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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律大臣沈家本
①1902年,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正式下诏,宣布修订《大清律例》以及制定 “矿律”“路律”“商律”,以使中国法律“切实平允、中外通行”。深受慈禧太后赏识的沈家 本与伍廷芳被张之洞等人保举主持修律。
②沈家本在刑部供职三十余年,将历朝历代的法律典故和条文烂熟于胸,是当时屈 指可数的法学权威,深谙传统法制的糟粕与精华。伍廷芳曾留学英伦,担任过香港大律 师,是第一位华人法学博士,精通西方法治的理念与制度。两人各有所长,相得益彰,是时代风云际会造就的一代黄金组合。
③沈家本经历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他既痛心于侵 略给人民带来的苦痛,也惊叹于西方文明的强大。所以,沈家本出任修律大臣的第一件 事就是大量招聘留学海外的法政人才,翻译大量外国法律和法学著作,希望从这些典籍 中找到匡扶中国的希望。沈家本在研读外国法学著作时,对孟德斯鸠的人权思想大为 赞赏,认为它与儒家仁政德治学说中的保民思想如出一辙。综括这两种学说,沈家本认 为,应建立一个“以保护治安为宗旨,人人有自由之便利,仍人人不得稍越法律之范围”的新法治体系。
④与此同时,沈家本以维护人权为理念,着手删改以《大清刑律》为代表的旧律,包 括禁止刑讯、废除凌迟等酷刑、删除奴婢条例、禁止人口买卖等。此外,沈家本还主持制 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
⑤沈家本希望用修律为旧文明注入新血液,但是他迎来的却是强烈的排异反应。 曾经保举他的张之洞不能接受新法对纲常伦理的挑战,上书批评说(新法)坏中国名 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而沈家本也不卑不亢地予以了回应。这场论战持续了数年之久,直到张之洞去世也没有结束,最后以沈家本辞去修律大臣而告终结。但是,沈家本的仕途并没有就此止步,马上他又被任命为法部左侍郎,不久又升任 司法大臣。
⑥1906年初,伍廷芳终因不堪忍受清廷的保守与拖沓,以为父母修坟为由,拂袖而去。后来,他投身辛亥革命,成为废除帝制、手定共和的五巨子之一。而沈家本却没有跟着抽身离去、也不想离去。正如沭家本诗中所写“旧巢勤补苴,阴雨免漂泊”,他对这风雨飘摇的朝廷仍然抱有期望,愿意做这修补旧巢的辛勤臣工。
⑦1911年,清廷终于颁布了经沈家本修订的《大清刑律》。这是中国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法典,它的出台,标志着古老的中国第一次迈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沈家本制订的其他新法典,虽然因触动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而大多未曾施行,但其中包含的 许多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陪审团制度、检察官制度等,在民 国和当代得到了無施。
⑧清朝灭亡后,沈家本拒绝担任国民政府司法总长,闭门谢客,埋头著述,整理出《刑统赋解》《粗解刑统赋》《刑统赋疏》等著作。1913年,沈家本在完成最后一部书稿《汉律摭遗》之后溘然逝世。但他培养的众多新型法律人才成为了民国司法的中流砥柱,民国政府也继承了他的法律思想,高度评价了他在法律革新方面的重要地位。时任大总 统的袁世凯给他的挽联是,法学匡时为国重,高名垂后以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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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西方列强与晚清政府签署的不平等条约中有一条是“治外法权”。西方列强认为中国原有法律属于“未开化”国家法律,酷刑种类繁多,审判程序缺少互相制约,无法做出公正的审判。因此要求其侨民犯法不能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只接受自己国家法律 的审判。这让慈禧和晚清政府颇感掣肘。
②不论在学术研究上还是在仕途上,沈家本都堪称一个成功者,属于封建对代能把自己的真才实学用于政治实践而获得双重成功的少数人。但他的诗让我们看到的不是 踌躇满志,不是得意忘形,更不是自骄骄人,而是艰辛疲乏、伤感寂寥,是一个艰辛者的悲剧人生。如他在《书高丽破扇》一诗中写道:招凉赖尔廿余年,纸断丝残忍弃捐?破碎 山河都不管,茫茫对此感无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与分析,恰当的一项是( )
A.为了使中国传统法律符合当时实际情况、与世界潮流接轨,并收回治外法权,慈禧太后宣布修律。 |
B.孟德斯鸠的人权思想对沈家本影响深远,为践行这一思想,沈家本删除奴婢条例、禁止人口买卖。 |
C.翻译完大量外国法律和法学著作,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后,沈家本着手修订旧法律、制定新法律。 |
D.民国政府继承了沈家本的法律思想,从而使得民国的司法制度建设得以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 |
【小题2】第⑥段写伍廷芳对表现传主沈家本有何作用?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材料,分析沈家本虽然获得了学术与仕途的双重成功,却倍感“艰辛疲乏、伤感寂寥”的原因,并谈谈他的这一感受对你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