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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刘心武
(1)北京有两座著名的金刚宝座塔。打个比方,碧云寺好比著名作家,而五塔寺好比尚未引人注意的作家。
(2)至今还记得19年前深秋到五塔寺写生的情景。那天下午,在空旷的寺庙里,我把对沟通的向往通过画笔铺排在对银杏树的描摹中
(3)而后,我懒懒地散步于安定门外蒋宅口一带,发现街边一家私营小书店,有一搭没一搭地迈进去,店面很窄,陈列的书不多,瞥来瞥去,净是些纯粹消遣消闲的花花绿绿的东西,不过终于发现有一格塞着些文学书,其中有一本是《黄金时代》,“又是教人如何‘日进斗金’的发财经”吧?怎么搁在了这里?顺手抽出,随便一翻,才知却是小说,作者署名王小波。
(4)书里是几个中篇小说,头一篇即《黄金时代》。我试着读了一页,呀,竟欲罢不能,就那么着,站在书架前,一口气把它读完。
(5)那天晚饭后,忽来兴致,打了一圈电话,接电话的人都很惊讶,因为我的主题是:“你能告诉我联系王小波的电话号码吗?”广种薄收的结果是,其中一位告诉了我一个号码:“不过我从没打过,你试试吧。”
(6)我迫不及待地拨了那个得来不易的电话号码。那边是一个懒懒的声音:“谁啊?”
(7)我就直截了当地说:“看了《黄金时代》,想认识你,跟你聊聊。”他居然还是懒洋洋的:“好吧!”语气虽然出乎我的意料,传递过来的信息却令我欣慰。
(8)请他坐到沙发上后,面对着他,不客气地说,觉得丑,而且丑相中还带有些凶样。可是一开始对话,我就越来越感受到他的丰富多彩。开头,觉得他憨厚,再一会儿,感受到他的睿智,两杯茶过后,竟觉得他越看越顺眼,那也许是因为他逐步展示出了其优美的灵魂。
(9)我把在小书店立读《黄金时代》的情形讲给他听,我拍着那书告诉他:“你写得实在好。不可以这样好!你让我嫉妒!”从表情上看,他很重视我的嫉妒。
(10)那一年我54岁,他比我小10岁。我自己也很惊异,我跟他哪来那么多的“共同语言”?“共同语言”之所以要打引号,是因为就交谈的实质而言,我们双方多半是在陈述并不共同的想法。
(11)但我们双方偏都听得进对方的“不和谐音”,甚至还越听越感觉兴趣盎然。我们并没有多少争论。他的语速,近乎慢条斯理,但语言链却非常坚韧。他的幽默全是软的冷的,我忍不住笑,他不笑,但面容会变得格外温和,我心中暗想,乍见他时所感到的那分凶猛,怎么竟被交谈化解为蔼然可亲了呢?
(12)那一晚我们喝得吃得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地点。每人都喝了半斤高度白酒。
(13)1997年初春,大约下午两点,我照例打电话约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他回答说:“不行了,中午老同学聚会,喝高了,现在头还在疼,晚上没法跟你喝了。”我没大在意,嘱咐了一句:“你还是注意别喝高了好。”也就算了。
(14)大约一周以后,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声音很生,称是“王小波的哥儿们”,直截了当地告诉我:“王小波去世了。”我本能地反应是:“玩笑可不能这样开呀!”但那竟是事实。
(15)骤然失去王小波这样一个“谈伴”,我的悲痛难以用语言表达。生前,王小波只相当于五塔寺,冷寂无声。死后,他却仿佛成了碧云寺,热闹非凡。
(16)面对着我在五塔寺的写生,那银杏树里仿佛浮现出王小波的面容,我忍不住轻轻呼唤: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
(有删节)
【小题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文章中多次写到“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既呼应了文章标题,也表明了作者对王小波的深切怀念和因王小波已经去世的失落之情。
B.前文写到两座寺庙,后文又提到两座寺庙,结构上首尾呼应,表达上以比喻和对比的手法,对王小波的人生遭遇进行了形象的概括。
