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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仔细阅读下面两段文字,联系上下文,任选一处划线的句子,然后在对话栏里写出修辞手法和评点。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他舌底,心底。①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寻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来,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蜗壳上哗哗泻过。②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濑泻过,秋意便弥漫日式的庭院了。

(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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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美文与杂文
余光中
①台湾的散文不但名家辈出,一般的水准也不算低,可是某些习见的散文选集,尤其是近来的年度散文选,并不能充分表现这种文体的多元生命。习见的散文选集所收的,几乎尽是抒情写景之类的美文小品,一来读者众多,可保销路;二来体例单纯,便于编辑。其中当然也有不少足以传世的佳作,可是搜罗的范围既限于“纯散文”,就不免错过了广义散文的隽品。长此以往,只怕我们的散文会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读者对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达。
②所谓美文,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反之,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之类,或可笼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由作家来写。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作。
③且以《古文观止》为例。全书十二卷,前五卷几乎清一色是历史著作,选自《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第六卷的汉文性质颇杂,多为诏策章表之类的应用文字。从第七卷起才有类似今日所谓散文小品的美文,如《归去来辞》与《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谏太宗十思疏》与《为徐敬业讨武空檄》一类的公文。后面的五卷,从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杂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选》为例。这部更古老的文学选集,前半部是诗赋,可谓美文,后半部却是公文、书信、论述、碑诔之类,全属杂文。由此可见我国的散文传统非但不排斥杂文,还颇表重视。
④至于诸葛亮,其写《出师表》原本无意于抒情或唯美,却因为情真意切,竟把奏议的公文写成了千古的至文。单从《古文观止》所选作品来看,也见得出唐宋散文的八位大师都兼擅杂文,所以也才言之有物。杜牧虽以《阿房宫赋》闻名,其实他的《樊川文集》里,最多的还是论政论兵之文和铭序书表之作。而《阿房宫赋》虽然声调悦耳,形象醒目,不折不扣是一篇抒情的美文,其末段从“灭六国者”起,却由感性转入知性,逻辑的气势利如破竹,竟有论史论政之概。
⑤条理分明、文字整洁、声调铿锵、形象生动,一篇杂文如果做到了这四点,尽管,即便通篇不涉柔情美景,仍可当作美文来击节叹赏。逻辑的饱满张力,只要加上一点感情和想象,同样能满足我们的美感。《过秦论》给我的兴奋,远非二三流的美文所及。《读孟尝君传》寥寥九十个字,比香港报纸上最短的专栏杂文还要短,但是文气流转,逻辑圆满,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造成对比的张力:这种知性之美,绝不比感性之美逊色。庄子和孟子无意做散文家,在散文史上却举足轻重。
⑥散文的佳作不限于美文,不妨也向哲学、史学甚至科学著作里去探寻。例如布朗所编的《现代散文选》里,便有《眼球的奇观》这样的科学妙品。把散文限制在美文里,是散文的窄化而非纯化。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
(选自余光中《左手的掌纹》,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归纳文章第一段的论述层次。
【小题2】文章第四段提及的古代作品有何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章,简要理解“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一句。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小题1】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6分)
【小题2】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6分)
【小题3】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小题1】简析文章第①、②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分析文章为什么要以“岂有哑巴缪斯”作为标题?
【小题4】结合全文,概括中国诗歌“变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