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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数学鬼才佩雷尔曼
1966年,佩雷尔曼出生于苏联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他的母亲是大学里的数学教师,母亲总是把自己头脑中的正确世界当作真实的世界告诉年幼的佩雷尔曼。
也是由于看到佩雷尔曼执着的个性,鲁克辛作为一名数学竞赛的教练,从来不用担心佩雷尔曼在数学训练中会“分心”。佩雷尔曼确实从不分心。他的同班男孩们长大一些后开始与女孩子们接吻,但佩雷尔曼从不对女孩子感兴趣。
佩雷尔曼的另一条行事原则是,必须讲出完整的事实。在参加全苏联数学竞赛的时候,每个学生会被发给一道题目,谁解出来了便对老师举手示意,把解法讲给老师听,如果正确,老师就会发给他下一道题,如果错误,就继续回去做这道题,最终看谁在规定时间内解出的题目最多。有一次,佩雷尔曼解出了题目,老师把他叫到外面,他向老师解释一番之后,老师说了句“正确”便转身要回教室。可佩雷尔曼却把老师叫住,他说,这道题还有另外3种可能的结果!他坚持要把所有的可能性告诉老师,即使对于数学竞赛来说这样做等于浪费时间。
即便是在“怪人”云集的数学家群体中,佩雷尔曼也是一个特殊的“怪人”。他似乎永远都穿同一件衣服,胡子拉碴,不剪指甲——他认为这样才是指甲的自然状态。他的食物只有面包和酸奶。美国的面包对他来说可能并不好吃,好在他找到了一家售卖正宗俄罗斯面包的商店,并且经常步行一段距离到那里买面包。
佩雷尔曼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他的母亲。在纽约做博士后期间,他的母亲随他来到美国,照顾佩雷尔曼的日常生活。
1993年,佩雷尔曼解决了数学上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灵魂精想”。这是一个由杰夫·齐杰和另一名数学家提出来的猜想。在20年的时间里,已经有一些人写了长篇大论来分析这个问题,但仅仅做出部分的证明。佩雷尔曼则做了一个能够让所有人惊讶不已的完整证明——他只用了4页纸!
2004年5月,佩雷尔曼回到了圣彼得堡,他与他少年时代的数学老师鲁克辛一起散步,他告诉老师,他对数学界感到失望。2005年12月,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佩雷尔曼辞去了俄罗斯科学院Stcklov数学研究所的职务。
从此,佩雷尔曼“消失”了。他平时只与自己的母亲和老师鲁克辛交谈。“只要我不是惹人注意的,我就有选择。”有一次佩雷尔曼说道,“或者去做某种丑陋的事情,或者,如果我不做这种事,我就会被像宠物一样对待。现在,我成了引人注意的人,我不能再做保持沉默的宠物。这就是我要退出的原因。”
2006年,因佩雷尔曼对“庞加莱猜想”的证明取得重大突破,国际数学联合会决定授予佩雷尔曼菲尔兹奖。这是数学界的最高奖项,有人称它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但是佩雷尔曼拒绝了。国际数学联合会主席约翰·保尔飞去圣彼得堡,试图说服佩雷尔曼领奖,但是没有成功。
2000年,克雷数学研究所宣布了7个“千年难题”,并承诺若有人解决任何一个难题,就奖励100万美元。其实在所长詹姆斯·卡尔森看来,此举在很大意义上是个噱头,他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激发人们对教学的关注,并没有指望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能够在他的有生之年中得到解决,也没想到百万美元真的能够发出去。
几年之后,佩雷尔曼就解决了其中的一个。同时,佩雷尔曼也为卡尔森出了道难题:佩雷尔曼不答应领奖。
于是·卡尔森去了圣彼得堡。但是他没有见到佩雷尔曼。他怀着一线希望,通过电话与佩雷尔曼交谈,希望佩雷尔曼能够接受这100万美元。佩雷尔曼静静地听他讲,他一直是一个有礼貌的人。最后佩雷尔曼告诉卡尔森,他需要考虑一下,如果决定领奖,会第一时间通知克雷研究所的。
现在看来,佩雷尔曼的回答只是出于礼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领奖。
“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康奈尔大学数学家瑟斯顿在2010年千禧数学奖颁奖仪式上说,“我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也不能代表他发言,但是我想说,我对他内心的强大与清晰感到共鸣并表示敬仰。他能够了解和保持真实。我们真实的需求位于内心深处,然而现代社会中的我们大多在条件反射式地不断地追逐财富、消费品和虚荣。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佩雷尔曼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数学鬼才”,他只用了4页纸便完整证明了杰夫·齐杰和别人提出的“灵魂猜想”。
