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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进攻堡垒
(美)弗兰西斯·帕克曼
六年以前,有个名叫吉姆·贝克沃思的人,一个有着法国、美国和黑人血统的混血儿,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里做买卖。
前一年夏天,吉姆·贝克沃思待在圣路易斯。在克罗人看来,他是一个极其恶劣的流氓,阴险狡诈,杀人不眨眼,毫无廉耻和信义,这是他在大草原上的为人。然而,就他的情况而言,做人的准则并不适用,因为尽管他会在一个人的睡梦中将其刺死,可是他也会做出奋不顾身的勇敢行为来,例如,像下面这样:
他在那个克罗人村庄里时,黑脚部落的一支作战部队,人数在三四十人之间,偷偷地穿过乡野窜来,杀死了路上孤单的行人,夺走了马匹。克罗人的战士在后面紧紧追赶,追得那么急,黑脚人逃脱不掉了,他们于是在一片悬崖绝壁下用大木头堆起了一道丰圆形的胸墙,冷静地等待着克罗人的到来。大木头和树枝堆了四五美尺高,在前面保护着他们。
克罗人本来可以冲过胸墙,全歼敌人,但是尽管他们人数比对方多10倍,他们却做梦也没有想到直捣那个小防寨。这一行动和他们的作战概念是完全不相容的。他们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地枪弹和箭矢。黑脚人一个也没有受伤,可是有几个克罗人尽管又跳跃又躲闪,却被打翻了。这场战斗就以这种幼稚的方式进行了一两个小时。
不时,一名克罗战士在一阵忘我的英勇自负情绪中,会尖声唱着战歌,自诩是人类最勇敢、最伟大的人,拿起战斧,冲上前去,猛劈胸墙,接着向同伴方向選下阵来,在一阵雨点般的箭下倒地阵亡。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发出联合攻击。黑脚人在他们的阵地内仍旧很安全。
最后,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你们全都是大傻瓜和老婆子。”他对克罗人说,“有种的跟着我来,我让你们看看该怎样打仗。
他把捕兽人般的鹿皮上衣先脱摔,再把衣服脱个精光,像印第安人那样,又把步枪楸在地上,一手操起一柄轻便的斧子,奔过大草原,跑向右边,利用一片洼地掩藏起来,不让黑脚人看见。接着,他攀登上岩石,到了他们后面那片悬崖的顶上。四五十名年轻的克罗战士跟着他。凭着下面传来的呐喊、号叫,他知道黑脚人正他的下面。他朝前跑去,跳下岩石,到了他们当中。在落地时,他一把揪住一个人松散的长发,把他掀翻用战斧砍死了他。随后,他又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他把斧子在自己前后左右那么快地挥舞着,大吃一惊的黑脚人纷纷后退,空出地方来给他。他本来可以跳过胸墙,逃了出去,但是这并无必要,因为克罗战士凶神恶煞般鼓噪着连连翻过岩石,迅速跳到了他们的敌人当中。克罗人的大队人马也从正面响应了那片喊杀声,同时冲上前来。在胸墙内的那场殊死战斗是可怕的。有一刹那,黑脚人像被困住了的老虎那样喝叫、搏斗,然而屠杀工作一会儿就结束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陈堆在悬崖脚下,一个黑脚人也没有逃脱。
【注】吉姆·贝克沃斯从代表草原文明的大草原来到一个代表农耕文明的大村庄做买卖,体现了两种文明的冲突和交融;他极富进攻性、自信、勇敢、有谋略、有担当的英雄行径也正是他作为欧美混血儿的最好诠释。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黑脚部落与克罗人在悬崖绝壁冷战、对抗的情节,作者虽正面描写作为“他们”的克罗人,但实际上是对主人公的侧面描写和反衬。
B.本文唯一一处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表现在“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C.克罗人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的枪弹和箭矢,充分说明克罗人英勇善战,不怕牺牲。
D.吉姆·贝克沃思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修饰语“克罗人的”表明作者对主人公的认同、一种身份与文化归属的认同,即从一个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做买卖的混血儿变成了一个克罗人甚至是超越了克罗人的英雄。
【小题2】文章开篇若意介绍吉姆·贝克沃思的混血儿血统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指在要冲地点做的坚固防御工事或比喻难于攻破的事物和不容易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的人。标题“进攻堡垒”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21 07: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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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重聚
