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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的寂静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落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无数的音符浸没了我,最后它们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

⑦“什么,你说什么?”

⑧“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⑨“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⑩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吹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⑾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⑿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⒀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了。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⒁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小题1】第②段中划线句中运用了拟人手法,它的表达效果是  。
【小题2】第④段画横线句的含义是   。
【小题3】从情与景的角度,赏析第⑩段画线句。
【小题4】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文章第②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
C.第③段中教堂外的景色描写中,传递出教堂带给史铁生的凄凉落寞的心理感受。
D.第④段中“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
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小题5】最后一段中,作者认为“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在《想北平》中,老舍认为伦敦、罗马、巴黎都比不上故土北平。这两者的看法你认为矛盾吗,请结合两篇文章的内容,谈谈你的看法。(不少于80字)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7-23 0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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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些都是真实的记录。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小题1】作者在文中多次写到地坛,地坛有何特点?结合文本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2】史铁生先是双腿瘫痪,接着是肾病发展为尿毒症,依靠透析维持生命,命运不断捉弄他,但他最终大有成就。有人说“苦难是人生的财富”。你是否赞同这种观点?请结合原文和现实人生,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合欢树

史铁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试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在意她的话,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天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天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颗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颗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到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我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儿子作文比试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发儿子的好胜心,激励孩子努力成为作家。
B.文章在叙写作者所遭遇的人生变故中穿插对母亲的回忆,塑造了一个坚忍伟大的母亲形象,表达了作者深深的感念之情。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想要暗示,当年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回到老院子时,老街坊谁都没问作者获奖的事,因为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写文章获奖更重要。
【小题2】本文开头写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这样写在内容上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新高考新导向题)本文与《我与地坛(节选)》都采用了追忆的手法来写母亲,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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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铁生

陈村

①2010年的最后一天,早上八点半,我被手机短信闹醒,去看,才知道史铁生去世的消息。接着的几天有几十家媒体要求采访,我一一谢绝。我自己写文章比记者写,真实。

②他在送我的华夏社出版的《礼拜日》一书上写道:

陈村:

这家出版社,这本书的装帧,这本书的作者和这本书的存有者,都与残疾有关。看来,残疾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本质。

铁生

八九年十月

③他跟我投缘,也许因为我们有相似的经历,都曾当过知青,都是病退回城,都曾在里弄加工组“午餐半小时”,都属残疾人,都写作。但他站不起来了,我还能弯曲地站立和难看地短程行走,我曾跟他说,我在走向他。他的困厄比我多十倍,他的思想也深入十倍。在我眼里,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④这些年,我到北京必去望望史铁生。在他那里坐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他们夫妇邀我住他们家,我总推辞了。我来去匆匆,住下本可以多说话,可是他的身体禁不住客人的打扰。他的截瘫,他的肾脏萎缩,用他的话说,发动机和轮子都坏了,维持身体的运行很累。每周两到三次的肾脏透析,不由分说地打断他的生活和思维。

⑤除了他的体力精力,除了同情他不能多抽烟,我和他的谈话与常人无异。谈得很快乐。残疾其实并不缺少什么,只是不能实现罢了。他常常想得比人们深入透彻,他有自己的理由和节律。他是小说家,我喜欢读他作品的一个最大的理由是,他的想法和文字明净,不曾神神鬼鬼牵丝攀藤。他的手总是温暖的,宽厚的。他是能超越智和愚的。他不作状,而是常常省察自己的内心。他把自己看轻了,才能去爱自己,爱世界。

⑥史铁生通常并不抱怨,他知道感恩,知道在生的命题下诸多奥义。别人用腿走路,丈量大地。他从腿开始思想,体察心灵。他常常纠缠在那些排遣不开的命题,时间长了,成为习惯和乐趣。他的想法都是经过推理论证的,有明晰的线索可寻。可是,听他说话的人,因为自己的好腿好肾,常常哼哼哈哈的,懒得跟从他的思维。他更多被阅读的是《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我与地坛》,《命若琴弦》。那样的故事只有他能写。读时候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

⑦读史铁生的文章,和他谈话,都不会越读越狭隘。他很艰难地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我常是站到自己之外,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他不是,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经过那道窄缝之后,快乐肯定不再张扬,应该称为喜悦了。他是用喜悦平衡困苦的人,不容易破灭。许多游戏和他无缘,他不再迷失,可以观赏自己,观赏上帝的手艺。

⑧2011年1月4日,史铁生六十岁生日这天,上海和北京先后开会追思他的一生。我在复旦大学的追思会上提到“坦然”二字。史铁生坦然写他自己,他的一生透明坦荡,读过他作品的人知道他许多往事,也看见他的许多思索。那些困苦,经受血的洗礼后成了他的资源,以此走向内心,走通命定之路,去看他人和世界。他追问,但不控诉,不失态。

⑨这几天重新翻看《病隙碎笔》和他送我的其他书。他将自己拆开,思索许多有关精神的命题。关于上帝和神,关于心魂,关于爱情,关于有无,关于自卑,关于生死。他给世界找到的本质是残疾和爱情:残疾是事物的障碍,爱情是心魂的追求。他将上帝视为同行,窥探上帝作为编剧的手艺。1998年1月,我带女儿去看铁生。铁生打开电脑教她玩著名的吃豆子游戏。他说自己有时也玩两盘。这也是他的生存状态,在死神的追逐下,他飞快行走,一路跳跳蹦蹦地吃下许多豆子。这个轮椅上的人是最勇敢的人,面向真实的人生,不退缩到无知和曲解,不麻痹麻醉自己。他对许多事情兴致盎然,关心新旧科学和新旧哲学,关心今天。他的叙述强调逻辑,推理严密,用论据论证那些看似荒谬的人生命题。他一直在思索: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从身体的不能去想精神,想灵魂。他的神不是星相或星座,而在自己心中。他是无法站立的人,也是最挺拔正直的人。