B.从佩雷尔曼的话中可以看出他不愿意惹人注意的性格,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消失”,选择了“退出”。
C.接到克雷数学研究所所长卡尔森的电话后,出于礼貌,佩雷尔曼并没有直接拒绝领取自己所获的100万美元奖励。
D.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虽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但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了启示和反思。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慨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佩雷尔曼的母亲特别疼爱儿子,细心照顾儿子的生活,教育他追求真理,佩雷尔曼也特别亲顺自己的母亲。
B.佩雷尔曼在数学竞赛时,交出答案得到老师认可,却还坚持讲清另外三种可能,作者认为这等于浪费时间。
C.佩雷尔曼永远穿同一件衣服,永远吃同一种食品——俄罗斯面包和酸奶,这表现了他性格执拗的一面。
D.佩雷尔曼辞去俄罗斯科学院数学研究所的职务,原因在于他性格的特立独行,不愿受人控制。
E. 2006年,佩雷尔曼解决7个“千年难题”中的一个,获得菲尔兹奖,他放弃100万美元奖金,坚持不去领取。
【小题3】文中称佩雷尔曼为“怪人”,请结合瑟斯顿对佩雷尔曼的评价来谈谈你对佩雷尔曼的“怪”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08 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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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随风吹笛
林清玄
微微的雨。
远远的地方吹过来一股凉风,风里夹着呼呼的响声。
侧耳仔细听,那像是某一种音乐,我分析了很久,确定那是笛子的声音,因为箫的声音没有那么清晰,也没有那么高扬。
由于来得遥远,我对自己的判断感到怀疑:有什么人的笛声可以穿透广阔的平野,穿过雨声,在天地间扩散呢?笛的声音好像没有那么悠长,而且只有简单的几个音节。
我站的地方是一片乡下的农田,左右两面是延展到远处的稻田,我的后面是一座山,前面是一片麻竹林。音乐显然是来自于麻竹林,而后面的远方仿佛也在回响。
等我站在竹林前面时,整个人被天风海雨的音乐震撼了,它像一片乐海,波涛汹涌,声威远大,那不是人间的音乐,竹林中也没有人家。我研究了很久才发现,原来竹子洒过了小雨,上面有过水渍,互相摩擦便发出了尖利如笛子的声音。而上面满天摇动的竹叶间隙,即便有雨,也阻不住风,发出许多细细的声音,配合着竹子的笛声。
每个人都会感动于自然的声音,譬如夏夜蛙虫的鸣唱,春晨鸟雀的啾唧,甚至刮风天里滔天海浪的交响。凡是自然的声音没有不令我们赞叹的,每年到冬春之交,我在寂静的夜里听到远处的春雷乍响,心里总有一种喜悦的颤动。
我也喜欢录下自然的声籁,比如溪水流动的声音,山风吹拂的声音。有一回我放着一盒写明《溪水》的录音带,在溪水淙淙之间,突然一两声山鸟长鸣的锐音,盈耳绕梁,久久不灭,就像人在平静的时刻想到往日的欢愉,突然失声发出欢欣的感叹。
我听过许多自然之声,总没有这一次在竹林里感受得这么深刻。以前在自然里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独奏,再美的声音也仅弹动我们的心弦,可是竹林的交响整个包围了我,像是百人的交响乐团刚开始演奏的第一个紧锣密鼓的乐章,那时候我才真正知道,为什么中国很多乐器都是竹子制成的,因为没有一种自然的植物能发出像竹子那样清脆、悠远、绵长的声音。
可惜的是我没有能录下竹子的声音,后来我去了几次,不是无雨,就是无风,或者有风有雨却不像原来配合得那么好。原来要听上好的自然声音也是要有福分的,它变化无穷,每一刻全不相同,如果没有风,竹子只是竹子,有了风,竹子才变成音乐,而有风有雨,正好能让竹子摩擦生籁,才成为交响乐。
失去对自然声音感悟力的人是最可悲的,当有人说“风景美得像一幅画”时,境界便低了,因为画是静的,自然的风景是活的、动的;而除了目视,自然还提供各种声音,这种双重的组合才使自然超拔出人所能创造的境界。世上有无数艺术家,全是从自然中吸取灵感,但再好的艺术家,总无法完全捕捉自然的魂魄,因为自然是有声音有画面的,还是活的,时刻都在变化的,这些全是艺术达不到的境界。
最重要的是,再好的艺术一定有个结尾,自然是没有结尾的。人能绘下长江万里图,令人动容,但永远不如长江的真情实景令人感动;人能录下蝉的鸣唱,但永远不能代替亲耳聆听美丽的蝉在树梢唱出动人的歌声。
那一天,我在竹林里听到竹子随风吹笛,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等我走出竹林,夕阳已徘徊在山谷,雨已经停了。我却好像经过一场心灵的沐浴,把尘俗都洗去了。
