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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进攻堡垒
(美)弗兰西斯·帕克曼
六年以前,有个名叫吉姆·贝克沃思的人,一个有着法国、美国和黑人血统的混血儿,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里做买卖。
前一年夏天,吉姆·贝克沃思待在圣路易斯。在克罗人看来,他是一个极其恶劣的流氓,阴险狡诈,杀人不眨眼,毫无廉耻和信义,这是他在大草原上的为人。然而,就他的情况而言,做人的准则并不适用,因为尽管他会在一个人的睡梦中将其刺死,可是他也会做出奋不顾身的勇敢行为来,例如,像下面这样:
他在那个克罗人村庄里时,黑脚部落的一支作战部队,人数在三四十人之间,偷偷地穿过乡野窜来,杀死了路上孤单的行人,夺走了马匹。克罗人的战士在后面紧紧追赶,追得那么急,黑脚人逃脱不掉了,他们于是在一片悬崖绝壁下用大木头堆起了一道丰圆形的胸墙,冷静地等待着克罗人的到来。大木头和树枝堆了四五美尺高,在前面保护着他们。
克罗人本来可以冲过胸墙,全歼敌人,但是尽管他们人数比对方多10倍,他们却做梦也没有想到直捣那个小防寨。这一行动和他们的作战概念是完全不相容的。他们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地枪弹和箭矢。黑脚人一个也没有受伤,可是有几个克罗人尽管又跳跃又躲闪,却被打翻了。这场战斗就以这种幼稚的方式进行了一两个小时。
不时,一名克罗战士在一阵忘我的英勇自负情绪中,会尖声唱着战歌,自诩是人类最勇敢、最伟大的人,拿起战斧,冲上前去,猛劈胸墙,接着向同伴方向選下阵来,在一阵雨点般的箭下倒地阵亡。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发出联合攻击。黑脚人在他们的阵地内仍旧很安全。
最后,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你们全都是大傻瓜和老婆子。”他对克罗人说,“有种的跟着我来,我让你们看看该怎样打仗。
他把捕兽人般的鹿皮上衣先脱摔,再把衣服脱个精光,像印第安人那样,又把步枪楸在地上,一手操起一柄轻便的斧子,奔过大草原,跑向右边,利用一片洼地掩藏起来,不让黑脚人看见。接着,他攀登上岩石,到了他们后面那片悬崖的顶上。四五十名年轻的克罗战士跟着他。凭着下面传来的呐喊、号叫,他知道黑脚人正他的下面。他朝前跑去,跳下岩石,到了他们当中。在落地时,他一把揪住一个人松散的长发,把他掀翻用战斧砍死了他。随后,他又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他把斧子在自己前后左右那么快地挥舞着,大吃一惊的黑脚人纷纷后退,空出地方来给他。他本来可以跳过胸墙,逃了出去,但是这并无必要,因为克罗战士凶神恶煞般鼓噪着连连翻过岩石,迅速跳到了他们的敌人当中。克罗人的大队人马也从正面响应了那片喊杀声,同时冲上前来。在胸墙内的那场殊死战斗是可怕的。有一刹那,黑脚人像被困住了的老虎那样喝叫、搏斗,然而屠杀工作一会儿就结束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陈堆在悬崖脚下,一个黑脚人也没有逃脱。
【注】吉姆·贝克沃斯从代表草原文明的大草原来到一个代表农耕文明的大村庄做买卖,体现了两种文明的冲突和交融;他极富进攻性、自信、勇敢、有谋略、有担当的英雄行径也正是他作为欧美混血儿的最好诠释。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黑脚部落与克罗人在悬崖绝壁冷战、对抗的情节,作者虽正面描写作为“他们”的克罗人,但实际上是对主人公的侧面描写和反衬。
B.本文唯一一处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表现在“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C.克罗人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的枪弹和箭矢,充分说明克罗人英勇善战,不怕牺牲。
D.吉姆·贝克沃思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修饰语“克罗人的”表明作者对主人公的认同、一种身份与文化归属的认同,即从一个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做买卖的混血儿变成了一个克罗人甚至是超越了克罗人的英雄。
【小题2】文章开篇若意介绍吉姆·贝克沃思的混血儿血统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指在要冲地点做的坚固防御工事或比喻难于攻破的事物和不容易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的人。标题“进攻堡垒”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1-21 07: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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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途中
【美】兰斯顿·休斯
这是经济大萧条的年代,一个傍晚,大雪纷飞。萨劲特从一辆载货卡车上跳下来,面对满天飞雪,反应麻木,视而不见。他实在是饿极了,困极了,累极了。
多赛牧师拧亮门厅的电灯,打开住宅的大门,他看到外面正下着雪,然而他发现,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一脸粘满雪花的大个子黑人,显然是个夜游人,一个失业者。
萨劲特还未意识到自己是否已开口说话,牧师先生就抢先说:“对不起,不行。你顺着这条街往前走四条马路,往左拐,再走七条马路,就看到收容所了。对不起,这里不行。”
牧师关上了住宅的大门。
萨劲特想告诉那虔诚的人,他已经去过那个收容所了,在这萧条年代,他被迫去过上百个收容所,而每到一处,得到的回答总是没有床位、晚饭已供应过、地方已被占满。不管是真是假,他们反正歧视黑人。可是这位牧师先生,他竟然也说声“不行”,便关上了大门。显然,牧师不愿听他诉说这些,而人家也确实有扇门可以关啊!