C.第(2)段画线句子在行文上是对自己的动作描写,实质上是内心情愫的一次抒发;句中“银杏树”既是眼前之树,也是心中王小波先生的形象象征。
D.第(10)段中的“共同语言”表明虽然作者与王小波彼此立场想法不同,但依然能够欣然接纳对方的意见。
【小题2】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对王小波的介绍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无论是对其作品《黄金时代》的态度由误会到欲罢不能,还是对其人的接触和认识,都说明了这一点。
B.作者很喜欢王小波的作品,但也嫉妒王小波的才情;两人因《黄金时代》这一作品而最终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
C.作者在阅读完《黄金时代》后,向很多的朋友咨询了王小波的电话,既表明了作者想见王小波的迫切心情,也说明了王小波先生在当时并不是很出名。
D.文章第(10)段和第(11)段的内容表明,作者与王小波先生会面后的谈话其实是话不投机的,但两人并未因此而有争吵,反而成为了朋友。
E. 文章多次提到喝酒,说明两人都是性情中人;作者与王小波因酒而结缘,也是因酒而有了对彼此的深入认识,酒成为了文章的一条行文线索。
【小题3】王小波是个什么样的人?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王小波的认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08 1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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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野马脊
刘心武
盘盘的爷爷为培养出了一个有出息的儿子骄傲。确实是,运河边的村子里,能像他那样把儿子培养成大学生,后来又成为高级工程师的,掰手指头,也不够一巴掌。可是爷爷很倔。奶奶去世以后,盘盘爸妈在城里四环内贷款买下挺宽敞的单元房,三卧两厅双卫,接他来住,住不惯,回去执意住进了镇上养老院。
盘盘知道,爷爷心里是爱她的。可是,爷爷不像奶奶,能把那爱意表达出来。盘盘爱爷爷,没什么道理,他是爷爷,能不爱吗?爷爷在城里小住的时候,跟盘盘有过冲突。盘盘从冰箱里取出头天吃剩的披萨饼,放微波炉里转几圈,拿出来咬一口,满脸怪表情,马上就扔垃圾桶里了。爷爷看见后生了气。盘盘解释说:“爷爷,变酸了,吃了我会肚子疼的。”爷爷就数落她:“你尽是些吃饱了撑着的说辞。饿你几顿就好了!”盘盘就笑:“爷爷好主意,这两天我体重又增了!明天只喝木瓜汁!”爷爷气呼呼,盘盘笑嘻嘻。盘盘说:“披萨,木瓜,味道怪怪的,对吧?爷爷您是不爱吃的。”爷爷就说:“凡能吃的都是好东西。都不能扔!”
爷爷住进养老院以后,爸妈和盘盘去看望。爷爷话不多,眼睛也不怎么看他们,却总是盯着窗外的运河。冬天又到了,运河结冰了。盘盘自己去看望爷爷,爷爷也还总凝视窗外的运河。结冰的运河失却了秀丽,河边的树木光秃秃的,爷爷在那样的画面上看见了什么呢?
盘盘开始求职了。有天投完简历回家,爸爸下班早,妈妈还堵在回家的路上。父女俩就随意聊天。盘盘就说起爷爷总盯着运河冰面看的事情。爸爸就说,该讲给你听了,不过,还是等你妈回来,吃过晚饭,再坐下来讲。晚饭吃过了,爸妈和盘盘围坐在沙发上,爸爸讲了起来。
你爷爷娶媳妇很晚。因为家里穷,过三十了,还是光棍。你的太爷爷,过世得早,你的太奶奶,一直守寡。那时候咱们运河这边的村子,比运河那边的村子,还稍微好些,那边特别穷。这边有大片的菜地,种大白菜,每年晚秋砍下白菜,会留下菜根,砍下的白菜装车运走的时候,会掉下些破烂的菜帮子。就有运河那边村里的妇女,过河这边来,挖走菜根、拣走那白菜帮子,好拿去充饥。过运河若从桥上过,要绕很远的路,搭摆渡船,要花钱。但是,河那边村子跟河这边村子之间的河床,有一道凸起的石脊,河两边的人,都管它叫野马脊。它四季都没在水面下,秋天能透过水面模模糊糊地看出来。过河的人必须非常小心,才能踩着那道石脊渡过河来。