我感觉到,只要有自然,人就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以“我”的“怀疑”制造悬念,引人入胜,吸引读者阅读下文。
B.文章开头说“确定那是笛子的声音”,结果下文却证明不是,这样写为揭示竹林声音的奥秘埋下伏笔,更便于表现本文的主题。
C.文中写听《溪水》录音带“突然失声发出欢欣的感叹”,以反衬下文自己没能录下竹林吹笛的声音的懊悔。
D.“人能绘下长江万里图,令人动容,但永远不如长江的真情实景令人感动”一句,通过比较手法表达了再伟大的艺术作品也无法完全再现自然的精神魂魄。
E. 文章综合运用了景物、心理和细节描写手法,以及比喻、排比、拟人等修辞手法,文笔清新晓畅,含蕃隽永
【小题2】题目为“随风吹笛”,但文章后半部分却写很难随时随心听到这“笛声”,你认为如何才能够听到这样的“笛声”?
【小题3】赏析文章最后两段的文字。
【小题4】(1)文中作者由生活现象感悟人生哲理的经历引发你怎样的思考?
(2)请结合你的一段生活经历谈出你感悟到的人生哲理。(80字左右)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楼宇烈:重拾传统文化的珍宝
大暑刚过,窗外虫鸣不止。北京西郊,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楼宇烈坐在家中,面前一杯清茶,背后一面书架,宁静自在。
两个月前,82岁的楼宇烈结束了在北大的最后一堂公开课,但他普及传统文化的脚步仍在继续。近日,他的新作《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由中华书局出版。在信息时代,如何重拾传统文化的珍宝?在他看来,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与尊重,是文化自信的根基,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
“怀揣宝珠,沿街乞讨”
“从幼儿园到高中,我都是在上海的十里洋场中度过的。”和今天的许多城里孩子一样,楼宇烈的青少年时代,没有经受过太多传统文化的熏陶。1955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后,楼宇烈开始系统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一晃就是60多年。
“在20世纪中国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比例明显失衡。汤显祖和莎士比亚是同时代的人,一个是中国的戏曲家,一个是英国的剧作家。但很多人可能只知道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却不知道汤显祖的‘临川四梦’,甚至连《牡丹亭》都不一定知道。”楼宇烈把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比喻为“怀揣宝珠,沿街乞讨”,“一个国家要有文化主体性,才能去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文化主体意识的缺失会使一个国家的灵魂游荡不定,哪里强就往哪里去,哪里吸引力大就去哪里。失去了文化主体意识,分辨能力就差了,随声附和的东西也就多了。”
然而,楼宇烈不是一个“拒绝现代”的守旧者。用手机看电子书、看电视直播,上网看电影,他都习以为常。而对现代生活的融入,更让楼宇烈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所在。
“把优秀的传统文化拿到今天来实践,并不是完全照搬,而是要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就在于它的人文文化特质,在科技高度发展的情况下,人文显得格外重要。如果没有人文文化的引领,科技文化就会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因为有人文文化,才会让我们不至于沦为物质生活的奴隶。”楼宇烈说,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的主体性、独立性、能动性,既不做神的奴隶,也不做物的奴隶,“我们如果能坚持人文文化,并用人文文化来弥补科技文化的缺失,这对整个人类来讲,都是重大的文化贡献。” 
但求不绝如缕,不求轰轰烈烈
在楼宇烈的书架上,摆放着不少和夫人、孩子的合影,不难看出他对家的眷恋。
“家应该是一个安乐窝。在中国传统的生命观中,从小家庭到大家族,从大家族到家乡,再从家乡到国家都是一个整体。小家稳固了,大家就稳固了。小家和谐了,大家也就和谐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回归我们家的理念。当然,国家也要营造这样一种氛围。”楼宇烈不是躲在书斋中的学者,对于传统文化,他更强调身体力行,在实践中体会感悟。
