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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高的向日葵
余光中
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1888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敢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敢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
1888年8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既然我盼望跟高敢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
过了两个月,高敢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耶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耶诞后两天,高敢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1889年2月4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1月23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敢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
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敢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敢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敢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
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
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1888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1987年的3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竞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
1890年2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主办人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出了画展。
凡·高的《向日葵》在一般画册上,只见到四幅:两幅在伦敦,一幅在慕尼黑,一幅在阿姆斯特丹。凡·高最早的构想是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但是习见的这四幅里,只有一幅是把亮黄的花簇衬在浅蓝的背景上,其余三幅都是以黄衬黄,烘得人脸颊发燠。
凡·高嗜画向日葵,该有多重意义。向日葵昂头扭颈,从早到晚随着太阳转脸,有追光拜日的象征。德文的向日葵叫Sonnenblume,跟英文的sunflower一样。西班牙文叫此花为girasol,是由girar(旋转)跟so1(太阳)二字合成,意为绕太阳,颇像中文。法文最简单,把向日葵跟太阳索性都叫做soleil。凡·高通晓西欧多种语文,更常用法文写信,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含义。他自己不也追求光和色彩,因而也是一位拜日教徒吗?
其次,凡·高的头发棕里带红,更有红头疯子之称。他的自画像里,不但头发,就连络腮的胡髭也全是红焦焦的,跟向日葵的花盘颜色相似。至于1889年9月他在圣瑞米疯人院所绘的那张自画像(也就是我中译的《凡·高传》封面所见),胡子还棕里带红,头发简直就是金黄的火焰;若与他画的向日葵对照,岂不像纷披的花序吗?
因此,画向日葵即所以画太阳,亦即所以自画。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
另一本凡·高传记《尘世过客》诠释此图说:向日葵是有名的农民之花;据此而论,此花就等于农民的画像,也是自画像。它爽朗的光彩也是仿自太阳,而文生之珍视太阳,已奉为上帝和慈母。此外,其状有若乳房,对这个渴望母爱的失意汉也许分外动人,不过此点并无确证。他自己(在给西奥的信中)也说过,向日葵是感恩的象征。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太阳、向日葵、凡·高,三位一体”?(4分)
