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对下面这首诗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
天真的预示
[英]布莱克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有一座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
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
A.第一句是说以小见大,"窥一斑而知全豹"。
B.第二句是说一个个体生命里藏着偌大的自由与自信。
C."无限"与"永恒"在自己的手中创造。
D."天真"预示着美好,希望与永恒靠大家努力才能实现。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诗歌鉴赏 更新时间:2018-10-03 08:46:37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一周四镑的薪金是不能使他再发财的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却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这绺白发从右额头向后弯进去,显著地夹在黑发中间,就在他自己百看不厌的那张阴暗的脸庞上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很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他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我觉得你那绺白发好极了!我常想当个职业演员。有像你那样的天才,过过演员的生活一定美极了!”

美极了!

“今晚我来看你的戏。你在这里总得呆上个把星期吧!”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

“我说呀,老兄,别把我不当人看。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可是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侍者轻轻地溜过来,好像就要收拾桌子。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

“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络白头发!”

“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经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作者英国高尔斯华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已成为南海岸娱乐界的阔东家,但格里恒一见到昔日曾一同演戏的凯斯特,就立刻邀请他吃饭,表现了格里恒的热情好客。
B.凯斯特和好多年没见过面的旧交格里恒相遇是巧合,具有戏剧性,而从他穿着破皮靴上街遭遇尴尬可以看出他的粗心大意。
C.凯斯特虽然收入微薄,生活拮据,但是当格里恒提出愿意在经济上帮助他时,他拒绝了,这反映了他自尊刚强的一面。
D.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写法,比如凯斯特和格里恒脸庞、头发、衣着、身份的对比,凯斯特本人雅致的帽子和靴子的对比。
【小题2】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从“一只破靴子”和“一绺白头发”中选一个作为小说的标题,你选哪一个?请结合全文,表明你的观点并说明三条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种子萌芽从汲取水分开始,种子首先膨胀,胚部接着生长。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杨树和柳树的种子寿命极短,若没有在散播后几个小时内找到湿泥地,就会死亡。热带雨林中,许多树木结的大型种子如果没有在几周内发芽,就会腐败。对这些物种来说,要掌握正确的发芽时机,得先掌握正确的结子时机,因为种子一旦成熟,保存期限是很短的。

一年中,若季节气候对种子来说太干燥或太寒冷,不利于发芽,种子就进入休眠,等待不适宜的气候过去。

如果将植物行为以精巧度衡量,扁蓄的发芽行为只有初级程度。扁蓄是长在耕地和花园中的杂草,种子先天为休眠型,未经冬天不会发芽。土壤中的种子在冬季感受到低温,打破休眠状态,预备好在春天来临、土壤回暖时发芽。没有在五月发芽的种子,又逐渐进入休眠状态,静待另一波寒意来临,准备好再次发芽。扁蓄的行为其实相当合理,称为初级程度好像不太公平,更何况相似的植物还不少,许多杂草也有依季节循环的休眠期和发芽期。

另一种相当常见的杂草则要比扁蓄技高一筹,那就是羊腿藜。羊腿藜在年初结不休眠的种子,产子时则结休眠的种子。有了年初生产的种子,这年的羊腿藜就有更多后代,后来所结的种子则安然保存至明春。

一年生植物的种子发芽机制就更精巧了,这些植物会打赌冬天冷不冷。许多冬季一年生植物,像雀麦草,都是在秋天发芽,这样做的风险是冬天的寒霜很可能冻死幼苗。但如果存活下来,就有了回报,因为比起其他春天才发芽的种子,这些幼苗抢先一步发育成长,能长得比较大,结的种子也多得多。冬季一年生植物也懂得分散风险,让部分种子在冬季休眠、春天发芽。比起熬过冬天的幼苗,这些春天发芽的种子长出的植株比较小、结的种子也比较少,但是存活的概率通常大一些。由于某几年的冬天比较冷,某几年比较不冷,所以有时不休眠种子长得好,有时休眠种子胜算大。