楼宇烈常常引用清代学者陆世仪的话:“今士大夫家,每好言家法,不言家礼。法使人遵,礼使人化;法使人畏,礼使人亲。”他认为家礼是比家训、家教、家规、家风更为重要的问题。礼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法”。再烦琐的法律都难免有空子可钻,但如果有了好的社会习俗,法就可以简化。
说起眼下的少儿读经热,楼宇烈认为,实践比背诵更为重要。“我不太主张让孩子去背诵太多经典。四书五经里的很多概念现在都发生了变化,别说孩子不理解,教师要想说清楚都很难。”楼宇烈认为,对于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能在平常生活中实践基本的礼仪。
“与其把《弟子规》背得滚瓜烂熟,不如做到其中的‘父母呼,应勿缓’‘出必告,反必面’‘晨则省,昏则定’这三条。如果能做到这最起码的三条,孩子跟别人交流、应答的面貌就会发生改变。其他的,可以再一条条实践。”楼宇烈说,传播传统文化,但求不绝如缕,不求轰轰烈烈,“搞得轰轰烈烈,往往会走样。”
(选自《光明日报》2016年8月10日,有改动)
相关链接:
对于“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文化如何面对未来”,楼老先生也给出了答案,他认为,近百年来,我们在引入西方科技时,未能摆正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以致我们对历史,甚至对身边的地理环境都产生了陌生感。
(《北京晚报》)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楼宇烈不是躲在书斋中的学者,对于传统文化,他更强调身体力行,在实践中体会感悟。但是他认为家礼是比家训、家教、家规、家风更为重要的问题。
B.楼宇烈认为儿童并不需要背诵太多经典,实践比背诵更为重要。对于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能在平常生活中实践基本的礼仪。
C.楼宇烈认为儿童学习《弟子规》应首先做到其中的“父母呼,应勿缓”“出必告,反必面”“晨则省,昏则定”这三条。如果能做到这最起码的三条,孩子跟别人交流、应答的面貌就会发生改变。
D.楼宇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但求不绝如缕,不求轰轰烈烈,是因为“搞得轰轰烈烈,往往会走样”。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楼宇烈认为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与尊重是文化自信的根基,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近百年来,我们在引入西方科技时,未能摆正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以致我们对历史,甚至对身边的地理环境都产生了陌生感。
B.从幼儿园到高中楼宇烈没有经受过太多传统文化的熏陶,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后,楼宇烈才开始系统学习、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因此,现在的中小学生也不必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
C.在20世纪中国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比例明显失衡:很多人可能只知道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却不知道汤显祖的“临川四梦”,甚至连《牡丹亭》都不一定知道。这是“怀揣宝珠,沿街乞讨”。
D.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就在于它的人文文化特质,坚持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的主体性、独立性、能动性,既不做神的奴隶,也不做物的奴隶,对整个人类来讲,都是重大的文化贡献。
E. 楼宇烈很眷恋自己的家。他认为在中国传统的生命观中,从小家庭到大家族,从大家族到家乡,再从家乡到国家都是一个整体。小家稳固了,大家就稳固了。小家和谐了,大家也就和谐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回归我们家的理念。
【小题3】结合文本内容,谈谈楼宇烈认为我们应怎样继承传统文化?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道家之“道”的本义是“安”
詹石窗
在上古金文里,“道”之字形的外围是一个“行”字,表征十字路口,中间是“首”字,这个“首”就是脑袋,即先民说的“首级”。原来古人打仗,战败方的领袖“首级”就被埋在十字路口。此举有“镇慑为安”的功用。先民以为,路上存在邪灵等不平安因素,为了化解不平安因素,古人要举行“修祓”宗教仪式,其具体做法就是将异族人的领袖首级埋于道路交界处,念动咒语,从而产生镇慑保安效果。日本学者白川静在《汉字》一书中指出,“道”字的特殊构型所反映的就是这种“修祓”于路的情况。它的内在“平安”意蕴是非常古老的。