那些年,每到这边村子砍完白菜,那边村子就有妇女踩着野马脊,背着荆条筐,来挖菜根、拣菜帮。爷爷家的屋子外头不远,就是一片菜地。有天刮着大风,冻得人不行,居然还有对岸来的一个妇女,跪在那菜地里挖菜根。你太奶奶看见那妇女在寒风中直哆嗦,就让你爷爷出去,把她请进屋,先暖和暖和再说。你太奶奶正熬了一锅棒子面菜糊糊,就盛出一碗请她喝。两个妇女就说起话来。敢情那也是个寡妇。临走的时候,你太奶奶就让你爷爷,往那妇女的筐里,装了好些个自己家腌的酸白菜。穷帮穷呀。这么着,两个寡妇就来往上了。
就在她们认识的那年冬天,那寡妇有天就跟你太奶奶说,咱们两家都穷,你儿子娶不上媳妇,正好我有个闺女,如今也二十好几了,就把我闺女,嫁你儿子吧。你太奶奶开头不敢相信,因为穷家的闺女,如果长得好,嫁出去也不难的,那寡妇就说,我不能拿闺女换钱。能嫁个憨厚人,比什么不都强。就这么着,你爷爷就娶了你奶奶。盘盘听了,大吃一惊,问:“怎么,我的血脉里,有那挖菜根拣白菜帮子的穷寡妇的成分?我该叫她什么?”妈妈说:“这事你爸老早就跟我说过。那是你的太姥姥啊。不过,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解决了温饱问题,挖白菜根拣白菜帮子充饥的事情,似乎已经成天方夜谭了。所以我们这代人很少跟你们这代人讲这些旧故事。”
爸爸对妈妈说:“可是,有个镜头,我一直没忍心跟你讲。现在我要跟你和盘盘讲出来。盘盘爷爷为什么总盯着那冰面看?是因为,那一年,遇上百年不遇的情况,土话叫囫囵冻,就是原来河面还没有上冻,忽然气温骤降到零度以下,咔嚓,河面就封冻住了。那天天亮,有人在河边大喊,人们跑去看,在那野马脊上,冻死了一个妇女,她肯定是踏上野马脊后,忽然囫囵冻,她本能地跪下,再也拔不出身子,整个人就冻成个冰雕了,而她背上,还背着那陪伴她多年的荆条筐。你爷爷奶奶奔到河边,一眼看出,那是你太姥姥,顿时捶胸大哭起来……”
盘盘听到那一刻,仿佛树木的年轮,顿时扩展,原来词典上的悲怆一词,不再缥缈,她的心智成熟期,来临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描写盘盘和爷爷的一段生活细节,从中可以看出盘盘扔掉披萨是不知节约,也体现出了爷爷与这个社会的格格不入。
B.爷爷住进养老院之后,父母领着盘盘去看望,而爷爷却总是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运河,实质上是在为下文的表述埋下伏笔。
C.小说在描写运河那边的人“过河挖白菜根”这段情节时,充分运用了语言、动作和细节描写,来表现出那个时代的人对艰苦生活的不屈与努力。
D.小说中盘盘在听过爷爷所讲的故事后,心智变得真正成熟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只有经历,才能感受,才能懂得。
【小题2】小说中的“太姥姥”有怎样的人性闪光点?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第三段画横线的句子有什么含意和作用?结合小说赏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小题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小题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开篇就写自己在北京生活了五十八年,其用意是为了强调在北京生活之久,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B.“梦境是现实的变形”,这一段关于梦中艰难采摘槐豆的情节,作者采用对比手法,为了突出现实生活的美好。
C.“槐”是平民化文字的象征,胡同是作者生命依恋的空间,也是他心灵悸动的源泉。作者以此抒发对北京的眷恋情怀。
D.本文语言很有特色。质朴、自然、真挚,却不乏画龙点睛之笔,尤其是文章最后两句诗句很有韵味。
【小题2】文章写了不同时期“我”对那株巨槐的感受,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果香溢满夜光杯
刘心武
“你又把我的《夜光杯》乱放到哪儿去啦?”