目前为止所谈的发芽行为,精巧程度都还不及格。种子还能从其他线索得到更精确的讯息,以决定什么时候发芽。许多像莴苣一类的种子,对光很敏感,在黑暗中不会发芽,即使温度和湿度都很恰当。这样的机制可以避免那些被埋得很深的、没有机会到达土壤表层的种子发芽。而只要一丝阳光,就能让种子自休眠中苏醒。替菜圃翻土会让阳光传递讯息给土壤中许多对光敏感的杂草种子,让它们知道接近土壤表层了。

很多种子的招数更了不起。植物可借由远古演化而来的光感受体(即光敏素分子)感知光线。光敏素分子有两种形式,可彼此转换。一种称为Pr,吸收红光后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称为Pfr,Pfr吸收远红光后再转回Pr型分子。Pr对Pfr的比率是由接收多少这两种不同波长的光而定。这种Pr对Pfr的比率提供了地方环境的讯息,对植物来说极为重要。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植物透过Pr对Pfr的比率能侦测到光的改变。由此,植物利用光敏素察觉邻近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的生长以避开邻近植物。同样,种子如果暴露在透过叶子照射的阳光中,就不发芽。与其在其他植物的遮蔽下发芽、长出难以存活的幼苗,还不如维持休眠状态。

光敏素有个缺点,就是在黑暗环境中无用武之地。因此只有位于土壤表层或接近表层的种子能加以利用,侦测竞争对手是否环伺在侧。不过还有另一种线索,能让深埋土中的种子知道上方有没有一线生机。土壤表层的植物,例如草类,就像一层隔绝物,调节土壤内种子感受温度的范围。光裸的土壤表层没有这层隔绝物,所以底下的种子会感觉到强烈的温度起伏,许多种子就从这种温度起伏中得知土壤表面是光裸的。如果感受到温度起伏,种子就会在春天发芽;而如果感受到的温度很平稳,没有高低起伏,种子就不发芽。