春秋时期,老子著《道德经》,对“道”的平安意蕴予以哲理解释。该书第三十五章谓:“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老子所谓“大象”即“道”,而“执大象”就是信仰大道、奉行大道、固守大道。“天下往”是说圣人奉行大道,天下万物都归向大道。按照《道德经》的说法,天下万物归向大道,生灵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阅读答案______道家之“道”的本义是“安”阅读答案______道家之“道”的本义是“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道是“安平泰”的。“安”当然是安全,而“平”就是太平,安全与太平合起来就是平安,可见老子讲“道”的要义就是平安。
老子关于“平安之道”的哲理论述在后来的制度道教经典里得到进一步发挥。如《元始说先天道德经》第五章称:“恍恍惚惚,万物之鬼宅。道行真化,杳冥之灵室。虚无至大,元居道安。”该书将“道”与“安”联结起来,形成“道安”的短语。《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道安”概念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我们稽考一下“道安”之前的“元居”二字就能够发现奥妙。“居”字上面是“尸”,这当然与死人有关,“尸”之下的“古”最初意味着用武器与密咒来镇慑,“古”字上头的“十”表征武器,而“口”是器皿形状,先民们在安放死者时要用密咒,将之刻写于龟甲、树皮等载体上,收藏于器皿内,再加上石刀之类武器镇守,这就是“古”的原初意蕴;以“古”置于“尸”下,表示对“尸体”的守卫,此即为“居”的本义,此等意义可以从上文所用“鬼宅”“灵室”两个词中得到进一步佐证。毋庸置疑,“鬼”“灵”都是从死亡现象引发出来的。对此,宋代道教学者李嘉谋在《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第五章曾经用“元元之妙,一穴其真”予以解释。这个“穴”字本指墓穴,而“真本义是“安”在最初即死者尸体的象形,古人曾经把死亡称作“归真”就是此意。联系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所谓“道安”乃是就生死问题而发的,最初是形容死者得平安,尔后则生发出“护佑万物为安”的意义。所以,李嘉谋在该书第五章中接着说:“所谓穴者,开物成务之谓也。虽穴其真,而元妙之本,不散不亡,以无象为象,故曰孔容。以无神为神,故曰神帝。虚无至大,虽散为道,然散不失元,故道无巨细,居之皆安。”此段文字既暗示了“道”的原始意义,又展现了“平安之道”的无限妙用。
(节选自《平安:道家文化的核心精神》)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先民认为,路上存在邪灵等不平安因素,所以他们要将异族人的领袖首级埋于道路交界处。
B.先民说的“首级”于上古金文“道”之“首”字,这个“首”字的意义就是脑袋。
C.为了起到“震慑为安”的作用,在古人打仗的时候,战败方的头领首级会被埋在十字路口。
D.古人的“修祓”宗教仪式,能产生震慑保平安效果,可见其内在的“平安”意蕴是古老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根据原文我们可知,在诸多典籍中,对“道”的平安意蕴予以哲理解释的著作是春秋时期道家代表人物老子所著的《道德经》。
B.老子讲“道”的要义就是平安,因为“安”有“安全”义,“平”有“太平”义,“安全”与“太平”合起来就是平安。
C.关于“平安之道”的哲理论述不仅在老子《道德经》里得到阐释,也在《元始说先天道德经》中有所发挥
D.宋代道教学者李嘉谋在《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第五章曾经用“元元之妙,一穴其真”解释了“道安”这一短语。。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之所以《道德经》说,天下万物归向大道,生灵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是因为大道是“安平泰”的。
B.“元居”的“居”字上面是与死人有关的“尸”,下面是最初意味着用武器与密咒震慑的“古”字。
C.《元始说先天道德经》中的“道安”,最初是形容死者得平安,“护佑万物为安”的意义是后来出现的。
D.李嘉谋在《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一书中既暗示了道的原始意义,又展现了“平安之道”的妙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蚊刑
孙方友