【美】约翰·契弗
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在纽约中央车站。我写信告诉父亲,因为要在纽约换另一班火车,我会在那儿停留一个半小时,并问他,我们能否一起吃午饭。
他的秘书回信告诉我说,父亲那天中午将在车站的咨询台和我碰面。12点整,我看见他从人群中走来。他对于我来说是个陌生人——母亲3年前和他离婚了,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但是,我一看到他,就感觉到他是我的父亲,是我的肉和血、我的未来和命运。父亲是个高大、相貌英俊的男人。能够再见到他,我开心极了。他一边拍拍我的后背,一边和我握手。
“嗨,查利。”他说,“嗨,孩子。我想带你到我的俱乐部去,但它位于第60街。如果你得赶早班火车,我想我们最好在这附近吃些东西。”
他单臂搂着我,我用母亲闻玫瑰花的方式闻着父亲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成分丰富的气味,混合着威士忌酒、须后水、鞋油、羊毛衣物以及一个成熟男人的味道。我希望有人看见我们在一起。我希望有人拍下我们在一起的照片。我想要一些关于我们在一起的记录。
我们走出车站,沿着一条小巷往上走到一间餐馆。时候还早,餐馆空空的。有一个穿着一件红大衣的很老的侍者蹲在厨房门边。我们坐下来,父亲大声地召唤侍者过来。
“伙计!”他又是法文,又是意大利语地吼着,“侍者!酒保!嗨,你!”他的大声喧嚣在空空的餐馆里,显得格格不入。
“能不能给点儿服务呵!”他嚷道。
“快点,快点!”说着,他拍了拍手掌。这才引起了侍者的注意,他慢吞吞地朝我们餐桌蹭了过来。“你是朝我拍掌的吗?”他问道。
“别急,干嘛火气那么大,冷静点,”父亲说,“如果不过分——如果没有太超越你的职责之外,我们想要两杯吉卜森马丁尼酒。”
“我不喜欢被人拍手示意。”那个侍者说道。
“我应该把我的口哨带过来。”父亲说,“我有一只口哨,只有老侍者们的耳朵才听得见。现在,拿出你的小便笺簿和小铅笔,看看你能否拿齐这些东西给我们:两杯英国卫兵牌吉布森鸡尾酒。跟着我重复一遍:两杯英国卫兵牌吉布森鸡尾酒。”
“我想你们最好到别的地方去。”那个侍者轻声说道。
“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了不起的主意了。走,查理,谁稀罕这个鬼地方。”父亲说。
我跟着父亲走出那间餐馆,来到了另一间餐馆。我们要的酒送来了。他反复询问我关于棒球赛的点点滴滴。然后,他用餐刀敲打他面前那个空玻璃杯的边缘,又开始大叫起来:“伙计!侍者!嗨,你,能不能麻烦你再给我们两杯同样的。”
“这个男孩多大了?”侍者问道。
“关你屁事!”父亲说。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我不能再卖酒给这个孩子了。”
“喔?这我倒要告诉你个大新闻,”父亲说,“非常有意思的大新闻。你们这儿可不是纽约唯一的餐馆。街口刚开了一家。无礼的庸人,走,查理。”
“我得赶车了。”我说。
“对不起,宝贝。”父亲说,“真的很抱歉。”他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如果还有足够的时间带你去我的俱乐部看看就好了……”
“没关系,爸爸。”我说。
“我去买份报纸给你。”他说,“我去买份报纸给你带上火车看。”
“我必须走了,爸爸。”我说,“时间很晚了。”
“马上,就等一会儿,宝贝。”他说,“就等一会儿。”
“再见,爸爸。”我说。然后我走下台阶,登上了我乘坐的那班火车。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
(选自《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心理描写生动。因为要和父亲见面,查理“开心极了”。虽然只有短短的90分钟时间,但他希望能和父亲合影,留下父子共度时光的一点记录;他也希望留在父亲身边,因为他对家庭生活充满渴望。
B.父亲在见面中两次提到想让儿子去他的俱乐部看看,这一细节也许表现了父亲想向儿子证明自己的身份,由此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C.在父亲第二次准备转换到另一家餐馆时,查理用“我得赶车了”粗暴的打断了父亲,说明他的忍耐到了极限,他看不惯父亲的所作所为但又不想伤害他。
D.文中的酒是表现人物关系的重要事物,是父子见面后建立父子关系的纽带。查理的父亲通过喝酒凸显了自己的地位,也让他和儿子的关系变得亲密。
E. 小说叙写父子分别三年后90分钟重聚的经历,男孩从父亲的言行中感到父亲的粗暴无礼,孩子渴望亲近父亲,而两人缺乏感情交融,让心唏嘘。
【小题2】小说以“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结尾,这样写有什么效果?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父亲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全文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列问题