【小题2】余光中在文中反复引用凡·高写给其弟的书信内容,这样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除了多次引用凡·高给弟弟的书信外,本文还使用了哪些写作方法使传主形象更加丰满? (4分)
【小题4】一百年后凡·高的一幅向日葵作品拍卖价格竟然是百年前的他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时,而且《鸢尾花圃》售价高过《向日葵》。要是凡·高知道了,你认为他会有什么感想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6-29 10: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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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春到齐鲁
余光中
(1)清明节前一星期,我乘坐的飞机降落在济南的遥墙机场。邀请我去齐鲁访问的虽然是山东大学,真正远去郊外欢迎的,没有料到,却是整个春天。从机场进城,三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车辆稀少,但两侧的柳树绿阴不断,料峭的晴冷天气,千树新绿排成整齐的春之仪队,牵着连绵的青帐翠屏,那样盛况的阵仗,将我欢迎。
(2)从城之东北进入山东大学的新校区,外事处的佟光武处长和刘永波副处长把我安顿在专家楼,就将我留给了济南的春天。一千年前,济南的才女李清照说:“宠柳娇花寒食近,种种恼人天气。”我在山东十天,尽管春寒风劲,欺定我这南人,却是一天暖过一天,晴得十分豪爽。愈到后来,益发明媚,虽然说不上春深似海,却几乎花香如潮了。不,如潮也还没有,至少可以说沦纹回漾。
(3)专家楼外,有几树梨花,皓白似雪,却用淡绿的叶子衬托,分外显得素雅,那条巷子也就叫梨花路。偌大的山大校园虽然还只是初春,却已经众芳争妍,令惊艳的行人应接不暇了。桃花夭夭,冶艳如点点绛唇。樱花串串,富丽得不留余地给丛叶。海棠树高花繁,淡红的风姿端庄而健美,简直是硕人其颀。
(4)但令我一见就倾心,叹为群艳之尤的,是丁香。这名字太美了,美得清纯而又动听,令人生起爱情的联想,“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李璟的名句谁读了能忘记呢?丁香与豆蔻同为桃金娘家的娇女,东印度群岛中的马鲁古群岛,即因盛产这两种名媛,而有“香料群岛”的美称。早在战国末期,中国的大臣上朝,就已用丁香解秽。干燥的花蕾可提炼丁香油做香料,也可以入药,有暖胃消胀之功。此花属聚伞花序,花开四瓣,辐射成长椭圆形,淡绿的叶子垂着心形,盛开时花多于叶,簇簇的繁花压低了细枝,便成串垂在梢头,简直要亲人,依人。你怎能不停下步来,去亲她,宠她,嗅她,逗她。
(5)后来我写了《丁香》一诗,便有“叶掩芳心,花垂寂寞”之句,不但写实,也借以怀念李清照,中国最美丽的寂寞芳心。
(6)初春的济南,到处盛开着丁香,简直要害人患上轻度的花魇、花癫,整天眼贪鼻馋,坐立不安。山大校园里的丁香就有乳白、浅绯、淡紫三种,好像春天是各色佳丽约好了一齐来开游园会,你不知该对谁笑才好。
(7)同为地灵所育,灼灼群芳只争妍一季,堂堂松柏却支撑着千古。从济南的千佛山到灵岩寺,从岱庙到孔庙与孟庙,守护着圣贤典范、英雄侠骨的,正是这一排排一队队肃静而魁梧的金刚。阴翳的树影萧森,轻掩着屋脊斜倾的鳞鳞密瓦,或是勾心斗角的犄望屋檐,再往下去,覆盖在横匾与楹联上,或是土红粉白的墙头,或是字迹漶漫的石碑。若是树顶有鸦鹭之类来栖,则磔磔怪争声中更添寒禽古木的沧桑。
(8)鲁中寺庙里巍巍矗立的,多半是柏,本地人把它念成“北”。那十天我至少观叹过上千株古柏,其风骨道貌却令人引颈久仰,一仰难尽。那气象,岂是摄影机小气的格局所能包罗?从千佛山到灵岩寺,从孟庙到孔林,那成千上万的木中长老,柏中华胄,哪一树不是历经风霜,饱阅世变,沧桑的记忆那么露骨地深刻在糙皮上面?朝代为古柏纹身,从蟠根到盖顶,顺着挺峻高昂的巨干,一直削上天去,像是凿得太痛,苍老而坚毅的霜皮竟都按着反时钟的方向朝上面拧扭,回旋成趣。
(9)岱庙里有五株汉柏,传说是当年汉武帝来泰山封禅,亲自手栽。耿耿汉魂,历劫犹健,但毕竟是两千多岁了,槎桠的枝柯早已炭化,霜皮大都剥落,只靠残余的片段向古根汲水,去喂预上虬蟠的苍青。问他们建元的往事,问张骞和苏武几时才回国,古木穆穆,只鸦啼数声便支吾了过去。泰山上的五大夫松,相传是因秦始皇在树下避雨而受爵,虽然更老,却不如汉柏长寿,早在明朝就被山洪冲走,要到康熙年间才加补植,现在也只剩下两株。
(10)古来松柏并称,而体态不同。大致而言,柏树挺拔矗立,松树夭矫回旋。譬之书法,柏姿庄重如篆隶,松态奔放如草书。泰山上颇有一些奇松,透石穿罅,崩进而出,顽根宛如牙根,紧咬着岌岌的绝壁,翠针丛丛簇簇,密鳞与浓鬣蔽空,黛柯则槎桠轮困,能屈能伸,那淋漓恣肆的气象,简直是狂草了。
