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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保护人
(法)莫泊桑
玛兰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官运!
有天早上,他从报上看到从前一位同学新近当了议员。玛兰重新成了他那位同学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朋友。
不久议员摇身一变当了部长,半年后玛兰就被任命为行政法院参事。
起初,他简直有点飘飘然了。为了炫耀,他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仿佛别人只要一看见他,就能猜到他的身份。后来出于一种有权势而又有宽宏大量者的责任感,他油然萌生一股压抑不住要去保护别人的欲望。无论在哪里遇到熟人,他都高兴地迎上去,不等人家问,就连忙说:“您知道,我现在当参事了,很想为您出点力。如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请您甭客气,尽管吩咐好了。我在这个位置上,是有权力的。”
一有机会,他对任何人都主动给予无限慷慨的帮助。他每天都要给人写十封、二十封、五十封介绍信,他写给所有的官吏。他感到幸福,无比幸福。
一天早上,他准备去行政法院,屋外已经下雨了。
雨越下越大。他只好在一个房门口躲雨。那儿已有个老神父。在当参事前,他并不喜欢神父。自一位红衣主教在一件棘手的事情上客气地向他求教以后,他对他们也尊敬起来。他看看神父,关切地问:“请问您到哪一区去?”
神父有点犹豫,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朝王宫方向去。”
“如果您愿意,神父,我可以和您合用我这把伞。我到行政法院去。我是那里的参事。”
神父抬起头,望望他:“多谢,我接受您这番好意。”
玛兰接着说:“您来巴黎多半是为散心吧。”
神父回答:“不,我有事。”
“哦!是件重要的事吗?如果您用得着我,尽管吩咐好了。”
神父好像挺为难。吞吞吐吐地说:“啊!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私事……一点小误会。您不会感兴趣的。是……是一件内部的……教会方面的事。”
“哎呀,这正属行政法院管。您尽管吩咐我好了。”
“先生,我也正要到行政法院去。您心肠真是太好了。我要去见勒尔佩、萨翁两位先生。说不定还得见珀蒂帕先生。”
“哎呀,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呱呱叫的同事。我都恳切地去替您托托关系。包在我身上好了。”神父嘟囔着说了许多感恩的话。
玛兰高兴极了。“哼!您可碰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神父。瞧吧,瞧吧,有了我,您的事情解决起来一定非常顺利。”
他们到了行政法院。玛兰把神父领进办公室,请他坐在火炉前面,然后伏案写到:“亲爱的同事:请允许我恳切地向您介绍德高望重的桑蒂尔神父,他有一件小事当面向您陈述,务请鼎立协助。”
他写了三封信,那受他保护的人接了信,千恩万谢地走了。
这一天平静地过去了。玛兰夜里睡得很好,第二天愉快地醒来,吩咐人送来报纸。他打开报纸念到:有个桑蒂尔神父,被控告做过许多卑鄙龌龊的事……谁知他找到一位叫玛兰的行政法院参事做他的热心辩护人,该参事居然大胆地替这个披着宗教外衣的罪犯,给自己的同事们写了最肯切的介绍信……我们肯请部长注意该参事令人不能容忍的行为……
他一下就蹦起来去找珀蒂帕。
珀蒂帕对他他说:“唉!您简直疯了,居然把那老阴谋家介绍给我。”
他张皇失措地说:“别提了……您瞧……我上当了……他这人看上去那么老实……他耍了我……卑鄙可耻地耍了我。我求您,求您设法狠狠地惩办他一下,越狠越好。我要写信。请您告诉我要办他,得给谁写信?对,找总主教!”
他突然坐下了,伏在珀蒂帕的桌子写道:“总主教大人:我荣幸的向阁下报告,最近有一个桑蒂尔神父欺我为人忠厚,用尽种种诡计和谎言陷害我。受他花言巧语哄骗,我竟至于……”