一小时的故事

凯特·肖班

①大家都知道马拉德夫人的心脏有毛病,所以在把她丈夫的死讯告诉她时是非常注意方式方法的。是她的姐姐朱赛芬告诉她的,话都没说成句,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地暗示着。她丈夫的朋友,理查德也在那儿,现在就在她身边。在列有布伦特·马兰德火车事故遇难者的名单传来时,理查德正好在报社里。紧接其后的电报,使他在最快的时间里证明了消息的可靠性。

②要是别的妇女遇到这种情况,一定是手足无措,无法接受现实,她可不是这样。她立刻一下子倒在姐姐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当暴风雨般的悲伤逐渐减弱时,她就独自走向自己的房里,不要人跟着她。

③正对着打开的窗户,放着一把舒适、宽大的安乐椅。全身的精疲力竭,似乎已浸透到她的心灵深处,她一屁股坐了下来。

④她能看到房前场地上洋溢着初春活力的轻轻摇曳着的树梢,空气里充满了阵雨的芳香,下面街上有个小贩在吆喝着他的货色,远处传来了什么人的微弱歌声;屋檐下,数不清的麻雀在嘁嘁喳喳地叫,对着她的窗的正西方,相逢又相重的朵朵行云之间露出了这儿一片、那儿一片的蓝天。

⑤她坐在那里,头靠着软垫,一动也不动,嗓子眼里偶而啜泣一两声。她还年轻,美丽,沉着的面孔出现的线条,说明了一种相当的抑制能力。可是,这会儿她两眼只是呆滞地凝视着远方的一片蓝天,从她的眼光看来她不是在沉思,而像是在理智地思考什么问题,却又尚未做出决定。什么东西正向她走来,她等待着,又有点害怕。那是什么呢?她不知道,太微妙难解了,可是能感觉得出来。这会儿,她的胸口激动地起伏着。她开始认出来那正向她逼近、就要占有她的东西,她挣扎着决心把它打回去——可是她的意志就像她那白皙纤弱的双手一样软弱无力。当她放松自己时,从微弱的嘴唇间溜出了悄悄的声音,她一遍又一遍地低声悄语:“自由了,自由了,自由了!”她的目光明亮而锋利,她的脉搏加快了,循环中的血液使她全身感到温暖、松快。

⑥她知道,等她见到死者那张一向含情脉脉地望着她、如今已是僵硬、灰暗、毫无生气的脸庞时,她还是会哭的。不过她透过那痛苦的时刻看到,来日方长的岁月可就完全属于她了。她张开双臂欢迎这岁月的到来。在那即将到来的岁月里,没有人会替她做主;她将独立生活。再不会有强烈的意志而迫使她屈从了,多古怪,居然有人相信,盲目而执拗地相信,自己有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在她目前心智特别清明的一刻里,她看清楚:促成这种行为的动机无论是出于善意还是出于恶意,这种行为本身都是有罪的。