(11)杜甫的《古柏行》说古树“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不过是修辞的夸张。就算加州海边的巨杉,俗称红木者,最高拔的也不过三百六七十英尺。加州海边的怪松,天长地久,被太平洋的烈风吹成蟠曲百折的体态,可称“风雕”,而以奇石累累为其供展的回廊,神奇也不下于泰山之松,只可惜奇石怪松独缺名士品题,总觉得有景无句,不免寂寞。所以山水再美,也需要人文来发挥,需要传说来画龙点睛,才算有情
(本文有删改)
知识链接:余光中(1928.10.21-2017.12.14),男,出生于南京,祖籍福建永春。因母亲原籍为江苏武进,故也自称"江南人"。
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 LOWA )艺术硕士。先后任教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其间两度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多家大学任客座教授。1972 年任台湾政治大学西语系教授兼主任。1974年至198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 1985年至今,任台湾中山大学教授及讲座教授,其中有六年时间兼任文学院院长及外文研究所所长。2017年12月14日,诗人余光中在高雄医院离世,享年89岁。
余光中一生从事诗歌、散文、评论、翻译,自称为自己写作的"四度空间"。至今驰骋文坛已逾半个世纪,涉猎广泛,余光中是个复杂而多变的诗人,他写作风格变化的轨迹基本上可以说是中国整个诗坛三十多年来的一个走向,即先西化后回归。从诗歌艺术上看,余光中是个"艺术上的多栖主义者"。他的作品风格极不统一,一般来说,他的诗风是因题材而异的。表达意志和理想的诗,一般都显得壮阔铿锵,而描写乡愁和爱情的作品,一般都显得细腻而柔绵。其中最著名有《乡愁》。余光中先生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热爱中国。礼赞"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他说:"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要做屈原和李白的传人","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他是中国文坛杰出的诗人与散文家,他仍在"与永恒拔河"。呼吸在当今,却已经进入了历史,他的名字已经显目地镂刻在中国新文学的史册上。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的题目“春到齐鲁”,既指春回齐鲁大地,又指作者在春天时节来到济南,一语双关,意味深长。
B.在作者的眼中,济南的春天具有人的灵性和情怀,她敞开胸怀,满腔热情地欢迎远走他乡的游子的归来。
C.文章说“花香如潮”,又说“如潮也还没有”,准确地写出了济南的春天变化多端、难以捉摸的特点。
D.文中称济南古柏为“柏中华胄”,将其比作华夏后裔,借以表达对历经沧桑而坚毅不屈的民族精神的赞颂。
E. 齐鲁大地的景物众多,作者却只选取丁香和松柏来写,是因为这些景物最能够用来承载作者的精神寄托。
【小题2】作者为什么对丁香“一见就倾心,叹为群艳之尤”?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末尾说:“山水再美,也需要人文来发挥,需要传说来画龙点睛,才算有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万里长城
余光中
那天下午,心情本来平平静静。后来收到元月3日的《时代周刊》,翻着翻着,忽然瞥见一张方方的图片,显示堪培拉和一票美国人站在万里长城上。像是给谁当胸锤了一拳,他定睛再看一遍。是长城。雉堞俨然,朴拙而宏美,那古老的建筑雄踞在万山脊上,蟠蟠蜿蜿,一直到天边。是长城,未随古代飞走的一条龙。
对区区一张照片,反应是那样的剧烈,他自己也感到很惊讶。万里长城又不是他的,至少,不是他一个人的。他是一个典型的南方人,生在江南,柔橹声中多水多桥的江南。他的脚底从未踏过江北的泥土,更别说见过长城。可是感觉里,长城是他的。几十年来,一直想抚摸想跪拜的一座遗产,忽然为一双陌生而自莽的脚捷足先登,他的愤怒里有妒恨,也有羞辱。
他有一股冲劲,要写封信慰问长城。一回头,太太的梳妆镜叫住了他。镜中出现了一个中年人,两个大陆的月色和一个岛上的云在他眼中,霜已经下下来,在耳边。大陆会认得这个人吗?二十年前告别大陆的,是一个黑发青睐的少年啊!
那位女职员接过信去,匆匆一瞥,然后忍住笑说:
“这怎么行?地名都没有。”
“那不是地名吗? ”他指指正面。
“万里长城?就这四个大字?”她的眉毛扬得更高了。“告诉你,不行!连区号都没有一个,怎么投递呢?何况,根本没有这个地名。”
其他的女职员全围过来看。大家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其中一位女职员忍不住念起来。
“万里长城:我爱你。哎呀,这算写得什么信嘛?笑死……这种情书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万里长城在哪里?”
“一封信,只有七个字。”另一位小姐说。“恐怕是世界上最短的信了吧?”
