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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各题。
国  王 我想我的判断不会有错。你们两人的技术我都领教过;但是后来他又有了进步,所以才规定他必须多赢几着。
雷欧提斯 这一柄太重了;换一柄给我。
哈姆莱特 这一柄我很满意。这些钝剑都是同样长短的吗?
奥斯里克 是,殿下。(二人准备比剑。)
国  王 替我在那桌子上斟下几杯酒。要是哈姆莱特击中了第一剑或是第二剑,或者在第三次交锋的时候争得上风,让所有的碉堡上一齐鸣起炮来;国王将要饮酒慰劳哈姆莱特,他还要拿一颗比丹麦四代国王戴在王冠上的更贵重的珍珠丢在酒杯里。把杯子给我;鼓声一起,喇叭就接着吹响,通知外面的炮手,让炮声震彻天地,报告这一个消息,“现在国王为哈姆莱特祝饮了!”来,开始比赛吧;你们在场裁判的都要留心看着。
哈姆莱特  请了。
雷欧提斯  请了,殿下。(二人比剑。)
哈姆莱特  一剑。
雷欧提斯  不,没有击中。
哈姆莱特  请裁判员公断。
奥斯里克  中了,很明显的一剑。
雷欧提斯  好;再来。
国  王 且慢;拿酒来。哈姆莱特,这一颗珍珠是你的;祝你健康!把这一杯酒给他。(喇叭齐奏。内鸣炮。)
哈姆莱特  让我先赛完这一局;暂时把它放在一旁。来。(二人比剑)又是一剑;你怎么说?
雷欧提斯  我承认给你碰着了。
国  王 我们的孩子一定会胜利。
【小题1】文中加点的“国王”和“他”都是国王自指,换成 “我”好不好?
【小题2】“这一个消息”是指什么消息?
【小题3】国王对哈姆莱特说他看好雷欧提斯,而对王后说:“我们的孩子一定会胜利。”这是为什么?
【小题4】国王为什么费尽心思为哈姆莱特祝贺?
【小题5】通过文段,我们可以看出国王克劳狄斯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3-07 03: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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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品质》片段,完成各题。

(一)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二)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

(三)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筒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小题1】选文写店铺的变化和橱窗里陈列的靴子,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说说“我”对格斯拉先生的情感态度与“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输。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做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汉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呆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呆了六个礼拜了。这件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姻弟乔治·贝雷给约翰妻子留下银行股票,推动了情节发展,为后文“我办理专利权的花费做了铺垫。
B.小说通过个性化的表述,运用幽默诙谐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叙事,以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塑造了约翰的人物形象。
C.约翰办理专利权整整经历了三十六道手续,花费了六个多星期,交纳了近百英镑,终于办理了通用的专利权。
D.小说通过大量文字叙述了老约翰申请专利时国家机关的层层盘剥,一系列不合理流程的出现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小题2】小说中多次谈到我在汤姆斯·乔哀家租住的事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下列对课文《〈物种起源〉》绪论》选段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当我在比格尔号皇家军舰上充当自然学者的时候,我曾深深地被栖息在南美洲的生物分布的一些事实以及该洲现存生物和古生物在地质上的关系的一些事实所打动。本书以后几章将要叙述这些事实。归国以后,在1837年我就想到,如果耐心地搜集和思索可能与这个问题有任何关联的各种事实,也许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得到一些了解。经过了五年的工作之后,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并且写出若干简短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简短笔记扩大为结论的纲要,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从那时候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断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希望读者能够原谅我讲这些私事,我之所以说明这些事情,是为了要表明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
A.从本段文字来看,作者的科学研究经过了出洋考察、撰写札记、充实札记、探讨等几个阶段。
B.选段出现三次“这个问题”,其意义是一样的,都是指“物种起源”的问题。
C.画线句的两个“事实”表明:生物的种不是神创造的,而是与地质时代有关,是从最简单到复杂逐步进化的结果。
D.使用“可能”“也许”“若干”“当时”“不间断”“私事”“轻率”等词语,不仅表现语言的严密性,更表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