⑦当然,她是爱过他的——有时候是爱他的,但经常是不爱他的。那又有什么关系!有了独立的意志,爱情这未有答案的神秘事物,又算得了什么呢!“自由了!身心自由了!”她悄悄低语。

⑧朱赛芬跪在关着的门外,苦苦哀求让她进去。“露易丝,你干什么哪?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开开门吧!”“去吧,我没事。”她正透过那扇开着的窗子畅饮那真正的长生不老药呢,在纵情地幻想未来的自由美好岁月,春天,还有夏天以及所有各种时光都将为她自己所有。她终于站了起来,在她姐姐的强求下,打开了门。她眼睛里充满了胜利的激情,搂着姐姐的腰,一齐下楼去了。

⑨有人在用弹簧锁钥匙开大门,进来的是布兰特雷·马拉德,略显旅途劳顿,但泰然自若地提着他的大旅行包和伞。他不但没有在发生事故的地方呆过,而且连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他站在那儿,大为吃惊地听见了朱赛芬刺耳的尖叫声;看见了理查德急忙在他妻子面前遮挡着他的快速动作。不过,理查德已经太晚了。

⑩医生来后,他们说她是死于心脏病——说她是因为极度高兴致死的。

注:凯特·肖班(1851—1904)生活在19世纪后半叶,曾被誉为“美国女权主义文学创作的先驱之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突然的“丧夫”事件使心脏有毛病的马拉德夫人备受打击,而丈夫的“死”而复生又给她以极度的高兴,这些突然地变化使马拉德夫人猝不及防而死。
B.理查德看见“死亡者”名单中马拉德的名字,又通过电报确认,但并未见到马拉德的尸体,这为后文马拉德“死”而复生埋下了伏笔,使情节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
C.马拉德夫人独自走向自己的房里就一屁股坐进了那把舒适、宽大的安乐椅,这时她全身的精疲力竭是由“丧夫”后的过度悲伤和放声大哭所致。
D.马拉德夫人在得到丈夫去世的消息后“暴风雨般”放声大哭起来。“暴风雨”表面上形容她的哭势强烈迅猛,深层却在暗示她的悲伤会如暴风雨似的来得猛去得快。
E.马拉德夫人眼中透露着炽热的凯旋般的光芒,她不自觉地摆出了一副胜利女神的姿态,心情欢愉并且不知掩饰地紧搂着姐姐的腰一起走下楼去。
【小题2】本文第四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对布兰特雷·马拉德和他夫人的描写一暗一明,请简要分析他们各自的形象。
【小题4】有人说《一小时的故事》是一曲关于人性解放的挽歌,也有人说《一小时的故事》是一声人生无常的吁叹,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波西小姐的“出生小镇”“不利条件”“改姓”到“声誉鹊起,红得发紫”,这系列的过程是波西小姐的成功过程,也是其迷失过程。
B.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他和女主人公的对话,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C.文章叙述了演员海史密斯通过白己的种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不料女主角的突然离去而使这些化为了泡影,意在表现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的深深的同情
D.小说构思精巧,结尾的陡转,故事情节中的悬念,如波西·卡林顿小姐的奋斗史、听完年轻人讲述后的反应,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小题2】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小题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异乡

(美)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岗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一进大门就是个庭院,穿过去,对面又有一扇门,出去就到医院了。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老医院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祷里,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跟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医生回到后面的诊所里,拿来一张照片,上面拍着一只萎缩的手,几乎同少校的一样小,那是整形之前照的,经过治疗后就显得大一点了。少校用一只好手拿着照片,十分仔细地瞧着,问道:“是枪伤吗?”

“工伤,”医生回答。

“很有意思,很有意思,”少校说着便把照片递还给医生。

“你该有信心了吧?”

