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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二、现代文阅读(共22分)
阅读下面两首诗,回答后面各题。
枫叶
余光中
秋天,
最容易受伤的记忆
霜齿一咬
噢,
那样轻轻
就咬出一掌血来
红叶
沙白
风,把红叶
掷到脚跟前,
噢,
秋天!
绿色的生命也有热血,
经霜后我才发现……
 
【小题1】赏析两首诗在表现手法的共同点。
【小题2】沙白在诗中寄寓了怎样的人生哲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诗歌鉴赏 更新时间:2019-11-06 11: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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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①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作者钟情的地方,文中分别用“母亲”、“妻子”、“情人”比喻它们,说明它们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有区别的。
B.文章构思巧妙,思路清晰,得益于两点:一是文题点明文章内容和顺序;二是开篇点题并提示下文的内容和顺序。
C.在第四节和第八节有关“政治”、“政府”的论述中,作者认为它们是和文化对立的,因此对之十分厌恶。
D.作者对生活了多年的台湾是非常喜爱的,但却不满“台独分子”执意分裂祖国的行径,这从文中十分经典的两句话“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可以看出。
E.本文善用比喻,如“长江……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白马非马”等,表情达意都十分恰当。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3】文中作者引用了自己写过的诗歌《断奶》,你怎样理解“断奶”?作者“断奶”后“庆幸”什么?
【小题4】香港是作者又一个深爱着的地方,作者在文中表露出它有哪些可恋之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焚 鹤 人
余光中
一连三个下午,他守在后院子里那丛月季花的旁边,聚精会神做那只风筝。全家都很兴奋。一放学回家,雅雅、真真和佩佩三个女孩子等不及卸下书包,立刻奔到后院子里来,围住工作中的爸爸。
可是他的兴奋,是记忆,而不是展望。记忆里,有许多云,许多风,许多风筝在风中升起。对于他,童年的定义是风筝加上舅舅加上狗和蟋蟀。无意间发现远方的地平线上浮着一只风筝,那感觉,总是令人惊喜的。只要有一只小小的风筝,立刻显得云树皆有情,整幅风景立刻富有牧歌的韵味。如果你是孩子,那惊喜必然加倍。他永远忘不了在四川的那几年。丰硕而慈祥的四川,山如摇篮水如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最有趣的,该是有风的晴日了。舅舅提着刚完工的风筝,一再嘱咐他起跑的时候要持续而稳定,不能太骤,太快。他的心卜卜地跳,禁不住又回头去看那风筝。那是一只体貌清奇、风神潇洒的白鹤,绿喙赤顶,缟衣大张如氅。翼展怕不有六尺,下面更曳着两条长足。舅舅高举白鹤,双翅在暖洋洋的风中颤颤扑动。
后来,有一次,那只鹤挂在树顶上,不上不下,一扯,就破了。他记得当时两人怔怔站在那该死的树下,久久无言。最后舅舅解嘲说,鹤是仙人的坐骑,想是我们的这只鹤终于变成灵禽,羽化随仙去了。第二天舅甥俩黯然曳着它的尸骸去秃岗顶上,将它焚化。一阵风来,黑灰满天飞扬,带点名士气质的舅舅,一时感慨,朗声吟起几句赋来。当时他还是高小的学生,不知道舅舅吟的是什么,后来年纪大些,每次念到“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那只白鹤。因为那是他少年时唯一的风筝。等到他年纪大得可以欣赏舅舅那种亭亭物外的风标,和舅舅发表在刊物上但始终不曾结集的十几篇作品时,舅舅却已死了好几年了。舅舅死于飞机失事。那年舅舅才30出头,从香港乘飞机去美国,正待一飞冲天,游乎云表,却坠机焚伤致死。
三天来他一直在糊制这只鹤。他,朦朦胧胧感到,眼前这只风筝一定要做好,要飞得高且飞得久,这样,才对得起三个孩子,和舅舅,和自己。他很难决定:放风筝的人应该是哲学家,还是诗人?这件事,人做一半,风做一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表面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因为人要拉住风筝,而风要推走风筝,但是在一拉一推之间,人和自然的矛盾竟形成新的和谐。这种境界简直有点形而上了。但这种经验也是诗人的经验,他想。一端是有限,一端是无垠。一端是微小的个人,另一端,是整个宇宙,整个太空的广阔与自由。你将风筝,不,自己的灵魂放上去,放上去,上去,更上去,去很冷很透明的空间,鸟的青衢云的千叠蜃楼和海市,最后,你的感觉是和天使在通电话,和风在拔河,和迷迷茫茫的一切在心神交驰。这真是最最快意的逍遥游了
终于走到了河堤上,他和女孩子们。三个小女孩尤其兴奋。
他一面向前走,一面放线。走了十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看着雅雅。雅雅正尽力高举白鹤。鹤首昂然,车轮大的翅膀在河风中跃跃欲起。一瞬间,他幻觉自己就是舅舅,而站在风中稚髫飘飘的那个热切的孩子,就是20多年前的自己。握着线,就像握住一端的少年时代。在心中他默祷说:“这只鹤献给你,舅舅,希望你在那一端能看见。”
然后他大声说,“一———二———三!”便向前奔跑起来,立刻他听见雅雅和真真在背后大声喊他,同时手中的线也松下来。他回过头去,白鹤正七歪八斜地倒栽落地。他跑回去,真真气急败坏地迎上来,手里曳着一只鹤腿。
“佩佩踩在鸟的脚上!”雅雅惶恐地说,“我叫她走开,她不走!” “姐姐打我!姐姐打我!”佩佩闪着泪光。
“雅雅,你的发夹给爸爸。”他把断腿夹在鹤腹上。他举起风筝。大白鹤在风中神气地昂首,像迫不及待要乘风而去。
“我来拿风筝,”真真说。
“好吧。举高点,对了,就这样。佩佩让开!大家都走开些!我要跑了!”