他把信封好,扭转头对同事说:“您看见了吧,亲爱的朋友,这对您也是个教训,千万别再替人写介绍信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由于同学的帮助,玛兰才当上了行政法院参事。因此他无论在哪里遇到熟人,都主动向对方提供帮助,这是他回报的方式。
B.在当参事前,玛兰并不喜欢神父,但是在一位红衣主教向他请教以后,“他对他们也尊敬起来”。这样描写达到了照应上文的目的。
C.玛兰被珀蒂帕训斥后,急于为自己辩解,并马上归罪于桑蒂尔神父。这足以看出他似乎很想保护别人,但实际上更关心自己的利益。
D.桑蒂尔神父起初并不想用“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麻烦玛兰,因此他回应玛兰的请求时吞吞吐吐。
【小题2】小说中的玛兰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6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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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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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学#科#网...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菲菲小姐
莫泊桑
威廉·艾力克侯爵是普鲁士少尉。他头发金黄,小矮个儿,对士兵傲慢粗暴,对战败者冷酷无情,性子像火药一样,十分暴躁。自从他进入法国以后,他的同事们一直叫他菲菲小姐。给他起这个绰号的原因是:他身段漂亮,腰身纤细,看上去好像用了女人的紧身褡;他刚刚长胡子,脸色苍白;他对人对事表示极端蔑视时,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使用法国短语“菲,菲”①,说时还带着嘘嘘的哨音。
上尉抱怨生活单调,想搞个酒宴,派勤务兵去卢昂带几位女客过来。
蜚蜚小姐无事可做时喜欢打碎东西,喝酒时不断地把酒杯掼碎,一个又一个。这天他盯住墙上有八字胡的女肖像,掏出手枪,砰砰两枪把两眼打穿了。他还自制爆炸装置“地雷”,引爆后站在炸断了脑袋的维纳斯瓷像面前发狂似地拍掌。 
自从来了普鲁士人,钟楼一直是静悄悄的。神父宁肯被枪毙也决不肯敲钟,以此宣示国难。军官们对此不予理会,只有侯爵硬要打钟。他每天都恳求上司让他去敲它一次。他请求的时候,像猫一般亲热,像女人一般阿谀,像想要什么想得发了疯的情妇那样娇声娇气。上司不同意,他只好以放“地雷”取乐。
军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头上擦油,身洒香水,容光焕发。天黑时风雨中马车到了,仔细挑选的五个美貌姑娘下了车。矮小年轻的拉歇尔,棕色头发,眼珠黑如墨滴,是个犹太女人。上尉把她分配给了年轻瘦弱的侯爵。
拉歇尔忽然透不过气了,咳出了眼泪,鼻孔里喷出烟来。原来侯爵借接吻之机,对她嘴里吹进了一股烟。她墨黑的眼珠里透出怒气,默默盯着这个主人。
他逼得她透不过气来;又突然使劲地咬了她的嘴唇,咬得很深,一屡鲜血从她的下巴淌下来,滴到胸口上。她又一次瞪着眼睛盯住她。她把血揩干净,低声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我一定会付代价的。”他冷酷无情的笑着说。
“为我们征服女人的心干杯!”“为我们征服法国而干杯!”军官们喊。姑娘们无语,只有拉歇尔气得浑身哆嗦,转过身来说:“你们在法军面前不敢说这样的话!”
矮小的侯爵变得快活起来。“哈!哈!哈!我从没有见过法国军队。我们一出现,他们都逃跑了!”
拉歇尔勃然大怒,冲着他的脸嚷道:“你胡说,坏蛋!”
他用手枪打穿画像时那样盯住她,然后笑开了:“哈哈!美人儿!他们如果勇敢,我们怎么会来到这里?”他越说越兴奋。“我们是他们的主人,法国属于我们!”