陈州城四周皆是湖,万余亩,水天一色,素有“水城”之誉。湖内蒲草丛丛,荷花片片,因而夏日多蚊虫。
傍晚时分,那蚊虫便密匝匝飞出,团团而来,团团而去,云集之处,铺天盖地,“嗡嗡”之声,能传百步之遥。
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
每到夏日傍晚,陈州内外便火艾熏天。外埠人进陈州,必得先经得起火艾薰,要不,你就无法待下去。洗澡要带火艾,一手举着在头上绕圈儿,一手搓灰洗身,稍慢一时,便黑压压落满前胸后背,搭手一拍,鲜血满掌。晚间大解,更需火艾,一手提裤脱裤,一手拿火艾身前身后甩。若不然,落下黑麻麻一层,屁股当即要
“肥”一圈儿。更可怕的是叮了人的要害。那玩意儿最怕叮,肿得透明,屙尿也要滴湿鞋。据传当年包公下陈州就曾受过此苦。好在人们不愿朝清官身上泼黑,于是未见诸文字,只是口传而已。
因而,此地火艾有价钱。
先前的时候,陈州一直为府。不知何朝何代,降为县。首任知县姓贾,至于叫贾什么,已无从考究。此人为人习毒,控刮民财,不择手段,人送外号“花脚蚊子”。每到夏日,他必做火艾生意,而且还订了“土政策”:不准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独门生意好做,因此他年年必发火艾财。
火艾生意,扎本小,获利大,商人和四周村民见钱眼开,便偷做。每每抓到偷售火艾者,贾知县就用蚊刑。
蚊刑,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让人把罪犯把衣服扒光,然后缚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时身亡,罪有应得;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
有时候,贾知县也用此刑法严惩土匪和惯偷。偷偷倒卖火史的商人和村民虽然对贾某奈何不得,但土匪却不是好惹的。土匪们扬言,若有一天活捉贾知县,一定要为弟兄们雪耻。
这一年七月,一队土匪夜袭县城,果真绑走了贾知县。到了一处,众匪推出贾知县。匪首望了望一县之长,冷笑一声,当即命令,用蚊刑。
几个匪徒应声把贾知县的衣服扒了个精光,知县又白又胖,如同时褪净的肥猪。一匪徒照腚一掌,脆响。
众匪大乐,细看父母官,仍气宇轩昂,不屑一顾。匪首大怒,高喝:“上刑!押众匪应声而动,把知县缚了,搁到船板上,送到湖中。   
时处盛夏,蚊虫极多。月光下,众匪坐在吊了帐子的大船上,喝酒吃内,笑看贪官丧九泉,那贾知县身上早已落满了蚊虫,里三层外三层,如蜂房一般。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那知县如死了般一动不动,直到天明。众匪以为知县已亡,给他松了绳索.没想他突起,虽然眼肿脸胖,竟没死。众匪惊诧,问:“你怎么没死?”
知县笑道:“蚊子,懒虫也,吃饱喝足便是睡觉。吾一夜如眠,怕的就是惊动他们.这样一来,后边的蚊子过不来,趴在身上的已喝饱,是它们保全了我!说出道理来怕你们不懂,这就叫逆来顺受!”
“胡扯!”匪首怒吼,“我们兄弟为何叮死了?”
“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问,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了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众匪惊叹。
匪首顿悟,当下就放了贾知县。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在文中设置悬念,暗示小说中结尾的必然性,如描写贾知县时的“仍气宇轩昂,不屑一顾”,预示了文章结局贾知县的“大难不死”。
B.蚊刑规定“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时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由此看出,贾知县制定开公正客观,法制有方。
C.小说举包公这个例子,是为了扩大历史背景,起旁征博引的效果,增加其真实性。包公对花蚊子可奈何,而贾知县却能利用“花脚蚊子”发明“蚊刑”形成鲜明对比。
D.本文哲理性强,文化底蕴深厚,富有传奇色彩。文章中贾知县说的“逆来顺受”,作者用得恰到好处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暗示主题。
【小题2】概括分析“贾知县”的形象特点。
【小题3】分析小说结尾段落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黑白
张春荣
(1)彭祖已八百二十四岁。
(2)但他外表仍像二十四岁的年轻人。走起路来,快速敏捷,步伐又大。尤其他那双眼眸炯炯有神,恍如光洁明镜,并没有因阅读人间的浮幻沧桑而昏耗暗淡。当然,人们更不会注意他眼角的细细鱼尾纹。
(3)那天,郊林清晨飘浮一层薄雾。雾中传来雄鸡唱晓。彭祖穿过湿凉竹林,在声声清脆鸟鸣的陪伴下,走向溪边。溪旁一名白衣汉子正蹲在水边洗东西。几个农人挨近观看,而后纷纷摇头:“疯子!”荷着锄头走开。彭祖走了过去,只见白衣汉子手拿一束稻草拼命在水里洗刷木炭。
(4)“干什么?”