“才不!”他吼起来。“这是世界上最长的信。可惜你们不懂!”
他从人丛中夺门逃出来,把众多的笑声留在邮局里。
“你们不懂!”他回过身去,挥拳一吼。
在冷冷的雨中,他梦游一般步行回家。他走过陆桥。他越过铁路。他在周末的人群中挤过。前后左右,都是年底大减价的广告,向汹涌的人潮和市声儿售大都市七十年代廉价的繁荣。人潮海啸而来,冲向这个公司那个餐厅,冲向车站和十字路口,只有他一人逆潮而泳,泳向万里长城。
顿然,他变成了一个幽灵,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孤魂野鬼。没有人看见他。他也看不见汽车和行人。真的。他什么也看不见了,行人、汽车、广告、门牌、灯。市声全部哑去。他站在十字路口,居然没有撞到任何东西!他一个人,站在一个空城的中央。
“万里长城万里长,”黑黝黝的巷底隐隐传来熟悉的歌声。“长城外面是……”那声音低抑而且凄楚,分不清是从巷子底还是岁月的彼端传来。他谛听一会,脸颊像浸在薄薄的酸液里那样的噬痛。直到那歌声绕过迷宫似的斜街和曲巷,终于消失在莫名的远方。
于是市声一下子又将他拍醒。一下子全回来了,行人、汽车、广告、门牌、灯。
终于回到家里。桌上,犹摊开着的杂志。他谛视那幅图片,迷幻一般,久久不动,不知不觉,他把焦点推得至深至远。雉堞俨然,朴拙而宏美,那古老的建筑雄踞在万山脊上,蟠蟠蜿蜿,一直到天边。未随古代飞走的一条龙啊。万里长城万里长。
而令他更惊讶的是,堪培拉不见了,那一票美国人怎么全不见了?长城上更无人影。真的是全不见了。正如从古到今,人来人往,马嘶马蹶,月缺月圆,万里长城长在那里。李陵出去,苏武回来,孟姜女哭,堪培拉笑,万里长城长在那里。
1972年2月1日深夜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以“万里长城”为题,不仅因为它是行文的线索和文章的主要内容,也使文章先声夺人,给人以厚重沧桑的文化气息。
B.把蜿蜒雄踞山脊的长城比喻为一条未随古代飞走的龙,意在强调长城是中华文化的象征,因而不容许外国人捷足先登。
C.“两个大陆的月色和一个岛上的云在他眼中,霜已经下下来”,作者用诗家语言含蓄交代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文化基因。
D.“寄信”和“回家”两个片段中均使用了对比手法,突出了七十年代台湾民众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文化乡愁的忽视。
【小题2】作者主张散文语言要有弹性,即对于各种句式、语气和语体能够兼容并包、融和无间。请结合文章最后一段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是怎样在虚实变换中展现“他”的流动起伏的情思的?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同类题3

阅读下面这首小诗,完成小面小题。
乡 愁
余光中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呵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小题1】对这首诗字句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
A.邮票在诗中指代信件,第一节是说作者小时离家,只凭书信宽慰乡愁。
B.船票在诗中指代船只,第二节是说作者成年后和新娘各在一方,只凭船只代鹊桥。
C.全诗用“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这组词语,概括了诗人漫长的生活历程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
D.“一枚”、“一张”、“一方”、“一湾”这些数量词的运用,除了显示诗人的语言功力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作用。
【小题2】对这首诗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这首诗按时间顺序抒发了作者由有家难回到有国难归的情怀,表现了天涯游子渴望海峡两岸统一的愿望。
B.这首诗从广远的时空中提炼了四个意象: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它们的内涵既单纯而又丰富。
C.写作者思念亲人是虚,写思念祖国是实。作者将对祖国的思念依附到对亲人的思念上,使抽象的东西变得十分具体。
D.《乡愁》的形式美主要体现在音乐美上,而音乐美主要表现在回旋往复,一唱三叹的美的旋律上,但该诗在结构上并无美感。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小题1】简析文章第①、②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分析文章为什么要以“岂有哑巴缪斯”作为标题?
【小题4】结合全文,概括中国诗歌“变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