拉歇尔猛地一挣,从他的膝头滑下来,坐在椅子上。侯爵端着酒杯站起来说:“法国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的!”
“普鲁士万岁!”军官们一饮而尽。
矮小的侯爵重新斟满了香槟把杯子搁在犹太女子的头上,一面嚷着:“所有的法国女人都属于我们!”
她猛地站起来,那只杯子突然一倒,里边黄澄澄的酒如同举行洗礼似地都倒在她的黑油油的头发上,杯子落下去了,在地上砸碎了。她嘴唇发抖瞪圆眼睛望着那个仍在嬉笑的军官,怒不可遏,连喉咙都哽咽得发不出声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休想!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侯爵为了能够笑个痛快,坐了下来,摹仿着巴黎口音说:“她说得好,说得好!那么,小乖乖,你怎么到这儿来啦?”
她听明白后,顿时怒火中烧,冲着他嚷道:“我!我!我不是个女人,是个贱女人,普鲁士人都需要这个!”
没等她说完,啪地一声他就掴了她一个耳光。当他准备举手再打时,她狂怒之间从桌上抓起一把吃点心的银质小刀,刹那间,小刀笔直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正好在喉头下面那个陷凹部分。他正说着的那句话被卡在嗓子里,没能说完。他张着嘴发愣,眼睛里露出可怕的神色。他在两分钟之内死了。
拉歇尔在旁人没有来得及抓着她以前就推开窗子,跳到仍然下着雨的茫茫黑夜里逃走了。将军下令追缉她,可是没有找到,便找神父来报复,要他在侯爵下葬时打钟示哀。他竟然出人意料地显得温顺服从并怀有敬意。
菲菲小姐出殡时礼拜堂的钟第一次带着一种轻快的意味,发出它的哀悼声音。后来钟无规律地想个不停。原来钟楼上住着一个可怜的女子,神父和另一个管理人员一直给她送食物,直到德意志军队走了。不久,一个不拘成见的爱国人士敬佩她当日的英勇行动,把她赎出来,并和她结了婚,使她成了和其他的妇人一样值得尊重的夫人。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菲菲小姐看到女人肖像上有人画了八字胡须感到愤怒,好像那些人是为了嘲笑他搞恶作剧。他长时间受到战友的侮辱,感到很压抑,才拔出枪来打穿了画像上的眼睛。
B.菲菲小姐真的没有一点男人味。赴宴打扮得漂亮亮,请求上司有小猫的媚态,像女人一般阿谀,娇声娇气,处处都体现着女人性格,所以他的战友称呼他菲菲小姐真是恰如其分。
C.小说文字简洁,却含意丰富。拉歇尔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表露受辱后想要报复之意;菲菲小姐回答“我一定会付代价的”,则有对女子的侮辱意味。两句话看似简单,却很能体现出人物的性格身份。
D.文中写拉歇尔的遭遇,用了很多细节描写,刻画细腻,富有感染力。作者刻画这样的典型形象,是想使这部小说着重表现国破之后法国人民的屈辱生活。
【小题2】小说主人公菲菲小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一位普鲁士男子,作者却给他起名为菲菲小姐,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珠宝
莫泊桑
那是一个去世好几年的外省税务局长的女儿。父亲死后,她和母亲到了巴黎。母女俩都是贫穷而可敬的,安静而温和的,因为女儿的婚事而来到了这里。那年轻的女儿像是一位贤妻良母的典范,她那种带着含羞意味的美,具有一种安琪儿式的纯洁风韵,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忍不住地说:“将来娶她的那一个真有福气,我们找不出更好的了。”
郎丹先生当时是内政部的一个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婚后,她用一种极为巧妙的经济手腕治家,两个人好像过得很阔气。她对待丈夫的注意、细心、体贴,真是罕有的;并且她本身的诱惑力也非常大,以至于在他俩相遇6年之后,他之爱她更甚于初期。
他仅仅责备她两个缺点:爱看戏和爱假的珠宝。在整天工作之后,对于爱戏这类的散心事,郎丹先是骇然而感到疲乏的。于是他央求妻子跟着熟识的太太们去看戏并且由她们送她回家。开始她认为这种办法不大相宜,争执许久后,她出于体恤才答应了他,他因此十分感谢。
