当然愿意,先生。”

一个钟头以后,他回到首饰店,到这时候他还没有吃早饭。他们开始一件件地研究,一件件地估价。几乎全部都是这家店里卖出的。

朗丹现在也撕破脸皮争价钱了,他发脾气,要人把帐薄给他看;随着金额的增加,他的嗓门也越提越高。

大粒的钻石耳坠两万法郎;镯子三万五千法郎;胸针、戒指和链坠儿一万六千法郎;一件用祖母绿和蓝宝石镶成的首饰一万四千法郎;一条当项链用的金链连同吊着的独粒钻石四万法郎;总数共达十九万六千法郎。

商人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这些东西的主人把所有的积蓄都存在珠宝上了。”

朗丹一本正经地说:“这也是一种存钱的方法,并不特殊。”他又和买主约好第二天还要约请行家复查,然后走了出来。

他到瓦赞饭店吃了中饭,喝的是二十法郎一瓶的酒。吃完饭,他叫了一辆马车,到布洛涅树林去兜风。他带着几分轻蔑的神气望着来来往往的车马,恨不得向行人嚷叫:“我也有钱。我有二十万法郎!”

他想起了内务部,连忙叫马车送他去。他大模大样走进科长办公室,说:“先生,我是来向您辞职的。我得到了一笔三十万法郎的遗产。”他又去和老同事们握手告别,把自己将来的生活打算告诉他们;然后到英国咖啡馆去吃晚饭。

他正好坐在一位看上去好像很有身份的绅士旁边,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炫耀一下,于是告诉这位先生,他刚刚得到了一笔四十万法郎的遗产。

半年以后,他又结婚了。他的第二个妻子虽然很规矩,可是脾气难侍候,给他带来了许多痛苦。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郎丹先生的薪水在妻子的手里时,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可见妻子死前在郎丹心中是一位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太太。
B.“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C.朗丹先生第一次离开首饰店一再走错路,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从而造成他内心的歉意。
D.通过一系列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莫泊桑揭露了当时法国社会金钱万能、金钱万恶的黑暗现实,以及小市民在金钱面前贪慕虚荣的嘴脸。
【小题2】小说中郎丹先生的心理活动十分丰富,请筒要概括他的心路历程。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学#科#网...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人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军看出。
【小题2】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结合原文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3】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那你的观点呢?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