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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焚 鹤 人
余光中
一连三个下午,他守在后院子里那丛月季花的旁边,聚精会神做那只风筝。全家都很兴奋。一放学回家,雅雅、真真和佩佩三个女孩子等不及卸下书包,立刻奔到后院子里来,围住工作中的爸爸。
可是他的兴奋,是记忆,而不是展望。记忆里,有许多云,许多风,许多风筝在风中升起。对于他,童年的定义是风筝加上舅舅加上狗和蟋蟀。无意间发现远方的地平线上浮着一只风筝,那感觉,总是令人惊喜的。只要有一只小小的风筝,立刻显得云树皆有情,整幅风景立刻富有牧歌的韵味。如果你是孩子,那惊喜必然加倍。他永远忘不了在四川的那几年。丰硕而慈祥的四川,山如摇篮水如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最有趣的,该是有风的晴日了。舅舅提着刚完工的风筝,一再嘱咐他起跑的时候要持续而稳定,不能太骤,太快。他的心卜卜地跳,禁不住又回头去看那风筝。那是一只体貌清奇、风神潇洒的白鹤,绿喙赤顶,缟衣大张如氅。翼展怕不有六尺,下面更曳着两条长足。舅舅高举白鹤,双翅在暖洋洋的风中颤颤扑动。
后来,有一次,那只鹤挂在树顶上,不上不下,一扯,就破了。他记得当时两人怔怔站在那该死的树下,久久无言。最后舅舅解嘲说,鹤是仙人的坐骑,想是我们的这只鹤终于变成灵禽,羽化随仙去了。第二天舅甥俩黯然曳着它的尸骸去秃岗顶上,将它焚化。一阵风来,黑灰满天飞扬,带点名士气质的舅舅,一时感慨,朗声吟起几句赋来。当时他还是高小的学生,不知道舅舅吟的是什么,后来年纪大些,每次念到“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那只白鹤。因为那是他少年时唯一的风筝。等到他年纪大得可以欣赏舅舅那种亭亭物外的风标,和舅舅发表在刊物上但始终不曾结集的十几篇作品时,舅舅却已死了好几年了。舅舅死于飞机失事。那年舅舅才30出头,从香港乘飞机去美国,正待一飞冲天,游乎云表,却坠机焚伤致死。
三天来他一直在糊制这只鹤。他,朦朦胧胧感到,眼前这只风筝一定要做好,要飞得高且飞得久,这样,才对得起三个孩子,和舅舅,和自己。他很难决定:放风筝的人应该是哲学家,还是诗人?这件事,人做一半,风做一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表面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因为人要拉住风筝,而风要推走风筝,但是在一拉一推之间,人和自然的矛盾竟形成新的和谐。这种境界简直有点形而上了。但这种经验也是诗人的经验,他想。一端是有限,一端是无垠。一端是微小的个人,另一端,是整个宇宙,整个太空的广阔与自由。你将风筝,不,自己的灵魂放上去,放上去,上去,更上去,去很冷很透明的空间,鸟的青衢云的千叠蜃楼和海市,最后,你的感觉是和天使在通电话,和风在拔河,和迷迷茫茫的一切在心神交驰。这真是最最快意的逍遥游了。
终于走到了河堤上,他和女孩子们。三个小女孩尤其兴奋。
他一面向前走,一面放线。走了十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看着雅雅。雅雅正尽力高举白鹤。鹤首昂然,车轮大的翅膀在河风中跃跃欲起。一瞬间,他幻觉自己就是舅舅,而站在风中稚髫飘飘的那个热切的孩子,就是20多年前的自己。握着线,就像握住一端的少年时代。在心中他默祷说:“这只鹤献给你,舅舅,希望你在那一端能看见。”
然后他大声说,“一———二———三!”便向前奔跑起来,立刻他听见雅雅和真真在背后大声喊他,同时手中的线也松下来。他回过头去,白鹤正七歪八斜地倒栽落地。他跑回去,真真气急败坏地迎上来,手里曳着一只鹤腿。
“佩佩踩在鸟的脚上!”雅雅惶恐地说,“我叫她走开,她不走!” “姐姐打我!姐姐打我!”佩佩闪着泪光。
“雅雅,你的发夹给爸爸。”他把断腿夹在鹤腹上。他举起风筝。大白鹤在风中神气地昂首,像迫不及待要乘风而去。
“我来拿风筝,”真真说。
“好吧。举高点,对了,就这样。佩佩让开!大家都走开些!我要跑了!”