“不,”少校答道。

……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艺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小题1】概括少校的形象。
【小题2】分析第一段场景描写的作用。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题目“在异乡”的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归来(又名《幸福的黄手帕》)

(美国)Pete Hamill

几年前我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是在纽约格林尼治碰到的一个女孩子说的。她说当时那些人里有她。此后别人听我提起这件事,便说他们记不起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大致相同的故事,或说听熟人讲过,是那位熟人的朋友的亲身经历。这故事很可能就是那种深藏在人们心底的神秘民间传说,每隔几年,就以不同的说法流传一次。尽管故事中的人物不同,寓意却始终如一。我倒愿意相信某时某地真有其人其事。

他们到佛罗里达去,3个男孩,3个女孩。他们用纸袋带着夹肉面包和葡萄酒,上了长途公共汽车,梦想着金黄色的海滩和海潮。灰暗寒冷的纽约,在他们后面消失了。

长途汽车隆隆南驶,温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坐在他们的前面,身穿一套不称身的褴褛衣服,动也不动,灰尘蒙面,使人看不出年纪。不断地咬嘴唇内部,寡合得仿佛处身愁茧,默无一言。

长途汽车深夜驶抵华盛顿郊外,停在路旁一家餐馆门外。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温哥没下,像在座位上生了根似的。这批青年觉得奇怪,就猜想他究竟是何等人物:也许是船长,是抛妻别家的人,是解甲归田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有个女孩就在他旁边坐下,向他自我介绍。

“我们是到佛罗里达去的,”她爽朗地说,“听说那儿风景很美。”

“不错。”他淡然回答,仿佛勾起了想忘却的事

“要喝点酒吗?”女孩问。他露出笑容,喝了一大口。然后谢谢女孩,又闷声不响了。过了一会儿,女孩回到自己一伙人那里,温哥在点头打盹。

早上,大家醒来,车已开到另一家餐厅外面,这一次温哥进去了。女孩一定要他一道吃。他好像很难为情,叫了杯不加牛奶的咖啡,那群年轻人闲谈着露宿沙滩的事,他却紧张地抽烟。再上车,女孩又和温哥同坐,不久,他不胜辛酸地慢慢说出了自己的沧桑。他在纽约坐了4年牢,现在获释回家。

“你有太太吗?”

“不知道。”

“你不知道?”女孩问。

“说来话长,我在牢里写信给妻子,”他说,“告诉她我要很久才能回家,要是她受不了,要是孩子老在问这问那,要是觉得太丢脸,就忘掉我吧。我会理解她的。她是个了不起的女子,真好的女子,我说另找个男人,忘掉我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她没来信。3年半没有消息。”

“你现在回家,还不知道情形怎么样吗?”

“不知道,”他很腼腆地答,“是这样的,上周我确知可以假释了,又写了封信给她。镇口有棵大橡树。我告诉她,假如还要我的话,就在树上挂条黄手帕,我就下车回家。假如不要我,就不必了——没有手帕,我就不下车,一直走下去。”

“喔唷,”女孩叫了起来,“喔唷。”

她告诉了别人,不久大家全知道了,快到温哥故乡时都紧张起来,看温哥拿出的几张照片,照片中是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他妻子自有一种朴实的美,孩子还很小,照片抚弄得太多,满是裂痕。

他们离镇只有20里了,年轻人都在车右边靠窗而坐,等着看那棵大橡树出现。车厢里气氛沉郁,寂静无声,想到生离之苦,青春虚掷,大家都默然无语。温哥不再眺望,沉着脸,重又流露出出狱犯的神情,像是怕会再遭挫折,先在心理上加强准备似的。

还有10里,还有5里。接着,突然之间,所有的年轻人都离座起立,狂喊狂嚷狂叫,雀跃不已。只有温哥例外。

温哥坐在那里惊得呆了,目望着橡树。树上挂满了黄手帕——20条,30条,也许好几百条,就像旗帜迎风招展欢迎他。在年轻人欢呼声中,这个刚出狱的人离座起身,走到前面,下车回家了。

(选自《读者文摘》总第22期,有改动)

【小题1】画线句“仿佛勾起了想忘却的事”,是指怎样的事?
【小题2】女孩听了温哥的话后,为什么接连两次发出“喔唷”的叫声?
【小题3】有人说故事的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你结合内容简析。
【小题4】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温哥的形象特点
【小题5】这篇小说有两个题目:《归来》和《幸福的黄手帕》。请你分别说说各自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