这是老伴习惯性的埋怨。我只得乖乖地满屋子去给她找。心里总不怎么服气:怎么《夜光杯》就成了她的呀?明明是《新民晚报》副刊部赠订给我,方便约稿才有的啊。赠阅我的报刊每年总有许多种,就报纸副刊而言,老伴对《夜光杯》确实情有独钟。我每天从楼下取回一大摞报刊,先清理一遍,《新民晚报》的《夜光杯》总是要想着抽取出来,不管她那时在什么地方,且把《夜光杯》去放到她的床头柜上。
我很快找到了她要的那《夜光杯》——是她自己搁在阳台窗台花盆边的。递给她,她自己检讨:“老了老了,我这个记性啊!”那天她本来倚在沙发上看,后来猫咪把阳台上花盆推翻在地,她闻声出去收拾了一番,去往阳台时手里还捏着报纸,收拾完又进屋抱起猫咪责备兼安慰地唧咕一番,傍晚时又想看《夜光杯》,就把“乱放”的罪责强安到了我头上。
她看《夜光杯》,有时忽然笑出声来。我让她告诉我是觉得谁的什么文章那么有趣,她要么不理睬,要么故意说:“反正比你的‘一句话小说’精彩!”“一句话小说”是我十多年前在《夜光杯》上开的专栏,实验用一句话写出一个有人物有情节有喻意的小小说,那时候手机还很笨重,也没有短信传输功能,我那文本实验却很像现在的“短信小说”,记得当时台湾《联合报》副刊还转登过一组,并发起过相应的征文。这也算我跟《夜光杯》的一段特殊缘分了。
老伴会把《夜光杯》上她喜欢的文章剪贴在她的一个本子上,有时则会留下整个版面,以备有兴致时重温。她不喜欢我去翻看她的剪贴本,但我知道,她所剪贴的,一类是情趣盎然的生活随笔,一类是钩沉探佚的历史小品。
上个月孩子们开车,送我们到远郊果园里采摘。采摘之意不在果。我们在果林里深呼吸,远望山景,近嗅果香。儿子儿媳妇摘完苹果又去摘大枣,我和老伴迎着阳光,用小马扎坐在果林旁,我带了画具,要水彩写生果林一隅,她呢,掏出老花镜,从布兜里拿出带来的《夜光杯》阅读。我说:“这报纸字太小。那么多报纸都放大字号了,偏这报字号上守旧。”她却不以为然:“这叫坚持传统风格。”又引我们共同的朋友苏姨为例:不嫌这报字号小,说是看惯了这样字号,若改大了倒生分了;苏姨每天要猜《夜光杯》上的谜语,从中获得许多乐趣。老伴说:“人家编辑不容易啊,天天一个新谜语,多少年啦,几千个谜语了吧?别看每天就占那么一星半点地方,得费多少心思!”我说:“这副刊编得也算是‘大珠小珠落玉盘’了,有意味深远的大珠,也有轻松浅近的小珠,确实丰富多彩。”老伴说:“你这样说就对啦。人家不是约你写篇祝贺报纸开办60周年的文章嘛,拿《夜光杯》来说,别弄些个文字游戏,什么‘杯杯是精酿美酒’呀什么的,依我看,有的文章是酒,有的却是鲜榨汁,像我这样不贪酒,更爱喝鲜榨汁的人,可能更多。”我边开画边说:“我正愁不知从哪儿说起呢,你这话倒启发了我。其实,酒和果汁固然好,新鲜果子也很可爱呀!现在什么都讲究原生态嘛!”她就点着报纸说:“现在鲜果种类也真丰富,刚才我采摘了美国布朗,呐,这儿就有旅居美国的作者的美文……”阳光下,果香满溢,沁入我们胸臆。
【小题1】下面是对文本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老伴儿”善良,喜欢读书看报,只是性格暴躁得让“我”无法忍受。
B.“老伴儿”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夜光杯》和小猫的陪伴就已经很知足了。
C.《新民晚报》副刊部赠订给“我”《夜光杯》是为了方便约稿。
D.小说在最后部分交代了《夜光杯》深受老伴儿喜爱的原因——坚持传统。
E. 小说中有许多语言细节描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小题2】仔细阅读小说,举例分析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写出她对《夜光杯》确实是情有独钟。
【小题3】分析小说题目中的“夜光杯”和《夜光杯》的异同,探究小说的主题带给我们的启发与思考。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圆领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指挥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知道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了口气:“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吗?”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B.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地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C.“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有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D.少年走后,“我”若有若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小题2】小说中的少年是个什么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小题3】小说结尾,“我”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