他跑了一段路,回头看时,那白鹤平稳地飞了起来,两只黑脚荡在半空。孩子们拍手大叫。他再向前跑了二三十步,一面放出麻索。风力加强。那白鹤很潇洒地向上飞升,愈来愈高,愈远,也愈小。孩子们高兴得跳起来。
忽然孩子们惊呼起来。那白鹤身子一歪,一条细长而黑的东西悠悠忽忽地掉了下来。
“腿又掉了!腿又掉了!”大家叫。接着那风筝失神落魄地向下堕落。他拉着线向后急跑,竭力想救起它。似乎,那白鹤也在作垂死的挣扎,向四月的风。
“挂在电线上了!糟了!糟了!”几个小孩子挤在狭窄的田埂上,情急地嘶喊着,绝望地指划着倒悬的风筝。
他站在田埂头上,茫然握着松弛的线,看那狼狈而褴褛的负伤之鹤倒挂在高压线上,仅有的一只脚倒折过来,覆在破翅上面。那样子又悲惨又滑稽。
这时,田埂上,河堤上,草坡上,竟围来了十几个看热闹的路人。有人拿了一根晒衣服的长竹竿跑了来。他接过竹竿,踮起脚尖试了几次,始终够不到风筝。忽然,他感到失去了平衡,接着身体一倾,左脚猛向水田里踩去。再拔出来时,裤脚管、袜子、鞋子,全浸了水和泥。他拾起线球,大喝一声“下来!”使劲一扯那风筝。只听见一阵纸响,那白鹤飘飘忽忽地栽向田里,纸屑在风中扬起,落下。
午餐桌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碗碟和匙箸相触的声音。这情形,和早餐桌上的兴奋与期待,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佩佩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和汗珠,转动她长睫下的灵珠,扫视着墙角。顺着她的眼光看去,他看见那具已经支离残缺的鹤尸,僵倚在墙角的阴影里。他的心中充满了歉疚和懊悔。那鹤尸,那一度有生命有灵性的鹤骨,将从此弃在阴暗的一隅,任蜘蛛结网,任蚊蝇休憩,任蟑螂与壁虎与鼠群穿行于肋骨之间?伤害之上,岂容再加侮辱?
他举起鹤尸,缓缓走进后园。他将鹤尸悬在一株月桂树上。他点起火柴,鹤身轰地一响烧了起来。然后是左翼。然后是熊熊的右翼。然后是仰睨九天的鹤首。女孩子们的眼睛反映着火光。飞扬的黑灰白烟中,他闭起眼睛。
“爸爸,再做一只风筝,好不好?”
他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他不知道,线的彼端究竟是什么?他望着没有风筝的天空。
一九六九年元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记述他糊制风筝的过程中,以抒情的笔调叙写了一段温馨美好的少年往事,表现出一种深重的怀旧情绪。
B.文中通过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描写展现了三个女孩子的天真、活泼,反衬出他作为父亲的慈爱与沉痛,人物形象个性鲜明。
C.文章以鹤形风筝串联起他童年记忆中的一些片断,结尾焚鹤与前文的回忆相照应,也以此祭奠了死于飞机失事的舅舅。
D.人到中年的他,想再拾儿时旧梦,为孩子们制作放飞一只鹤形风筝,但最终“白鹤”破碎不堪,让他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与惆怅。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寓情于物,借物述志,使“鹤”意蕴丰富,请结合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3-21 05: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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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思台北 念台北
余光中
①十年一觉扬州梦,醒来时,我已是一位台北人。
②当然不止十年了。春去秋来,远方那一座岛城,算起来,竟已住了二十六年了,半辈子的岁月便在那里边攘攘度过,一任红尘困我,车声震我,电话门铃催我促我,一任杜鹃媚我于暮春,莲塘迷我于仲夏,雨季霉我,溽暑蒸我,台风撼我摇我。四分之一的世纪,我眼见台北长高又长大,脚踏车三轮车把大街小巷让给了电单车计程车,半田园风的小省城变成了国际化的现代大都市。而台北也惊见我,如何从一个寂寞而迷惘的流亡少年变成大学生、少尉编译官、新郎、父亲,然后是留学生,新来的讲师,老去的教授,毁誉交加的诗人,左颊掌声右颊嘘声。
③曾在那岛上,浅浅的淡水河边,遥听嘉陵江滔滔的水声,曾在芝加哥的楼影下,念江南的草长莺飞,花发蝶忙。乡愁一缕,恒与江东流水竞长。而少年的思念,早如断了线的风筝落在海峡的里面,手里兀自牵一缕旧线。生而为闽南人,南京人,也曾自命为半个江南人、四川人,现在,有谁称我为台北人,我也欣然接受。
④二十多年来,偌大一座台北城,我竟只住过两条闽南风味的小街:同安街和厦门街。同安街只住了两年半,后来的二十四年就一直在厦门街。如果台北是我的“家城”,厦门街就是我的“家街”了。八千多个日子,二十几番夏至和秋分,即便是一片沙漠,也早已住成家了。多少篇诗和散文,多少部书,都是在临巷的那个窗口,披一身重重叠叠深深浅浅的绿荫,吟哦而成。
⑤在台北,总觉得自己是“城南人”,不但住在城南,工作也在城南。台湾最具规模的三座学府全在城南,我的金黄岁月都挥霍在其中。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对我而言,城南古亭区,记忆最密,那“家巷”的左邻右舍,前翁后媼,相习相交,相近相亲。出得巷里,左手便是裁缝铺子、理发店、照相馆……闭着眼睛,我可以一家家数过去,梦游一般直数到汀州街口。
⑥前年夏天从香港回台北,一天晚上,去巷口那家药行买药。胖胖的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招呼我,不见老板,我问她老板可好。“过身了——今年春天”,说着,她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我也为之黯然神伤,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安慰才好,默默相对了片刻,也就走开了。回家的路上,我很是感动,心里满溢着温暖的乡情。一问一答之间,那妇人激动的表情,显示她已经把我当成了亲人。二十年来,我是她店里的常客,和她丈夫当然也是稔熟的。我更想起十八年前母亲去世,那时是她问我答,流泪的是该来的,什么也挡不住,已去的,也无处可招魂。留下的是古色的月光,照在城南那一带的灰瓦屋,矮围墙,弯弯绕绕的斜街窄巷;倾泻出一城相思。于今隔海想来,那些巷子原是最耐人咀嚼的,朦胧中总有江南深巷的旧影,而黄昏的长巷里,家家飘出围墙的饭香,似是一首时断时续的民谣在召唤归途的行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低回的呢?