(选自英乔纳森·西尔弗顿著、徐嘉妍译《种子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14年,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1)发芽就像分娩,一旦启动就是个不可逆的过程。因此发芽的时机攸关生死,种子早已演化出各式各样的手段找对时机。
(2)未被遮蔽的日光,红光/远红光的比率为1,然而,阳光穿过树叶后,大部分红光为树叶吸收,这时比率远小于1。
【小题2】作者认为有些种子发芽行为的精巧程度还不及格。请写出这些种子的发芽行为。
【小题3】翻土可以除掉土壤表层的杂草,但是翻动过的土壤有时反而长出更多的杂草。请用文中观点解释这种现象。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儿子的否决权
英哈代
①一天晚上,只有他们母子俩在他们那朴素的郊区住所里——那里的生活不是明朗的,而是阴沉的,这时,她才终于打破了沉默。在宣布自己可能改嫁的同时,为了缓和口气,她向他保证说这还是遥远的将来的事,到那时他将能离开她而独立生活了。
②儿子认为这个想法非常合情合理,还问她是不是看中了谁,她没有马上回答,他似乎有某种猜疑。他说,但愿自己的继父是一个上等人。
③“算不了一个上等人,”她怯生生地说,“他的情况和我在认识你父亲以前的情况差不多。”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全部情况透露给了他。有一会儿,年轻人绷紧着脸,然后满脸涨得通红,俯在桌子上,突然痛哭起来。
④他的母亲走上前去吻他,他脸上凡是能吻到的地方都吻遍了,又拍拍他的背哄他,就像他还是婴儿一样。她自己也一直哭着。等到这场大哭稍微平息一些,他就匆匆地走到自己房里,闩了门。
⑤她在门外等着,听着,从锁眼里进行劝说。过了很久他才在里面搭腔,一开口就严词厉色。“我为你感到羞耻!那样会毁了我!想嫁一个可怜巴巴的乡下佬!一个下等人!一个大老粗!会使我在全英国的上等人眼里把脸丢尽!”
⑥“别说了——也许我错了!我尽量去打消这个念头好了!”她哀求道。
⑦那个夏季,伦道夫还没有离开她以前,萨姆来了一封信,告诉她说他的运气出乎意料的好,店子弄到了手,他已经是店主。那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兼卖水果和蔬菜。他认为有朝一日可以成一个家,即使她住进去也不算委屈,并问能不能到城里去看看她。
⑧她偷偷地和他会了面,告诉他还得等她最后的答复。秋季慢慢地挨过去。当伦道夫回家过圣诞节时,她又提起这件事,但是那个小绅士毫不通融。
⑨于是有几个月没有提这事,然后旧语重提,但因他深恶痛绝而放弃,而后又提起。就这样,那个温顺的女人又讲道理,又苦苦哀求,四五年漫长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这时,忠实的萨姆有点孤注一掷地重新开始向她求婚。莎菲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大学生。有一年他从牛津大学回家过复活节,她再次提起这个话题。她争辩说,他只要一被授予圣职,就会有自己的家,像她这样不通文法、愚昧无知的人在他家里会是个累赘,不如眼不见为净。
⑩和以前相比,他现在生起气来更像个男子汉,但还是不同意。她这一方呢,也更加坚持己见,因此他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她恐怕靠不住。他怒不可遏,对她的俗气无比轻蔑,这种气势使他完全占了上风。最后他把她带进自己的卧室,来到他为个人祈祷而设立的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和圣坛面前,要她跪下来发誓,说没有他的允许她不会和萨姆·霍布森结婚。“这是我对父亲应尽的义务!”他说。
⑪那可怜的女人发了誓,心想他一旦被授了圣职,忙于教会工作时,态度就会软下来。但是她的愿望落空了,到这个时候他所受的教育已经使他没有多少人性,因此他毫不动摇,虽然他的母亲本来满可以和她那个忠实的水果蔬菜店主过一种粗茶淡饭、怡然自得的生活,而且谁也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
⑫随着时间的过去,她的脚跛得越来越厉害,很少离开位于城南那条长长的主要街道上的家,守在家里,心力似乎在逐渐衰竭。“我为什么不能对萨姆说我要嫁给他?为什么?”当没有人在近旁的时候她常常哀哀地自言自语。
⑬大约四年以后的某一天,一个中年人站在阿尔德布里克姆镇上最大的水果蔬莱店门口。他是店主,但今天没有穿平常那套工作服,而是穿上了整洁的黑衣裤,窗板也关上了。一列出殡的队伍从火车站那边过来,经过他的店门口。出了镇子,向盖密德村走去。中年人眼里满含泪水,帽子拿在手里,看着车队过去。出殡车上一个身穿大马甲、脸刮得很光的年青牧师阴沉沉地看着站在那里的店主。