⑩复旦大学的“史铁生追思会”,屏幕上打出他的肖像。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这样的作家是不会死的。

(有删改)

【小题1】本学期我们学过史铁生的散文《_______》(课文片名)。文中有“悲伤也成享受”一句话,说“享受”是因为:_____________。
【小题2】第2段引用史铁生送我《礼拜日》一书上所写的文字有什么用意?
【小题3】赏析第9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4】对文章内容的写法理解、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  )
A.第1段中作者谢绝媒体采访,是怕记者不能真实地展现史铁生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以免他们在文中编造虚构。
B.前半部分叙写史铁生罹患残疾,饱受疾病折磨的生活现状意在表现对史铁生命运多舛、遭逢不幸的同情和惋惜。
C.第6段结尾引用诗句,表明史铁生作品恰如清水洗涤灵魂,具有巨大的精神感召力。
D.第9段提到的史铁生教陈村女儿玩吃豆子游戏,说明史铁生和常人一样也喜欢玩电脑游戏,有着广泛着兴趣爱好。
E.文章结构首尾呼应,从初闻死讯的意外到“追思会”时释然,表明作者对死亡、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F.文章运用了记叙、抒情、议论等表达方式,用平实质朴的语言抒发着对史铁生的怀念与追思,字里行间充满着对这位不屈生命的作家的敬意。
【小题5】有人说“真实、哲理、情感酿成了陈村散文,使他的散文犹如一首美丽动人的情歌”,试结合选文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病隙碎笔
有一回记者问到我的职业,我说是生病,业余写一点东西。这不是调侃,我这48年大约有一半时间用于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身体是一处乐园。
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有人劝我去佛堂烧炷高香,求佛不断送来好运,或许能还给我各项健康。我总犹豫。不是不愿去朝拜,佛法博大精深,但我确实不认为满腹功利是对佛法的尊敬。便去烧香,也不该有那样的要求,不该以为命运欠了你什么。莫非是佛一时疏忽错有安排,倒要你这凡夫俗子去提醒一二?唯当去求一份智慧,以醒贪迷。佛门清净,凭一肚子委屈和一叠账单还算什么朝拜?
约伯的信心是真正的信心。不断的苦难曾使约伯的信心动摇,他质问上帝:作为一个虔诚的信者,他为什么要遭受如此深重的苦难?但上帝仍然没有给他福乐的许诺,而是谴责约伯和他的朋友不懂得苦难的意义。上帝把他伟大的创造指给约伯看,意思是说:这就是你要接受的全部,威力无比的现实,这就是你不能从中单单拿掉苦难的整个世界!
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倘其预设下丝毫福乐,信心便容易蜕变为谋略。甚至光荣,也可能腐蚀信心。在没有光荣的路上,信心可要放弃么?以苦难去作福乐的投资,或以圣洁赢取尘世的荣耀,都不是上帝对约伯的期待。
曾让科学大伤脑筋的问题之一是:宇宙何以能够满足如此苛刻的条件——阳光、土壤、水、大气层,以及各种元素恰到好处的比例,以及地球与其他星球妙不可言的距离——使生命孕育,使人类诞生?若一味地把人和宇宙分而观之,人是人,宇宙是宇宙,这脑筋就怕要永远伤下去。天人合一,科学也渐渐醒悟到人是宇宙的一部分,任何部分之于整体,或整体之于部分,都必定密切吻合。譬如一只花瓶,不小心摔下几块碎片,碎片的边缘尽管参差诡异,拿来补在花瓶上也肯定严丝合缝。而要想复制同样的碎片或同样的缺口,比登天还难。
撒旦不愧是魔鬼,惯于歪曲信仰的意义。撒旦对上帝说:约伯所以敬畏你,是因为你赐福于他,否则看他不咒骂你!上帝想看看是不是这样,便允许撒旦夺走了约伯的儿女和财产,但约伯的信心没有动摇。撒旦又对上帝说:单单舍弃身外之物还不能说明什么,你若伤害他的身体,看看会怎样吧!上帝便又允许撒旦让约伯身染恶病,但信者约伯仍然没有怨言。约伯没有让撒旦的逻辑得逞。可是,他却几乎迷失在另一种对信仰的歪曲中:“约伯,你之所以遭受苦难,料必是你得罪过上帝。”这话比魔鬼还可怕,约伯开始感觉到委屈,开始埋怨上帝的不公正了。
这样的埋怨我们也熟悉。好几次有人对我说过,也许是我什么时候不留神,说了对佛不够恭敬的话,所以才病而又病,我听了也像约伯一样顿生怨愤——莫非佛也是如此偏爱恭维、心胸狭窄?但是,正如上帝指给约伯看到的那样,生活从来就布设了凶险,不因为谁的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
可是上帝终于还是把约伯失去的一切还给了约伯。关键在于,那不是信心之前的许诺,不是信心的回扣,那是苦难极处不可以消失的希望呵!上帝不许诺光荣与福乐,但上帝保佑你的希望。
【小题1】你怎样理解第4段说的“苦难的意义”的具体含义?
【小题2】作者为什么要说“佛门清净,凭一肚子委屈和一叠账单还算什么朝拜”?
【小题3】文章第6段用花瓶来打比喻,要说明的观点是什么?
【小题4】多种重病缠身的作者先是想“逃避这个世界”,后来又认识到“一个人出生了,就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并且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在本文中,作者通过对佛是否朝拜、对约伯如何看待,思想上又有了新的认识。通观全文,你觉得作者的认识是什么?用一句话概括出来。(不超过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