⑦在和中国母体土接壤连的一角小半岛上,我成了想家的台北人,隔着南海的青烟蓝水,思念着二十多年来以秀色餐我的蓬莱岛城。在香港,我的阳台向北,于是有了无数个北望的黄昏。奈何公无渡河,从对河来客的口中,听到的种种切切,陌生的,熟悉的,迷惑的,伤感的,游子竟已难认故土慈颜,正如贾岛的七绝所言:
⑧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⑨如果十霜已足成故乡,则我的二十余霜的多情又何逊唐朝一孤僧?
⑩未回台北,忽焉又一年有半了。隔着南中国海的烟波,在香港的电视幕上,收看邻区都市的气象,汉城和东京之后总是台北,是阴是晴是变冷是转热是风前或雨后,都令我特别关心。或是台风自海上来,将掠台湾而西,扑向大陆的厦门和汕头;或是寒流凛凛自华中南下,气温下降,气象报告员说明天莫忘多加衣。只有在那一刹那,才幻觉这一切风云雨雾原本是一体,拆也拆不开的。
⑪香港有一种常绿的树,黄花长叶,属刺槐科,据说是移植自台湾,叫“台湾相思”。那样美的名字,似乎是为我而取。
(选自《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有删改)
【小题1】文章题为《思台北 念台北》,而第③段却将笔触伸向少年时生活过的“嘉陵江”和“江南”,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联系全文,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2】第⑤段“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中“青睐青眼”的含义是什么?谈谈你对“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的理解。
【小题3】文中第⑥段作者到巷口药行买药,不见老板,寻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
【小题4】综观全文,作者为何“思台北,念台北”?请作简要分析并分条概括。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催魂铃
余光中
①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一串铃声开始,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
②古人鱼雁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
③而活在当下,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 你卷来。
④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家文化中心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偏怜”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
⑤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容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作为缓冲,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登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谁没有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 筒的经历呢?
⑥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即使近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 难再。
⑦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几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邻。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
⑧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吧,何必赶得素娥青女都走投无路,如此“逼神太甚”呢?
⑨对无处不在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宁愿选择后者。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电话的普及给作者带来诸多烦恼,相比之下,作者更喜欢单纯而宁静的生活环境。
B.书信这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通讯方式已经一去不返,作者对此充满遗憾和无奈。
C.作者对科学家探访遥远星球的设想难以认同,认为人类应与太空保持距离与神秘。
D.本文语言典雅而流畅,也不乏风趣幽默,尤其是几处比喻句的运用更是形象贴切。
【小题2】请简要赏析第⑤段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综合全文,请简要回答“催魂铃”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同类题3

现代文文本阅读。

听听那冷雨(节选)

余光中

①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水,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的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②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③在报纸的头版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思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橱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④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汉族的心灵,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大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⑤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蒙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木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小题1】联系上下文看,“不能扑进她的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一句的含意是什么?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小题2】作者在第二段未尾写道:“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对这个疑问,作者其实已经作出了回答。联系全文,以“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在……里”的句式,分条写出这些回答。
【小题3】在最后一段,作者写道:“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作者为什么对“那冷雨”不仅要“听听”“看看”,而且要“嗅嗅闻闻”,甚至“舔舔”呢?
【小题4】文中的“他”在你的心目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写一段60字左右的文字,描述你心目中的“他”的形象。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①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作者钟情的地方,文中分别用“母亲”、“妻子”、“情人”比喻它们,说明它们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有区别的。
B.文章构思巧妙,思路清晰,得益于两点:一是文题点明文章内容和顺序;二是开篇点题并提示下文的内容和顺序。
C.在第四节和第八节有关“政治”、“政府”的论述中,作者认为它们是和文化对立的,因此对之十分厌恶。
D.作者对生活了多年的台湾是非常喜爱的,但却不满“台独分子”执意分裂祖国的行径,这从文中十分经典的两句话“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可以看出。
E.本文善用比喻,如“长江……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白马非马”等,表情达意都十分恰当。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3】文中作者引用了自己写过的诗歌《断奶》,你怎样理解“断奶”?作者“断奶”后“庆幸”什么?
【小题4】香港是作者又一个深爱着的地方,作者在文中表露出它有哪些可恋之处?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4分)
【小题2】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4分)
【小题4】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