(选自《哈代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注】故事情节提示:农村姑娘莎菲出于对年长牧师的敬畏,舍弃了自己的情人萨姆,嫁给了牧师,过了十几年近乎僵化的生活。丈夫死后,她想改嫁,又受到儿子伦道夫的阻挠,以上选段是小说的结尾部分。
【小题1】第①段中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简要概括伦道夫的形象特点。
【小题3】请简要赏析第⑫小节中画线的句子。
“我为什么不能对萨姆说我要嫁给他?为什么?”
【小题4】请结合文本内容,探究造成莎菲人生悲剧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好天气
【英】罗纳德•邓肯
天气冰冷,像慈善事业。东风抽打在脸上,脸像砂纸打磨过似的粗糙。靴子漏水,袜子和泥浆凝结在一起,空荡荡的小路似乎连个弯儿也没有。我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脚步寻找走失的母牛,诅咒起当农夫的命。好像当农夫还不够惨,命运还让我在一片长年累月都是冬天的土地上耕种。皱眉打量那片黑土地,四周树篱狰狞凌乱,我厌恶地瞪了一眼,觉得整个世界都丑陋无比。平坦无奇的耕地,光秃秃的树干,一个个泥潭映照出一片泥糊糊混浊的天空。浑身上下,唯一发热的是心头的火气。
“是个好天哪。”有人说了一声,那愉悦的语调令人生气。
“是吗?”我没好气地答道,两眼瞪着那个坐在农舍外的老头儿,“好在哪儿呢?”
“哪儿都好。”他平静地说,那老成持重的声音逼着我应战。
我争辩道:“哦,不,天不好。哪儿都不好;整个倒霉的乡村就像一座济贫院一样丑陋不堪。只有多愁善感的糊涂虫才感念今天的好,或念一月份的任何一天的好,或者念整个冬季的任何一天的任何好。念好的人无非是想同别人进行毫无意义的、老掉牙的交谈。”
说完这些,我的火气消了一点儿。
那老头儿沉默了一会儿。我大获全胜,却并不为自己的胜利而感到特别骄傲。
过了一会儿,老头儿用手指着一排大榆树的上方,身子却没离开长凳。“看到那些榆树了吗?”他问。
“那些树看起来像患了溃疡病。”我随口答了一句。
“你搞错了,往树的上方看。”他接着说,“看看那些剽悍的大白马,看看它们随风飘动的鬃毛,看看它们由雷电驱动的双翼。”
我顺着他那不能伸直的手指所指的方向望去。“没看见什么马。”我说。
他说:“你看的是地上。朝天上看,刮东风时,云总是像马群越过榆树林,不是吗?”
我又放眼望去。千真万确,一团白云盖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形成圆顶。那云团看起来的确像一匹矫健的马。我还发现马套在战车上;不,不是战车,那是一副由黄金般的光芒构成的犁铧,是它在灰暗的天空耕出了一道道金灿灿的犁沟。
“太阳肯定快要落山了,”那老汉说,“因为我女儿烧水准备沏茶时,太阳总是要落山了。”
“是她等着太阳,还是太阳等着她呢?”我问道。
“这无关紧要,”他回答说,“你得承认是个好天,对吗?”
“对,”我敷衍道,“前提是你得看得久,看得远。”
他指着小路旁的水沟继续说:“看看这儿。看见躺在下水管旁的那些枯叶了吗?那可都是些山毛榉叶子啊,是从一英里外的树林里飘到这儿的,都是。难道你没发现每片叶子腐烂时露出的金黄色是多么好看吗?擦亮的铜板与之相比黯然失色,而黄铜比起来又显得过分耀眼,每片叶子都凝聚着太阳全部的红光,我说的不对吗?”老头儿抬起头看着我。“你得承认美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时不有,无刻不在,就连一条臭水沟也不例外。”
我没有回答。他展示给我的排水口处的一切,深深地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甚至几乎没有觉察到他女儿已走出农舍,并搀扶他站了起来。她把一根白色的棍子放到他老树皮一般的手里;这时我才发现他的两眼覆着一层白膜……
“怎么,您……”
“不,”他说,“我并不比你瞎。只不过是我的眼睛看不见而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第5段反复强调“今天”“一月份的任何一天”“整个冬季的任何一天”等时间点,以此凸显“我”内心的怨愤情绪。
B.为了改变“我”看世界的眼光,老头儿主动与“我”搭讪,以天气为话题,循循善诱,让我认识到,美是无处不在的,哪怕是一条臭水沟,也蕴藏着美。
C.“我”是一个农夫,由于母牛走失,不得不四处寻找,加之天气不好,道路泥泞难行,因而心情懊恼,觉得整个世界丑陋无比。
D.“我”与老头儿对比鲜明。“我”眼睛明亮,却只看到世界的丑陋;老头儿眼睛失明,却能感知无处不在的美。可见感知美不必用眼睛,而需要用心灵。
【小题2】文章开头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我并不比你瞎。只不过是我的眼睛看不见而已”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