(5)“将黑木炭洗白!”白衣汉子冷冷地白了彭祖一眼。
(6)彭祖察觉那汉子眼神深藏一股阴森寒意。彭祖不以为意,笑了笑。活了这一大把年岁,什么大风大浪、稀奇古怪没遇过。
(7)“怎么可能?”
(8)“怎么不可能?像平常大家梳头发,不都把乌黑发丝梳成雪白?”     
(9)彭祖无奈苦笑,“刷黑炭和梳头发是两件事,不能混在一块类比。”
(10)“谁说不可以?你想,黑木炭燃烧后全都化为灰烬。灰烬就是灰白色,”汉子语气坚定,“那表示黑炭可以变成灰白,用水刷久了,一定可以刷白。”
(11)“你的话似乎言之成理。可是你手中的木炭仍然漆黑。”彭祖低头,注意水中鹅卵白石间,点点蝌蚪正曳尾游动。
(12)“迟早会刷白,你看好了。”
(13)“老兄,要吹牛、骗小孩也不是这样。不要再瞎讲!”彭祖觉得这家伙大概精神有问题。
(14)“你不信,是不是?”汉子瞪他一眼,“好!告诉你,这是有根据的。八百多年前,就有人将黑炭刷白。”
有人?八百多年前?彭祖心想,这家伙真会杜撰,我活了这一把年纪,眼见耳闻,就没听说这等事?明明睁眼说瞎话。
(16)“谁?”
(17)“你一定不知道。”
(18)“说说看。”彭祖意味深长地注视着对方。
(19)“彭祖!”
(20)“彭祖?”
(21)彭祖怔忡一下,迅即朗朗大笑起来。意念急转,他瞬时明白眼前这家伙的身份。自二十四岁在云雾山巅,八位神仙每人送他百年时光以来,阴间阎王便派鬼卒捉他回去,以便销案。可是没有一个鬼卒认得出他。
(22)“有什么好笑?”
(23)“怎么不好笑,要臭美也不要这么离谱!彭祖怎么会——”
(24)“怎么不会!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25)“我当然知道。”彭祖忍住笑意。
(26)“你是谁?”白衣汉子脸上疑云重重。
(27)“我,就是,你所说的彭祖。”彭祖不疾不徐道。
(28)“好啊!你不打自招。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汉子两眼发亮,磔磔怪笑。
(29)这次你跑不掉啦!”白衣汉子丢下手中稻草,露出狰狞鬼脸一步一步地逼近彭祖,“看你往哪里跑?”
(30)“我为什么要跑?”彭祖笑立原地。
(31)“你,不怕死?”白衣汉子愣住了。
(32)彭祖坦然大笑:“怕死也不会留在这里和你聊这么久。”
(33)“该来的,怎么也躲不掉!”彭祖气定神闲地遥望天际在雾中若隐若现的青青山脉,面带微笑。微笑里,彭祖走近松树下的巨大岩石。一阵飕飕凉风如白衣般飘了过来,石隙草丛间探出的金黄小野菊轻轻摇曳。彭祖安详地阖上眼,在困盹中,头枕灰白岩石,静静入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对话为主要内容,推动情节的发展,集中展示了彭祖与白衣汉子争论的细节,使彭祖与白衣汉子两个形象具体可感。
B.小说中白衣汉子实为阎王的鬼卒的结局看似出人意料之外,其实前文已有暗示,如“彭祖察觉那汉子眼神深藏一股阴森寒意”。
C.小说中白衣汉子用稻草洗黑炭,并举“青丝能梳成白发”的例子与彭祖争论,体现出他是非黑白不分的糊涂与坚持自我的固执。
D.小说结尾的环境描写,渲染了一种宁静安详的氛围,很好地映衬了彭祖面对死亡时从容、淡定、平和的心态和凛然的风度。
【小题2】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新颖的传说人物彭祖的形象,请你简要分析本文中彭祖的形象特点。
【小题3】这篇作品写的是彭祖,却不以“彭祖”为题,偏以“黑白”命之。请你谈谈小说以“黑白”为题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