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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4分)
【小题2】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4分)
【小题4】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6-29 10: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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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①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作者钟情的地方,文中分别用“母亲”、“妻子”、“情人”比喻它们,说明它们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有区别的。
B.文章构思巧妙,思路清晰,得益于两点:一是文题点明文章内容和顺序;二是开篇点题并提示下文的内容和顺序。
C.在第四节和第八节有关“政治”、“政府”的论述中,作者认为它们是和文化对立的,因此对之十分厌恶。
D.作者对生活了多年的台湾是非常喜爱的,但却不满“台独分子”执意分裂祖国的行径,这从文中十分经典的两句话“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可以看出。
E.本文善用比喻,如“长江……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白马非马”等,表情达意都十分恰当。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3】文中作者引用了自己写过的诗歌《断奶》,你怎样理解“断奶”?作者“断奶”后“庆幸”什么?
【小题4】香港是作者又一个深爱着的地方,作者在文中表露出它有哪些可恋之处?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①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②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③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 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的?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④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

⑤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⑥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的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和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⑦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⑧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层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挟,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蝎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潮泻过,秋意便弥湿旧式的庭院了。

⑨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⑩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选自《余光中集》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①段中说,他在雨季里“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联系全文看,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文章第③自然段,作者由“雨”联想到“方块字”,用意是什么?
【小题3】第⑤段中作者化用了南宋词人蒋捷《虞美人听雨》的“听雨意韵”,请简要赏析余光中在三个人生阶段寄寓的情感。
【小题4】下列选项中对第⑥段的分析和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  )。
A.联想王禹丞的故事是用具体材料来证明“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之观点。
B.早在北宋王禹丞描写在竹楼听雨的独特感受,证明“听雨”作为传统保留至今。
C.作者借助王禹丞的听雨,转入描写在瓦屋听雨,这是一笔相当自然的过渡。
D.在竹楼听雨,雨声怕会加倍夸大,令人耳朵过敏,这样写反衬出在瓦屋听雨。
E.作者活用典故,涉笔成趣,丰富了作品的古典文化内涵,增添了诗的韵味。
【小题5】通读全文,作者为什么要选“雨”作为自己情感的寄托?为什么要加“冷”字?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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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与杂文

余光中

台湾的散文不但名家辈出,一般的水准也不算低,可是某些习见的散文选集,尤其是近来的年度散文选,并不能充分表现这种文体的多元生命。习见的散文选集所收的,几乎尽是抒情写景之类的美文小品,一来读者众多,可保销路;二来体例单纯,便于编辑。其中当然也有不少足以传世的佳作,可是搜罗的范围既限于“纯散文”,就不免错过了广义散文的隽品。长此以往,只怕我们的散文会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读者对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达。

所谓美文,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反之,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之类,或可笼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由作家来写。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作。

且以《古文观止》为例。全书十二卷,前五卷几乎清一色是历史著作,选自《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第六卷的汉文性质颇杂,多为诏、策、章、表之类的应用文宇。从第七卷起才有类似今日所谓散文小品的美文如《归去来辞》与《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谏太宗十思疏》与《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一类的公文。后面的五卷,从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杂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选》为例。这部更古老的文学选集,前半部是诗赋,可谓美文,后半部却是公文、书信、论述、碑诔之类,全属杂文。由此可见我国的散文传统非但不排斥杂文,还颇表重视。

诸葛亮写《出师表》,原本无意于抒情或唯美,却因为情真意切,竟把奏议的公文写成了千古的至文。单从《古文观止》所选作品来看,也见得出唐宋散文的八位大师都兼擅杂文,所以也才言之有物。杜牧虽以《阿房宫赋》闻名,其实他的《樊川文集》里,最多的还是论政论兵之文和铭序书表之作。而《阿房宫赋》虽然声调悦耳,形象醒目,不折不扣是一篇抒情的美文,其末段从“灭六国者”起,却由感性转入知性,逻辑的气势利如破竹,竟有论史论政之概。

条理分明、文字整洁、声调铿锵、形象生动,一篇杂文如果做到了这四点,尽管通篇不涉柔情美景,仍可当作美文来击节叹赏。逻辑的饱满张力,只要加上一点感情和想象,同样能满足我们的美感。《过秦论》给我的兴奋,远非二三流的美文所及。《读孟尝君传》寥寥九十个字,比香港报纸上最短的专栏杂文还要短,但是文气流转,逻辑圆满,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造成对比的张力:这种知性之美,绝不比感性之美逊色。庄子和孟子无意做散文家,在散文史上却举足轻重。

散文的佳作不限于美文,不妨也向哲学、史学,甚至科学著作里去探寻。例如布朗所编的《现代散文选》里,便有《眼球奇观》这样的科学妙品。把散文限制在美文里,是散文的窄化而非纯化。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
A.文章第一段先指出常见的散文选集不能体现出散文的多元生命的弊端,然后分析常见的散文选集大多收录美文的原因,最后指出这种选文方式可能造成的长远危害。
B.作者认为,美文是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杂文是带有实用目的的作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文体样式。
C.针对美文小品独占市场的现象,作者认为不利于散文的发展,力图在文中梳理散文、美文与杂文三者之间的关系。
D.从笔墨着重点而言,对于杂文和美文,作者并没有等同对待,而是着重表述了杂文如何成为美文,突出两者的联系,从而达到提倡写作和阅读杂文的目的。
【小题2】文章第四段提及的古代作品有何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章,简要谈谈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同类题5

材料概括分析题
浣衣妇的散文
这一类作者像有“洁癖”的老太婆。她们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又洗,结果污秽当然向肥皂投降,可是衣服上的花纹,刺绣,连带着别针等等,也一股脑儿统统洗掉了。
  这些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她们但求无过,不求有功。对于她们,散文只是传达的工具,不是艺术的创造,只许踏踏实实刻刻板板地走路,不许跳跃、舞蹈、飞翔。她们的散文洗得干干净净的,毫无毛病,也毫无引人入胜的地方。由于太干净,这类散文既无变化多姿起伏有致的节奏,也无独创的句法和新颖的字汇,更没有左右逢源曲折成趣的意象。
这些作者都是散文世界的“清教徒”。她们都是“白话文学”的善男信女,喝白话文的白开水,她们都会十分沉醉。本来,用很纯粹的白话文来写一般性的应用文,例如演说辞、广播稿、宣传品、新闻报道等等,是应该也是必要的。可是创造性的散文并不在这范围之内。由于过分热心推行国语运动,或长期教授中小学的国语或国文,这类作者竟幻觉一切读者都是国语教学的对象,更进一步,要一切作家(包括诗人)只写清汤挂面式的白话文。根据他们的理想,最好删去《长恨歌传》,只留下《拗相公》;最好删去杜甫的七律,只留下寒山的白话诗。
在别人的散文里看到一个文言,这类作者会像在饭碗里发现一粒砂,不,一只苍蝇,那么难过。她们幻想这种“文白不分”是散文的致命伤。但是所谓“文白不分”的散文有好几种,有的是坏散文,有的却是好散文。将文白的比例作适当的安排,使文融于白,如鱼之相忘于江湖,而仍维持流畅可读的白话节奏,是“文白佳偶”,不是“文白冤家”。
(选自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有删改)
【小题1】概括“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不超过20字。
【小题2】文中为什么提到《长恨歌传》和杜诗?
【小题3】请解释文末“文白冤家”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