谁知这种看戏的兴趣,不久就在她身上产生了装饰的需要,并且养成了习惯。这种迷恋于浮光的爱好引起了丈夫的不满,每当他略有责备时,她总是从容地微笑说:“你教我怎样?我爱的就是这个。这是我的毛病。我明明知道你有理由,不过人是改变不了本性的。我当然更爱真的珠宝,我!”她一面拿着珍珠软项圈在手指头儿上转动着,好教上面的宝石小切面射出光彩,一面不断地说:“赶紧瞧吧,这制造得真好。简直就像真的一样。”
某一个冬天夜里,她赶到大歌剧院看戏,回家的时候她冻得浑身发抖。第二天,她咳嗽了。8天之后,她害肺炎死了。
郎丹几乎跟着她到坟墓里去了。以至于在一个月之间头发全变成了白的。
不过他现在的生活极为困难了。原先他的薪水在他妻子手里,不仅够得应付一家的种种需要,还能让他一直喝上等的酒和吃鲜美的东西,而眼下他竟不能应付自己一个人的用度。终于,他连一个铜子儿都没有了,于是他动了念头,要把他妻子生前仿佛最心爱的那只大项圈卖掉。因为那固然是个假货,不过也的确是下过一番很细致的功夫,他以为至少可以值得六个或者八个法郎。
他选了一家小店进去,有点儿难为情地递过项圈。“先生,”他对那商人说,“我很想知道您对这件小东西的估价。”那个人接了东西,左看右看了好一阵,掂着它的轻重,拿起一枚放大镜,又叫他手下的店员过来,并且为了格外好好地鉴定它的印象,又把它搁在柜台上,远远地打量着它。
郎丹先生被弄得很不好意思,正当他拿起那个小东西,珠宝商人却说,可以出价一万二千法郎收购它。这让那个丧偶的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问:“您说?……您可有把握?”另一个误解了他的惊讶,干脆地说:“您可以到旁的地方问问是不是可以多给些。在我看来,顶多值得一万五千。”
郎丹先生简直成了傻子,他收回了项圈,心里只模模糊糊觉得应该一个人好好地想一想了。然而一走出店门,他简直忍不住大笑了,他暗自说道:“低能儿!唉!眼见得那是一个不知道分辨真假的珠宝商人!”
他又走到另一家珠宝店里,谁知那个老板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曾以两万五千法郎卖出的货,并答应以一万八千法郎的价格收回。这一次,郎丹先生由于诧异而呆呆地坐下了。“不过,……不过请您仔仔细细看一看这东西吧,先生,直到现在,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 “请问您的姓名与住址?”珠宝商人翻开一摞帐册,寻了一阵就高声说道:“这项圈从前的确是送往郎丹太太家里去的,地点是舍身街16号,时间是1876年7月20日。”
科员吃惊得发昏,在老板怀疑的眼光中,他折起老板打的收条,走出了店门。他昏沉沉的,极力去推测:他妻子从前远没有能力去买一件这样大价钱的东西——没有,那么——那是一件馈赠品了!一件谁送给她的馈赠品?为的是什么?——那么妻子其余所有的珠宝也全是他人的馈赠了!他觉得天旋地转了,他张开了胳膊,失去知觉跌倒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郎丹先生被第一位珠宝商人的繁琐程序弄得不好意思,说明郎丹为用亡妻遗物换取金钱的行为而羞愧,也暗示出他因是假货而感到羞耻,情感很复杂。
B.郎丹是个法国平民阶层的小人物,他有尊严,娶上人人称赞的老婆曾是他最大的幸福,但却因妻子的欺骗更加痛苦。作者勾勒出一个大喜大悲的小人物心态,给我们展示了真实的社会风景画。
C.从全文来看,作者冷静的叙述,并非意味着感情的冷漠,而作者在文中旗帜鲜明的爱憎与是非评判,能给读者的想象与理解留下更为广阔的空间与余地。
D.本篇小说的故事是简单的,这正是莫泊桑细微观察与严格提炼的结果。短短的故事却能容纳多层的主题,表现了作者的非凡才能。
【小题2】从全文来看,郎丹太太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特点?请概括,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最后道出郎丹太太的珠宝是真的,这一结果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分析概括其中的原因。