大个子黑人转身走开了。满天飞雪,他依旧漠然地直冲冲往雪中走去,或许他已感觉到在下雪了。他停下脚步,在人行道上弓下身子,他饥饿、疲倦、寒冷。他望望天,看看地,忽然发现,他正站在一座教堂前。是啊!一座小教堂,就在牧师住宅的旁边。没错,是教堂。
教堂有两扇门。
在夜色中,宽宽的石阶上铺满了白雪。两扇高高的小圆顶拱门,门两旁各有一根细细的石柱支撑着。正对面有一扇圆形的窗,里面衬着挑花纱窗帘,窗格中间镶着十字架,上面钉着石雕的耶稣基督。这一切在街灯下显得那么宁静,那么殷实。萨劲特眨眨眼睛,抬头望望,雪花飘进了眼里。这个晚上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雪。
他感到饥饿,感到寒冷,感到绝望,而又存着一线希望。他走上石阶,敲了敲门,没有回音。他转动了一下门的把手,门是上了锁的。他就用肩膀顶门,他有节奏地哼嘿着,就像被铁链拴在一起的囚犯在干活时喊着号子那样。
门给撞开了。
正当门板要往后倒的一刹那,两名警察乘着警车刚好赶到,他们手持警棍,跑上石阶,一把抓住了萨劲特。这一次,萨劲特有了反抗意识,他抓住门边的一根高石柱,抱紧不放。两个警察使劲拉他,他死死抱住石柱,街上过路的行人都跑到两个警察的背后,抱住他们的腰,帮着一块儿拉。萨劲特仍死抱住石柱不放。
接着,教堂倒塌了。把两个警察和其他所有的人都埋在砖块、石头和瓦砾堆下,整个教堂都倒在雪地里。
萨劲特从瓦砾堆中爬出来,一个劲地朝大街走去。
萨劲特起初还以为自己是独自一人在走着,可是,他还听到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在跟他踩着同一个节拍。他回头看看,看见耶稣基督就在他身旁,和他齐步走着。他就是教堂圆窗格十字架上的那个基督——他仍然是石刻的,表面粗糙,好像就在教堂倒塌那会儿,从十字架上脱落下来,在他身边跟着走的。
“真见鬼,”萨劲特说,“我这是头一回看到你从十字架上下来。”
“是啊,”耶稣说,他的脚步把雪踩得沙沙作响。
“天啊!我明白,你一定乐意从十字架上下来。”
“当然乐意。”
“你真的在十字架上给钉了两千年?”
“一点儿没错。”
“唉,我身上要是有几个现钱,我就带你到处逛逛。”
俩人继续在雪地里走着,一直走到铁路旁。铁路上的红绿信号灯,被黑夜中的飞雪半遮着。铁轨一边的远处,有一堆篝火,是一些无业游民点燃的。
“我可要歇脚了。我实在累了。”萨劲特说。
“我要继续往前走,到堪萨斯城去。”耶稣说。
“好吧,回头见!”
大约清晨六点,有一列货车经过,萨劲特沿着铁轨飞跑过来,紧接着一跃身抓住了货车,想翻进一节敞顶煤车。说也奇怪,那节煤车里全是警察。靠近他的那个警察用警棍狠狠地朝他手指节上打。
他设法想翻进去,他直着嗓子嚷: “妈的!让我进车厢!”
“住嘴!”警察咆哮着,“你这疯黑鬼!”
忽然,萨劲特意识到,他确实在监狱里,哪来的什么十字架上下来的耶稣、火车。晚上流的血,现在都干了。结在脸上,头痛得厉害。过道里的那个警察在狠狠地用警棍打他的手指关节,因为他抓住监狱的铁栅门死劲地摇晃,想把这扇门撞开。
(入选时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运用写实与虚构相结合的手法,叙述了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失业的黑人在大雪纷飞的夜晚的遭遇。
B.萨劲特站在多赛牧师的家门口,希望牧师收留他,但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多赛牧师家已经没有床位,晚饭已经供应过,地方已被占满。
C.“唉,我身上要是有几个现钱,我就带你到处逛逛。”石人耶稣说的这句话表现了耶稣对萨劲特的友好,与现实社会中的人形成了对比。
D.“门”本应是接纳、包容的象征,但从萨劲特的遭遇来看,无论是牧师的“住宅的大门”,还是小教堂的“门”,对他都是一种拒绝。
E. 小说先后写了“他实在是饿极了,困极了,累极了” “他饥饿、疲倦、寒冷”这样的话,目的是说明萨劲特拉倒小教堂是出于无奈。
【小题2】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基本情节。
【小题3】小说后半部分写了耶稣“从十字架上脱落下来,在他身边跟着走”这样一个情节,有什么作用?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小题2】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 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小题3】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4】“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