他跑了一段路,回头看时,那白鹤平稳地飞了起来,两只黑脚荡在半空。孩子们拍手大叫。他再向前跑了二三十步,一面放出麻索。风力加强。那白鹤很潇洒地向上飞升,愈来愈高,愈远,也愈小。孩子们高兴得跳起来。
忽然孩子们惊呼起来。那白鹤身子一歪,一条细长而黑的东西悠悠忽忽地掉了下来。
“腿又掉了!腿又掉了!”大家叫。接着那风筝失神落魄地向下堕落。他拉着线向后急跑,竭力想救起它。似乎,那白鹤也在作垂死的挣扎,向四月的风。
“挂在电线上了!糟了!糟了!”几个小孩子挤在狭窄的田埂上,情急地嘶喊着,绝望地指划着倒悬的风筝。
他站在田埂头上,茫然握着松弛的线,看那狼狈而褴褛的负伤之鹤倒挂在高压线上,仅有的一只脚倒折过来,覆在破翅上面。那样子又悲惨又滑稽。
这时,田埂上,河堤上,草坡上,竟围来了十几个看热闹的路人。有人拿了一根晒衣服的长竹竿跑了来。他接过竹竿,踮起脚尖试了几次,始终够不到风筝。忽然,他感到失去了平衡,接着身体一倾,左脚猛向水田里踩去。再拔出来时,裤脚管、袜子、鞋子,全浸了水和泥。他拾起线球,大喝一声“下来!”使劲一扯那风筝。只听见一阵纸响,那白鹤飘飘忽忽地栽向田里,纸屑在风中扬起,落下。
午餐桌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碗碟和匙箸相触的声音。这情形,和早餐桌上的兴奋与期待,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佩佩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和汗珠,转动她长睫下的灵珠,扫视着墙角。顺着她的眼光看去,他看见那具已经支离残缺的鹤尸,僵倚在墙角的阴影里。他的心中充满了歉疚和懊悔。那鹤尸,那一度有生命有灵性的鹤骨,将从此弃在阴暗的一隅,任蜘蛛结网,任蚊蝇休憩,任蟑螂与壁虎与鼠群穿行于肋骨之间?伤害之上,岂容再加侮辱?
他举起鹤尸,缓缓走进后园。他将鹤尸悬在一株月桂树上。他点起火柴,鹤身轰地一响烧了起来。然后是左翼。然后是熊熊的右翼。然后是仰睨九天的鹤首。女孩子们的眼睛反映着火光。飞扬的黑灰白烟中,他闭起眼睛。
“爸爸,再做一只风筝,好不好?”
他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他不知道,线的彼端究竟是什么?他望着没有风筝的天空。
一九六九年元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记述他糊制风筝的过程中,以抒情的笔调叙写了一段温馨美好的少年往事,表现出一种深重的怀旧情绪。
B.文中通过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描写展现了三个女孩子的天真、活泼,反衬出他作为父亲的慈爱与沉痛,人物形象个性鲜明。
C.文章以鹤形风筝串联起他童年记忆中的一些片断,结尾焚鹤与前文的回忆相照应,也以此祭奠了死于飞机失事的舅舅。
D.人到中年的他,想再拾儿时旧梦,为孩子们制作放飞一只鹤形风筝,但最终“白鹤”破碎不堪,让他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与惆怅。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寓情于物,借物述志,使“鹤”意蕴丰富,请结合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猛虎与蔷薇
余光中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一。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Heart's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以萨松的一行英文诗引入文题,“勉强翻译成中文”的说法既显现出不同语言间的语意表达的不完全对照,又体现出作为翻译家的余光中的谦逊和严谨。
B.本文围绕着“猛虎细嗅蔷薇”这句诗,阐释人性两面的矛盾关系,旁征博引论说每个人身上阳刚与阴柔的统一,最后说明人性两面的转化与作用。思路清晰,首尾照应。
C.文章多处引用诗文,广涉中外;比喻借代,形象含蓄;并列对举,对比鲜明;整句与散句,交错变换;同时现代表达中穿插古文句式及用语:多种表达技巧灵活运用,使本篇文章成为艺术成就极高的抒情散文代表作。
D.本文借一句诗阐发具体而微妙的哲理,将许多哲学家无法说清的道理阐释得明白易懂,而且启发读者将此哲理延展到文学、艺术、社会及人生等各个领域,所以本文思想价值也极高,可谓“文质兼美”。
【小题2】为什么作者认为萨松原诗“细嗅”恰到好处,而若把原诗写成“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就会显得死板?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赏析“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沐浴之后特有的土腥气,也许那尽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
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富云情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
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代表作品,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茶花赋》之于杨朔一样,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作家的创作主张及艺术风格。
B.文章通篇写雨,写愁,写离怨。文章将在凄风冷雨中产生的单调感顺势延展为对历史与现实的喟叹。
C.“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一句,“山”、“伞”相谐,借喻妥帖,寄寓着无尽的忧思与遗憾。
D.作者的“情丝”与雨丝始终交织着,在冷雨中忆起了岛上的“凄迷”,他相信“商略黄昏雨”的意趣,在中国方可尽享。
【小题2】文章以“听听那冷雨”为题,请谈谈“雨”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余光中先生在散文的语言艺术方面有诸多探索和实践,你认为本文有哪些体现?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