同类题5

阅读文本,完成各题。

绳子的故事

莫泊桑

这是个赶集的日子。戈德维尔的集市广场上,人群和牲畜混在一起,黑压压一片。整个集市都带着牛栏、牛奶、牛粪、干草和汗臭的味道,散发着种田人所特有的那种难闻的人和牲畜的酸臭气。

布雷奥戴村的奥士高纳大爷正在向集市广场走来。突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小段绳子,奥士高纳大爷具有诺曼底人的勤俭精神,他弯下身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段细绳子。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冤家对头马具商马朗丹大爷在自家门口瞅着他,颇感丢脸。他立即将绳头藏进罩衫,接着又藏入裤子口袋,然后很快便消失在赶集的人群中了。

教堂敲响了午祷的钟声,集市的人群渐渐散去。朱尔丹掌柜的店堂里,坐满了顾客。突然,客店前面的大院里响起了一阵鼓声,传达通知的乡丁拉开嗓门背诵起来:“今天早晨,九、十点钟之间,有人在勃兹维尔大路上遗失黑色皮夹子一只。内装法郎五百,单据若干。请拾到者立即交到乡政府,或者曼纳维尔村乌勒布雷克大爷家。送还者得酬金二十法郎。”

午饭已经用毕,这时,宪兵大队长突然出现在店堂门口。他问道:“奥士高纳大爷在这儿吗?”坐在餐桌尽头的奥士高纳大爷回答说:“在。”于是宪兵大队长又说:“奥士高纳大爷,请跟我到乡政府走一趟。乡长有话要对您说。”

乡长坐在扶手椅里等着他。“奥士高纳大爷,”他说,“有人看见您今早捡到了乌勒布雷克大爷遗失的皮夹子。马具商马朗丹先生,他看见您捡到啦。”

老人明白了,气得满脸通红。“啊!这个乡巴佬!他看见我捡起的是这根绳子,您瞧!”他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那一小段绳子。但是乡长摇摇脑袋,不肯相信。

他和马朗丹先生当面对了质,后者再次一口咬定他是亲眼看见的。根据奥士高纳大爷的请求,大家抄了他的身,但什么也没抄着。最后,乡长不知如何处理,便叫他先回去,同时告诉奥士高纳大爷,他将报告检察院,并请求指示。

消息传开了。老人一走出乡政府就有人围拢过来问长问短,于是老人讲起绳子的故事来。他讲的,大家听了不信,一味地笑。他走着走着,凡是碰着的人都拦住他问,他也拦住熟人,不厌其烦地重复他的故事,把只只口袋都翻转来给大家看。他生气,着急,由于别人不相信他而恼火,痛苦,不知怎么办,总是向别人重复绳子的故事。

第二天,午后一时左右,依莫维尔村的长工马利于斯·博迈勒,把皮夹子和里面的钞票、单据一并送还给了曼纳维尔村的乌勒布雷克大爷。这位长工声称确是在路上捡着了皮夹子,但他不识字,所以就带回家去交给了东家。

消息传到了四乡。奥士高纳大爷得到消息后立即四处游说,叙述起他那有了结局的故事来。他整天讲他的遭遇,在路上、在酒馆里、在教堂门口讲。不相识的人,他也拦住讲给人家听。现在他心里坦然了,不过,他觉得有某种东西使他感到不自在。人家在听他讲故事时,脸上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来人家并不信服。他好像觉得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

下一个星期二,他纯粹出于讲自己遭遇的欲望,又到戈德维尔来赶集。他朝一位庄稼汉走过去。这位老农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冲着他大声说:“老滑头,滚开!”然后转身就走。奥士高纳大爷目瞪口呆,越来越感到不安。他终于明白了,人家指责他是叫一个同伙,一个同谋,把皮夹子送回去的。

他想抗议。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他午饭没能吃完便在一片嘲笑声中走了。他回到家里,又羞又恼。愤怒和羞耻使他痛苦到了极点。他遭到无端的怀疑,因而伤透了心。于是,他重新向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每天都加进些新的理由,更加有力的抗议,更加庄严的发誓。然而他的辩解越是复杂,理由越是多,人家越不相信他。他眼看着消瘦下去。将近年底时候,他卧病不起。

年初,他含冤死去。临终昏迷时,他还在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一再说:“一根细绳……乡长先生,您瞧,绳子在这儿。”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叙事详略得当,巧妙地处理了“赶集”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中的次要人物和主要人物的关系,使主要人物形象鲜明,个性突出。
B.奥士高纳大爷在赶集路上捡到一段绳子,因被冤家陷害,又受到众人奚落,最后忧愤而死,小说通过这一故事,主要反映了小人物的性格悲剧。
C.小说中的下层人民思想麻木、是非不分,是荒唐社会道德的基础,但奥士高纳大爷的死不是社会道德堕落的必然悲剧,而是马具商与他的个人纠葛和他个人性格悲剧所造成的结果。
D.小说的语言简练而富有表现力,通篇没有纤巧华美的辞藻,淡淡的幽默与辛辣的讽刺相交织,使全文呈现出含蓄冷峻的风格特点。
【小题2】小说中的奥士高纳大爷是个怎样的人物形象?作者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中置奥士高纳大爷于死地的力量有哪些?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